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计划流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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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信贷业务差不多操作流程

2.1对公信贷业务差不多操作流程

信贷业务差不多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治理五大时期。按照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总行特不规定能够不予确定授信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我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如下图所示。

2.1.1 受理

受理时期要紧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同意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2.1.1.1 客户申请

该环节能够是客户主动到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能够是建设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向建设银行提出信贷申请。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建设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2.1.1.2 资格审查

1.客户资格要求: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

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治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证)的政府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差不多条件。

(1)客户差不多条件

①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差不多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打算;

②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通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③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⑥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⑦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证);

(2)限制性条件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同意其申请:

①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

②向建设银行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③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④违反国家外汇治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的;

⑤违反国家规定用建设银行信用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

⑥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峻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

⑦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土地、环保、规划等有权部门批准的;

⑧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未对其清偿债务提供足额担保的;

⑨有其它严峻违法或危害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

⑩列入建设银行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

2.1.1.3 提交材料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客户,受理人员向客户发送《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2-1)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2-2),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要求客户要紧提供如下材料:

1.客户差不多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贷款卡(证)(原件及影印件);

(5)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法人要紧股东经财政部门核

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如有)和审计报告(如有)及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7)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8)企业董事会成员和要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9)信贷业务由授权托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原件);

(10)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见附件1-2-3)、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1)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信贷业务材料

依照各信贷业务品种的操作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有关材

料。

3.担保材料

按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材料。

4.低风险(那个地点指低信用风险,下同)信贷业务的材料能够按有关规定适当简化。

低风险业务是指交存100%保证金(含凭证式国债和建设银行认可的定期存单质押)、无需建设银行其他配套信贷支持的一、二类外国政府转贷款(具体定义参见本手册第二篇第八章《境外筹资转贷款》8.1.2.1)及银行信用支持与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

银行信用支持与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包括:

(1)用建设银行认可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额(含本息)质押的信贷业务;

(2)符合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规定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转贴现;

(3)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境内外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全额担保(含备付信用证)的信贷业务;

(4)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信用证项下贴现和应收款买入(含福费廷)业务;

(5)占用金融机构额度的出口议付;

(6)总行核定的金融机构额度内的转开保函(银行托付保证)。

建设银行差不多作过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以及与建设银行有过信贷往来的客户,如客户差不多材料中的部分材料无变更的,可不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2.1.1.4初步审查

受理人员收到客户申请材料后,按《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

申请材料清单》清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为:

1.差不多资料审查

(1)《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书》

①信贷业务品种、币种、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借款用途与协商的内容相符。

②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证)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2)财务报表

①加盖的公章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证)上的企业名称三者一致。

②有财政部门的核准意见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3)税务登记证

有税务部门年审的防伪标记。

(4)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①内容应包括:申请信贷业务用途、期限、金额、担保方式及托付代理人等。

②达到公司合同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

(5)贷款卡(证)

①在有效期内。

②年审合格。

(6)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经年审合格。

2.信贷业务材料的初步审查

依照各信贷业务品种的规定对客户提供的信贷业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担保材料的初步审查

依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有关规定对客户提供的担保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客户申请材料审核后,如不合格,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退还

客户,并作好解释工作;如合格,经办人员将用于核对的原件退回客户,在《受理评价工作交接单》(见附件1-2-4)上的受理栏内填写受理时刻并签字,进入调查时期。整个受理过程,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1.2 调查评价

进入调查评价时期,假如客户需要建设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首先进行初步调查工作,若初步调查不合格,应及时将材料退回客户;若初步调查合格,则先出具贷款意向书,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具体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五章《固定资产贷款》5.2);假如客户不需要出具贷款意向书,则直接进行调查评价工作。

2.1.2.1 调查评价并撰写报告

调查评价包括客户信用评级、业务评价及担保评价三部分,由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共同完成。

2.1.2.1.1 客户信用评级

对公司类客户,依照客户信用评级方法有关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并填写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一章《客户信用评级》)。如差不多作过客户信用评级并在有效期内的,使用前次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近期《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附件3-5-2)作为本次对客户的评价。

对仅申请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能够不作客户信用评级。

2.1.2.1.2 业务评价

按照不同的信贷业务品种的要求和方法对信贷业务的风险点和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评价。

对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等品种,需要对贷款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项目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六章《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第三篇第二章《项目评估》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类型信贷业务的评价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1.用途及还款来源

用途是否与申请的信贷业务、项目一致,还款来源是否落实并足以履约等。

2.确定信贷业务的期限、利率、费率和金额

具体确定利率与费率时,应考虑国家金融政策的有关规定、客户的具体情况、业务的风险、同业竞争、与客户的关系、银行的资金筹集成本等因素,并按照总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3.本笔信贷业务给我行带来的附带效益

从存款、结算、中间业务、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定性定量相结合加以分析。

4.风险分析

分析该笔业务的风险点,信贷业务发放后的要紧风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1.2.1.3 担保评价

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的方法、要求、内容对担保人和担保物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撰写担保评价报告。

调查评价时期应填写《受理评价工作交接单》,确保落实责任到人。

直接评价人员按上述要求在各类评价报告中签署表明同意的倾向性意见后,交评价审查人员与评价审定人员进行审核。

2.1.2.2 审定评价报告

1.评价审查人员审核直接评价人员撰写的各类评价报告。如评价审查人员发觉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存在问题,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进行修改;关于推断不一致的问题,要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点写明意见。评价审查人员对评价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

2.评价审定人员审定评价报告(关于客户信用评级报告,评价审定人员是信贷审批部门的有关人员)。如评价审定人员发觉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质量存在问题,有重大错误,有权要求直接评价人员、评价审查人员重新评价。关于推断不一致的问题,应在评价报告相应的地点填写意见。评价审定人员对评价报告的整体质量包括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1.2.3 信用等级审定

原则上建设银行应先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再对其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在办理额度授信或单笔业务之前,信贷人员应将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及有关附件等材料报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批部门进行信用等级审定。

如客户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能够不必审定信用等级:

1.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

2.额度授信内使用额度的;

3.仅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

4.建设银行目前无法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且无法取得建设银行认可的外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

2.1.2.4 申报审批

认定客户信用等级后,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参照本章2.1.3.1的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1.申报审批授信额度。经办行应首先申报审批额度授信,再申报审批单笔具体信贷业务。申报审批额度授信的情况如下:(1)客户在我行无授信额度;

(2)原授信额度到期;

(3)原授信额度需要调整;

(4)授信额度虽在有效期内,但客户发生我行规定需重新申

报审批额度授信的其他情况。

额度授信申报审批参照本手册第二篇第一章《额度授信》1.3。

2.授信项下单笔信贷业务申报审批。已确定授信额度且在有效期内的客户,经办行应按信贷授权规定的权限组织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参照本章2.1.3的规定),报有权审批行审批。

3.对符合我行规定可不予进行额度授信的客户,可直接申报审批单笔信贷业务,不必先审批授信额度。

2.1.3 审批

各级行按照《法人授权书》或转授权文件规定的信贷授权权限受理审批信贷业务,包括报批材料合规性审查和审批。

2.1.

3.1 合规性审查

合规性审查分新项目、续议项目、复议项目、变更贷款条件项目四种情况。

1.新项目的合规性审查

新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

(1)未通过有权审批行审批的项目;

(2)超过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的额度授信期限、需重新审批的授信额度;

(3)非授信额度内单笔信贷业务自审批同意(含附加条件同意)的文件正式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合同的(一年内出具贷款承诺书后未签合同的除外);

(4)建设银行认为应该按照新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的其他情况。

对新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包括报批材料齐全性审查、信息充分性审查、内容一致性审查和格式规范性审查。

(1)报批材料齐全性审查,即审查报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报批材料中应包括:

①申报行的正式行发文,如同级信贷经营部门申报审批,则应出具信贷业务报批申请函。

建行业务-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2.1 对公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按照. 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总行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定授信 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我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如下图所示。

客户 不合规 「 r -1合格 初步审”^ 客户提交材料 调查评价 调查评 信用等级评. 确定授信额 按权限申彩 资格审查 J 不合 ______________ 厂退客户 X 丿 授信下单笔信 贷业务 No yes 特定客户或授信下 单笔信贷业务 No 不合规 合规性审” 合规 审批 续议 调查核实 不同意 申请/要求复议 yes 是否复议 同意 贷 N °业务是否审批通 过” yes 贷款承诺 Yes 有无签定合 U..同条件「「 T No 落实条件 是否变更条 件 Yes 卜申请变更条, 签合同 是否有用款 Yef 落实用款条 1 No 登记 支款 信贷资产检 到期前是否 Y ■为不良贷款「一| 到期能否回 收 No 贷 后 管 理 是否展期 借新还旧 Yes No 展期或借新还旧

2.1.1 受理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2.1.1.1客户申请 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建设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 信贷业务,请客户向建设银行提出信贷申请。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建设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2.1.1.2资格审查 1.客户资格要求: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 (证)的政府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 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1)客户基本条件 ①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②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③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⑥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⑦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证); (2)限制性条件 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 ①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 ②向建设银行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 ③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 ④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的;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 作规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18.水、电费票据; 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20.其他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6.资信证明;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0、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11.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2.其他有关材料。 (三)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信贷投资部经理附件一 内部资料严禁外传广州市金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贷款业务操作辅导 2014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贷款受理、调查与申报 1客户选择与贷款受理 2收集、审核贷款申请资料及信息 3贷款调查 4 贷款申报 5 申报途径 文档模板 1-1借款申请书 1-2婚姻状况声明 1-3职业和收入证明 1-4承诺书 第二部分授信审查、分析与审批 1 贷款业务审批流程 2 信贷专职负责人审查审批 3信贷投资管理部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 第三部分放款操作 1 签订合同 2办理抵押登记、质押止付、公证、保险等手续3放款申请 4放款审核 5放款复核 6贷款发放 7档案交接保管 8抵(质)押品管理 文档模板 3-1双人经办合同签署和抵质押登记手续确认书3-2抵(质)押品交接登记簿 3-3抵(质)押品凭证入库通知书 3-4放款台账 3-5贷款档案交接清单

3-6抵(质)押品凭证出库审批通知书第四部分贷后管理与监控 1 贷款回收 2 提前还款和合同变更 3 贷后检查 4 逾期贷款催收管理 5 五级分类 文档模板 4-1提前还款/变更申请书 4-2补充协议 4-3贷款提前还款/变更通知书 4-4贷款到期提示通知单 4-5违约贷款提示通知单 4-6贷款逾期/欠息催收通知书 第五部分风险预警 1 风险预警内容 2 风险预警流程 3 解除预警 文档模板 5-1预警工作列表 5-2风险预警认定表 5-3预警客户名单 5-4预警解除申请表 第六部分划转资产管理 1 贷款正移交 2 贷款逆移交 3 诉讼(仲裁)审批流程 4 以资抵债流程 5 抵债资产处置流程 6 呆账核销流程 文档模板 6-1贷款正移交申请审批表 6-2贷款移交资料清单

信贷工作的基本流程和要求

一、电话接听服务流程: 滴铃铃…..接机,你好易泽霖担保,请问有什么需要?请问你准备办理哪项业务?你贵姓?X先生(或女士)你好,你提出的这一问题是这样的(把客户提问予以解答,同时在接听时注意记录)你可以把目前手边能准备的资料拿来到广州路香樟印象中段贵州银行二楼,我的名字是XXX请把你的材料拿来。 我给你参考一下,这是你的电话吗?那留一个方便找你的电话号,对于没给你说明清楚的事项我了解后再给你一个答复,好的,欢迎你到公司本部来,回见。挂电话后将通话内容整理在登记本上。 A:这里需要回访;打了电话后三天没到店的客户主动询问:你好X先生(或女士;三天前的日期)你来电话咨询,我现在回访你一下,看哪些方面你不清楚我再给你说一下,①客户说暂不考虑,就应回答,那你记着我们公司的业务和电话,什么时候想办,你来广州路香樟印象中段贵州银行二楼找我或直接到柜台上我们都会有专人为你服务。②客户说缓一下再说现在没想好,这时应回答,那你再考虑一下,如果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打电话或来公司本部当面咨询。你先忙你的,过两天我再给你打电话,B:这类客户需要过两天再回访,一次或二次回访的时间、内容需及时体现在登记本上。 二、电话服务补充资料: ①X先生,你三天前提交的资料,当时给你的所缺资料清单上的内容你准备好 了吗?A:准备好了;根据你提交的资料,我们公司可以在1至2星期内签合同放款,你把补充资料拿来就可以进入审核程序,你看在最近一批的签放客户中,要不要把你加进去,(根据客户的回复相应作答)B:还差什么没准备好;是这样,你可以把已经补好的资料先拿来进入审核程序,所缺的资料我们可以在上门走访时由工作人员带回来(根据客户的回复响应作答) ②X先生,你要补的资料准备好了吗?(还没有XX资料我一时还不齐)那个资 料是主题材料,你看什么时候补齐,或者你可以把已经补好的资料拿来我给你申请一下要不要先进入审核程序,你再尽快补办。(根据客户的答复相应作答) ③在两次电话沟通时,根据客户资料缺少的内容,再结合客户的自身条件及时 把没能及时补交资料的情况上报部门领导。 ④几次吹促仍未补来的资料,或是已经通过审核需要客户再提交的辅助材料, 应及时上报由部门领导出面协调。 ⑤电话记录必须及时,准确,反映内容详细完整,有据可查。 三、现场接待流程: ⑴问好,询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了解客户信息:客户姓名→来干什么的→目前是什么情况。信息包括(经营地点,在哪,准备贷多少钱,用途是什么等),作好记录。 (2)金额大、情况特殊的客户接待流程:客户到店→了解客户基本信息→掌握了客户的申贷金额超出柜台接待范围→先生(或女士)您的情况我大概了解了,您的申贷额度范围应由专人待→①(客户条件不理想)您的信息我会及时转给大客户部,届时再与您联系。②(客户条件符合申贷要求)请稍后,我把情况转给部门负责人,由专人来接待您的申贷要求。 (3)告知客户应该准备哪些资料手续、收费标准。(不同行业客户给予不同的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 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 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 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 (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 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咨询备案与客户签 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 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

(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 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 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 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 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 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 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 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 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 《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 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操作规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贷款操作规程是本行在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下同)发放、收回过程中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不良资产管理、呆账贷款核销、信贷档案管理及信贷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规范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规程是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营业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贷前调查 第四条各支行、分理处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 第五条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3—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各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 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 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属机构有无贷款; 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 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 7.借款人是否有相应比例的自有资金,短期贷款工商企业一般不少于30%,中长期贷款50%以上; 8.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二)自然人 1.自然人户籍关系是否在本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消费贷款应有符合规定的自有首付资金; 4.自然人是否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5.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信贷人员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提出是否同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意见。凡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基本符合借款人条件的,经审批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则再进行实地调查。 第六条实地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资产与负债构成、产品盈利能力、企业发展前景及对保证人或抵(质)

财务公司 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集团产品销售,提高集团成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国民经济发展,规范我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特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编制。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买方信贷是指:我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的产品购买者提供贷款,其用途仅限于购买集团成员单位的 产品。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人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第二章借款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各项权利、义务独立法人。 第六条借款人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所应从事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借款人经我公司或中介机构检查确认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程度高并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足够的偿还借 款能力。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八条买方信贷的申请必须由集团成员单位的销售部门提出,借款人(即购货单位)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我公司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以及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

后,应对购货单位综合审查,包括实地调查等,并对借 款人、保证人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还款能力、还款 方式以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第十条审查合格后,借款人应支付所购货款30%以上的首付款(特殊约定例外),存入我公司账户。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提供自有财产(包括房产、车辆、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抵押、质押,或由具有代偿能力的第 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我公司签订货款70%以下金额的货款合同。 还本付息按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息,贷款人应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欲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五条买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全部购货款的70%(特殊约定例外)。 第十六条买方贷款期限,根据购买产品的用途,及借款人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买方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但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第五章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应由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三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 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 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 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18.水、电费票据; 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20.其他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6.资信证明;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 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0、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11.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2.其他有关材料。 (三)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4.公司受理人可根据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删选和添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六盘水盛源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控制、确保贷款担保风险和合理性经营,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范; (二)客户借款用途明确且借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客户在申贷期间无重大诉讼事件; (四)申请担保客户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贷款记录; (五)申请担保客户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发展较好;

(六)申请担保客户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负债总额的70%,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七)申请担保客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特殊客户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担保项目初审 (四)担保项目审批 (五)签订合同 (六)抵(质)押登记 (七)存出保证金 (八)担保收费 (九)发放贷款及正式承保 (十)保后跟踪管理 (十一)代偿和追偿 (十二)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贷款担保申报书》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贷款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担保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调查人 --确定初审基本内容 --组织实地调查 --撰写贷款担保调查报告 --填具《贷款担保处理表》

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风控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贷款办理操作程序为:受理借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发布标的募集资金→贷款发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 一、受理借款申请 (一)收到借款人需要借款时,客户经理录入借款人并基本情况。 (二)客户经理对借款人情况作初步查询后,应及时将有关客户信息、资料内容、数据输入电脑登记客户信息档案。 二、贷款调查 风控人员调查详细了解借款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还款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贷款风险分析及风险的控制等主要内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三、调查分析及调查报告撰写: 调查分析由客户经理对借款人、担保人及抵押物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并将调查内容形成书面报告。 (一)、调查分析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调查 2、担保调查情况 (二)贷款调查报告的撰写: (三)撰写贷款调查报告要求 四、贷款的审查和审批 上贷审会审核通过: 上报调查报告,贷审会成员负责对调查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评定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并签署姓名。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在当日内退还上报资料,并要求客户经理作修改和补充。经修改、补充后再按程序上报贷审会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办理审批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五、签订借款合同、发布标的 (一)借款合同的签订与登记 合同的签订:贷款审批结束后,客户经理应及时、完整、真实的填写借款合同。合同的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必须使用全称,与印、章、证名称一致;借

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和各方的权利、业务、违约责任等要素填写清楚、齐全。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三方应当面按规定签订借款合同(二)发布标的,募集资金,贷款发放, 六、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要加强客户的信息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用途,对客户的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到期贷款及利息催收 贷款及利息的催收 八、客户档案的保管、调阅 保管:管理人员要对信贷业务档案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定期检查信贷档案的保管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调阅:公司应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调阅登记制度,相关人员调阅信贷档案应填写调阅登记表,登记调阅人姓名、日期、调阅内容及调阅理由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短期贷款管理办法》 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接受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 (八)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十)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十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证明; (十二)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借款人及保证人持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颁发的贷款证; (十三)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十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十五)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十六)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应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1.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 2.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3.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银行信贷审批业务的基本流程及关注点

银行信贷审批业务的基本流程及关注点国有银行一般分为总行、省分行、市分行、支行四个层级。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因规模所限,不完全按行政区域设置,一般分总行、分行、支行三个层级。每笔信贷业务,都是从基层支行开始做起,然后再对应市分行和省分行的某个主管部门。 具体步骤: 1、建立合作关系。支行与客户之间建立联系,达成业务合作意愿。 【关注点】对借款额度要有准确表述,切忌“越多越好”之类的说法,因为这样既不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也容易使人产生企业资金周转不畅、有可能形成资金断链等错觉。接触中,可以透露对银行提供存款支持等有利事项。 2、支行贷前调查。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信贷业务部门经理、客户经理,一起到企业实地调查,并听取企业领导的经营情况介绍。介绍中,要结合实际,说明当前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对本公司的影响不大,或自己如何克服了政策和环境的负面影响。银行还会通过网络进行调查,看企业及企业领导、股东,是否有负面信息,人民银行的征信是否正常,通过法院、工商、土地、房管等部门查询是否涉诉,房地产状态是否真实等。企业应关注此间的网络信息,提前做好准备。万一有负面信息,应提前删除。 最好邀请银行调查人员到生产车间、存储场地,边看边说,银行人员会随机提些问题,企业回答起来比较方便,双方都好接受。企业汇报结束前,一定要把企业的发展规划、发展前景描述清楚,让银行感觉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向好。 有的行领导不一定和信贷部门一起参加贷前调查,但会单独到企业考察,除非与企业领导非常熟悉,对企业非常了解。

如果调查过关,客户经理会给一张《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或者约定发送企业邮箱。 【关注点】企业规模大小,经营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良好,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企业发展前景如何等。主要是感观性、表面化的。如果有荣誉证书、牌匾、专利、政界领导人调研图片,以及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资料等,应该一并提供。 3、支行上报分行。支行根据贷前调查情况,如果同意合作,会安排客户经理,并撰写报告,向市分行做专题汇报。一般市分行会有贷前沟通会,听取各支行的项目汇报,当场决定是否上会、继续跟进、深入调查、放弃合作。 为了提高成功率,企业应提示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在沟通会前,通过适当方式向市分行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中小企业部、房地产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等)负责人进行汇报沟通,争取支持。 【关注点】密切与支行行长的关系,争取支行行长亲自向上级汇报和协调。上级行非常重视支行一把手的意见。企业应向支行表达愿意一起向上级领导汇报的意愿,争取与市分行有关部门领导和客户经理的直接接触,这样更有利于市分行了解企业。 4、市分行贷前调查。市分行沟通会通过后,由风险部、业务部(公司、机构、中小、房金、国际)组成联合小组,对企业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估。一般会有一个风险部的副职牵头。调查内容与支行基本相同。但会更关注一些财务指标,及细节性、实质性问题。比如:库存、现金、应收账款、银行流水等情况。一般小银行对财务账查看的更加仔细,要做到基本一致。万一出现数据与事实不一致情况,要有能够自圆其说的合理解释。

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收取利息收入 (七)贷后管理 (八)贷款收回 具体流程图如下: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流动资金贷款: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公司章程; 7.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0.公司简介、生产经营情况和法人代表简介(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1.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借款人(法 定代表人)信用卡对账单; 13.公司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票据、完税证、员工工资表等复印件; 14.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15.其他有关材料。 2)车辆抵押贷款应提供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 3.有效期内车辆保险单正本复印件(原件查验);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5.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6.车辆所有人结婚证复印件; 7.车辆所有人近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卡流水或单位证明); 8.车辆所有人个人征信资料;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车); 10.授权委托书(公车); 11.其他相关资料。 3)个人借款业务应提供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2.借款人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查验); 3.借款人名下房产证复印件; 4.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5.借款人名下车辆登记证(若有车辆的); 6.借款人个人征信资料; 7.借款人近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工资卡流水或单位证明); 8.借款人借款用途证明(合同、订单等); 9.担保人资料如下。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担保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第一章 信贷业务基本知识与基本流程

第一章信贷业务基本知识与基本流程 1 信贷基本知识与基本流程 第一章信贷基本知识与基本流程 第一节信贷基本知识 一、信贷的涵义 信贷是银行利用自身资金实力或信誉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或代客户承担债务责任的行为。银行以客户支付融通资金的利息、费用、偿还本金或最终承担债务为条件,并因此而获益。 二、信贷的种类 目前,华夏银行开办的信贷业务,按会计核算的归属,可分为表内信贷业务和表外信贷业务。表内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商业汇票贴现等,表外信贷业务主要包括商业汇票承兑、保证、信用证等。 贷款业务按贷款期限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贷款担保方式可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后三类总称为担保贷款);按贷款的性质和用途划分,可分为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消费贷款等;按贷款币种划分,可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按贷款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银行贷款和银团贷款。 华夏银行目前开办的信贷业务品种主要有: 1、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华夏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贷款。 2、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华夏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贷款。

3、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承兑是指华夏银行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4、商业汇票贴现。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5、进出口贸易融资。进出口贸易融资是指华夏银行对客户提供的进出口贸易项下的信贷支持。 6、保证。保证是指华夏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申请人的债权人(保函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华夏银行按照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7、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我行各分支机构(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我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8、个人信贷业务。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综合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等。该部分信贷业务将在个人金融操作规程中专门论述。 此外,为加强信贷风险控制,改善和提高对客户的金融服务,对华夏银行名牌客户和优质客户,可给予信贷授信。对贷款需求量大的客户,为分散信贷风险,可通过组织银团贷款来满足客户需要。 1、信贷授信。信贷授信又称信贷额度授信,是指华夏银行一次性授予客户、使之可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多次循环使用的若干种信用的最高控制余额,包括本外币贷款、保证、承兑、贸易融资、信用证等。给予符合条件的客户信贷授信,既能满足客户在一定时期内频繁发生短期融资行为的时效性要求,又能省去银行内部多环节、多次数的审查和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还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吉林市正伦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业务受理 一.受理客户申请 以面谈方式受理客户融资申请。 二.采集贷款资料 (一)法人客户 A. 1、借款企业“贷款申请书”; 2、借款企业“企业简介”; 3、企业“征信”材料; 4、借款企业“公司章程”(工商局查档版); 5、借款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公司借款的决议”; 6、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 7、2011年即期的“财务报表”; 8、借款企业“关于外部借入款项的说明”(含从各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9、借款企业: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④、开户许可证 ⑤、贷款卡

10、法人代表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任职证明 ③、签字样本 ④、客户印鉴卡 11、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1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及“验收意见”等文件。 13、企业验资报告 14、借款企业上年度和即期(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水电费缴纳单据(复印件); B. 1、担保企业的“企业简介”; 2、担保企业的“公司章程”(工商局查档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提供担保的决议”; 4、2010年担保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2011年担保企业的即期财务报表; 6、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 7、担保企业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 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贷款卡;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签字样本、客户印鉴 卡; 9、借款企业上年度和即期(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水电费

缴纳单据(复印件); C. 拟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融资的客户,除提供“B”项所列的 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 2、抵(质)押担保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提供抵(质) 押担保的决议”; D. 本公司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报出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二)自然人客户 1、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书”; 2、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 簿”、“结婚或未婚证明”的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材料; 4、保证人提供的材料同“2”、“3”; 5、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购 房合同及发票等); 6、借款人、保证人上年度及即期(前三个月)的水、电费及 供热费缴纳单据。 7、本公司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第二章业务调查 一.受理客户提出的融资需求后,联系客户进行上门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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