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技术指导原则

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技术指导原则
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技术指导原则

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技术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系指化学合成的原料药生产工艺的变更,一般包括变更试剂、起始原料的来源,变更试剂、中间体、起始原料的质量标准,变更反应条件,变更合成路线(含缩短合成路线,变更试剂和起始原料)等。生产工艺变更可能只涉及上述某一种情况的变更,也可能涉及上述多种情况的变更。此种情况下,需考虑各自进行相应的研究工作。对于变更合成路线的,原则上合成原料药的化学反应步数至少应为一步以上(不包括成盐或精制)。

总之,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不应对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负面影响。

(一)总体考虑

原料药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后,首先需全面分析工艺变更对药物结构、质量及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可能会引起杂质种类及含量的变化,也可能引起原料药物理性质的改变,进而对药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一般认为,越接近合成路线最后一步反应的变更,越可能影响原料药质量。由于最后一步反应前的生产工艺变更一般不会影响原料药的物理性质,生产工艺变更对原料药质量的影响程度通常以变更是否在最后一步反应前来判断。

研究工作宜重点考察变更前后原料药质量是否一致。变更前后质量比较研究主要考察两方面内容,一是杂质状况

(杂质种类、含量),二是原料药物理性质。但特殊情况下其他因素也比较重要,需要注意进行比较研究。例如,当原料药为具有生物活性的立体异构体或类似物的混合物时,变更后需注意考察异构体或类似物的比例是否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如标准中无规定,应在原工艺生产的多批产品测定范围内。某些情况下需注意考察原料药的结构及稳定性有无改变。此外,原料药生产工艺微小变更如重金属水平增加等,可能对某些制剂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研究中可能还需关注相应制剂的稳定性情况。

1、杂质状况

研究工作主要是评估原有杂质是否有变化,是否有新杂质产生。同时,还需根据工艺变更的具体情况对溶剂残留量及无机杂质等进行检查。

生产工艺变更后确定从哪步反应开始考察杂质的变化状况,以及建立适宜的杂质检测方法,对杂质状况研究非常重要。

最理想的情况是生产工艺某步反应发生变更后,分离该步反应的中间体,并对杂质状况进行检查。如结果显示杂质状况等同,则认为原料药杂质水平未受该项变更的影响。如结果显示杂质状况不一致,则需对后续各步反应中间体杂质状况进行考察。但是,一般这种理想情况因种种原因很难实施。例如,没有理想的中间体杂质检测方法,没有原工艺中

间体的杂质数据可供比较,或很难分离出中间体进行考察等。此时,也可采用对原料药杂质水平进行检查的研究方法,证明杂质状况的一致性。因此,工艺变更前后杂质状况是否一致,可以通过对变更后某一中间体或原料药本身的杂质状况的比较研究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来证明,但对无法分离的多步反应中间体混合产物,是无法通过中间体的杂质状况研究来证明工艺变更前后杂质水平一致性的。

采用的杂质检查方法应对原有杂质和新产生的杂质均可以进行有效的分离和检测。对于新建立的杂质检查方法,需进行翔实的方法学研究。变更前后杂质水平的比较需采用统一的方法进行,一般考察连续3批以上样品,并与3批以上变更前产品结果进行比较。当结果符合以下条件时,则可认为工艺变更前后杂质状况一致:①变更后中间体中未检出0.10%以上的新杂质,或原料药中新杂质未高于《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规定的质控限度;②已有杂质及杂质总量均在标准限度范围,如标准中无规定,应在原工艺生产的多批产品测定范围内;③新使用的溶剂残留量符合《化学药物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④新的无机杂质符合《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

2、物理性质

一般而言,多数合成工艺中均涉及到将原料药粗品溶解

到合适的溶剂中,再通过结晶或沉淀来分离纯化,通常这一步操作与原料药的物理性质密切相关。最后一步反应中间体以前的工艺变更一般不影响原料药的物理性质,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工艺变更引起粗品溶液中已知杂质水平显著升高或产生新杂质,也可能影响原料药的晶型等物理性质。故当原料药的物理性质直接影响制剂性能时,如果最后一步反应中间体以前的工艺变更前后杂质状况不同,还需研究变更前后原料药的物理性质是否等同。

可能影响制剂性能的原料药物理性质主要是粒度及晶型,这里的晶型包含水合物、溶剂化物及无定形物。个别情况下,其他物理性质如堆密度等可能也是需要考虑的研究内容。变更后一般考察连续3批以上样品,并与3批以上变更前产品进行比较。当结果显示晶型及粒度等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或标准中无规定,检测结果在原工艺生产的多批产品测定范围内,则可认为变更前后原料药物理性质等同。

如果研究结果证明变更前后该步反应产物(或原料药)的杂质状况及原料药物理性质均等同,则说明变更前后原料药质量保持一致。如果研究结果显示变更前后原料药质量不完全一致,工艺变更对药品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的,应视情况从安全性及有效性两个方面进行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研究。例如,杂质个数或杂质含量超出原标准限度规定,或出现新杂质等,需根据已发布的《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对杂质进行研究。

(二)I类变更

1、变更试剂、起始原料的来源

变更原料药合成工艺中所用试剂、起始原料的来源,而不变更其质量,一般不会影响原料药的质量,不需要进行研究验证工作(见表3-1)。

2、提高试剂、起始原料、中间体的质量标准

这种变更主要包括增加试剂、起始原料、中间体的新的质控项目、提高原有质控项目的限度要求,改用专属性、灵敏度更高的分析方法等。

这类变更实际上提高了试剂、起始原料、中间体的质控要求,研究工作重点是对变更的分析方法进行方法学研究验证(见表3-1)。

表3-1 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I类变更)

变更情况前提条

研究验证工

变更试剂、起始原料来源 1 1,2,6 提高试剂、起始原料、中间体

的质量标准

2 1,3,4,5,6

前提条件

1 不降低试剂、起始原料的质量。

2 如涉及限度的变更,则应在原质量标准规定的限度以内

进行。

研究验证工作

1 说明变更的原因。

2 列出新来源的具体单位及分析报告。

3 列出新、旧质量标准。

4 对新分析方法进行方法学研究验证。

5 提供试剂、起始原料、中间体标准变更前后的检验报告

及图谱。

6 对变更后连续生产的三批原料药进行检验。

(三)Ⅱ类变更

1、变更起始原料、溶剂、试剂、中间体的质量标准

1.1、具体变更情况及前提条件

这种变更包括减少起始原料、溶剂、试剂、中间体的质控项目,或放宽限度,或采用新分析方法替代现有方法,但新方法在专属性、灵敏度等方面并未得到改进和提高。例如,这种变更可能是删除一项不再需要或多余的检查,如因改变起始原料供货商,某一杂质已不存在的情况下,申请删除该杂质的检查;某溶剂含量已采用色谱方法进行检查,申请删除沸点检查等。这类变更形式上减少了起始原料、溶剂、试剂、中间体的质控项目,但变更后原料药的质量不得降低,即变更应不会对所涉及中间体(或原料药)质量产生负面影

响,变更前后所涉及中间体或原料药的杂质状况应是等同的,这是变更需满足的前提条件。例如,拟将起始原料含量限度由98%~102%修改为90%~102%,需对使用接近含量下限(90%)的起始原料制备的中间体或原料药进行考察,证明变更前后质量的等同性。如果发现变更前后原料药的质量不等同,这种变更已不属于Ⅱ类变更的范畴,需要按照Ⅲ类变更的要求进行更全面的研究。

除有充分的理由,一般不鼓励进行此种变更。

1.2、研究验证工作

按照本指导原则总体考虑中阐述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对变更前后该步反应产物(或原料药)质量进行比较研究(见表3-2)。

对于研究工作围绕该步反应产物进行的,如果变更前后杂质状况是等同的,则不需要再对原料药进行检查。

如以原料药进行比较研究,需对杂质状况及与制剂性能有关的物理性质进行考察。

表3-2 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Ⅱ类变更)

变更情况前提条

研究验证工

变更起始原料、溶剂、试剂及

中间体的质量标准

1,2 1,2,3

前提条件

1 不涉及最后一步反应中间体。

2 不应导致原料药质量的降低。

研究验证工作

1 说明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

2 制订新的质量标准并进行检验,记录相关图谱。

3 对变更前后该步反应产物(或原料药)质量进行对比研究。

4 对连续生产的三批原料药进行检验。

(三)Ⅲ类变更

此类变更比较复杂,一般认为可能对原料药或药品质量产生较显著的影响,主要包括:变更反应条件,变更某一步或几步反应,甚至整个合成路线等,将原合成路线中的某中间体作为起始原料的工艺变更也属于此类变更的范畴。

总体上,此类变更不应引起原料药质量的降低。如果研究结果显示,变更后原料药质量降低,如杂质增加等,需提供充分的依据,证明此种变化不会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并提供此种工艺变更的必要性依据。另外,还要对变更前后原料药的稳定性进行全面的对比研究。

此类变更一般需进行全面的研究和验证工作,研究工作可按照本文总体考虑中阐述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进行,具体如下:

1、说明变更的原因,说明变更后详细工艺路线、操作条件、关键步骤及关键中间体质控方法等情况。并对生产工艺变更前后具体变化列表进行总结。

2、对变更所涉及的生产工艺进行详细的工艺研究和验证。

3、对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方法的适用性进行研究,重新进行方法学验证,根据验证结果考虑对方法进行修订完善。如标准中检查方法发生了变更,需按本指导原则相关章节进行研究。

4、对变更前后该步反应产物(或原料药)结构进行确证。

5、对变更前后该步反应产物(或原料药)质量进行对比研究,尤其是杂质状况。

如工艺的变更涉及最后一步反应中间体,则还应根据剂型的情况对变更前后原料药的晶型、粒度等与制剂性能有关的物理性质进行比较研究。

如果研究结果显示变更前后与制剂性能有关的物理性质或原料药的杂质状况不一致,需要考虑与使用该原料药的制剂企业协商进行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这些改变没有影响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对连续生产的三批原料药进行检验。如标准其他项目同时变更,需按本指导原则相关章节进行研究,提供充分

的依据。

7、对变更工艺后1~3批原料药进行3~6个月的加速及长期留样实验,并与变更前原料药稳定性情况进行比较。

研究中需注意以下问题:

1、在工艺变更的同时,可能会影响相应反应产物的结构,故应对该步反应产物(或原料药)的结构进行必要的确证。此时,由于已有原工艺的中间体(或原料药)作对照物,故只需根据化合物的结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结构确证研究,如测定红外图谱、氢谱等。

2、工艺变更可能产生新的中间体、反应副产物等,而原有的有关物质检查方法及含测方法都是基于原工艺确定的,所以原有方法是否仍适用于新制备工艺生产的产品,尚需进行必要的方法学验证。

3、如果该原料药的物理性质可能会影响制剂的效能和成型,则应对变更前后原料药的物理性质,如晶型、粒度和堆密度等进行对比研究,以证明两者的等同。如果工艺的变更不涉及最后一步反应中间体,除非原料药的纯度有较大的变化,该变更一般不会影响原料药的物理性质,也不会影响原料药的稳定性。如果工艺的变更涉及最后一步反应中间体,则所得原料药的物理性质及稳定性都可能发生改变,此时应对变更前后原料药的稳定性进行对比研究,研究工作的多寡取决于原料药是否稳定及质量变化的程度。如对比研究

证明变化趋势一致,则可沿用原有效期,否则,应根据新工艺原料药的稳定性结果重新确定有效期。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一、概述 (4)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5) (一)持有人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和研究结果自我评估的主体 (5) (二)全面、综合评估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6) (三)研究用样品的选择原则 (8) (四)关联变更的研究原则 (8)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9) (一)总体考虑 (9) (二)变更分类 (13) 四、变更药品制剂生产工艺 (16) (一)总体考虑 (16) (二)处方变更分类 (17) (三)工艺变更分类 (26) 原料药: (29) (一)品种概述 (29) (二)立题合理性 (30)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30) (四)变更研究 (32) 口服固体制剂: (38) (一)品种概述 (38)

(二)立题合理性 (39)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39) (四)变更研究 (40) 注射剂: (47) (一)品种概述 (47) (二)立题合理性 (47)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47) (四)变更研究 (48)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批准文号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生产工艺变更研究。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生产工艺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这些变化可能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和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工艺变更。对于按化学药品管理的发酵类产品、胰岛素类产品等品种,持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导原则或生物制品指导原则开展变更研究。 本指导原则在2008年版变更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对生产工艺变更部分进行了细化,主要阐述生产工艺变更时应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本指导原则中所例举的数据范围均仅具参考价值,持有人可结合产品具体情况,参考本指导原则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工作。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等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变更类别划分考虑了目前药品注册管理对补充申请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了国外的有关技术要求,目的是为了帮助持有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变更研究。

无菌原料药生产工艺验证方案

目录 1 概述 (1) 2 验证目的 (1) 3 适用范围 (1) 4 职责 (1) 5 验证人员 (1) 6 验证要求 (1) 7 验证工艺 (2) 8 工艺描述 (2) 9 取样计划及可接受标准 (5) 10 验证过程 (6) 11 验证结果与评价 (8) 12 偏差 (10) 13 稳定性试验 (10) 14 再验证 (10)

1概述 1.1产品描述 1.2公司生产的*****为无菌原料药,其工艺验证主要为工艺过程的验证,包括精制结晶、 过滤洗涤烘干、包装和无菌生产验证,以及不溶性颗粒的控制。 1.3验证采用同步验证,取连续三批试生产批的数据利用制图(或表)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数 据分析。 1.4本验证是在厂房设施验证、设备验证、设备清洗验证、工艺用水验证、无菌生产验证已 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的。 2验证目的 通过验证证明*****无菌原料药的生产工艺处于控制状态,所有被定义为关键工艺及控制参数范围已被验证,此工艺能恒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产品。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无菌原料药生产工艺的验证 4职责 4.1生产技术部负责验证方案和验证报告的起草、生产计划的安排(包括与各部门的协调)。 4.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的进行和批生产记录的填写。 4.3质量管理部负责检验方法的验证和中间过程、产品的检测。 4.4验证工作组负责验证方案和验证报告的审核和批准。 5验证人员 6 6.1所有原辅料必须通过各个原辅料测试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 6.2

6.3 品分成三个1/3部分,在每个部分中取样,开始的1/3为B;中间的1/3为M,末了的1/3为E。 6.3.1验证时的取样除常规取样点外,还必须增加额外的取样点。 6.3.2每个部位的样品,必须单独测试有关项目。 7验证工艺 8 8.1工艺流程图及工序管理点 8.1.1工艺流程图

关于原料药合成路线长短的考虑

关于原料药合成路线长短的考虑审评四部黄晓龙 近年来,随着对原料药生产厂实施GMP认证以及法规对生产工艺与申报工艺一致性的要求,各方面对原料药的生产与质量要求越来越严。而另一方面,国内各种小型化工厂或公司看准时机纷纷生产一些与原料药合成相关的中间体或原料药粗品,销售给原料药生产厂。因此,部分原料药生产厂为降低GMP管理与生产的成本,改用外购中间体甚至是原料药粗品作为起始原料,缩短合成路线的事情时有发生。具体有以下一些情况:1)将原批准工艺的前面步骤转到联营企业,由联营企业按原工艺制得粗品或最后一步中间体后,再由申报单位通过精制或一两步反应制得成品;2)购买其他公司按化工产品生产的中间体,再由申报单位按后续工艺完成原料药的制备;3)委托其他企业生产中间体,再由申报单位按后续工艺完成原料药的制备。 对此类情况,究竟应当如何考虑?下面仅从技术的角度谈几点个人看法,以供有关各方在决策时参考。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到:对药品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不能仅停留在对终产品的质量检测上,而需要对药品的生产、流通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的监管,才能有效地保证患者能用上质量可控的药品。这也是国内外对药品实行GMP、GSP等管理的主要原因。对于原料药的管理也同样如此,原料药生产厂只有切实按照GMP的要求组织对原料药的生产,才可能得到质量稳定可控的原料药,这也是原料药不同于一般化工产品的关键所在。其次,按照GMP的要求生产出来的药用中间体或粗品,其各方面(如生产环境、对有毒溶剂与试剂的使用、药检部门的有效监管等)的要求与一般的化工产品有着本质的区别,质量也更有保证,不会掺杂对身体有害的杂质。其三,原料药生产厂很难准确了解外购的中间体或粗品的生产过程,对其中可能含有的工艺杂质与残留溶剂难以把握,这样就导致在后续的工艺过程中很难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纯化,并在原料药的质量研究与标准中进行分析与控制,从而给药品的安全性带来隐患。并且这些中间体或粗品的生产厂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很可能会对生产工艺进行变更,如不及时告知原料药生产厂,则很难对此种变更可能对质量的影响进行及时有效的研究与控制,从而影响原料药的质量。其四,从合成工艺本身来说,每一步化学反应结束后,一般会根据反应的实际情况,对反应产物作针对性的分离纯化,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反应。如果外购的中间体或粗品并不是严格按照药品GMP的要求进行生产与质量控制,要想在后续短短的几步工艺中对所有的杂质进行纯化是很困难的,更何况对杂质的概况一无所知时就更是如此。最后,原料药质量标准中的各杂质(包括有机、无机杂质与溶剂残留量等)检查项都是根据具体的生产工艺与质量研究结果确定的,如果外购中间体或粗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改变,而原料药厂又不能及时准确地获知有关信息的话,现行的质量标准就很可能检测不出新引入的工艺杂质。 正是基于以上一些考虑,国外药政管理当局在审评原料药的制备工艺资料时,均对其合成路线的长短有所要求。例如,FDA要求合成原料药的反应步数至少应为三步。欧盟要求至少有一步化学反应(不包括成盐或精制)是在申报的企业生产,并且要在起始原料中确定一个关键原料,该原料也应在符合GMP条件的车间进行生产。一般而言,合成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应该从该药品的主结构开始形成之前的原料开始申报。 因此,建议我国的原料药申报企业在确定申报合成路线的长短时应首先考虑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尽量使用工艺成熟、质量有保证的起始原料。并在本企业进行三步以上的化学反应,以保证有足够的工艺步骤针对性地对杂质进行分离、纯化。对外购的起始原料和中间体,应在详细了解其制备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质量研究,对工艺涉及的有关物质及残留溶剂做必要的控制,结合后续工艺要求制定可行的外购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质量要求。另外,为保证外购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生产工艺与质量的稳定,应与外购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生产厂建立可靠的信息共享机制,一旦工艺有改变,则原料药的申报单位应重新对外购的起始原料和中间体进行质量研究,评估这种工艺改变对其质量的影响,并对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研究,保证其质量不低于原工艺产品。

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

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主要研究信息汇总模板 一、品种概述 1.1 同品种上市背景信息:包括品种国内外上市情况、国家标准和国内外药典收载情况。 1.2申报品种获准上市的信息,包括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执行标准、有效期,以及最近一次再注册的情况等内容。 1.3简述变更事项 简述变更事项。若非首次申报且未被批准,应简述未获批准的原因。 如在工艺变更的同时有关联变更,应说明关联变更的情况。 二、立题合理性 根据同品种上市背景信息及本品种最新的研究进展,对该化合物的立题合理性进行自我评价。 范例:该原料药已在国内外上市多年,并已收载入欧美主流国家药典,安全有效性明确。 三、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 3.1变更内容和变更原因 3.1.1以文字描述及反应方程式形式给出变更前生产工艺和变更后生产过程。 变更前的合成路线及工艺描述如下: 变更后的合成路线及工艺描述如下: 范例: 变更前的生产工艺:以***为起始原料,经以下反应生成***:***与氰化钠和草酸发生加成反应得到***,再在浓硫酸条件下水解生成***,再与戊酰氯发生缩合反应同时环合得到***,再与***发生N-烃基化反应即得***(中间体C4),中间体C4在**催化下与***发生叠氮化反应、最后经盐酸酸化即得***。粗品在丙酮-四氢呋喃(1:2)的结晶体系中重结晶得到精制品。反应方程式如下:变更后的生产工艺:……;(变更结晶溶剂):粗品在异丙醇-乙酸乙酯(1:4)的结晶体系中重结晶得到精制品。反应方程式如下:

3.1.2以列表的方式提供各步反应的主要变化(包括批量、设备、工艺参数等的变化)及变更原因。列表方式的示例如下: 原料药生产工艺变化汇总 范例: 3.2 关联变更 详细说明关联变更的情况。对于同时存在多个变更事项的情况,原料药的生产工艺变更皆应视为主要变更。 范例:本次变更生产工艺的同时对本品的质量标准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四、变更研究 4.1 变更的合理性评价和风险分析 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变更内容进行风险分析。分析变更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确定变更的合理性和变更风险。 范例:本次工艺变更的事项之一为结晶溶剂发生变更。由于结晶溶剂的变化,终产品的晶型、粒度、杂质谱类型皆发生了显著变化,对药品质量有显著性影响,风险较高,应加强对晶型、粒度的研究和控制,并重点对变更前后杂质谱的分析比较研究和杂质控制。 4.2变更研究 针对变更的事项(工艺路线变更、物料变更、工艺参数变更等)提供相应的

原料药杂质管理规程精讲

1. 目的:为了加强原料药杂质管理,确保上市药品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的原料药产品。 3. 责任者:QC、QC负责人、QA负责人、质量受权人。 4. 内容: 4.1杂质的定义及分类 4.1.1定义:任何影响药品纯度的物质均称为杂质。。 4.1.2分类: ●按化学特性分类:有机杂质、无机杂质、有机挥发性物质。(1)有机物质 ①有关物质 -起始原料 -中间体、副产物 -降解产物 -聚合物 -异构体 ②多晶型杂质 (2)无机杂质 -无机盐 阴离子 阳离子

-重金属催化剂 -过滤介质、活性炭 (3)有机挥发性物质 残留溶剂 ●按来源分类:有关物质(反应前体、中间体、副产物、降解产物等)、其它杂质、外来物质。 ●按结构分类:其他甾体、其他生物碱、几何异构体、光学异构体和聚合物。 4.2杂质的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检查金属杂质 ●毛细管电泳法:抑肽酶中检查去丙氨酸-去甘氨酸-抑肽酶和去丙氨酸-抑肽酶两个特定杂质 ●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检查有机杂质的主要方法 薄层色谱法,作为液相色谱法的补充 气相色谱法:检查挥发性杂质 ●热分析法:检查不同晶型的杂质(影响生物利用度和稳定性) ●拉曼光谱法、红外光谱法、X-射线粉末衍射 ●生物检定法、酶联免疫试剂盒(抗生素残留量) 4.3杂质的控制 4.3.1残留溶剂控制 ●标准起草过程中,应针对所用到的有机溶剂进行检查; ●建议采用了顶空进样方式和程序升温梯度洗脱的方法; ●应注意供试品溶液的配制,要求供试品在溶剂中溶解; ●方法学试验应进行回收试验,确认是否有基质干扰; ●采用标准加入法,该方法可减少基质干扰,提高方法的准确度。 4.3.1.1残留溶剂检测的常见问题 ①共出峰干扰 ②热降解干扰 ③基质效应的影响 ④药品溶解性的影响

化药原料药CTD S

附件2 化学仿制原料药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 一、目录 原料药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结构 理化性质 生产信息 生产商 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 物料控制 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 工艺验证和评价 生产工艺的开发

特性鉴定 结构和理化性质 杂质 原料药的质量控制 质量标准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的验证 批检验报告 质量标准制定依据 对照品 包装材料和容器 稳定性 稳定性总结 上市后稳定性承诺和稳定性方案 稳定性数据 二、申报资料正文及撰写要求

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提供原料药的中英文通用名、化学名,化学文摘(CAS)号以及其他名称(包括国外药典收载的名称),应与中国药典或上市产品收载一致。 结构 提供原料药的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如有立体结构和多晶型现象应特别说明,应与中国药典或上市产品收载一致。 理化性质 提供文献(一般来源于药典和默克索引等)收载的原料药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具体包括如下信息:性状(如外观、颜色、物理状态);熔点或沸点;比旋度,溶解性,溶液pH, 分配系数,解离常数,将用于制剂生产的物理形态(如多晶型、溶剂化物、或水合物),粒度等。 列表提供与已上市产品或药典收载标准进行理化性质比较研究的资料。 生产信息 生产商 生产商的名称(一定要写全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生产场所的地址、电话、传真等。 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 (1)工艺流程图:按合成步骤提供工艺流程图,标明工艺参数和所

用溶剂。如为化学合成的原料药,还应提供其化学反应式,其中应包括起始原料、中间体、所用反应试剂的分子式、分子量、化学结构式,并明确反应副产物和副反应产物的产生及控制方法。 (2)工艺描述:以目前生产的最大批量为例,按工艺流程来详细描述各步工艺操作。列明各反应的设备、物料的投料量(重量、摩尔比)、反应条件(温度、时间等)、反应进程控制方法与指标、后处理方式、分离纯化的详细过程、各中间体的重量与收率,明确关键生产步骤、关键工艺参数以及中间体的质控指标。 (3)生产设备:列表提供本品实际生产线的主要生产设备的相关信息,如型号、材质、操作原理、正常的批量范围、生产厂、用于的反应步骤等,并说明与现有最大的生产批量的匹配性。如现有最大的生产批量所用主要生产设备与实际生产线的不一致,应提供相应的放大研究与验证的试验依据,以证明在实际生产线上能采用工艺验证报告或空白的批生产记录上的工艺稳定地生产出合格的原料药。 (4)说明大生产的拟定批量范围,如拟定的大生产的批量范围超出了目前生产的最大批量,应提供充分的放大研究与验证的依据。 物料控制 按照工艺流程图中的工序,以表格的形式列明生产中用到的所有物料(如起始物料、反应试剂、溶剂、催化剂等),并说明所使用的步骤。示例如下:

变更管理程序(完整)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药品生产过程中,对关键岗位负责人、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物料、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控制方法等发生变更时控制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药品生产制造全过程发生变更时使用。 2 引用标准 SFDA《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998年)(2009年征求意见稿) SFDA《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4号)(2004年) S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2007年) 参照澳大利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02年) 参照SFDA《中药、天然药物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6年版) 参照SFDA《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讨论稿)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不涉及术语和定义 4 变更管理的基本要求 4.1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 4.1.1 公司所设置的职能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选聘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药品生产管理和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生产管理负责人应有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实践经验、一年以上药品生产管理实践经验培训;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有五年药品质量管理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定性、定量分析检验、药品质量保证相关检查、一年质量管理实践培训。根据企业需要,当公司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主管质量负责人、主管生产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时,在符合选聘条件的要求,按GMP要求,按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规定的程序申请变更,上报备案。在变更前,应由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变更人信息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和培训记录,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公司批准,实施变更。 4.1.2公司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人员,在聘用配备和变更时,应选聘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限检验操作相关实践培训和通过培训考核;选聘中药材鉴别人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

原料药工艺流程图和质量控制要点(1)

原料药工艺流程图和质量控制要点(1) ******片工艺规程 分发单位

目录 主题内容 (3) 适用范畴 (3) 引用标准 (3) 职责 (3) 产品概述 (3) 工艺流程图 (5) 处方和依据 (6) 原药材的整理炮制 (6) 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 (8)

工艺卫生 (12) 质量监控 (13) 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14) 物料平稳 (26) 技术经济指标的运算及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消耗定额 (26) 技术安全及劳动爱护 (27) 设备 (28) 17. 综合利用和环境爱护 (29) 18. 有关文件 (30) 附录 A 常用理化常数、换算表 (1)

1 主题内容 本工艺规程规定了******片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技术、质量、物耗、安全、工艺卫生、环境爱护等内容。本工艺规程具有技术法规作用。 2 适用范畴 本工艺规程适用于******片生产全过程。 3 引用标准 《中国药典》2000年版 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标准(试行)WS-541(Z-078)-2000 《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1998年(修订) 4 职责 编写:生产部、质量部技术治理人员 汇审:生产部、质量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 执行:各级生产质量治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监督治理:QA、生产质量治理人员 5 产品概述 5.1 产品名称 ******片Xiaokeping Pian 5.2 产品特点 5.2.1 性状 本品为绿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气香,味苦。 5.2.2 规格 每片重0.55g。 5.2.3 功能与主治 益气养阴,清热泻火,益肾缩尿。用于糖尿病。 5.2.4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5.2.5 贮藏 密闭,防潮。 5.2.6 有效期

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申请人对已上市中药拟变更生产工艺开展研究,是对《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相关内容的补充和完善。申请人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开展相应的研究。 已上市中药的工艺变更包括:生产工艺路线、方法、参数等变更。中药生产工艺变更可能涉及药材前处理(包括药材净制、切制、炮炙、粉碎、灭菌等)、提取、分离纯化、浓缩、干燥、制剂成型等工艺的变更。其变更可能只涉及上述某一环节,也可能涉及多个环节。 根据中药的特点,以及变更对药用物质基础或药物吸收利用的影响程度,工艺变更可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其变更不会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改变,对药物的吸收利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Ⅱ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其变更对药用物质基础或对药物的吸收利用有影响,但变化不大;Ⅲ类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其变更会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明显改变,或对药物的吸收利用可能产生明显影响。无论何种类别的变更,都不应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分类的目的是便于申请人有针对性地确定变更研究内容,有效开展研究。但是,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及工艺变更的复杂性,有时具体变更的类别界限可能不很清晰,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申请人作为变更研究的责任主体,需根据本指导原则的基本要求,

以及药品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产品的特点开展研究。本指导原则仅从技术评价角度阐述已上市中药工艺变更在一般情况下应进行的相关研究。本指导原则所提及的各项研究的具体要求可参见相关指导原则。如果通过其他科学研究获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工艺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可以不必完全按本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变更研究。 由于注射剂的特殊性,已上市注射剂的变更研究指导原则另行制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已上市中药工艺变更研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要、科学、合理”原则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应体现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工艺变更的提出与研究是基于对拟变更工艺的了解,是以既往工艺研究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的。前期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的工艺变更研究越有帮助。如果在前期质量设计阶段,有相关研究数据,可以作为后期工艺变更研究的依据。申请人应对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产品的性质等有着全面和准确的了解,应当清楚变更的原因、变更的程度,并以“质量源于设计”的思路和理念开展生产工艺变更研究,发挥研究的主动性,研究建立全面、系统的质量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对变更前后产品质量、稳定性、生物学性质等方面的研究,对研究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说明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原料药工艺流程图和质量控制要点

******片工艺规程 分发单位

目录 1.主题内容 (3) 2.适用范围 (3) 3.引用标准 (3) 4.职责 (3) 5.产品概述 (3) 6.工艺流程图 (5) 7.处方和依据 (6) 8.原药材的整理炮制 (6) 9.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 (8) 10.工艺卫生 (12) 11.质量监控 (13) 12.原辅料、中间体、成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14) 13.物料平衡 (26) 14.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及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消耗定额 (26) 15.技术安全及劳动保护 (27) 16.设备 (28) 17. 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29) 18. 相关文件 (30) 附录 A 常用理化常数、换算表 (1)

1 主题内容 本工艺规程规定了******片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技术、质量、物耗、安全、工艺卫生、环境保护等内容。本工艺规程具有技术法规作用。 2 适用范围 本工艺规程适用于******片生产全过程。 3 引用标准 《中国药典》2000年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541(Z-078)-2000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 4 职责 编写:生产部、质量部技术管理人员 汇审:生产部、质量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审核: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 批准:分管总助 执行:各级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监督管理:QA、生产质量管理人员 5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片Xiaokeping Pian 产品特点 性状 本品为绿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气香,味苦。 规格 每片重。 功能与主治 益气养阴,清热泻火,益肾缩尿。用于糖尿病。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贮藏 密闭,防潮。

CDE关于原料药制备工艺变更研究需要考虑的问题

原料药制备工艺变更研究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原料药制备工艺在药品生产和研发的地位以及与药品其他方面研究的关系 (1)地位原料药是药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料药的制备是药品生产的重要环节,是药 品研究和生产的基础。 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可以给药物的质量研究提供信息。制备工艺可以给质量研究提供杂质信息,质量研究必须基于制备工艺进行,根据制备工艺引入的杂质情况,进行方法专属性的研究,这样的方法才能有效地检出杂质,质量标准也必须根据工艺中可能引入的杂质情况,制订相应的控制项目和限度,质量标准才能有效的控制产品的质量。 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反映了药物研发水平。有实力、科研水平高的企业,会采用先进技术或试剂,不断的提高工艺水平,降低产品成本、提高收率,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的竞争力,反之,采用落后工艺的生产企业会逐步的被市场淘汰,因此,原料药制备工艺水平反 映了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 (2)关联关系由于原料药的制备工艺与药品研究的基础,原料药的工艺变更不仅仅是简单的变化,和药物研究的其他方面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当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发生变更必须 考虑其他方面的情况。 结构研究制备工艺的不同或变更可能引起化合物的结构发生变化,同时会引起异构体的异构化或比例的变化,也会引起原料药的结晶溶剂(种类、数量)发生变化。 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不同的工艺可以使产品的杂质水平发生变化,或产生新的杂质、或使产品的杂质增加,这些方面的变化会影响产品的质量,也可以使杂质检查的方法发生变化。质量标准也需要调整考察的项目和限度,质量标准也会发生变化。 稳定性研究由于不同的工艺会产生不同的杂质,或使产品的晶型、结晶水或结晶溶剂等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会引起药物稳定性的变化。

原料药生产GMP流程

GMP车间流程 一.物料管理:包括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等; 目标:(1)预防污染,混淆和差错; (2)确保储存条件,保证产品质量; (3)防止不合格物料投入使用或成品出厂; (4)控制物料的追溯性,数量,状态和效期; 内容:(1)规范购入: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或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药品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验收入库;可通过以下措施来保障: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定点采购,按批验收和取样检验; (2)合理储存:物料的储存需按其性质分类贮存,在规定条件下贮存,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及贮存期的养护 ①分类原则:常温,阴凉,冷藏及低湿等分开;固体,液体原料分开储存; 挥发性物料避免污染其他物料;特殊物料按相应规定储存和管理并 立明显标志; ②储存条件:温度:冷藏:2~10℃阴凉:20℃以下常温:0~30℃ 相对湿度:一般为45%~75%;特殊要求按规定储存; 储存要求:遮光、干燥、密闭、密封、通风等; ③使用期限: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 过三年,期满后复检; ④仓储设施及养护: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于存放物料, 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照明通风及温湿度的控制应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 (3)控制放行与发放接收:①物料状态与控制:待验:黄色,处于搁置等待状态;合格:绿色,允许使用或被批准放行;不合格:红色,不能 使用或不准放行; ②发放和使用:质量管理部门依据物料的购进情况及检验结果确定 物料是否被放行,依据生产,包装指令发放,发放领用应复核,及 时登记卡,帐,便于追溯,物料的拆零环境应和生产环境相适应, 防止污染,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 ③中间产品的流转:为避免物料在传递的过程中出错,应按规程操 作,及时正确标志、发放、接收、认真复核并做好记录; ④成品放行:放行前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包括配 料,称重过程的复核,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仪器设备操作记录, 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成品质量检验结果等,符合要 求并有审核人签字方可放行;未经审核批准的成品不得发放销售; ⑤特殊物料的管理:成品标签应由专人保管,凭批包装指令发放, 按实际需求量领用,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 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与领用数相符,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应 有专人负责计数销毁,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剧毒品及贵重 物品应专人专柜,双人双锁保存; (4)有效追溯: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均要建立系统唯一的编码,以区别于其他所有种类和批次:①物料的编码系统:物料代码:通过物料代 码能有效识别物料的种类,具体名称,规格及其标准,根据物料代

原料药生产及控制要点

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及控制 1. 合成原料药的生产特点 1.1品种多,更新快; 1.2生产工艺复杂。化学合成药物一般由化学结构比较简单的化工原料经过一系 列化学合成和物理处理过程制得(习称全合成)或由已知具有一定基本结构的天然产物经化学结构改造和物理处理过程制得(习称半合成),一般要经过较多的合成步骤。对于原料药生产,GMP主要是适用于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个关键工艺,主要指精制、烘干、包装等工序 1.3需要原辅材料繁多; 1.4产量一般不太大; 1.5产品质量要求严格; 1.6基本采用间歇生产方式; 1.7其原辅材料和中间体不少是易燃、易爆、有毒性的; 1.8三废较多。 理想的药物合成工艺: ①化学合成途径简易; ②原辅材料易得; ③中间体容易以较纯形式分离出来,质量合乎要求的标准,最好是多步反应连续操作; ④可在易于控制的条件下进行制备,如安全,无毒; ⑤设备条件要求不苛刻; ⑥三废少并且易于治理; ⑦操作简便。经分离。纯化易达到药用标准; ⑧收率最佳、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好。 2.合成原料药生产的关键控制点 合成原料药生产每步合成步骤一般包括反应和后处理两部分。 2.1 反应的关键控制点 2.1.1 反应物浓度 ?反应物浓度增加,一般反应速率增加。 ?反应物浓度太高时,粘度一般会增大,导致搅拌困难,传质效果 不好而导致反应速度降低。同时存在操作困难,反应不易控制的 问题。 ?一般会选择一个适中的反应物浓度,使得有一个较好的反应速度、 可操作性及可控性。 2.1.2 物料配比 ?有机反应一般都是可逆反应,所以投料一般不是按反应方程系数比来 投料。 ?一般会选择使一种较便宜的原料过量,来提高较贵原料的转化率。 ?不同的物料配比可能导致生成不同的产物,特别是一种原料可以与不 同倍数的另一种原料发生反应的情况。 2.1.3 投料顺序 ?不同的投料顺序可能造成不同的反应情况,比如在多种原料能够相互 反应的时候,不同的投料顺序会造成不同的反应产物。

工艺规程

工艺规程编号:1108·005-00 ××××工艺规程 起草人: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日期:年月日 批准人:日期:年月日 生效日期: 药业有限公司

××××工艺规程 1.主题内容 (3) 2.适用范围 (3) 3.职责 (3) 4.产品概述 (3) 5.工艺流程图 (4) 6.依据 (4) 7.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 (4) 8.工艺卫生...................................................................................................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原辅料、中间体、包装材料、成品以及工艺用水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编码。 (15) 11.物料平衡 (17) 12.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及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消耗定额 (17) 13.技术安全及劳动保护 (18) 14.劳动组织与单位劳动定额、产品生产周期 (19) 15.设备 (20) 16.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20) 17.附录 (21)

N N N N NH2 CH 3 CH 3 CH 3 o o o 3 3 O CH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技术、质量、物耗、安全、工艺卫生等内容,符合GMP 规范要求。本工艺规程具有技术法规作用。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原料药××××生产全过程,是各部门共同遵循的技术准则。 3. 职责 起草:原料车间主任 审核:生产工程部经理、质量部经理 批准:质量副总 执行批准:QA 主任 执行:各级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监督管理:生产质量管理人员 4. 产品概述 4.1. 产品名称 4.1.1. 通用名:×××× 4.1.2. 汉语拼音名: 4.1.3. 英文名: 4.2. 产品概述 4.2.1. 主要成份:本品为×××,分子式:×××,分子量: ×××;分子结构式: 按干燥品计算,含×××不得少于98.5%。 4.2.2.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固体。 4.2.3. 类别:抗病毒药。 4.2.4. 包装规格:聚乙烯薄膜袋装, 5kg/袋。 4.2. 5. 贮藏:密封,在冷处保存。

注册申报生产现场检查原料药工艺模板

注册申报生产现场检查原料药工艺模板1.概述 1.1 产品名称 通用名称英文名 化学名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分子量: 1.2 理化性质 外观 性状 溶解性 2.原料和包装材料 2.1 原料列表 物料名称指标名称限度供应商原料1 原料2 原料3 2.2包装材料规格

说明内包材材质、包装形式及包装规格。 3.化学反应过程和工艺流程图 3.1化学反应方程式3.2 工艺流程图 实例: 4、主要生产设备及设备流程图 4.1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用途主要技术参数设备生产商4.2设备流程图 实例:

5、工艺过程描述 本次申报工艺验证的批量是。根据生产设施、设备情况,经工艺验证预计最大批次量可能达到。 工艺流程共包括五个工序,各工序的主要操作叙述如下: 5.1工序一 5.1.1物料配比:如下表 原料名称规格/含量摩尔比投料量备注 原料A 原料B 原料C

5.1.2简要操作过程:如下面描述 在缩合罐中,投入原料A 100kg,原料B 50kg ,搅拌升温到50℃,保持温度 50~60℃,滴加原料C 1400kg,约1小时加完。50~60℃反应2小时,降温到0℃,离心,80℃以下真空干燥到恒重,得中间体D约85kg。收率约75%。 5.2工序二 5.2.1物料配比 5.2.2简要操作过程 5.3工序三 5.3.1物料配比 5.3.2简要操作过程 5.4工序四 5.4.1物料配比 5.4.2简要操作过程 5.5工序五——精制 5.5.1物料配比 5.5.2简要操作过程 5.6关键工艺参数 工序名称工艺参数控制范围备注 此表可以提供一个较为粗的参数

申报资料要求不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变更

申报资料要求 (不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变更) 一、申报资料内容 (一)申请表 国产药品、进口药品及港澳台医药产品分别提供相应的注册—(补充)申请表。 (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药品注册批件及其附件、药品注册证、已取得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及其附件、《审批意见通知件》、备案情况公示相关文件、尚处于审批期间的相关补充申请的受理通知书/签收单复印件。 进口药品,应当提交其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工艺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其中文译本。 (三)证明性文件 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四)药学研究资料 包括制剂的药品处方、药品生产工艺及变更评估资料。 药品处方应包括活性成分或中药药味、辅料的种类和数量,写明按1000制剂单位的理论处方量、上市生产批量,以及实际过量(减量)投料的情况和理由。辅料包括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包衣剂(应明确规格型号)、空心

胶囊、pH调节剂、制剂过程中去除的溶剂(如乙醇等,纯化水除外)等。除了pH调节剂和中药处方中必须通过调节用量达到片重规格的特定辅料以外,均应注明辅料的具体处方量或经验证的处方量范围。 生产工艺应包括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过程描述。原注册申报的工艺过于简单或关键信息不够明确的,应当在备案申报资料中将关键信息补充完整。 工艺流程图应明确物料及投料批量、各工艺步骤的具体操作过程、关键工艺参数及生产过程监测、中间体质控、主要设备名称及型号、洁净背景等主要信息。 工艺过程描述应包括从物料准备到完成成品包装的完整生产过程,详略程度应能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根据申报的生产工艺可以完整地重复生产过程,并制得符合标准的产品;应明确每个单元操作,按单元操作过程描述工艺,明确投料量或投料比、操作流程、各主要工序的关键工艺参数及范围、主要设备和材料类型、中间过程的取样和主要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中间体检验的检测项目及限度),并注明经验证的生产规模和收率范围。生产工艺中如用到特殊仪器设备、操作方法、检验检查方法及其他过程控制要求的,应明确阐述、说明。 原料药的生产工艺描述应明确起始物料来源、规格和标准、批量、各步骤物料(包括起始物料、溶剂、催化剂、气体等)用量/配比/浓度、加料顺序、加料速度、温度、压力、

GMP2010 附录2——原料药

附录2:原料药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非无菌原料药生产及无菌原料药生产中非无菌生产工序的操作。 第二条原料药生产起始点必须按注册批准的工艺执行。 第二章厂房与设施 第三条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粉碎、包装等生产操作的暴露环境应按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标准设置。 第四条原料药的质量标准中有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检验项目的,厂房的设计应特别注意防止微生物污染,如应根据工艺要求设定相应厂房的洁净度级别。 第五条质控实验室区域通常应与生产区分开。当生产操作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无不利影响,且检验操作对生产也无不利影响时,中间控制实验室可设在生产区内。 第三章设备 第六条设备所需的润滑剂、加热液或冷却剂等,应避免与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直接接触,以免影响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质量。当任何偏离上述要求的情况发生时,应进行评估,以确保对产品的质量和用途无不良影响。 第七条原料药生产宜使用密闭设备;密闭设备、管道可以安置于室外。使用敞口设备或打开设备操作时,应有避免污染的措施。 第八条使用同一设备生产多种中间体或原料药品种的,应说明设备可以共用的理由,并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九条难以清洁的设备或部件应专用。 第十条设备的清洁 1)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原料药或阶段性生产连续数个批次时,宜间隔适当的时间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以防止污染物(如降解产物或达到有害程度的微生物)的出现和遗留。如有影响原料药质量的残留物,更换批次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 2)非专用设备更换品种生产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以防止交叉污染。 3)对残留物的可接受标准、清洁规程和清洁剂的选择,应有明确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应至少符合纯化水的质量标准。 第四章验证 第十二条关键的工艺参数或特性通常应在研发阶段或根据历史的资料和数据确定,应规定工艺参数的必要范围,以确保工艺操作的重现性,包括:

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 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申请人对已上市中药拟变更生产工艺开展研究,是对《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相关内容的补充和完善。申请人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开展相应的研究。 已上市中药的工艺变更包括:生产工艺路线、方法、参数等变更。中药生产工艺变更可能涉及药材前处理(包括药材净制、切制、炮炙、粉碎、灭菌等)、提取、分离纯化、浓缩、干燥、制剂成型等工艺的变更。其变更可能只涉及上述某一环节,也可能涉及多个环节。 根据中药的特点,以及变更对药用物质基础或药物吸收利用的影响程度,工艺变更可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其变更不会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改变,对药物的吸收利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Ⅱ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其变更对药用物质基础或对药物的吸收利用有影响,但变化不大;Ⅲ类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其变更会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明显改变,或对药物的吸收利用可能产生明显影响。无论何种类别的变更,都不应对药品的安全性、 —1—

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分类的目的是便于申请人有针对性地确定变更研究内容,有效开展研究。但是,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及工艺变更的复杂性,有时具体变更的类别界限可能不很清晰,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申请人作为变更研究的责任主体,需根据本指导原则的基本要求,以及药品注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产品的特点开展研究。本指导原则仅从技术评价角度阐述已上市中药工艺变更在一般情况下应进行的相关研究。本指导原则所提及的各项研究的具体要求可参见相关指导原则。如果通过其他科学研究获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工艺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可以不必完全按本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变更研究。 由于注射剂的特殊性,已上市注射剂的变更研究指导原则另行制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已上市中药工艺变更研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要、科学、合理”原则 已上市中药生产工艺变更应体现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工艺变更的提出与研究是基于对拟变更工艺的了解,是以既往工艺研究阶段以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研究和数据积累为基础的。前期研究工作越系统、深入,生产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越充分,对上市后的工艺变更研究越有帮助。如果在前期质量设计阶段,有相关研究数据,可以作为后期工艺变更研究的依据。申请 —2—

原料药研究流程

原料药研究流程 1、全面查找USP、EP、CP、JP、BP标准及进口标准、试行标准; 2、购买原研制剂全面认证分析; 3、设计实验方案(合成工艺、制剂工艺、分析方法等); 4、依据自身工艺制订有针对性的标准。 一、前期准备 1、调研原料药相关资料,包括性质、用途、国内及进口制剂剂型及规格、国内生产申报厂家数情况,市场前景等。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确立立项目的与依据。 3、是否有合法原料提供,原料价格。 4、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原研标准、国内首仿标准、药典标准。 5、专利情况:查阅原料药的所有合成路线,涉及专利规避 6、合成路线选择:在不侵犯专利的情况下,全面比较文献资料,设计选择最佳合成路线,列举设备清单,合成时间估算,计算原料成本等 7、项目立项:明确项目存在的风险,包括试验难易程度、设备是否齐备等,然后确立项目。 8、原料采购选择: A、采购需提供原料厂家资质、发票、检验报告、标准、购销合同等证明性文件 B、原料的规格、包装,价格成本计算。 C、原料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 D、原料需要有两家及以上的供货商,以防原料断货风险 9、原料检测 确定原料的合法来源,参照相关标准对原、辅料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二、工艺研究 1、小试条件探索,优化反应条件:温度、时间、反应物当量、溶剂、溶剂量等反应条 件,做到每一个反应条件有理有据;后处理不需要详尽对比,符合实验常理即可 2、原料使用情况清晰可查,不合格中间体及产品不可随意丢弃 3、建立合适的分析方法,TLC、LCMS、HPLC等,确保反应原料及杂质得到有效监 控;如果不能有效监控,可能需要重做实验补充数据

4、实验记录: A、实验记录详尽真实,谱图必须可追查原始数据,以备核查; B、可以采用备用本事先记录实验,然后转至实验记录本; C、实验谱图编号最好采用特殊专门编号,不一定按照页码,例如:MED1206-M4-A2 D、成功失败的反应都需要谱图支持 5、质量标准与中间体控制:通过累积的实验数据确立中间体的合格标准,并且能重复 做出合格中间体,保证相应的纯度、收率和稳定性 6、终产品的检测:运用药典方法检测产品,一般为总杂小于0.5%,单杂小于0.1%, 特殊情况会有其他的杂质范围,单杂大于0.1%,需要鉴定杂质结构;另外还有,溶剂残留、重金属含量、晶形等要求。 7、小试与中试:在终产品检测合格以后,稳定工艺条件,做出三批小试与三批及以上 中试,质检合格后制定终产品的质量标准,杂质个数不得超标。中试为公斤级,可能会在工厂生产,保持稳定的生产质量。 8、台帐:原料采购发票;入库出库记录;原料使用与剩余情况,中间体使用和剩余情 况有据可查,可追溯;原料、中间体、产品的量能够统一;制作专门表格记录使用情况 三、申报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北京协和 药物研究所) 638 (13.3%)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北京 协和基础医学研究所) 117 (2.4%)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128 0 (26.7%)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196 (4.1%) 沈阳药科大学308 (6.4%) 中国药科大学356 (7.4%) 江苏恒瑞医药541 (11.3%) 上海医工院364 (7.6%) 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公司74 (1.5%) 江苏豪森药业113 (2.4%) 扬子江药业109 (2.3%) 鲁南制药集团8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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