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概要课件 (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概要课件

(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是一个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领域。为了规范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规定。本文将针对这些法规进行简要概述。

一、《劳动法》

《劳动法》是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它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合理的薪资和劳动条件。

二、《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它规定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明确了社会保障的性质、范围和保障对象,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是我国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文件。根据此规定,各地政府必须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并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

四、《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明确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和管理,以及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管理。这一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利,也为企业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五、《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它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问题,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提供了必要保障。

综上所述,以上五种法律法规都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它们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促进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平衡和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和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最新人力资源部实用法律法规清单及法规

最新人力资源部实用法律法规清单及法规 最新人力资源部实用法律法规清单及法规人力资源部是每个企业必不可少的部门之一,其职责包括招聘、薪酬管理、员工福利等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部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以下是最新人力资源部实用法律法规清单及法规: 1、《劳动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组织的劳动者。 2、《劳动合同法》:这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3、《社会保险法》:这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这些法律法规不仅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应该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部实用法律法规清单及法规 以下仅供参考,请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人力资源部实用法

律法规清单及法规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企业在招聘、培训、薪酬管理、劳动合同等方面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因此,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们必须对它们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首先,《劳动法》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石。它规定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规定。我们还要了解《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的用工合法性。其次,在人员招聘方面,我们需 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就业促进法》中规 定的企业招聘不能歧视女性或其他特定人群;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或扣留身份证件等规定都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最后,我们还需注意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情况。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各地区都会出现新的规定或修改旧的条例,这些变化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密切关注并及时调整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规 章制度。总之,作为一名合格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们应该熟知 各项人力资。 安保部法律法规清单 安保部法律法规清单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和稳定,安保 部门通常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安保部法律法规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之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启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Word演讲稿)PPT模板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法律责任——《条例》开启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一、《条例》主要内容简介 一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职责。提出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作用,强化举报投诉,实现多方共治。 二是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三是明确工资清偿责任,实行全程监管。在规定用人单位为工资清偿责任主体的基础上,明确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使用违法派遣的农民工、将工作任务发包等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清偿责任。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必须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地方视情况约谈政府和部门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四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细化特别规定。规定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制度。 五是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工资支付。明确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及房产、车辆等情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条例》开启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 工资报酬权益是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我国日前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启了我国依法治理欠薪的新阶段。

浙大远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授课提纲(2005冬)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授课提纲 (二OO五——二OO六学年冬季学期使用) 授课教师: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许建宇 导论:关于本课程的几点说明 一、本课程内容、特点及选用的主要教材 本课程的基本情况。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关系。本课程课堂教学将以讲授“劳动法学”内容为主,“社会保障法学”内容为辅(主要是讲授社会保险法学)。 本课程的特点:理论体系尚不很成熟;学科发展变化快;学科涉及面广。 本课程使用的主要教材:王全兴主编:《劳动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劳动法学》的基本框架:6篇20章。 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教学大纲) 本课程教学实施计划另发。着重了解本课程的重点章节、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以及教学主要环节。 附图: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基本要求

三、面授辅导及课程答疑 课堂面授只讲解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梳理本课程的一些基本思路,帮助学员自学,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也不一定是考试范围。 课堂外的自学辅导及答疑安排。本课程助教人选。 四、自学 参考用书:其他教材和学术专著(可参阅教材所附“参考文献”);法律法规。 以下所列各项为本人推荐的部分参考书目:

1.王全兴:《劳动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王全兴主编:《劳动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贾俊玲主编:《劳动法学(附:劳动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版。 4.关怀主编:《劳动法学》,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5.许建宇:《劳动法新论》,杭州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6.董保华:《劳动法论》,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 7.董保华:《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机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董保华等:《社会法原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9.董保华主编:《劳动合同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版。 10.郭捷主编:《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1.常凯主编:《劳动关系?劳动者?劳权——当代中国的劳动问题》,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年版。 12.常凯:《劳权论——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版。 13.冯彦君:《劳动法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周长征:《全球化与中国劳动法制问题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5.周长征:《劳动法原理》,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6.郑尚元主编:《劳动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7.沈同仙:《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年版。 18.黎建飞编著:《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9.石美遐、Lisa Stearns主编:《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劳工标准与劳动法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版。 20.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编:《劳动保障法学论丛》(第1卷),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年版。 21.黄越钦:《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2.石美遐、范战江主编:《新编劳动争议仲裁案例》,法律出版社2000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概要课件 (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概要课件 (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是一个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领域。为了规范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规定。本文将针对这些法规进行简要概述。 一、《劳动法》 《劳动法》是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它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合理的薪资和劳动条件。 二、《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它规定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明确了社会保障的性质、范围和保障对象,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是我国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文件。根据此规定,各地政府必须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并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稳定。

四、《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明确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和管理,以及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管理。这一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利,也为企业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五、《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它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问题,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提供了必要保障。 综上所述,以上五种法律法规都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它们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促进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平衡和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和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 摘要: 一、前言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定义与目标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 1.人力资源管理 2.社会保险管理 3.劳动就业管理 4.工资收入管理 四、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发展历程 五、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面临的挑战 六、未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发展趋势与建议 正文: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在国家和个人层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涉及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具有重大影响。本文将对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进行概述,以期提高大家对这一领域的认识和理解。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定义与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步的管理活动。其主要目标是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生产率,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社会保障待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力资源管理:涉及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等方面,旨在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2.社会保险管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面临疾病、失业、工伤和生育等风险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和社会救助。 3.劳动就业管理:包括促进就业、职业培训、失业救济等方面,旨在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稳定性,降低失业率,实现充分就业。 4.工资收入管理:包括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收入权益,实现收入分配的合理化。 四、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发展历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果,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了就业规模、提高了劳动者收入水平等。 五、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面临的挑战 尽管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保险压力、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收入分配不均等。 六、未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发展趋势与建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障体系顺利运行而制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本文将 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主要内 容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劳动合 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应履行的相关责任。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法规。该法规 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和方式,包括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 讼等。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 三、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主 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的范围、缴费方式、保险金发放条件等方面的 规定。此外,该法还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事项。

四、职业安全与健康法 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是确保劳动者工作环境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 要法律法规。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健康保护措施,以及劳动者享有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五、劳动用工管理条例 劳动用工管理条例是规范劳动者用工行为的法规。其主要内容 包括劳动者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劳 动用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相关事项。 附件: 1.劳动合同范本 2.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3.社会保险参保申请表 4.职业安全与健康检查报告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规定了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因 权益纠纷而发生的争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 1. 劳动合同法 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要素 1.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 1.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4 劳动合同法律责任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1 劳动争议的界定和解决途径 2.2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和程序 2.3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程序 2.4 劳动争议的执行与申诉 3. 劳动保护法 3.1 劳动保护的权益和范围 3.2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3.3 劳动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治

3.4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4. 社会保险法 4.1 社会保险制度和目的 4.2 社会保险的类型和范围 4.3 社会保险的参保和缴费 4.4 社会保险的待遇和审批 5. 工伤保险条例 5.1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5.2 工伤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5.3 工伤保险的申报和认定 5.4 工伤保险的待遇和赔偿 6. 失业保险条例 6.1 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6.2 失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6.3 失业保险的申请和认定 6.4 失业保险的待遇和援助 附件:

1. 劳动合同范本 2.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表 3.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表 4. 社会保险参保申请表 5. 工伤保险事故报告表 6. 失业保险申请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履行和终止方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 生的纠纷与争议。 -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基本 医疗等需要,建立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和减轻工伤事故及 职业病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用以支 付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津贴和生活费等。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简介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简介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简介 1. 劳动法 劳动法是指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它主 要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 动争议解决等内容。劳动法的目标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 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和谐。 2. 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是指保障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障待遇的法律体系。它 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卫生保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法的目标是保障劳动者在遭遇意外或无法工作时能够得到 必要的经济支持和医疗保障。 3. 劳动关系协调法 劳动关系协调法是指调节和协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 系的法律体系。它主要包括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劳动监察和劳动 合同的解除等。劳动关系协调法的目标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平衡。 4. 职业培训法

职业培训法是指规定职业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提升的法律体系。它主要包括国家职业培训计划、职业培训机构、职业资格认证等内容。职业培训法的目标是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 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5. 人力资源管理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法规是指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它 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录用、培训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内容。人力资源管理法规的目标是确保人力资源管 理的公平、公正和合法,促进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化和协调发展。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由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劳动关系协 调法、职业培训法和人力资源管理法规等构成。它们共同构建了保 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法律 框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与法规解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与法规解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 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旨在规 范劳动关系、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并为员工提供保障。本文将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与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 解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于2008年1月1日正式 实施。该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维护了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明 确约定劳动双方的权益、工作条件、工资支付等。此外,劳动合同法 还规定了劳动者解雇保护、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内容,确保员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法律,旨在建立健全社会保 险制度,为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险种,并明确了各个险种的参保条件、待遇标准和支付方式。此外,社会保 险法还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 使用等。

三、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法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法是我国劳动争议解决的基本法律,旨在维护劳 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该法,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劳动争 议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法 规定了调解仲裁的程序和规则,明确了调解仲裁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争议能够公正、公平地解决。 四、职工教育培训法 职工教育培训法是我国劳动教育培训领域的重要法律,旨在提升劳 动者的技能水平,提高全民素质。根据职工教育培训法,用人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教育培训规划和法定培训目录,组织职工进行培训,提供 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支持。此外,职工教育培训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 职工和政府等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促进了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五、失业保险办法 失业保险办法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旨在为失业人员提 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就业帮扶。根据失业保险办法,失业人员在符合 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遇,该保险金的支付由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负责。此外,失业保险办法还规定了失业人员的权益和义务,明确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与法规对于维护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和保障员工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各项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树 立了员工优先的原则,推动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然而,也需要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第二章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1.引言 人力资源是组织的重要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为了确保合法、公平、公正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档将介绍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要求和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2.劳动法律法规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终止 - 第三章:劳动报酬 -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 - 其他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3.人事管理法律法规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劳动关系法律法规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关系协调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合同法》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5.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5.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令》 5.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力市场条例》 5.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介绍和职业传达法》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地区地方自治法》 6.3.《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附件: -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范本》 -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登记证范本》 -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单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 劳动合同:劳动法律关系的设立和终止、相关权益和义务的 约定。 - 劳动报酬: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从雇主处获得的经济回报。 -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休 息休假制度。 - 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 康和安全的相关措施。 - 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取得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税款。 - 社会保险:为保障职工在特定情况下的生活和工作权益而设 立的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与法规解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与法规解读在过去几年里,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对人社部的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以更好地理解其目标和影响。 首先,人社部通过制定劳动法律法规,明确了劳动者的权益和雇主的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程序和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人社部还出台了一系列细则,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应急处理办法》,以提供争议解决机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维护。 其次,人社部关注的重点之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他们致力于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为此,人社部推出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如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水平、扩大参保范围、提供社会保障卡等。这些举措旨在让每个劳动者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福利,提高生活质量。 此外,人社部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其中包括《劳动用工与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了用工和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公平合理关系。同时,人社部还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另外,人社部在就业政策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他们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就业的政策,如鼓励创业、支持灵活就业等。此外,人社部还通过加大就业服务和介绍工作的力度,促进就业和人才流动。 总的来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政策和法规对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他们着眼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就业和创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继续向前发展,相信人社部将继续通过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来适应和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以实现全面的社会进步和发展。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对宪法条文的理解,正确的是()。 A.滩涂只能国家所有 B.水流可以集体所有 C.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D.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单项选择题] 2、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修改宪法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C.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法律 D.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全面修改基本法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至(四)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 [单项选择题] 3、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四十三条,其五个修正案共有()条。 A.31条 B.32条 C.51条 D.52条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我国现行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先后作过五次修改和补充,共有52条修正案,分别是: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2条;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9条;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6条;2004年3月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14条;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21条。 [单项选择题] 4、2018年3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A.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C.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D.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大会主席团当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施行。 [单项选择题]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 A.行政机关 B.审判机关 C.法律监督机关 D.监察机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单项选择题] 6、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 A.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C.坚持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集体和其他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D.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单项选择题]

HR常用法律法规摘要

HR 常用法律法规摘要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

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1. 劳动法律法规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1 劳动合同签订与解除 1.1.2 工资与福利 1.1.3 工作时间和休假 1.1.4 劳动保护与安全 1.1.5 劳动争议解决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2.1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签订 1.2.2 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2.3 劳动关系的终止 1.2.4 用工与用工形式 1.2.5 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3.1 劳动争议的调解 1.3.2 劳动争议的仲裁 1.3.3 劳动争议的诉讼 2. 用工管理法律法规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1.1 社会保险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2.1.2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管理 2.1.3 社会保险待遇与权益保障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2.1 就业市场的管理与调节 2.2.2 劳动力安置与再就业 2.2.3 就业歧视的禁止与打击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监察条例》2. 3.1 劳动保护的监督与检查 2.3.2 劳动违法行为的处罚与纠正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2.4.1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维权

2.4.2 劳动保护监督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3. 人力资源政策法律法规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 3.1.1 入选与调动公务员的程序与条件 3.1.2 公务员职称和职务任免 3.1.3 公务员的考核和奖惩 3.1.4 公务员的任免与离职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3.2.1 用人单位的登记与备案 3.2.2 用人单位的职工报表与信息提交 3.2.3 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发布与管理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3.1 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3.3.2 人力资源监督与考核 3.3.3 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 3.3.4 人力资源市场的服务与管理 附件:法律法规全文备份,请查阅附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知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第 1 题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两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三年的才有资格担任仲裁员C.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D.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正确答案(https://www.360docs.net/doc/aa19186045.html,):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D 第 2 题根据( )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整合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于( )正式挂牌,其工作职责在原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性整合。 A.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2008年3月31日 B.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2008年3月31日 C.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2008年4月8日 D.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2008年4月8日 【正确答案(https://www.360docs.net/doc/aa19186045.html,):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B 第 3 题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5天 B.7日 C.15日 D.一个月 【正确答案(https://www.360docs.net/doc/aa19186045.html,):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D 第 4 题具备下列选项之一的,可以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员,除了( )。 A.曾任审判员的 B.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C.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四年的 D.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正确答案(https://www.360docs.net/doc/aa19186045.html,):职考软件下载-历年真题-考前密押-在线做题!】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 •【分类】问答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负责人员对《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 问:制定《暂行规定》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订。为增强法律的操作性,更好地推动法律关于劳务派遣规定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公布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是规范劳务派遣的一部重要规章,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明确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暂行规定》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

答:在起草过程中,我们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书面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反复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同类型所有制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以及部分行业协会的意见,并将《暂行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一个月内,共收到3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汇总梳理、深入研究并充分借鉴吸收。2013年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了《暂行规定》,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依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暂行规定》主要对适用范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以及用工比例调整过渡期等作了具体规定。 问:《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暂行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逐步加以妥善解决,本规定没有将其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纳入适用范围。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予以规范。 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应如何计算?对于目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比例较高的部分用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第一节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各种项目的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英国: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旨在保护个人及其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到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如免费医疗)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其福利。 美国:社会保障是安全网,对生老病死、伤残孤寡、衣食住行、工作学习等方面提供安全性保护。 德国:认为社会保障是为因生病、残疾、老年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而不能参与市场竞争者及其家人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其目的是通过保障使之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 法国:社会保障是使在竞争中失败的人不致遭受不预之灾,为那些由于失去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困难而不能参加竞争的人,在生活上提供保障。 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是通过采取一系列综合性的政策和措施而追求到的一种社会成果,这些政策和措施是对因疾病、失业、年老以及死亡而中断收入来源、陷入贫困的公众(或者是其中的大部分)加以保护。 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3、各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理解的共同点 认为社会保障是为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者提供的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制度。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不仅与政治、文化有关,而且还受到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制约,是个多维的概念。 二、社会保障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 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但是就具体的保障项目来讲,谁被保障,谁不被保障,是有严格的限制的。如社会救助只包括在基本生存上遇到困难的特殊社会群体;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社会立法:即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全体社会成员。按经济活动性质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即,国家公务员(包括军人、我国包括比照国家公务员待遇的人员)、工商业工人、农业工人(包括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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