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微分方程》自学指导书共11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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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微分方程》自学指导书

一、课程编码、适用专业及教材

课程编码:110621211

总学时:90学时,

其中面授学时:28学时,

自学学时: 62学时。

适用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函授本科)

使用教材:王高雄等编,常微分方程,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1983. 9。

二、课程性质

常微分方程科程是高等院校数学专业在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基础上继续深入和发展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对从实际应用中总结出来的微分方程的简单的处理方法和实际求解,特别是对于不能求解的微分方程的处理,更是用现代数学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一个缩影。它是学习和应用现代数学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之一。

三、本课程的地位和作用

该课程通过简单的介绍微分方程的起源,微分方程的求解及对不可求解的微分方程进行有效处理,从而了解微分方程的解的性质。本课程重在讨论微分方程解的基本理论,特别是解的存在唯一性、解对初值的连续依赖性,解对初值和参数的可微性等,同时对一般的线性微分方程及微分方程组的解法与性质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这就为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微分方程及其应用打下必要的基础。

四、学习目的和要求

常微分方程是一门集理论性计算性于一体,以理论研究为主的学科。它主要应用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的一些基本知识,对微分方程的求解,线性微分方程及方程组的基本理论进行详细的讨论。既能锻炼学生的理论推理,也锻炼学生的计算。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本学科的同时不要忘记和前面学过的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相结合,掌握常微分方程的基本性质和求解问题。

五、本课程的学习方法

本课程介绍的内容比较多,特别是各个章节之间有着一些相应的联系,有的内容课本上只是简单的介绍,这就需要在学习这一部分的同时要联系考虑前面的知识用前面的方法进行改进处理,比如在高阶微分方程及微分方程组解的基本理论的时候只是简单的代过,因为其

方法和前面的一阶微分方程的处理理论完全一样,只是更加繁琐,所以在学习这一部分知识时要和一阶微分方程的基本理论进行对照比较。再比如用常数变易法求解微分方程和方程组时,它的思想和前面一阶微分方程类似,但是又有相应的改变,同样对相应的解的性质方法又有各自的一些特点。所有这些都希望同学们能够对照比较,深入分析,加强对方程解的理解和掌握。此外,有一些内容会独立处理,方法迥异的,这一部分如后面的第六、七两章要特别处理学习,掌握其实质,了解其背景。

六、自学内容与指导

第一章绪论

(一)自学内容

§1.1 微分方程:某些物理过程的数学模型

了解微分方程的产生及建模,从而对微分方程的物理意义及数学化有个大致的了解。

§1.2 基本概念

理解常微分方程,偏微分方程的概念及其区别联系,掌握并深刻理解微分方程的阶数,微分方程的解,微分方程的隐式解,积分曲线与方向场,方程的通解和特解,线性微分方程与非线性微分方程,定解问题,初值问题等概念。并能够对于具体问题说明之。

(二)本章重点

本章重点在第二小节的各种概念的理解,这也是本章的难点。特别是对于微分方程的解的各种表示方法的区别和统一,各种解和方程的关系,实际重要又难以掌握的内容。

(三)学习指导

通过具体例子进行说明,多做练习。

第二章一阶微分方程的初等解法

(一)自学内容

§2.1 变量分离方程与变量变换

掌握什么是变量分离方程,并会求变量分离方程的通解和特解,深刻掌握变量分离方法,对可化为可分离变量的微分方程的类型及应用举例能够了解。

§2.2 线性方程与常数变易法

对于一阶线性方程的判断,转化及求解要熟练掌握,对于伯努利方程的

化为一阶线性微分方程的方法要掌握,并能够用于计算。深刻掌握常数变易法的思想。

§2.3 恰当方程和积分因子

熟练掌握对于恰当方程的判断和几种求解方法,理解并掌握求积分因子的方法,特别是用观察发求积分因子要熟练掌握并会进行简单的计算。

§2.4 一阶隐方程与参数表示

掌握四种类型的一阶隐式方程的求解方法,并会进行简单的计算。(二)本章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变量分离方程,一阶线性微分方程及恰当方程的求解,与常数变易法。

(三)本章难点

本章的难点是对于不是全微分方程的方程的积分因子的寻找以及一阶隐式方程的求解计算。

(四)学习指导

对于各种类型的方程的求解要做到会变形,使之成为前面已知的类型,然后套用前面的具体方法进行计算。这就要做到对各种类型的方程的形势非常熟悉,学会往这些类型上靠。

第三章一阶微分方程的解的存在定理

(一)自学内容

§3.1 解的存在唯一性定理与逐步逼近法

对于解的存在唯一性定理,要掌握利普希茨条件及定理的内容含义,理解各次逼近解的思想与计算,了解定理的证明方法和基本证明。了解近似计

算和误差估计的基本内容。

§3.2 解的延拓

理解局部与全局利普希茨条件之间的关系。理解什么是饱和解及饱和解的特点。掌握解的延拓定理及其推论,并能够用来处理简单的饱和解的计算问题。

§3.3 解对初值的连续性和可微性定理

了解解对初值的连续依赖性定理和可微性定理的基本内容并明确其意义。了解初值也是一种参数的思想。

§3.4 奇解:了解包络和奇解的概念,知道克莱罗方程的包络和奇解形式。(二)本章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解的存在唯一性定理与逐步逼近法,及解的延拓。(三)本章难点

本章的难点是解对初值的连续性和可微性定理。

(四)学习指导

把解的存在唯一性定理的证明分成五个相应部分,找出他们的内在联系。把定理的思想含义搞清楚。

第四章高阶微分方程

(一)自学内容

§4.1 线性微分方程的一般理论

理解齐次与非齐次线性微分方程的关系,齐次线性微分方程的解的性质与结构,函数组的线性相关与线性无关及其与相应的伏朗斯基行列式的关系。熟练准确的给出齐次与非齐次线性

微分方程的通解的结构公式。熟悉对高阶非线性方程的常数变易法的运用。

§4.2 常系数线性方程的解法

理解复值函数与复值解的概念,复值函数的极限,连续,导数可微分等概念。对于各种类型的常系数齐线性方程要会求其特征方程与特解通解等,对于非齐次线性方程至少掌握一种求解方法。对于质点振动简单了解。§4.3 高阶方程的降阶和幂级数解法

掌握可降阶的一些方程的类型及降阶方法,有精力的同学可以了解二阶线性方程的幂级数解法和第二宇宙速度计算。

(二)本章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线性微分方程的解的结构和通解的表示,以及常系数线性方程的解法。

(三)本章难点

本章的难点是二阶线性方程的幂级数解法和第二宇宙速度计算。(四)学习指导

学习线性微分方程一般理论时,可以对照前面的一阶线性微分方程所具有的性质和方法,加以比较学习。常系数线性方程的解法可以进行分类总结,找出规律加以记忆。

第五章线性微分方程组

(一)自学内容

§5.1 存在唯一性定理

方程组的表示,连续,可微分,方程组的解,初值问题等概念,高阶方程

与方程组的关系及转化,存在唯一性定理,范数的概念及函数组的收敛一致收敛。

§5.2 线性微分方程组的一般理论

齐次与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概念,解的叠加原理,线性相关,线性无关,伏朗斯及行列式,基本解组,解空间,解矩阵,基解矩阵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齐次与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解和通解的表示及常数变易法思想。§5.3 常系数线性方程组

矩阵指数的定义及计算,基解矩阵与指数矩阵的关系,矩阵的特征值与特征向量的计算,齐次常系数线性方程组的基解矩阵及对应的指数矩阵的求法。

(二)本章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线性微分方程组的解的结构和通解的表示,基本解组,解空间,解矩阵,基解矩阵,以及常系数线性方程组的解法。

(三)本章难点

本章的难点是常系数线性方程组的解法。

(四)学习指导

学习线性微分方程组的一般理论时,可以对照前面的一阶线性微分方程和高阶线性微分

方程所具有的性质和方法,加以比较学习。常系数线性方程组的解法可以根据基解矩阵与指数矩阵的关系,找出规律加以学习。

第六章非线性微分方程和稳定性

(一)自学内容

§6.1 引言

微分方程零解的稳定性,不稳定性,渐近稳定性,全局稳定性,吸引域,稳定域的概念及判断方法

§6.2 相平面

相平面,相空间,轨线,驻定方程组(自治方程组),奇点,线性自治方程组的分类。

§6.3 按线性近似决定微分方程组的稳定性

特征方程无零根和零实部特征根条件下,自治方程组的稳定性定理。

§6.4 李雅普诺夫第二方法

正定,负定的概念,函数关于方程的全导数,函数稳定性与李雅普诺夫函数的关系。

§6.5 周期解与极限圈(选学)

§6.6 二次型V函数的构造与控制系统的绝对稳定性(选学)

(二)本章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微分方程零解的稳定性,不稳定性,渐近稳定性,全局稳定性,吸引域,稳定域的概念及判断方法。

(三)本章难点

本章的难点是相平面,相空间,轨线,驻定方程组(自治方程组),奇点,线性自治方程组的分类。

(四)学习指导

参考有关的书籍进行学习。

第七章一阶线性偏微分方程(选学)

七、自学进度与各章节学时安排

自学周数16周,每周4学时,总计62学时。在自学过程中,除了保证自学时间外,还要多做练习,独立完成作业并分两次寄回学校。最好将各章节后面的有关习题也多一下。

注:以下是各个章节学时安排及作业(不包括作业学时)

自学进度表

参考资料: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微分方程教研室编,《常微分方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82。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上帝说:你要什么便取什么,但是要付出相当的代价。

2、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量源泉之一,也是成功的利器之一。没有它,天才会在矛盾无定的迷径中徒劳无功。

3、当你无法从一楼蹦到三楼时,不要忘记走楼梯。要记住伟大的成功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学会分解你的目标,逐步实施。

法理学课后习题

法理学课后习题 一、绪论 1.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概念: 法学: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法理学: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治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性质: 法学: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具有政治性、阶级性的科学,它总是体现着不同社会阶级、阶层以及不同社会集团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它们经济的、政治的实际利益需要。 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的总称,它的产生也是法学史上划时代的根本变革。 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即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的,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基础; 阶级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权利与法律要

求的体现,它是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 法的阶级性与科学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性与科学性是辩证统一的。党性是阶级性的集中表现,马克思主义的党性要求科学性,而科学性又是实现党性的保证; 法的概念和本质: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也不可能是超阶级性的,而是由一定的社会结构决定的、在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 决定法的根本因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统治阶级一致的内容决定于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归根结底决定于在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经济条件; 法的历史发展规律:法与国家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产生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法与国家权力有着内在的联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阶级的消灭,国家与法都将消亡。 3.如何看待中国当代的法学、法理学? 4.学习、研究法学、法理学应有什么样的基本态度和方法? 基本态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法学。 方法: 1.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核心和基础。) 2.一般的科学方法(社会调查的方法、历史考察的方法、分析比

法理学提纲

法理学,也称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的理论学科。它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律师专业的必考课程。 法理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法律以及法律现象的一般理论的学科。它首先研究的是一般的法,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式、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有以下五个方面:首先是导论部分,即主要讲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体系、历史、本质特征、方法以及地位等;其次是法的一般原理,也可以称之为法的内涵论,主要介绍的是法的概念、价值、作用、资本主义的法等,这部分的内容是主要是基本原理,是本书的核心理论部分;其次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可以称之为法的外延论,主要讲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的相互关系;再次是法的制定,也可以称之为立法论,主要从静态的角度来考察法的产生的过程以及相关问题;最后是法的实施和监督,也可以称之为法的实施论,主要讲法律在产生后如何从静态的、纸上的、死的法变成动态的、社会生活中的、活的法的过程。 考试大纲

【字体:大中小】 第一编 第一章法学绪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 本章是全书的绪论,是纲领性的一章,主要阐述法学学科的最基本的问题,它所包括的原理和原则,对其后各章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本章是重点章。学习本章,应注重理解法学的性质和特征,法学的研究对象、体系和学科划分,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和其他研究方法,概括而集中地了解法学是门什么样的学问。 学习内容 第一节法学的性质和特征 一、法学释义 法学的含义和特征法学产生的条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色 二、法学是历史的和国情的范畴 各个时代和国情之下的法学的共性和个性西方古今法学及人们 对法学的不同认知中国古今法学及人们的认知

法理学读后感

《法理学》读后感 生活在这样一个法制社会,我对法律的了解其实很少,更谈不上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法律了。这次教育法学的老师让我们去看看法理学方面的书,于是我才到图书馆去借了一本周旺生主编的法理学。这么一读才觉得法理学并不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而是一本跟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书,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读读的很实用的书。 下面我就谈谈我读了这本书之后的感受。首先法理学是学习法学的入门工具。有些人认为学习法理学并不重要,把法学学好就够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法理学正是我们学习法学的工具,只有把这刀磨锋利了,我们才能在学习法学时游刃有余。另外,正如我上面说到的,法理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学起来不会感到枯燥。如果我们能够将法理学联系好我们的生活实际来学习,我们就可以用法理学中的知识来解释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也可以用现实生活中的现象来解释我们的法理常识。 此外,我还认识到,法理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结合,反过来对于法理学自身的发展也同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法理学是一门开放性的学问,这不仅指它的对外开放,而且也指它的对内开放,即法学体系之内与其他法学学科的结合,不断从其他学科中获取理论和方法上的资源,以丰富和完善法理学自身的理论。例如,法律制度史的研究,国内部门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的研究,在某些方面有各自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它们对历史上的法和现实的法所进行的实证考察,是法理学所不能替代的,而且它们从各自学科出发对法的本质和现象问题所做的结论,对于法理学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法理学若不与法律史、国内部门法学结合,很可能会陷入空泛和游说无根的窘境,也不能起到前导学科的作用,不能对法学其他学科予以理论上的指导。然而,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的结合,决不意味着法理学可以完全照抄、照搬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的理论,将别的学科的东西据为己有,否则,也就失去了法理学自身的特色。 还有,要学好法理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学习一门科学我们必须了解它的历史,所以我们必须好好的学习法理学的历史。我们现在学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所以我们应该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历史。我们必须知道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背景,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在当年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产生的。是有其独特的背景的。马克思在当时主要吸收的是黑格尔哲学的思想。马克思主义是唯物的,所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内在精神也是唯物的。我们必须用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观点去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我们还应该知道列林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和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学好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有利于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深入了解。学习法理学我们还应该理解一些基本的法学学习方法,比如价值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等等基本的学习方法。而且我们不能将这些方法分开,我们应该将它们结合起来。 在读了法理学之后,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思维去思考生活中的问题,我们也要有法律意识,要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这样我们才是法制社会下的合格公民。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法理学的感受 法学11级四班姓名:杨东铃学号:128012011131学习法理学的感受 时间无情的在我们年轻的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不知不觉间,学习法理学已经半个学期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伴随着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变化,使我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迷茫,显现出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 就在我处在迷茫时,它走入了我的心间。它就是法理学。它就像朋友一样帮助我,像我的父母一样疼爱我,像老师一样关心我。在这盏明灯的指引下,我走出了迷茫期,大步迈向充满阳光的大道。 在正式上课之前,我预习了法理学这本书,竟然有些看不懂,里面大都是一些理论的内容。后来听了张老师的课逐渐明白了法理学是“法学”研究中的一门科学。对国家制定“法律”进行“理”的研究,即法律规范的合理合法性,也就是说国家在制定出台具体的法律规范时,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这些原则和精神同公民认知、社会现状息息相关,当

今社会主要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学习法理学应当要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的研究的学科都研究法或法律现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法学学科的不同之处在于,法理学研究的是法或法律现象的一般性问题,而不是法或法律现象某一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在我国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概括为:法的本体论、法的历史论、法的运行论、法的关系论、法的价值论等五论。法理学的功能有1、法理学是法学的入门与向导。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属于理论法学, 它提供的不是具体的、实用的知识,而是抽象的、基础的理论,如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这些基础理论不仅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入门的知识和理论,也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理论的指导。2、法理学能启蒙和传承法律精神。在法学的所有学科中,法理学是最具思想性的一门,它是以启蒙和传承法的精神与理念为核心的。3、学习法理学可以培养与训练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有的职业技能,而法理学中承载着培养与训练人们法律思维方式的功能。因此,学习法理学的意义非常重大。 我认为学习法理学时应该注意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

05677-法理学[附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2007年版)]正版自考教材

【定价】30.00 【内容简介】 作者:周旺生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9-1 目录 第一编 第一章法学绪论 第一节法学的性质和特征 第二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三节法学体系和法学学科 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法理学学科 第一节法理学释义 第二节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 第三节法理学的构成要素及构成境况第四节法理学渊源中的资源性要素第二编 第三章法的概念 第一节视角和方法 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法的本质 第四节法的要素 第四章法的价值 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 第二节法律秩序 第三节法律利益 第四节法律正义 第五章法的功能和作用 第一节法的功能和作用释义 第二节法的基本功能 第三节法的主要作用 第六章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一节法的起源 第二节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 第四节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 第七章法和社会 第一节法和社会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法和经济及科技 第三节法和政治及国家 第四节法和道德及宗教 第五节法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编 第八章立法 第一节立法释义 第二节立法体制 第三节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第四节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九章法的渊源 第一节法的渊源释义 第二节法的渊源的价值实现 第三节法的渊源意识 第四节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 第十章法的形式和分类 第一节法的形式释义 第二节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 第三节法的形式的规范化和系统化第四节法的基本分类 第十一章法的体系 第一节法的体系释义 第二节部门法的划分 第三节当代中国法的体系 第四编 第十二章法的实施 第一节法的实施释义 第二节法的效力 第三节法的遵守 第四节法的适用 第十三章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释义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五节法律关系的演变 第十四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第一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释义第二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第三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分类第四节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限度第五节法律和人权保障 第十五章法和权力调控 第一节作为支配性力量的权力资源第二节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动因第三节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方式第十六章法律行为、责任和制裁

《叔向使诒子产书》的法理学解读

法律规则、社会规范与转型社会中的司法 ——评于明的《叔向使诒子产书的法理学解读》 孔令之 内容摘要:从现代法理学的视角看待子产与叔向的言辞与追求,我们会发现,无论是传统的“议事以制”,还是子产的“铸刑书”,都并非仅仅着眼于法律对于民众的威慑,而是旨在追求不同社会结构制约中的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的最佳绩效。而叔向所警惕的“争心”,也并非基于传统的“保守”。 《左传》中记载的晋国大夫叔向与郑国执政子产的一次对话,被视作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的基础史料、而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行的观点认为,子产的“铸刑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贵族任意刑杀的特权”,因而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需求;而作为“著名的保守派贵族”,叔向之所以反对“铸刑书于鼎”,则是为了“使人民经常处于‘刑不可知,而威不可测’的极端恐怖中,以便奴隶主贵族能够继续独断专行”。 但该论文作者于明认为:结合春秋时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背景,叔向的“议事以制”并非为了维持法律对于民众的威慑,而是一种更具经济学效益的最优化选择;同时,子产的“铸刑书”行为也不仅仅在于打破法律的神秘主义,而是更多的为了解决转型社会中的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的问题。 首先,作者重新理解了“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传统的理解是:采取这一制度,首先是诉诸历史的权威,其次是基于对造成“民有争心”的后果的分析。“议事以制,不为刑辟”被视作一种不制定或不公布法律的“秘密性”,但众多史料表明,子产“铸刑书”并非是中国公布成文法的开端,春秋之前就有以文字形态存在并通过一定形式公之于众的法律。 因此,作者支持了另一种解释:所谓“不为刑辟”实际上是指不存在“罪状”与“刑罚”严格对应的法律规则。同时,作者认为,在叔向所谓的“议事以制”的背后,实际上是强调了对于“习俗传统”或“常人情理”等社会共同体内的“自发性”规范的接受和认可以及官员的考量和运用。换句话说就是,西周时期的“法官”,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确乎遵循了一些相对确定的裁判规范;但它们并非严格确定的成文规则,也不来自于统治者有意识的制造或“立法”(legislation),而是更多的是一种对共同体内自生自发的“社会规范”的认可和采用。在这个意义上,它们或许更接近于近代西方学者所概括的“活法”(living law)。 但作者又对现有的解读存在疑问,一个根本的质疑,是无论“罪刑分立”还是“秘密法”的解读角度,其实都将“议事以制,不为刑辟”的目标归结为一种“刑不可知,其威不可测”的传统策略,都将百姓放在了一种对统治者的高度恐惧之中。也就是说,现有解读归根到底都是对奴隶主阶级的法律特权的维护。因此,作者将“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放回到西周时期的历史语境之中重新审视,得出了“议事以制”其实是西周以来的“世代稳定”和“小国寡民”的社会结构所面临的基本问题的语境化回应,是在信息传递稳定和信息费用较低的条件下一种“立法”与“司法”的效益最大化。 首先,从时间的维度上,农耕社会的安土重迁导致人口流动少,耕种的土地也很少发生变化,生产力低下和社会的公有制使纠纷很少发生,且案件的事实大多构成简单且相似,

魏德士《法理学》一书的基本内容和我的感想

魏德士《法理学》一书的基本内容和我的感想 本书的作者魏德士教授长期从事宪法、法史、民法、劳动法与法理的研究,是德国著名的法理学家,同时也是德国著名的宪法学家、法史学家、劳动法学家和民法学家。魏德士教授终身从事法学的研究、教育工作,他既是法学学者又是过法学教授、法官、纠纷调解员。也正是如此,魏德士教授在法学方面涉猎的方面广泛,因而著有多本专著、多篇论文、案例评论、书评等。其中,由丁晓春、吴越翻译的《法理学》即是魏德士教授在其69岁时才出版的唯一关于法理学的专著,是他长达40 年法学教育与研究中关于法理学的思想结晶,编写历时25年,期间增删数稿。 “当魏德士推出《法理学》的时候,人们自然有许多期待:古往今来的法律真义,尽收眼底;引人入胜的叙述,令读者充满阅读乐趣。”《法理学》一书,比较系统地对法理学的基础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方法论进行了讨论。其特色是语言优美、论证充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满了精彩的民法、劳动法等知识领域的案例,使读者比较容易的理解抽象的法理学,可谓“专为学习者和实践者编写”。本书作为德国最大的法律与法学出版社贝克出版社的法学专业教材,得到了德国法学界和德国社会的普遍认同。同时,我国译者又从众多的德国著作中将其挑选出来,介绍给中国的法学学者和学生,为法学者提供基本读物和研究的基本素材,可见其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之高。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本书的主要内容: 在这本著作里,作者提出了三个问题作为全书的范围:(一)什么是法?(二)法为什么是有效的?(三)如何正确适用法?而文章的第二部分“法及其功能”,第三部分“法的效力”,第四部分“法律适用”则分别对应了上述三个问题,而第一部“基本问题”则是作者对法理学本身的科学性和基本问题——实际上也落实到法律职业者这样一个层面——的一个说明。同时,从知识体例来看,本书与其他法理方面的著作相比,最大的特色就是:不仅对法理学、法哲学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论述,还涉及到了法学方法论。这样一来,整本书的结构和内容(上述的三个问题的提出和回答)也很好的契合在一起,告诉了读者“什么是法?”(解决认识论的问题),“法的功能有哪些?”(解决意义和的价值的问题,以更好的服务于司法实践)“法为什么有效?”(解决效力来源问题,为法的适用提供依据和基础)“怎样适用法”(解决方法论问题,回到了由理论指导实践的社会活动中来)。 其次,我想带大家一起来探讨其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基本问题——文章以“法理学是什么、应该是什么”开篇,提出了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区别和相互关系:法理学概念构成了法哲学概念的前提:法理学是对法学知识的观察,理解与认识,包括“对具体的法律职业问题领域,法的因果关系及其效力进行论证”,而法哲学则是“对法的是否合目的性,正确性进行前提的追问,是对法的理性地再反思”。但同时作者又认为“法理学和法哲学的讨论已经没有必要”,也就是说,虽然法理学和法哲学可以做出这样的划分,但并没有必要,因为它们的问题域是重合的:都是对实在的法现象进行前提追问。接着,作者论述了作为理论的法理学具有经验功能、分析功能和规范功能,并从现实的角度提出了法理学存在的必要性——“处理法学、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的新危机的工具”“缓解教育危机”“缓解生活领域的新冲突”…… 同时,第一章在整篇文章中以类似于绪论的功能出现,提纲契领的提出了文章写作的思路和主脉络,总结了法理学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是“法”?法起到什么作用?我们在哪里找到法(法德渊源)?法(理学)是一门科学吗?语言对法与法学家有什么意义?法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公平?法为什么“有效”?法是怎样适用和发展的?这些问题,都在接下来的文章主体部分得到了作者的一一解答。作者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论证,展现了一个从原因到结果,从理论到实践的法体系。

法理学复习重点考试前复习资料

《法理学》200510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0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0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0 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2 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3 简答题复习指导 4 论述题复习指导 4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考核形式: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结构: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题20分,满分100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复习重点和难点 绪论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法的概念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法的作用和价值,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法治与法制现代化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 法的创制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法律体系,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违法的构成;违法的种类;法律责任的免除。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的分类;什么是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 法律监督,,国家监督有哪些;社会监督包括哪些。 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掌握经济基础与法的相互关系 社会主义法与政治,社会主义法与这会主义民主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与文化,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关系;法律意识的分类。 练习题 1.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称为()。 A.民事违法B.行政违法C.违宪行为D.刑事违法 2.在法律意识的结构中,对法的感觉、情绪和愿望属于()。 A.法律知识B.法律体系C.法律理论D.法律心理 3.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途径是()。

法理学读书笔记—

文化上的骄傲与自信 ——读《转型期中国法学形而上的缺失及其代价》有感 学号:201002060002 姓名:陈杰 今天拜读了田成友教授的论文《转型期中国法学形而上的缺失及其代价》,觉得感慨颇多:1、田成友教授这篇论文引经据典,写的深入浅出确实是一篇值得一读的论文,看完之后觉得却有所得同时也引起了自己的一些思考。2、他以“形而上”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仔细梳理了西方形而上的渊源和发展,同时也以此为参照物仔细对比了我国传统思想文化,并且指出了因为缺失形而上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提出在我国要建立一个形而上的体系以此来指导我国的各项事业包括法学事业在内。3、但是因为其立场和出发点的问题,导致他在看待问题的时候有时候过于片面,夸大了缺失形而上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为了使得他的论述更有说服力他更是颠倒了一些事件的因果顺序和逻辑关系,显得有些牵强附会。 4、同时他没有看见或者说选择性的忽视了形而上这一问题在我国的天然的水土不服和我国思想文化的顽强抵制,在目前西方文化的强势和活力面前有这一想法也无可厚非,但是既然从鸦片战争开始国人开始放眼看世界到当下,我国一直没有接受形而上的一些观点说明了不仅仅是单纯的不接受的问题,而且也不是没有人为此做出过努力,但是最后都没有成功那么我们也该仔细对此作出一些反思而不是对此视而不见只顾着推销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田成友教授的论文《转型期中国法学形而上的缺失及其代价》其中对于西方思想文化中的形而上的一个简单梳理和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对比这一块写的还是非常精彩的。他首先先指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性质是天人合一、体用不二,是对超世形而上学、终级关怀的拒斥,缺少形而上学的思辩色彩。同时又指出西方文化有着深刻的形而上传统或终级关怀情结,从古希腊第一个哲学家泰勒士远在公元前6世纪时就提出并试图回答了宇宙本源问题,并且之后终极关怀紧紧纠缠着着西方思想,终古不释。泰勒斯之后,没有一个哲人不是带着终极关怀上场,也没有一个哲人不是抱着终极遗恨离开思想舞台。虽然没有列出条条框框来仔细对比,但是却在无形之中更加加重了二者的对比程度。在此精彩论述之后田成友教授花了大量的篇幅详细阐述了我国因为缺失形而上这一思想体系所付出的一系列的代价其中包括:1、法律工具论发达 2、法信仰缺欠 3、法学家独立人格丧失 4、社会震荡不断。对田成友教授所列举的这些代价正如上文所阐述的那样因为立场和出发点的问题,导致其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正是因为他的立场和出发点就决定了他的精彩论述并不能得出一个精彩和相当有说服力的结论。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正如田成友教授所写的那样,形而上发源于希腊并且一直在西方思想和文化这条河流中不断流淌,并且不断的壮大。而中国从思想文化的发端来说我们就抛弃了形而上这一观点,形而上这一观点出来就处于我国传统思想和文化的界限之外。和西方相比就像是两条永远不会有交集的两条平行线,并且各自的不断的发展着,二者在各自的道路上都开放出了灿烂的文明之花。田成友教授站在西方形而上的立场上,用以批判和这一思想不甚相关甚至有些排

学习法理学的感受

法学11级四班姓名:杨东铃学号:128012011131 学习法理学的感受 时间无情的在我们年轻的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不知不觉间,学习法理学已经半个学期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伴随着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的变化,使我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迷茫,显现出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 就在我处在迷茫时,它走入了我的心间。它就是法理学。它就像朋友一样帮助我,像我的父母一样疼爱我,像老师一样关心我。在这盏明灯的指引下,我走出了迷茫期,大步迈向充满阳光的大道。 在正式上课之前,我预习了法理学这本书,竟然有些看不懂,里面大都是一些理论的内容。后来听了张老师的课逐渐明白了法理学是“法学”研究中的一门科学。对国家制定“法律”进行“理”的研究,即法律规范的合理合法性,也就是说国家在制定出台具体的法律规范时,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这些原则和精神同公民认知、社会现状息息相关,当今社会主要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学习法理学应当要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的研究的学科都研究法或法律现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其他法学学科的不同之处在于,法理学研究的是法或法律现象的一般性问题,而不是法或法律现象某一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在我国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概括为:法的本体论、法的历史论、法的运行论、法的关系论、法的价值论等五论。法理学的功能有1、法理学是法学的入门与向导。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属于理论法学,

它提供的不是具体的、实用的知识,而是抽象的、基础的理论,如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这些基础理论不仅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入门的知识和理论,也为法学的其他学科提供了理论的指导。2、法理学能启蒙和传承法律精神。在法学的所有学科中,法理学是最具思想性的一门,它是以启蒙和传承法的精神与理念为核心的。3、学习法理学可以培养与训练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者必须具有的职业技能,而法理学中承载着培养与训练人们法律思维方式的功能。因此,学习法理学的意义非常重大。 我认为学习法理学时应该注意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不然容易步入学习法理学的误区。 上法理学的课程时,老师讲得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并在讲课期间插入一些例子,使我在课前预习不懂的问题在老师授课时迎刃而解,对法理学的学习信心更大了。我相信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同学们认真听课下会在法理学这方面有更深的造诣。 我为能掌握这种实用的思维工具而骄傲,我应该好好学习法理学知识。

法理学串讲笔记真自学考试版本周旺生 PDF

法理学串讲笔记真自学考试版本周旺生 PDF 法理学串讲笔记第一编第一章法学绪论第一节法学的性质和特征单选法学是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是法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对法的认识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产生的。多选在促成法学产生的种种条件中立法的广泛发展和专门研究者的出现是尤为重要的两个条件。单选法学就其根本特质而言属于经世致用的学问。第二节法学的研究对象多选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三个要素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的问题。单选历史上法学曾和政治学、哲学、神学等长期结合起来直到19世纪随着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和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占据统治地位立法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科学水平的提高使法学成为一门完全独立的、近代意义的学科。第三节法学体系和法学学科一、法学体系释义单选法学体系的中心问题是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和设置问题。二、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标准多选总结国内外法学分支学科划分方面的经验和成果我们认为划分法学分支学科应坚持三个结合第一对象和方法的结合。第二类别和层级的结合。第三现实和理想的结合。这三个结合就是我们所主张的划分法学分支学科的基本标准。三、法学分支学科的具体划分多选法学体系中分支学科应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历史法学和综合法学四大类别每一类别又包括若干下一层级的具体学科。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一、法学研究方法释义多选法学研究方法是一个整体通常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法学的专业方法。第二层次是法学所摄取的方法。第三层次是法学的指导方法。多选、简答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学方法论的关系。法学研究方法相对于法学方法论而言是个实体性概念它是实在的和有迹可辨的事物而法学方法论则主要指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学说它采取观念形态的存在形式是个综合性概念。二、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名词解释法学的专业研究方法也就是法学的特定研究方法、法学本身的研究方法。它解决法学研究的专业路向问题和各种具体的专业问题因而也是法学方法体系中的关键方法。单选法

法理学思考

读谷春德主编的2000年版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使我对西方法律思想家又增加了一重认识,从他们的思想中个人总结出:人的权利满足、完善的过程是法律发展的映射,虽然不是一一对应,但其内在联系是显而易见的,法律是权利的有力表现形式,二者相互影响,而个人权利是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社会因素中逐渐成长的。所有这些启发我对法律的外部影响因素进行了思考。从法律发展的历程来看,它是在不断的克服外在环境,提升内在的价值,以争取存在的空间,这样以来通过外在因素理解法律就透彻多了。正如法学前辈陈守一先生所讲的:学习法律,从法律本身来理解法律是很难的,就法律理解法律,结果是理解不了法律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之理在法外。因为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于此同时我们在研究宏观法律时也要强调法的外部联系。从法的外部环境了解法的精神,更高程度的发挥法的作用。 一、孟德斯鸠思想之认识 孟德斯鸠是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和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对于孟德斯鸠的政治法律思想,提到的最多的是他的“三权分立”,而对于他在法学方法论方面的贡献则没有足够重视或进行系统的概括。事实上个人认为,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得以长盛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采用了新颖的法学研究方法。孟德斯鸠从地理角度对法律的解读的确值得我们去研究,孟德斯鸠有关地理法学思想表明他是从物质原因中去探寻历史的必然性,尽管在具体论述中有许多局限,但这种研究方法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直到今天对我们立法仍有很大启迪。孟德斯鸠地理方法解读法律主要是指自然地理与法律的关系,这集中体现在《论法的精神》一书第三卷的相关论述中。在第三卷中,孟德斯鸠详细论述了法律与气候的关系、法律与土壤的关系。非常有趣的是孟德斯鸠在论述“法的精神”的过程中也论述了法律与一些人文现象的关系。因此,在无意中他将“地理”说完善到了一个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水平。他说,“法律应该同国家已建立或将要建立的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系……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式与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种种外部因素是我们在立法、司法、执法过程中都要注意的。

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 课程名称:Law102法理学Jurisprudence 课程性质:本学院必修,其它学院选修或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分课时:3学分,54课时 主讲教师:鲍禄教授李俊副教授 所属院系:法学院 电话:64493701 电子邮件:BaoLu@https://www.360docs.net/doc/b211951651.html, 教学对象:本学院二年级本科生 考核方式:平时测验(或作业成绩),随堂进行。 期末考试,闭卷考试,笔试。 其中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占80% 出勤要求:学生缺勤不得多于总课时的四分之一。教师可以根据考勤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是否扣分。 一、课程简介 (略) 二、教学内容 第一讲法学学科与法理学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对法理学在法学中 的位置和功用有所认知,对法理学本身有一个概观性的了解。 2、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法理学的研究和学习方法有一个初步的认 识,并引导学生注意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方法的应用。 【教学时数】3课时 【教学内容】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 1、法学释义 2、法学的体系 3、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4、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二、法学的研究方法 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列举 三、法学教育与法学学习 1、法学教育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方式 2、法学学习与法理学的学习

【参考资料】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 2、鲍禄《法理学与比较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二章。 【作业与思考题】 1、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中的地位和它的作用 2、如何将法理学与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结合起来 第二讲法学的学科历史 【教学目的和要求】 1、通过本讲的教学,使学生对法学学科的历史发展有一个概观的了解,从而加 深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认识。 2、同时,提示学生注意到法学理论当中那些对学术发展和历史演进有着重大影 响和作用的学术观点和方法论,更深层地理解法学理论的价值。 【教学时数】4课时 【教学内容】 一、引言 1、了解法学学科历史的必要性 2、法学学科历史所涉及的内容 3、整个学科历史与法理学的关系 二、西方法学的历史 1、古希腊法学思想的历史地位 2、古罗马法学的繁荣 3、中世纪法学及罗马法复兴运动 4、近代西方法学 5、当代西方法学 三、中国法学的历史 1、夏、商和西周时期的法学思想 2、春秋战国时期法学思想的繁荣 3、西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学思想 4、近代的中国法学 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 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的历史和现状 五、中国法学与西方法学发展的比较 【参考资料】

自考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名词解释: 1.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 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 科。 2. 法学体系: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使法学 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3.法学体系中分支学科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历史法学、综合法学 理论法学:是指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以及法的理论、法的一般理论之类命名的学科。 应用法学:是指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代表性学科: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社会法学、程序法等。 历史法学:是指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 综合法学:是指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国际法学是典型的综合法学。 4. 法理学研究方法:是指法学研究主体在研究法学的过程 中,所采取的特定行动方式和思维方式,是获取一定研究成 果所须通过的门径或所须运用的手段。 5. 现代意义上的法理学:通常是指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 问题和共通性问题的专门学问,即作为法学体系中一门分支 学科存在的专门学问。 6. 法哲学:主要是指注重以哲学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学问, 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 7. ★法:是为社会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以国家政权意志形 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 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

体现执政者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 会规范的总称。 8. 社会规范:是指调整社会生活中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规 范,它是不同的社会主体参与和处理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 它既有社会性,也有个性。 9. 自然法则:是指自然现象的运行规律,反映了自然现象之 间的联系,它的存在和发挥作用,同主体的思维和行为无 关,它不是社会现象,不具有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的内涵。 10. 技术规范:被指称为有关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 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准则或标准。 11. 法的现象:是法这个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外部联系,是可以 直接感知或触摸的,可以凭经验和直观的方式认识的。 12. 法的本质:是法这个事物的内部联系或内在规定性,它决 定法的根本指向,比较深刻和稳定,往往难以直接感知,而 需要通过抽象思维才能认识和把握。 13. 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的整体的各个主要组成部分。包 括:规则、原则、概念。 14. 法律规则:是社会规则的一种,它是国家政权中的有权机 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一定的结构形式,规定社会主体的法 定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法律后果,旨在建立和维护法律秩序 的特定的行为准则。 15.法律原则:是指称法中所存在的,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那些综合性、指导性和稳定性的原理和价值准则。 16.法的概念:是人们对法、法的现象进行分析、归纳、抽象而产生的范畴,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载体。 17.法的价值:就是法这种客体对于社会主体的关系和在这种关系中所具有的可以满足或影响社会主体需要的属性和潜能。 18.法律正义:是一种正义,但不是一般正义,而是基本正义,是以成形的制度形式表现出来的有形正义,是兼有理性强制和国家强制双重强

自考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名词解释: 1.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 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2.法学体系: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围和分科,使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 联系的整体。 理论法学:是指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以及法的理论、法的一般理论之类命名的学科。应用法学:是指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代表性学科: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社会法学、程序法等。 历史法学:是指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 综合法学:是指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国际法学是典型的综合法学。 4.法理学研究方法:是指法学研究主体在研究法学的过程中,所采取的特定行动方式和 思维方式,是获取一定研究成果所须通过的门径或所须运用的手段。 5.现代意义上的法理学:通常是指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和共通性问题的专门学 问,即作为法学体系中一门分支学科存在的专门学问。 6.法哲学:主要是指注重以哲学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学问,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 7.★法:是为社会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 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容的,首先和主要 体现执政者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的总称。 8.社会规:是指调整社会生活中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它是不同的社会主体参与和处 理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它既有社会性,也有个性。 9.自然法则:是指自然现象的运行规律,反映了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它的存在和发挥 作用,同主体的思维和行为无关,它不是社会现象,不具有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的涵。

初中物理学法指导

初中物理学法指导 理化组 在教和学的双边活动中,教法是先导,学法是中心。教师关心的不能只是学生“学会”知识,而对学生是否“会学”缺乏思考。叶圣陶先生早有“教是为了不需要教”的论述,九年制义务教育大纲也把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了极为重要的地位。所以,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更应研究教材,研究教学大纲,研究教学方法,研究符合学生心理特点、个性特征的学习方法,使学生想学、会学,使学生学得主动、积极,使学生掌握的物理知识既扎实又灵活。下面我谈谈几点学习物理的方法指导: 一、多阅读、分析理解教材 教材是学生学习的主要材料,是他们在学校获取知识的重要来源,教材有助于他们理解和系统地掌握有关知识,教师应使学生充分认识教教材的重要作用,并逐步引导他们学会阅读和钻研教材,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一般来说,阅读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弄清有关的物理现象和过程,即弄清确立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的依据; 2.明确由这种现象,过程提出了哪些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3.研究中采用了什么手段和方法,得出了什么结论; 4.对于规律性的结论要逐字逐句地分析推敲,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它的含义; 5.找出疑点和难点,以便在课堂上听教师讲解时更能有的放矢,

集中精力突破难点、掌握知识。 此外,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还可指导他们阅读一些与教材相关的参考书和课外读物,如初中物理知识竞赛辅导资料等,这样有利于他们更深刻地理解教材,开拓视野,更加开阔思维和眼界。 二、重视物理实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细心观察,认真实验的习惯。 物理学是一门实验科学。新编教材中指出:“观察和实验,对培养学生的观察和实验能力,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引起学习兴趣,都存在不可代替的作用。”可见,重视物理实验,掌握科学的观察、实验方法是实验教学成功所在。 在日常课堂教学中以做好演示为前提,增强实验的趣味性,为学生做好实验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同时,在实验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认真观察现象,勤于思考问题的习惯。例如:学习大气压时,让学生注意观察并思考,为什么茶壶盖上都有一个小眼,这个小眼起什么作用。此外还要引导学生多细心观察周围的实际生活和生产中及大自然中的物理现象并与课本知识联系。如学习压强、摩擦后,可以有意识地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用针在缝被子时,为什么手上套上顶针箍,并把针在头皮上摩擦,这目的又是什么,使学生养成爱观察、勤思考的习惯。 三、指导学生解题的正确方法及规范解题 做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学生复习、巩固应用知识的重要环

物理学法指导

物理学法的指导 1、提出问题,做好笔记。 做任何事都不能急于求成,学物理尤其需要慢工夫,要一点一滴,扎扎实实,把其中的道理搞清楚,尽量搞明白每道题、每个方程。如果实在一时弄不明白,你就记住它,或记在一个专门的本子上,以后有机会整明白。著名的物理学家钱伟长接受采访时说,他从文科转入物理系时,物理基础一片空白,考试得5分。但最后他成为世界著名的物理学家。我们不一定要达到这个水平,但依我们的智力,学好物理是完全可能的。他谈到他的学习方法时就谈到,把不懂的记下来,以后有机会弄明白。他说,不懂有三类:(1)谁都不懂,没人能懂,现在还是未知的问题。(2)现在不懂,记下来以后你会懂的问题。(3)不需要懂,对你的学习没有影响的问题。1+1=2不需要每个人都懂。这里要纠正一种观点,有的同学认为做好笔记就是要把老师讲的内容一个字也不漏的抄下来。耽误时间,收效不大。其实,需要你记录的是你在学习中不明白的地方,你的心得,你的想法。 2、从基础做起,循序渐进。 物理成绩不好,有的同学就找来一本参考书挨个做,不放过一个难题,这种学习精神值得肯定,但效果并不好。如果你能把时间用在巩固、复习、思考老师课堂上的内容,做到由“知”到“懂”到“会”,省事很多,成绩也会逐步提高。这个道理很简单,课堂上的内容,你都消化不了,再去找一大堆难题,你只能撑着,消化不良,对身体无益。不如抓住眼前能见到的每一个简单的题目,思考、升华、融会贯

通,牢牢掌握把它变成自己的东西。往往有的同学这里翻翻,那里放放,15分钟过去了。所以,要踏踏实实,从基础题做起,不要好高骛远。 3、要有老老实实的学习态度。 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要把自己的问题完全暴露在老师的面前,要有追根究底的精神。不会做题并不丢人,不会装会,才是虚伪的。 4、做题要有根据,不能凭感觉做题 物理科有111个知识点,加上实验131个考点,每一部分都有解这一部分题的解题依据。这些依据是准则、是基础,要求我们牢记并熟练运用。达到一定程度,就有了能力。能力是在不断的学习中,在不知不觉中提高的。 5、有关物理实验:考试中占17%,不容忽视。不离开课本的实验坚决一分不丢,这就要求同学在我们每一章的实验复习中,掌握好基本实验题。离开课本的设计实验,就看你的临场发挥,尽量争取多得分,但是也不必为这部分题再花费太多精力,因为每一年设计实验都是物理中最挠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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