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场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电力场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电力场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电力市场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电力市场交易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市场交易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运行〔2017〕946号)《广东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获得电力市场准入、完成注册登记流程,按照《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参与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

第三条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由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

第五条交易中心定期对市场主体所具有的信用等级及其信用额度进行评价,发布信用管理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第二章信用评价管理

第六条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由交易中心按照《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见

附件),定期对已获得市场准入、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并参与电力批发交易市场的市场主体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广东电力交易系统定期公布。

第七条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采用“四等六级制”,具体等级分为AAA、AA、A、B、C、D。分值与信用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信用等级分值

AAA 901-1000

AA 801-900

A 601-800

B 501-600

C 301-500

D 300分以下

第八条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按月公布。已获得市场准入、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并参与电力批发交易市场的市场主体,须于每月10日前,按照评价标准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指标数据和支撑材料。交易中心在当月15日前,对市场主体提交的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并结合其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实际行为进行评分,确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清单,向全体市场主体公布。相关指标数据无变化的,市场主体可不重复提交。

第九条当年新准入的市场主体,由交易中心按照评价标准中关于初始信用评价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初始信用评分,确定其初始信用评价等级。初始信用评价有效期为半年,

有效期届满当月的10日前,市场主体应按照评价标准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指标数据和支撑材料。交易中心在当月15日前,对市场主体提交的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并确定其信用评价等级。

第十条市场主体须对所上报信用评价指标数据和支撑

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被交易中心评定为信用评价等级D级的市场主体,由交易中心暂停其交易资格,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评价等级仍为D级的,按照有关程序强制其退出电力交易市场。

第三章信用额度管理

第十二条市场主体用于市场交易的信用额度,由无担保信用额度和担保信用额度两部分组成。

第十三条市场主体无担保信用额度,主要由市场主体的有形净资产以及信用评价等级对应的有形净资产比率确定,计算公式为:

无担保信用额度=有形净资产×有形净资产比率

第十四条市场主体的有形净资产比率,按以下标准确定,其具体数值与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及市场主体的历史欠费情况相关联。

市场主体及时足额在付款期限内进行支付,不存在历史欠款的情况下,有形净资产比率与信用评价等级的对应关系是:

信用评价等级有形净资产比率

AAA 1.5%

AA 1.2%

A 0.9%

B 0.6%

C 0.3%

D 0

市场主体未及时足额在付款期限内进行支付,存在历史欠款的情况下,有形净资产比率为0。

市场主体未配合开展信用评价的,未提供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导致有形净资产数据缺失的,其无担保信用为0。

第十五条市场主体的担保信用,是指市场主体通过各种担保手段获得的信用,目前主要采用履约保函形式,视情况也可在市场主体自愿前提下采用现金担保形式。

第十六条市场主体按照《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标准确定的履约保函额度,可由无担保信用额度冲抵。

第四章失信黑名单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除强制退出电力交易市场外,3年内禁止再次申请市场准入资格。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责任人,交易中心应予以记录在案,3年内禁止、限制其再次从事电力市场交易业务。

第十八条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与各相关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共同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附件: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附件

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适用于广东电力交易市场,根据市场主体注册时间不同,分为初始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评价标准两部分。

第一部分初始信用评价标准

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主体初始信用评价标准,适用于尚未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无法出具财务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市场主体。

初始信用评价标准从企业的基本情况,即资产规模、人才比例、信用管理三个方面对售电公司进行评分,得出初始信用评价分数,最高分为800分。

一、评价标准

初始信用评价标准由基本情况类指标和扣分类指标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初始信用评价得分=基本情况类指标评分-扣分类指标评分

二、初始信用评价有效期

初始信用评价等级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三、评价要求:

售电公司须在准入注册时,如实填写完成初始信用评价各项指标。交易中心结合售电公司所填报的相关指标数据进

行初始信用评价。

四、信用评价指标

(一)基本情况类指标(总分800分)。

基本情况类指标共有三大项(内含3小项),评价依据资料有效期为半年。

1.经营能力(500分)

资产规模:即资产总额,该指标主要分析市场主体经营规模,反映了经营过程中的可用资源。

2.人才比例(200分)

技术人才比例:该指标主要考核市场主体拥有专业技术人才情况,是企业综合能力的体现。

3.信用管理(100分)

管理层信用: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状况。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失信情况且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将对公司的授信、融资等方面形成障碍,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二)扣分类指标。

扣分类指标共有一大项(内含10小项),对市场主体注册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交易规则、违背交易合同等失信行为,被政府部门、能源监管机构采取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等措施及违反市场管理制度被交易中心通报的将给予扣分。

市场主体因失信行为所扣总分不设上限,扣减后如发生信用等级降级的情形,交易中心应及时降低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并通过电力交易系统进行通报。市场主体失信行

为已整改完毕且一年内未再发生失信行为,可消除失信扣分记录。如该市场主体一年内再次发生上述失信行为,需对该失信行为予以加倍扣分。

第二部分信用评价标准

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适用于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具备出具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条件的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

一、信用评价基本构成

交易中心根据市场主体提交的基础数据,综合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特征,计算出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分值。

本评价标准由四大部分组成,即: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类指标、交易行为类指标、财务经营类指标和扣分类指标,计算公式为:

信用评价总得分=基本情况类指标评分+交易行为类指标评分+财务经营类指标评分-扣分类指标评分。

二、信用评价基本框架

(一)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指标。

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共设5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以及20个三级指标。指标总分1000分,其中,基本情况类指标300分、交易行为类指标200分、财务情况类指标500分。扣分类根据不良记录另行计算。

(二)直购电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

直购电大用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共设5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以及23个三级指标。所有指标共计1000分,基

本情况类300分、交易行为类100分、财务经营类600分。扣分类根据不良记录另行计算。

三、评价要求

市场主体须按照办法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未提交财务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该市场主体相关评价指标以及财务情况类评价指标计0分。

四、信用评价指标

(一)基本情况类指标(总分300分)。

基本情况类指标共有四大项(内含5小项),主要从经营能力、人才比例、审计管理、信用管理方面,衡量市场主体的综合能力。评价依据资料有效期为一年。市场主体在有效期内涉及引起信用评价指标得分变动的情况,须及时上报至交易中心。

1.经营规模(80分)

资产规模:即资产总额,该指标主要分析市场主体经营规模,反映了经营过程中的可用资源。

2.人才比例(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80分)

技术人才比例:该指标主要考核市场主体是否有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提升综合能力,推动着企业不断发展。

3.审计管理(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70分)

审计报告:企业出具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可以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审计报告上记载的数据相对客观、真实,可以用于核对市场主体上报的各类

财务数据。

4.信用管理(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70分)

(1)管理层信用:市场主体法代表人及总经理的个人信用状况。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失信情况且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将对公司的授信、融资等方面形成障碍,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2)上一阶段信用情况:该指标的设置可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信用等级评价,且在评价过程中争取较高信用评价得分,使信用较好的市场主体信用评级形成良性循环。

(二)交易行为类指标(售电公司200分、直购电大用户100分)。

交易行为类指标共有一大项(售电公司内含3小项、直购电大用户内含2小项),主要用于衡量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客户管理能力、准备预测用电需求能力。由交易信用评分系统每月自动计算评分。

1.交易管理(售电公司200分、直购电大用户100分)

(1)负荷预测准确率(售电公司80分,直购电大用户60分)

本指标用于分析市场主体是否掌握企业实际用电情况,对未来用电走势预测分析能力。

(2)交易周期(售电公司60分、直购电大用户40分)市场主体连续参与电量市场化交易的时间,时间越长,市场主体对交易、结算等全过程流程越熟悉,也越能应对市场可能造成的风险。

(3)交易电量占比(售电公司60分)

本指标用于分析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的合计电量占当月

总交易电量的占比,占比越大,证明该售电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越大。

(三)财务情况类指标(售电公司500分、直购电大用户600分)。

财务情况类指标共有五大项(内含16小项),主要用于衡量市场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远期财务偿还能力、利润创造能力等。财务实力是市场主体经营和管理的综合反映,也会对企业的竞争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对合同的履行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有12个指标适用于售电公司,16个指标适用于直购电大用户。财务情况类指标评价依据为市场主体的审计报告,市场主体于每年4月30日前提交,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涉及引起信用评价分数变更的情况,须及时上报至交易中心。

1.经营能力(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60分)

本指标用于衡量企业各项资产的周转速度和利用效率。周转速度越快,表明企业各项资产进入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的速度越快,那么其形成收入和利润的周期就越短,经营效率就越高。对市场占有率进行分析,用于衡量企业经营业绩,也是企业市场地位最直观的体现。

2.盈利能力(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90分)

本指标主要用于衡量企业是否获得足够利润。充足稳定的收益不仅能反映企业具有良好的管理素质和开拓市场的

能力,也便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再融资,从而提高企业财务灵活性。

3.成长能力(售电公司50分、直购电大用户60分)

本指标主要用于衡量企业的成长能力,利润增长率代表企业当期利润比上期利润的增长幅度,指标值越大代表企业成长能力越强。

4.短期偿债能力(售电公司180分、直购电大用户240分)和长期偿债能力(售电公司120分、直购电大用户150分)

企业偿还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能力,是企业经济实力和财务安全性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电力企业是否稳健经营、信用风险大小的重要尺度。

(四)扣分类指标。

扣分类指标共有一大项(针对售电公司内含10小项,针对直购电大用户内含9项),对市场主体注册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交易规则、违背交易合同等失信行为,被政府部门、能源监管机构采取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等措施及违反市场管理制度被交易中心通报的将给予扣分,以维持市场交易秩序。

市场主体因失信行为所扣总分不设上限,扣减后如发生信用等级降级的情形,交易中心应及时降低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并通过电力交易系统进行通报。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已整改完毕且一年内未再发生失信行为,可消除失信扣分记录。如该市场主体一年内再次发生上述失信行为,需对该

失信行为予以加倍扣分。

电力体制改革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相关情况一览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运行,对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和南方五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后,与南方区域各省(区)电力交易中心合理分工、协调运作,形成区域电力市场和电力交易机构体系。统筹考虑南方区域各省(区)间差异,协调推进市场建设、价格机制、交易规则制定等各项工作。 组建股份制交易中心 今年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复函》。3月1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揭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组建,南方电网公司控股,持股比例66.7%,其他5名股东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5月11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注册。5月17日,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组建,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公司董事会7人,监事会5人。按照组建方案设置相关职能部门,编制50人。现已设置市场运营部、交易组织部、结算统计部、综合管理部、党建及企业管理部5个职能部门,初期20人已基本到位,按照岗位职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图: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架构 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指导和帮助下,8月25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成员由送电省、受电省、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交易机构、第三方机构等类别代表组成,初期规模28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交易业务独立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职责主要包括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供服务,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以及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市场融合,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承担南方电网公司原来的交易业务,公平公正组织市场交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服务的同时,按规定合理收费。同时,受政府监管,接受市场管委会等第三方监督,确保交易机构规范运营。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按市场规则与其他省级电力交易机构进行业务协同,确保跨省区交易业务与各省(区)省内市场化交易业务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开展。

10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编制说明

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编制说明

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广东电力系统概况 截至2017年底,广东电网统调装机容量10776万千瓦,中调及以上装机容量8836万千瓦。统调装机中,燃煤机组装机容量5846万千瓦,占比54.2%;燃气机组装机容量1563万千瓦,占比14.5%;核电机组装机容量1046万千瓦,占比9.7%;水电机组装机容量909万千瓦,占比8.4%;蓄能机组装机容量548万千瓦,占比5.1%;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其他类型机组装机容量864万千瓦,占比8.1%。截至2017年底,广东电网统调最高负荷10858万千瓦,同比增长8.5%,其中西电东送最高负荷3496万千瓦,占统调最高负荷的32.2%;最大峰谷差4366万千瓦,占统调最高负荷的40.2%。2017年统调购电量56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其中西电东送受端电量1768亿千瓦时,占比31.3%。 目前,广东电网(含广深)已形成以珠三角500kV主干环网为中心并向粤东西北延伸的主网结构,通过“八交九直”超(特)高压线路与外部电网连接。截至2017年底,全网500kV变电站54座、500kV线路190条;220kV变电站434座(含广深),线路1247条(含广深),是南方区域规模最大的省级受端电网。广东电网(含广深)电源及负荷分布极不

均匀,粤北及粤西地区受主网多处单线结构影响电力送出受阻;东部地区受负荷增长较快以及新增电源装机不足影响,电力供应紧张问题持续存在。 2.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现状 目前,广东已形成批发零售协同、场内场外互补的中长期市场交易体系,建立了一二级衔接、场内外互补的批发市场品种架构。现行的广东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周期涵盖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年度交易包括场外双边协商、场内集中挂牌两个交易品种,月度交易包括集中竞争、发电权集中撮合两个交易品种,形成了年度交易为主、月度交易为辅的合理格局。 截至2017年底,累计共有6080家市场主体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同比增长380%,其中已完成注册登记5785家,注册率95.14%。获得准入的市场主体中,售电公司374家,发电企业72家,用户5634家(含大用户765家)。发电企业中,除个别BOT电厂、自备电厂外的全部省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以及除常规9E机组外的全部省级及以上燃气机组均进入市场。 2017年完成交易电量1240亿千瓦时,其中发用间交易电量1157亿千瓦时(包含长协电量交易837亿千瓦时,集中竞争交易电量3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3%,超过计划1000亿千瓦时的15.7%;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电量83亿千瓦时。

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竞价模式设计及实施路径探讨

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竞价模式设计及实施路径探 讨 梁志飞,范展滔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州510623) 摘要:现货市场是完整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协调市场交易与系统安全的关键所在。本文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从南方电网实际情况出发,指出建设南方区域现货市场是实现发用电计划放开的必备条件,调度机构应承担日内及实时现货市场的组织实施职责。本文进一步探讨将中长期合约改造为金融合约的可行性,建议在现货市场开展全电量竞价。最后,本文建议按照“三阶段”、“过渡期双轨制”的原则稳步推进市场建设。 关键词:南方电网;现货市场;全电量竞价;双轨制; Discussion on Trading Mode Designingand Implementation ofElectric Spot Market for 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 Liang Zhifei, Fan Zhantao (CSG Power Dispatching &Control Centre, Guangzhou 510623, China) Abstract:Spot market is regarded to be an important part of a complete power market, and also an essential processure of coordi-nating market transation and system operation. To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electric industry reform, this paper pointed out that spot market should be quite necessary for releasing generation and consumption schedule for market competition.In this process, the elec-tric dispatching center should organize the daily and real-time spot maket. Further more, this paper suggest to transform long & mid term contractto financial contractso thatall generation capacity could be devoted into competition in spot market.Finally, this paper proposed a three stage implementation path with two-tier scheduling. Keywords: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 spot market, whole power quantity bidding, two-tier scheduling 0 引言 南方电网五省区域(以下简称南方区域)幅员辽阔、电源种类多样、清洁能源规模巨大、东西部发用电互补特性明显、高压/特高压网架输电能力雄厚,具有区域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本轮轰轰烈烈电力市场化改革,将进一步激励南方区域内发、用电资源充分流动,有望挖掘巨大的市场效益潜力。自2013年以来,作为电力市场的有益探索和大胆实践,目前南方区域各地在保留原营销计划电量(计划电)的前提下,将一部分电量向市场放开,发、用电侧可以通过双边交易或集中撮合交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市场电)。 市场交易电量的引入正逐渐改变传统电力调度工作模式和思维形态。展望未来,市场形成发用电计划将对调度工作提出哪些挑战?中长期交易与实时电力平衡如何协调?传统调度工作机制在市场新常态下如何转型?南方电网面临的这一系列焦点问题亟待深入研讨。 本文分析了南方区域市场化改革过渡阶段发用电计划特点,指出随着市场交易份额的增长,传统调度模式必将在安全校核、清洁能源吸纳、交易履

20212电力物资买卖合同统一文本.

电力物资买卖合同 (物资名称:) 买受方(甲方):沧州临港中兴综合经营有限公司出卖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曰 签订地点:中捷 使用物资的工程名称:

电力物资买卖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出售以下产品(物资、设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本合同总价包括产品(物资、设备)、附属材料、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培训、图纸资料等全部费用。 第2条产品(物资、设备)运输及保险承担,交付的时间、地点: 第3条产品(物资、设备)技术资料 第4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付款时间:产品(物资、设备)自送达甲方指定现场三方(甲方、乙方、使用单位)验收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结算。 第5条乙方负责产品(物资、设备)的包装并满足如下要求 木合同项下产品(物资、设备)需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海运或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防护不妥而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

用。乙方同意其包装在运抵后不回收。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一套。 第6条产品(物资、设备)质量标准 乙方承诺,所出售的产品(物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的标准的为准。 如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的,乙方承诺其产品质量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第7条产品(物资、设备)验收 初步验收。乙方按约定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产品之日起 M日内双方及使 用单位共同就产品数量、型号和规格、技术资料、附属工具、备件等进行开箱 验收。 产品技术性能验收。乙方按约定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产品之日起主个月内,由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产品(物资、设备)进行检测、试验等。此次 验收合格,视为乙方提供的产品(物资、设备)质量合格。 验收标准: (1)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2)乙方提供的产品(物资、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操作手册、 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技术资料; (3)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验收结果:符合上述标准、要求的为质量合格,否则为质量不合格。 验收时应双方同时在场,验收合格的双方共同签署安装测试验收合格书。 第8条如果甲方验收后认为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承担修复、更换、退货等责任,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込;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9条安装、调试和检验 甲方进行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等工作时,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派专业人员于甲方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现场,指导甲方就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参加验收工作。特殊设备的安装,由乙方负责。 第10条质量保证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合同模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 甲方(电力用户): 乙方(售电公司): 二零一七年

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 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 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

级为千伏(kV),总用电容量(或变压器容量)为千瓦(kW)的用电企业,用电户号为:。 (2)甲方全年用网电量为兆瓦时(MWh),全年最大用网负荷为兆瓦(MW)。 (3)乙方在河南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法规及文件所规定的售电设施、场所和专业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河南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周期和交易方式 1.1 甲方同意将2017年8 月 1 日至2017年12 月31日的全部用电量,委托乙方参与市场化交易。 1.2 在委托周期内,乙方代理甲方参与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等。 二、委托电量和电价 2.1 交易电价 2.1.1 甲方零售电价是甲方用电侧结算的电度电价。甲方零售电价由交易合同电价、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下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乙方代理服务费率(含税,下同)顺加形成。 2.1.2 交易合同电价是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乙方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成交电价,是乙方在发电侧的购电价格。 2.1.3 甲方适用两部制电价的,其购电价格由容量电价和零售电价组成。甲方购电的容量电价按照销售目录电价执

2017年广东电力市场年度双边协商合同

附件一 2017年广东电力市场年度双边协商合同 甲方:(电力大用户或电力销售公司)乙方:(发电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17年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6]292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7年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6]30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17年广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及电力批发交易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784号)的要求,甲、乙双方均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符合广东省大用户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现就年度双边协商交易事宜达成以下合约: 一、自2017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月日,甲方愿意向乙方购电量万千瓦时。 各月份交易电量(单位:万千瓦时):

二、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现行上网电价的基础上上浮/下降 元/千瓦时(含税)。 三、本合同电量经交易校核和安全校核审批通过或调整后,由交易中心予以公布,甲乙双方与相关电网经营企业根据交易中心公布的合同电量签订年度双边协商三方或四方合同。 四、如甲方或乙方在交易中心公布合同电量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年度双边三方或四方合同,将视为严重干扰交易秩序,由交易中心报请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进行处理,有关经济赔偿责任或行政处罚由违约方自负。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份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份送省电力交易机构。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签约地点: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电力现货市场发展浅析

电力现货市场发展浅析 发表时间:2019-11-29T16:02:42.957Z 来源:《中国电业》2019年16期作者:张志刚 [导读] 随着国家电改的持续进行和深度改革加速,电力能源的商品属性被还原 摘要:随着国家电改的持续进行和深度改革加速,电力能源的商品属性被还原,电力市场依旧存在被市场支配的价值空间,现货市场中电能的时间属性对市场价格有着重要影响,代表着电力市场交易的彻底市场化,也是保证电力市场稳定运行的必要因素。 关键词:电力;现货;交易;机制;价格 引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的发布,电力现货正式纳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板块。 1国外电力现货市场发展现状 1.1美国PJM电力市场 美国PJM是全美最大的市场区域,包括电力现货市场、容量市场、调频市场、备用市场和金融输电权市场。 1.1.1PJM市场历史 PJM始于1927年,1968年实时监控输电网运行。1996年推出第一个网站提供系统信息。1997年成为完全独立组织。同年4月开设第一个以竞价为基础的能源市场。2002年成为全美第一个全功能的区域输电组织。 1.1.2PJM现货市场构成 PJM现货市场采用“全电量优化”模式,由日前和实时两级市场构成,交易标的包括电能和辅助服务。 1.1.3PJM现货市场出清和价格机制 PJM现货市场出清计算时考虑实际输配网络物理因素,并要求发电商申报机组运行的物理参数。PJM日前市场与实时市场均采用节点边际电价机制,辅助服务则采取全网边际出清价格的定价机制,不区分节点差异。 1.2英国电力市场 英国电力市场化始于1990年,2001年3月,基于电力池的市场形成,形成所有大宗电力供应的交易,由商英国国家电网公司(NGC)运行。 1.2.1英国电力市场历史 英国电力交易所于2000年6月成立。APX英国现货市场始于2001年3月。英国电力市场经历了电力库(POOL)、新电力传输协议(NETA)、英国电力贸易和传输机制(BETTA)、2011年新改革这四个阶段。2005年,开始BETTA计划在全国建立统一竞争性电力市场。 1.2.2英国现货市场构成 英国现货市场由日前的电子交易和实时的平衡机制构成,交易标的均为电能,目前英国现货市场交易规模的比例大致为28.5%。1.2.3英国现货市场出清和价格机制 英国电力交易所的出清机制,即不考虑机组运行约束,也不考虑电网安全约束,电网在实时运行中可能发生的阻塞等问题由调度机构通过平衡机制予以解决。由阿姆斯特丹电力交易所和北欧与纳斯达克联营现货电力交易所所组织,均采用边际出清价格机制。 1.3北欧电力市场 北欧电力市场被誉为全球第一个的跨国电力市场,作为区域电价解决区域间阻塞的典范一直都是研究电力市场的绝佳样本。 1.3.1北欧电力市场历史 北欧电力市场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初期市场(1991年-2000年),现货独立(2000年-2007年),现货全面开放(2007年-2013年),欧洲现货耦合(2013年-2018年)。 1.3.2北欧现货市场构成 北欧现货市场由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和平衡市场3个部分构成,其交易标的均为电能。NordPool运营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 1.3.3北欧现货市场出清和价格机制 NordPool的日前市场通过基于web的交易平台、连接API或EDI文件的方式完成访问与交易。日前交易产品的价格由每小时双边拍卖交易决定。日内市场采取撮合定价机制。 1.4国外现货建设总结 三个地区分别建设了各具特色的现货市场体系,与整个市场的顶层设计与构建理念紧密关联。市场运行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构建理念与建设方案在当地电网基础的适应性。 2我国电力现货发展现状 2.1历史探索 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提出“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 2004年1月15日,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模拟运行启动。2006年5月,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进入学习总结阶段。 2.2改革再起 2017年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将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作为第一批试点。 2018年8月30日,我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体系正式问世。南方能源监管局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体系(征求意见稿)》。 2.3我国现货试点发展情况 广东:2018年8月31日启动试运行,2019年5月完成试运行。2019年5月15日、16日首次按日结算试运行。 蒙西:2019年6月26日开展,9月21-27日进行结算试运行。 浙江:2019年5月30日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于9月20-26日进行。 山西:2018年12月27日模拟试运行,2019年7月18日和8月23日两次调电试运行。9月1日开展结算试运行。9月18-24日连续结算试运行。山东:2019年6月21日模拟试运行,9月20-26日连续调电试运行,同步开展不少于2天的连续结算试运行,力争7天连续结算试运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试行文本)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四川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准入要求的售电公司与符合四川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之问签订的购售电交易合同。 二、电力用户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同时与两家及以上售电公司签订本合同;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本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再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 三、合同双方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适当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等。 四、本合同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发电厂、电力用户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和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目录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第二章双方陈述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 第五章电能计量 第六章结算和支付 笫七章合同变更 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 第九章合同解除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第十四章其他 甲方(电力用户):,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手机: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售电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已取 得四川省电力市场交易资格,企业所在地为,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人代表/授权代理 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手机: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量为千瓦(kW)或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符合四川省电力市场准入条件且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电力 交易中心”)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2.乙方在四川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符合四川省政府主管部门对售电公司准入的相关要求,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资产总额为万元,可从事年售电量为。

广东电力市场2017年年度报告

广东电力市场2017年年度报告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2018年02月

目录 一、市场运行环境 (1) (一)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情况 (1) (二)电网和电源情况 (2) (三)全省经济运行情况 (3) 二、市场运营情况 (5) (一)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市场主体活跃多样 (5) (二)市场交易平稳有序,电网运行安全稳定 (7) (三)交易结算准确快捷,偏差控制好于预期 (12) (四)加强精细化市场服务,搭建信用风险体系 (16) (五)组织架构逐步完善,市场管理公开规范 (18) (六)中长期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售电市场健康发展 (19) 三、2018年市场形势分析 (21) 四、2018年市场重点工作安排 (22) (一)加快完善市场交易体系,深化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22) (二)稳妥做好市场交易组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3) (三)提升市场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市场主体服务体验 (23) (四)推进交易系统功能升级,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控 (23)

一、市场运行环境 (一)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情况 按照中发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对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广东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的统一部署,广东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2017年广东电力市场建设相关的政策文件如下: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17年广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及电力批发交易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784号);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17年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6〕292号); 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7年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6〕308号); 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明确2017年市场交易组织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63号); 5、《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明确2017年集中竞争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104号); 6、《南方能源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电力市场发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实

合同电量转让

附件3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电力市场运营,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现货交易的电力市场。 第三条[市场原则]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利用市场力或市场规则的缺陷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四条[实施主体]国家能源局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规划、市场规则、市场监管办法,会同地方政府对区域电力市场和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省(区、市)电力市场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五条[市场成员]电力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包括市场交易主体和电网经营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其中,市场交易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的辅助服务提供商等;电网经营企业指运营和维护输配电资产的输配电服务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第六条[市场主体登记]所有并网运行的省级及以上调度发电企业应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在电力交易机构登记。 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电力用户(以下统称“非市场用户”),由售电企业或电网经营企业代理开展交易,按售电企业约定价格或国家目录电价结算。 第七条[市场主体注册]符合准入条件且纳入省级政府目录的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发电企业须向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方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申请注册的发电企业和拥有配电网的售电企业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 符合技术条件的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须向电力交易机构申请注册,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方可参与辅助服务交易。 第八条[市场运营机构职责]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

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大用户)广州版

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大用户) 广州版 附件2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 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 (广州市)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申请参加广东省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的大用户。 二、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三、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以及审批表内容由受理机关和审批机关填写~其余表格内容由申请企业填写。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六、本表所需附件材料请按附件材料目录所列顺序用A4型纸单独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时~需要交验附件材料中涉及的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七、本表可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后用A4型纸打印。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填报的《广东电力市场电力大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本企业此次申请参加直接交易的大用户~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广东省直接交易扩大试点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人代表: (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产业类型设立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员工人数立项批文批复机关及文号批复日期年月日环保批文批复机关及文号批复日期年月日资产现状年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经营业绩年销售额万元利税额万元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 姓名性别国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经理 姓名性别国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力主管 姓名性别国籍职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三、企业用电及电力基本设施简况 序号项目单位内容备注

电力交易合同-详细版(固定价差加分成)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与电力用户 电力交易合同

目录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第二章双方陈述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四章交易电量和电价第五章电能计量 第六章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第九章不可抗力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和期限第十三章其他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手机:办公电话: 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广东省XXXXXX,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具备售电资格(在电力交易中心售电企业编号XXXX),税务登记号为:XXXXX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XXX。 乙方联络通讯如下: 联系人: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 手机:XXXXXXXXX办公电话:XXXXXXXXXX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千瓦(KVA)或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 2、乙方在XXXXXX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售电设施、场所和专业能力。 甲、乙双方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及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网络完成购售电交易,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广东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粤发改能电[2017]48号),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1.1.1电力批发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或电力大用户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现阶段,是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开展的中长期电量交易。 1.1.2电力零售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中小型终端电力用户(电力一般用户)开展的电力交易活动的总称。 1.1.3合约交易电量:是指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计划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合约电量和年度合约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合约电量和集中竞价合约电量等。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协议(合同模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 甲方(电力用户): 乙方(售电公司): 二零一七年

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 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 人: 。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手机: 。 通讯地址:。 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 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 为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 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

箱:。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容量(或变压器容量)为千瓦(kW)的用电企业,用电户号为: 。 (2)甲方全年用网电量为兆瓦时(MWh),全年最大用网负荷为兆瓦(MW)。 (3)乙方在河南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法规及文件所规定的售电设施、场所和专业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河南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周期和交易方式 1.1 甲方同意将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的全部用电量,委托乙方参与市场化交易。 1.2 在委托周期内,乙方代理甲方参与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等。 二、委托电量和电价 2.1交易电价 2.1.1甲方零售电价是甲方用电侧结算的电度电价。

甲方零售电价由交易合同电价、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下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乙方代理服务费率(含税,下同)顺加形成。 2.1.2交易合同电价是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乙方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成交电价,是乙方在发电侧的购电价格。 2.1.3 甲方适用两部制电价的,其购电价格由容量电价和零售电价组成。甲方购电的容量电价按照销售目录电价执行,零售电价按照2.1.2条款执行。 2.1.4甲方适用峰平谷电价政策的,以上网交易电价与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为基础,考虑相应的峰谷系数后,执行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乙方代理服务费率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2.2 交易电量与委托代理服务费率 2.2.1 在委托周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其购电______兆瓦时。各月份合约电量(单位:兆瓦时): 2.2.2对本合同2.2.1条款中的约定电量,甲方零售电价、乙方委托代理服务费率(含税)的如何约定。 除甲方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外,乙方交易合同电价比河南燃煤火电标杆上网电价的优惠幅度(每度电),在减去2分/千瓦时的基础上,

广东电力场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电力市场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电力市场交易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市场交易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运行〔2017〕946号)《广东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获得电力市场准入、完成注册登记流程,按照《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参与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 第三条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由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 第五条交易中心定期对市场主体所具有的信用等级及其信用额度进行评价,发布信用管理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第二章信用评价管理 第六条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由交易中心按照《广东电力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

见附件),定期对已获得市场准入、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并参与电力批发交易市场的市场主体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广东电力交易系统定期公布。 第七条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采用“四等六级制”,具体等级分为AAA、AA、A、B、C、D。分值与信用等级对应 信用等级分值 AAA 901-1000 AA 801-900 A 601-800 B 501-600 C 301-500 D 300分以下 第八条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按月公布。已获得市场准入、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并参与电力批发交易市场的市场主体,须于每月10日前,按照评价标准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指标数据和支撑材料。交易中心在当月15日前,对市场主体提交的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并结合其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实际行为进行评分,确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清单,向全体市场主体公布。相关指标数据无变化的,市场主体可不重复提交。 第九条当年新准入的市场主体,由交易中心按照评价标准中关于初始信用评价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初始信用评分,确定其初始信用评价等级。初始信用评价有效期为半年,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皆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 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符合省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2、乙方在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 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 承诺' 注册' 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 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 (3)甲、乙双方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及电网经营企业的 输配电网络完成购售电交易,双方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省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本着平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等、自愿、公平1.1定义

贓腳好威辭鍛嘛I制划交易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交易合约电量"和“年度交易合约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合约电 量"、“集中竞价交易合约电量"和“挂牌交易合约电量” 1.1.2双边协商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在满足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要求并经电力交易中心认 定的前提下,以“双边协商"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 的合约电量。 1.1.3集中竞价合约电量:是指佐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4挂牌交易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则以“挂牌"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

交易的合约电量。 1.1.5结算月:是指电力用户已使用电能的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月. 1.1.6结算电量:是指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为本合同出具的结算凭据中的抄 表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结算电量和年度结算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 名为双边协商交易结算电量' 集中竞价交易结算 电量和挂牌交易结算电量。 1.1.7电网经营企业:指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或其他按照相关规定在江苏省内获得输配电网 运营权的公司. 1.1.8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 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穏定限額以 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措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能源监管机构确认。 1.1.9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馭日以外 的公历日。 1.1.1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 龙卷风' 台风' 海聽、暴风雨'泥石流' 山体滑坡、水灾' 火灾、地震' 台风' 雷电' 雾闪等;核辐射、 战争、痙疫、骚乱;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岀台有关规定、 规则等. 1.2解释 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彩响 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遇有 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埃。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 月' 年均为公历日' 月' 年.

电力交易总结

电力交易 一、电力交易规则 电力市场交易方式: (一)双边协商 双边协商方式是由买卖双方通过双边协商谈判而直接达成年、月或星期的远期合约。 (二)竞价拍卖 竞价拍卖方式要求电力市场参与者在规定时间提出未来一段时间内买卖的电量及其价格,由电力市场运营者按照总购电成本最小及系统无阻塞为原则来确定远期合约的买卖方式及远期合约交易的电量及价格。 交易周期:以年度和月度为周期开展电能量交易 价格机制: (一)适用两部制电价的电力大用户,其购电价格由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组成。大用户购电的容量电价保持不变,电量电价为该大用户适用目录电价中的电量电价与交易价差之和。 (二)适用单一制电价的电力大用户,其购电价格为该大用户适用目录电价的电量电价与交易价差之和。 (三)原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电力大用户,交易价差不随峰谷电价浮动。 通过售电公司购电的用户参照执行。 二、电费结算程序 (一)与售电公司签订三方合同、购售电合同的用户,其实际用电量之和为售电公司的实际用电量。售电公司参照电力大用户结算其参与批发市场的价差电费。 (二)按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约定的售电价格套餐以及用户实际用电量,计算售电公司参与零售市场的价差电费,其中负值为支出项。 (三)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结算费用之和为售电公司的净收益。

三、市场交易基本要求 市场用户分为电力大用户和一般用户,市场注册时分类管理。 电力大用户指进入广东省直接交易目录的用电企业;一般用户指除电力大用户以外、允许进入市场的其他用电企业。 所有准入的市场用户均须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其全部用电量按市场规则进行结算,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市场用户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选择在一个电力交易机构完成所有市场交易。对于选择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的用户,可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广东批发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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