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因材施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学院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只能申请学院内转专业。

第二条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二)国家或学校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者。

(三)申请转专业前所修公共基础课程有1门(含1门)以上考核不合格者。

(四)本科三年级以上者(含三年级),“2+2”人才培养模式除外。

(五)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六)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一)本科新生,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如下:

1.本科新生在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简称“入学”,后同)后2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招生办公室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并附上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出版专著或医学诊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生办公室在新生入学后第4周内,根据学生转专业

申请材料制定转专业审核标准,经与学生转出、转入学院协商后形成转专业初步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学校审核。

3.新生转专业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在新生入学后第5周内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制发文件。

(二)已取得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如下:

1.各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及接收方案。

2.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向所在学院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1)、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所在学院根据第三条内容进行审核,不得以第三条内容以外其他理由限制学生申请;所在学院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4.获得所在学院批准转出的学生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3周将所在学院签署同意转出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拟转入学院审批。

5.拟转入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组织对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入并告知学生本人。由转入学院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对未获得批准转入的学生材料进行留存备案,对同意转入学生填写《兰州大学转专业学生一览表》(见附件2)连同申请材料于第15周报送教务处审批,并在材料交接时进行签字确认登记。

6.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7周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制发文件。

7.批准转专业的文件发布后,学生须在第18周办理相关手续。

8.转专业名单一经发文公布,不得更改,请申请的同学慎重考虑填报。

第五条有关规定:

(一)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应控制在原专业人数10%以内。

(二)转入学院须对学生情况认真考核选拔,具体方案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无故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具有学籍的在校生转专业时,具体编入年级由学院结合实际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一年级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下一年级,不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同一年级;二年级跨专业类转专业的降两个年级,不跨专业类转专业的编入同一年级。

(五)学生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于原专业者,则转专业后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六)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余已取得学分的非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则按选修课记入本人成绩表;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选修课必须补修。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2. 兰州大学转专业学生一览表

二〇一六年四月

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2.请附此前各学期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具体责任人确认签字。

3.关于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简称“申请材料”)的存档管理:

(1)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

对获得批准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由转出学院及时返还学生本人,并进行领取登记;

对未获批准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在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审核结果后,统一留存,不再给学生返还。

(2)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

无论学生是否获得转入批准,均由转入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审核结果,并将申请材料统一留存,申请材料不再给学生返还。其中,对报送到教务处的批准转入学生的申请材料,由

教务处留存。

附件2:兰州大学年转专业学生一览表(学院公章)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学院领导(签字):年月日

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 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 (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四)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 (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 (七)不允许跨地区转专业; (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

(九)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章管理与实施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组成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学院应参考本办法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核方式等,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向全体学生公布。学院安排专门老师为学生提供转专业咨询。 第十一条为保障各学科协调发展,转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对社会急需专业、我校优势专业,可根据专业师资及硬件条件情况适当调整转入比例,但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教务处核准。 第十二条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转专业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暑期至秋季学期第一周进行; (二)每学年秋季学期第十六周,各学院根据学院各专业学生人数、人才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等,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三)春季学期第十六周,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转专业计划接收名额; (四)学生暑假期间通过教务网提交转专业申请,按要求填报转专业志愿及相关资料; (五)学院应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第0周)完成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初步审核;

兰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用房产资源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依据建设部《普通高校建设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兰州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校国资字[2008]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面积为房间的净使用面积,不包括门厅、走廊、阳台、卫生间、楼梯及值班室、配电室等公共使用面积。 第三条本细则所涉及各单位在岗人数、人员职称等数据由人事处提供;人员职级情况由组织部提供;研究生(含专业学位)人数以及学科情况由研究生院提供;本科生人数及实验课开设情况由教务处提供;重点研究基地情况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提供;国家重点学科情况由重点处提供。 第四条学校根据定额配置标准下达各单位公用房使用定额,各单位统筹使用并实施管理和维护。学校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定额标准及计算办法 第五条校部机关用房定额标准 (一)办公用房 根据各部门当年在岗人数、人员职级对校部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定额配置。办公用房定额标准如下:

(二)专项服务用房㎡㎡ 根据各部门服务的范围、内容等需求,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校部机关各类专项服务用房额度进行单独核定。 (三)校部机关用房定额面积 总定额面积=∑(各类人员数×定额面积)+专项服务用房面积 第六条教学科研单位用房定额标准 定额计算公式:面积A=∑(在岗人数×定额面积) 定额计算公式:面积B=∑(在岗人数×定额面积) (三)研究生用房(不含专业学位研究生)

地理信息系统高校排名

近日从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对中国研究生教育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评介中了解到,武汉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被评为A+级,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6所学校被评为A级,具体如下: 排名学校名称等级排名学校名称等级排名学校名称等级 1 武汉大学 A+ 5 南京大学 A 9 首都师范大学 A 2 南京师范大学 A+ 6 北京大学 A 10 中山大学 A 3 北京师范大学 A 7 浙江大学 A 11 中南大学 A 4 华东师范大学 A 8 兰州大学 A B+ 等 (18 个 )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福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江西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新疆大学 B 等 (17 个 ) :长江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西南林学院、西南大学、成都理工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广西师范学院、西安科技大学、西北大学、湖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兰州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C 等 (11 个 ) :名单略。 本篇文章来源于GIS动力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b15862528.html, 原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ab15862528.html,/xxky/kyxd/2007/1013/0710131173GHG9KABAEH1BF1497GHE. html 华北地区(3所学校开设该专业)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河北理工大学太原理工大学 - 东北地区(4所学校开设该专业) 黑龙江科技学院东北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 华东地区(5所学校开设该专业) 江西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安徽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 - 中南地区(5所学校开设该专业) 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 - 西南地区(3所学校开设该专业) 贵州工业大学贵州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 西北地区(2所学校开设该专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2005-2006 ? 坤特教育网所有

北京市职业健康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职业健康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在全市推进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煤矿外的家具、印刷、电子、建材、化工、冶金、汽修、金属非金属矿山等行业(领域)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基本定位】职业健康管理员是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由生产经营单位指定从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人员。 职业健康管理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发挥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机构及人员设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员。生产经营单位设

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可以指定其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责任。 第五条【责任分工】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 职业健康管理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 第六条【制度构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工作制度,明确职业健康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权利等相关内容,加强对职业健康管理员的管理。 第七条【职责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职业健康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 (一)保障职业健康管理员培训、考核所需时间和经费,为其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条件,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保持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保障职业健康管理员了解本单位有关职业危害的设备设施、工艺技术、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健康监护等基本信息; (三)定期研究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听取职业健康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职业健康管理员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四川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修订)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转入冷门专业或国家建设重点急需专业可适当降低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转专业规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应予退学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学生; (六)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四条学院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比例根据自身情况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10%;部分教学资源缺乏的学院转入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5%;转入医学专业、基地班的学生人数应严格限制。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申请,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六条转专业办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 (一)上报计划。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第8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并上报教务处。各学院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另外,同时各学院需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二)学生申请。学生要慎重对待转专业。经认真思考,确需转专业的学生,于春季学期第9-10周提出转专业申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或在所在学院领取《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学生的学习表现由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认定,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签字,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三)学院考核。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各学院应当组织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考核。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第11周,组织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如笔试、面试等,并将考核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负责检查学院转专业的考核工作。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

兰州大学专业介绍

公共卫生学院 联系电话:网址: 公共卫生学院始建于年,是西北五省最早建立起来的公共卫生学专业。卫生部于年和年先后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系和北京医师进修学院抽调教师充实师 资队伍。年全部并入医疗系。年恢复公共卫生系建制。年易名为预防医学系。年 更名为公共卫生学系。年月更名为公共卫生学院。年月随着兰州医学院并入兰州大学。年月组建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现有教职工人,其中教授人,副教授人。有博士生导师人,硕士生导师人。 设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 授权点(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 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为省高校省级重点学科。设有预防医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个本科专业。 毕业生适宜在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保健、医院等机构工作。 预防医学专业:培养既掌握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又有较扎实的预防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预防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 皮肤性病学、诊断学、内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 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社会医学等。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培养既懂医学基础理论又懂管理知识的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解剖组织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 药理学、临床医学概论、公共卫生概论,流行病学、社会学、现代管理学、组织 行为学、卫生经济学、卫生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法学、卫生监督学、 医院管理学、逻辑学、社会医学等。 基础医学院 联系电话:网址: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 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机构负责全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与改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包括业务培训、指导、评估和检查。 第五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等情况予以通报。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场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 (二健康体检区域布局和流程合理,健康体检人员与就医人员分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健康体检区域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 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第七条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登记的诊疗科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 (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二医学影像科至少含 X 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及超声诊断专业; (三医学检验科所含专业需满足卫生部《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的要求。 第八条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从事健康体检的医师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照《医师执业证书》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执业类别执业; (二至少具有 2名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专职从事健康体检主检医师工作; 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 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对固定的执业医师从事健康体检工作; (三至少具有 10名注册护士; (四从事健康体检的医技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对国家要求必须持有上岗合格证的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第九条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执业许可 第十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登记机关递交《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申请书》 ,办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 禁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体现“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校修读两学年内、专科学生在校修读一学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学习兴趣、志向转移至其他专业者; (二)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已认定为应退学者; (二)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三)不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 (一)高考为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科专业; (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第二、三、四学期跨专业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留级或降级,学生应转入的年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学业状况确定; (五)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人数; (六)学生转专业应达到转入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 (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第五条各专业转入条件 各专业的转入条件由各学院拟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第15周,第14周前,学校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制定专业转入基本要求(包括转入条件、考试或考核办法、内容和安排等),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各专业转入条件。 (二)学生申请。第16周,第15周,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拟转入学院。 (三)考核与审查。第17周,第16周前,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各学院根据专业转入条件基本要求对拟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8年9月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7年,按照学校教务处和医学院统一部署,在学院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的齐心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本科教学工作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教育教学改革措施逐步落实,并在本科教学工程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学院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一)培养目标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主要培养适应健康中国发展要求,具有系统的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能够利用行为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开展科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毕业后能独立从事疾病预防与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能够适应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的需要,并能承担预防医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预防医学专门人才。 (二)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及学生情况 学院设有预防医学和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2个本科专业。目前学院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共610人,其中本科生423人,占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69.34%。 2017年,学院共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120人,较去年减少了9.9%。学生生源质量良好,报到率99.16%。其中,有11名新生转入基地班或其它学院学习,1名新生选择退学。目前,2017级本科生总人数为108人,其中预防医学专业61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7人。

二、学院师资与教学条件 (一)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学院教师总数为64人。2017年学院共引进博士研究生3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师资队伍学历结构进一步改善。截止2017年12月,学院教职员工中专职教师46人(教授11人、副教授18人、讲师17人),实验技术教师7人,管理干部11人。有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3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甘肃省领军人才1人,甘肃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10人,占教师总数的21.74%;具有博士学位的31人,占教师总数67.39%。高级职称人员占教师总数63.04%,其中正高11人,占23.91%,副高18人,占39.13%。 (二)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 2017年,学院11名教授均为本科生上课,开课率为100%,共计上课1361学时,平均课时为123.72学时/人。18名副教授中有17人为本科生上课(1名未开课副教授在国外做访问学者),开课率为94.44%,上课共计2004学时,平均课时为117.88学时/人。 (三)教学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2017年度学校下拨给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教学业务费21.12万元,支出28.32万元;下拨实验与实践教学经费24.14万元,支出21.6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实验教学耗材和小型实验仪器购置、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本科生生产实习、临床实习、专题实习、师资学术交流和教学管理等方面。教学经费使用做到了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四)学院教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学院共有教学设备521台(件),总价值813.92万元。目前,所有设备都能正常使用,且从根本上改善本科生实验教学条件。

北京市某机关职工健康管理方案

北京市某机关职工健康管理方案 宋明学 [摘要]目的通过健康管理发现在机关群体实施健康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探索出一些思路,为下一步更好开展健康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方法用普查方法[1]对全体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方法,共计53名职工。结果 53名职工进行体检与调查后发现该单位职工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经济状况较好;以高血脂(35.0%)、高血压(9.0%)和高血糖(5.0%)占前3位,不良生活方式主要是缺乏运动(85.0%)、油腻(52.0%)、睡眠不足(45.0%)和嗜咸(32.0%)、吸烟(11.0%)与精神压力,这说明该单位员工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针对单位的情况实施了每年1次的健康体检,同时以改善饮食、提高运动参与为短期目标的健康管理方案。结论机关事业单位对健康管理给予好评,有需求,为进一步开展健康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人群健康管理 近年某机关事业单位患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肥胖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职工人数和发病率在不断增加,不良生活方式如缺乏锻炼、嗜油腻、嗜咸、吸烟及精神压力大等严重影响职工的身心健康。为了掌握该机关职工的健康本底资料,对其职工进行健康管理,于2006年10月对该单位职工进行健康管理,并试图探讨健康管理的对策,,现报告如下。 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某机关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二、基线资料收集方法:抽样方法用普查方法对全体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方法,分别就人口学资料、健康相关生活方式的知识、态度、行为等四方面进行询问。统一发放统一调查问卷53份,收回有效问卷53份,回收率 100%。调查表经核实、数据筛查、逻辑分析后有SPSS软件进行分析处理[2]。 结果 一般情况:某机关事业单位共有职工53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40人,男女比例为1:3.1;员工基本情况如下: . [作者单位]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新楼108室; [作者简介] 宋明学(1964-)、男、重庆人、大学本科、主管医师,主要从事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慢病防治。电话:64407387

北京国企名录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5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6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7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10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11中国电子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5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6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7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9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0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5国家电网公司 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 17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1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9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20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2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23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5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6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2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8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9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30东风汽车公司 3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2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33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34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35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36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37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38中国铝业公司 39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40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41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43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44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45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46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47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8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9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50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51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52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53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54中国节能投资公司55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56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57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58中国包装总公司 59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 60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61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62中国诚通控股公司 63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6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65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66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67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 68机械科学研究院 69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70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71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72钢铁研究总院 73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74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75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 76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77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78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79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80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 81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 82中国盐业总公司 83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4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85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86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 87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

黄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

黄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予学生较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学校允许学生根据兴趣和特长,有条件地重新选择专业。为规范学生转专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提出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我校学籍,学完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 (二)已学课程学分绩点大于等于2.0; (三)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 (四)思想品质优良,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的。 第二条下列情况不受上述第一条所列条件限制,但高考类别需一致。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学校因专业停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者,根据情况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上述所列情形,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批准。 第三条本校对口招生、专升本等自主招生和中外合作培养等因招录的特殊性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转专业流程: 新生入校第一学期放寒假前两周,学校教务处将各专业一年级可接纳转入学生的数量以书面形式提交学校研究。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开始申请办理转专业。具体如下: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调整修读专业申请,填写《黄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两个专业,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汇总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学生考试,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筛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英语和数学,申请转入其他文科类专业(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等所办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英语和语文,考试大纲和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三)教务处提出拟转专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下达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学生处、后勤集团等有关单位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转专业通知安排相关工作。 (五)学生在接到转专业通知后一周内办完转入申请专业学习的手续,逾期不办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五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需补修转入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原专业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要求的,成绩有效;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介绍及院校推荐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介绍及院校推荐 公共医学与预防医学类,下属五个相关专业: 专业简介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是医学中的一个独立学科,主要以人类群体为研究对象,综合应用统计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心理学以及化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研究疾病发生、发展以及时间和地域分布的规律,同时探究疾病发生的相关因素以及预防措施,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该专业通过培养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锐意进取的科学精神以及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塑造能够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领域为国民守住健康第一道防线的专业人才。 专业课程 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劳动卫生学、少儿卫生学等。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介绍 一、预防医学 基本情况 预防医学在大学里学习的课程以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为基础,加上预防医学专业的核心内容。与其他医学专业不同的是,预防医学会学习大量数据统计软件。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卫生防疫、控制传染病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预防医学的学生就业前景广阔,体制内和体制外皆有较好的出路。传统就业方向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入医院的话基本不涉及临床,加班值夜相对较少,与临床医生相比较为轻松。随着信息和技术的发展,预防医学的学生也完全可以凭借医学数据统计的优势进入医药企业做医药代表、CRA/CRO、卫生统计师等。当然,想要得到较高的薪酬还是需要考研甚至考博。 二、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基本情况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是研究食物与机体的相互作用,以及食物营养成分在机体里分布、运输、消化、代谢等方面的一门学科。主要课程包括基本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自身的专业课程以及食品方面的桥梁课,有的学校还会提供中医相关的课程,如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方剂学,中医药膳学,中医饮食与营养等。该专业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营养与食品卫生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不论在我国还是欧美,营养学都成了一个很热门的专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觉醒,高品质的生活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此,与之相关的学科也顺势发展和繁荣,营养学专业前途比较光明,但也有营养师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问题存在。 这个专业出来的学生可以进入食品公司如雀巢、中粮等做食品开发、品控、营养咨询;在医院营养科从事营养技师、在健身美容体检等行业做营养顾问;此外,营养编辑、营养相关的新媒体运营等也可以考虑,都比较喜欢有专业背景的人才。 三、妇幼保健医学 基本情况 根据妇女和儿童一生中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针对危害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与心理卫生的各种疾病和因素,运用各种知识和技术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健康保护和健康防治,以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的学科。开设课程同样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相关课程以及妇幼保健医学的专业课程。该专业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妇幼卫生及保健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由于只能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没有处方权,所以不能成为妇科和儿科的医生。毕业后可进入妇幼保健院做群体保健管理。但是目前妇幼保健医学认知度不高,与临床医生相比基本功不够强,进入妇幼保健院也竞争激烈,建议有资源的学生尝试一下。 四、卫生监督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 为了深化教育教案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齐齐哈尔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要求的转专业学生必须是各专业修完一年级第一学期教案计划规定课程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条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二、转专业条件 第五条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的要求; (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四)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以上(含);专科生各科平均分分以上(含分)。 (五)其他原因: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因专业停招、改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后重新入学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跨类转专业; ()专业类别为文科专业转理工科专业者,或理工科专业转文科专业者;

()考生类别为理科转文科者,或文科转理科者;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其它专业者; ()非师范类专业转入师范类专业者。 .专科升入本科者; .转入专业教案资源不足的专业; .应予以退学者; .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七条专业净转出率不超过专业人数的。 三、转专业审批程序 第八条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同意并上报教务处初审后,学生填写《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 第九条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由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接收意见。 第十条经转入、转出学院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学校下发文件。 第十一条转入、转出学院请于两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根据转专业文件,学生须在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四、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后,若转入专业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者,则须交清当年学费,不得拖欠,以后则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若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低于原专业者,则仍然按原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四条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取得的全校任意选修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他符合新专业教案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学院与相关任课教师确认后予以承认;所缺的新专业前期的个别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必须补修取得相应学分。 五、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生活中的十大谎言解密

生活中的十大谎言解密 1、宿便是健康杀手,排宿便保健康 谣言:宿便有多种危害,会压迫小肠绒毛的活力和弹性,发酵、胀气导致酸毒症,还会改变腹部和脊柱形状,让身材变形。 真相:“宿便”并非一个医学概念,它是被商家创造出来的概念。 错误一:宿便不会压迫小肠绒毛。食物在运行到结肠被吸收水分之前,都是粥样的物质,和小肠绒毛充分接触,吸收养分,不会压迫小肠绒毛。 错误二:粪便不会导致酸毒症。事实上小肠中的肠液是碱性的,即使食物发酵产酸,也会被肠液迅速中和,不可能堆积酸性物质,更不可能进入血液。 错误三:宿便不会让身材变形。粪便是柔软的食物残渣集合体,即使碰到了脊柱,也会被脊柱挤压变形。腹围增大,主要是脂肪堆积在腹部所致,和宿便一点关系都没有。 如果相信此说,而采用泻药来“排宿便”,会对肠道的功能造成影响,严重者可能造成水电酸碱紊乱、昏迷甚至死亡。 2、酸性体质是百病之源 谣言:人体体液的pH值处于7.35~7.45的弱碱状态是最健康的,但大多数人由于生活习惯及环境的影响,体液pH值都在7.35以下,他们的身体处于健康和疾病之间的亚健康状态,这些人就是酸性体质者。 真相:“酸性体质”只是一个“伪概念”。人体的不同体液pH值也有所不同,比如胃液就是强酸性的。正常情况下血液的pH值在7.35~7.45之间。,一旦人体血液pH值低于7.35,会发生酸中毒,而pH值高于7.45则是碱中毒。无论酸中毒或者碱中毒,实际上都代表身体器官出了严重的问题,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刻接受正规的医疗照护。绝不可能靠吃些普通食物就能力挽“酸性体质”的狂澜。 3、食物相克:果汁与海鲜不能同吃 谣言:一些常见的食物,比如柿子和蟹、虾和水果、豆浆和鸡蛋混在一起吃会相克,轻则导致身体不适,重则使人中毒。 真相:这些传说要么来自于人们对日常生活的不恰当总结,要么来自于对科学研究的夸大和误读。有科学家验证了坊间流传的数百种食物相克传说,无一成立。 1935年我国生物化学家郑集曾经搜集了184对“相克”的食物,从中选出14对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遇到的组合,用老鼠、狗和猴子做实验。他本人和一名同事也试验了其中的7种组合。在食用24小时内观察实验动物和人的表情、行为、体温及粪便颜色与次数等,都很正常,没有中毒的迹象。近来中国营养学会分别与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合作,做了更严格一些的“食物相克”实验,均未发现异常。 以柿子和螃蟹不能同食为例。柿子因含有鞣酸,大量食用易引发胃石症导致腹痛。而螃蟹如果未能充分烹煮杀菌,也容易引发消化道感染。这些症状与“一起食用”没有关系。 虾中的五价砷和水果中的维生素C混合可产生砒霜则是夸大了科学研究。即便绝对理想状况下,一个人也要一次食用远超出日常食量的虾和维生素C才可能中毒。 4、水知道答案:人的态度会影响食物 谣言:日本人江本胜的畅销书《水知道答案》称,同样的一杯水,分为两份,赞美其中的一份,咒骂另外一份,之后在显微镜下观察水分子的形状,发现前面的特别规整漂亮,后面的杂乱无章。 真相:水不可能对人类情绪进行感知和反应。“水知道答案”这项研究并不符合相关的技术流程,其结论自然也不足为信。 温度和湿度是决定雪花形状的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如果结晶温度在-5℃到-10℃之间,晶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及名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 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期:2014-07-25 京政办发[2014]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1日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 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切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 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一、编制体例 《目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编制。《目录》中的管理措施分为禁止性和限制性两类。其中,禁止性是指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同);限制性主要包括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 限制。 二、适用范围 (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须执行《目录》。经市政府批准,需采取专项政策的地区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改造升级项目不适用《目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外商投资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二)《目录》中管理措施分为全市和四类功能区域(即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两个层面,全市层面的管理措施须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执行;四类功能区域层面的管理措施是指须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基础上,增加的差异化管理措施。 三、管理使用 (一)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市、区两级相 关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登记等主管部门在执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目录》先予审查。(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 交通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目录》相关条目的解释工作。(三)《目录》为2014年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一)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二)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66410847,市教委96391,市经济信息化委57587523 市国土局64409825,市环保局6871721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59958142 市交通委57078411,市农委83979155,市商务委65248780,市卫生计生委83970598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一) (适用于全市范围) 门类(名称) 管理措施主管部门 农、林、牧、 渔业禁止新建和扩建: (03)畜牧业(科学研究、籽种繁育性质项目除外;休闲观光等农业 经营项目除外)(04)渔业中(041)水产养殖(科学研究、籽种 市农委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时间:2013-07-08 11:23来源:未知作者:成绩与学籍科点击: 483 次 西校〔2007〕5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已于2007年3月15日经校长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办法于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审批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放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审批权的通知》、《西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校医院核准,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三)学生确有特殊困难,需转专业才能正常学习的。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在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和职教师资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 (三)在重点本科、一般本科、应用技术本科等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的; (四)在不同校区之间跨校区的; (五)属于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预科升本科、专升本等特殊类别的; (六)基本修读年限的最后一学年及其到最长修读年限内的; (七)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处于影响期的; (八)学生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九)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十)应作退学处理的; (十一)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第六条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以下范围。 (一)同一专业年级学生数不足100人的,转入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以内,转出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 (二)同一专业年级学生数超过100人(含100人)的,转入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以内,转出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 (三)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具体人数由教务处根据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学校研究决定。 第七条转专业按以下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 (一)一年级学生于当年12月10日前,其他年级学生于每年5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西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出具课程成绩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者,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院内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教务处。跨学院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转交拟转入学院。 (二)转入学院对一年级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对其他年级申请人于5月20日前进行考核、面试,根据考核、面试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由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然后将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接受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25日、12月25日。学校审批工作为每年的6月6~10日、12月26~30日。教务处收到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的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后,审核合格者,院内转专业学生材料由教务处审批;跨学院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者,由教务处通知转入转出学院,由转入转出学院分别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教务处通过学院通知学生,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转专业手续后,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第八条学校每年下半年只办理一年级学生转专业事宜,上半年只办理其他年级学生转专业事宜。 第九条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但已修课程相差两门以内(含两门,由转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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