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运动档


土地改革运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党中央为适应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于1946年5月4日发出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群众,消灭封建剥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并在指示中规定了解决土地问题的各项原则。“五四”批示下达后,晋察冀、晋冀鲁豫中央局于1946年7月分别发出关于执行“五四”指示的决定。各区党委都召开了区党委扩大会议,贯彻执行这一批示。在察哈尔地区,于同年6月开始,在进行试点、取得经验之后,8月即全面铺开。冀晋老解放区和冀南新解放区,由于军事情况的变化,于11月开始土改。冀中区于同年8月开始。冀东区由于战争影响较大,只在部分县区进行。


到1946年冬,河北各解放区凡是环境许可的地方,土改运动都开展起来了。1947年2月,晋察冀中央局召开土改工作汇报会议,对“五四”指示以来的土改运动进行了认真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进找出了不足之处,提出了进行复查的任务。会后,冀中、冀晋、冀东、察哈尔等地开始了土改复查。为了更深入地发动农民群众,彻底实现土地改革,以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了“五四”以来土地改革的经验,并在9月13日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0月10日由中共中央公布实行。全国土地会议后,在11月至12月间河北省各区党委都相继召开了土地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土地会议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精神,检查、总结了执行“五四指示”中的成绩、经验和缺点,并根据本区的具体情况规定了土改的步骤、方法以及各项具体政策。同时,又抽掉大批干部组成整党土改工作队,同党中央派来的工作团一起深入农村,领导土改运动。工作队进村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深入群众,了解情况 ,一面开展整党,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一面组织贫农团和新农会,没收地主的土地,向地主阶级进行斗争。


自整党土改工作队进村后,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提高了广大党员的阶级觉悟,建立了一批为群众拥护的新的党支部,广大农民群众踊跃加入了自己的贫农团和新农会,打垮了地主恶霸在乡村中的威风和权势。


但是,也犯有不同程度的“左”的错误,有的地方把党支部一脚踢开,有的打死人过多,有的将地主扫地出门,不给生活出路等。党中央及时纠正了这些偏向,并于1948年2月,发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

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土地已经平分的地区,用抽补方法调剂土地及一部分生产资料。对土地改革尚不彻底和很不彻底的地区,如何进行调剂和平分都做了明确指示。同时,党中央又发出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的两个文件,之后,河北省各解放区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针对本区土改较为彻底、尚不彻底、很不彻底等三种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了工作。最后,确定地权,颁发了土地证。


到1948年夏,河北各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取得伟大胜利。冀中区和北岳区除边沿村外,在能进行土改的150,066个行政村,1,068万人口的区域中,已有90%以上的地区达到了土地大体平分;原热河有80%的地区农民共分得土地240万亩;冀南、冀东、渤海地区,经过土地改革运动,贫雇农均获得了大量土地财产。土地改革运动使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使广大农村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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