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2016实用标准主要变化点及新旧实用标准条款差异分析报告

IATF16949-2016实用标准主要变化点及新旧实用标准条款差异分析报告
IATF16949-2016实用标准主要变化点及新旧实用标准条款差异分析报告

IATF16949-2016标准主要变化点及新旧;准条款差异分析;IATF16949:20 16新标准正式发布了!较;一、4.3.2顾客特殊要求必须对顾客特殊要求进行;

二、4.4.1.1产品和过程一致性组织有责任确产;三、4.4.1.1产品安全,组织应为产品安全相关;四、4.4.1.2IATF16949保留外包过程;五、5.1.1.1企业责任,组织应制定并实施

IATF 16949-2016标准主要变化点及新旧标

准条款差异分析

IATF16949:2016新标准正式发布了!较2009版标准有许多重大变化,如采用新的高级结构、引入风险管理的意识、强化业务持续性管理(BCM)等,IA TF16949:2016标准较ISO9001:2015版标准也有许多不同,如:保留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外包方的内容。以下就IATF16949:2016中增加的内容做简要介绍。

一、4.3.2 顾客特殊要求必须对顾客特殊要求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包含在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二、4.4.1.1 产品和过程一致性组织有责任确产品和过程的一致性,包括服务件及其外包,确保达到所有的顾客、法律和监管要求(见第8.4.2.2);

三、4.4.1.1 产品安全,组织应为产品安全相关的产品和制造过程的管理形成文件化的过程;

四、4.4.1.2 IATF16949 保留外包过程;

五、5.1.1.1 企业责任,组织应制定并实施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提升方针(“whistle-blower policy“),目的是保证供应链的社会和环境绩效。六、5.3.2 产品要求符合性和纠正措施,质量的否决权;

七、6.1.2.1 风险分析组织应持续的进行风险分析,至少包括:潜在的和实际的反馈、现场返回及修理、投诉、报废以及任何返工。注:风险分析应根据对顾客的影响严重度、频度和探测度。

八、6.1.2.2应急计划(增加BCM业务连续性的内容);九、7.5.1.2 质量手册,可以是系列性文件;

十、7.5.3.2.1 记录的保存组织应确定、文件化和实施记录保存过程。记录的控制应符合法律、法规、组织和顾客的要求。生产零件批准、工装记录,产品先期质量策划(或同等)记录、采购订单等及其修改应保持的时间长度,即零件(或零件族)生产和服务的在用时间,再加上一个日历年,除非顾客或监管机构另行规定。

十一、8.3.2.2 设计和开发策划-培训组织应确定过程,以确定在报价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生产阶段与顾客接触的人员的培训需求。适当时,应对人员进行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或同等)和相关顾客特殊要求(CSR)方面的培训。这种培训的记录应可以提供。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FMEA、制造过程控制和控制计划。在每一组织中能支持顾客的制造或设计中心场所的人员,应能通过顾客的门户平台访问并能力使用必要的可用的计算机软件。按照要求对组织的人员提供顾客特殊要求、纠正(或预防)措施、计算机应用软件有关的培训。十二、8.3.3.1 产品设计输入,嵌入性软件和菲利普斯曲线;

十三、8.3.6.1 设计和开发更改,对于嵌入式软件的产品,组织应确保将软件和硬件的实际配置参数文件化并传达给顾客。

十四、8.4.1.2 供应商选择过程,增加业务连续性策划(BCM)的要求;

十五、8.4.2.3.1 产品嵌入式软件十六、8.4.2.4.1 二方审核;十七、8.4.2.

5.2 供应商绩效开发;

十八、8.5.1.2 标准作业-操作指导书和可视化标准,并涵盖安全规则;

十九、8.5.1.3 作业准备验证,保留伴随准备验证和首末件确认中过程和产品的批准记录。

二十、8.5.6.1.1旁路控制ByPass Control。

二十一、8.6.1产品和服务的放行,组织应确保验证产品和服务要求是否满足策划的安排包括控制计划和书面文件化,是否按照控制计划中予以了规定。二十二、8.7.1.1顾客特许,组织应保持授权的期限或数量方面的记录。二十三、9.2.2.1内部审核方案,当组织具有软件开发时,审核方案(见附录D)应包括软件开发能力评估。

二十四、9.3.2.1管理评审输入,增加:产品一致性;工厂、设施和设备计划,确保制造可行性(见7.1.3.1);顾客满意(见9.1.2);预见性和预防性维护计划;保修绩效;顾客记分卡的评审等内容。二十五、10.2.5保修管理;

二十六、10.2.5.1顾客投诉及现场失效测试分析

新版IATF16949:2016和 TS16949:2009之间的差异分析 IATF 16949:2016 变化条款条款 TS16949:2009 要求对应的过程组织的现状差异的内容质量

管理体系的变更满足要变更的内容求的证据状态责任人期限对应的文件

4组织环境 4质量管理体系 4.1理解组织及其环境新增方针、目标(经营计

划管理)未规定新增要求,需增加规定组织环境与相关方需求控制程序定期收集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内部优势劣势,用SWOT分析法做战略分析,作为经营计划的输入品保部&总经理6/30 ● 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新增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未规定新增要求,需增加规定组织环境与相关方需求控制程序序明确相关方定义和需求调查的频率,作为战略的输入品保部&各部门 6/30 ? 相关方需求调查表 1.2(部4.3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分)、变更 4.2.2.a)删减、质量管理体系范围 1.1(部变更分)1.2总则—补充,应用—补充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组织架构有变更,需确认是否需要修改范围识别后更改范围质量手册确定支持场所职能之后修改范围品保部6/30 ● 4.3.1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补充组织

架构有变更,需确认是否需要修改范围识别后更改范围质量手册确定支持场所职能之后修改范围品保部6/30 ● 4.3.2顾客特定要求新增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未将客户要求融入体系,主要是需将客户要求纳入现有体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识别顾客特定要求,并修改相关体系文件品保部&商务部& ICL 6/30 ● 新版IATF16949:2016和 TS16949:2009之间的差异分析奔驰和广汽中 4.4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 4.4.1组织应根据本标准…… 4.4.2根据必

要的程度,组织应…… 4.4.1.1产品和过程的符合性 4.1、8.1、8.2.3质量变更管理体系、总则、过程监视与测量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现有过程策划符合新版要求满足要求质量手册新增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新增要未规定求,需增加要求新增要求,需增加规定质量手册按标准4.4.1.1追加相关内容品保部6/30 ● 4.4.1.2产品安全 5领导作用 5.1领导作用和

承诺 5.1.1总则新增产品设计开发/验证/确认未规定产品安全管理规定

按标准4.4.1.2要求建立安全特性的管理方法技术部 6/30 5管理职责 5.1管

理承诺品保部 6/30 变更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有要求,不完善追加要求质量手册按标准5.1.1追加相关内容● 5.1.1.1公司责任新增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有员工手册,无道德准则升级政策需增加规定员工手册追加越级举报制度人事总务部6/30 ● 5.1.1.2过程有效性和效率变更5.1.1过程效率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 KPI和过程结合不强现有部分K PI无法体现有效性和效率乌龟图依据过程职责重新识别过程绩效各部门 6/ 30 新版IATF16949:2016和 TS16949:2009之间的差异分析 5.1.1.3过程拥有者 5.1.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5.2方针 5.2.1建立质量方针 5.2.2沟通质量方针5.3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变更变更 5.3质量方针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满足要求满足要求质量手册无新增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过程责任人明确有要求,不完善满足要求质量手册&岗位职责说明书品保部 6/30 变更未有b项要求质量手册增加b项要求● 无 5.5.1职责和权限、5.5.2管理者代表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满足要求满足要求岗位职责说明书无 5.3.1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补充变更 5.5.2.1顾客代表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标准中职责未完全包括在现有的岗位职责说明书里(顾客计分卡及顾客门户等)品质部部长负责停线管理没有指定纠正措施负责人,班次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增加岗位职责说明书增加标准中的职责人事总务部6/30 ● 5.3.2产品要求和纠正措施的职责和权限变更 5.5.1.1质量职责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管理)增加指定纠正措施负责人增加质量手册(PQE),班次负责人(产线班长)品保部6/30 ● 6策划 5.4 5.4策划

IATF16949变化点说明:;1、;2、采用ISO9001:2015高阶结构标准;3、;

4、突出以客户要求为导向,将部分CSR融入到标准;

5、实施IATF16949:2016的目的:持续;

6、适用范围的变化:增加了嵌入式产品管理的要求;;

7、术语

和定义有增加,包括:生产件、服务件、配件;8、汽车供应链包括从销售商到原料供应商,还包括散;9、IATF1694

IATF16949变化点说明:

1、

2、采用ISO9001:2015高阶结构标准。 IATF16949:2016版标准由顾客特殊要求、汽车QMS标准和ISO9001:2015标准构成;其脱离了ISO,成为汽车行业标准。

3、

4、突出以客户要求为导向,将部分CSR融入到标准之中。在旧版标准的基础上更为完善,详细描述了如何操作,如:过程审核、产品审核、供应商审核等条款要求更。

5、实施IATF16949:2016的目的:持续改进、强调缺陷预防(突出体系缺陷预防的重要性)、减少变差和浪费。

6、适用范围的变化:增加了嵌入式产品管理的要求;适用于顾客指定的生产件、服务件、配件的组织现场,售后市场的零件不在管控范围之内(可能按照或不按照OEM规范进行生产)。

7、术语和定义有增加,包括:生产件、服务件、配件、售后市场零件、权衡曲线、DFSS等。

8、汽车供应链包括从销售商到原料供应商,还包括散件市场/售后服务提供商、零售商和物流供应商。

9、 IATF16949:2016只允许删减以下2个条款:8.3.3.1产品设计的输入和8.3.5.1产品设计的输出。

10、标准主要变化点:

1)强调安全件的管理:DFMEA/PFMEA/CP除正常批准外还需针对产品安全的特殊批准;反应计划中需明确职责(含最商管理者)及其升级过程、信息流的定义和顾客通知。

2)公司责任:应明确反贿赂方针,员工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升级政策(举报政策);各过程需确定过程拥有者。

3)风险分析和预防措施:风险分析中应包括对产品召回、产品审核问题、使用现场的退货和修理、投诉/抱怨、报废和返工的经验教训;预防措施需与潜在问题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4)应急计划:需对所有制造过程和基础设施设备,识别和评价相关的内部外部风险,输出不能满足顾客要求的应急计划(以前只针对关键设备进行管理);需要采用多方论证法对应急计划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至少每年一次。

5)基础设施和作业环境:制造可行性评估和产能策划评价应输入管理评审;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国际标准)体系认证时,可证明其满足IATF1694 9中作业环境的要求。

6) MSA:强调MSA研究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人员才能胜任。

7)校准/验证记录:强调证明所有量具、测量和试验设备需提供符合内部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和顾客规定要求的记录。

8)内部实验室:包括执行所要求检验/试验/校准服务的能力的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包括生产现场、客户端的检验设备设施),不能只局限于某个实验室房间内的设备。

9)外部实验室:必须通过ISO17025认证。

10)内部审核员能力:强调内审员能力,包括具备风险的思维模式、过程方法、理解适用的顾客特殊要求、理解适用的核心工具、理解ISO9001和IATF1 6949的要求。

11)第二方审核员能力:能符合CSR要求、过程方法、风险思维、ISO9001和IATF16949、过程审核能力、核心工具的使用。

12) QMS文件信息:质量手册可由一系列的文件构成。

13)设计开发策划:强调项目管理(APQP);产品/制造过程的设计,

考虑使用替代的设计和制造过程。

14)带有嵌入式软件的产品开发:新增要求。

15)制造设计输入:制造过程的设计应包括,针对问题适当的重要性程度和风险程度采用防错方法,防错方法应进行评审和验证,并制定防错失效的应急计划。

16)特殊特性:特殊特性用特定符号标识,贯彻所有这些文件。

17)供应商QMS开发和管理:分5步,第一步至少需满足第二方的ISO900 1的要求(客户授权的情况下),第二步需通过第三方的ISO9001的认证,第三部需满足顾客QMS要求,第四步满足第三方ISO9001要求+二方IATF16949要求,第五部需通过IATF16949第三方认证;第一步需要客户授权、第二步是必须的、3~5步是逐步的目标。

18)供应商监视/开发:供应商超额运费发生的次数需要列入供应商绩效评价。

19)第二方审核:第二方审核可用于供应商的风险评估、供应商的监视、供应商QMS开发、产品审核和过程审核。

20)控制计划:强调作业准备验证、首末件的确认。

21)作业与验证:强调适当时,首末件和末首件的对比结果。

22)全面生产维护:文件件的维护目标(OEE/MTBF),绩效需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23)工装和设备管理:需有资产编号、所有权标记及位置的管理。

24)标识与可追溯性:强调追溯性的断点时间,能识别和隔离不合格品和/或可疑产品。

25)产品防护:强调过期产品应按不合格品的管控方法进行控制。

26)更改控制:强调产品批准后的任何更改需通知到客户。

27)过程控制临时更改:对替代过程(包括设备、工装、检验及验证方法等)进行需建立清单管理、进行风险分析、加入控制计划、加入作业指导书、实

施前得到内部批准,客户有要求时需得到客户批准;替代过程需作为质量关注点;可以追溯替代过程生产的所有产品。

28)不合格控制:不合格品的特采和返工需获得顾客的许可;可疑产品应规为不合格品进行控制。

29)制造过程监视与测量:应对所有新制造进行过程研究,以验证过程能力并为过程控制提供附加输入,包括特殊特性过程;计量型数据的实测量值和/或试验结果需要有记录。

30)内部审核:可3年1 次覆盖全部QMS过程,含CSR。但当过程发生更改、内外部符合和顾客投诉时可调整审核频率;产品审核频率可同客户协商确定。

31)防错:防错需要PFMEA中进行规定、防错试验频率需在CP中规定,进行防错失效的模拟实验以及防错失效的反应计划。

新旧版细则主要差异对照——孙金更

新旧版《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主要差异分析对照 讲解孙金更 全许办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0年8月

目录 一、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合格判定: (1) 二、新版细则的主要特点及相关问题 (1) 三、《新、旧细则主要差异对比表》 (4)

2006版与2011版《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 主要差异分析对照 为了让桥梁生产企业尽快掌握新版《细则》的要素,特介绍新旧版《细则》的主要差异,即在06版细则的基础上全面了解11版《细则》,以利各制梁场能够顺利、圆满地取得桥梁生产许可证。 一、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合格判定: 桥梁生产许可证审查合格判定一览表 二、新版细则的主要特点及相关问题 1)工业产品(预制梁)与工程施工的区别(13项); 2)生产许可证能力验证与工程质量验收的区别; 3)产品质量监督与工程施工监理的区别;(突出桥梁张拉、防水等特点); 4)铁路桥梁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区别;(注重高铁梁增加项目和提高的指标);5)工业产品标准与工程质量验标的区别; 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定义; 7)混凝土耐久性28d合格,毋需等到56d,可判合格;

8)核查增加预埋件联结紧固性,防腐耐久性; 9)《产品检验评分表》中的材料、项目及产品标准限制的氯、碱等须送铁道部质检中心检验,其余材料选厂型式检验可送其他检验机构检验; 10)防水材料选厂送检可利用CRCC认证型式检验结果; 11)委托型式检验的最新具体要求;梁场造假、供应商造假的处置,违规代价; (铁道部主材抽查通报); 12)梁场必备独立的试验室、拌合站;试验台“三自”“三保”“三满足”,试验频次、共用条件; 13)向法人所在省许可办申报、领证,由梁场所在省许可办现场观察,不符合项整改验证,证后监督; 14)进场审查六个基本条件:砼耐久性、防水材检验报告;试验室;提梁机; 现场所压试件;抽样基数(基数中终拉30d的3榀);正常生产; 15)静载试验抽样规格的最不利原则与生产顺序协调; 16)试制品的批批委托检验; 17)过渡时期的临时规定:延期的三种原因(不可抗力/企业不具备条件/审查部原因)及其判定; 18)两种抽样基数不足(小于基数;小于样品数)的两种选择(发证;委托)19)取证基数与申报时机把握;先申报后试制;超时限仍不具备进场审查条件,直接判不合格; 20)合理延期与审查时限;无理拒绝、非不可抗力拖延判不合格; 21)核查的完整性与终止审查; 22)静载试验不合格案例分析;静载试验不合格样品梁本身的处理; 23)实地核查不符合项的典型案例。“常见病”与“多发病”; 24)近3年《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 25)产品检验常见问题归纳总结及原由解析; 26)废除:“静载试验不合格当场允许加倍复试”。委托检验对静载试验不合格批的处置(1/10且不少于3榀); 27)许可证标识——“质量安全”的变更为“生产许可”;证前查处;证后查处;(许可证查处案例);两版桥牌的切换点;

侵权法新旧条文对比

侵权法新旧条文对比

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伤残损害赔偿、死亡损害赔偿范围 《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5.伤残损害赔偿、死亡损害赔偿范围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6.公平责任 《民法通则》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6.公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7.紧急避险的补偿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78条: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7.紧急避险的补偿规则 《侵权责任法》第31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对比新旧基本准则的重大差异

对比新旧基本准则的重大差异 摘要: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面临着新形势带来的挑战。在这一背景下,财政部于20XX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本文通过对新基本准则(20XX)与原基本准则(1992)的比较,揭示新准则在确立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完整的会计准则层级体系,拓展准则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明确会计目标等方面与原准则间的差异,以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新的基本准则。 关键词:基本准则;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重大差异;会计目标;会计要素 Abstract: Is unceasingly thorough alo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integration,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idespread application and the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novates unceasingly, accountant takes the international general mercial language, is facing the challenge which the new situation brings. Under this background, Ministry of Finance has issued newly “Business accounting in February 15, 20XX Criterion - - - Basic maxim”.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new basic maxim (20XX) with original basic maxim (1992) the parison, promulgates the new criterion to establish our country’s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 the concept frame, constructs the plete accounting standards level system, the development criterion formul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rests on and is clear about accountant aspects and during the original criterion and so on goal difference, so that a better understanding and grasps the new basic maxim. key word: Basic maxim;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 concept fram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Accountant goal; Accountant essential factor 前言 20XX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自20XX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鼓励其他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简称新准则)是对1992年颁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简称

新旧条例的不同点及分析比较

一、新旧条例的不同点及分析比较 新条例在篇幅上并未做大幅度的调整,总共为30条,旧条例为28条,但新条例针对个体户的违法行为直接规定了处罚方式及金额(第21条、22条),而旧条例是通过《城乡个体工商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旧条例细则)予以细化。同时,新条例增加了地方各级政府对个体户的扶持义务(第6条)、个体户营业执照的申办手续(第9条)、信息公开与交流制度(第15条、25条)、港澳台的个体户资格申请(第27条)及对个转私的鼓励(第28条)等内容,总体上还是沿袭了旧条例的风格,但也不乏亮点。 第一,准入门槛全面放宽。一是主体资格的扩大。旧条例第2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农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而新条例第2条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这样就使得个体户的经营主体资格不再受户籍及相关政策的限制,有助于该经营形式快速发展壮大;同时,新条例27条明确提出了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户工商户,进一步将个体户的申请资格扩宽。二是经营范围的扩大。旧条例第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而新条例第4条2款明确,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对于个体户的申办,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登记。新条例在扩大经营范围的同时,也尽可能地避免了旧条款中对于“其他行业”解释的不确定性,有助于提高申办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第二,申办手续有效简化。一是申办材料的明确。旧条例第7条规定,申办个体户需要提交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其中的“其他有关证明”可以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可以是指所在地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这种不明确的兜底条款事实上是给申办个体户增加了不少人为阻碍,而新条例第8条1款明确规定,需要提交的手续包括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不再规定需要提交其他材料,给申办主体带来了不小的便利。二是登记事项的简化。旧条例第8条规定,申请个体户登记的事项包括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共8项,而新条例第8条2款取消了从业人数和资金数额的要求,同时取消了字号名称登记的强制性,可以由申办者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字号名称。实践中,个体户的从业人数已经完全突破了旧条例第4条的相关限制,具有几十甚至上百从业人员的个体户也普遍存在,因而新条例取消了从业人数的限制完全适应了当前个体户的发展需要,符合鼓励、支持个体户发展的宗旨。 第三,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新条例改变了传统的由工商监管的单一模式,引入了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拓宽监管力量的同时,更是加强了对个体户的服务职能。新条例第6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第15条要求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并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在金融服务方面,新条例第19条2款又新增了“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的条款。在个体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上,新条例28条规定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与此同时,新条例

新旧准则对比

新旧准则对比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㈠资产减值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其中资产减值准备问题较之旧的准则有了较大的改进。 一、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进行了限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采用了资产组的概念,并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引入资产组是完善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重大举措,是对资产协同工作才产生现金流量这一事实的反映,也是真正贯彻资产减值会计制度的关键。引进资产组也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对只需根据单项资产就可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主体而言,并不会增加任何成本。而对于那些根据单项资产不能确认其资产减值准备的主体而言,通过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可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更为可靠、相关的信息。 新准则还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总部资产是针对企业集团而言,它包括集团总部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等资产,其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样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量,其账面价值不能完全属于某一资产组“。换言之,由于总部资产难以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因此企业集团不能单独对集团总部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的认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准则要求尽可能按照合理和一致的方法将总部资产价值分摊到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结合进行减值处理;难以合理和一致的分摊到相关资产组的,也应采用准则规定的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和分配减值损失。 新准则对资产组、资产组组合及总部资产的减值处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 二、新准则扩大了资产减值的适用范围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在适用范围上有所局限,缺乏详尽的实务指导性规定内容。此次全面修改准则体系时则单设了一个《资产减值》准则。新准则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减值的处理”,例如“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在扩大减值使用范围的同时,明确生物资产、存货、投资、建造合同资产和金融资产等,相关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在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要求更加明确 新准则明确了进行减值测试的前提: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 新准则更明确地规定了“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算”。企业合并形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性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新准则,现就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比较如下。 一、补充新准则,形成系统化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现行准则的基础上增添了若干新准则,例如: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准则《投资性房地产》(No.3),涉及农业的准则《生物资产》(No.5),涉及金融、证券行业的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No.22)、《金融资产转移》(No.23)、《套期保值》(No.24)、《金融工具列报》(No.37)等,涉及保险企业的准则《原保险合同》(No.25)和《再保险合同》(No.26),涉及能源企业的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No.27),涉及外贸企业的准则《外币折算》(No.19)以及涉及薪酬和个人收入的准则《职工薪酬》(No.9)、《企业年金基金》(No.10)、《股份支付》(No.11)及《政府补助》(No.16)等,使我国不同行业企业在遇到具有行业特色的特殊性问题时直接有据可依。另外,新准则中还增添了《每股收益》(No.34)和《分部报告》(No.35)等准则,

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分部报告的具体披露内容与方法等事项做了详细规定。对于第一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所可能引发的问题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No.38)中进行了相应规范。 二、核算一般原则的变动,操作性更强 与现行基本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基本准则中取消了对历史成本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的明确规定,并且对于配比原则也未在“总则”中单独列项反映,而是在“费用”第35条中规定:“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期,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就是现行准则中所谓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可比”,但新的说法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此外,该条中还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已经反映了现行准则中关于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规定,但上述说法更能反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 三、增加了新的会计计量属性 在基本准则中单列一章对会计计量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除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已有计量属性外,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旧条款对比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旧条款对比 2014年第64号(新版)国食药监械[2009]833号 (旧版) 解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医疗器械 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器 械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医 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 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 定,制定本规范。 强调要保障医 疗器械安全、 有效。 第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第二条 本规范是医疗器 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基 本准则,适用于医疗器械 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 和服务的全过程。 强调是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的 要求。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第三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 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 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按 照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 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 运行。作为质量管理体系 的一个组成部分,生产企 业应当在产品实现全过程 中实施风险管理。 / 第四条 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 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要求采取的措 施与产品存在 的风险相适 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第四条 生产企业应当建 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规定 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 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 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 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要求有组织机 构图,并明确 各部门的职责 和权限。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第五条 生产企业负责人 应当具有并履行以下职 责: (一)组织制定生产 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 标; (二)组织策划并确 定产品实现过程,确保满 足顾客要求; (三)确保质量管理 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 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 境; (四)组织实施管理 评审并保持记录; (五)指定专人和部 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收 集,确保相应法律法规在 生产企业内部贯彻执行。 删除“确保满 足顾客要 求”,向ISO 13485靠拢。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第六条 生产企业负责人 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 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 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 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 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 提高员工满足法规和顾客 要求的意识。 /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对比 【文章摘要】20XX 年2 月15 日, 财政部在北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发布会, 共颁布了项会计准则和48 项审计准则, 并规定于20XX年1月1日在境内上市公司实行。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 无论对还是对投资者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归纳总结了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 希望能对业界有所帮助。 【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变化;对比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已由财政部颁布, 即将在全国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 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立足中国的实际,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 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 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 实现了广大会计工作者多年来的梦想和追求, 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准则较旧准则在修订上,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准则有所变更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 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 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原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中, 具体规定了12 项会计一般原则。这些原则都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及时、有用、清晰明了等要求, 国际上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新准则将原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主要是因为基本准则中再规定“一般原则”较难解释, 与国际惯例也难以协调, 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能体现该章的内容实质。同时对原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 二、存货管理办法发生变革新存货准则下, 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 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例如, 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

[对比,新旧,基本准则,其他论文文档]对比新旧基本准则的重大差异(1)

对比新旧基本准则的重大差异(1) 关键词:基本准则;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重大差异;会计目标;会计要素 key word: Basic maxim;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 concept frame; Significa nt difference; Accountant goal; Accountant essential factor 前言 一、确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葛家澍(2003)曾经指出:“各国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越来越感到:科学的会计准则应当在首尾一贯、内在严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否则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在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时可能产生的意见分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定义为:由目标和与它关联的基本概念组成的一个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用于评估企业财务报告,解决会计准则尚未规定而产生的新的会计问题,主要包括财务报表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基本问题。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并对编制财务报表的准则、规定和程序等进行协调。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从原已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来看,由于缺乏统一的会计理论指导,没有明确的会计目标,导致会计基本概念不一致,存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之间互不协调、前后矛盾的现象。而新准则从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到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所谓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完整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形成将为指导会计工作实践和具体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二、拓展了准则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楼继伟,2006.2)。准则的制定是以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原准则在第一章第二条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明确了《会计法》是制定准则的唯一的法律依据,未考虑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联性,在司法实践中妨碍了其他法律法规作用的发挥。“在许多法律人眼中,《会计法》无非是追究责任的法律机制在会计———一个独立于法律界的专业领域———这一特定部门中运作的表现形式而已,其统领下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也仅仅是由财政部门负责实施、针对会计人员、组织单位会计工作的一套技术规范,与其他经济法律制度相对脱节。”(刘燕,2005.5)新准则在第一章第一条中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制定准则的依据由原来单一的《会计法》扩展到以《会计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各法律法规的相互关系,为消除《会计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铺平了道路,不仅保持了会计法制体系的协调统一,而且可最大限度的发挥相关法律法规在会计准则制定中的整体效能,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层级体系

IATF16949-2016标准主要变化点及新旧标准条款差异分析

IATF16949-2016标准主要变化点及新旧;准条款差异分析;IATF16949:20 16新标准正式发布了!较;一、4.3.2顾客特殊要求必须对顾客特殊要求进行; 二、4.4.1.1产品和过程一致性组织有责任确产;三、4.4.1.1产品安全,组织应为产品安全相关;四、4.4.1.2IATF16949保留外包过程;五、5.1.1.1企业责任,组织应制定并实施 IATF 16949-2016标准主要变化点及新旧标 准条款差异分析 IATF16949:2016新标准正式发布了!较2009版标准有许多重大变化,如采用新的高级结构、引入风险管理的意识、强化业务持续性管理(BCM)等,IA TF16949:2016标准较ISO9001:2015版标准也有许多不同,如:保留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外包方的内容。以下就IATF16949:2016中增加的内容做简要介绍。 一、4.3.2 顾客特殊要求必须对顾客特殊要求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包含在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二、4.4.1.1 产品和过程一致性组织有责任确产品和过程的一致性,包括服务件及其外包,确保达到所有的顾客、法律和监管要求(见第8.4.2.2); 三、4.4.1.1 产品安全,组织应为产品安全相关的产品和制造过程的管理形成文件化的过程; 四、4.4.1.2 IATF16949 保留外包过程;

五、5.1.1.1 企业责任,组织应制定并实施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提升方针(“whistle-blower policy“),目的是保证供应链的社会和环境绩效。六、5.3.2 产品要求符合性和纠正措施,质量的否决权; 七、6.1.2.1 风险分析组织应持续的进行风险分析,至少包括:潜在的和实际的反馈、现场返回及修理、投诉、报废以及任何返工。注:风险分析应根据对顾客的影响严重度、频度和探测度。 八、6.1.2.2应急计划(增加BCM业务连续性的内容);九、7.5.1.2 质量手册,可以是系列性文件; 十、7.5.3.2.1 记录的保存组织应确定、文件化和实施记录保存过程。记录的控制应符合法律、法规、组织和顾客的要求。生产零件批准、工装记录,产品先期质量策划(或同等)记录、采购订单等及其修改应保持的时间长度,即零件(或零件族)生产和服务的在用时间,再加上一个日历年,除非顾客或监管机构另行规定。 十一、8.3.2.2 设计和开发策划-培训组织应确定过程,以确定在报价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生产阶段与顾客接触的人员的培训需求。适当时,应对人员进行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或同等)和相关顾客特殊要求(CSR)方面的培训。这种培训的记录应可以提供。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FMEA、制造过程控制和控制计划。在每一组织中能支持顾客的制造或设计中心场所的人员,应能通过顾客的门户平台访问并能力使用必要的可用的计算机软件。按照要求对组织的人员提供顾客特殊要求、纠正(或预防)措施、计算机应用软件有关的培训。十二、8.3.3.1 产品设计输入,嵌入性软件和菲利普斯曲线;

新旧标准对照表

新旧标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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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1173新旧标准对照表 条款2001版2010版 电缆基本型号(表1) 型式代号名称适用范围型式代号名称适用范围 ZA-RV ZA-RVV ZA-RVV22 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 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架空、管 道、室内、 电缆沟、地 下走进直 埋 ZA-RV 6022 7IEC02(RV) ZA-RVV 60227IEC10 (BVV) ZA-RVV22 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 一般用途单芯软导体无护套阻燃电缆 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轻型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缆 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架空、管道、 室内、电缆沟、 设备安装、铠 装电缆可地下 走进直埋 WDNA-RY WDNA-RYY WDNA-RYY23 铜芯耐火无卤低烟聚烯烃绝缘软电缆 铜芯耐火无卤低烟聚烯烃绝缘无卤低烟聚烯烃护套软电缆 铜芯耐火无卤低烟聚烯烃绝缘钢带铠装无卤低烟聚烯烃护套软电缆 WDNA-RY WDNA-RYY WDNA-RYY23 铜芯耐火无卤低烟聚烯烃绝缘软电缆 铜芯耐火无卤低烟聚烯烃绝缘无卤低烟聚烯烃护套软电缆 铜芯耐火无卤低烟聚烯烃绝缘钢带铠装无卤低烟聚烯烃护 套软电缆 电缆结构(表2) 主线芯第四、五芯主线芯第四、五芯主线芯第四、五芯主线芯第四、五芯主线芯第四、五芯主线芯第四、五芯主线芯第四、五芯主线芯第四、五芯 10 16 25 6 10 16 35 50 70 16 25 35 95 120 150 50 70 70 185 240 95 120 2.5 4 6 10 1.5 2.5 4 6 16 25 35 50 10 16 16 25 70 95 120 150 35 50 70 70 185 240 300 95 120 150 规格(表3) 型式代号额定电压V芯数标称截面mm2型式代号额定电压V 芯数标称截面mm2ZA-RV、WDNA-RY 450/750 1 1.5~500 ZA-RV、WDNA-RY 450/750 1 1.5~500 60227IEC02(RV)1.5~240 ZA-RVV、WDNA-R YY 600/1000 1.5~500ZA-RVV、WDNA-RYY 600/1000 1 4~500 2、3、3+1、4、4+1、 3+2 1.5~500 ZA-RVV、ZA-RVV22 WDNA-RYY、WDNA-R YY23 600/1000 2、3、3+1、4、4+1、 3+2 10~240 WDNA-RYY、WD NA-RYY23 10~300 60227IEC10(BVV)300/500 2、3、4、5 1.5~35 使用特性4.5.1电缆额定工作电压:450/750V、600/1000V。 4.5.3电缆敷设时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 4.5.1电缆额定工作电压:300/500V、450/750V、600/1000V。 4.5.3电缆敷设时环境温度应不低于-20℃。 导体5.1.2导体中单线的最大直径应符合表4的规定。 5.1.3导体20℃时的直流电阻应不大于表4中规定的最大值。 5.1.2导体中单线的最大直径应符合表4的规定,60227IEC(RV)和60227IEC10(BVV)电缆应 符合GB/T 5023中的规定。 5.1.3导体20℃时的直流电阻应不大于表4中规定的最大值,60227IEC(RV)和60227IEC10(BV V)电缆应符合GB/T5023中的规定。 隔离层阻燃型电缆的导体表面应有非吸湿性材料的隔离层。阻燃型电缆的导体表面允许有非吸湿性材料的隔离层,60227IEC(RV)和60227IEC10(BVV)电缆不需要隔离层。 绝缘层 表5中序号5低温冲击试验:处理温度,阻燃聚氯乙烯:-15±2℃。 表5中序号6热稳定性试验时间: 180 min 表5中序号5低温冲击试验:处理温度,阻燃聚氯乙烯:-20±2℃。增加:低温拉伸试验:处理温度:-20±2℃,试验结果:≥20% 表5中序号6热稳定性试验时间:80 min

公差配合新旧标准对照表及表面光洁度标准与表面粗糙度标准对照表

公差配合新旧标准对照表及表面光洁度标准与表面粗糙度标准对照表 基孔制的轴基轴制的孔 间隙配合过渡配合间隙配合过渡配合 旧国标新国标备 注 旧国 标 新国 标 备 注 旧 国 标 新国 标 备 注 旧国 标 新国 标 备 注 d1 db 1 dc 1 d db dc dd de df d3 dc 3 h5 g5 f5、f6 h6 g6 f7 e8 d8 c8 h7 f8 h8、h9 fd d9、d10 g 6 ① ② ga1 gb1 gc1 gd1 ga gb gc gd ga3 gb3 gc3 gd3 n5 m5 k5 j5、 js5 n6 m6 k6 js6 n7 m7 k7 j7、 js7 p5 ① n5 ① m4 ① ② p6 ① n6 ① p① D1 Db 1 Dc 1 D Db Dc Dd De D3 D4 Dc 4 H6 G6 F7 H7 G7 F8 E8、 E9 D8、 D9 H8 H8、 H9 F9 ② ② ③ ③ Ga1 Gb1 Gc1 Gd1 Ga Gb Gc Gd Ga3 Gb3 Gc3 Gd3 N6 M6 k6 J6、 Js6 N7 M7 K7 J7 N8 M8 K8 J8 ② K7 ① Js ①

d4 dc 4 de 4 d5 d6 dc 6 dd 6 de 6 d7 dc 7 h10 h11 d11 b11、 c10、c11 a11、b11 h12-13 b12、 c12-13 ② ② ② ② ②De 4 D5 D6 Dc 6 Dd 6 De 6 D7 Dc 7 D9、 D10 H10 H11 D11 B11、 C11 A11、 C11 H12- 13 ② ② ③ ④ 过渡配合过渡配合 jb 1 jc 1 jd je jf jb 3 jc 3 s5 r5 s7、 u5-6 r6、s6 r6 u8 s7 s6 ① r6 ① ② Jd Je Jb 3 U7、 s7 R7、 R8 U8 ② ②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对比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对比 作者:李莎莎周文婷肖玉莹马寅子 单位:暨南大学珠海学院2004级会计系 摘要: 经济飞速发展的今日,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越来越高,信息资源正在被更广泛的区域、更多的群体所分享,日益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公共产品。在中国逐渐融入于这一世界趋同的同时,企业对不健全的企业会计准则作出修改的呼声日益高涨,因此促使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这不但对企业的贸易发展大有裨益,更使中国紧跟世界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与国际顺利接轨。 关键词: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优点比较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研究背景: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会计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也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世界潮流,财政部于2006年2 月15日发布了39项新的会计准则体系。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 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特点与优点: 1. 新会计准则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 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按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同时强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财务报告的目标也侧重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也就是在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中,增强了相关性,历史成本不再是惟一的主要计量属性,比较全面地在准则体系中导入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2. 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要求,内容上有所创新 新会计准则体系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8项准则,覆盖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在涉及的领域上,增加了原准则中没有或有但规定不详细或不明确的内容。如: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投资性房地产、生物性资产、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列报、保险合同的规定等等。 3. 体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这次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经过财政部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双方的共同努力,新会计准则在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同时兼顾了中国经济的客观环境和发展特点,卓有成效地解决了双方准则中的非实质性差异,除了由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关联方披露准则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等,二者实现了实质性的趋同。我国积极主动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实质性趋同变革。这既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加入WTO 后中国履行承诺的要求。 三.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主体比较: 存货:

ISO22000-2018新版本的变化及新旧版本标准条款对照

ISO22000-2018新版本的变化及新旧版本标准条款对照 国际标准组织(ISO)于近日发布了ISO 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最终版本。这标志着获证组织3年过渡期的开始。 该版本是自2005年以来该标准的第一次修订,标准的发布意味着全部修订的完成。ISO 22000:2018现已更新为ISO高阶结构(HLS)并进行了修订,以满足当今食品安全的挑战。获得认证的组织必须在2021年6月19日之前过渡到2018版标准。在此日期之后,2005版标准将被撤销。 ISO 22000的目标是协调全球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该标准有助于确保从农场到餐桌整个食品供应链的食品安全。ISO 22000:2018采用了所有ISO标准所通用的ISO高阶结构(HLS)。由于它遵循与其他广泛应用的ISO标准(如ISO 9001和ISO 14001)相同的结构,因此与其他管理体系的整合更加容易。由于HLS,导致了ISO 22000:2018中的一些变化,但另外还有一些针对食品安全管理和当前商业环境的变化。 ISO 22000:2018的关键变动 因采用HLS导致的变动

业务环境和相关方:第4.1章外部和内部事项中对于系统性地确定和监测商业环境有新的规定,第4.2章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中介绍了可能(潜在)影响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能力的因素的识别和理解需求。 进一步强调领导作用和管理承诺:第5.1章目前包含了积极参与和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责任的新需求。 风险管理:第6.1章要求公司决定、考虑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以解决可能影响(无论正面还是负面影响)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的能力的任何风险。 进一步侧重于目标驱动的改进:这些变动包含在第6.2章以及第9.1章的绩效评估中。 与沟通相关的延伸要求:目前第7.4章对沟通“机制”有了更多规定,包括决定沟通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对食品安全文件的要求放宽:该变动包含在第 7.5章中,仍然要求有文件化信息。必须对文件化信息加以控制,确保其受到充分保护(ref.7.5.3)。删除了对文件化程序的明确要求。 其他变动

新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比较(通用条款部分)

新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比较(通用条款部分) 上海市中建律师事务所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这一部分所对应的是旧版文本施工合同条件中的第九部分(“争议、违约和索赔”)。由于新版示范文本吸取了合同法及FIDIC文本中的有关内容,因此与旧版文本还是有所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违约:新版文本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采用列举式,强调了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付款上,分别指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未能按期竣工以及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至于上述行为之外的违约行为一律归为“其他”,这样既突出重点,又规范严密,相对旧版文本要科学得多。旧版文本规定处理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实际损失,而且将因违约而中止或解除合同的条款也放在违约一节中,在体例编排上有失科学。而由于新《合同法》强调处理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新版文本在违约一节的设置上采纳了合同法的这些内容,又将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条款从违约一节中删除,这样不仅能与现行法律接轨,而且在条款设置上更加严密。2、关于索赔新版文本在索赔上增设了许多程序,首先突出了工程师在索赔程序中的作用,规定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及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的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一定期限内应当予以答复,到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已经认可了该项索赔。另外,新版文本还增加规定了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发出索赔意向,并要在索赔事件终了后形成最终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弥补了旧版文本中的部分缺陷。其次,旧版文本规定索赔时限是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0日,且发包人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的10日内给予答复;而新版文本则将索赔中不同阶段的时限一律定为28天,符合国际惯例。最后,旧版文本的一大弊病是未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条款设置在内,造成承发包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平等。新版文本则弥补了这个缺陷,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与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时限一致,都是28天,但是新版文本对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程序仍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使发包人的索赔在实践过程中的可操作性不够。3、关于争议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争议中没有较大改动。由于合同法确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当事人协商之外,主要是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及人民法院的裁判,因此新版文本在合同争议解决设置上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同时,由于旧版文本规定在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停止施工,这就给当事人滥用停工权提供了理由和依据;而新版文本则强调“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只是双方协议停止施工的一种情况,这样更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同时仍然将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规定在内,在某种程序上也反映了司法权力对合同履行的必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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