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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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国家对留守儿童

的政策法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与此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

《意见》对留守儿童给出了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

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主要在心理方面处于劣势。在外打工的父母会给留守儿童物质上的补偿,但在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

对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与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纽带变得松弛,孩子对父母的亲情相对淡漠,尚晓援说,这将影响到留守儿童今后

对自己孩子的培养方式,这一群体未来的核心家庭也会更容易解体,对社

会的影响非常大。

目标

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

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措施

家庭:不满16周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

家庭监护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不能让不满16周岁儿童单独居住。

《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浙江、云南等多地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补充规定。浙江提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应当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云南要求,用工企业、单位要提醒、督促务工人员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学校: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失学

学校教育方面,《意见》要求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吉林明确,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云南提出,到2017年,实现符合寄宿规定的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小学80%在校寄宿、初中100%在校寄宿。到2017年,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

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到2020年,

全省寄宿制中小学都拥有标准的心理健康辅导室

尚晓援表示,针对寄宿儿童,学校应改善饭菜营养结构,举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加强课后监护。另外,还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减少校园欺凌和儿童虐待事件的发生。建议强化教师报告责任,教师若获知儿童受虐待的情况,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

社会:专家建议调动社区资源

社会力量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

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对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建议调动社区资源,在农村设置专门的社工岗位。因为社工对当地的环境相对熟悉,

比较了解留守儿童的情况,对儿童的关爱和照顾也更加方

便。

延伸: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意见》提到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两个方面。宁夏、安徽等多地提出了具体措施。

安徽提出,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健全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

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宁夏强调,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和子女就地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宁夏流动人口报名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尚晓援说,有些城市为控制人口,提高了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标准。家长如果不放弃城市的工作,就只能让孩子留在家乡,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留守儿童的人数。因此,从政策上解决农民子女就地入学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大全

李家河中心小学 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留守儿童”档案和登记制度 学校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包括:儿童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加强学校与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队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此帮扶制度,希遵照执行。 一、每名教职工要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二、每周至少要和留守儿童谈心一次,了解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上是否有困难,并要积极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三、帮扶人员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对象的家人,每周要为留守儿童提供条件,和其父母通话一次。每月帮扶人员至少要和帮扶对象的父母通话一次,向其通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四、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 五、帮扶人员有切实负起责任,要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儿童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留守儿童谈心制度 一、谈话便于了解儿童的思想动向,掌握儿童的心理状态,便于及时全面了解每位儿童. 二、教师要主动,积极,热情的找每一位儿童,每学期要谈话两次. 三、谈话要重视后进生,让他们体会到老师的关爱,树立”|我能行,我不比别人差”的信心. 四、找优生谈话,要使他们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我一定能把班中的学习风气树立起来,让全班同学共同进步.” 五、代理家长和儿童的谈话面,须100%. 六、学期中,代理家长应及时把握,重点关注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等现象的儿童,进行个别谈话. 七、谈话后要求谈话教师做好谈话记录,关注重要信息. “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及解决措施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及解决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产业的改革,农村中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了外出务工者,而他们的子女在农村也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常年在外,造成了留守儿童的亲情和必要教育的缺失,从而使得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沉重的社会问题,急需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本文就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得出其解决措施,以促进农村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进而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字: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者;父母;教育 前言:随着农村产业的调整,外出务工者的人数不断增长,而这些家庭的孩子无法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要么寄居于亲戚朋友家里,要么与年老的祖辈生活。因此,在社会中又形成了一群新的特殊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据2000年五普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近2000万人。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4390万以上。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如四川、江西等),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到22%之间。由此可见,留守儿童是在国家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一个巨大的社会群体,如今,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沉重的社会问题。 一、留守儿童问题的背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发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大部分的农村青年人跟着进城的潮流来到了城市,然而,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只能让未成年的孩子呆在家里,成了一群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据调查显示,父母双方都外出流动,儿童不能与父母在一起

生活的情况在全部留守儿童中超过了半数,比例高达56.17%。由此可见,因人口流动引发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特有的问题,它产生背景是非常复杂,本文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户籍制度是留守儿童产生的历史根源 我国户籍制度的建立最初就是为了防止大量的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1956年前后,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大量农民流入城市寻找生活机会,或逃荒乞讨,对城市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为此,1956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1957年3月、9月和12月又连续下发通知和指示,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制止农民外流。1958年1月,经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91次会议通过,正式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长期以来,户籍制度虽然再维持社会稳定、控制城市人口以及协调社会资源分配等方面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也在城市人(非农户)和农村人(农业户)之间设立了严格的界线①。改革开发以后,户籍制度限制农民流动的功能开始淡化,农民可以相对比较自由地进入城市务工,但户籍制度仍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方面起到限制作用。他们虽然从农民进入城市,从农民变为农民工,但却未成市民,他们的农民户籍并未发生变化,他们也不能享受城市居民享有的福利待遇。在偌大且繁华的都市里,虽然他们承担着城市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工作,他们却只能聚居在城市边缘地带简陋的出租房,甚至是住在建筑工地或简易的工棚中。因此,艰苦的打工生涯中,他们无法将子女一起带进城市,只能让孩子们留守在家中。 (二)陈旧的身份等级观念使孩子们只能留守家中 即使农民工在建设美丽大厦的过程中付出了很多的血汗,但是城市市民却普遍对他们怀有偏见,认为城市的脏、乱、差都是农民进城带来的结果,市民们还认为城市犯罪率生高也主要是农民大规模进城造成的。城市居民的这种舆论倾向和观念导致基

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 三稿

目录 摘要 (2) ABSTRACT (2) 3 3(一)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的不到位 (4)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缺失 (4)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5) (四)农村留守儿童的发展权缺失 (6) 6(一)现有立法针对性不强,缺少可操作性 (6) (二)户籍制度拉大城乡经济的差距 (7) 7(一)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7) (二)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政府效能 (7) (三)建立儿童公平的受教育运行机制 (10) (四)改革户籍制度,消除城乡差距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 摘要: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都进入城市务工,致使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个新的问题出现。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前倍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他们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在教育和人身安全上也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些问题容易让未成年人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滋生不良行,从而导致犯罪。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确保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的公平行使,因此,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势在必行,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同样也势在必行。 关键字: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人身安全;受教育;法律; The Theory of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s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in China Abstract: Children are the future of the motherland, the people of hope. With the speeding up of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in our country, many rural surplus labor into cities, the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as a new problem. Left-behind children problem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much attention. They don't get the parents' care, in education and also can not get du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safety,These problems easy to minors cause a bad lin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bad environment, which leads to crime. In order to better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 to ensure fair exercise of children's rights protection in China, Therefore,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in China is imperative,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in China legal countermeasure is also imperative. Key words:rural;Left-behind children;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The personal safety;By the education;The law; 前言 儿童权益的保障,绝不仅是关系到孩子的成长问题,它还关系到一个家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甚至是全人类的事情。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

留守儿童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关政策

我校关于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 关爱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随着农民外出务工热潮的兴起,农村留守儿童的数字越来越大,在我们学校,也有一些留守儿。为此,我校就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提出以下几条措施,加强对他们的关爱和保护,促进他们和谐健康的发展。 学校积极开展一系列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活动。 1、定期开通“亲情热线”电话,使留守儿童家长通过“亲情热线”经常与孩子联系交流,使孩子可以定期向父母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并了解父母在外工作、生活情况,加强父母子女间的情感沟通,消除留守学生对亲情的心理饥渴。 2、建立帮扶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通过“两免一补”、贫困生、特困生救助等办法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重点救助。 3、开展“结对子”活动。班主任组织学生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学习、生活上相互关心和帮助;同时,学校发动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子,一个或几个教师负责一个村的留守儿童,对其进行不定期的家访和生活上的一些关心和照顾,做到定点、定人联系。

4、积极建立家校联系,举办“四老”家长学校。 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详细记录了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及父母的联系方式。当留守儿童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与父母取得联系。同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大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做临时监护人的情况,学校对对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四老”人员进行培训,改变“四老”家教观念陈旧,对孙辈重养轻教、娇惯溺爱的情况,引导这些老人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学会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二、学校要从身心两个方面对留守儿童进行关爱教育活动。 1、做留守孩子的贴心人。大部分留守儿童,原先在家庭中是被宠爱的对象,而父母的外出,幼稚的心里承担不起孤独和寂寞,因而有的会变得玩世不恭有的则变得孤僻、少言的性格。因此,作为亲情家长应在对他们的情况作认真细致的了解,建立好留守学生档案;在平时的生活中,经常对他们的吃、穿、住、行等方面进行了解,和他们交朋友,让他们在关怀和帮助中体会到家庭的温暖,从而扬起生活的风帆。 2、充分尊重、严格要求。作为教师和班主任要以公正公平地对待他们,对他们施以爱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

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

2019年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与对策

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与对策 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农村人地矛盾尖锐。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外出务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由祖辈照顾,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隔代教育”问题在“留守儿童”群体中最为突出。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及以下占86.5%。他们失去父母的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并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留守儿童的生活及家庭教育有三种情况:一是隔代监护型,即由祖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托管的方式;二是亲朋监护型,即把孩子托给亲朋好友,叔婶、姑舅或要好的朋友。他们通常是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其次是学业成绩和物质上的满足,以便好向孩子的父母交代;而对于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对于孩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却很少关注,一切顺其自然,顺其发展。三是自我监护型,即由于没有上面两种条件,或其他各种原因,监护的责任就让予了孩子自己,根本就谈不上家庭教育。主要表现在: 1、缺乏亲情。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造成亲情欠缺,是最严重也

是最现实的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往往焦点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同时,根据调查和座谈情况看,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父母健康和安全的忧虑。不希望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且年龄越大,越表现出对家庭和父母关怀的强烈要求,对生活的满意度逐步降低,留守子女在人际文化、性格、生活感受、人生理想,协作求助,学习成绩等方面发生障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 2、家庭教育缺失,影响了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的养成,导致行为偏差的出现。家庭教育对孩子有着直接、持久和潜移默化的作用,而由于种种原因,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几乎是空白。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出现行为偏差,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3、监护权的缺失,导致留守儿童生活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由于父母疏于照顾,临时监护人又因种种原因无法认真行使监护权,导致留守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医治和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孩子的生存状况存在诸多隐忧。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目前农村适应留守孩子的公益性娱乐设施很少,而社会上诸如网吧、游戏厅、不良书刊、黄色碟片等无不污染着孩子幼小的心灵,不少留守儿童经常光顾此类场所。 4、学习较差,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不高,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工潜意识里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不多,将子女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的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研究报告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研究 摘要当前在对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中存在许多问题,如对其监护不足、受教育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及缺失对其犯罪的预防。加强对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是迫切需要的,是必不可少的,是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共同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留守儿童像其他孩子一样,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快乐的成长,真正实现温总理讲的“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儿童权益法律保护 作者简介:羡毅,XX民族学院文法学院法学专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随之产生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关于留守儿童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不论是媒体还是政府都开始越来越重视相关问题的研究和解决,笔者对这一问题加以研究阐述是为了就该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希望有利于以后的研究,并且借此引起更多的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 一、儿童权益的内容及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特殊性 儿童权益可以简单概括为儿童的权利和利益,只有充分的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才能使其利益有所保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农村留守儿童属于儿童中的特殊群体同样平等的享有这些权利。 根据2011年新华网报道的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我国留守儿童的数量已经超过5800万。但是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与一般的儿童权益保护相比更具有特殊性。第一,农村留守儿童与其父

母分离,这就不可避免的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更容易遭到侵犯,并且遭到侵犯后很难及时的得到有效的保护。第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较城市来说并不完备,留守儿童享受的各种福利待遇使其在客观条件下很难得到保护。第三,农村本身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就存在先天不足,这对于留守儿童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二、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不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外)祖父母、兄、姐等担任监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有单亲监护、隔代监护、亲属监护、自我监护。但是,这些类型的监护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存在很多不利因素。隔代监护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农村,(外)祖父母文化程度比较低,思想观念落后,不能适应现代生活环境,容易与孙辈形成“代沟”问题,不但在学习上很难帮助孩子,在心理健康也不能给需要正确引导的孩子足够的帮助。第二,在隔代监护中还存在另一种现象,即有的(外)祖父母对留守儿童过分的溺爱。从小的方面来讲,只会造成孩子性格上的不健康。从严重的角度来看,也就为有的未成年人的犯罪埋下了伏笔。第三,(外)祖父母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力不从心,对留守

留守儿童活动策划书2篇范文

留守儿童活动策划书2篇范文 1.活动主题: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构建和谐社会 2.活动背景: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开家乡外出务工(多为进城务工),而其仍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儿童。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以及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目前,平均不到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新时期中国社会转型大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如何解决留守儿童学习、心理、性格以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意义重大。临沂市平邑县地处沂蒙山区,经济较不发达,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普遍,留守儿童现象也较为普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当今新农村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因面临“亲情缺失”,心理,安全,受教育情况亟需引起关注。当下,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很多农民工返乡,借此机会宣讲关注留守儿童效果会更好,我们将结合家庭教育知识对家长进行宣讲,让他们科学的教育孩子。 3.实践方案:XX年7月17日,乘车前往平邑 XX年7月18日,一起学习宣讲知识,打印相关材料 XX年7月19日至21日,往平邑南部山区村庄宣讲调查。上午联系当地村委,借用村委大院作授课地点,询问村干部村里情况并记录,到有留守儿童的家庭做宣讲,发送宣传材料,同时做关于留守儿童的调查问卷,同时,对返乡的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典型事例个别采访记录。下午在所在农村集合当地儿童,对他们进行安全,心理,卫生,科技常识等知识辅导,谈心。 XX年7月22日,到平邑县城进行“关注留守儿童,创建和谐社会”的宣传,千人签名活动。 4.团队成员:负责人,何超。队员,刘蒙蒙,陈欣,胡浩,金星,芮茂社,陈军静,魏玉娇,王运梅 5.经费预算:1.路费,每人29元,合计29*10=290元 2.伙食,每人3元,合计3*10=300元 3.材料宣传条幅,合计90元 4困难留守儿童买学习用品,100元

2020年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鸟塘铺完小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会议精神,落实“三关”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少先队组织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4、关爱留守儿童,在班级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三、主要措施 ㈠健全机制,发挥班级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加强领导,

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班级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组长:秦华国 副组长:冯顺华颜君 组员:唐海霞何礼科唐艳陈霞陈蜜李佳伦郑孟君秦玲萍秦思远唐苗秦超要艾洁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班主任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留守儿童问题是城镇化进程带来的重要影响之一,而且这一弱势群体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xx010年中国农 村留守儿童已达7xx0万,占农村儿童的31%。农村留守儿童之法律权益正面临种种困惑,如受监护权缺失、生命健康权受到威胁、受教育权受到损害等,保护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愈发引起国家与社会的重视。本文首先简述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紧接着分析导致此现状的原因,最后探析完善对策。 关键词:留守儿童;监护权;受教育权 一、前言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不断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涌进城市发展,也因此诞生了一个新的群体——农民工。这些进城务工者受户籍制度、经济条件及其他原因的限制,无力携带自己的孩子在身边照顾、教育,只能将孩子留着农村由父母或其他亲朋好友代为照管。由此产生了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所谓的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较长时间内缺少父母监护的xx 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1)由于分隔两地及工作原因,这些进 城务工者一年中很少见到年幼的子女,无法在情感上给予孩子们关爱和呵护,也无法言传身教的帮助孩子作正确的思想认识和价值指引。由于欠缺父母的正确引导和帮助,这些正处于思想形成期的孩子极易

产生思想认识及价值上的偏离和情感发展上的异常,此外这些孩子的很多正当权益,比如受监护权、受教育权、人身安全权等各项权益也因为父母监护的缺位而得不到有效保障。权利欠缺有效保障的农村留守儿童,其成长和发展面临困难,处于相对不利的境地。如何保障他们的各项权益,让这些孩子在人生的初始阶段享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实现自身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已成为人们不断思考并致力于解决的社会问题。 二、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权益保护的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受监护权缺失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第xx 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担任监护人。”对于孩子而言享有受法定监护权才是最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然而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导致孩子的受法定监护权缺失,取而代之的是隔代监护或亲朋好友监护。对于隔代监护而言,多是由年迈的老人来担当监护人,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大不如年轻人,文化程度不高,接受新鲜事物能力不强,能够保证孩子的温饱已是不易,至于要在情感、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孩子帮助和正确引导,这是老人难以做到的。此外,俗话说隔代亲,老人会宠溺孩子,不舍得管束,放任孩子胡作非为,极易导致孩子是非不分、学习懒散、思想价值出现偏差。由此可见,隔代监护会致使农村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弱化。亲朋好友的监护缺陷更明显,因为这些成年的亲朋好友一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及解决措施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及解决措 施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及解决措施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产业的改革,农村中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了外出务工者,而他们的子女在农村也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于父母常年在外,造成了留守儿童的亲情和必要教育的缺失,从而使得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沉重的社会问题,急需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就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得出其解决措施,以促进农村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进而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关键字: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者;父

母;教育Key words: Countryside ;Left-behind Children;Migrant Worker ;Parents; Education 前言:随着农村产业的调整,外出务工者的人数不断增长,而这些家庭的孩子无法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要么寄居于亲戚朋友家里,要么与年老的祖辈生活。因此,在社会中又形成了一群新的特殊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据2000年五普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近2000万人。有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4390万以上。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到22%之间。此可见,留守儿童是在国家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一个巨大的社会群体,如今,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沉重的社会问题。 一、留守儿童问题的背景随着我国改革开发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大部分的农村青年人跟着进城的潮流来到了城市,然而,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只能让未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国家对留守儿童 的政策法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与此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

《意见》对留守儿童给出了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主要在心理方面处于劣势。在外打工的父母会给留守儿童物质上的补偿,但在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 对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与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纽带变得松弛,孩子对父母的亲情相对淡漠,尚晓援说,这将影响到留守儿童今后对自己孩子的培养方式,这一群体未来的核心家庭也会更容易解体,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

目标 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

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及对策 开题报告

《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及对策》课题 开题报告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生活的快节奏发展,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内成为城市建设的一支强有力的生力军。一方面,农民工的进城支援了城市建筑工作,另一方面,在农民工付出劳力的同时,为自身家庭的经济收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在全社会的生活水平飞速发展,农村耕地有限,收入偏低的实际环境下,为提高收入,让子女们生活得更好,许多农民选择了外出打工,他们的初衷无可厚非,但随之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父母到外地打工,迫于经济状况、城乡差别,子女们却不能带在身边到市内就读,他们继续留在家乡,由母亲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代为照看。一个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缺少双亲的关爱,成长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便逐一浮出水面,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应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弥补或尽可能减少社会大环境给留守儿童造成的负面影响。最近,我们对五所小学做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班内留守儿童人数大多在一半左右,所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留守儿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临时监护人责任不明确。监护人不管是祖辈,还是其他亲朋好友,都将其临时监护责任理解为让孩子们吃饱穿暖,不出事,重养轻教,重身体、轻心理,忽视了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临时监护人教育精力不够。大多数留守儿童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为监护,监护职责浅层化,大多局限于孩子吃饭穿衣之类的浅层关怀,无法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 3.临时监护人教育能力不足。特别是祖辈教育孩子,由于观念和方法滞后,存在明显娇生惯养,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倾向。同时,这些祖辈多是文化素质较低的老年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和对孩子进行法制、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严重影响了留守学生的受教育质量。 4.单亲教育对孩子成长不利。父母一方外出打工(或者离异)造成“父亲教育缺失”或“母亲教育缺失”。父亲教育缺失的孩子表现出胆怯、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自信刻苦;母亲教育缺失的孩子表现出不细心、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样善良、有爱心,有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5.精神关爱明显缺乏。由于父母外出,有的几年不归,留守孩子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他们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孤儿或单亲孩子,不少儿童被亲情的渴望长期困扰。这种情感欠缺严重影响了孩子与别人和社会交往,导致孩子缺乏对外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

2020留守儿童政策

2020留守儿童政策 未满16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 综合新华社电经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 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 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要求不得 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二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和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对家庭监 护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三是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明确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 面的职责任务。 四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 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

《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规定了强制 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强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国务院将适时专项督查《意见》 执行情况。 现状——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 《意见》对“留守儿童”给出了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 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 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表示,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主要在心理方面处于劣势。在外打工的父母 会给留守儿童物质上的补偿,但在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 “对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与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纽带变得松弛,孩子对父母的亲情相对淡漠,”尚晓援说,这将影响到留守儿 童今后对自己孩子的培养方式,这一群体未来的核心家庭也会更容 易解体,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 目标——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 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与应对策略 在农村,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长期外出打工而把孩子留在家乡, 交给教师、亲戚朋友或其他相关成年人代为照管、教育,因而出现了 大量“留守儿童”。从幼儿园阶段到高中阶段都有“留守儿童”的身影。 大量“留守儿童”的产生不仅给农村教育、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 带来了新的问题,而且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在心理健康和生 命安全方面,许多“留守儿童”出现逃学、厌学、学习适应不良、人际 关系紧张、情感淡漠、脆弱、无助感、被遣弃感、无价值感、性格孤 僻、任性、内向、攻击性行为、退缩性行为、小偷小摸、自杀行为等 诸多心理健康问题和溺水、触电、烫伤、烧伤、幼女被强奸等生命安 全事故。为此,全社会应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来调适“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 引发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较复杂,不同地区、 不同家庭、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留守儿童”都有不同的原因。以下几个方面原因应引起高度重视: 1、“三农”问题的解决进展缓慢。 农民,特别是偏远贫穷落后地区农民的生存状况较差,这迫使 他们不得不外出寻找生存和发展机会。但由于许多外出打工的农民缺 乏技术特长,因而打工的收入也很微薄,除了能维持自身开支以外, 结余不多。于是,他们往往常年、甚至几年在外打工,难以与自己的 子女进行正常的沟通交流,无法关注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发展。即使父母有一方在家,由于忙于农活或其他生计,有时力不从心,甚至采取 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 2、“单亲教育”、“寄养教育”或“隔代教育”的偏差和乏力。 “单亲教育”往往会导致“留守儿童”缺乏母爱或父爱。父母之爱 的残缺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学习,而且还会导致其发生心理健康问题。 “寄养教育”会引起“留守儿童”产生寄人篱下之感。有些照管者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寄养关系往往会使照管者与“留守儿童”之间产生心理阻隔,不能顺畅地沟通思想感情。在实施“隔代教育”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中,大约50%是文盲或半文盲,祖孙之间年龄相差 40岁以上,心灵沟通困难更大,加之教育观念陈旧落后,教育方法不当,要么溺爱,要么放任,要么惩罚,从而使“留守儿童”出现对抗、排斥、厌恶、冷漠、孤僻、疏远、自卑等消极情绪情感状态和不良的

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

2010年 第4期兰 州 学 刊No.04 2010 总第199期Lan zhou xue kan General.No.199 ?法学研究? 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 张 艳1 宦吉娥2 (1.中国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049;2.中国地质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特殊社会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日益严重,具体表现为农村儿童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一现状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公平、社会的文明进步以及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课题。因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成为当前我国面临的紧迫任务,需要来自政府、社会、学校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 留守儿童;权益;反思;责任;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10)04-0097-03 [收稿日期] 2009-10-25 [作者简介]张艳,女,湖北孝感人,法学博士,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宪法与行政法;宦吉娥,女,湖北保康人,法学博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教师、国土资源安全与法律环境实验室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部门宪法学。 [基金项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9年度院长基金项目“我国遗传基因资源的法律保护研究”;第四十六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我国民间志愿组织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09046056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与农民工问题相关联的突出社会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发生巨大改变,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劳动力从农村转向城市,他们在给社会创造巨大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已累计向非农业转移了1.3亿农业劳动力,目前流动的农民工每年大约新增100万人—500万人。这个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后面,是20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1]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视角来认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并积极从多个领域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难题。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现象的反思 权益保障问题是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和核心所在。随着进城务工和经商的农民人数不断增大,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面临挑战 受教育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在常规教育机构习得知识、增进技能、健全人格,由国家给予保障的权利。[2]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接受良好的教育是他们健康人格形成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前提,也是保证他们充分发展自己的才能,进而在未来社会把握自己前途命运的关键性因素之一。甚至可以说,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一生的发展前景。但无数的事实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在受教育问题上已经陷入了困境。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无疑肩负着重要职责,但仅仅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责任归结于学校是不科学的,因为教育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学校教育,而是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家庭和社会有义务与学校一道,维护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利,让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都享受到良好教育,而这正是现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困境的主要症结所在。 当前,家庭教育缺位是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最重要因素。由于父母常年不在家,父母不可能及时对儿童日常学习、生活进行监督,更不可能积极预防和及时改正儿童的不良学习、生活习惯。而且,大多数家长主要通过回家给子女零花钱,为他们买衣服、买玩具等方式同其子女沟通。这种沟通不仅有限,且往往局限于物质条件的弥补,而在教育及情感交流上存在严重不足。父母同子女见面、交流的时间很少,缺乏必要的感情沟通与思想交流。这既容易造成相互之间的情感隔阂,也影响了父母教育的实际效果。 需要强调的是,一些社会环境因素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当前社会环境因素良莠不齐,而我国目前监管体系仍存在不足。由于留守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缺乏必要的辨别和防范能力,社会上诸如网吧、游戏厅、舞厅、不良书刊、黄色碟片等无不污染着孩子幼小的心灵,不少留守儿童经常光顾此类场所,在查处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件中,留守儿童占据很大一部分。[3]这些现实充分表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正面临着严峻挑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保证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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