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

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

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

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建筑与设施

第十四条输血科(血库)业务用房的使用面积应满足其功能和

任务的需要,输血科不少于200m 2,血库不少于80m 2。

第十五条业务用房应靠近病区和手术室,环境洁静、采光良好、空气流通,符合卫生学要求,应具备双路供电和畅通的通讯设施。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输血科工作总结

输血管理科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对于输血管理科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我们科室从检验科分离成单独的科室;在这一年,我们第一次在全院进行了系统化规模化医务人员输血知识培训;在这一年,实行了血型、配血实验室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与指导,提高了我院输血实验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执业水平;在这一年,我们协助卫生局医政科和市中心血站到全市基层医院进行输血科建设、输血科学合理性调研和技术指导,并帮助七家医院完成了输血资质的验收工作。 一年来,(截止12月20日)输血科用血总量达750000毫升,其中完成了配发红细胞668200毫升、血浆48150毫升,血小板1152单位,冷沉淀63单位。现就科室在具体工作当中的做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质量为核心努力促进科学合理用血 借着这次科室独立需要完善各种制度的契机,进一步健全了输血科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对输血科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血液入出库检查规程,血液质量检查规程,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各项输血诊疗活动的操作规程,试剂配制操作规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检验记录和核对制度,血液保存、发血、临床输血和血液保存制度,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汇报制度等。把科学、安

全合理用血作为输血工作的重点目标,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加强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树立为临床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与临床科室的联系,积极参与临床会诊,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加强输血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使业务人员在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得到提高,严格地遵守规章制度,按标准规范操作,增强责任心,严格地执行查对制度,操作集中精力,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业务工作。严防差错的出现,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二、群力群策,不断学习,做好医院输血科的技术能量储备 其他医院输血科和临床科室常常会在碰到输血难题时打电话来问。因为能力和知识所限,医院提出的很多问题,我们一时也答不出。面对问题,面对难关,是退缩推诿,还是直面问题想办法解决?我们选择了后者。同时,我们发现,这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在为他人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在学习,知识面在不断地拓宽,思路也日渐广阔。每次当一个疑难标本被成功地检测,我们会兴奋地讨论实验的几个关键控制点和下次需要注意的问题,分析总结标本疑难所在及解决要素。帮助别人的感觉是快乐的,而自我提高的感觉也是快乐的。在各医院的调研、验收过程中,大家提出了很多技术性、及管理文件依托方面的问题,同时邀请我们下去给所有用血科室相关人员授课。可以看出,大家在这方面的知识、技能需求还是很多。普及科学用血知识,提高我县的输血水平,任重而道远。

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血库)是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直接实施医院输血管理、监督、检测的临床科室,全面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3)样品登记、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4)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5)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应急制度;(6)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7)污物处理制度;(8)血液报废制度;(9)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10)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12)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13)消毒制度;(14)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备案制度等。 三、输血科(血库)建立完整的实验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1)血液入库、贮存、发放规程;(2)血样采集和送检规程;(3)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4)仪器使用操作规程;(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6)应急预案;等。 四、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血液质量管理和输血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制定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保证用血安全。

五、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六、医院统一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对血站供应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2)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3)血液品种;(4)采血日期及时间;(5)有效期及时间;(6)血袋编号(或条形码);(7)储存条件;(8)血袋是否破损、血液是否存在凝块、溶血、气泡等。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七、对入库血液应及时做好登记,登记时必须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血液质量检查,并按血型、种类、时间有序存放在血液专用冰箱内,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储存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八、发放血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检查血液质量包括外观及内在的质量,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库;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并配备专用血液运输箱贮存、运输血液,严格遵守《xx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查、签字。核查申请单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号码是否一致。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

输血科管理制度

输血科管理制度目录1-2 1、输血科工作制度 2、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4 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5 4、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管理制度13 5、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15 6、输血科交接班及值班制度17 7、急诊输血管理制度19 8、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20 9、Rh(D)阴性输血管理制度22 10、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制度24 11、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25 12、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26 13、血液及血液制品入库制度29 14、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30 15、血液报废管理制度33 16、信息反馈制度35 17、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36 18、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40 19、配血管理制度42 20、交叉配血复核制度43 21、标本接收制度45 22、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46 23、标本管理制度47-51 24、输血科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52 25、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53 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4 27、输血科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55 28、输血科安全管理制度57 29、消毒工作制度58 30、档案管理制度59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页3 页页页页页页页

31、输血科垃圾管理制度60 32、输血科考勤制度63页 3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64页 34、输血科临床输血全程监控工作制度67页 35、临床输血会诊制度71页输血科工作制度 1、接受标本做到二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姓名、年龄、床号不清不收)。 2、交叉配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五对”(四查:查科别、查床号、查病人姓名、查血型。五对:对血型、对住院号、对血量、对采血日期、对交叉结果)。 3、库存血液制品应做到“六不发”(血型不符不发、血液过期不发、溶血不发、有凝块不发、有可疑污染及血袋破损不发、交叉可疑者不发)。 4、实验操作时必须严肃认真。 5、有疑问的血液制品,必须将其另放别处,并贴好明显醒目的标识。 6、工作人员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不得延误。 7、临床取血时,应与输血科人员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8、血液储存期间禁止开袋。 9、血液出库后原则上不许退回,如出库未超过30 分钟,经输血科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备案后方可退回。 二. 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 一、临床标本采集、送检操作制度 1 血样采集 1.1 采集前,采血护士确认患者的申请单,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

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

输血科管理制度 目录 1-2页 1、输血科工作制度3页 2、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 4页 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5页 4、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管理制度 13页 5、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5页 6、输血科交接班及值班制度 17页 7、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19页 8、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20页 9、Rh(D)阴性输血管理制度 22页 10、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24页 11、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25页 12、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 26页 13、血液及血液制品入库制度 29页 14、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30页 15、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33页 16、信息反馈制度 35页 17、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36页 18、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40页 19、配血管理制度 42页 20、交叉配血复核制度 43页 21、标本接收制度 45页 22、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46页 23、标本管理制度 47-51页 24、输血科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52页 25、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53页 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4页 27、输血科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55页 28、输血科安全管理制度 57页 29、消毒工作制度 58页 30、档案管理制度 59页 31、输血科垃圾管理制度 60页 32、输血科考勤制度 63页 3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64页

34、输血科临床输血全程监控工作制度 67页 35、临床输血会诊制度 71页 一. 输血科工作制度 1、接受标本做到二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年龄、床号不清不收)。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输血科血液出入库的核对领发登记制度

输血科血液出入库的核对领发登记制度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输血科血液出入库的核对领发登记制度? 一、血液的领取、入库、核对、登记管理 1. 根据本院临床用血需求每周1次(周三,法定假日除外)向河北省血液中心上报用血需求计划。我院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时,应提前三天预约,输血科负责向临床医生做好解释工作,与河北省血液中心积极沟通,确认取血时间。河北省血液中心派专车周四上午送血。 2.输血科工作人员负责领取河北省血液中心送来的各种血液制品。领取前要根据河北省血液中心的“血液出库单”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各种血液制品数量,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是否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3.遇特殊情况(如急救用血)到河北省血液中心领取血液时,须派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持河北省血液中心印发的《记账用血通知单》和专用血液运输包领取。 4.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再次认真验收核对,并将血液制品全部信息录入“医院输血管理系统”。内容:各种血液制品数量,供血机构名称、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5.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纸质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等。 二、血液出库、核对、发血、登记管理 1.从输血科(血库)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领取。

2.输血科(血库)有专人负责发血。 3.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出库到中医院的血液 制品查对内容:血液制品数量、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8)过期、细菌污染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 5.以上信息核对无误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和取血的医护人员在输血记录单双方签字,才可发血。 6.发血后输血科工作人员须把输血记录单上的信息录入“医院输血管理系统”,并纸质登记,输血记录单保存备案。 7.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天。 8.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

输血科(血库)岗位工作职责

输血科(血库)岗位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做好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3、准时上岗,整理工作室内的卫生。 4、检查冰箱的运行情况,记录温度,检查所用的配套试剂的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5、清洁仪器(主要为除尘),按卫生要求处理上日留下的标本及卫生用品并放于规定容哭内。 6、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做好当天输血准备工作。 7、工作内容:血型鉴定(正、反定型);Rh鉴定;配血、不完全抗体检测;标准红细胞悬液的配制。及时向用血科室发血,及时做好相关人员核对并签名。 8、急诊用血按有关规定优先配血。 9、中午下班前,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检查冰箱运行的情况并记录温度;检查试剂、卫生器械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10、整理工作台,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 11、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填写血液制品的领用单,交给指定人员到血站领血并及时入库;抗人球蛋白试验请交给领血同志及时送往采供血机构;处理遗留的工作。 12、进行常规工作。

13、准备次日术中输血的工作,将所需血液提早一夜完成,并储备于专用冰箱。 14、将交叉后原始标本放于专用冰箱内,需保存7天以上。 15、原则上应在完成当天的工作后下班,遇特殊情况与当日夜班协商交班。 16、下班前再次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整理所辖工作区的卫生;与夜班者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后准时下班。 17、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8、及时将用血计划,报市(县)献血办,做好有关用血管理工作。 19、及时统计,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按规定报本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小组)和医务科,并做好本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指导。 阳春市松柏卫生院 2018年3月1日

输血科重点专科(学科)科室发展规划

输血科科室发展规划 一.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 1.以人为本,不断培养和引进输血检验专业人才,向院里申请引进医学检验或临床输血检验本科人才两名,主要培养方向为临床输血检验技术质量管理与临床输血质量目标软件建设与发展; 2.主动适应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积极学习、引进输血专业国内先进技术与业务,每年有计划的短期外出学习2-3次,主要学习临床输血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输血实验室功能建设与质量保证; 3.积极响应卫生部临床输血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培养科室人员完成输血专科培训与考核。 二.专科发展总体目标与具体任务: 1.按照三级医院标准,逐步完善科室服务功能和软件建设,达到相应标准; 2.强化科室业务和技能学习,加强科室基本技能和基本业务的稳步开展,满足临床供血需求; 3.积极参加“卫生部室间质评”工作,完善科室质量管理,稳步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技能; 4.根据地区和临床的需求,逐步开展“新生儿溶血病筛查”“疑难配血”“特殊血型鉴定”等临床输血专业相关项目; 三.科研工作与业务创新: 1.根据专业特点,加强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科室软件管理的同时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确保我科室在本地区的“重点专科”专业

水平; 2.有计划的申请输血相关科室人员外出学习与培训,每年度4-5人次,及时更新知识学习输血新技术新方法更新输血观念,为科研工作和业务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3.完成实验室“新生儿溶血病筛查”“疑难配血”“特殊血型鉴定”等临床输血专业相关项目; 4.有计划地开展自体输血技术。 四: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 1.引进两名本科专业人才; 2.每年短期外出培训学习2-3次、长期(6个月-1年)外出培训1次。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配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本院的用血安全。 3、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份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的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4、临床需要输血、配血,应由经治医师提交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的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需要保存期短的血液或其他血液成分(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等),应提前三天通知输血科(血库),抢救用血立即定型和配血并保持联系。(急诊输血除外) 5、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完成后,仔细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并详细核对结果,保留标本7天以上。 6、临床采血时应该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严防采错血标本;标本送检中应严防损坏或污染。 7、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并做到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病人如有输血反应。应立即分析原因;对疑难血型定型及交叉配血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复查、处理。 8、输血科(血库)应定期用紫外线消毒,严防输血感染。 9、做好对受血者输血前如乙肝、丙肝、梅毒和HIV等必检项目的检测。 10、做好各项室内质控工作,维护血库冰箱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血液的质量。 1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12、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13、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上班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不高声谈笑,不脱岗,不窜岗,仪表端正,挂牌服务,室内整洁,秩序优良。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3、血液从血站领取后必须及时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检查血液质量(如溶血等)等,并逐项填入登记本,分类放入血库专用冰箱。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发时做到耐心、仔细,做好各类检查和登记,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 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 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 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5.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 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 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11.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 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 13. 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证,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 14. 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15. 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 16. 输血科每月需拟定下月用血计划交医务科,并统计当月临床各科用血情况、输血前检查、输血反应反馈情况等汇总上报。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

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配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本院的用血安全。 3、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份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的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4、临床需要输血、配血,应由经治医师提交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的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需要保存期短的血液或其他血液成分(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等),应提前三天通知输血科(血库),抢救用血立即定型和配血并保持联系。(急诊输血除外) 5、血型交义配合试验完成后,仔细填写交义配血报告单并详细核对结果,保留标本7天以上。 6、临床采血时应该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严防采错血标本;标本送检中应严防损坏或污染。 7、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并做到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 病人如有输血反应。应立即分析原因;对疑难血型定型及交义配血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复查、处理。 8、输血科(血库)应定期用紫外线消蠹,严防输血感染。 9、做好对受血者输血前如乙肝、丙肝、梅蠹和HIV等必检项目的检测。 10、做好各项室内质控工作,维护血库冰箱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血液的质量。 1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 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活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 /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12、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13、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上班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不高声谈笑,不脱岗,不窜岗,仪表端正,挂牌服务,室内整洁,秩序优良。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3、血液从血站领取后必须及时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检查血液质量(如溶血等)等,并逐项填入登记本,分类放入血库专用冰箱。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发时做到耐心、仔细,做好各类检查和登记,杜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采集、送检、接收登记、储存、无害化处理) 1 目的 有效地指导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使标本中的待测成分不受影响,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 标本适用的检验范围 适用于ABO血型和交叉配血标本的采集、接收及处理。 3 职责 3.1 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门诊病人标本由检验科人员采集。因此,必须使临床医护人员明确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采集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检验人员有义务向患者解释标本采集中的相关问题和向临床提供检验此项目标本采集的类型,保存条件,注意事项及临床意义等。 3.2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运送应由患者亲自或医护人员承担。 3.3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检验后血液标本由检验人员或检验科卫生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患者准备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采集。为了保证正确的标本采集,医护人员应根据血液检验项目的目的,口头和书面指导患者检查前的注意事项。4.2 对项目申请者的指导 申请者必须对患者讲清楚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的目的,血样不能溶血。 4.3 申请单的填写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申请单的填写时,必须注意:①临床医生:应完整填写申请单各项内容,字迹必须清楚,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申请序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或主要症状、采集标本的时间、申请检查的实验项目及特殊说明。②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根据检验申请单所填写的检验项目,做好患者准备和标本采集。③检验人员:必须在收到临床医生书面的检验申请单时,才可接收标本进行检验。④检验申请单及检验结果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4.4 血型和交叉配血鉴定标本的容器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统一计划从中心血站领取血液的数量,品种和规格。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管理血液出入库,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库血不够急诊取血时,电话通知血站时要详细说明血型及血量。到血站取血时要写清楚取血联系单,以免取错血。 2.建立血液进出库核对登记及血库冰箱温度、室内卫生、消毒登记记录并做好统计工作。按消毒技术规范对储血冰箱严格消毒管理,尽量减少冰箱开启次数。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并做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将存血移置备用冰箱内,或立即报告血库负责人员及时处理。合理储血,科学管理,杜绝浪费、滥用。 3.冰箱内A、B、O、AB各型血应分开竖立存放,血袋排列应按采血日期先后由前向后排放。每日应有交接班记录交清当日入库、出库、储存血量。4.储血期间禁止开袋,已输用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5.输血申请单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连同病人血标本、输血申请单提前一天送血库备血,急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标本试管上贴上标签,写上病人姓名、病区床号。血库人员在收到标本后,仔细核对,核查申请单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明确,联号是否一致,然后填上收到日期时间并签名,在标本接收记录本上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退回重新留取,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输血会诊单、输血谈话记录、输血通知单、输血审核单、配血报告单留存在病历中。 6.第一次输注血浆的,需送定型血标本,以后输注血浆的免送标本。特殊成分输注(如血小板、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需至少提早一天通知血库,以便同血站预约。 7.输血科(血库)接收标本做到三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姓名、年龄、床号不清不收;血型不清或不全不收)。 8.交叉配血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配血双签字制度。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交叉配血时要同时检查受、供血者ABO正反定型及受血者Rh 血型、采用聚凝胺法。对可疑结果要重复检查核对,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严防差错事故。 9.发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七对,发血者应与取血者共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袋签无污染不清,血液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无血液过期现象。交叉配血试验无溶血、无凝集。血液质量如有任何异常,一律不得出库,待查明原因。血液出库原则上不退还。交叉配血后的病人与献血者标本保存7天,做好记录,以便查对。(急诊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血库或指应设置输血科、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第五条.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输血科工作管理制度(重编)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输血科工作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052 输血科工作制度 Model of work system for blood transfusion depart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献血应严格按《供血者健康体检标准》与《献血法》规定有关内容进行。 2、采血室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采血室遵守无菌操作制度和采血常规。 3、正反定型,交叉配血时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并且用试管法以显微镜下为判断结果。正反定型、交叉配血必须双签名,如遇他人定型或送检单上写上血型时,也应重新复验型再进行交叉配血。 4、配血标本应放置整齐,配血不能多人同时进行,以免发生错误。血发后,受血者与供者标本须置冰箱保存。 5、输血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决定,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连同病员的血液标本交库作血型交叉配合试验。标本试管上应贴上标签,写明病员姓名和住院号,以防止差误。

6、发放血液及成份必须严格检查质量,及时开具血卡、记帐、登记并填写输血反应卡以使了解有无输血反应。 7、及时准确填写输血报告单,安排用血应执行行储先用,危急、危重病人与成份优先供给的原则,避免血液超过有效保存期。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 8、在病员输血前,负责输血的医师或护士必须再查对一遍后才进行输血,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必要时检查(输血反应)。 9、经治医师随时检查病员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反应后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与血库取得联系。 10、注意储血冰箱温度情况,上午、中午、下午、夜班均要观察温度,并记录,如遇特殊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并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1、做好临床用血的开源节流、计划用血与输血会诊工作。向患者家属宣传输血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与输血后传播病毒性疾病的基本知识,大力倡志自体输血,家属互助输血。决定输血治疗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并再《输血会诊单》上签字。

输血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输血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输血科技士职责 1、在输血科技师(检验技师)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冰箱的管理,每天观察并登记冰箱温度(每日3 次),血液的储备,血液质量的鉴定。 4、负责冰箱内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环境监测。 5、严格执行血液的入、出库规范,每月统计一次出入库明细。 6、统计输血后不良反应回报,并上报输血科检验师。 7、做好输血前全套的送检及登记,并管理输血后的标本的存放。 8、严格执行入、出库规章,认真核对和仔细检查,核对种类、数量及质量。 9、参加输血科值班,负责填写输血科各项登记统计表。 10、大力推广成分输血,做临床医师的参谋,以合理利用血液资源,节省病人开支。

输血科技师职责 1、在输血科主管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输血科技士工作。 3、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检查血液质量,根据临床用血情况,做好血液的储备工作。 5、指导或参加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6、负责药品器材的请领和管理,并及时向科主任反馈消耗状况,以便及时补充。 7、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8、领导输血科人员的业务学习,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检查或填写血库各项登记、统计,每月将不良输血反应记录上报医务科。

输血科主管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高职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主任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负责仪器的调试、鉴定、操作和维修保养。 3、解决较复杂疑难技术,负责血液质量的检查,开展成分输血和血疗。 4、担任教学,指导和培养技师,解决较疑难的问题,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负责其技术考核。 5、了解国内外专业信息,应用先进技术,开展科研和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6、参加科室值班。

浙江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动输血医学学科建设,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制定《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第二条本规范包括输血科(血库)组织与管理、基本配置、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及附则五方面。 第三条本规范是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设置输血科(血库)应向负责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并定期接受用血资质审核后,与采供血机构签订供血协议,医疗机构方具有用血资格。 第五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输血科(血库)负责人为本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输血科所有员工对

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应成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 第七条输血科(血库)在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医务部门管理医院日常临床用血工作,配合临床开展输血及输血治疗工作。 三、基本配置 第八条三级综合医院或年红细胞用量大于5000 单位的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其他有临床用血需要的医院应设立血库。 承担辖区内临床用血储存任务的医疗机构应设立输血科或独立血库,履行储血点和输血科(血库)功能。 第九条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一)输血科主任应具有丰富的输血相关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卫生技术职称,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血库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职称,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二)输血科(血库)应设置质量主管。质量主管应具有与输血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输血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定期接受质量管理培训,具备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毕业于输血医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等专业,其它岗位人员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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