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合作框架协议标准样本

协议编号:WU-PO-365-71 公立医院合作框架协议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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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合作框架协议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了进一步扩大拓展双方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

事务,开展,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服务,顺应当前的医疗改革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在_____________卫生院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医疗临床合作方面: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门诊、病房)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设专科。

3、门诊和病房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一般项目按卫生院规定的收费标准。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账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山城区新农合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若有违法规定收费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二、收入分配方面:

1、共同管理,独立核算。

A、日常办公费和电话费乙方自行解决。其他费

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等)乙方不承担。

B、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议:甲方按医疗业务总收入的

________%,提取管理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甲方必须按约定方案,按时公对公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资金周转。若甲方超过15天不按时付款,则算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按每天拖欠总金额的________%计算。若甲方超过一个月没有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双方的医疗合作。

三、合作期限:有效期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违约责任: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

经济法律责任。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和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合作,可协商终止协议。互不赔偿损失,双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五、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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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 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为什么要制定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60多年来,妇幼保健机构从“一张嘴,两条腿”的工作方式逐渐发展为功能齐全、服务规范、防治结合的专业机构;从实践中探索并确立了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078家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35.1万人,床位数19.5万张,年诊疗2亿多人次,成为维护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力量。 1996年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在加强医疗保健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但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已不符合妇幼保健机构发展需求,亟需修订。2015年,我委印发了《关

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明确了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落实功能任务,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对于及时更新评价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评审标准是各地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实施细则是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也是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参考工具。 二、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有什么特点?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是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价经验,参考已颁布的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自身特点后组织制定的。和其他医院评价标准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强调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实践证明,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是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防治结合的有效模式。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强调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1986年1月22日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发布) 妇幼保健工作是我国人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责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编制管理,以适应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上述任务,特制定本标准(试行)。 一、机构设置 1.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妇幼保健院(所);市(州、盟)设妇幼保健院(所);县(市、区、旗)设妇幼保健所。少数有条件的县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设妇幼保健院。 2.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所)、科(室、组)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 二、人员编制 1.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备;人口稠密的省按1:15,000配备。 2. 妇幼保健院、保健所,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 一、二类编制标准确定: 省(自治区、直市(州、盟)县(市、区、

辖市)妇幼保健妇幼保健院旗)妇幼保健 院 (所)(所)所一类 121-160人 61-90 人 41-70人 二类 80-120人 40-60 人 20-40人 注:(1)地区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县级人员编制标准确定。 (2)目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统一按二类标准执行。根据工作开展需要,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编制主管部门批准,可执行一类标准。 3.各级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 4. 妇幼保健院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 妇幼保健所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085%。 5.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领导职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规模分别确定:市(州、盟)以上妇幼保健院为二至四人,妇幼保健所为一至三人(包括专职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内)。

公立医院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公立医院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了进一步扩大拓展双方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事务,开展,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服务,顺应当前的医疗改革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卫生院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医疗临床合作方面: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门诊、病房)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设专科。 3、门诊和病房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一般项目按卫生院规定的收费标准。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

罚。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账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山城区新农合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若有违法规定收费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二、收入分配方面: 1、共同管理,独立核算。 A、日常办公费和电话费乙方自行解决。其他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等)乙方不承担。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xx人民医院增编请示

关于增加XX人民医院编制床位数和人员编制的请示 XX区卫生和计生局: 对照《印发XX省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实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3】68号)及《关于印发﹤XX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7号)的要求,我院的床位编制及人员配置目前存在很大问题,特向上级请示增设编制床位,增加卫生技术人员。现汇报如下: 一、现床位编制 经龙岗区编办批准,我院目前的编制床位为XX张。 二、需增设床位 按照“二优”医院评审要求及我院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最少需配置比XX张病床,至少需增设XX张病床。 三、人员现状 截至XX年X月X日,全院人员总数XXX人,职员编制XXX个(其中院本部XXX个,社康XX个),已使用XX个空编6个。临聘人员XX人(含挂靠企业招调工XX人),挂靠街道企业人员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我院的挂企人员入编的诉求较多,带来严重的信访隐患。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在政策的层面给予统筹解决:一是增加医院的职员编制;二是妥善解决挂靠企业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需要增加人员编制数 ㈠院部编制数 根据《印发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实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3】68号)附件二中“公立医院基本编制计算方法”,我院近三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数为:XX。我院应有编制数为:220×1.35×0.9×0.5+XXX×1.13‰×0.5=XX人。我院现有编制XX人,可以增加编制XX人。 ㈡社康编制数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7号)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按每万服务人口(常住人口)配备8人”的规定,现我院社康中心面向XX万常住人口提供社区健康服务,我社康中心编制应该是XX×8=XX人。现有社康编制为XX人,应增加编制为XX人。 院部和社康共需增加编制数XX人。 综上所述,我院拟申请增加编制床位数XX张,职员编制数XX人。

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书范本

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书范本 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INTERNET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

媒体发布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盖章:盖章:

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 (报批稿) 编制说明 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关于制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卫生部主编,由贵州、福建、天津、黑龙江、广西、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成的编制组具体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建设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资料,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总则、建设规模、选址、建筑面积指标、用地指标、建筑标准、仪器设备装备标准。 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卫生部计划财务司基建处(北京后海北沿44号,邮政编码10072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2年1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保健院、所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推动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妇幼保健院、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 第四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第五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指标。 第二章建设规模 第六条妇幼保健院、所,应根据所在地区的人口数量及密度、经济、地理、交通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第七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一、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妇幼保健院(所),地(市、州、盟)设妇幼保健院(所),县(市、区、旗)设妇幼保健所。有条件的县,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设妇幼保健院。 二、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备;人口稠密的省按1∶15000配备。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妇幼保健院、所人员规模

关于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的建议 妇幼卫生体系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一个公共卫生体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我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承担着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特殊职责。多年来,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做了大量实实在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妇幼卫生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 的通知》均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五项重点改革之一。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启动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也有多项妇幼保健服务列入其中,成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内容。例如2009 年3 月颁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 》中指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其中包括为3 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妇幼保健机构除了具体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外,还承担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任务。其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加强。

、妇幼保健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地区差异较大,基础较薄弱,虽然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但是我国整体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仍显不足,要很好地完成这些基本的及重大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也面临着很多问题和困难。根据国家妇幼保健中心2008年对全国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67所(其中省级29 所、地市级296 所、县区级2442 所)妇幼保健机构的监测调查显示,妇幼保健机构目前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一)政府对妇幼卫生投入依然不足。根据全国2767所妇幼保健机构的调查显示,卫生事业经费占政府财政支出、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均较低。妇幼保健机构财政补助虽然有一定幅度增加,但仍有56.5%不能满足机构内人员经费支出。 (二)妇幼保健机构间发展存在不平衡。主要指标在东部好于中部和西部,西部最差。隶属于独立机构的指标好于其他隶属关系机构。提供住院服务的机构高于未提供住院服务的机构。 (三)是妇幼卫生人才队伍亟待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不足的情况非常严重,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学历和职称偏低的情况较为突出。据2008年对29 所省 级机构、296所地市级和2442所县区级机构的调查,其人员编制与国家卫生部、劳动人事部1986 年颁布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下限相比,省级机构平均缺编81人,地市级机构平均缺编56.5 人,县区级机构平均缺编36 人。可见, 人力资源状况已经成为制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发挥其功能任务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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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医院 三甲医院 特色重点专科合作协议 甲方:县中医医院 乙方:三甲医院 根据《-----发展框架协议》的要求,县中医医院(下称甲方)与----医院(下称乙方)在“重点专科”开展重点合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以需求为导向,以区位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共赢为原则,深化战略合作,推动协议》落地,为区域中医药协同发展贡献力量。合作建设协同重点专科,双方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医疗卫生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双方的声誉。 二、合作项目 根据甲乙双方的现实情况,积极开展特色专科的对接合作:(一)人才培养 1、甲方聘请乙方高年资医师为乙方脑病科学科带头人,指导脑病科业务及管理工作,每1-2周派1名高年资医师在甲方出诊查房1次,具体负责教学、讲座、查房、培训等人才培养工作。 2、乙方将甲方脑病科人才培养纳入培养计划,甲方每年选派2-3名中青年技术骨干人员与甲方脑病科医师结成一对一的“师带徒”传

承帮带关系,并在跟师学习的基础上,深入进修学习。 3、甲方按照乙方课程安排,参加乙方组织的学术论坛和会议。 (二)常见病种适宜技术推广 乙方将中医脑病治疗理念和诊疗技术导入甲方脑病科,针对甲方脑病科常见病种,在已发展成熟的诊疗项目中筛选适宜甲方开展的中医诊疗项目和适宜技术,指导实施并推广,争取每年推广1-3项。 (三)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甲方及时将疑难、危重病员及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转至乙方诊治,乙方对甲方转送的患者提供相对便捷的服务,待病情平稳后再将病员转回甲方。 (四)科研协作 乙方指导甲方脑病科申报国家级专利、省市级科研课题,发表科研论文和编撰学术著作;双方联合申报科研课题,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医药研究成果及诊疗方案的推广培训工作。 (五)协助发展“中医康复中心”。在科建设的基础上,乙方协助甲方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康复中心,尽快建成脑病科治疗-康复一条龙模式。 (六)甲方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专家劳务费、专家带教费等工作报酬。 甲方:县中医医院乙方:医院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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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工作信息某市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工作信息 自XX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省级创新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医院后,XX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研究出台了《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在市属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等五家公立医院创新人员编制管理,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改革以“搞活”为目标,改变公立医院现有的单一审批制管理方式,将医院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变成由医院自主提出后实行备案管理。医院根据核定标准,研究提出本单位人员使用控制数需求方案,由卫计部门审核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确定,并将备案结果反馈卫计、财政和人社等部门;使用人员控制数时,由医院自主提出人员使用计划,经卫计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新招聘人员由卫计部门报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公立医院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调整和领导职数核定、核准等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相关部门备案制。 实施改革以后,公立医院由编制固化管理变为控制总量动态管理,控制总量每两年备案调整一次,有效缓解医院用人与编制

资源之间的矛盾;由事前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对公立医院招聘方案、内设机构调整、领导职数核定等机构编制事宜,不再进行事前审批,而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来加强管理,提升了机构编制使用灵活性;由固定用人变为合同用人,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机制,把医务人员从体制中解放出来,解决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备案的控制总量来设置岗位数量,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范围内的编外人员,可与原编制内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聘,极大地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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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相互协作。 二、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均认可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双方还可就其它项目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均同意对方以资源整合优势以两家公司的名义一起去承接各自项目,包含共享各自品牌使用、资质证明等前期公关、投标、方案制定等一系列市场活动,以及中标后双方自行设计直至项目交付为止。 2、项目中标后由双方自行跟客户签订合同,客户归双方各自所有,对方承诺将来不会单独与客户签订各类合作协议。 3、因项目需求,均可为对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等提供高效率的技术咨询服务。 4、甲乙双方承诺由各自进行相关前期技术咨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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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务人员办理执业注册等手续; 5、负责专科遇到的医政、药政、物价、税务、工商、医保等部门的检查及验收; 6、负责专科医保的项目申请; 7、不得新增加与专科业务冲突的同类医疗服务项目,允许乙方购进药品。 五、乙方职责: 1、负责专科的形象策划和市场开拓; 2、按专科需要,聘请专家、教授参与专科工作; 3、负责专科的医疗设备、技术支持以及专科设备的耗材和项目日常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付; 4、负责市场开拓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 5、负责专科病人的诊治,在治疗过程中熟练掌握、运用医保政策。 六、结算及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对专科的收益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进行分配,甲方同意在院内财务系统中为专科设立专门账目,独立核算,专科门诊收入与自费住院收入在每月10号前结算给乙方,医保结算费用以到账时间3日内结算给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核算付款,甲方未及时结账,甲方支付乙方按1%/天收取滞纳金。 甲方收入的费用:

XX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模板】

XX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县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发,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改革完善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内部活力,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以推行岗位管理制、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公开招聘制、绩效工资制度为重点,建立起岗位分类科学、人才结构合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医院低耗高效运转,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安全的医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需设岗、合理设岗的原则。 (二)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四、实施范围 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岗并与医院正式建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五、实施内容 (一)核定编制 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广西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 原则上,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按县域人口1.4‰的比例核定,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核定比例。 1. 综合医院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分为三类:300 张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 计算;300-500 张床位的按1∶1.40-1.50 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按1∶1.60-1.70计算。 2.中医民族医医院的定员标准可根据区域卫生资源配置规定参考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人事部于1986 年4 月颁发的《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确定。150 张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 核定,151-250 张床位的按1∶1.40-1.50 核定,251-450 张床位的按1∶1.50-1.60 核定,450 张床位以上的按1∶1.60-1.70 核定。专科医院的定员标准,可参照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核编标准确定。

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书模板

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书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结盟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代理产品、代理要求及代理期限 1、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即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行使各自职责。 2、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__产品,并从事产品的市场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合法商业活动。 3、为便于本协议的表述,本协议文中所述的“产品”均指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标的物。 4、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从各自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企业利润共赢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自己的产品代理商,提供给乙方优惠的价格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许可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 第三条结算 1、甲方按甲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f5162217.html,的公开报价的_____折价格给乙方供

货。 2、在收到乙方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rfid产品运至乙方仓库 地点,同时甲方将物流软件产品的注册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3、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按月向甲方支付货款。如果支付不及时,则甲方有权中断产品的供应和软件的注册权,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售后服务 1、甲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维护服务,甲方将开通技术 服务热线_____和专门邮址_____为乙方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 客户提供方便。 3、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而且必须由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五条双方关系 1、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或做 出任何承诺,使甲方受到任何约束,亦不得未经甲方授权就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本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合伙关系。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至1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业务科室:妇女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儿童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妇产科、儿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 (二)医技科室:药房、化验室。 三、人员: (一)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二)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 四、房屋: (一)在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基础上,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50平方米增加总面积;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妇科检查床产床 妇科治疗仪电动吸引器 节育手术器械新生儿复苏囊

儿童体格测量用具超声雾化器 紫外线灯氧气瓶 显微镜 离心机 血红蛋白测定仪 高压灭菌设备 健康教育基本设备 电冰箱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块 床单 2个 枕芯 1.2个 枕套 2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母婴同室和家庭化病房增加相应设备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保健、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了不同形式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业务科室:妇女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围产保健科、优生咨询科、乳腺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妇儿营养科、儿童五官保健科、生殖健康科、计划生育科、妇产科、儿科、健康教育科、培训指导科、信息资料科; (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的基础上,按床位数1:1.4增加编制; (二)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80%以上,主要科室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四、房屋: (一)在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基础上,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50平方米增加总面积;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妇科检查床产床 妇科治疗仪电动吸引器 节育手术器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卫基妇[2009]7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 为推动我省卫生工作“五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根据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48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6]4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河南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一、基本职能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法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本辖区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考核,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临床诊疗服务。 二、科室设置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合理设置科室。在满足各项基本职能需要的同时,突出以人为本的妇幼保健服务特色,充分保护患者隐私,并符合卫生学标准,做到布局合理,流程科学。 (一)公共卫生服务科室:要求环境温馨、舒适,为健康人群服务的场所要与病理区分设。 1、妇女保健:可设置青春期保健、围产保健、更年期保健、乳腺保健、妇女病查治、妇女心理卫生等科室。 2、儿童保健:可设置散居儿童保健、集体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常见病防治、功能训练等科室。 3、婚前保健:可设置独立男、女婚检室、综合体检室、宣教室等,并符合《婚前保健

医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医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 真:为了更好的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解除广大患者的疾苦,经我部研究决定,特聘请 医师,进行医疗业务合作,在我部成立科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信守诺言,自觉遵守。 一、乙方必须是正规的医疗机构或个人,并且拥有合格的医疗卫生设备及技术人员。 二、乙方医务人员应向甲方提交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录用。 三、甲方是本医疗机构的主体和法人,行使对门诊部的业务行政管理,服从和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和法律监督。乙方为门诊部业务活动的一 部分,要服从统一的业务行政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整体利益和形象,共同 努力搞好医疗服务。 四、甲方给乙方提供医疗用房、办公桌椅、保障电源照明、冬季取暖和日常用水。 五、费用。乙方在协议签订后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元。甲方在乙方每日的总收入中提取 %的管理费,以便甲方进行有效的协调与管理。双方在解除协议后如无医疗事故、纠纷、债务等问题,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风险抵押金。 六、乙方每月初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元/间/月。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运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医疗事故及医疗纠 纷的发生率,确保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如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一般应由当事人双方协 商解决,如有需要,医院可帮助协调处理,但因事故或纠纷而导致的诉讼费、赔偿等费用 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使用的药品统一由药房凭处方发放给患者,财务统一收费,科室不得自行卖药和收费。 九、乙方使用的医疗文书、工作服由甲方统一提供,并按实际价格收取费用。十、乙方 做广告宣传事宜,甲方提供方便,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乙方制作科普知识或专科特色宣 传展牌,可先做出小样,经甲方领导批准同意,可悬挂本科室内或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对 外横挂宣传条幅或牌照。 十二、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乙方应服从调动,积极参与救治和防病活动。十三、 甲乙双方要遵纪守法,强化法律和职业道德,相互团结,互相尊重,加强沟通,为患者提供 良好服务。 十四、此合同双方同意不再履行公正手续,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五、此合同书一式 份,甲、乙方各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年,到期后双方根据情况续签或解除合同。 甲方: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以下简称公立医院),不包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二、总体要求 公立医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要符合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及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要求;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既保证基本需要,又保持适度规模;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公立医院的特点,实行总量控制、行业监管与自主调控相结合,提高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 (一)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分为党政管理机构、临床医技机构、后勤服务机构。

党政管理机构。一级综合医院控制在8个左右,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5个左右;二级综合医院控制在13个左右,中医院控制在10个左右,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7个左右;三级综合医院控制在20个左右,中医院控制在18个左右,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15个左右临床医技机构。由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 后勤服务机构。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并逐步实行社会化。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二)院级领导职数。一级医院3-4名;二级医院4-5名;三级医院6-7名。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2-3名,其中临床医技机构的领导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的领导,按有关规定配备。 四、人员编制 公立医院编制包括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其数量根据公立医院的等级层次和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核定。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应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编制一般不超过编制总数的15%。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护理人员应不低于50%。(各类医院人员的具体结构指导比例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86]卫妇字第2号 为了加强和完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编制管理,促进我国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现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妇幼行政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分管妇幼保健工作,以加强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规格原则上与同级卫生防疫机构相等。各级领导对妇幼保健工作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妇幼保健专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有多余时,应及时调出。人员编制缺额和自然减员的补充,由当地编制主管部门具体审核同意,从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中解决。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予以培训或调整。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妇幼保健工作是我国人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责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编制管理,以适应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上述任务,特制定本标准(试行)。 一、机构设置 1.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妇幼保健院(所);市(州、盟)设妇幼保健院(所);县(市、区、旗)设妇幼保健所。少数有条件的县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设妇幼保健院。 2.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所)、科(室、组)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 二、人员编制 1.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备;人口稠密的省按1:15,000配备。

公立医院合作框架协议模板

编号:FB-HT-05021 公立医院合作框架协议Model Framework Agreement for Public Hospital Coopera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x原创设计

公立医院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为了进一步扩大拓展双方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合作事务,开展,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服务,顺应当前的医疗改革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在________卫生院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医疗临床合作方面: 1、甲方提供给乙方医疗场所(门诊、病房)以及医疗办公所需的条件。 2、在甲方医院设专科。 3、门诊和病房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除特殊治疗外,一般项目按卫生院规定的收费标准。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使用的药品甲方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账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山城区新农合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若有违法规定收费受处罚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 6、乙方派出医疗专家并提供医疗技术,聘用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参与医疗。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

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违规广告,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二、收入分配方面: 1、共同管理,独立核算。 A、日常办公费和电话费乙方自行解决。其他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等)乙方不承担。 B、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议:甲方按医疗业务总收入的_____%,提取管理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3、甲方必须按约定方案,按时公对公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资金周转。若甲方超过15天不按时付款,则算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按每天拖欠总金额的_____%计算。若甲方超过一个月没有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双方的医疗

甘肃省省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

甘肃省省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公立医院,是指由政府举办、省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非营利性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以下统称省级公立医院)。凡省级公立医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有关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公立医院应当坚持公益属性,努力提高运行效率、创新体制机制,力求特色鲜明、群众满意,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第四条省级公立医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应当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核定。既保证基本需要,又保持适度规模。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省级公立医院的机构编制管理,不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省级公立医院应当以加强内部机构编制管理为重点,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措施,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 第五条省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院级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核定、设立及调整事项,由医院提出申请,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其中,院级领导班子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省级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的设立、核定及调整事项,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报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内设机构 第六条省级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分为党政管理机构、临床业务机构、科研机构、辅助机构和后勤服务机构。党政管理机构和后勤服务机构的设置、数量、规格,由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临床业务、科研和辅助机构等专业技术机构,不确定机构规格,由各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省级公立医院的党政管理机构和后勤服务机构要精简设置,名称规范,职责明晰,分工合理。人员编制在800名以上的,党政管理机构和后勤服务机构总数不超过20个;人员编制在800名以下的,党政管理机构和后勤服务机构总数不超过16个。 第八条省级公立医院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第三章人员编制 第九条省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包括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编制。 第十条根据省级公立医院的机构规模和等级、床位数、门诊量、医疗特色等主要因素,确定人员编制。床位数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数量为准。 第十一条省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按以下标准核定: (一)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床位数在1000张以上的,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7的比例核定;1000-800张的,按1:1.6的比例核定;800-500张的,按1:1.5的比例核定。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床位数在300张以上的,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300张以下的,按1:1.4的比例核定。 (二)妇幼保健机构床位数在500张以上的,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7的比例核定;床位数在500张以下的,按1:1.5的比例核定。 (三)按与床位数1:3的比例确定医院门诊量,不符合此比例的,每增减100人次,中医医院人员编制增减6-8名,其他医院增减5-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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