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迄今为止最专业的股权激励经验总结

(二)限制性股票

在系统阐述各种模式的要义及实践操作之前,承接上文,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华扬资本对股权激励的基本逻辑:

1、股权是有价值的,而且具有资本价值,所以用股权来激励是有价值的

2、股权激励首要考虑是要达到激励目的,要看结果,看有无促进企业价值的增长

3、用具有资本价值的股权来激励员工,隐含的前提是激励对象是有人力资本价值的

4、人力资本的价值,同样也是不看过程看结果,看有无促进企业价值的增长

5、所以,股权激励的模式、数量、价格等必须与有无促进企业价值增长这一结果紧密挂钩

上述逻辑用一句话来描述,就是“激励与约束对等”。理解这一逻辑,对接下来各种模式的理解才会更深刻。限制性股票是上市公司最常用的股权激励模式之一,非上市企业中也大量应用,参考其逻辑思路。本文和大家交流三个问题:

什么是限制性股票

对限制性股票的理解

限制性股票在非上市公司的应用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限制性股票

华扬资本对限制性股票的定义: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在授予日以低于市场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并予以锁定(限售),锁定期(限售期)结束后,若业绩考核达标,则可分N年解除限售股票(解除限售),股票可在二级市场卖出并从中获益。

注意其中标注红色的字体,华扬资本先带领大家一起来解读下定义:

1、限制性股票是面向上市公司的,但其模式在新三板挂牌公司、非上市/挂牌公司中亦可应用。

2、解除限售的条件在授予前就已经确定。

3、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激励对象要取得限制性股票,需要先缴纳购股资金。

4、限制性股票的重点在“限制性”三个字,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是有限制的,只有业绩考核达标,才可以解除这种限制。

5、激励对象获益机制是在二级市场转让时获得转让价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价。

上图时间到

从上图可以看出,限制性股票有几个时间点: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属于实股范畴,是由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拥有所有权、分红权、增值权等一系列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由中证登(科普一下:全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就是股民朋友们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开户登记,且登记后即由中证登进行限售锁定。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不能行使上述权利,自然也不能交易,上述权利由公司代为行使。未来解除限售后,激励对象才可以完整的行使上述权利。

说了那么多,只为了说明: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分红收益由公司代为处理。未来解除限售,给激励对象;不能解除,不给,公司做相应的会计处理。以下是某上市公司公告的案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一般设计成分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设置一定的期限,

即解除限售期,一般为12个月;每期解除限售期的起始时间为解除限售日。在每个解除限售期,只有在达成业绩考核条件后才能解除限售;达不成条件则不得解除限售。

在每个解除限售期,如不能解除限售,股票来源于原股东转让的,由原股东收回;股票来源于增发的,由公司回购注销。还可以设置在所有解除限售期内累计的业绩考核目标,只要在最后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完成累计的业绩考核目标,也可以解除限售(相当于额外设置延期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图所示:

华扬资本特别提醒:

1、上市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实施股权激励,市场上一直有声音质疑其涉嫌利益输送,所以上市公司设计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这一点。

2、新三板挂牌公司也参考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但由于新三板市场不是一个连续交易的市场,没有真正的市场价格,所以在定价上灵活性更高;但股转公司交易系统目前对股票回购注销还不能做到完全支持,所以需考虑到不能解除限售情况下的股票如何处理(新三板公司做期权时同样需考虑此问题)。

第二个问题:对限制性股票的理解

对上市公司而言,限制性股票最低可以按市场价格的五折授予员工。按照之前描述的基本逻辑,这样低的价格:

1、体现出了明显的激励性,希望以此激励激励对象完成业绩目标

2、承认了人力资本的价值,但同样需要以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来评价人力资本的价值

因此限制性股票相当于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一种关于人力资本价值的对赌。对公司而言,限制性股票通过限售条件的设置,只有达成条件才能实现真正的股票授予,有效的控制

了公司释放股票的风险;对激励对象而言,只要达成目标,真正兑现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可以较低的价格取得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获得很大的收益,有很强的激励作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两个不好解决的问题(这两个问题也是后续文章中其他模式难以规避的问题):

1、单个的人力资本与整体的组织绩效相关性有多大?简单来说就是,我是老虎,创造出了很大的价值,但是然并卵——其他人都是绵羊,导致了组织绩效同样不高,这样的考核条件对我是否公平?

2、目标的合理性。在没有得到实际验证之前,如何去判定所制定的目标是否合理?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还要考虑股份支付、市值管理等因素。另外,在A股市场,公司整体业绩表现与股价并非是完全的正相关,也就意味着解除限售后的股票价格不是必然的高于授予价格。极端一点说,好不容易解除限售了,遇上个股灾,让激励对象情何以堪?

第三个问题:限制性股票在非上市公司的应用

限制性股票是上市公司的主要激励模式之一,对非上市公司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而且由于非上市公司对规范性的要求没有上市公司那么高,在具体操作上甚至可以更灵活,比如:

1、未完成解除限售条件,可以约定按公允价格补足购股资金。

2、授予时的价格可以双方约定,想定多少定多少;在购股资金支付模式上也可以做其他安排。

3、未完成解除限售,已发放的分红可以不作处理;也可以约定解除限售前不享有分红权。

4、解除限售条件可以根据市场实际状况进行调整。

……

非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还有两点要注意:

1、“锁定”如何达成。通常的做法,要么是大股东代持,要么是通过持股平台代持,解除限售时再进行转让变更。

2、如何通过增资的形式进行操作?通常的做法,要么是先大股东增资预留出股票池,要么是协议约定在解除限售时再实施增资。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模板

本方案适用情况:(1)本方案为限制性股权模式;(2)本方案明确了员工股权的进入机制、管理机制、调整机制、退出机制;(3)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使用;(4)本方案是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的核心文件;(5)本方案涵盖了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条款,关键条款已标注使用说明,下载后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标注的说明修改使用,修改完毕后删掉说明(红色字体)即可。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获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股权),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规定条件,限制性股票(权)才能实际归属至激励对象名下,并从中获益。 关于 【XXXX有限公司】 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激励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 第二章定义................................................. - 3 - 第三章激励目的............................................. - 4 - 第四章激励总量............................................. - 4 - 第五章管理机构............................................. - 4 - 第六章员工激励股权的授予................................... - 5 - 第七章员工激励股权的归属................................... - 5 - 第八章内部管理制度......................................... - 6 - 第九章员工激励股权的转让和处置............................. - 6 - 第十章激励对象离职时的特殊处理............................. - 7 - 第十一章特殊情况下对员工激励股权的调整....................... - 7 - 第十二章相关税费............................................. - 8 - 第十三章附则................................................. - 8 -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范本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依照甲方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就乙方参与甲方股权激励计划,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一、前提条件 1、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在甲方公司部门任之职。 2、经甲方行政部按照甲方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有参与该计划的资格。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二、限制性激励权利的考核与授予 1、由甲方的行政部按照《激励计划》及《绩效考核办法》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激励权利数量。 2、如果乙方考核符合条件,甲方在考核结束后______天内发出《限制性权益确认书》(“分红权”或“期权”)。 3、乙方在接到《限制性权益确认书》(注明“分红权”)后,同意分红权激励部分的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执行期权计划的入股资金,不进行现金分配;

并于______天内签字返回行政部;逾期不签回,视为乙方放弃本次确认书中全部权利。 4、乙方在接到《限制性权益确认书》(注明“期权”)后______天内签回行政部并实施,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次确认书中全部权利。乙方分红权累积的收益不足以购买所对应的出资额时,则可自筹或向公司借款,如果向公司借款需取得股东大会同意。 三、限制性权益的权利与限制 1、乙方取得的公司或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将设定锁定期,锁定期自取得日(工商登记日)起为______年;若锁定期结束或为结束时,公司启动上市,则锁定期按《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权在锁定期间依法享有投票权、表决权与分红权。 3、未经股东会同意,乙方持有的分红权或锁定期间的限制性股权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4、当甲方发生送股、转增、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权利进行相应调整。 5、乙方的行权和退出依照国家法规、《激励计划》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6、在行权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限制性权益转为公司注册股。 四、本协议书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为充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确保公司 的健康稳定发展,甲方同意以股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风险提示: I I 股权激励方案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12个 司总股本有都少? 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获得权益的对价?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集团:是指为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控股股东(亦称甲方)在多个领域成立了相应的公司,这些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联盟。 联盟内的公司可以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的子 公司,也可以是 ________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个人投资并有控制权的其他公 司。 参股企业:是指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甲方以个人名义持有股份,但没有控制权的企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或出资额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甲方所持有的净资产:是指属于甲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配的资产,由甲方当初投入的资本和其持有股份的相关企业在经营中创造的留存收益以及转让股份所形成的投资收益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和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调动高管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的长期性、互补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愿景,实现股权激励已势在必行。 一、股权激励概述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的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和制度安排,它是企业基于未来可持续性成长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的获取举措。其在实际的操作中为了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持续激励高管团队为股东,让其创造更高业绩、二是激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分为向股东转让股权,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虚拟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虽然其对非上市公司具有来之不易的参考价值,

但上市公司是股份透明,市场交易活跃,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的公司,具有股价不易认定,转让受限等特点。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照搬上市公司规定来实施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这就要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因企制宜,量体裁衣,采取适合其本身特点的股权激励案。 二、公司现状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二位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其出资额分别为法人代表600万元、董事长400万元,各占股份的60%、40%。截止2014末,公司总资产13915万元,负债总额1015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7567309元,按股份公司的折股比例计算,将公司的全部净资产折算为1000万股,每股股价为3.7567元。 公司创业至今,历经十几年的打拼,由一个不见经传的小民营企业创造为怀宁县一枝独秀资产超亿的商业龙头企业。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显现了企业存在一股独大,员工滞留在我只为老板打工的无主人公、责任感的心态,公司的治理停留在典型的民营企业人治特征的弊端,如何激励和留住能将个人使命和公司使命紧密结合,通过实现公司愿景来达成个人梦想的公司高层及业务技术骨干,仅通过加薪和提高福利待遇等办法来留住企业核心人才有时也因企业处于成长型期而感力不从心。适时实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可激励员

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激励协议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予乙方在【】公司的股权期权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 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登记股东。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持有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第二条期权授予及认购预备期 1、为公司能够长远发展、体现公司的分享文化,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2、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乙方以股东身份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1、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内,乙方亦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 2、行权期限为【】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有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销售人员等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具体的业务指标】。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以上,激励对象根据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个人可解锁比例进行解锁,当期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迄今为止最专业的股权激励经验总结 (二)限制性股票 在系统阐述各种模式的要义及实践操作之前,承接上文,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华扬资本对股权激励的基本逻辑: 1、股权是有价值的,而且具有资本价值,所以用股权来激励是有价值的 2、股权激励首要考虑是要达到激励目的,要看结果,看有无促进企业价值的增长 3、用具有资本价值的股权来激励员工,隐含的前提是激励对象是有人力资本价值的 4、人力资本的价值,同样也是不看过程看结果,看有无促进企业价值的增长 5、所以,股权激励的模式、数量、价格等必须与有无促进企业价值增长这一结果紧密挂钩 上述逻辑用一句话来描述,就是“激励与约束对等”。理解这一逻辑,对接下来各种模式的理解才会更深刻。限制性股票是上市公司最常用的股权激励模式之一,非上市企业中也大量应用,参考其逻辑思路。本文和大家交流三个问题: 什么是限制性股票 对限制性股票的理解 限制性股票在非上市公司的应用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限制性股票 华扬资本对限制性股票的定义: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在授予日以低于市场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并予以锁定(限售),锁定期(限售期)结束后,若业绩考核达标,则可分N年解除限售股票(解除限售),股票可在二级市场卖出并从中获益。 注意其中标注红色的字体,华扬资本先带领大家一起来解读下定义: 1、限制性股票是面向上市公司的,但其模式在新三板挂牌公司、非上市/挂牌公司中亦可应用。 2、解除限售的条件在授予前就已经确定。 3、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激励对象要取得限制性股票,需要先缴纳购股资金。 4、限制性股票的重点在“限制性”三个字,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是有限制的,只有业绩考核达标,才可以解除这种限制。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

耐尔企业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董其良 身份证号: 乙方:翟志华 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加入耐尔企业管理团队,共同发展耐尔企业,为充分调动乙方及其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确保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年薪、绩效奖励和股权方式对乙方及其团队的工作进行相应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耐尔控股:是指拟建立的控股公司。为统一经营战略,拟成立耐尔控股,为海宁耐尔、美联袜业、宣城耐尔、上海三足、海宁三足以及今后甲方在多个领域成立的相应的公司的控股股东。这些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联盟。 甲方所持有的净资产:是指属于甲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配的资产,由甲方当初投入的资本和其持有股份的相关企业在经营中创造的留存收益以及转让股份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构成,包括集团联盟企业和参股企业的净资产。

分红股:是指乙方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该股份只享有分红权,无表决权和所有权,也不可以转让、买卖、继承和赠与,离开公司即取消。 银股:是指乙方支付一定的购买价款,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一定的股份,或者是乙方满足一定的条件,由甲方赠送给乙方的股份。这种股份虽然不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但享有分红权、留存收益权、满足一定条件后的继承权,承担相应的义务。 税后利润: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计算公式为: 税后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 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是指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相关股份,转让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净值,计算公式为: 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甲方转让股份收入-对应的投资成本-相关税费。 分红额:是指以税后利润和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为计算基数,股东和乙方按所持的分红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包括分红股和银股分红。为方便表述,将税后利润和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之和称为净收益,即:净收益=税后利润+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 分红额的计算公式为: 分红额=可供分配的净收益×(1-用于企业留存比例)×(1-提取年终奖励基金比例)×分红股股份比例。分配比例由股东会另行决议。 可供分配的净收益=净收益+已列支的甲方个人费用 转换权:是指乙方将甲方授予的分红股转换成银股的权利。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

四种股权激励方案剖析(图) 股权激励方案:业绩股票 案例展示: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正值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和行业及产品业务结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重组创新,企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为了保持业绩稳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经邦咨询考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实行业绩股票计划,既是对管理层为公司的贡献做出补偿,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及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运行的成本。 方案分解: 1.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授予条件: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罚。考核合格,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高管的激励基金,购买本公司的流通股票并锁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 案例解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因此比较适合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2.激励对象:该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既是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补偿,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另外,这样的激励范围因为涉及人数不多,使公司的激励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励范围比较合适。 3.激励作用:该公司激励方案确定的激励力度为不大于当年净利润的2%,虽然公司的净利润基数较大,但分摊到每一个被激励对象后与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总体比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净利润为1.334亿元,按规定可提取266.8万元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如果按15人计算,平均每人所获长期激励仅为17.8万元。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传统产品为主的时候,由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像高科技企业那么激烈,因此,激励力度偏小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会太明显。但近年来,该公司已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转移,并在原有产业中重点投资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较大的高科技产品,实现产品的结构调整和高科技创新,而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将会比传统企业激烈得多,此时的激励力度应随之调整。 另外,在该方案中,所有的激励基金都被要求转化为流通股,这可以强化长期激励效果,但同时短期激励就无法强化了。因此可以考虑将激励基金部分转化为股票,而部分作为现金奖励留给个人,这样就可以比较方便地调节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力度,使综合的激励力度最大化。 股权激励方案:股票期权 案例展示: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

股权激励协议书(最全完整版)

股权激励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本协议所设的激励股权为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股权。乙方符合本协议约定认购行权条件的,每年最高可认购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股权。

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的,则上述激励股权比例亦随之作同步的变动。但甲方持有的股权为占公司注册资本51%或小于51%时或让渡激励股权后小于51%时,本协议终止,甲方不再转让激励股权,但此前已转让的股权仍然有效。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

股权激励相关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适用激励类型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 影响的其他员工。 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 独立董事和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年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二)薪酬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三)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四)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激励的方 式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 股权激励对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上市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的, 可参加股权激励计划,但只能参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 划。 在股权授予日,任何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人 员,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参加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股权数量总量0.1%-10%;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以内。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范本修正版

修正版 创业公司股权激励协议 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 业热情, 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 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 据。 股权激励方3S 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含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漱励对誥口头约定? 或以劳动舍同普代舍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左乙方工作满12 叩月后可坡得甲方分配的股W 8万股.这所谓-8万股"的不清晰约定就成了定时炸弹: 公司总股本有都少? 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谏比例对应育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 、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 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为了体现 创业伙伴 产还是市值檢定?获得6隘的对价?凡此种种.均S 有明确约宦,以致蟲后产空纠纨 1、公司赠送 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 以此获得每年公司

月___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 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每股为人民币整。 、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 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 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 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 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不管怎么讲,澈励只是手段,完成公司msvhfiu.达到发展目标才量目跑所以股权 澈励制度方a-宦要结合公司的目極成情况以及漱戲对象卒人本部门的业a(指标 完成1?Si与考樓办法来制订和飙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简介

谨呈:ABC有限责任公司 ABC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简介

目录 1.1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条件 1.3 激励股权或期权的数量、来源及激励方式1.4 受让股权或期权的价格 1.5 激励股权、期权的分配 1.6 激励股权期权的行使 1.7 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8 激励股权、期权的约束 1.9 激励股权/期权的变更、取消或丧失 1.10 激励股权的转让 1.11 激励计划的终止与争议解决

1.1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通过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帮助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1.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条件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定依据。 ◇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股权、期权的激励对象的选定范围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为控股股东或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前述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的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 ○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五年以上(包括五年)且在职的关键岗位员工以及中层管理人员; 其中关键岗位员工系指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核心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技术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系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或相当于部门经理职位的员工。○在前述公司任职的其他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职工股权激励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职工股权激励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以往对乙方的贡献,为奖励先进职工,激励甲方更好的工作,使企业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乙方以在职股权的方式(十股)对甲方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 定义 1.1 在职股权(十股):指公司为激励有能力的员工,为签订《职工十股合同书》的员工无偿赠与一定的公司股份,在职股权与岗位直接关联,在员工离职后即丧失该股权。同时,在职股权的拥有者不是乙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只列入公司内部股东名册,在职股权股东只享有分红权,无继承权,亦不得转让该股权。不参与公司决策事项,各股东不承担公司亏损额,不需缴纳资金。 1.2分红:指公司年终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按十股股份金额的一定比例分配红利。 2. 分配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表现,无偿赠与甲方十股金额万元。 2.1 甲方取得十股股权登记在公司内部十股股东名册上,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不得以此股权对外作为甲方拥有公司实际股权的依据。 2.2在企业盈利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次年春节的前七日根据十股股份金额10%的比例按 照本协议第4、5、6条的规定中所适用的方式兑现上一年度的红利。 2.3甲方年终可得分红为甲方的十股股份金额乘以分红比例。 2.4经过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在家庭困难,有重大变故,急需资金情况下,可以提前预支当年存在公司个人账户的资金,但预支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所存个人账户的总金额。 3. 分红的支付方式 甲方取得的十股分红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不得以其他形式支付。若经过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以其他形式支付十股分红的,乙方方可以双方协商约定的形式支付甲方的红利。 4. 甲方在职不满五年的按下述办法兑现红利金额: 甲方在岗位上服务不满五年的,当年应得红利的50咖人民币形式支付给甲方,另50% 记入甲方在公司的个人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保管,记入十股股东名册),未兑现的红利每年按年息10%+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5. 甲方在职已满五年未满十年的按下述办法兑现红利金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限制性股权)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解锁及申请回购。 四、股权激励范围 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解锁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限制性股权(即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 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权的价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与激励对象协商确定。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权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由《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并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七、其它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赵国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赵国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赵国庆——财税星空 今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第一次明确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原则。财政部会计司应司长在《注册会计师杂志》(非执业会员版)2016年第一期发表了一篇文章《浅析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文中以案例形式解释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具体会计处理,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而对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在该文中并未涉及。因此,本文是在应司长这篇文章案例的基础上,探讨一下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所得税会计处理依据 对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在国际会计准则中主要涉及两个准则:IFRS2(Share-based Paymens)和IAS12(Income Taxes)。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红宝书中,IFRS2中的Consequentialamendments to other Standards中专门有一章“Tax effects ofshare-based payment transactions” 讨论股权支付的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原则、方法以及大家不同的意见。而在IAS12最后的案例中,example 5-share-based paymenttransactions则以一个具体的案例展现了股份支付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方法。 正如IFRS2的BC311所说,股份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否和会计确认的费用一样以及所得税扣除的期间是否和会计确认费用的期间一致在不同的国家都不一样。因此,对于股权激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一定要根据具体国家的税收规则来看。 如果股份支付在会计上确认费用的期间与在所得税前能够扣除的期限不一致,根据IAS12,这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准则要求,所有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都应该在预计未来可以在税前可抵扣的限度内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股权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与财务报表确认为费用的金额可能是不一样的。因为对于股权支付的会计处理目标和税务处理目标不一样,他们的计量方法也会不一样。例如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主要用于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而会计在计量中则需要关注激励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内在价值+时间价值)。 但是,对于股权激励所得税前扣除产生的税收利益是直接进入权益还是进入当期损益大家有不同的意见。有观点认为,既然股权激励的所得税扣除是来源于权益性交易,因此税收效应应该也进入权益科目。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由于对于股权激励的所得税扣除只要是基于对雇员薪酬费用的税前扣除,雇员薪金费用是一个利润表项目。因此,股权激励的所有税收利益应该全部确认进入当期损益。也有观点认为,在会计确认为费用的限度内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利益应该确认为损益。而超过会计确认费用限度外的税前扣除利益应该进入权益。 最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在ED 2项目后,最终给出的股权激励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原则:1、如果股权支付所得税可以扣除的金额不高于其在会计上累积确认为费用的金额,则相关税收利益应在取得的期间在利润表层面确认为所得税收入; 2、如果股权支付所得税可以扣除的金额超过其在会计上累积确认为费用的金额,则超过部分的税收利益应该在取得时直接确认进入权益。 二、中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 目前,对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股份支付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都已经明确了。在应司长《浅析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中第二部分中也明确了:“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以较低价格向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是为了获取其提供的服务而以其股份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该交易符合股份支付准则中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完整版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 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 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 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 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100?-=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净资产增值率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180%100100100280=?-=万 万万净资产增值率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第二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第一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第二条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第一条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第二条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人,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需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签署了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 第四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第一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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