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方案

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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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方案(一) 为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支持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就业,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实现稳定脱贫。到2020年,全市建设98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每个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通过乡村旅游带动10%贫困人口脱贫。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旅游扶贫规划公益行动。将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全市“十三五”旅游业规划重要内容。支持宜游贫困村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对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和开展旅游扶贫给予规划指导和项目策划,针对贫困户推出一批适合参与经营的旅游小项目。

(二)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加大重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接待条件。优化重点村乡村公路、慢行道、停车场、标识标牌等交通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建设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与美丽乡村

建设结合,加强重点村村容村貌整治,改善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环境卫生等基础条件,每个重点村至少建成一座旅游厕所。

(三)实施旅游产品开发行动。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对有乡村旅游资源的重点村进行招商开发。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村创建A级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特色景观名镇(村)、旅游示范村。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生态农庄、森林旅游人家、特色民宿、汽车营地、帐篷营地等休闲度假产品,开发乡村摄影、踏青赏花、避暑、晒秋、“候鸟村”、养生养老、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推动农副土特产品的旅游化和品牌化包装。

(四)实施旅游扶贫增收致富行动。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群众依托景区发展种植养殖、餐饮住宿、农家乐、特色旅游商品。采取“公司+农户”、“农家乐协会+农户”等形式带动创收扶贫。引导和扶持贫困户开展旅游创业就业,通过直接参与旅游经营、提供接待服务、出售土特产品、收取土地租金、入股分红等途径实现脱贫。为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组织50家旅游企业就近吸纳1000名贫困人口就业。

(五)实施旅游重点村宣传推广行动。支持重点村通过网络、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将重点村

纳入全市旅游精品线路,组织媒体和旅行商赴贫困地区开展踩线采风活动。支持和培育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以周边城市游客为重点,推广乡村旅游线路,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六)实施旅游扶贫人才培训行动。把加大人才培训作为落实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分级分类加强对旅游扶贫村村官、致富带头人、旅游经营户、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培训乡村旅游个体经营户(贫困户)100人次,乡村旅游服务人员300人次。开展教育扶贫助学活动,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支持特困家庭子女进入省旅游学校学习,对大别山特困地区实施送教上门。到2018年,实现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旅游部门牵头、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的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解决旅游扶贫工作中的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和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切实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环境卫生等问题。完善用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式从事与旅游业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对新评定的乡村旅游景区(点)、农家乐和旅游新业态项目,按推动现代

服务业加快发展政策规定给予奖补。各商业银行每年安排

1-2个信贷产品支持乡村旅游产业示范扶贫项目。

(三)开展评估考核。建立旅游扶贫观测点,开展旅游扶贫动态跟踪监测。建立旅游扶贫开发督导考核机制,将乡村旅游扶贫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情况的重要内容,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检查考核。

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赣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规划》,结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出发点,以“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要形式,以90个“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重点,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不断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改善生态人文环境,提升旅游产品,拓宽品牌营销渠道,做到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使旅游产业成为我市脱贫致富的朝阳产业。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XX-XX年)

到XX年,旅游扶贫涉及农村人口年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年均增收幅度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个百分点以上。平均每年提供6000个以上直接就业机会。到XX年,围绕十大产品体系,建设10个旅游扶贫示范引领项目,40个重点旅游扶贫镇,300个旅游扶贫示范点。通过培育一批美誉度高的旅游产品及项目带动的综合产业区,初步形成旅游扶贫产业格局。

(二)远期目标(XX-2020年)

到2020年,旅游扶贫涉及农村人口年纯收入达到万元以上,年均增收幅度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个百分点以上,平均每年提供8000个以上直接就业机会。到2020年,建成30个旅游扶贫示范引领项目,100个重点旅游扶贫镇,1000个旅游扶贫示范点(项目)。构建成以核心项目引领、重点项目支撑、示范点全面发展为坚实基础的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

(三)行动计划

根据以上目标,每年度制订当年旅游扶贫行动计划,推进旅游扶贫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一)建设旅游大项目带动就业扶贫。着力推进3A级以上景区、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三星级以上酒店及大型观光

农林业等旅游项目建设,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实现旅游扶贫目标。

(二)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创业扶贫。按照我市乡村旅游资源的不同类型和分布情况,充分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风情和地形地貌特点,深入开发农村古村古镇旅游资源,按规划、有计划地引导乡村旅游发展传统农家乐、休闲农庄、景区依托、民俗风情、品牌餐饮、乡村酒店、古村聚落等不同模式,使农民不仅可以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而且用好用足生产资源和相关资源,提高资源的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成为企业经营主体,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通过旅游资源入股、投工投劳等运作模式带动创收扶贫。采取公司+农户(贫困户)、能人带农户(贫困户),能人吸纳或租赁贫困户山林、果园、土地、房产等生产资料、资源合作参股,共同建设等形式。由政府规划,企业或能人牵头,市场化运作。引导、鼓励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能人进行开发建设,根据需要吸纳或租赁贫困户的部分果园、鱼塘、山林、土地等生产资源作价参股,经营业主返聘贫困户家中劳动力在经济实体中从事管理和生产。拓宽贫困户增收致富的渠道。

(四)大力开发和发展旅游商品带动造血扶贫。充分挖掘我市特有的客家饮食文化和手工技艺,利用丰富的农副产品

和竹木、地矿等资源,采用公司带农户的模式,发展旅游食品和旅游手工艺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企业和品牌,促进农副产品增产扩销,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如,充分整合赣南脐橙、南安板鸭、大余芋荷、信丰萝卜干、石城莲子、崇义酸枣糕、宁都肉丸、兴国鱼丝、会昌豆腐干等特色旅游食品,包装提升三僚罗盘、石城砚、黄梅(石壶)、藤编等特色手工艺品档次,形成相对统一的品牌形象对外宣传推广和销售。积极开辟旅游商品电子商务,借助网络平台进行旅游商品销售,以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做到网店与实体店销售齐头并进,不断扩大网上购买的比例,提升我市旅游商品流通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4月底前)

对各县(市、区)特别是11个贫困县的90个“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旅游资源、农业特色、民俗文化、手工艺品、基础条件等不同情况,列出相应的建设计划,并选择一批具有特色的镇村进行旅游扶贫试点。4月底前将调查摸底表和建设计划报至市旅发委。

(二)试点建设阶段(XX年5月XX年12月)

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结合《赣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规划》布局,在选出的试点开展旅游扶贫工作,完善示范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制定扶贫村发展旅游的一揽子

解决方案,组织旅游专家入村进行诊断式指导培训;协助培育1-2个特色观光农业项目;扶持1-3家乡村旅游经营户(家庭旅馆、A级乡村旅游点、农家餐菜馆、民俗体验馆等);引进一个乡村旅游龙头企业;成立旅游合作社或帮助村里建立旅游经营管理模式和队伍;成立农民表演队并培育一台民俗演出;开展村民旅游业务培训和文明礼貌教育;制定乡村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制作发布宣传品或网页,帮助开拓市场;策划一个乡村节庆活动。针对扶贫村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开展扶贫项目,精准施力,因地制宜,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广阶段(XX年1月2020年11月)

总结前期试点建设取得的成效,制定和实施二期建设计划,把行之有效的旅游扶贫方法模式向全市推广。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2月)

对旅游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旅游扶贫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政策保障

(一)用地保障政策。将旅游项目列为我市重点发展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用以支持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在承包农户自愿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有偿流转使用农用地,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鼓励支持经营业主依法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

行乡村旅游开发。

(二)金融信贷政策。鼓励经营业主通过银行贷款建设农家旅馆。对评定后的三星级以上农家旅馆,项目建设银行贷款20万元以上且银行贷款利息已经发生的,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市县两级贷款贴息扶持(具体计算办法按实际贷款额及银行利率为准),贴息期从评定年起算,最长不超过三年(项目贷款合同期不足三年的,以贷款合同期限为准)。

(三)对口帮扶政策。凡XX年后新评为且要享受政府奖补的国家3A级以上景区、省级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旅游产品生产加工等企业,安排吸纳贫困人员的就业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总员工的15%。

(四)奖励支持政策。对新评定的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品牌,按市里有关政策兑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性质,整合部门的资源、政策、资金,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统筹一致推进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发委)负责做好旅游扶贫日常工作及调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

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赣市发6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的支持帮助,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尽可能争取多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

(三)形成推进合力。市县乡三级要积极整合和吸纳社会力量开展旅游扶贫。旅游企业开展“一帮一”对口帮扶,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旅游扶贫志愿者服务,真正把旅游扶贫工作引向深入,形成全行业全社会扶贫氛围,如期实现旅游扶贫工作目标。市旅发委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在全市旅游系统形成扶贫济困的正能量。

(四)狠抓工作落实。市、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每年的旅游扶贫工作行动计划,对年度工作目标要建立倒排推进工作时间表,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目标考核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要把项目扶贫作为第一要务,在资源利用,企业用工安排上,首先考虑贫困户利益,充分发挥旅游项目的扶贫带动作用。

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XX-2018年减少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400万贫困人口脱贫;

2019-2020年减少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347万贫困人口脱贫。

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中央统筹、地方负责。按照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县(市、区、旗)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配套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负责本辖区内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整合省内资源予以支持。各县(市、区、旗)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倾斜,形成旅游扶贫开发合力。

因地制宜、创新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各类乡村旅游建设发展类型,选择精准到户到人的脱贫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和途径,为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各项旅游建设尽可能利用原有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精准施策、提高实效。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精准锁定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切实提高乡村旅游扶贫脱贫工作成效。

二、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各地要将乡村旅游扶贫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脱贫攻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交通建设等规划有效衔接。推动乡村旅游规划与村镇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合并编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分布比较集中的省市,应当编制区域旅游扶贫规划,打造沿山、沿河、沿路、沿湖、沿海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带(区),整村整镇、成带成片、全景全域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开发。乡村旅游

扶贫应充分体现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帮扶途径、支持措施和收益安排。

(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景区,引导生活在周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的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依托乡村旅游就业脱贫。集中精力解决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加快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对不能安全通客车的窄路基路面公路合理进行加宽改造,提高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推进重点旅游景点景区到干线公路的连接线、旅游路建设,改善重点景点景区的交通条件。加快完善乡村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延伸,开展“六小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展乡村旅游服务,对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房、整理院落为主要内容的“三改一整”工程,提升改善旅游接待条件。

(三)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各地要突出乡村自然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带动贫困户参与的乡村旅游产品。要发展一批以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休闲农庄、森林人家等为主题的乡村度假产品,建成

一批依托自然风光、美丽乡村、传统民居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景区,策划一批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等参与型的旅游娱乐活动,大力开发徒步健身、乡村体育休闲运动,培育发展自驾车房车营地、帐篷营地、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打造丰富多彩的乡村特色文化演艺和节庆活动。

(四)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宣传推介,通过电商平台、节庆推广、主题活动等一系列载体,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公益宣传。大力推广乡村度假生活理念,开展乡村旅游进社区、高校、企业单位等宣传,把乡村旅游点变成“单位的疗养院”、“学校的实践基地”、“社区的活动中心”。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平台推介民宿客栈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引导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挖掘当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美景游、民俗风景、农家乐厨艺大赛等系列节庆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五)加强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各地要创新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养方式,积极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依靠人才支持和智力投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高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培训种子工程”,培养一批乡村旅游扶贫培训师,深入基层一线、面对贫困群众进行技能辅导。

三、乡村旅游扶贫八大行动

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改善乡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启动“六小工程”,确保每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好停车场、旅游厕所、垃圾集中收集站、医疗急救站、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旅游标识标牌。到2020年全国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实现“六小工程”和“厕所革命”全覆盖,5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三改一整”工程。

2、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行动。组织和支持300家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围绕旅游产品建设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每年促成不少于50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与规划设计单位结对,5年完成300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编制。

3、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专项行动。依托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在邻近的重点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开展旅游电商万村千店行动,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旅游扶贫电商平台,组织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店”、“旅游淘宝村”、“旅游扶贫村+特色馆”立体扶贫,依托村民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各大电商平台开展

旅游电商扶贫行动,为贫困地区开设扶贫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到2020年,全国建设10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销售产值8000亿元,带动不低于50万户贫困户脱贫;建设1000个乡村旅游扶贫电商示范村,每年实现旅游商品销售100亿元。

4、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组织动员全国1万家旅游企业、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旅游院校等单位,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帮扶脱贫。采取安置就业、项目开发、输送客源、定点采购、指导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发展旅游,通过5年时间解决100万左右贫困人口的脱贫。

5、百万乡村旅游创客专项行动。组织和引导百万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通过一系列的创意研发、产品开发、宣传推广,推动乡村旅游实现转型提升、创新发展。到2020年,全国培育1000个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示范乡村。

6、金融支持旅游扶贫专项行动。加快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库建设,统筹资源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设计符合旅游扶贫项目特点、与旅游扶贫项目周期相匹配的支持产品。探索建立乡村旅游投融资主体、担保平台、风险准备金制度及信用评级体系,优先在乡村旅游扶贫重点

村进行授信,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相关部门给予贷款贴息。积极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扶贫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增收的情况,为景区、能人、企业(合作社)提供成本低、期限长的信贷支持。每年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项目不少于1000个,资金不少于3000亿元。

7、扶贫模式创新推广专项行动。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类型的旅游扶贫新模式,按照景区扶贫加分政策,鼓励每个4A、5A级景区带动周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不少于3个,每个能人带动不少于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个合作社带动不少于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招工、订单采购农产品、建设绿色食品基地、成立互助社等方式帮扶脱贫。加快扶贫创新模式推广,到2020年,全国建设旅游扶贫示范景区1000个、企业(合作社)+农户旅游扶贫示范基地1万家,培育旅游扶贫带头人5万个,带动80万户贫困户脱贫。

8、旅游扶贫人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设立乡村旅游扶贫东部、西部培训基地,组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专家库”,动员规划、管理、营销专业人才到扶贫开发重点县、易地扶贫搬迁小镇、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公益指导培训。到2020年前,各省要以市、县为基础,建立地方培训基地,实现对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全覆盖,培养

旅游扶贫带头人10万人。

四、实施保障

(一)明确任务分工。建立由旅游、发改、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加的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机制。旅游部门建立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点村的旅游规划引导、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市场监管以及跟踪统计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加强重点村和周边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协调重点村交通体系发展和重点村、重点景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重点村开展规划建设,合理安排乡村旅游扶贫各项用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环保部门指导重点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重点村人居环境改善、风景名胜区保护和规划建设。水利部门负责指导乡村河流、湖泊、水利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农业部门负责重点村的特色农产品开发,促进休闲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林业部门指导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打造精品景区。扶贫办负责协调利用扶贫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支持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旅游扶贫的金融支持。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将旅游扶贫工作有机融入党委

政府扶贫攻坚大局,构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多元主体的旅游扶贫体系,统筹解决旅游扶贫工作中的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和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打好组合拳,形成政策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应建立旅游扶贫开发督导考核机制,把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及时开展旅游扶贫情况动态跟踪监测、督导检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各地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旅游扶贫成果,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各方参与旅游扶贫,共同分享旅游扶贫成果。

各省区市旅游部门牵头,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推进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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