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工程评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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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工程评优指南

珠海市建筑业协会

二○一七年五月

一、参评工程奖项

(一)珠海市级奖项(3项):

1、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2、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

3、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以上奖项由珠海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

(二)广东省级奖项(5项):

1、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2、广东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

3、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

4、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

5、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以上奖项由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向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推荐参评项目并加具推荐参评意见,协助省协会具体组织评选。

(三)国家级奖项:

1、鲁班奖(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推荐参评项目,中国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评选,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和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协助复评)。

以上国家级奖项均在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和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年度评选要求和名额指标的分配,组织推荐珠海地区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申报。

二、珠海市级奖项评选程序指引

(一)、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设立三个奖项:

1、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2、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

3、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二)、评选依据:

1、《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珠建协〔2017〕9号;

2、《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珠建协〔2017〕10号;

3、《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珠建协〔2017〕11号。

(三)、各奖项参加评选时间:

1、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符合基建程序的工程自开工后向珠海市建筑业协会质量技术部提交申报表,协会根据工程施工节点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2、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上一年度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可参与本年度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通常每年二月份开始受理市优质工程的申报材料,三月开始评选,四月公布当年度市优名单;

每年六月份开始进行下一年度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预申报工作。

3、珠海市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装饰工程开工之日起十五天内,带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资料复印件到珠海市建筑业协会质量技术部预申报,协会于每年8-9月份组织专家对达到评选要求的工程进行评审。

三、广东省级奖项评选程序指引

(一)、广东省工程质量评优设立5个奖项:

1、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2、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3、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

4、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

5、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二)、评选依据:

1、《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粤建协〔2012〕24号

2、《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粤建协〔2014〕55号

3、《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公共建筑装饰类)评选办法》

4、《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评选办法》

5、《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建筑幕墙类)评选办法》

6、《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三)、工程参加评选次序:

1、参加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

⑴参加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并获得通过;

⑵被专家组推荐,经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评审工作委员会同意,获得参加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的资格。

2、参加广东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选:

须申报参加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并经过一次以上的鉴定评价;

(四)、工程参加评选的具体程序:

1、参加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

⑴申报:获得推荐资格的工程,每年按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https://www.360docs.net/doc/b711953888.html, )发布的年度《评选通知》,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加具相关单位意见和盖章。

⑵报送:申报工程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以及相关申报资料,送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加具推荐意见和资料原件核对后,统一由我会报送到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办理相关参评手续。

⑶资料审查准备:申报工程要做好资料受审查准备工作,按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的评选日程和珠海市建筑业协会的确定的时间安排,将工程资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⑷现场检查准备:申报工程要做好现场实物受检查准备工作,按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的评选日程以及珠海市建筑业协会确定的时间安排,联系好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安排相关人员、检查工具等配合现场实物检查。

2、参加广东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选:

⑴工程需要参加广东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选的,在接受珠海市建筑业协会组织的结构优质奖一次鉴定评价后,推荐上报;

⑵获得推荐的工程按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的要求,填写好相关申报表格,提交到我会加具意见后,送到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3、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

(1)、申报分为申报立项和申报评审两个阶段。

(2)、在项目开工前,由总承包企业填写《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经工程所在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推荐,报省建筑业协会审核。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省建筑业协会将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公布。

(3)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了《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中提出的全部内容后,应准备好评审资料,并填写《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工程所在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推荐,报省建筑业协会审核。省建筑业协会组织验收评审。

(五)、广东省金匠奖说明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还设立了一个综合奖项:“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该奖项的获得条件是:需要同时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和“广东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以及“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的工程。因此,请获得过“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的项目,在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时注意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到省协会。

四、国家级奖项评选程序指引

(一)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

1、申报参评单位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度发出的具体通知要求( https://www.360docs.net/doc/b711953888.html, ),对照参评条件进行工程申报;凡是获得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项目,有意向参加当年度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的工程,应该在每年年初将参评意向通知我会,然后由我会集中报送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广东省内申报项目进行省内初评,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具体安排省内初评专家组接待工作;初评后由专家组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再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按排名先后择优推荐工程参评。

3、申报单位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的《鲁班奖评选通知》的时间要求,按时将申报参评资料送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加具意见盖章后,上报中国建筑业协会。

4、按照鲁班奖复查时间安排,复查期间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和珠海市建筑业协会人员全程参与、具体安排复查专家组接待工作,申报单位需要做好资料和实物受检的准备。

《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强市建设活动,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市优质结构奖")评选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地基与基础及上部结构建设工程。

第三条市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评审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主体结构进行专家验证,其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珠海市领先水平。

第四条市优质结构奖是我市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荣誉奖,也是申报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推荐省优质结构奖、推荐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推荐省建设工程金匠奖、推荐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市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由市建筑协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定,评审结果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规建局")备案。每年动态受理,分批次评

选、公示、公告,不设名额限制。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申报条件

申报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有应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或推广“四新”(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QC 小组或省级工法;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七条申报范围

申报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其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办公楼、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工程;

(二)工业建筑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不包含单层厂房)、车间、仓库和已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并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工业建筑群等工程;

(三)住宅建筑

1、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总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

3、别墅类工程,按20栋以上组团并且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

(一)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

(二)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三)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四)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五)保密工程;

(六)发生拖欠工人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第九条企业申报程序:

(一)申报施工企业在市建筑协会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711953888.html,/ )下载《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

(二)按要求填写《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的内容,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质检部门等单位意见公章;

(三)将表格及申报材料送市建筑协会。

申报资料:

(一)《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工程建设前期法定程序文件复印件(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书、施工许可证、工程中标通知书等);

(三)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主要部分印件;

(四)建造师和项目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复印件(含职称证、注册证资料);

(四)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总结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五)能反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钢结构、砌体工程施工和质量方面的难点、特点及亮点的工程彩照(附文字说明)30张;

(六)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

第四章现场检查及评审

第十条现场检查工作从市建筑协会"工程质量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珠海市优质结构奖"评审专家组"。

(一)专家评审分资料检查和现场实体检查两个部分。评审专家组采用打分的形式,分项逐项检查打分。资料检查和实体检查得分均达质量验收优良标准要求方能通过。

(二)专家现场检查每项工程原则上要进行两次或以上。

(三)现场检查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

2.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

3.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原件;

4.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

5.反馈检查情况;

6.提出评审检查意见。

第十一条市优质结构奖的确定最终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委5-7人,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与管理、担任过专业技术职务的协会、企业和行业的工程质量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十二条参加评审的工程在评审前申报单位需提供

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情况的5分钟影像资料。

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工程现场检查情况,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讨论、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预选名单。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确定的获奖工程预选名单,在协会网站公示7个天后,评审结果报市住规建局备案后公布。

第十五条评审结果公布后,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调查、核实,达不到市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水平的,撤销其市优质结构奖荣誉称号。

第五章表彰

第十六条(一)获奖工程由市建筑业协会发文通报表彰。对荣获市优质结构奖的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二)对承建单位的建造师、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分别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三)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向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请客送礼,违者将

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工程获奖资格。

第十八条评审专家必须严格把好评审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收受申报单位馈送的物品和货币。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第十九条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行为规范、保守秘密、廉洁自律,不得收受参评单位馈送的物品和货币。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珠海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珠海市建筑业协会

二0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活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及各相关专业的工程。

第三条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是珠海市工程建设的市级质量奖。

第四条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工作遵循“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由珠海市建筑业协会相关职能具体实施,并报“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评审工作委员会”(下称:评委会)审定。

第五条申报评选时间。“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每年2-4月份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审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评审工作委员会”是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的审定机构。评委会设5-7人,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若干评委组成。主任委员由协会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副会长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专家担任,同时邀请主管部门领导参加。

第七条评委会的职责:审定评审方案,指导检查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入选工程名单,审定获奖工程名单。

第八条珠海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向企业发放参与评选通知、收集并审查申报材料、编制评审方案、评审专家组的组成、初评工作的实施等工作。

第九条评审专家组由5-7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专家3-5人。其主要职责:执行评审方案,审查工程资料,对工程实物进行现场实测和观感评分,提出获奖工程的入围名单。

第十条评优工作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协会每年将评优结果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规模

第十一条申报“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工程应具备

以下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工程必须是上一年度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满足使用功能。

(三)申报市优质工程项目需审资料内容:

1、《珠海市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独立装订;

2、《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

3、《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公开招标项目);

4、《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复印件;

5、《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

7、《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复印件;

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9、《消防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10、《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复印件;

11、《施工安全评价书》的复印件;

12、珠海市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登记表;

13、反映工程概况和质量状况的照片二十张;以及PPT 或DV文件方式反映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汇报材料;

14、住宅工程必须提交不少于总户数80%以上有效的房屋质量回访调查表;

15、需提供的其他申报资料见当年评选通知。

(四)、工程技术资料(含视频和文字资料)真实完整,能反映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

(五)、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和监理单位已纳入企业诚信评价系统管理;

(六)、积极推广新技术和绿色建筑;

1、积极推广应用国家住建部倡导的“十项新技术”中5项以上;

2、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并获得成效;

3、工程应落实“四节一环保”的绿色施工要求。

(七)、本评选办法实施后,新开工的项目申报“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必须获得“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第十二条申报“珠海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工程必须达到以下建筑规模:

(一)公共建筑

1、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办公楼、图书馆等工程;

2、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群。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

附件2 BSZN-0510001—201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完整版)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0日发布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受理范围 元江县辖区内建设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当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 2

作的通知》云建建[2014]5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建[2017]367号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玉市建通[2017]126号文件精神。 三、实施机关 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一)受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属于元江县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经过招投标确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的项目工程; (6)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7)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 3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珠规建质[2015]24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3.25 【实施日期】2015.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5〕24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更好实施《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珠规建质〔2012〕152号),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施工企业应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于4月30日前,将本企业及所属施工项目落实带班制度的情况,汇总至市、区安监站;市、区安

监站在5月初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并将此项内容作为日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检查项目。 二、市、区安监站要加大对施工企业负责人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抽查力度,在每季度首月的20日前,将上一季度施工项目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汇总至我局质安科,我局将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3月25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和我局《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珠规建质〔2012〕152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是指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有效合格证书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建造师)。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科技支撑。 一、咸阳市科学技术重点研发计划 (一)重点支持范围 1.农业科技重点研发计划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围绕“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目标,聚焦3+x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当地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升增效科技创新,针对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建立高水平的蔬菜、苹果、桃、杏、葡萄、猕猴桃、石榴、核桃及畜禽养殖等科技示范

园或示范基地,就地转化应用一批重点科技成果,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工程,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生态美好和科技进步水平提升,培育农村住宅、环保、清洁能源等发展新动能,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1)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引进示范 ①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②优质、高产玉米、小杂粮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③高产、高油分、低芥酸、低硫苷杂交油菜新品种选育。 ④果蔬新品种引进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⑤畜禽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养殖技术研究。 (2)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 ①小麦、玉米超高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②水果、蔬菜、花卉等优质高效与品质提升新技术引进与示范。 ③主要农作物、果树、蔬菜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绿色防控技术研究;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高效低污染新型肥料、新型农药研制与生产示范;农业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 ④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果树设施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智慧农业新技术应用研究。 ⑤畜禽优质高效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农业部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 项目申报指南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投资安排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63号)精神,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努力加大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示范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新农村建设。主要安排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原原种扩繁基地、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基地、秸秆养畜等8类项目。 一、良种繁育专项 (一)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1.申报品种及区域重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着力提升农作物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种子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用种安全,2012年重点加强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兼顾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根据制种优势区域布局,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布局在吉林、黑龙江(含黑龙江农垦总局)、江苏、浙江、安徽、江西、 1 / 26

山东、湖北、湖南、四川、甘肃、新疆(含兵团)等省(区)。 2.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为农业部发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项目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所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可不限于本省种子企业。2007-2011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和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且尚未竣工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 (2)品种条件。繁育推广主要农作物的,应有由企业申请的1个以上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或者5个以上且在至少3个省(区、市)通过省级审定的品种;自有品种的经营量占公司经营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人员条件。具有专职从事科研育种的中级以上(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人员5名以上,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高级研究人员(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1名以上。具有专业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涵盖扦样、室内检验、田间检验类别)各5名以上。 (4)设施设备条件。 ①检验设施设备。具备固定的检验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检验仪器配套匹配,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检验场所和仪器设备须具备自有产权,不可租赁。 ②加工设备设施。种子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具有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种子加工厂房和设备设施须具备自有产权。 ③干燥贮藏设施。晒场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库房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相关设施须具备自有产权。 ④育种机构。有专门的育种机构,有固定的育种人员和工作经费,自有科研 2 / 2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非私人住宅).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非私人住宅) .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有效期:永久建筑一年,临时建筑二年。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类型:行政许可 法律效力: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的规划报建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定凭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 .办理阶段、对于地块规划条件要求需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核的项目,应先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核,凭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核意见办理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于地块规划条件未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核的项目,属一般工业项目的,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一般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需先办理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后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条件、已完善用地手续,并提交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符合经批准的地块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已按规定办理前期阶段性审查; 、按规定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申请资料一、必备材料:(根据用地类型提交和其中一项)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份);(2)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顺德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原件份); 、项目设计单位填写的《顺德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自审表》(原件份); 、属出让用地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或提交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份)、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份); 、属划拨用地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提交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份)、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份); 、建筑设计方案蓝图一式两份(具体要求符合《顺德区规划管理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对于分期建设项目须提供整个地块总体规划的相关图纸,以及当期建筑工程方案图纸; 、提交已批准的《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及附图(除一般工业项目以外);、电子报批相关资料,有关报送资料应由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备案人员在指标核算报告、光盘上签名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指标核算报告(份); ()对应报审图纸的、格式文件光盘,其中总平面图应同时提供格式文件(份); ()电子报批规整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份); 、建设项目红线的电子文件。要求为封闭线,附坐标表,文件为格式。

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实施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包含项目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备案。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与办理方式,严格行政审批监管和行政效能监察,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审批。 市政府应当按照“三倾斜”、“三保障”的原则加强市行政服务平台的建设,在评先评优、升职晋级、经费使用上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倾斜,从场地、资金和技术上保障“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和“网上办事”、“同网审批”的实施。 第四条【窗口部门职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职能

部门(以下简称窗口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实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到位,审批人员配置到位,对本部门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负责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实现审批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场内办理;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服务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三)明确本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责任和岗位责任,首席代表或服务窗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四)对本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加强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 (二)结合市行政审批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协调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中的问题,组织、协调各窗口部门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规范、高效、优质行政审批服务;

2017年度端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7年度端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A类专项高新技术产品及研发专项 为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我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环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解决区主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难题,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区科技局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品及研发专项: (一)科技型企业创新专题(专题编号:A1):本专题主要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发适用新工艺以及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配套的技术、产品及服务,或在重点行业或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能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重点支持我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和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开展的产业前沿技术研究和创新、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治安防范电子信息平台技术开发等研发项目。 (二)、产学研结合专题(专题编号:A2):为引入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服务于我区主导产业,主要支持申报单位为解决产业技术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而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的多层次、多类型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创新专题(专题编号:A3):为进一步扶持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本专题主要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工艺、技术或服务,项目产品在技术、标准、效益等方面有相对明显的提升。本专题申报企业不限于规模以上企业,省高企培育入库企业优先。 (四)、区级工程中心认定专题(专题编号:A4)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15年

继续设立端州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认定专题。通过工程中心的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我区产业的转型升级。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 申报条件: 1、申报组建的工程中心的依托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上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6%,或不少于1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建设资金。 2、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水平在同行业或本领域内具有优势。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大专学位以上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不低于30%。 3、工程中心目标明确,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自主知识产权,且必须拥有1项及以上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50万元,工程中心所占场地不低于100平方米。 A类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专题A3除外); 2、申报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 (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 (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 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

用DOC格式。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 (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 (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

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五)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 (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六、审批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以下项目为一类项目,其余为二类项目: 1、属于《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内的所有 项目; 2、以中央各级部门、省市行政单位名义申请的各类项目; 3、房地产项目;

珠规建建〔2010〕48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 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和监理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附件4)。 第七条市质检站、安监站,各区(经济功能区)质检站、安监站负责对项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工业类 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导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回乡创新创业企业,主要支持大数据、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新材料及应用、生物工程与新医药、先进制造业等高新技术领域,解决关系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问题。 支持企业增加基础科研投入,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活动形成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支持企业在转型跨越中能显着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形成经济效益的技术升级改造。支持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使用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 农业类 主要支持范围是主要农作物资源及新技术创新研究;粮食丰产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设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技术开发;优势林果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技术开发;畜禽健康养殖集约化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农产品加工技术开发与示范;现代农业装备开发与示范;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重点支持玉米、小麦等作物杂种优势利用新种质新材料创制及新品种培育;中药材综合技术体系绿色高产高效研究、集成与示范;设施农产品无害化利用支撑技术研究;主要水果产业增质增效关键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主要畜禽规模化、标准化低碳养殖技术体系研究;大宗粮油、林果蔬菜产品产后减损、保鲜、储运技术研究与开发;主要农作物规模化生产农机、农艺技术融合集成与关键装备研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体系技术开发与应用及“星创天地”科技平台构建与开发。

成果转化类 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转化推广的科技成果来源不限,重点支持近五年来取得的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审定证书、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等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境内转化推广。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手机、铝镁合金、半导体材料、石墨烯、碳纤维、清洁生产、低碳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能源产业创新工程,加快煤层气抽采、风电、光伏装机、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工程,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铝深加工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加快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工程,加快杂粮、草食畜、鲜干果、蔬菜、中药材、功能食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工程,加快“互联网+”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固废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循环经济等节能环保领域和生态修复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经营模式,扩展盈利空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吸引国内着名众创空间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我市众创空间与国内众创空间开展广泛交流合作。

2019年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XX市2019年重大项目 申报指南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录 一、重大项目的定义 (3) 二、重大项目的分类 (3) 三、重大项目可享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4) 四、重大项目的申报材料 (5) 五、重大项目的认定流程 (9) 六、其他注意事项 (10)

申报指南 一、项目的定义 重大项目是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重大项目的分类 (一)按建设阶段分类 重大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两类: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9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9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19年重大新建项目。 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XX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19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9年重大前期项目。 (二)按行业类别分类 重大项目按行业类别分为八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城市更新、

轨道交通、道路机场港口、城市安全环境资源。重大项目确认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除外)。 (三)按资金来源分类 重大项目按资金来源分为两类: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 重大项目计划不安排项目扶持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见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项目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 三、重大项目可享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市政府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给予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享受审批直通车服务。根据《关于印发为我市重大项目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通知》(深府[2003]___号)和《印发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3]___号),我市重大项目凭《重大项目证书》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各相关审批单位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审批事项。 二是享受重大项目集中办理。根据《关于实施重大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集中办理的通知》和《重大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对列入重大项目计划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实施集中办理,将除转移下放、需现场检测监督和其他不适宜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以外的全部审批事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珠府[2013]88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08 【实施日期】2013.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3〕14号)的要求,市法制局、市发展改革局共同对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形成之《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修改目录》、《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以下简称《废止目录》、《拟修改目录》和《保留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止目录》中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二、《拟修改目录》中涉及的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及时按程序启动修改工作。 三、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各部门自本文发布之日起继续自行对本区、本单位的有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附件:1.《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2.《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修改目录》 3.《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附件1 有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 二、办理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备案。 三、办理部门 AA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5.《AA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办法》(2003年4月2日AA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6.《AA经济特区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005年12月27日AA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十八次会议通过); 7.《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1]126号); 8.《印发AA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届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9.《关于AA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商务诚信综合评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169号)。 四、申办条件: 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批复、用地批准、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资金

已到位、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申请表》(可在AA建设网下载,网址:www.***********)(附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含电子文档)及招标文件; 3.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件和工程招标核准函(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属旧改项目应提供征收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办妥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证明原件),二次装饰装修、改扩建工程应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表(复印件)(不需办理规划许可证的二次装饰装修、改扩建工程项目,则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具有设计单位意见的书面说明); 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7.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证明(复印件); 8.财政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的批复(复印件)(非使用财政资金的提供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预算的确认书)及预算书; 9.《AA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详见《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合同价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1〕266号)》(复印件); 10. 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就建设项目签定的代理合同(含招标代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来招标代理单位须提供在AA建设网下载的相关登记信息资料); 11.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图纸等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校对),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建设单位单位公章。 六、办理流程: 1.申报人备齐材料送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 2.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应符合《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0〕2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所申报制(修)订的标准应属于申报单位业务范围,申报单位对所 申报项目的研究与应用处于我省先进水平。 2.能组织起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的编制组,落实其他主编 和参编单位,主编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3.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4.编制组负责人须由主编单位的在岗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 任,能统揽全局、把握政策,在申报标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有较 高造诣。 5.编制组主要成员需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 验,掌握本专业领域创新发展的前沿方向,在申报标准所涉及的 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标准编制程序,了解标准化政策 法规和标准化原理,掌握标准编制格式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表 达能力。 6.有落实编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标准编制要求 申报标准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制订原则,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应有利于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做到先进适用、 安全可靠、成熟稳定、经济合理,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技术进 步有推动作用。 2.标准应通过重名查询,并提供查新报告(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相抵触及相重复)。 3.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 4.提交标准编制大纲或草案。 5.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工作计划应完整列出编制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等阶段的时 间进度。 7.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并 需要在省内做出统一规定的申报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书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述,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制(修)订的目的和意义(必要性) 1.标准提出的背景(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技术、经济 政策) 2.标准中是否有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工程安全、人体健康,促 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其它公共利益。 3.标准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标准制(修)订的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现将《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档可到财政部门户网站查看、下载),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 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 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指南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现发布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一)扶持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的项目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 (二)扶持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蔬菜、畜禽、名优经济林(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水产等。 各省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点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本省实际,确定重点扶持的优势农产品产业。 重点扶持产业之外的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深加工以及深海养殖、捕捞等项目一般不予扶持。 三、扶持对象 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扶持方式和相关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山东、青岛、广东12个省、市)中央财政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70%以上用于贷款贴息项目,30%以下用于财政补助项目。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发布日期】2010-02-23 【生效日期】2010-02-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珠海市【文件来源】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已经七届1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市长钟世坚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作出如下修改: 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为投标报价上限的百分之二,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不得超过五百万元,其他招标不得超过一百万元。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的土石方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最高可以为投标报价上限的百分之五,且不受上述五百万元最高数额的限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至少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限三十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现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章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一条 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本办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第二条动,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发布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县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年月日住建部第号)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一)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 (二)建设项目通过规划、环保、消防、防雷等部门竣工验收; (三)涉及建筑节能的项目,节能审查已通过; (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政务服务管理局 交通方式:可乘坐县内下新民至上寨方向公交车直达 六、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业务的办理期限为个工作日。.初审: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签定初审意见,交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复审,办理时限为个工作日。.复审:按照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2003年发布

附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和使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及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鉴定。 第三条本标准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珠海市《关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若干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编制。 第四条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如下: l、五牌一图费用。 2、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材料加工场(棚)、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而增加的费用。 3、封闭施工围墙及装饰、大门、门卫室、进出大门口、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基础及出入口硬地化等增加费用。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备高压水枪)、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等措施费用。 5、工地绿化、美化费用。 6、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五条安全施工措施项目包括如下: l、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等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费用;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四口”抢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指: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基坑围边、卸料平合两侧。 4、施工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起重机、塔吊、外用电梯、井架、龙门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安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隧道、人工挖孔桩、地下室等地下作业和楼层、楼梯口等需照明作业的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的费用。 8、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9、预防突发事故、预防自然灾害、抢险应急措施,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设备费用。 10、交通输导、警示设施费用。 11、基坑支护、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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