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中的教育矫治方法研究

强制隔离戒毒中的教育矫治方法研究
强制隔离戒毒中的教育矫治方法研究

强制隔离戒毒中的教育矫治方法研究

余功才*

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各地劳教场所相继承担了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新任务,并在继承劳教戒毒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形成一系列的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新方法。在《禁毒法》视野下如何提高戒毒实际效果,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履行《禁毒法》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职能,是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一、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之目标

《禁毒法》第31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由此可见,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目标就是从社会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需要,立足于戒毒人员是“病人”、“违法者”和“受害者”的实际,对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和挽救的过程,目的在于矫正行为、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塑造社会所期待的人格,将其造就为社会的“守法公民”、“有用之才”。

(一)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主体——戒毒人员

传统立法中,认为吸毒是违法行为,戒毒工作更多侧重于对吸毒人员的依法惩处、严格管理与劳动改造,关注治疗尤其是身心康复与回归社会很少。《禁毒法》规定,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范围,同时规定吸毒者是“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强调“就业、入学等不受到歧视”,这显示我国在“如何对待吸毒者”的问题上由最初强调对吸毒者的惩罚,转变为治疗为主。也就是说,《禁毒法》强调戒毒工作中要贯彻人本主义理念。为此,戒毒人员是普通社会公民,也是违法者;是毒品的受害者,也是与犯罪危害社会的相关联者;是吸毒群体成员,也是与贩毒链条紧密联系者;是受教育主体,也是社会边缘群体成员。强调普通公民,突出以人为本,又要坚持强制教育管理;强调病人,突出人文关怀,又要讲明潜在的犯罪危害性;强调吸毒群体的共性,也要指出以贩养吸的现实存在性;强调成人教育的角色,又要说明其社会边缘,需要再社会化的必要性。

(二)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理论依据——教育理论

综合国内外戒毒教育的基本理论,具有代表性的是可教性思想、主观性观念、认知理论、生活教育理论和职业教育理论。可教性思想强调戒毒人员具有可塑性和自我管理意识;主观性观念强调戒毒人员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采用启发式教育,才能提高法制道德、文化知识、生活技能等教育矫治的效果;认知理论强调戒毒人员认识行为与结果关键在于学,学是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生活教育理论强调的是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合一的思想,启示在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活动要与戒毒人员的实际生活相结合,使戒毒人员在“做”中获得、掌握知识;职业教育理论强调在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中,使戒毒人员不仅学会具体的技能,而且还要学会可转换的技能,即环境的适应。

(三)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目标——降低危害

目前生理、医学、药物和心理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吸毒成瘾后脑内形态和功能都发生了病理改变,吸毒成瘾是一种慢性、复发性脑疾病。对戒毒者来说,生理脱毒容易,一般需要2至4周,───────

*作者为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但不易戒断的是对毒品强烈渴求的心瘾,心瘾是一种牢固的病态,可以持续数十年,受环境、情绪影响极大。世界卫生组织也指出:“由于毒品的成瘾性极强,目前的戒毒手段不完善,我们不可能彻底解决毒品的需求问题。”因此,我们在确定戒毒目标时要立足现实,要转变戒毒工作视角,要转变“将戒毒作为戒毒工作的最高目标甚至唯一目标”的认识。从“以问题为本位”向“以问题后的人为本位”。即将戒毒目标由戒毒事实转向戒毒人员。换句话说,戒毒工作不是以毒瘾的戒断为目标,而是以吸毒人员的自我完善、自我成长、自我重建为根本。即将现在的“戒断毒瘾”转变为“戒断或减少使用毒品;减少复发的频度和严重性;促进戒毒者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减少吸毒所带来的危害。”结合实践工作,具体说最低目标是增强戒毒信心,提高戒毒意愿;中级目标是降低复吸频率,延长操守时间;最高目标是终止吸毒行为,融入社会生活。

二、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之方法

按照《禁毒法》对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规定,结合国内外戒毒治疗的成功经验,完整的戒毒过程应包括急性脱毒、心理康复治疗、回归社会三个阶段。强制隔离戒毒也理所当然地遵循分期矫治的基本规律,这是研究探索教育矫治方法的前提。本文依据司法部提出的生理脱毒期、康复期、回归社会准备期来探讨强制隔离戒毒分期矫治及教育矫治方法。

(一)生理脱毒期(入所的前两个月)

此阶段教育矫治的主要任务:在治疗稽延性症状的同时,进行初步认知和环境适应性教育,帮助其逐步适应适应生活,恢复体能,为开展系统的教育矫治,尤其是心理干预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

此阶段教育矫治的主要内容:一是体能康复训练,以太极拳为主,辅之广播体操、心理健康操和健身器材运动等身体功能恢复性训练;二是断瘾不适处理,自信心和希望感塑造,适应新环境新生活主题教育;三是所纪队规、法律法规及毒品专题教育和戒毒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训练教育。

此阶段教育矫治的主要方法:

1.康体锻炼法

健康的身体是形成良好心态和增强戒毒意志力的基础。因此,参照国内青少年体能素质训练内容与评价标准,建立一整套适合戒毒人员体能训练及评价体系,坚持进行康体训练。如此,既增强了戒毒人员体质,又促使他们养成锻炼身体良好习惯,更起到调节情绪,缓解压力,放松心情的效果。一般而言,康体训练应贯穿整个过程,体育锻炼与习艺劳动相结合,并根据定期测量结果制定针对性的训练计划,不断巩固康体训练效果。生理脱毒期以体育锻炼为主,康复期和回归社会准备期以习艺劳动为主,辅之体育锻炼。具体做法:根据戒毒人员的生理状况,开展递进式身体康复训练,包括身体功能恢复性训练、体能训练和常用健身项目辅导,内容以18式太极拳为主,辅之广播体操、心理保健操、眼保健操、队列训练、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和健身器材运动等。

2.诵读宣誓法

利用心理学上集体无意识的心理暗示功能和人自身所具有的信仰情结,统一诵读戒毒信条、戒毒誓词和戒毒三字经,激发戒毒人员的戒毒动机,增强戒毒意愿,潜移默化地促使他们树立并强化戒毒意识,促使他们从“要我戒毒”转变为“我要戒毒”。具体方法是:编写戒毒信条“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重拾希望,再燃梦想”,统一戒毒誓词“我谨守承诺,遵纪守法,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为了身心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自尊自爱,从头再来”,修订《戒毒三字经》(由入所篇、遵纪篇、学习篇、劳动篇、规范篇、做人篇、爱国篇、禁毒篇组成),在每天早晚点名或各项集体活动时间,统一组织戒毒人员集体背诵戒毒誓言、戒毒信条;在起床后和就寝前组织戒毒人员诵读戒毒信条、戒毒格言、戒毒座右铭、《戒毒三字经》和传统文化经典等,营造浓厚的戒毒氛围。

3.音乐治疗法

音乐能影响人的情绪。轻松、欢快的音乐促进戒毒人员的大脑及整个神经功能得到改善,节奏明快能使其精神焕发,消除疲劳;旋律优美能安定情绪,增加注意力,增强他们的矫治生活热情,有利于心身健康的恢复。音乐乐曲可分为安神催眠;缓解压力、消除疲劳;缓解悲伤、解除忧虑;抚平思绪、放松心情;振奋精神、树立自信。音乐疗法的步骤是先诊断病因,接着制定方案,最后在治疗中评价反应。具体做法是:一是精选戒毒歌曲(如《我们从这里起航》)、励志歌曲(如《怒放的生命》)和红色歌曲(如《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作为戒毒人员必会内容;二是编排心理保健操,配乐《感恩的心》、《相信自己》和《从头再来》乐曲,坚持练习;三是按照戒毒人员需求,在校园广播中播放轻音乐(如《北海风光圆舞曲》),营造良好的戒毒环境;四是进行个案音乐治疗。

(二)康复期(生理脱毒期教育结束后至出所前两个月)

此阶段教育矫治的主要任务:通过系统的预防复吸拓展训练,增强戒毒人员拒绝毒品的决心,从意志、心理和行为习惯上真正建立抵御毒品诱惑的防线,养成遵纪守法的观念,建立正常生存行为模式。

此阶段教育矫治的主要内容:一是以增强戒毒意愿、学会心理调节、康复习惯养成为主要内容的脱瘾训练;二是进行法律道德、心理健康、戒毒专题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三是在习艺劳动的基础上强化体能训练。

此阶段教育矫治的主要方法:在坚持传统的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基础上,继续进行康体锻炼法、诵读宣誓法、音乐治疗法外,同时还应灵活运用下列教育矫治方法。

1.以文化人法

吸毒的原因就是文化精神缺失和社会功能的“后期脱轨”。因此,戒毒就是对吸毒人员实施改变和重塑的过程,打破其先前形成的负性亚文化群体特点,是一个颠覆其价值体系、实现再社会化、完成社会功能重回轨道的过程。其核心就是重塑戒毒人员的认知、行为和社会功能,使其接受主流文化,拒绝负性的吸毒群体亚文化;学会做人处世,拒绝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原则;习得生存的基本技能,拒绝重复的违法犯罪;掌握高危情境的应激,拒绝复吸毒品的道路,达到以文立人、以文育人、以文化人的潜移默化效果。具体做法:一是开展科学、人文和审美教育,帮助戒毒人员提高文化修养,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二是将传统经典文化(如《三字经》、《弟子规》等)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达到每日一诵、每周一篇、每月一赛。三是开展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为主要内容,以规范比赛、知识竞赛、读书活动、文艺汇演、才艺展示、花卉展览和运动会为载体,以“底线、责任、阳光”为主题的辅助教育活动——矫治文化节。

2.冥想静心法

以戒毒人员个体为主,通过自我思考、自我反省和自我领悟,以调节和改善自我心理状况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冥想静心训练,帮助戒毒人员提高专注力和意志力,坚定戒毒的信心与毅力。具体做法是:在心理咨询师指导下,按照呼吸训练、想像训练、放松训练和听音训练程序,结合一日学习、劳动及生活进行反思和冥想,要求记录冥想日记。反思内容侧重于戒毒场所的纪律制度、行为要求、学习内容有针对进行反思;冥想内容侧重于戒毒格言“毒品猛于虎、吸毒害无穷、戒毒从这里开始”;“我想戒、我能戒、我必须戒”;“有毒必肃、吸毒必戒、吸毒可戒、重在自我”;“靠近毒品,就是靠近犯罪,靠近死亡”;“珍惜生命,远离毒友,远离毒品”;“吸毒害人害己害国家,戒毒利己利家利社会”。冥想静心训练每晚一次。

3.情景模拟法

调查表明,戒毒人员再次遇见毒友、或身处曾经吸毒地、或见到毒品仍会产生强烈的复吸欲望,这种条件反射通常是难以自控的。根据巴普洛夫条件反射理论,已形成的条件反射是可以弱化和消融

的。对此,戒毒场所建立毒品考验室,模拟吸毒环境和情景,进行心理脱毒训练,减弱环境刺激对其的影响力,达到弱化和消融其曾经建立的条件反射,进而增强戒毒人员拒绝毒品的能力。具体做法:一是毒品考验室场景模拟训练,激活其吸毒渴求,适时中断后用彩色多参数监护仪监测,并用戒毒治疗仪进行治疗,六个月一个周期,形成生理上的条件反射;二是寻找高危情境(如找不到工作、面对不良环境、交友障碍、情绪困扰、疾病等),讨论诱发复吸因素,练习控制渴求感的技巧;三是开展“与毒品说不”训练,通过情景模拟、小组训练、角色扮演的形式,让学习者扮演角色(戒毒人员与毒品提供者)反复进行练习,学会向毒品提供者讲“不”和避免接触吸毒人员的 30 秒拒绝原则:懂得产生强烈复吸欲望时的应对办法。应对高危环境训练每周一次,同时评选优秀《矫治周记》和“拒绝高手”活动。

4.亲情感化法

对亲情的需要和依赖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需求,亲情也是影响和改变个人行为的重要力量,从社会控制理论来说,与父母和家庭的关系(亲情状况)是人自控的四大关键纽带之一,强化戒毒人员与家人、民警及社会之间的感情和信任,增强他们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对其个性修复、改变生活方式,增强戒毒信心很有必要。具体做法:一是通过《矫治周记》、《戒毒承诺书》、《忏悔信》及小组训练,鼓励戒毒人员向民警、家属或学员之间谈论个人清单,学会寻求帮助,放弃缺陷的信心和坚定戒毒信心;二是通过感恩教育、忏悔补偿及家庭治疗,帮助戒毒人员懂得感恩、学会帮助,修复其与家庭、社会的感情;三是开展亲情规劝活动,邀请戒毒人员家属及社区、当地公安机关领导来所帮教,营造“父劝子、母劝儿、妻劝夫、兄劝弟、子求爹”的规劝氛围和“毒海无情人有情”的人间真情,消除隔阂,重新构筑信任机制。亲情感化法结合课堂化教学、个别教育及联合帮教活动进行。

5.戒毒明星法

根据心理学家班杜拉的社会学习和自我效能感理论,人们大量的行为是通过对榜样的学习而获得的,不一定都要通过尝试错误实践和进行反复强化来学习,与建立条件反射一样,榜样学习也是人类的一种社会学习的基本方法。因此,培养打造戒毒明星,利用榜样的力量来营造所内戒毒环境,帮助戒毒人员坚定戒毒的信心和决心。具体做法:一是组织戒毒人员公开戒毒,或进行戒毒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自我戒毒决心表露和信念教育,利用社会舆论压力促其持之以恒,保持操守;二是经常邀请解教后保持操守人员或社会其他成功戒毒人士来所进行演讲,交流戒毒感受,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促进戒毒人员增强自我效能感;三是成立戒毒志愿者协会、同伴互助小组,搭建戒毒明星培养平台,定期组织专业的康复团队活动,帮助戒毒典型迅速成长。

(三)回归社会准备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前二个月)

此阶段教育矫治矫的主要任务:帮助戒毒人员熟练掌握拒毒技巧,强化拒毒意识,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建立个人回归社会联络网络,重返社会做好准备。

此阶段教育矫治矫的主要内容:一是防复吸巩固训练,使戒毒人员熟练掌握抵御毒品诱惑、拒绝毒友拉拢、应对高危情境和生活挫折的方法;二是进行以形势政策、就业指导和社会环境适应为主要内容的回归教育;三是继续进行康体训练。

此阶段教育矫治的主要方法,除了坚持生理脱毒期和康复期的教育矫治方法外,还应重点运用下列教育矫治方法:

1.团体互助法

借鉴“匿名戒毒者协会(NA)”的方法,成立戒毒志愿者协会,制定统一的章程,确立活动目标,广泛吸纳戒毒意愿强烈的在所戒毒人员和解教的戒毒人员参与,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康复身心、顺利回归社会。具体做法:一是参照“TC”晨会模式,以背诵戒毒誓词、自我表白、寻求帮助、你帮我改、每周格言、快乐时光、真情祝福为主要内容,开展晨会活动;二是组织会员通过自学和辅

导等形式学习成功学和心理学等相关方面的书籍,交流学习心得;三是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或观看专题教学片,进行戒毒主题培训活动;四是定期开展“戒毒典型报告会”,让会员中表现较好的“戒毒典型”走向讲台,介绍他们的成功戒毒的经历和感受,重建戒毒人员的戒毒信心;五是以金凤凰社区为主要平台,通过网络联系,对回归社会的会员进行跟踪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康复中所遇到的各种困惑。

2.诊断评估法

《禁毒法》第47条规定,戒毒人员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后和期满前须进行诊断评估,评估合格可提前解除,不合格最长可延长1年。由此可见,诊断评估工作已成为回归社会准备期的一个常规工作,关系到戒毒场所的社会评价和戒毒人员的切身利益,也有利于对场所戒毒工作成效的检验和戒毒工作质量的提高。具体做法:严格执行司法部劳教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试行)》规定,成立诊断评估专门组织机构,以戒毒人员的现实表现考核为重要依据,坚持依法、严格、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体检、测试、访谈、问卷调查、查阅档案和计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生理、心理、认知、行为及家庭和社会功能等五个方面,每季度对执行1年和期满前的戒毒人员开展一次诊断评估,并提出按期、提前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建议。

三、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之发展

“戒毒难,但毒能戒”,这是全世界对戒毒问题的普遍认识。而强制隔离戒毒是整合原强制戒毒与劳教戒毒于一体,唯一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戒毒措施,作为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机关,应切实把握《禁毒法》的精神实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矫治方法,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科学发展。

(一)以人为本是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的必然前提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一般来讲,成瘾使戒毒人员陷入到对情绪满足和紧张调节的极度的、本能的人性需求,因此,要想从成瘾中解脱出来,戒毒人员必须有意识地、理性地选择、去信奉另一种生活风格和生活方式。只有让戒毒人员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只有充分调动其戒断毒瘾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唤醒他们的自我意识,启动自身防御毒品的免疫力,才能彻底告别毒品。所以,在强化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以尊重、无条件关注、关爱为理念,这样戒毒人员与民警的关系由僵化变为灵活,戒毒模式由静态变为动态,戒毒能动性由依赖变为主动,生活状态由异常转化为健康,逐步使戒毒人员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模式。

(二)因人施教是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的关键所在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一种强制性教育矫治的行政措施,对戒毒人员实行的是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因此教育矫治方法的运用要以戒毒质量的提高的实际效果的取得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教育矫治的具体工作要以能否得到戒毒人员的接纳、认同和同化为标准,教育矫治成效要以戒毒人员是否关注并积极参与教育矫治活动为载体。而戒毒人员个体问题复杂,情况千差万别,其年龄、经历、文化程度、违法犯罪性质、表现情况、个性特点(包括兴趣、能力、气质、性格)等都有很大差异,用公式化、一刀切的办法很难奏效。这就要求在教育矫治方法上,要以承认尊重戒毒人员的个体差异,采用一定的科学态度和方法充分认识这些差异,进行有区别、有针对性的教育。

(三)再社会化是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的必由之路

人天生是一种社会性动物,离不开有组织的社会生活,而社会是由一定数量的认同一定文化、遵从一定社会规范的社会人组成的有机整体。人与社会是一种双向的适应与改造关系,当个人或社会某一方面条件不具备时,就可能导致社会失范,就需要再社会化。传统的强制性戒毒模式是通过强制性矫治使个人与毒品及社会环境决裂,因个人与社会难以实现同步发展,通常矫治康复后,会出现难以

适应社会而复吸,或因为心理问题而难以成为有益社会的人,从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戒毒人员最终要回归社会,成为一个社会人,加强戒毒人员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及回归社会后照管措施的落实,即再社会化,是检验教育矫治工作成败得失的关键,也是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的发由之路。

论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的“无缝衔接”

——以上海市宝山区社区康复个案帮教工作为例

郑 烨*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毒品问题死灰复燃以来,我国的戒毒工作已经历了20多年的时间。其间我国的戒毒工作者从未间断过对戒毒工作的探索和发展,包括对国外比较成功的戒毒模式的借鉴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近年来与戒毒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明显地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

《禁毒法》的颁布、实施为近年来戒毒工作发展的新模式、体制等方面给予了法律的保障。虽然《禁毒法》提出了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模式,但对这两种戒毒模式之间的衔接还未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因此对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之间的相互衔接在实际的具体工作中还有很多值得探讨和研究的地方。

所谓“无缝衔接”,是指社会工作者提前介入到所内,与服务对象、对象家属、民警建立专业关系,对于即将由强制隔离戒毒转为社区康复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给予了其自由表达及尊重的空间,为服务对象出所后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提供了一个好的开头。

一、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无缝衔接”

为了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帮教,提高戒毒的成效,《禁毒法》针对吸毒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法》之前有两种形式的强制戒毒,即公安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禁毒法》将过去的强制性戒毒的体制做了改革,按过去的戒毒体制是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后如果再复吸了可以劳教戒毒。现在根据实践经验,为了整合戒毒资源,也是为了提高戒毒效果,把过去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这两种措施合并为一种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社区是社会的一部分,戒毒者回归社会后,建立健全帮教和监控措施,对其实施监督、扶持、帮教等系统后续照管,并提供心理、专业或职业辅导培训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尽快能作为一个正常人适应并融入正常德社会生活之中,这是提高戒毒质量和数量,巩固戒毒成果,降低复吸率,进而实现减少吸毒人数的重要环节。

毒品易沾难戒,多次使用毒品,特别是吸毒成瘾的人,心理、生理上对毒品的依赖性决不是短时间就“戒”得掉的。“一朝吸毒,终身戒毒”已成为国际公认的戒毒规律。有的研究表明,吸毒人员在戒毒后有90%以上的复吸率。吸毒人员戒毒后出现的高复吸率带来了一系列重大后果:首先,这种状况影响了我国禁毒工作的发展,损害了禁毒和戒毒的成果。尽管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禁戒毒───────

*作者为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宝山淞南社工点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对传统戒毒管理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核心是针对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建立起集生理脱毒期、康复训练期、回归巩固期于一体的戒毒康复“361”新模式。它集中体现了新的教育矫治模式,关系到规范文明管理和有效控制学员复吸矫治目标的实现。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强制隔离戒毒“361”戒毒模式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管理理念不清、管理实践弱化,并提出着眼在人,以“361”的眼光重新探索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方法。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难题管理对策大文明 管理是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的因素,人类文明的有利保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稳定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戒毒矫治目标实现的有利保证。强戒人员这一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与以往惯用的劳教管理工作相比,目的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文明,内容上更加科学。 一、目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实践的难点 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强制隔离戒毒所相继挂牌,也开始收容强戒人员,但是目前国务院的《戒毒条例》尚在讨论修改中,司法部的《强制隔离人员管理办法》也未正式出台,这样就给基层的强制隔离管理所实际工作造成了困难,管理的观念不清,生搬套用以往的管理经验,其管理弊端在不断的显现。1、管理方法仍徘徊于以往的劳教戒毒。 在实际工作运转中,许多民警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是劳教戒毒的翻版,两者换汤不换药,套用劳教工作模式,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当成劳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基本都沿用劳教工作的老一套,造成了强制隔离

戒毒变成了二劳教。 2、管理对象交杂,混于一室一舍。 “一所两制”甚至“一队两制”的管理模式,造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对象非常复杂,既有吸毒劳教人员,也有其他罪错人员。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对应有不同的等级处遇,混合管理既不利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也不利于其他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更违法了《禁毒法》规定的分开管理原则,管理制度上无法区别对待。 3、诊断评估依据未能体现强制隔离戒毒矫治工作的最终目的。 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效果评估仍旧延用百分制考核,生产计量考核、日常量化考核等等。而只能直接的体现学员在所内的规范意识,习艺劳动,参加文体活动等积极性等,这与强制隔离戒毒满一年后实施评估,可以报决定机关给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不一。同时对衡量学员戒毒矫治的效果缺乏应有的科学依据,更不能作为权威的考核标准。 4、倡导文明管理,又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强制性行政措施,国家将戒毒人员集中进行戒毒,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的体现,就是在强制戒毒所内的强制性管理。但目前已收治的强制隔离所却难以有效实施。一是管理人员要按照戒毒规律的要求,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教育、行为矫治、心理康复、身体锻炼、劳动锻炼等各项工作,必须采取强势管理。二是由于戒毒人员被强制戒毒本身就有一种抵制和仇视心理,再加上他们大多是人格有缺陷,对社会认知存在偏见;自控力不强,易冲动,常有违规违纪;极端自私,常为一点小事不惜争吵打架,有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暴力对抗管理,而戒毒法理只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给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带来了难题。

2016禁毒知识考试试卷(含答案)

禁毒知识考试试卷 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30分) 1、每年的6月26日是( B )。 A、世界禁毒日 B、国际禁毒日 C、联合国禁毒日 D、全球禁毒日 2、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 C ) A进行劝导 B进行批评、教育 C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D 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3、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他们的( A )意识 A、识毒、防毒、拒毒 B、不吸毒 C、不贩毒 4、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 A )蒴果,其所含主要生物碱是吗啡。 A、罂粟植物 B、大麻植物 C、古柯植物 D、麻黄草 5、利用未成年人运输毒品的按照《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C ) A、以教唆罪论处 B、以运输毒品罪处罚 C、以运输毒品罪从重处罚 6、毒瘾是可以戒除的,关键在于个人的( B ) A、意志 B、决心 C、财力 D、年龄 7、林则徐虎门销烟是什么时间( A ) A、1839年6月 B、1839年7月 C、1828年12月 D、1828年11月8、毒品“可乐”主要成分是下列哪种物质( B ) A、咖啡因 B、可卡因 C、摇头丸 C、大麻 9、毒品区别于毒物的自然特征是( A )。 A、依赖性 B、非法性 C、危害性 D、合法性 10、发现吸贩毒情况,想向公安机关举报应拨打电话号码( C )。 A、114 B、119 C、110 D、120 11、非法持有海洛因( B )克以上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A、5 B、10 C、 15 D、 20 12、按照《禁毒法》的规定,下面表述正确、完整的是:( A ) A、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B、禁毒是人民政府的责任 C、禁毒是公安机关的责任 D、禁毒是公民自身的责任 13、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 A )。 A、负刑事责任 B、从轻或减轻处罚 C、不予刑事处罚 D、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4、《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 C )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A、打击处理 B、依法惩治 C、教育和挽救 D、收容看管 15、下列属于新型毒品的是( C ) A 大麻 B 海洛因 C 摇头丸 D 鸦片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30分) 1、制定《禁毒法》的指导原则是( ABC )

2017禁毒专职人员考试试题与答案解析

2016年禁毒专职人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6-09-29 1.经营乙醚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的 什么管理部门备案? A.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当地派出所 正确答案为:A. 2.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那么黄樟油可以用于以下哪一项? A. 制毒的化学配剂; B. 制造违禁药品; C. 制造危险品 D. 制毒的主要原料; 正确答案为:D. 3.易制毒化学品中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下列几种化学品,购买前需申请购买许可证的是? A. 乙醚; B. 醋酸酐; C. 胡椒醛; D. 硫酸 正确答案为:C. 4.有人说常见的戒毒方法有自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替代戒断法、强制戒断法、间接戒断法、非药物戒断法、其中只有三项是正确的那是以下哪个选项? A.强制戒断法;自然戒断法;间接戒断法 B.间接戒断法;强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 C.非药物戒断法;药物戒断法;替代戒断法 D.自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强制戒断法 正确答案为:D. 5.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不应当对以下哪类人员进行戒毒治疗? A.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吸毒人员; B.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制毒人员; C.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吸毒人员; D.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 正确答案为:B. 6.戒毒人员应当在什么地方接受社区戒毒? A. 户籍所在地 B. 暂住地; C. 抓获地; D. 案发地 正确答案为:A. 7.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怎样做? A. 对其进行反复耐心的劝导; B.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C.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D. 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正确答案为:B.

最新学校禁毒知识测试题含答案

学校禁毒知识测试题 学校名称:班级:教师(学生)姓名: 一、单选题 1、《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分阶段(),切实做到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使广大在校学生从小树立“珍爱生命,拒绝生命,拒绝毒品”意识,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 A、开展禁毒教育 B、开设禁毒课程 C、开展禁毒宣传 2、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不属于毒品的是()。 A、海洛因 B、冰毒 C、砒霜 3、“金三角”是指位于东南亚的()边境地区的三角地带。 A、泰国、老挝、缅甸 B、越南、老挝、柬埔寨 C、泰国、越南、缅甸 4、电视剧《永不瞑目》中陆毅所扮演的主角滥用的是什么毒品?( ) A、海洛因 B、大麻 C、氯胺酮 5、《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A、学校 B、中小学校 C、大专院校 6、由于吸毒者极易感染各种疾病,包括性病,造成后代先天性畸形、缺陷、注射毒品是传染()的主要途径。 A、痢疾 B、艾滋病 C、肺水肿 7、以下哪种行为是违法行为:( ) A、吸烟 B、喝酒 C、服食“摇头丸” 8、导致艾滋病的病毒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它的英文简称是()。 A、HTLV B、HIV C、HDNA 9、海洛因是吗啡的半合成品,也就是俗称的“白粉”。同吗啡相比,其成瘾性()。 A、更强 B、相当 C、更弱 10、第一次鸦片战争发生在()。 A、1839年 B、1840年 C、1848年 11、“麻古”是泰语的音译,其主要成分是()。 A、甲基苯丙胺 B、二乙酰吗啡 C、大麻 12、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他们的()意识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第四章通信、通话 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来往邮件应当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和其他违禁品。实施检查时,应当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第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来往邮件由大(中)队统一登记、收发。 第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所在大(中)队批准,可以使用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电话与配偶、亲属电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与国外、境外配偶、亲属通话,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持有或使用移动通讯设备。 第五章探访 第二十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到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特殊情况,其他人员要求探访的,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第二十一条正在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予安排探访。因特殊情况确需探访的,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正在接受审查或呈报逮捕的,禁止探访。 第二十二条探访在探访室或指定地点进行。探访室应当设置玻璃隔离设施。探访时应当有工作人员在场。 国外、境外的配偶、直系亲属探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省级主管机关批准。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探访时,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等证明本人与被探访人员关系的证件。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没有证件或与证件不符的,禁止探访。 第二十四条探访人员送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用品,应当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置的商店购买。 探访人员送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其他物品,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并由工作人员当面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探访人员应当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终止探访。 第六章探视 第二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可以探视其配偶、直系亲属。 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17号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9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臵。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臵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臵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至四人,必要时可设臵政治委员或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设臵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管教、监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等民警和工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女民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治疗、劳动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非执法工作,可以聘用工勤人员从事勤杂工作。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险。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戒毒人员监管给养经费,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地财政部门每年度对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戒毒人员经费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收戒规模设臵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要求配备医务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考核。

禁毒知识竞赛试题判断题及答案

2016禁毒知识竞赛试题判断题及答案 判断题(90题) 1、禁毒是国家的责任。(错,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禁毒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对) 3、禁毒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错,政府统一领导) 4、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错,广泛) 5、公安部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错,国务院)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应当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错,可以) 7、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 8、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但不给予税收优惠。(错,依法给予) 9、国家组织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错,鼓励) 10、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 11、国家鼓励公民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错,志愿人员) 1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错,教育、教学内容) 13、地方各级共青团组织应当对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服务工作的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错,人民政府) 14、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错,人民政府) 1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对) 1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末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对)

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 对策 摘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禁毒法》实施后摆在禁毒前沿的新课题。其中,教育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它关系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新生,关系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特别重要的是它直接关系到“人的问题”:戒毒人员是变成魔鬼,还是重新做人。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教育理念不清、教育实践弱化,并提出着眼在人,以“大教育”的眼光重新考量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教育理念教育实践素质教育大教育社会稳定 教育作为一种对人施加深刻影响的活动,是社会得以发展的动力。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进行的提高素质、戒断毒瘾、实现其再社会化的系统影响活动。强戒人员这一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相比,在目的上要更具有明确性,在内容上要更具有针对性,在方式方法上要更具有科学性。 一、当前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教育理念的争辩 教育理念是人们对教育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与整体把握而形成的

一系列理性的基本观念,是对教育精神的理解和对教育价值的解读。 1、是强化管理还是着力教育。此前的戒毒制度(指《禁毒法》实施以前的劳教戒毒、公安强戒,主要指劳教戒毒),虽然理论上确立了“教育第一”的地位(“教育人是劳动教养的核心”、“教育是处在首要的位置上的”①),但在实际执行中,我们一再强调的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围绕管理做文章,围绕管理下工夫,教育居于从属的地位,起到的是一种辅助性的作用。这种重管理轻教育甚至以管代教的现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忽视了教育工作的长效治本功能。 2、是强化行为养成教育还是着力素质教育。此前的戒毒制度希望通过对戒毒人员良好行为的培养,达到用“好行为”代替“坏行为”的目的。当我们审视劳教教育的目的时,会发现“劳动教养教育并不是一般社会教育和普通学校教育的养成式教育,而是具有特定目的、特定手段的矫正式教育②”这样的论断。也就是说,劳教戒毒教育在理论上其实已经否定了“养成式教育”(劳教戒毒教育是从属于劳教教育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用的还是这个被否定了的教育形式。究其原因,这是急功近利的思想在作祟,因为行为养成教育“看得见”——站有站的规矩,行有行的标准;“听得到”——凡事报告,礼节礼貌;“管得着”——违反了行为养成能够准确地予以评价,利于操作,便 “这样的行为”于考核。但行为养成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被教育者的心态, 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表达,就不得而知了。因此准确地把握行为养成教育,应当把它归结到素质教育诸内容中所涵括的一个方面,而且

强制隔离戒毒知识考试

1、吸毒成瘾的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戒毒治疗不以营利为目的。 2、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住所地接受社区戒毒。 3、吸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a、拒绝接受社会戒毒的 b、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c、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d、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4、劳动教养管理所设置教育机构,大中队设置教育干事和若干专职教员。 5、对劳动教养人员一次使用戒具的时间不得超过7天。 6、劳动教养期限,根据需要劳动教养的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和危害程度,确定为一至三年。 7、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实行教育感化第一,劳动生产第二的教育方针。 8、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 9、劳动教养是对于被劳动教养人员实行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对他们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 10、劳教人员的档案应当实行分级管理。 11、对劳动教养人员要实行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奖励面要大,惩罚面要小。 12、对于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 1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可探视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14、正在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予安排探访。因情况特殊需要探访的,须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 15、劳动教养人员入所时,要进行认罪认错教育,所规纪律教育;出所前要进行遵纪守法和前途教育,并作出鉴定。 16、在劳动教养人员中,应经常开展劳动,学习,体育,卫生评比活动,定期评选劳动教养积极分子。 17、对女性劳动教养人员派女干部管理。 18、收容劳动教养人员时,必须凭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劳动教养通知书》,对于没有上述文件或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不予收容。 19、劳动教养人员的现金、票据和贵重物品,由劳教所代为保管,解除劳教时归还。 20、强戒人员探视费用自理。 21、对于强戒人员一次单独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5日。 22、强戒期限为2年,最长可延长一年。 23、强戒人员的康复训练包括身体功能恢复性训练,体能训练和常用健身项目辅导。 24、对被单独管理的强戒人员应当按标准供应饭菜和开水,保持室内卫生,室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对患有疾病的及时予以治疗。 25、强戒所不得体罚,虐待或侮辱戒毒人员。 26、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戒所应当及时发还代管财务,结清账目,办理出所手续。 27、强戒人员办理所外就医,须由指定地方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亲属或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意担保。 28、对擅自离所的强戒人员,强戒所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原强戒决定机关。 29、强戒人员一次所外就医的期限为1到3个月。 30、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教育工作探讨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教育工作探讨 摘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禁毒法》实施后摆在禁毒前沿的新课题。其中,管理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容,关系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新生,关系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本文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探讨了关于管理模式、教育容、手段、评估等方面。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教育工作管理模式教育理 念教育容社会稳定 近年来,随着劳动教养场所职能的拓展和不断转变,传统的劳教管理模式和教育容已不能够完全适应场所发展的需要。如何借鉴劳教管理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启发和带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场所安全稳定无事故,已成为劳教场所需要探索和攻破的首要课题。笔者认为,对戒毒学员进行"人性化"管理教育,造意蕴丰富的"无声"教育,加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给戒毒人员更多的启迪和感悟,温暖他们麻木的心灵,真正帮助他们从生理上戒毒,心理上脱毒,身体上康复,就是我们开展管理及教育矫治工作的最终目标。通过工作实践,我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模式和教育矫治容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执行主体与相关管理机制的关系 1、强制隔离戒毒法规和规章的缺失,是执行工作困难的重要因素。对强制隔离戒毒的管理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劳动教养规定,有别与劳动教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细则应尽早出台。 2、民警执法理念、执法意识的不适应,是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困难的主观因素。民警长期从事劳教管理工作,熟知劳教法律、法规,但随着执法对象的改变,执法要求也随之变化,从重“管教”转变为重“治疗”。由此而在民警中产生了一些不理解情绪、不适应状况,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加强禁毒、戒毒法律法规学习,转变

禁毒知识大赛试题答案[1]

禁毒知识大赛试题答案(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 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D )。 A集中管理B统一管理C隔离管理D分别管理 2、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A)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A强制隔离戒毒场所B办案单位C社区戒毒机构 D户籍地派出所 3、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B)。 A六个月B一年C一年半D二年 4、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B)。 A一千元以下罚款B三千元以下罚款C五千元以下罚 款D一万元以下罚款 5、1987年6月12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有138个国家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上确定每年(B)为“国际禁毒日”。

A.4月26日 B.6月26日 C.10月26日 D.12月26 日 6.《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了我国的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B)并举的方针。 A、行政、教育、文化、医疗 B、禁种、禁制、禁贩、 禁吸、 C、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D、组织、协调、指导 7、林则徐“虎门销烟”发生在哪一年(A) A、1839 B、1840 C、1848 D、1842 8.1858年,英、法、美等国迫使清政府在上海签订了(C),使鸦片贸易在中国正式“合法化”。 A.《南京条约》B.《马关条约》C.《中英 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9、以下哪些是我国刑法所界定的毒品?(A) A、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可卡因B、挥发性溶剂C、烟草、酒精 10、你认为“摇头丸”是毒品吗?(C ) A、不是毒品 B、是药品 C、是毒品,系致幻性兴奋剂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赵某一般心理共9页文档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赵某一般心理 问题的心理咨询个案 引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开无毒环境(强制隔离戒毒所),重新回归社会时,大多数戒毒者对自己戒除毒瘾抱着很大希望和决心,小心翼翼保持着自己的戒毒操守。但是,吸毒者经常处于一个或大或小的“毒友”圈子,一般都会受到“毒友”的影响和刺激,产生“吸最后一口,以后永远不再吸了”的自我安慰想法,结果是又一次陷入“吸最后一次”的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使先前的努力在“毒友”的引诱下化为泡影。再次复吸给事业、家庭、亲人带来的伤害又使吸毒者陷入悔恨和自责的负性情绪中,以致自己不能解脱。 一、来访者基本信息:赵某,男,37岁,已婚,初中文化,汉族,二进宫学员,家中姐弟四人,其排行老四。无重大躯体疾病史,家族无精神疾病史。1993年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1997年6月被决定劳动教养戒毒(在劳教四大队),2000年1月劳动教养期满解教出所。解教后巩固戒断毒瘾长达7年,2007年再次复吸,2011年5月投送我所强制隔离戒毒(在戒毒三大队)。 二、来访者主诉 一段时间以来入睡困难,白天情绪烦躁,听到其他学员大声说话烦躁情绪加重,不愿与人沟通,情绪郁闷,睡不着时总想以前发生的事情和出所后会遇到的难处。戒断毒瘾这几年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岳父家的亲朋也接纳了我。现在我自由没有了,出所后一无所有,我没脸面对自己的亲人,尤其是岳父家的人,戒毒后他们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以

后他们都不会再信任我。我这次强戒除了妻子其他亲人没有一个来接见我。这样反复的想,想的很细,经常几个小时都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和未来的幻想中,自我感觉这样不好,主动去控制,可是一会儿又回到刚才想的问题上来,做事情注意力不能集中。感觉对许多事情提不起兴趣。三、咨询民警观察和分管民警反应 咨询民警观察:该来访者求助愿望强烈,交流时主动诉说,语速适中,表情达意恰到好处,穿着干净整齐,内心较有思想。 分管民警反映:该学员日常管理中能做到遵规守纪,服从教育矫治的安排,习艺劳动表现积极。近几日情绪变化大,处于一种低迷伤感,无精打采,提不起精神的状态。 四、心理评估和诊断 赵某出现上述症状时间较短,为近期发生,自己能找到明显原因,内容尚未泛化。其情感反应是可以理解的,强度不大,对自身躯体、心理和社会功能等症状有充分的自知力,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是一致的,能够很现实的分析自己复吸的利弊,思维合乎逻辑,感到痛苦,希望得到帮助解决问题,属于一般性心理问题。具体原因是复吸引发趋避式冲突进而导致混合型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 五、心理咨询目标 依据以上评估诊断,同来访者协商,确定如下咨询目标: 近期目标:同来访者之间建立平等良好的咨询关系,帮助其澄清自身心理冲突,摆脱对自身现状的过分关注以及由此产生的将存在问题无限放大的心理暗示,鼓励其作出新的有效行为,树立信心,重新开始,并且掌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纲要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提高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育矫治工作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教育矫治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教育矫治工作目标。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帮助戒毒人员认清毒品危害,树立法制观念,提升道德情操和文化素养,改善不良心理,掌握就业谋生技能,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戒除毒瘾,成功融入社会。 (二)教育矫治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立足戒毒人员的戒毒需要,科学安排教育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给予戒毒人员人文关怀和必要的社会救助,营造尊重、信任、互助的人文矫治氛围,充分调动戒毒人员自觉、主动参与教育矫治的主体意识。 坚持因人施教的原则。根据戒毒人员的认知规律、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确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帮助个体戒除毒瘾,实现不同程度的改变和成长。 坚持综合矫治的原则。遵循教育矫治工作的客观规律,充分运用管理、生产劳动等手段的教育矫治功能,使场所各类教育活动形成合力,提高综合矫治能力。 坚持面向社会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照片优势,全面提升戒毒所

教育矫治工作水平,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帮扶工作。 坚持科学创新的原则。根据戒毒工作发展的需要,研究教育矫治工作中的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不断实现教育矫治工作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二、教育矫治内容 (一)入所教育。对新收治戒毒人员进行入所教育,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场所环境,适应戒毒所生活。入所教育在完成生理脱毒后进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 开展戒毒法律法规、所规所纪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守则》,学习强制隔离戒毒所所规所纪。帮助戒毒人员了解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性质、目的、内容、法律效力以及在所期间的权利义务,明确矫治目标和方向。 开展卫生知识教育。组织戒毒人员学习肝炎、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预防知识,学习所内集体生活所需要的卫生常识,帮助戒毒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开展行为养成教育。组织队列训练,开展内务卫生和所内文明礼仪习惯养成教育,增强戒毒人员组织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培养自觉遵守文明礼仪的意识和习惯。 (二)法律常识教育。组织戒毒人员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社会保障法等与戒毒人员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戒毒人员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

禁毒知识测试题

禁毒知识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 A 集中管理 B 统一管理 C 隔离管理 D 分别管理 2、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A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B 办案单位 C 社区戒毒机构 D 户籍地派出所 3、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 A 六个月 B 一年 C 一年半 D 二年 4、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A 一千元以下罚款 B 三千元以下罚款 C 五千元以下罚款 D 一万元以下罚款 5、1987年6月12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有138个国家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上确定每年()为“国际禁毒日”。

A.4月26日 B.6月26日 C.10月26日 D.12月26日 6.《禁毒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了我国的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并举的方针。 A、行政、教育、文化、医疗 B、禁种、禁制、禁贩、禁吸、 C、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D、组织、协调、指导 7、林则徐“虎门销烟”发生在哪一年() A、1839 B、1840 C、1848 D、1842 8.1858年,英、法、美等国迫使清政府在上海签订了(),使鸦片贸易在中国正式“合法化”。 A.《南京条约》B.《马关条约》C.《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9、以下哪些是我国刑法所界定的毒品?() A、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 B、挥发性溶剂 C、烟草、酒精 10、你认为“摇头丸”是毒品吗?() A、不是毒品 B、是药品 C、是毒品,系致幻性兴奋剂

禁毒知识测试题含答案(职工类)

思南县2016年禁毒知识测试题 (职工类) (思南县禁毒委员会制) 单位姓名: 一、单选题 1、《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分阶段(),切实做到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使广大在校学生从小树立“珍爱生命,拒绝生命,拒绝毒品”意识,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 A、开展禁毒教育 B、开设禁毒课程 C、开展禁毒宣传 2、根据相关规定,以下不属于毒品的是()。 A、海洛因 B、冰毒 C、砒霜 3、“金三角”是指位于东南亚的()边境地区的三角地带。 A、泰国、老挝、缅甸 B、越南、老挝、柬埔寨 C、泰国、越南、缅甸 4、电视剧《永不瞑目》中陆毅所扮演的主角滥用的是什么毒品?( ) A、海洛因 B、大麻 C、氯胺酮 5、《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A、学校 B、中小学校 C、大专院校 6、由于吸毒者极易感染各种疾病,包括性病,造成后代先天性畸形、缺陷、注射毒品是传染()的主要途径。 A、痢疾 B、艾滋病 C、肺水肿 7、以下哪种行为是违法行为:( ) A、吸烟 B、喝酒 C、服食“摇头丸” 8、导致艾滋病的病毒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它的英文简称是()。 A、HTLV B、HIV C、HDNA 9、海洛因是吗啡的半合成品,也就是俗称的“白粉”。同吗啡相比,其成瘾性()。 A、更强 B、相当 C、更弱 10、第一次鸦片战争发生在()。 A、1839年 B、1840年 C、1848年 11、“麻古”是泰语的音译,其主要成分是()。 A、甲基苯丙胺 B、二乙酰吗啡 C、大麻 12、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他们的()意识

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心理健康教育 摘要:吸毒、戒毒者的心理健康水平较低,毒瘾戒除后虽然有相当程度的改善,心理问题依然突出。只有建立从个人、家庭到社会的综合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才能使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逐步改善自身心理状况,溶入具有包容、亲情的家庭中去,真正回归到普通人的社会生活中来。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回归社会心理健康教育 吸毒、戒毒者的心理健康水平较低,戒毒后,躯体化、强迫、忧郁、焦虑、敌对等因素较戒毒前明显降低,且统计学分析有非常明显差异,提示吸毒除了引起行为模式改变外,还可能存在许多心理问题,毒瘾戒除后虽然有相当程度的改善,心理问题依然突出。 一、家庭心理健康教育 家庭心理治疗是一种心理疗法。它原本是应用心理学的方法,来治疗精神病患者或心理障碍者的心理问题的方法之一。它的对象原是精神病和心理障碍者的家庭系统。这种疗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一个人的心理问题乃至精神上的疾患,不是个体本身单纯的个人问题,而是个体在家庭环境中,由于父母子女的互相影响,在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如果采用一对一的单个治疗,当被治疗者治愈以后,再重新回到原来的

那个家庭环境中,受原有的那个环境影响,往往很快会旧病复发。因此,家庭治疗打破了那种一对一的治疗方式,把着眼点放在整个家庭系统上,关注系统内包括家庭成员的认知、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同胞关系的互动,通过改善家庭环境来达到治愈患者的目的。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戒毒人员复吸的机率依然很大。吸毒人员的大量涌现和戒毒人员的复吸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了毒品本身的强烈的成瘾性外这一原因以外,吸毒人员的不良个性、家庭的不良环境是导致吸毒与戒毒人员复吸的重要因素,不良个性又是在遗传的基础上,受不良家庭环境影响而形成的。因此,改善吸毒人员的家庭环境,对吸毒人员进行家庭心理治疗在预防戒毒人员复吸工作中显得十分必要。 绝大多数吸毒者吸毒之前就已形成了不良的个性。这些不良的个性与父母的养育方式有很大关系,而父母采取不同的养育方式与他们的认知水平及自身婚姻家庭生活是否健康正常、稳定、有无矛盾冲突有很大关系。因而要预防吸毒人员复吸必须首先着眼于源头,这就是要提高父母的认知水平,解决婚姻家庭问题,使吸毒者父母有个良好的心态,这样才能对促进吸毒者形成良好的个性、摒弃不良恶习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要从“家庭”这一宏观体系去分析问题

禁毒知识考试学习资料-1

禁毒知识考试学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45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施行的日期是()(C) A. 2007年12月29日 B. 2008年1月1日 C. 2008年6月1日 D. 2008年10月1日 2.()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B)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国务院 C. 公安部 D. 全国政协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规定。(A) A. 国务院 B. 公安部 C. 卫生部 D. 商务部 4.《禁毒法》规定,()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D) A. 海关 B. 公安机关 C. 边防 D. 邮政企业 5.《禁毒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开展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用、交流工作。(C) A. 毒品监测和毒品情报系统 B. 毒品情报和禁毒信息系统 C. 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系统 D. 毒品情报和吸毒人员系统 6.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C) A. 进行劝导 B. 进行批评、教育 C.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D. 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7.戒毒人员应当在()接受社区戒毒。(B) A. 居住地 B. 户籍所在地 C. 抓获地

D. 案发地 8.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C) A. 7日 B. 3日 C. 24小时 D. 12小时 9.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B) A. 户籍地公安机关 B. 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 C. 居住地公安机关 D. 案发地公安机关 10.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规定。(A) A. 国务院 B. 公安部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1.()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B) A. 公安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药监部门 D. 禁毒部门 12.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禁烟令是()年颁布的。(D) A. 1729年 B. 1479年 C. 1839年 D. 1950年 13.1834年至1839年间,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利用输入鸦片,每年平均从我国掠走白银()多万两以上。(D) A. 100 B. 200 C. 300 D. 400 14.发生在()的虎门销烟是世界禁毒史上的一次壮举,沉重打击了殖民主义者利用鸦片对我国的侵略。(B) A. 1837年6月 B. 1839年6月 C. 1840年6月 15.1987年6月12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有138个国家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上确定每年()为“国际禁毒日”。(B) A. 4月26日 B. 6月26日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循征个案

无毒青春健康生活 —人在情境中,吸毒青少年个案研究 高玉方 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六大队 摘要:国家禁毒委发布的《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指出,我国的毒情表现出青少年滥用合成毒品及吸毒人员低龄化两大特点。目前,我国青少年吸毒形势不容乐观。据有关数据显示,截止今年06月,我国共有吸毒人员234.5万人,其中,35岁以下青少年吸毒人员有146.3万人,占吸毒人员总数的62.4%;18岁以下青少年吸毒人员达到了 4.2万人,占吸毒人员总数的1.8%。根据国际通过的显性吸毒人员和隐性吸毒人员1:5的比例,实际吸毒青少年人数远不止这些。长此以往青少年吸毒的泛滥对青少年自身的成长、社会的安全稳定及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为此,如何纠正吸毒青少年的认知偏差,树立正确的认知观念,使吸毒青少年在行为和心理上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是我们以后戒毒工作的首要目标。 一、基本资料

顾某,男,22岁,四川省内江市人,未婚,大学文化。2015年07月18日因吸食冰毒被当地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该戒毒人员于2015年07月24日被送入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治期限为:2015年07月18日至2017年07月17日。顾某曾于2010年因抢劫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据顾某自述其从2010年开始吸毒至今已有六年。 二、背景资料 顾某为家中独子,在其幼儿时期父母就已离异,也许是顾某从小就失去母亲的缘故,顾某的父亲及其亲人对他都格外的溺爱,顾某从小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这也使其逐渐养成了任性、叛逆、偏执、自卑、自尊心强的性格。顾某从小学到高中学习成绩都非常优异,但家人的溺爱而非关心却使他走上“毒途”。高中时期的顾某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从此便开始了从好学生向坏学生的转变,翘课、打架在顾某看来也已变得习以为常,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涉世未深的他在所谓朋友的教唆以及自己好奇心的驱使下开始接触冰毒并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这也直接导致了他在2010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时候的顾某还是一名高中生。经过一年的牢狱生活顾某并未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再一次让家人失望,2012年经过顾某家人的努力,顾某顺利进入内蒙古大学成人教育学习,但顾某在校期间受毒品蛊惑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 编者按:强戒所的心理咨询师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不断总结和提高咨询技能,逐步形成自己独到的咨询风格。在此基础上,合理运用认知行为、人本主义、精神分析等疗法,及时解决强戒人员各类心理问题,为他们成功戒毒提供心理支持。 随着《禁毒法》的实施,我国禁毒工作进一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强制隔离戒毒也随之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开展心理戒毒将成为今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一项重要职责和使命。为此,笔者结合心理学理论和心理咨询工作实践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特点 (一)思维的不合理性。强戒人员特别是长期受毒品控制和折磨者,不仅生理机能受到严重的影响和破坏,而且认知思维过程也出现明显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以偏概全。即以一件或几件事来评价自身或他人的整体价值,好象以一本书的封面来判断这本书内容的好坏一样。例如,一些强戒人员面对教育治疗中遇到一次或几次挫折,便牢骚满腹,灰心丧气,接受矫治的积极性骤然下降。如果将这种灰色评价转向他人,就会一味求全责备,同时伴随着愤怒和敌意,甚至发生不应有的矛盾冲突。他们将事物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等同于绝对性,极易导致心态的失衡和心理问题的产生。 2、消极关注。不少强戒人员看问题片面、消极,评价民警及民警的执法行为往往只盯消极面,忽视积极面,并以消极特征对事物进行定性。如:因个别民警工作中出现执法不规范行为,便对民警本人予以全面否定,而对民警的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甚至以往对其给予的关爱和关怀照顾等闪光点则闭口不谈。特别是一些因常年吸毒而患病的强戒人员,他们把自己病情得不到好转的原因全部归结为场所不重视,民警不负责,而对自己吸毒的违法性、身份的特殊性以及由于长期吸食毒品对身体脏器的损伤危害性和自身形成对药物的抗药性等却忽略回避。在他们看来,强戒场所的各方面工作都不如其意,他现在的不良处境全是场所的过错,即只要不符合自己意愿和想法,就是完全错误和糟糕的。正是这种消极信息的选择倾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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