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问题

第一节 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问题
第一节 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问题

第一节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问题

晴朗的夏夜,当我仰望广袤无垠的星空,心里便会涌起一种神秘的感觉和无限的遐思。这些星星到底存在于这个宇宙有多少亿万年了?它们因何而生,又因何而灭?浩瀚的宇宙中,是否有和人类同样的生灵在生生息息,以及和我思考同样的问题?我们的宇宙最终会走向何方?如果说万物皆有生灭,那么我们这个地球或者我们人类亦不能例外,那我们人类存在的意义何在,她会不会象一缕青烟随风而逝,永远的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

而当我把目光从远处的星空收回到自己身边,另外一些困惑又会悄悄浮上心头。我自己又是因何而生,又因何而灭?我自己为什么不能掌握自己的生死?我为什么活着,意义何在?为什么我有烦恼?有时会高兴或生气?我死后我还存在吗?有没有灵魂?“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凡此种种,谜底何在?谁能解惑。

一、本体论

1.本体论的涵义

上面的所有问题,都可归结为一个问题,即这个世界(包括人自身)到底是什么样的?它的本质如何,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及运行规律是怎么样的?这就是所谓的本体论。这些关于世界本质的问题从古至今都有人在思考和探索,无数的圣者和哲人为此贡献毕生。他们各自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2.某些基本问题和观点

物质世界和意识世界

一直以来,人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将这个世界分成两个相对不同的部分,物质世界和意识世界,或者说外部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

物质世界相对于人的精神活动,是一种外在的东西。物质世界的事物有些我们可以看到,如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等等我们周围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物理世界另外一些东西我们看不见,摸不着。如周围的空气,频率范围之外的光波和声波,但很多情况下我们借助于先进的仪器可以确定它们的存在。一般来说,物理世界的事物或现象我们可以直接观察或通过仪器间接观察到。

而人的意识世界或心理世界的活动是一种内在的东西。一般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借助于仪器也是如此,只能观察到相应的生理或神经活动)。我们只有某种模糊的体验和感觉。比如我们心中不断变换的念头或想法,思考问题时的内心活动,我们的情绪和情感活动,高兴或悲伤,痛苦或恐惧,焦虑或抑郁等等,这种念头或活动到底是如何产生和进行的?借助于什么样的介质来完成这些操作?我们自己或者别人都不能清晰的观察到,只能是某种模糊的体验。尽管有时也能相应的在外显行为上部分表露出来。

唯物和唯心

物质世界和意识世界到底哪个是第一位的?意识是在物质基础上产生的,还是相反?心理世界和物理世界的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历史上就有唯物论、唯心论以及二元论等等。唯物论认为物质是第一位的,最根本的,意识是在物质的基础上产生的。外部客观世界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世界是独立存在的。而唯心论则持相反观点,认为意识或精神是世界的本原,物质是精神的产物,意识是第一位的,最根本的。意识决定物质。二元论则采取折中观点,认为物质和意识同时是世界的独立的本源,否认世界的统一性。

唯物主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机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

到底世界的本质是什么?西方人对此争论了几千年,没有确定答案,也不可能有答案。因为他们只是思辩。而东方哲学观点,以佛教为代表,认为心物同源,万法归一。整个世界或宇宙本来就是统一的,物质和意识具有相同的本质。用佛教的术语来讲这个本质就是真如法界,无生无灭,无垢无净。而最为关键的一点是,佛教所有这些观点都不是一般的思辩得出来的,而是通过亲身实践而证到的。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介绍佛教有关书籍和经典,如佛教入门等等。)

物质的定义

不同的人给出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列宁给出了一种代表唯物主义的经典性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和反映。”如果是一个唯心主义哲学家,那么他给出的定义可能会决然相反。比如贝克莱就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人的各种感觉构成了事物。黑格尔认为,整个世界就是“绝对观念”的外化和产物。

意识是什么?

意识实在是比较复杂的精神现象,目前说不清楚它的本质。

一般把人的感知觉,表象,记忆,思维,情绪情感,动机都看成是意识活动。

佛教的唯识论

人的意识分成八识,五识眼耳鼻舌身第六识意识第七识八识阿赖耶识

人死后有没有灵魂?

神灭论和神不灭论

佛家和道家对此问题的看法:道家的元神,佛家的神识。都认为人死后意识的最主要载体,是没有灭亡的,而是脱离人的肉体而去。佛教更认为,神识不灭,记录因果善恶,于是六道轮回。若为纯善,则上升天道,次为阿修罗,为人,为畜生,饿鬼和地狱众生。

范缜的《神灭论》,认为人死如灯灭,意识也随之而亡。

辨证唯物主义对意识起源和本质的看法:

起源:

1.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

地球上物质的发展经历了几个决定性的转折,由无机界到有机界,低级生物到

高级生物,有一般动物到人类社会。与此相适应,物质的反映形式——意识也

经历了几个大的发展阶段,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生命物质的反映形

式,生命物质的反映又由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等生物的感觉,及人类的

意识的最后出现。

2.意识是社会的产物。劳动在意识产生过程中起了决定作用。

本质: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1.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意识的器官是人脑这种高度严密复杂的物质体系。意识过程

是心理过程,它是以人脑进行的生理过程为基础的,而生理过程是一种物质过程。心理过程对于生理过程的依赖,是意识依赖于物质的一个方面。

2.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印象。人脑只是意识的器官,是生产意识的加工厂,需要

有原材料,原材料只能来源于客观物质世界,这是意识依赖于物质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世界是否永恒运动的?时间和空间的本质。

《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唐善导大师偈子

渐渐鸡皮鹤发,看看行步龙钟。

假饶金玉满堂,难免生老病死。

任汝千般快乐,无常终是到来。

惟有径路修行,但念阿弥陀佛。

运动是一个最高程度的哲学范畴,它概括了一切变化和过程的一般本质,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所有变化在内。

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否定运动的绝对性,夸大相对静止,认为世界是不变的。

相对主义和诡辩论夸大运动的绝对性,否认相对静止。

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联系的。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佛教观点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不应住色生心,住声香味触法而生其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所住,即为非住。

时间和空间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运动是在时间和空间进行的。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的物质存在的形式。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它表明一事物和另一事物、一运动过程和另一运动过程依次出现的先后顺序;一事物存在和一种运动过程的长短。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空间就是运动着的物质的伸张性和广延性,表明物体的位置,规模和体积。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物质运动的无限性,决定了时间和空间的无限性。

(宇宙大爆炸理论中,爆炸的起始点是一个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点。如何理解这种无时间和空间的状态?)

世界的统一性

唯心主义是一元论的世界观,认为世界统一于精神,无论是主观精神还是客观精神二元论否认世界的统一性,把物质和意识对立起来,认为他们是两个相互并行的实体,是世界的两个各自独立的本原。

旧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一具体的物质形态和结构层次,并在此基础上描绘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辩证唯物主义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它是在客观实在基础上的统一。(哲学观念上的统一,而非具体的实体上的统一。)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多样的。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一只北京的蝴蝶扇动翅膀也许会在纽约引起大风暴。)

为什么会总是处于运动变化的状态?发展的原因何在?这种发展的方向是什么?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永不止息。任何事物总是暂时存在的,自生自灭的,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是发展的实质。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是和形而上学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而上学是一种孤立、静止和片面的思维方法。)

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决定论和非决定论

决定论是承认事物的发展遵循一定客观规律的主张。非决定论是否认事物的发展遵循一定客观规律。

机械决定论和辨证决定论

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客观必然性,认为事物的发展只遵从某种绝对必然规律,否认偶然性和非决定因素。这种把规律绝对化的观点,会导致宿命论。

(“只要知道自然界一切组成部分的相对位置和全部作用,一亿年以前的情况和一亿年以后的状况,都可以精确无误的演算出来,因为未来的一切早就在宇宙诞生时便已经完全确定了。”)

辩证决定论承认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性,同时又认为客观规律,客观必然性是通过大量偶然形态表现出来,而这些偶然性的东西是不能预先决定的。辩证决定论承认以决定性为基础,同时也承认有非决定性的因素。

必然和偶然

(老和尚和小和尚救蚁的故事)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的运动发展是有规律的。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发展质量度的问题庸俗进化论和激进论

否定之否定规律

佛家的因缘观和因果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易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道德经?》《了凡四讯》

二认识论

我们的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要知道答案就涉及到我们对世界的认识问题。

1.我们能否正确的认识这个世界?即世界可知还是不可知的问题。

思维能否认识或彻底认识世界?如果我们自己的能力有限,那么就没有办法完全认清这个世界,就不能获得答案。第二个问题,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能力,那么我们又当如何做才能

够正确的认识这个世界呢?或者说依照什么样的程序和标准才算获得了真理?

我们认识世界的基础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我们自己的感性经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二是我们的理性意识。我们从感官获得外界信息,而又依靠自己的理性意识去分析综合这些信息,以获得有用的知识。

那么依照上述能力,我们能否正确的认识这个世界呢?无数的哲人都对此提出了看法。(康德,休谟,黑格尔,马克思等等)

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怀疑论)

可知论承认并坚持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认为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人有能力认识世界。应该相信科学。不可知论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否认世界的可知性,怀疑人认识世界的能力。

(虚拟现实医生手术开刀星际旅行

外星魔怪的控制世界究竟是否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

佛教道教的看法:可知论,人是可以正确认识世界的。

而就科学发展(尤其是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成就而言,答案是相对明确和肯定的。我们至少能够部分的正确认识这个世界,尤其是对物理世界的认识。从最初的天文学,牛顿的经典力学,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以及现代的量子力学,建立在客观观察和实验基础上的物理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它自然学科亦是如此。这些辉煌的成就使我们相信,人类是有能力探讨这个神秘的世界的。虽然目前还没有达到真理的极至。但一代一代人的努力将会使我们越来越接近真理。但有一点值得注意,意识世界的探讨离目标还非常遥远。

2.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正确认识这个世界?

既然我们认为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正确的认识世界的规律,获取正确的知识。那么怎么样获得这些正确的知识呢?正确的知识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

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先验论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它从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出发,认为人的认识是先于物质,先于经验的,坚持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认识路线。反映论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从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认为人的认识是对物质世界的反映,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

辩证唯物主义能动的反映论和旧唯物主义被动的反映论

旧唯物主义不理解和承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为认识是消极被动的反映客观物质

世界。辩证唯物主义是积极能动的反映论,不断解决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感性和

理性,真理和谬误等矛盾的过程,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

佛教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常常勤拂拭,莫使惹尘埃。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心如大明镜,心如平湖等等譬喻。

唯理论和经验论:经验重要还是理性认识重要?

实际上哲学史上是分成两大派的,一派即经验主义。认为人的感性经验是唯一可靠的,认识事物靠感觉、经验就够了理性认识不过是空洞的抽象,是不可信的。另一派是理性主义。

他们认为,感性认识是不可靠,骗人的,理性认识才是可靠的,它不来源于感性认识。(各位哲人对正确知识获取的办法)但实际上科学的发展表明,经验和理性对正确知识的获得都是必不可少的。(一般认为科学知识获得的办法)

辩证唯物主义

认识的本质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实践的涵义:是人能动的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化活动。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知觉,表象

理性认识是对事物内部联系和本质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概念,判断和推理

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认识全过程的看法

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只是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认识过程还没有完成,还需要回到实践。所以,对一个具体事物的完整认识,需要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两次飞跃。

(辨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和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佛教认识方法

返妄归真

戒定慧三学,六波罗蜜

真理的问题

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就是主观同客观对象相一致的认识,就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看法)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任何真理,都只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对客观显示的正确反映,因而具有相对性;但是,对于这个特定的条件、范围和程度来说,既然是对客观现实的正确反映,那么在这个限度内,它就不能被推翻,因而具有绝对性。

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只在主观范围内,找不到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标准,只在客观事物中寻找,客观事物本身也不能回答人的认识是否同它相吻合。只有通过主客观“交错点”的实践才能把主观和客观加以对照,判明主观是否符合客观。

(以上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看法)

现象和本质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现象有真相和假象。真相是从正面把握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

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现象表现于外,是表面的,可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深藏于内,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总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没有不

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

科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科学的任务就是通过现象把握本质。现象和本质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的可能性。人们认识事物时,总是首先感知各种现象,然后揭示事物的本质。

客观世界的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是人的认识过程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并能够从感性认识从理性认识飞跃的客观根据。

参考书目:

《西方哲学史》罗素商务印书馆

《马克思主义哲学》

物质本体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6, 5(5), 801-805 Published Online November 2016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b914509790.html,/journal/ass https://www.360docs.net/doc/b914509790.html,/10.12677/ass.2016.55113 文章引用: 莫东林. 物质本体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J]. 社会科学前沿, 2016, 5(5): 801-805. Material Ontology Is the Ontology of Marxist Philosophy Donglin Mo Department of Marxism,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Received: Nov. 8th , 2016; accepted: Nov. 22nd , 2016; published: Nov. 28th , 2016 Copyright ? 2016 by author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s://www.360docs.net/doc/b914509790.html,/licenses/by/4.0/ Abstract The existence of ontology in Marxism has always been the focus of debate in academia. Marxist ontology is the material ontology, because Marxism, starting from the practice, carries out the material ontology to the social and historical fields; Marxism is more concerned about people, emphasizing the human sensibility; and the material ontology of Marx has a distinct value orienta-tion. However, practical ontology has its limitations. Keywords Ontology, Material Ontology, Existence, Practice 物质本体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 莫东林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收稿日期:2016年11月8日;录用日期:2016年11月22日;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 摘 要 马克思主义是否存在本体论这一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重点问题。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本体论是Open Access

实践的观点与“本体论”问题(一)

实践的观点与“本体论”问题(一) 【英文标题】TheRracticalViewandtheOntologyQuestionYangXuegong 【内容提要】马克思哲学本体论就其性质而言是“物质本体论”而非“实践本体论”;实践观点的本体论意义在于:它为解决本体论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实践论的哲学思维方式;这种意义无论在理论和逻辑上都具有优先性。学界关于实践观点之本体论意义的几种不同说法,如“类推说”、“统摄说”、“论证说”等,是笔者不能赞同的。 【英文摘要】ThisthesisstatesthatthenatureofontologyofKarlMarxsphilosophyismateriala ntologybutnotpracticeantology.Thesignificanceofpracticeofantologyliesinth atitprovidesanewmodeofthinkingtothesolutionofantologicalproblem,thatis ,practicalmodeofthinking.Thissignificancehasthepriorityoverthetheoryandl ogic.The-rehavebeenseveralargumentsonthis,suchasanalagytheory,proofth eory. 【关键词】本体论/马克思哲学本体论/还原论思维方式/实践论思维方式 Antology/AntologyofMarxspholosophy/Reductivemodeofthinking/Practica lmodeofthinking 【正文】 在我国哲学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一个问题正在成为论争的焦点,这就是:实践的观点是否具有以及具有怎样的“本体论”(注:从

法理学问题 第五章 本体论

第二编法律的本体论第五章本体论、心智和行为主义 本体怀疑论 在第一编中,我主要是把法律客观性问题当作哲学的一个分支即认识论问题来处理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如何建立(或摧毁)知识的基础和保证。认识论与处理存在(如果不那么引人争论的话,处理“是什么”)问题的本体论紧密联系。这种联系表现为这一事实,即提出有争议的、本体论的实体,这经常是作为一种工具,为的是努力解决认识论问题。如果我们同意柏拉图,认为有一个大写的正义形式存在,有一定才能和经验的人就可以达到,那么,我们也许就会相信,我们可以与大写的正义形式做个比较,以此测定某个法律判决是否成立;如果我们认为上帝曾以一种人的理性可以达到的方式在自然之书中规定了司法的诸多原则,我们就同样可以进行比较。我们甚至无需要求那么高,只要能够显示每个有关法律的问题都有一个正确答案,我们也许就会认为,我们可以保证好的法官有能力正确决定疑难案件,[1]尽管对究竟哪个答案正确还会继续争论,甚至无休无止也无妨。相反说来,如果能显示律师和法官在努力理解这些有用实体时会遇到严重的困难,那么怀疑主义的立场就会得到强化。 长期以来,哲学家都对非物质的“东西”困惑不解,尽管他们对这类讨论的热情正开始减弱。我们也许会暂时同意,芝加哥和纽约算是东西,或者是一些东西的集合。但芝加哥在纽约西部,这个“事实”难道也是一个东西么?那么另一种关系,比方说毕达哥拉斯公理呢?这也是东西吗?它显然没有时空位置;而且,就算是,如果从来没有人发现它,它又是不是呢?数字和其他数学实体是客观的,在一定意义上疼痛和颜色却不是客观的。但在一定意义上数字是不实在的(actual),而疼痛和颜色却是实在的。因此哪些东西更为“真实”呢?印在这纸上的字是东西,这些字所表述的命题也是东西吗?一匹马是东西;那么“柏伽索斯[2]是神话中的一种马”这句话中(这句话还刚好为真)的柏伽索斯又是不是?当人们声称某种东西不存在之际,难道我们不也可以认为这就意味着它是一个什么“东西”吗?把水加热到一定温度水会沸腾;这就使得因果关系也成为一种东西了吗?那么水会沸腾的性能(capacity)是不是东西呢?更一般地说,一些性质(颜色、豹猫[ocelot]静止时的速度、稳定的巨大砾石的重量、暴躁者的脾气)是否东西呢?意图是东西吗?人是否具有物质的(躯体)和非物质的(心智,或者如果你更愿称之为灵魂)两部分?一只兔子是一个东西;法律是不是一个东西呢?还有那些道德“实体”呢?“善”是实在的吗?“正义”呢? 思考这些问题很容易让人晕头转向。但这还只是刚刚开始。如果反思一下,甚至物质和非物质东西之间的区别也很模糊。一个“坚实的物体”,例如,一张桌子,是一个物质的东西,但它大多是由虚空组成的(其原子内以及原子之间的虚空);一群鸽子也是一个物质的东西,但在其组成的各部分之间有明显可见的空间。“美国城市”是另一个非连续的、却多少具有物质性的东西。但“纽约的一只鸽子与芝加哥的一只麻雀”却不是一个东西;并非所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是实践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 体论是实践本体论 ○ 马德宝 近年来,由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引发了一场关于实践本体论的争论。这一争论的焦点是如何正确处理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的关系问题,与此相联系的是物质与实践的关系,以及如何认识哲学思维的本性的问题。只有正确地解决这三个问题,才能真正做到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依据经典作家的本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而合理地给出实践本体论的规定。 一 本体论 本体论一词,英文为ontology,该词来自希腊文ontos(存在)与logos(学说、言论),连起来,本体论就是“关于存在的学说、言论”。因而,从一般意义上讲,本体论是哲学中关于存在的理论,而不是关于非存在的理论,也不是关于存在的认识的理论。本体论一词最早出现于德意志哲学家郭兰克纽(Rudolphus Goclenius)所著的《哲学词汇》一书,但是,对后人影响较大的,是德国哲学家Ch·沃尔弗的本体论规定。Ch·沃尔弗把哲学分为实践与理论两大部分,本体论指的是理论部分,属于“理性的理论科学”,由宇宙论、心理学、神学三部分组成。这样,他就把本体论看作是与“第一哲学”相同的、关于一般存在的理论。 在哲学史上,本体论问题,即世界的统一性问题,历来深为先哲们所重视。古希腊对于始基问题的探讨,宗教神学关于上帝是最高存在的论证,以及法国唯物主义、德国古典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都从不同的理论体系出发,用各种各样的方法,给世界寻找一个共同的基础。虽然他们关于本体论的规定大相径庭,对本体论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但在所有的旧哲学中,还是有一般的共同的理解的。冯契先生在他主编的《哲学大辞典》中对此作了分析。书中指出:“大体上说,马克思以前的哲学所用的本体论有广义狭义之别,广义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需要通过认识论而得到认识,因而研究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为本体论,研究如何认识则为认识论,这是以本体论与认识论相对称。从狭义说,则在广义的本体论中又有宇宙的起源与结构的研究和宇宙本性的研究,前者为宇宙论,后者为本体论。”①由此可知,一切旧哲学虽然在细节上不尽相同,但在对本体论的理解方式上,他们都自觉不自觉地沿着古希腊先哲们所开辟的、由宇宙学的本体论而带来的科学主义与实证主义的道路前进。因而,它们仅仅从自然内部、从客体与客体之间的联系中去寻找万物的本体,力图摆脱人在自然、客体中的作用、影响,努力建构一个无人的本体世界。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分裂与对立。 马克思看到了这种本体论的问题所在,他 64 《求索》1997年第4期

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问题研究综述

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问题研究综述 丁钊,李栋梁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研究,一直是中国哲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讨论的焦点性问题之一、。此问题的讨论,首先源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教科书体系的批判和反省。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讨论到“主体性原则”的讨论,再到国内80年代中后期的“实践唯物主义”讨论,学术界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进行整体反思的过程中形成了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的激烈论争。现将这一问题的研究综述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问题研究的由来分析 “本体论”是我国最为流行的对ontology一词的译名,但中国哲学乃至中国语文中都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概念。马克思在叙述自己的哲学时,也从未正面使用过这一概念。中国哲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是不使用“本体论”这个概念的。80年代初在讨论哲学基本问题时,有的学者提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主要讲的是本体论问题,第二方面主要讲的是认识论问题,而认识论是以本体论为前提的。这样,“本体论”这个术语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中从正面去使用。 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本人在自己的哲学思考中,并没有对物质的本体论地位进行论证,这一论证首先是由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来的。列宁则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对恩格斯的思想从认识论的角度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正是通过恩格斯与列宁的分析,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原则与物质本体论获得了逻辑的统一性,并且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以自然为本体的物质本体论构成了马克思哲学体系的基础。而在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对物质本体论的地位进行了最为系统的表述:第一,它将辩证唯物主义理解为是对自然对象的唯物的、辩证的理解;第二,“世界按其本质说来是物质的”,“自然界、存在、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思维、意识等都是从物质中派生出来的;第三,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应用与推广。 由此,有的学者认为教科书作为哲学的体系化,并非马克思所制订,而是苏联学者以斯大林1938年9月发表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为蓝本编写的,是“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

现象学本体论认识论实证主义

现象学本体论认识论实 证主义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现象学: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现象”一词(概念)在现象学之前与在现象学中的意义不同。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启蒙运动之前的“现象” 是神学用语。“现象”是通向神的启示的重要途径,但是,如果没有坚定的信仰——神学基础——,是不能正确理解现象的。 启蒙运动的“现象” 启蒙运动中最重要、对今天的中国思想文化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的,是英国的经验主义,是洛克、休谟的哲学。他们不认为信仰可以正确解释现象,他们根本就不认为人类的理性可以正确解释任何东西。休谟对人类的理性——不管它是否有神的帮助——提出了最根本、最彻底的怀疑。在他们的冲击之下,传统的形而上学陷入最深刻的危机。 为了拯救形而上学,康德写了出名的《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在康德那里,对我们人类的理性来说,世界无非就是现象世界。我们的理性具有接受、整理、总结、塑造现象世界的能力。而世界只能通过现象被我们所接受、所理解。而事物本身,人类理性是不能探及的。在康德那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常常被人忽略,叫做“合成”,这是理性接受了现象之后,使用自己的功能对其进行加工的产物。就原则上讲,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合成”的结果。 现象学与现象 为什么胡塞尔和其他一些出色哲学家要把他们的学说叫做“现象学”呢很简单,他们关心的首先是现象,甚至无非现象。现象很重要么因为,既然我们对事物本身——或者用唯物主义和其他本体论哲学喜欢用的术语“本质”——不可能有任何把握,我们的理性的唯一对象无非就是现象,那么,我们能够或者必须研究的唯有现象而已。 但是,胡塞尔并不满足于这样的设定。他认为,“现象”不是事物对人类理性的作用,而是人类理性本身。因为,没有经过人类理性的现象是不存在的。他是把康德的哲学作了彻底的发展。 本体论: 本体论(ontology)是哲学概念,它是研究存在的本质的哲学问题。 从广义说,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需要通过认识论而得到认识,因而研究一切实在最终本性的为本体论,研究如何认识则为认识论,这是以本体论与认识论相对称。 从狭义说,则在广义的本体论中又有宇宙的起源与结构的研究和宇宙本性的研究之分,前者为宇宙论,后者为本体论,这是以本体论与宇宙论相对称。

实践本体论的内涵和意义

二!实践本体论的内涵和意义 属人的对象世界即人类世界是自然与社会的统一"摆在人们面前的是社会的自然和自然的社会"从本质上看,社会自然也就是/人化自然0"毫无疑问,人们并不是在自在自然之外创造人化自然,而是在自在自然所提供的材料的基础上表现自己的本质力量,建造人化自然"人的实践可以改变自在自然的外部形态和内部结构乃至其规律起作用的方式,但是它不可能消除自在自然的客观实在性"相反,自在自然的客观实在性通过实践延伸到人化自然之中,并构成了人化自然客观实在性的自然基础"人化自然又不同于自在自然,自在自然是独立于人的活动或尚未被纳入到人的活动范围内的自然界,其运动完全是自发的,一切都处在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人化自然和人的活动不可分离"人化自然是被人的活动所造成的自然,它体现了人的需要!目的!意志和本质力量,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人化自然的独特性就是它的主体性及其对主体实践活动的依赖性"从根本上说,人化自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属于人的对象世界"统一的物质世界本无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之分,只是出现了人及其活动之后,/自然之网0才出现了缺口并一分为二,即在自在自然的基础上叠加了一个与它既对立又统一人化自然"而实践就是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分化与统一的基础" 如前所述,实践不仅使自在自然发生形态的改变,同时还把目的性因素注入到自然界的因果链条之中,使自然界的因果链条按同样客观的/人类本性0发生运转"生产实践虽然不能使自然物的本性和规律发生变化,但却能把人的目的运用到物质对象上去,按人的方式来规范物质转换活动的方向和过程,改变物质的自在存在形式"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仅发现一个运动后面跟随着另一个运动,而且我们也发现,只要我们造成某个运动在自然界发生时所必需的那些条件,我们就能引起这个运动,甚至我们还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运动,并且我们能赋予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范围0"在实践中,自在自然这个/自在之物0日益转化为体现了人的目的并能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0,这一过程就是自然的/人化0过程,其结果是从自在自然中分化出人化自然"/自然的人化0强调的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0,换言之,/自然的人化0强调的不是自然界的变化,而是自然界在人的实践过程中不断获得属人的性质,不断地被改造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和展现"因此,人化自然是/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0,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0"自然的/人化0过程同时就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改造自然的同时,又形成!改造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0"没有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0"这就是说,自然的/人化0是在社会之中而不是在社会之外实现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人的

关于本体论的研究

关于本体论的研究 一,定义 1,哲学史上关于本体论的最早定义。 哲学上关于本体论的定义最早始于德国哲学家沃尔夫,见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其说如下:本体论,论述各种抽象的,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如“是”以及“是”之成为一和善。在这个抽象的形而上学中进一步产生出偶性,实体,因果,现象等范畴。(见中文本贺麟,王安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189页,商务印书馆,1978年)由此而可以看出在沃尔夫的定义中,本体论最初是西哲史上的一种形态。 2,百科全书上关于本体论的定义。 (1)《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5版关于本体论的定义。全部引述如下:本体论:关于“是”本身,即关于一切实在的基本性质的理论和研究,这个术语直到17世纪时才首次拼造出来,然而本体论痛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所界定的“第一哲学”或“形而上学”是同义的,由于后来形而上学也包括其他的研究,例如,哲学的宇宙论和心理学,本体论就毋宁指对“是”的研究了,本体论在近代哲学中成为显学,是由于德国理性主义者克里斯蒂安·沃尔夫,依他的看法,本体论是走向关于诸是者之本质的必然真理的演绎的学说,然而,他的伟大的后继者康德却对作为演绎体系的本体论,以及作为对上帝的必然存在(当做最高最完善的“是”)所作的本体论证明作了有重大影响的拒斥,由于20世纪队形而上学的革新,本体论火本体论的思想又变得重要起来,这主要表现在现象学家以及存在主义者中,其中包括了马丁·海德格尔。 (2)《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则认为,“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史和中国哲学史中分别具有各自的含义,在西方哲学史中,指关于存在及其本质和规定性的学说。”又说:“在古希腊罗马哲学中,本体论的研究主要是探究世界的本原或基质”,还说:“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本体论叫做‘本跟论’”等等。 在我国哲学界,还有许多关于本体论的说法,它们大体都可包括在我们上面所引到的几条说法中。而且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和《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关于本体论的说法比之沃尔夫关于对本体论的定义更为被大众接受。

现象学、本体论、认识论、实证主义

现象学: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现象”一词(概念)在现象学之前与在现象学中的意义不同。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启蒙运动之前的“现象” 是神学用语。“现象”是通向神的启示的重要途径,但是,如果没有坚定的信仰——神学基础——,是不能正确理解现象的。 启蒙运动的“现象” 启蒙运动中最重要、对今天的中国思想文化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的,是英国的经验主义,是洛克、休谟的哲学。他们不认为信仰可以正确解释现象,他们根本就不认为人类的理性可以正确解释任何东西。休谟对人类的理性——不管它是否有神的帮助——提出了最根本、最彻底的怀疑。在他们的冲击之下,传统的形而上学陷入最深刻的危机。 为了拯救形而上学,康德写了出名的《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在康德那里,对我们人类的理性来说,世界无非就是现象世界。我们的理性具有接受、整理、总结、塑造现象世界的能力。而世界只能通过现象被我们所接受、所理解。而事物本身,人类理性是不能探及的。在康德那里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常常被人忽略,叫做“合成”,这是理性接受了现象之后,使用自己的功能对其进行加工的产物。就原则上讲,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合成”的结果。 现象学与现象 为什么胡塞尔和其他一些出色哲学家要把他们的学说叫做“现象学”呢?很简单,他们关心的首先是现象,甚至无非现象。现象很重要么?因为,既然我们对事物本身——或者用唯物主义和其他本体论哲学喜欢用的术语“本质”——不可能有任何把握,我们的理性的唯一对象无非就是现象,那么,我们能够或者必须研究的唯有现象而已。 但是,胡塞尔并不满足于这样的设定。他认为,“现象”不是事物对人类理性的作用,而是人类理性本身。因为,没有经过人类理性的现象是不存在的。他是把康德的哲学作了彻底的发展。 本体论: 本体论(ontology)是哲学概念,它是研究存在的本质的哲学问题。 从广义说,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需要通过认识论而得到认识,因而研究一切实在最终本性的为本体论,研究如何认识则为认识论,这是以本体论与认识论相对称。 从狭义说,则在广义的本体论中又有宇宙的起源与结构的研究和宇宙本性的研究之分,前者为宇宙论,后者为本体论,这是以本体论与宇宙论相对称。 这两种用法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仍同时存在。 马克思主义哲学不采取本体论与认识论相对立、或本体论与宇宙论相对立的方法,而以辩证唯物主义说明哲学的整个问题。 简单的说,本体论就是探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一切是不是在背后都有一个抽象的、不依赖于现实世界的基础。精神的或是物质的,是不是都有自己的抽象的根据。简单的说,形而

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体论

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体论 王慧勇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重庆 400715) [摘 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哲学的主题从整个世界转向人类世界,从宇宙本体转向人的生存状态,并确认实践是人本身感性存在的基础,也是人生活 于其中的感性世界存在的深刻基础,确认实践是人的本体活动或活动本身,人通过实践创造了人的存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把自己的哲学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以表明与旧唯物主义的区别。这种唯物主义把主体即人的能动性提到首要地位,并从主客体相互作用中来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他们明确地宣称他们的新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并且这一哲学的任务是“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马克思确立了生产劳动的实践观,确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的本体论,从而实现了对以往传统本体观的根本变革。马克思通过他的实践本体论揭示了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活动的本质及其在历史和认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和意义,找到了实体世界和理念世界;物质本体和思想本体的现实基础和中介,真正突破和变革了传统 哲学本体论中的二元本体观念,把传统哲学的二元本体统一起来。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实践本体论;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到底是什么?理论学术界一直以来都 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是 一种物质本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是实践 本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在哲学史上造成了一场革命性变革, 首先就在于,它使哲学的主题由关注“世界何以可能”转向“人类 解放何以可能”,而为了实现人类解放,马克思主义哲学必然关注 人的生存的本体,并寻找一条从本体论认识现实的道路。这个本体 终于被马克思发现,这就是人类实践活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 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是生存论的本体论,即实践本体论。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体论及其对传统哲学的超越 实践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很早就引起了众多哲学家的关注,康德 是正式把“实践”概念引入哲学的第一位哲学家,但是康德的问题 在于,康德的“实践”概念没有脱离伦理实践的范围。费尔巴哈把 “实践”和“生活”联系起来,提出了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见解,但 费尔巴哈不理解实践与生活的真实关系,不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 的活动的意义。黑格尔以抽象思辨的形式揭示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创 造性特征,不仅指出了理论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区别,而且涉及实践 在改造世界、创造人类历史方面的重要意义。但是,黑格尔讲的实 践在根本上是抽象的理念活动,现实人的活动只是这种抽象理念活 动的“样式”。从根本上说,黑格尔“是在抽象的范围内把劳动理 解为人的自我产生的行动”,人的生命表现为“一个与人自身有区 别的、抽象的、纯粹的、绝对的本质的经历的过程”。 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建立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实践基础上, 从而建立了自己的实践哲学本体论,和传统哲学划清了界限,使自 己的哲学具有强大的批判性和革命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践既 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又是一种有目的的创造活动,自在自为运 动着的就是人类实践活动。正是实践,一方面为人类改造、创造和 理解现实世界提供了基础和依据,另一方面又为人类的自我发展提 供了最终的动力,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通过实践,人们在不断改 造、认识自然界的同时,又不断改造、创造和理解着人自身——他 的生物结构、社会关系和思维方式等等。实践构成了现实世界的本 质,也构成了人的生存的本体。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使哲学的主 题发生了根本转换,即从抽象的宇宙本体转向现实的人的生存本体。 当马克思把目光转向人类世界时,他发现了理解和把握人类世界和 人的生存的依据——实践,并把解答实践活动中的人与自然、人与 人的关系作为哲学的任务。实践就是人类世界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和 根据,是人的生存的本体。“生存论的实践本体论”凸显了哲学的 主题转换,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类自身的历史性存在的关注,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是一种体现对人的终极关怀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体论对传统哲学本体论的超越和改变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马克思确立了生产劳动的实践观,认为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第二,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本体论实现了思维方式的根本转变。马克思之前的西方哲学的根本思维方式是朴素辨证思维方式、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思辨思维方式。而康德哲学的先验思维方式,可以视为由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向思辨思维方式过渡的中间环节。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是在对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论、旧哲学的清算中确立起来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由此可见,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已经明确提出并创建了马克思主义新哲学即实践的思维方式。第三,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以实践作为自己首要的基本观点,超越了传统哲学对人的理解,真正回答和解决了人是什么这个最大的哲学难题,破解了人的奥秘。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指出了只有通过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事物和现实,才能从物质生产实践的社会性、历史性去揭示人的本质,使哲学研究的主题从天国返回到人间,关注人类自身的解放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本体论的理论内涵 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了传统的西方哲学对本体的理解,创立了实践本体论。实践的本体论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去理解本体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思考本体问题。它认为,对于属人世界来说,本体不应该离开人的活动、离开实践的自然世界中的自在本体去探索,也不应从离开人的活动、离开实践的思维设定的观念本体去探索。而应该从人的实践去探索。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而劳动亦即实践。在此意义上,实践不再是隶属于人的一种从属规定,而是人、人的社会、人的世界及其存在的根本。实践作为本体范畴,包含着人、人的社会、人的世界及其历史的全部可能性和全部秘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实践本体论它表征和体现着从实践理解问题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即实践本体论意义的实践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研究》第151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体论把人的存在本身作为哲学所探求的目标。关注的是人的生存的异化状态的消除。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本体论所探求的并不是“对象、现实、感性”的存在到底是什么,即不是探求所谓的“终极存在”,而是探求“对象、现实、感性”的存在何以成为这样的存在,即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来自人的生存实践,是“对人而言”的。所以马克思认为,对“对象、现实、感性”不能只是从客体的形式去理解,而要同时“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并明确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从而真正解决人与世界、存在与本质、自由与必然、个体与类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体论是对传统哲学本体论的突破和超越。马克思通过他的实践本体论揭示了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活动的本质及其在历史和认识活动过程之中的地位和意义,找到了实体世界和理念世界!物质本体和思想本体的现实基础和中介,真正突破和变革了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二元本体观念,把传统哲学的二元本体统一起来。这是马克思哲学的特点,是对传统哲学的突破,标志着一种新的哲学本体论的创立。马克思指出,实践

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而论 - 北大未名BBS

主体与客体 ——从哲学发展角度试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本体论 地质系于谦00212011 主体与客体,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而论,是被近代哲学凸现,又被现代哲学张扬的哲学的主要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近现代哲学流派都是以自觉审视、解决这一问题为起点而建构的。近现代西方哲学虽然立足于不同角度分析、阐释了这一问题,但是从总体上看,却都未超越各自认识的局限。马克思主义哲学找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现实基础,实现了物质本体论和科学认识论的统一。 古代哲学是以认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化为前提的,所以古代哲学的内容主要是本体论。西方哲学自亚里士多德起,就作为一门独立的学问主要研究本体。古代本体哲学的主要特点是直接分析人所面对的“外在世界”(或自然界),坚信哲学本体论所描述的就是独立自存的“外在世界”之本体。古代哲学没有自觉地把思维、主体从自然界中区分独立出来,所以没有关于主体与客体对立及统一关系的认识论研究,没有突出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关系问题,古代各哲学都不同程度地具有主观特点。 近代哲学以来,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间的差异性问题突出,从而认识论成了哲学的首要问题,近代认识论显著特点是把“主体与客体二分法”作为既定的前提,并力图从认识关系上解决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性问题,近代哲学所思考的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实际上是对古代哲学所认同的认识(主体)同“外在世界”(客体)相一致的前提问题的反思。近代认识论的核心是研究认识经验(主体)与认识对象(客体)的关系是否就是“外在世界”(本体)与其相应的认识经验(认识)的关系的问题,而这也即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问题。 近代哲学的特点是从认识论入手解决本体论问题,近代唯物主义哲学以主体、认识的“白板说”、“直观反映论”为前提,解释了主体同客体也即认识同“外在世界”的一致性问题。它承认认识的客体就是“外在世界”,但把客体同“外在世界”关系简单化并忽视主体作用,又成为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唯物论。近代唯心主义以承认主体的能动性为前提,通过主体自身的“创造”、“构造”或“同一”活动实现主体与客体,认识与认识对象的同一。但是,它的认识所面对的就不再是独立自存的“外在世界”,而是主体产生的、与主体相关联的客体世界,近代唯心主义否定了在认识、主体、思维关系以外的对象,即事物的独立自存性,成为“自我中心困境哲学”。 近代“主体与客体两分法”的思维方式还形成一种以康德为代表的不可知论,它一方面宣告以近代认识论为基础,只能建立关于“现象界”的理论,“物自体”(本体)不可知;另一方面又断定在“现象界”中,人为自然立法。这种不可知论实际上暴露出近代认识论哲学自身的局限性,它集中地突现了近代哲学认识论与本体论的矛盾。 现代哲学是以反思近代哲学自身的问题为契机而建立的,它通过“康德问题”,向近代哲学尤其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本体论唯心主义展开论战,逐渐在认识论和本体论上展开新的观念。 新实在论批判了本体论唯心主义哲学的“自我中心困境”性质,肯定了本体论对于认识论的基础作用。一方面断定了认识对象、客体具有不依赖于人的心灵和主体的客观性、独立性,以此反对本体论上的唯心主义而坚持实在论;但另一方面又指出,它所讲的具有独立

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 演示文稿

本体论 本体论(Ontology),是探究世界的本原或基质的哲学理论。“本体论”一词是由17世纪的德国经院学者P·戈科列尼乌斯首先使用的。从广义说,它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需要通过认识论而得到认识,因而研究一切实在最终本性为本体论,研究如何认识则为认识论,这是以本体论与认识论相对称。从狭义说,则在广义的本体论中又有宇宙的起源与结构的研究和宇宙本性的研究之分,前者为宇宙论,后者为本体论,这是以本体论与宇宙论相对称。 认识论 本词条由“科普中国”科学百科词条编写与应用工作项目审核。 认识论(epistemology)即个体的知识观,也即个体对知识和知识获得所持有的信念,主要包括有关知识结构和知识本质的信念和有关知识来源和知识判断的信念,以及这些信念在个体知识建构和知识获得过程的调节和影响作用,长久

以来一直是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心理学领域中对认识论所进行的研究相对较短,其最早可以追溯到皮亚杰 方法论 方法论,就是关于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 它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概括地说,世界观主要说明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说明“怎么办”的问题。 方法论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理论体系或系统,通常涉及对问题阶段、任务、工具、方法技巧的论述。方法论会对一系列具体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系统总结并最终提出较为一般性的原则。 方法论也是一个哲学概念。人们关于“世界是什么、怎么样”的根本观点是世界观。用这种观点作指导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就成了方法论。方法论是普遍适用于各门具体社会科学并起指导作用的范畴、原则、理论、方法和手段的总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著作中经常提到方法论这个概念。

法律实践本体论分析

法律实践本体论分析 本文作者:黄竹胜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形成法律理论并通过法律理论来描述、解释和批判法律实践、进而推动法律实践、指导法律实践,是法理学的基本工作方式和工作目标。但是,在何为法律理论、其存在形态为何、有什么内在的规定性等本体性的问题上,法学界并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法理学的学术交流和法学工作者创造、传播和应用法律理论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妨碍了法律理论对法治实践的功能发挥。因此,从法律理论的生成过程、存在方式以及作用机理对法律理论进行本体性的分析,以提高对法律理论的理性把握程度和应用法律理论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就成为法理学未竟的、有学术价值的一项理论工作。 一、何为法律理论 虽然对法律理论这一概念人们耳熟能详,但是进一步追问法律理论的规定性、法律理论存在方式、法律理论的表现方式等深层次的问题时,人们马上就会陷入失语的尴尬状态。究其原因,与法学界对法律理论是什么这个问题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有关,也与法律理论表现方式的复杂性和形成的根据的多样化有关。就国内学者来说,比较习惯于应用法学理论这个概念来表达,其含义有时被作为法理学的同义词[3],偶有学者应用法律理论这个概念[3],并将其与法学理论作出区分,但是法律理论与法学理论的差别何在,语焉不详,深入论证的也不多见。国内学者对法学理论的理解[4]比较宽泛,其基本的含义:一是指称与法律实践活动相对应的、作为法律思维成果的系统化、一

般化的法律陈述、法律说明和阐释模式,是法学工作者经过对法律现象的高度抽象后所形成的认识成果;二是从法学学科和法学知识的分类的意义上来称谓与法律实践活动所不同的抽象化了的法律知识系统。[1]从第一层意义上看,法学理论是作为一种法律思维和法律思考的结果所表达出来的,是意识层面上的东西。它与法律理论存在着基本含义在内核上的共同性,也即是对法律现象的一般性、系统性的概括和总结,两者的差异在于法学理论包括的范围大于法律理论,前者除了包括法律理论外,还涉及到法历史学理论、法社会学理论等并不是直接以法律规范为描述对象的理论形态,甚至还包括以哲学理论、政治理论、道德理论来概括法律现象所形成的法学理论[1]。从第二层含义上理解的法学理论实际上与法律理论是同义词,学者们对两者并不作严格的意义上的区分[3],两者是同一回事。 就国外学者的观点和主张而论,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则存在着不同于国内的认识和观点,特别是在德国的法学家中,法律理论的界限并不是清晰的。有的学者是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来分析法律理论这个概念的。考夫曼教授在辨析法哲学、法律理论、法律教义学三者的关系时,就认为法哲学是将法学中的基本问题以哲学的方式加以探究和回答的,它是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法学,它与法律教义学的区别在于对象的不同[5],法哲学没有具体的实义客体,而是以法的整体为思维对象,而法律教义学[6]总是在体系范围内论证,它以未经检验即视为真实的条件为前提。[7]法律教义学以处理规范性视角下的法律规范为主要任务的法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以其司

物质和意识哪个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本体论

物质和意识哪个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就是本体论 本体论的基本问题 ontology的根本问题是:“存在的最初分类是什么?”不同流派的哲学家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解释。 这个问题使得在神学、图书馆学和人工智能的研究方面都需要运用本体论的知识,而且反映到宇宙学、道德和审美观念上。另外存在论提出的问题还包括: 什么是存在? 什么是物质物体? 什么是物体的基本属性 用什么区别确定一个物体? “物质物体存在”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物体的特性是什么? 存在的特性是什么? 什么时候物体不再存在?并不仅仅是变化。 为什么物体可以相对于虚无存在? 存在论历史 存在论最早可追朔到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曾经定义存在论为“研究物体的存在的科学”。具体地说是研究物体的分类,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物体可以被定义为“存在”。比如包括“普遍”的问题和“具体”的问题 观念,物体,联系 关于存在可以提出许多问题:“什么是存在?”“什么在存在?”“我是什么?”等,对于本体论来说,最基本的是找出什么是物体、什么是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启蒙时代笛卡儿提出的“我思故我在”开启了本体论基本问题的先例,但笛卡儿并没有深入研究,也认为没有深入研究的必要,他认为“我思故我在”证明了上帝的存在,后来的神学家们也认为:“究竟是谁可以将这句话普遍应用到一切事物中?”当然只有上帝。但到了20世纪,当数理哲学,科学哲学和基本粒子物理学的新发现,将以前许多物质的所谓界限都打破了,人们不再满足于神学的说法。 实体和环境 在20世纪各个不同时期存在着形而上学的主观主义学派,客观主义学派,相对论学派等不同流派,后现代主义的实体哲学家们力图通过在不同环境下的哲学行动来重新定义上述的各个问题,主要依赖于生物学、生态学和认知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了解动物在自然和人工提供的环境中的认知情况。 命题相对于不同环境的变化,使得存在更难定义。如果人们说:“A是B”,“A必定是B”

认识论、方法论

壹、说明何谓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 一本体论的内涵 本体论(Ontology)是在讨论被调查事物的本质(essence)。本体论研究了存 在的本体,究竟是一物?抑或二物或多物?这便产生了一与多的数量问题。故就本体 论的数量而言,一般上分为一元论(Monism),或称单元论(Singularism),二元论(Bualism)、多元论(Pluralism)。简称单元论与多元论。另外,本体论研究存在的本体,究竟为物质?抑或精神?这就产生了心与物的问题。故就本体的性质而言,一般 而言分为唯物论(Materialism)、唯心论(Spiritualism)。 1.单元论与多元论 单元论是英哲华德为避免一元论此名称和心物问题的一元论混淆,故另以单元论 一词来代替。单元论认为宇宙是一个基本原素演化而成,或以宇宙的本体是一个个体 的存在(One Individual Being)。其意味主张「唯一」与「不动」。而反对「多」与「变动」。而单元论的思维方法,多为演绎法的、辩证法。例如:柏拉图以至善的理念,为一绝对原理,理念属于「模型」,现象则是依此模型而被型塑出来的。 多元论的主张,例如莱布尼兹认为宇宙由单子(Monads)组织而成,这单子是无量数的。而原子论派(Atomists)Democritus认为宇宙万物由原子构成,这原子是无量数的,所以他亦是多元论者。多元论的思维方法多为归纳法的、经验的。 2.唯物论与唯心论 唯物论主张「物质」为唯一存在,此为构成宇宙的基本元素,宇宙根本为一物质的世界,可以离我思唯(心)而独立客观的存在。例如自然唯物论者费尔巴赫主张人身是物质的一部份,脑子是人身上的一部份,故脑子本身就是物质的一部份。而思维(心)附属于脑子,故物质不是精神(心)的产物,精神(心)才是物质的产物。 唯心论主张以精神或心灵为构成宇宙之基本原素。例如莱布尼兹认为宇宙由单子(Monads)组织而成,而单子的本质为心灵而非物质的,一切物质的东西,只能视为现象而不能视作实体,这些东西的基本实体,须求于众单子,其精神能力反映在万物,以全宇宙为心灵的范围,故称唯心论。 二认识论的内涵 认识论(Epistemology)在讨论什么可视为知识或事实(fact),即知识如何能 够成立,其性质为何,批判的与经验的知识分际何在,知识的验证标准为何等。(Harmon and Mayer, 1986: 287)一般把认识论所研究的范围分为下列四项: 1.知识起源问题-以理性主义、经验主义、批判主义三观点为例 理性主义(Rationalism)主张知识起源于理性,理性是先天的心灵能力;而经验 主义(Empircism)则主张一切知识的起源于经验,而经验则是后天的。经验主义者也认为知识起源于感觉,由我们的感官摄取物象而成。感觉获得经验和数据,加以反省组成了观念,便产生知识。批判主义(Criticism)则认为知识的起源和理性及经验都有关。例如康德认为知识之所成,必然有心灵以识物,是为「先天的」形式,也必然要外物供它作为摄取的对象,此为「后天的」材料,这调合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2.认识对象问题-以观念论、实在论的观点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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