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

浅谈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
浅谈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

浅谈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

本文阐明了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重要性,列举了应急照明系统的几种方式,并对几种常用的应急照明系统的方式进行充分的比较,得出其各自的优缺点,提醒设计工作者在工程设计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合理采用,使得在灾害发生时,应急照明系统能为减少人员的伤亡、降低财产的损失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

标签:应急照明蓄电池阻燃

1概述

应急照明系统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日月、备用照明。在建筑电气照明设计中,应急照明设计是一个重要的部分。根据国家颁布的规范,许多单层建筑、多层建筑及高层建筑的特定部位均应设置应急照明。实践证明,有的建筑发生停电或火灾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有无应急照明以及应急照明系统设计不合理也有一定关系,可见设计一套合理的应急照明系统是相当重要的。由于每位设计工程师的认识不同,在实际设计中应急照明的系统设计也有区别,以下列出不同形式的系统,并比较其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及合理性,供从而得出最适合的系统。

2应急照明系统的种类

目前应急照明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方式一:采用浮充蓄电池灯作为应急照明灯:城市供电的电源只有一路,应急照明的另一路供电电源只能是蓄电池。线路采用阻燃或耐火导线。穿阻燃管或钢管暗敷,普通走道照明和应急照明混接。普通照明不带蓄电池,诱导灯和应急两用灯带浮充电蓄电池,诱导灯和应急照明两用灯均带浮充电蓄电池,蓄电池正常情况处于浮充电状态,应急照明两用灯正常情况亮灭可控。在发生火灾事故或市电停电时,它们均转换成蓄电池供电而点亮,起到应急的作用。

方式二:采用双电源切换箱作为应急照明供电电源:以两路市电或一路市电和一路自备发电机组来满足建筑用电要求。且两路电源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应急照明灯具不带蓄电池,线路采用阻燃或耐火导线穿阻燃管或钢管暗敷。普通走道照明和应急照明没有区别,所有疏散走道及事故时必须坚持工作房间的照明灯均可按应急照明灯设计,诱导灯常明,应急照明灯亮灭可控。在事故时,常开动合触点通过手动或自动接通备用电源,诱导灯保证点亮,应急照明灯的双投开关不管在什么位置均能点亮。

方式三:采用浮充蓄电池灯,其供电电源为双电源切换箱:同样应保证两路电源,且两路电源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其供电线路采用阻燃或耐火导线穿阻燃管或钢管暗敷,保证应急照明电源的可靠性。普通走道照明和

EL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简介

第三节 E L S智能(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 一、ELS控制原理简介 e-bus系统是一个二/四线制的应急疏散照明管理系统可以独立存在,当e-bus与应急照明电源、配电装置、灯具揉合设计时,便派生了ELS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 所有的ELS单元均由一对通讯信号线连接成网络,每个单元均设成唯一的地址并定义其功能,通过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实行控制,所有输入信号均有机地通过地址定与输出单元及终端单元建立对应联系,输入信号转变为ELS信号在系统总线上传送,所有输出单元接收并判断,实施相应控制。 ELS系统的控制方式由计算机设定,系统的每个独立单元均内置微处理器,系统参数分散存储,主要参数发送于主机存储,系统断电时,数据自动保存。 二、典型的ELS主系统构成 ELS通常由中央监控主站、(直流)电池主站、控制器分机、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标志灯及 设置说明 1.中央监控主站:由监控器主机或计算机终端显示监控器主机及通讯模块组成,是全系统的设置、显示、控制、存储及外部信息的交流中心设备。 2.智能(直流)电池主站:由单台或多台应急电源并机组成,是全系统照明灯及标志灯的蓄电池应急电能供应中心;采用国际通用的应急照明供电方式,输出电压为DC216V型。 3.控制器分机:由安全电压型ELS-32N-(S)及交直流隔离型ELS-32N-(S)/E型组成;控制器分机同时作为通信及配电区域中心设备使用。 4.供配电设置:控制器分机的正常电源应取自现场应急照明配电箱,采用单相AC220V输入方式; 应急电源取自(直流)电池主站,采用DC216V直流输入方式。 5.通信设置:由中央监控主站的控制器主机配出1-8路ZRS2×2.5mm2(电源线)+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到控制器分机及应急电源;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 三、安全电压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灯具配线系统图 设置说明 1.用途:设于低于1.0Lx疏散照度级以下区域,给有安全电压要求的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照明灯及标志灯供电并控制。 2.控制器分机ELS-32N-(S)输出电源在正常和应急均为DC24V。 3.灯具配电及通信线路设置:采用2×2.5mm2或2×4mm2(电源线) +2×1.5mm2(通讯屏蔽双绞线)配出到灯具,每路通讯电源线只宜设一个终端。通信线与电源线同管敷设。 四、交直流隔离型……控制器分机ELS-32N-(S)/E灯具配线系统图

应急照明设计依据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度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第6.5条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第6.10.1.2条疏散通道出口处,“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第6.10.1.3条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 第6.10.2条附着在室内墙面等地方的其它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应在1.3m-1.5m之间。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 摘要: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事故应急照明、应急出口标志及指示灯,是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后,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但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单位在消防应急灯具的选型、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应此,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控制方式、接线方式,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直接影响到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用的发挥。 主题词:应急照明供电控制方式安装维护 一、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控制方式 国内目前使用的应急照明系统以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为主,正常电源接自普通照明供电回路中,平时对应急灯蓄电池充电,当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蓄电池)自动供电。这种形式的应急灯每个灯具内部都有变压、稳压、充电、逆变、蓄电池等大量的电子元器件,应急灯在使用、检修、故障时电池均需充放电。 另一种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电源,正常照明电源故障时,由集中供电系统供电。在这种形式的应急照明系统中,所有灯具内部复杂的电子电路被省掉了,应急照明灯具与普通的灯具无异,集中供电系统设置在专用的房间内。 与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灯具相比,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有便于集中管理、用户自查、消防监督检查、延长灯具寿命、提高应急疏散效能等优点,系统可靠性好、使用寿命长、维护与管理方便、系统价格低。但是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灯具由于每个应急灯具内没有备用电源(蓄电池),若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则会直接影响到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所以对其供电线路敷设有特殊的防火要求。而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灯具因为在每个应急灯具内都带有备用电源(蓄电池),所以对供电线路没有特殊的要求,供电线路故障并不会影响到备用电源发生作用。应急灯发生故障时一般也只影响该灯具本身,对整个系统影响不大。 在选择应急照明灯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系统。一般来说,新建工程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应尽量在建设过程中统一布线,选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对于小型场所、后期整改或二次装潢改造的工程应选用自带电源独立控制型应急照明。 二、应急灯接线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急灯常用的几种接线方式

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

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1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2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3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这些场所一般照明标准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

应急照明的供电与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的供电与控制方式 谢志宏(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院,北京 100013) 摘要:文章对民用建筑物内的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案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应急照明供电控制方式蓄电池消防控制模块节能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 Method of Emergency Lighting XIE Zhi-ho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ural Design,China Building Technique Group Co., Ltd. Beijing100013,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power supply and control method of emergency lighting inside the civil buildings. [Key words]emergency lighting; power pupply; control method; battery; fire fighting control module; energy saving 1 引言 应急照明,是指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在民用建筑物中突发灾难时,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显得尤其重要。在外界电源中断时,建筑物内的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灾难区,大楼内的应急照明系统起到了主要作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应急照明设计就十分重要,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案进行一下探讨。 2 应急照明设计的相关规范 关于应急照明的设计,国家规范有多处作出了明确规定,设计人员都应遵循。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供电设计的条款(11.8.7.2、11.8.7.4、11.8.9等)指出: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还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蓄电池组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由此可见,应急照明设计的关键点在于: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和火灾时应急灯具能自动点亮。实际设计中还应考虑节能问题,当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与此同时使用时,有些区域如楼梯间、走廊、电梯厅等处要求应急照明灯也要有延时自熄的功能,以节省电能。 3 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 应急照明供电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应急照明的种类、转换时间、持续工作时间、各种电源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要求等多种因素,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1由电网独立电源供电。要求由外部引来两路独立电源供电,确保一路故障时,另一路仍能继续工作。这种电源具有转换时间易满足要求、持续工作时间长、供电容量不受限制的特点。但是,在目前的城市供电条件下,要得到两路完全独立的高压电源的可能性比较小。在大部分情况下,供电部门不能提供完全独立的两路高压电源,或者虽然能够提供但因

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总结

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总结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二、《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第5.1条商场(店)、影剧院、娱乐厅、体育馆、医院、饭店、旅馆、高层公寓和候车(船、机)室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或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将“安全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第5.7条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 第5.10条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 第6.10.1.1条疏散通道中,“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第6.4条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按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

最新应急照明设计要求

应急照明设计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概述 在实际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单方缺点可以互补。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 编辑本段应急照明设计、施工规范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遍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产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内外照明指南和标准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 安全照明[U.S.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 消防安全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4.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5.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6.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6.7条机场、海外、饭店等国际旅客较多的地方,可以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辅助标志。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 《消防安全示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节录:

智能大楼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联动控制浅谈

浅谈智能大楼应急照明系统供电及消防联动控制方式 作者:盛国武 单位:浙江宏纪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摘要:关于智能大楼建设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及消防联动控制方式的设计与施工误区,对火灾救援人员的安全威胁。 关键词: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方式控制方式规范修订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居住、工作、生活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高层建筑已成为新开工民用建筑的主流形态,并向着超高超大的业态发展。伴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与层高的不断放大,对建筑智能化程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对是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智能化、使用安全性、动作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的事故案例教训,都在警示人们已有规范存在的缺陷。 欣慰的是,现状已引起政府及行业相关人员的重视,一批重要的专业规范的修订都已进入修改进程。下面就个人施工实践,谈谈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常见的智能大楼建设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及消防联动控制方式的设计、施工误区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希求行业内的专家能够注意,在相关规范的修订时,能够引起重视;消防专项验收时,杜绝不法之徒的有害施工。 一、应急照明系统供电方式误区。高层建筑在安全疏散方面有许多不利因素。一是建筑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则疏散的时间要相

应增长;二是建筑面积庞大、建筑内生活、工作的人员多,如果高层建筑疏散通路设置不合理,拐弯多,宽窄不一,就容易出现混乱拥挤情况,影响安全疏散。针对以上不利因素,楼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合理设置就显得十分必要。虽然《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对消防应急灯具的生产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划分了3种消防应急供电方式:1、自带电源型;2、集中电源型;3、子母电源型。 以上为自带电源型供电系统图示例 但是,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9.2.1条的条文说明四、“根据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火灾应急照明设计的实际做法,一般都采用城市电网的电源作为应急照明供电。为满足使用需要,又利于安全,允许使用城市电网供电,对其电压未作具体规定,即可用220V的电压”的误导,将双路安全供电等同于

浅谈建筑消防应急照明设计

浅谈建筑消防应急照明设计 发表时间:2017-10-19T10:13:43.407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15期作者:崔少奇[导读] 使得应急照明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设计过程中,尽量避免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往往最简单的方法反而是最直接可靠的方法。深圳市博万机电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摘要:应急照明是建筑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设计关系到发生火灾紧急状况时可以及时、安全疏散的效果。本文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对实际电气设计中常用的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及控制方式进行探索,供同行借鉴参考。关键词:应急照明;设置场所;灯具控制前言 建筑消防应急照明设计的选型、控制方式、供电方式有多种组合,如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由于在功能性上有所区别,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也有不同的要求,而选型又与控制方式有直接关系,因此,如何充分考虑综合因素,合理进行应急照明设计是设计人员关注的问题之一。 一、常用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类型(一)猫头鹰灯(自带蓄电池的双头应急照明灯具)常用的猫头鹰灯采用220V 电源,火零地3 线接入,其应急照明时间可达90min,满足规范对火灾应急照明最小持续供电时间的要求。这种猫头鹰灯只需切断其进线电源,自带的蓄电池就会放电,从而使得灯具强制点亮。此种应急照明灯具易于采购而且控制方式简单有效,故大量应用于各种工程之中。还有一种猫头鹰灯的电源接线除火零地3 线外增加了一条强启线,即采用4 线接入;其他电气参数与前一种猫头鹰灯相同。这种猫头鹰灯是通过消控中心给出消防信号接通强启线,使得自带蓄电池放电来实现灯具的强制点亮。这种猫头鹰灯根据施工单位的反映比较难采购,故在有选择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选用这种产品。(二)筒灯或普通荧光灯(带蓄电池式)筒灯或普通荧光灯通过增加满足规范要求的蓄电池和安装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后亦可作为火灾应急照明灯具。这种应急照明灯广泛应用在有装修要求的公共建筑之中。而这种应急照明灯具对蓄电池的加装也有两种方式:1. 每个灯具加装蓄电池;2. 在电井或配电间里对相应的应急照明回路集中安装EPS。第一种安装方式蓄电池会直接裸露在天花里面,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可能会产生蓄电池受热爆炸的危险;而且如果在大空间使用,会产生蓄电池日后难于检修更换等问题。故在有选择的前提下建议使用集中安装EPS 的方式。(三)疏散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式应急照明灯具)疏散照明灯具的电气参数及控制原理与猫头鹰灯相同,在灯具选型上同样建议采用火零地3 线接入的灯具。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除节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故疏散指示灯平时需处于点亮状态,在这点上疏散指示灯与猫头鹰灯在设计上是有区别的。而埋地疏散照明灯具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第6.2.1 要求安装在地面的灯具主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这种直流的埋地疏散指示灯具多应用于公共建筑之中。 二、应急照明灯具在不同场所的选型不同类型的建筑、不同功能的场所对应急照明灯具的选型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公共建筑中的大空间场所,公共建筑中的内走道、门厅等有吊顶场所,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包括防烟楼梯间)。以下就对上述三种不同功能的场所的应急照明灯具选型上进行探讨。(一)公共建筑中的大空间场所大空间场所由于其层高比较高,一般会选取金卤灯作为普通照明灯具;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金卤灯不应作为应急照明灯,应选用能快速点亮的光源。因此,当我们在大空间采用普通照明与应急照明兼用时,需增加可以快速点亮的灯具作为普通与应急照明兼用的灯具。在大空间场所应急照明设计上还需考虑由于大空间的层高高,吸顶的应急照明灯具,火灾时应急照明灯具容易被烟雾遮挡,从而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疏散照明不小于0.5Lx 最低照度要求。因此,在大空间主要疏散通道处宜增加猫头鹰灯,从而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满足应急照明的照度要求。(二)公共建筑中的内走道、门厅等有吊顶场所酒店、商业等公共建筑的内部均有装修,其内走道、门厅等场所均有吊顶,筒灯是上述场所的常用照明灯具。此时,可采用安装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的筒灯作为应急照明灯具,实现普通照明与应急照明兼用。在商业建筑中经常会出现内走道两边均为玻璃分隔,使得疏散指示灯具难以在墙面上安装。此时就需要设置埋地的疏散指示灯具,但由于埋地疏散指示灯具没有墙面上设置的容易分辨;因此在这种内走道的设计上可以在拐角处和设于侧墙上不容易观察到的疏散口出增加吊装的疏散指示标志灯。(三)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包括防烟楼梯间)一类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应急照明属于一级负荷,二类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应急照明属于二级负荷,以上两种负荷均需要采用双电源供电。根据《住宅设计规范》与《住宅建筑规范》规定: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所以当楼梯间的普通照明与应急照明兼用时,楼梯间普通照明兼应急照明回路的馈线除火零地3 线外还有1 条强启线,从而实现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楼梯灯的应急点亮。 而另一方面,住宅建筑的备用电源一般由发电机提供,但是发电机的启动到供电会有短时间的延时,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场所不应大于1.5s;2)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由于发电机不能满足应急照明供电转换时间的要求,因此在一、二类住宅建筑楼梯间的应急照明设计上,应同时使用带强启功能的楼梯间普通照明兼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具及猫头鹰灯。 三、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供电及控制

浅谈消防应急照明供电及控制 摘要:本文就建筑消防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和控制方面,阐述了在设计工作和工程实践中的一些体会与看法。 关键词:负荷应急照明电源 引言 现代建筑的层数越来越高,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内部设施越来越完善,功能越来越齐全,所用设备和材料越来越新。一座建筑里面包括水平交通、垂直交通的内部流量也越来越大。这些建筑(包括地下部分)应不间断供电,而事实上各种灾害也是有可能发生的。如:火灾、爆炸和地震等灾害。发生这些灾害时,正常电源往往发生故障或必须断开电源,这时正常照明全部熄灭。为了保障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并对进行着的生产、工作及时操作和处理,有效地制止灾害或事故的蔓延,应随即投入应急照明。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是消防安全系统的一部分,是建筑发生火灾或地震等灾害时,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或必须断开电源情况下,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从大量的火灾案例来看,由于应急照明缺位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增多的情况很多,这就要求我们对建筑应急照明设计的重要性进行重新的认识。 一、应急照明的供电系统 首先我们来确定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负荷等级,消防应急照明属消防设备,其等级等同于本建筑的消防负荷等级,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设计规范中对相应的建筑消防用电设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一般分为一级、二级。消防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两条市电线路双路切换供电。灯具可不带蓄电池。 (2)一条市电或两条市电线路,加一路由备用发电机、集中蓄电池或应急电源(EPS)、不间断电源(UPS)做备用电源切换供电。灯具可不带蓄电池。 上面两种情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电源切换装置。 (3)一条或两条市电线路供电,灯具自带蓄电池(应急电源)。 要合理确定消防应急照明,应综合考虑各种供电方式的特点及实际工程的要求以及供电条件等多种因素,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1种方式是把应急照明按二级或一级负荷用双电源供电,其供电应为独立的回路,双电源在末一级配电箱处切换。优点是成本较低,寿命较长,单箱控制面积较大。如果供电电源和线路能保证,供电时间可以足够长,在电箱二次回路可以加远程控制及监视,可对其下的分支回路进行监测,也可对多台装置进行监测与监控,系统易用性强。缺点是对供电电源和线路的可靠性要求较高;双电源切换的间隙应急照明出现间断。如果两路电源均出现问题就不能保证疏散要求。这种方法适用于双电源容易解决、面积较大、不重要的建筑。第2种方式其优点是供电可靠性相对有所提高,管理及维护较方便,这种方式与采用带蓄电池灯方式相比投资减少30%左右,而且规模越大该项投资越低。在设计、使用时可以做出多种方案:对不重要部分可用单电源供电,可以减少施工的复杂性,提高经济性;对重要负荷可采用双电源供电,即使两路电源均出现问题时,仍可由电池组供电,可实现不间断照明,能保证疏散要求。供电时间可根据实际负荷量来改变电池组的容量,使用灵活;因其可以实现三电源供电,大大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如有必要可直接为24V直流负荷供电,使其用途可以延伸。集中供电方式可以对应急电源装置的电池组充放电状态、充放电电压、电流进行监测,对其下的分支回路进行监测;也可对多台装置进行监测与监控,增强了系统的可控性和易用性。这种方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系统设计规范 1 传统消防应急照明存在的问题 1.1 疏散指示方向固定,容易把人员引入火场; 1.2 电压为220V,火灾时消防水四溢容易伤及消防人员; 1.3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透光性在烟雾状态下不好; 1.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无检修提示; 1.5 系统不节能。 2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优点 2.1 针对建筑物内任意位置均有疏散预案,基于自适应算法软件在火灾时自动形成最佳疏散路径,标志灯按最佳路径指示疏散方向; 2.2 安全电压供电确保消防人员人身安全; 2.3 疏散指示标志灯在火灾时闪烁发光,透光性好; 2.4 疏散指示标志灯故障时系统有故障提示,便于检修; 2.5 采用LED光源,每盏灯耗能1W,系统节能。 3 疏散区域 3.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 3.1.1 水平疏散区域: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 3.1.2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 3.1.3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 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照明区域内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照明区域边缘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 3.2.2楼梯间内的地面中心线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介绍

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介绍 一、产生背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保护生命的需要: 在灾难及火灾事故中,一切设置及行动准则应以保证“生命安全”为基本出发点,财产之保护放于第二位。 目前各建筑中已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分别安装了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疏散指示设备,但他们在建筑楼宇内作为单体存在,分别独立工作,彼此之间没有密切联系和火灾发生时的联动关系,且固定方向式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标志,存在着发生火灾时仍然将人员引向危险区域的方向误导隐患,因此传统的疏散指示系统在应急时的对现场逃生带来困难。 2、时刻保障应急照明和疏散灯具在应急状态下正常工作的需要: 应急标志灯日常维护和检修上存在着严重的滞后现象,应急标志灯最主要的作用是能在发生火灾时应急启动,而应急启动的关键在于其电池充放电工作是否正常。依靠人力的维护和检修,不能及时发现产品问题,其反作用是在发生火灾等灾难时往往会给逃生疏散指示带来许多盲区,满足不了火灾逃生的要求 3、建筑智能化的需要: 在智能建筑和数字社区的规划和设计中要求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互联及信息畅通,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进行综合处理的多种类信息设备系统加以组合,实现建筑物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综合管理,而原有的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已无法与实现对各灯点的控制。 二、系统构成 本系统由集中控制型控制器(主机)、路由配电箱(分机)、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批示灯具和其他通讯设备等几部分组成。 三、系统主要功能(作用) 1、主机能在CAD平面图中实时显示各灯具工作状态情况:能显示各灯具的位置、故障信息、疏散指示方向并动态显示应急逃生路线等信息。 2、智能实时监测: ●可以临近系统供电(通讯)网络各回路开路、短路监测

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的应急照明设计

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的应急照明设计 摘要:文章简要论述了应急照明的种类、灯具特点、技术要求。说明了建筑工程及大型商场应急照明的重要性及其设计的要点和方法。关键词:应急照明重要性设计要点注意事项灯具要求技术参数应急照明是建筑工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它在整个建筑工程中所占的比重很小。特别是在一些大型购物商场,尤其是“超市”,往往由于被忽视而给我们带来预计不到的损失。所以,我们要把应急照明设计提高到一个拯救生命的高度来对待。 1 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的种类较多,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又包括消防安全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导流标志和警示标志照明。 2应急照明的定义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叫应急照明。 2.1疏散照明 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标志。 2.1.1 消防安全标志灯 用于发生火灾时,为人员安全疏散发挥指示作用的标志。 2.1.2 疏散指示标志灯

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组成。 2.1.3 疏散导流标志 保证疏散人员视觉连续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标志。 2.1.4 警示标志 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2安全照明 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 2.3备用照明 用于确保正常活动需持续进行的照明。 应急照明灯具的种类、适用场所、配电等参数如下表所示。 外面,更加眼花缭乱。如果你是站在与疏散指示灯的位置相同的通道里,你的目光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在一条线上,很难看到疏散指示灯所指的方向。《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O1-611-2002第3.4.4条规定“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间距应小于或等于20m。”但是在人流很大的情况下,障碍较多,很难一眼看到。特别在事故中。人员紧张和混乱的情况下,显得更加困难。因此,在设计时应适当缩短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距离。 另外,众多大型购物商场和“超市”未在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的地方设置“推开”、“拉开”、“禁止锁闭”、“禁止阻塞”等标志。电梯及自动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丄、八、- 1 前言 一.工程概况 1 .建筑概况:本项目位于XXX项目慨况:本项目由住宅及商业两个地块组成;本次设计为商业地块。本项目由地上1 栋3层商业及影院,1栋3层商业街,1 栋150米高层写字楼,地下一层北侧为超市及商业街,南侧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及地下三层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停车库防火类别 为I 类,地下每层设有两个双车道出入口,并与住宅地块地下室联通。本项目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均为一级。地下部分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地上塔楼结构形式为框筒结构, 多层商业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防渗等级为P8(底板),地下室层高米+米+米,室外覆土米。 二.施工依据 2 .本项目设计合同及建设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3 .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部门批复意见。 4 .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用地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5 .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主要标准及法规: 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1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 B 50034-2013 1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三、疏散照明设置: 1 )在门厅、走道、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地下车库、避难层等场所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2)本工程疏散照明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系统由智能应急疏散照明控制器、 应急照明分区集中电源及配电装置、集中电源监控型标志灯、照明灯组成。系统分区集中电源能够确保 在应急状态下供电90min 以上,由该系统控制的应急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均采用专用的LED灯具。3)

浅谈应急照明设计

浅谈应急照明设计 应急照明,是指在非正常状况下才使用的照明设施。一提起应急照明,很多人马上想到是用于消防火灾状况,其实广义的应急照明并非仅限与此,1993年中国照明学会发布了第1号技术文件《应急照明设计指南》,其对应急照明的定义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熄灭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按功能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下面分别详细分析一下这几个概念及其差异。 火灾应急照明保证人员安全疏散是最重要的目的。广义的应急照明与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照明只是广义应急照明的一种形式,其与广义的应急照明从概念上有以下差异:广义的应急照明前提均指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情况下,而火灾应急照明则是指特定的发生火灾情况下,与正常电源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火灾时除了要切除火场中的非消防负荷的电源(避免电气造成二次火灾,保障扑救人员免于触电)外,火灾应急照明电源仍以正常电源(或称市电)为主电源,只有市电电源失去才要转换由备用电源供电,也就是说火灾时市电不一定会停电或要停电,而此时应急照明一定要强制点亮。 火灾应急照明保证人员安全疏散是最主要的目的,广义的备用照明与火灾备用照明:后者在相关防火规范中明确是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自备柴油发电机房、防排烟机房、通讯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需坚持工作的房间的备用照明。而广义的备用照明,在《应急照明设计指南》中是指“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这个活动可以是生产、营业、比赛、演出、会议、办公等等。显然两个备用照明的概念有较大的差异,它们除了可以共用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的备用电源外(但不能混接),是两个独立的配电体系,对线路、灯具、控制的要求等也不尽相同,应注意的是,非火灾的备用照明,应属于非消防负荷,不应将其纳入火灾应急照明供电系统,否则火灾时就无法实施“切非消防”;由于它无需在火灾时坚持点亮,对灯具保护罩及线路的连续供电可靠性,当无特殊要求时,也不必视同火灾应急照明设计而提高标准等。 至于“安全照明”是指“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如医院的手术室,危重患者抢救室、特别危险的作业场所等有特定需要的场所,“安全照明”应与装设场所的设备,使用同一备用电源,设计切忌将其纳入一般非消防电源,而不看时机予以切除,火灾时应视具体情况处理,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上面详细叙说了应急照明的概念,鉴于“火灾应急照明”在消防时对于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的重要性,下面着重探讨一下“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及其控制方式。 1.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 1.1 火灾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类型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 以及其它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系统(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 。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IEC60529:2001,IDT) GB 7000.1-2007 灯具第1 部份:一般要求与实验(IEC60598-1:2003,IDT)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neq ISO6309 :1987) GB 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 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3.2 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 防应急标志灯具。 3.2.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中,发光部分为便携式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也称为疏散用手电筒。 3.2.2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 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楼层、避难层(间); b) 指示疏散方向; c) 指示灭火器材、消火栓箱、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及及其方向; d)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3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3.4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 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3.5 消防应急灯具用应急电源盒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与光 源未在同一灯具内部的电池及相关电路的部件。 3.6 子母型消防应急灯具son & mother type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 防应急灯具供电,其工作状态受母灯具控制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3.7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centralized batteries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应急照明 集中电源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3.8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centralizing power supply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ries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 电、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3.9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controlled by central control panel 工作状态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的 消防应急灯具。 3.10 应急照明控制器central control pane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控制并显示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 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工作状态的控制与显示装置。 3.11 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maintained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光源在主电源和应急电源工作时均处于点亮状态的消防应急灯 具。 3.12 非持续型消防应急灯具non-maintained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光源在主电源工作时不点亮,仅在应急电源工作时处于点亮状态的消防应急灯具。 3.13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cen tral con trolled fire emerge ncy light ing system for fire emerge ncy lumin aires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由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关附件等组成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3.14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non-cen tral con trolled fire emerge ncy lighti ng system for fire emerge ncy lumin aires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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