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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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审计1101 1103400102 朱楠楠

一、主要人物介绍

1、公司主要任务人物:

隋元柏: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长

高峰: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董事、证券办主任同时又是集团公司子公司烟台东方玉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跃: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2、会计师事务所及主要人物:

2001年及以前年度年报的审计师为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但从2002年度改聘山东正源信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刘天聚: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

赵永兰,孙祥祚,徐艳燕,刘学伟:为东方电子审计过的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们。

二、公司简介

东方电子公司全称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东方电子(000682)。东方电子一度被誉为经典蓝筹股、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是中国配电自动化的龙头企业,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东方电子自1997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走势凌厉,在股本大幅扩张的同时每股收益也保持在0.5元以上。每年利润率大幅增长的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也成倍上涨:

表1:东方电子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

由上图可以看到东方电子1998-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总计多达27亿元,占到整个农网电力系统自动化改造市场的60%。

三、惊人业绩是否可信?

1、东方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力自动化占了销售大头,其中电网调度自动化才是东方电子的起家之本。由表格中数据可以看到公司从1998年至2000年这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就占市场份额的60%,我国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发展的企业有200多家,其中当时的电网调度自动化行业中就主要有清华大学、电科院、南瑞、东方电子等几十家企业从事此项业务。同时,在高级软件开发上,清华占龙头地位;硬件系统的开发上,则南瑞和电科院居首位;东方电子只是服务于行业的宝塔下方领域。但是,只能充当配角的东方电子却占有这个行业打扮的市场份额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无法相信。

2、再看表1中东方电子的高利润率更是罕见。清华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领域的专家曾得出过如下结论:“单从电力系统自动化工业企业的角度来说,百分之三十几的利润还是显得有点过高。一般来说,利润率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几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1998年以后,即使利润率较高的高压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利润率也不过10%—30%,而在利润率较低的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这个数字还不到10%。因此,高达50%的利润率未免让人觉得失真。

3、东方电子低价接单与高人力成本在业界更是众所周知。例如,北京四方与东方电子在争夺地市级电力调度市场的几次交锋中,东方电子几乎都比北京四方的报价低40%左右,从而成功拿走订单。而北京四方的投标报价一般只能维持10%左右的利润率,若报价再低

40%,利润率又会降到多少?同时,东方电子的另一个特征就是人力成本奇高。东方电子在人力资源上采取高薪聘请与期权期股的方法,且在初期,公司承诺内部职工股每年将进行不低于30%的现金分红。且拥有3000名左右的员工,其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就有1800多名;而四方公司员工仅有300名还不及东方电子的一个部门。这使我们不禁惊叹,低40%的报价,10倍的人力成本,东方电子的高利润率究竟从何而来?

四、事实真相及公司造假历程

1、东窗事发

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电子展开调查。9月7日,东方电子披露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令公司违规炒股、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大案曝光。2002年4月30日,东方公司公告将最近几年出售股票所得收入共计10.39亿元列为其他应付款,使得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被打入ST。后经典查核实,并进司法、会计审计,东方电子自1997年至2000年上半年,共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7.0499亿元,占历年销售收入总额高达47%,也就是说有接近一半的销售收入都是虚假的。

2、造假历程

东方电子公司于1994年1月正式创立,总股本5800万,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0元,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1月8日至10日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1996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而在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的第二天,时任公司董事长的隋元柏与董秘高峰商议由公司自己购买内部职工股以减少分红压力。于是隋元柏指使当时的财务负责人王跃以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的名义购买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1.60元。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就是为公司购买内部职工股成立的空壳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为东方电子职工,且公司在购买股票时还尚未成立。

随后在1996年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便将1000万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隋元柏从老家收集了40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了40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的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到了这40个自然人账户中;1996年又从一级市场购买了44万股内部职工股,用同样的方法将这44万股过户到了4个自然人账户中。即公司的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被分散到44个自然人账户中交由公司证券部掌管。

12月17日,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1030万股,发行价7.88元,总股本变成6830万股,其构成如下:

而在上市第一天隋元柏就开始了业绩造假:

(11月底)所获利5000万计入东方电子主营业务收入

为此,公司形成了在隋元柏指挥下的由证券部、财务部和经营销售部门分工合作形成的“造假小组”。证券部主要负责抛售股票提供资金,每年抛售的时间大部分都集中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前,每次抛售的数额视公司的业绩需要而定。

经营销售部门则主要负责伪造合同和发票。隋元柏指使销售部门人员采取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发票、粘贴复制伪造合同等四种手段伪造销售合同共计1242份,合同金额17.2968亿元,虚开销售发票2079张,金额17.0823亿元,由此虚增了主营业务收入。有时为了将假账做的更逼真,隋元柏还会指使销售部门人员与个别客户串通勾结,先汇款给客户再由客户汇款到公司账户,做出销售商品的假象。

财务部则负责资金和做假账。为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总会计师方跃与银行人员相互串通,通过在银行设立的东方电子户头、账户,中转拆分由证券公司所得的收入,同时,为应付审计,共伪造了1509张银行对账单。

五、审计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都是由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且出具的报告均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在2001年,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是:公司将近几年出售股票收入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将全部收入扣除税收以外的其他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待证监会的处理下达后再进行调整。在2001年之后,ST东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不再继续聘用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2002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下表为2001年以前东方电子每年的审计师事务所与审计意见:

表2:东方电子每年的审计师事务所与审计意见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自从东方电子1997年上市以来,1998年至2000年均是由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的,且三年来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均是无保留意见。对于东方电子令人匪夷所思的剧增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奇高的利润率,注册会计师们应该提出质疑,并进行缜密的查证。但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并没有保持职业谨慎态度,也没有履行注册会计师应尽的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2)没有尽到“揭露会计报表中可能存在重大舞弊错报”的审计职责;

(3)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即没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

综上,可以认为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电子的财务报表审计是审计失败。下面本文将从审计方法、审计准则等方面来具体分析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

1、函证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应详细了解被审单位某些经纪业务的实际情况并核对某些往来账户,尤其是对像东方电子这样销售业务频繁的企业,函证更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也是注册会计师应严加审计谨慎处理的一个环节。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当期的原始凭证抽样,并寄函给相关单位进行确认。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声称他们曾选择一些客户进行函证(接近200封),但回函情况不是很理想(大约100封)。按照常规,如果回函情况不好,会计师事务所要么采取替代程序进一步证实被审单位的经济业务真实情况,要么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我们可以看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既没有采取替代程序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另一方面,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人员应亲自向银行和第三方发询证函,以验证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所负责审计的有关人员却把应亲自进行的调查、询证等工作交由东方电子去完成,导致东方电子员工与银行串通舞弊,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信息。注册会计师对部分回函印章不规范以及回函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不正常情况亦未认真审查,没有保持审计人员基本的职业谨慎。可以说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尽到“揭露报表中可能存在重大舞弊错报”的审计职责,出具了不适当的审计报告。

2、多方面比较分析

审计人员在对公司进行审计之前就应了解企业所在的行业整体盈利情况以及被审单位所处的行业地位。上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东方电子在调度自动化行业中仅仅是配角的地位,但是市场份额却占到了60%,不得不会引起外界关注与怀疑。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一直对东方电子进行审计,不可能不对东方电子的行业及行业地位有些许了解,只要稍加留意便能发

现东方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率存在造假嫌疑,时刻保持怀疑态度也是对审计人员的必然要求,同时也要保证对相关重要非会计信息应有的关注。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中特别注明:“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分析性复核时应当考虑:(一)会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二)会计信息和相关非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分析性复核时,可将所审计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与所在行业或同行业中规模相近的其他单位的可比信息进行比较。”不能不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并没有将所审计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与所在行业中的其他单位的科比信息进行比较,违反了这一准则。

3、独立审计准则的缺陷

在东方电子的同行对其收入与利润质疑之时,会计师事务所却对此置若罔闻,并把自己审计失败的原因归咎于《独立审计准则》的缺陷:对合同签署完毕,并且款项已经收回的合同,并没有要求落实合同的真伪情况,而该公司以往提供的有关供货合同、银行资金到账情况等都是没有任何疑义的。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很难发现公司体外运行的真实情况。

综上所述,尽管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失败有一部分原因可以归咎于准则的缺陷,但其还是违背了准则的要求,没能保持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职业谨慎出具了不适当的审计报告,没有尽到“揭露报表中可能存在重大舞弊错报”的审计职责。欺瞒了社会大众与众多报表使用者。

六、案件结果

2002年5月14日,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刘天聚因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月20日经烟台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健康问题取保候审。

2003年1月17日,烟台市中级法院以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判处原东方电子董事长兼总经理隋元柏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款5万元;判处元公司董秘高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5000元;判处原总会计师方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该刑事判决于2003年1月28日生效。

2002年8月,东方电子因提供虚假报表每股收益跌至面值以下,被深交所特别处理戴上了“ST”的帽子。而就在2003年,证监会将东方电子10.39亿元非法炒股收益的处置权下放给了山东政府,而山东省政府再下放至烟台市政府,由其主管的烟台市审计局提出处置意见。12月,烟台市审计局将非法炒股收益10.39亿判还给东方电子集团,由集团公司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豁免,使东方电子每股净资产重新恢复到面值以上,得以摘掉“ST”的帽子和恢复融资功能,免去了被退市的风险。

七、经验教训与建议

经过对东方电子案例的分析,一方面来说,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发表了不适当审计报告;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缺陷。

1、在公司人事任命方面。东方电子集团公司董事长也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集团公司还与上市公司在同一个办公楼里办公。同时上市公司董秘也就是本案件造假过程中重要的一员,他也同时担任了与上市公司业务密切的集团公司子公司烟台东方玉麟电子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同时又是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董事、证券办主任,可谓身担多职。这样就为个别高管徇私舞弊,造假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上市公司应着重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实行分权与监管机制,防止一股独大带来徇私舞弊与更多内幕交易,从源头保证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2、另一方面,做为注册会计师,更应该练好“基本功”,不仅仅是要学习书本上的审计理论,更要不断在实践中培养自己敏锐的职业判断力。就本案例来说,东方电子的巨额主营业务收入应该引起注册会计师的注意,只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时刻谨慎保持职业谨慎度并持有怀疑的态度,并且能认认真真的执行审计的各项程序(如在

进行函证时,注册会计师能亲自发出函证并对回函亲自查阅,面对不理想的回函情况能积极采取替代程序),就一定会发现其中的“猫腻”。同时,注册会计师在重点关注高风险业务或交易的同时,还应当关注不合理财务信息,进行多方复核,最终在风险已经存在的情况下,视风险的不同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以转移、分散、规避审计风险。

3、从法律准则层面来说,我国应不断完善改进审计执业准则体系。本案例中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将审计失败的原因归咎于独立审计准则的缺陷,可能是事务所的借口,但我国审计准则在当时的确还不够完善,因此让他们钻了漏洞打了擦边球。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是这一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从注册会计师的教育、学习,到执业过程中的每一个点滴,均以执业准则作为依据。对高质量的准则体系的追求,是一个不可间断,不可废止的工作。在不断完善执业准则体系的同时要保证体系的连续性与一体性,审计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各个环节都不可以拆分,应贯穿在一起。同时还要保证准则体系的可操作性,审计师是要进行实务性操作的,不能纸上谈兵,因此准则也要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审计案例选集200篇

目录索引 一、收入方面问题 转移、隐瞒运输收入、代办业务收入、劳务费管理费等其他业务收入,转移、隐瞒、少计营业外收入(包括固资清理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归属“五”类,利息收入归属“二”类。 二、成本费用方面问题 挤列、虚列、多计或超支挂帐、少计成本费用(包括营业外支出),应冲而未冲成本费用,无依据提取劳务费、手续费。未按规定核算大修费用。内部收费和提取专项资金年终结余挂帐。利息收入未列财务费用。 (一)多计成本费用 (二)少冲成本费用 (三)少计成本费用 三、资产方面问题 资产(不含投资、在建工程)核算和管理不规范,工程完工未及时入固,无计划购置固定资产,固资折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不正确,递延资产计列手续不全,三年以上未收回债权、长期无收益投资等不良资产。 (一)固定资产 (二)债权资产 (三)其他资产 四、负债方面问题 负债包括应付福利费。负债清理不及时。 五、利润、权益方面问题 转移、隐瞒利润,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收支用或收支不配比影响损益真实性,利润分配不正确。权益类各项核算不规范。 六、投资方面问题

投资手续不完备、核算不规范,未按权益法核算控股投资,投资清理不及时,投资损失。长期投资无收益归属在“三”类。 七、基建、更改工程方面问题 基建、更改项目超计划,虚报工程量和完工。挤列建管费。工程节余处理不当。 八、工资等消费基金方面问题 无依据计提、计列工资,未通过“应付工资”科目发放工资,工资统计不完整,乱发奖金、劳务费、津贴和实物,非劳资部门管理、存放工资。 九、专项业务方面问题 凡以下业务部门发生的问题归属此类。虽在以下部门发生,但不属于该专项业务的归属在其他类别。 (一)资金结算中心 (二)代收款中心 (三)车辆处 (四)工务部门 (五)多经部门 (六)保价办 (七)自备车 十、其他方面问题 (一)会计基础 (二)税收 (三)小金库、帐外资金问题 (四)资产经营责任制指标 (五)专项基金、经费 挤占、挪用、截留建设基金、教育经费,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管理核算不规范。截留罚没收入款 (六)其他 未及时上缴应缴部款,未执行审计决定,经营手续不全。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中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书面提议时;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中国电子企业排名100强

中国电子企业排名100强 1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 海尔集团公司 3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 4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5 TCL集团有限公司 6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8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9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10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上海贝尔有限公司 13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 1 4 苏州孔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彩虹集团公司 16 华东电子集团 17 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 18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20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1 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3 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5 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 26 深圳创维一RGB电子有限公司 27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9 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 江苏新科电子集团 31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32 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33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34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35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3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37 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38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3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0 吉林省电子集团公司 41 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 乐金曙光电子有限公司 43 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 西安海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5 四川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6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 47 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48 咸阳偏转集团公司 49 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52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3 福建福日集团 54 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公司 55 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56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57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5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60 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 61 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 62 广东正通集团有限公司 63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64 广州华南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5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66 杭州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67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68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6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0 江门市高路华集团有限公司 71 东方软件有限公司 72 广州无线电集团 73 成都国腾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74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会计舞弊案例分析

会计舞弊案例分析 近年来,会计舞弊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影响。下面就选取蓝田股份及东方电子等会计舞弊事件做具体的描述。 一蓝田股份公司会计舞弊案分析 (一) 蓝田股份公司会计舞弊案概述 1 蓝田股份简介 蓝田股份股票(600709)1996年发行上市,后改名为生态农业,以销售农副水产品和饮料为主营业务。一直以来以“老牌绩优股”的形象出现在证劵市场。公司总资产规模五年间增长了近十倍,上市后资产收益率始终位于上市公司的最前列,也曾以股本扩张了360%的骄人成绩,创造了中国股市的神话。然而,在2002年1月12日,该公司管理人员却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被拘传。 2 蓝田股份优秀业绩引发疑问 (1)应收账款比例低得令人难以置信。在其公司2000年及2001年中期的应收账款均不足其上亿元销售的0.5%,这使人怀疑其巨额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因为无论是其水产品还是饮料的销售都不可能是直接与每一个消费者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完成的。 (2)产品毛利率与同行相比高得异常。2001年年报以及2001年中报显示,蓝田股份水产品的毛利率约为32%,饮料的毛利率达46%左右,与同一行业相比毛利率高出很多。而一般情况下,这种产品结构的企业,除非是基于产品市场被绝对垄断,产品价格由公司完全控制或产品具有超常低成本优势的情况才会有如此高的毛利率。 (3)融资行为与现金流量表现不符。2001年中报显示,蓝田股份增大了对

银行的资金的依赖程度,流动资金借款增加了1.93亿元,这与其良好的现金流表现不太符合。 (4)巨额广告费用在报表中找不到支出。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达到了5亿多元,而其中仅有3590万元是通过销售网点销售,而在中央电视台投放的巨额广告费用在报表中找不到支出,使其存在虚增股份公司利润的嫌疑。 (5)职工每月收入仅100多元,如此廉价的收入水平,对于历年业绩如此优异的蓝田股份而言,是不合理的。 (二) 蓝田股份产生会计舞弊的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 (三)蓝田实现会计舞弊的手段 蓝田股份主要是通过会计处理上的一些不合规手法,在收入和成本两方面一增一减,大幅增高利润,特别是通过固定资产来调节利润。因为作为一个企业的正常经营,其固定资产是不断增加的,只有详细分析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配比才能发现其中的问题,而这不是一般投资者所能做到。蓝田股份1998.1999.2000年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一直很好,其造假手法就是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蓝田股份1998-2000三年间累计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77734万元,但同期投资性净流出187981万元。蓝田股份虚构收入的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然后通过虚增投资名义将虚增的现金流消化掉,使其账面现金流十分好看。 (四)蓝田股份会计舞弊的后果 由于蓝田股份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该公司董事长等10人被警方拘传。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东方电子公司审计案例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座落于我们所在的城市烟台,它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东方电子1971年建厂。1982年与山东工业大学合作开发了我国第一台微机电力远动设备,将企业带入了电力系统自动化领域。历经3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包括一个上市公司在内的11个权属企业,资产总额达22亿元。 东方电子(000682)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自上市后股价一路飚升,在四年间涨了60倍以上,一度风光无限,被评为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 2001年7月,东方电子股价莫名下跌,同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对东方电子立案调查。此后,东方电子的股价一路下挫。同年10月,公司公告承认“在信息披露、利润确认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结果将以证监会调查结论为准”。 2002年4月,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电子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幕交易。2003年1月,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东方电子的主管责任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对其分别进行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2003年1月10日,以曹小妹等七名投资者向青岛中院提起针对东方电子的民事诉讼,成为公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的第一起案件。 2003年12月起,以国家审计的名义,通过将其相应债权债务先归还母公司,形成上市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大笔债务;再由母公司豁免,增记资本公积,从而增加每股净资产到1.33元,最后成功摘掉了已经戴了两年的“ST”,避免了退市的后果。 对本案例进行分析不难得出,东方电子造假的手段主要为:1、将炒股收益洗成主营收入;2、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3、伪造客户的函证;4、拆分资金和做假账;5、与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再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为什么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会出现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部交易的情况呢?本案例给了我们一个思考。 出现这样的时间不仅仅是由于公司管理层缺乏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注册会计师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1997-2001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电子进行审计,但审计人员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而导致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在这几年的审计报告中均发布了无保留意见。 而导致审计失败的具体原因为:一、在审计过程中,采用的审计方法不当或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二、未认真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三、丧失审计独立性。 现在我们来看看东方电子的财务报表上的漏洞。首先从东方电子2000年度报表中查得“主营业务收入”为1,375,017,811.58元;“预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年初数分别为:34,271,051.51元、7,521,838.91元和34,688,906.63元,年末数分别为:37,758,006.34元、30,811,593.74元和73,310,404.20元;从现金流量表中,查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63,198,123.86元。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逻辑关系,我们可以推断该公司2000年度的增值额至少应为:1,375,017,811.58-[34,271,051.51+(463,198,123.86-34,688,906.63-37,758,006.34)+ (30,811,593.74+73,310,404.20)=845,873,551.24元。 用增值额乘17%,再减去“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所包含的运费进项税额,我们即可得到该公司2000年度的应纳增值税额 845,873,551.24*17%-(63,985,453.48+59,277,729.88) * 10%=131,472,185.37元。 而根据现金流量表,我们知道:东方电子2000年度实际“支付的增值税款”为

中国软件集团公司排行,世界著名的软件集团公司,世界500强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622360 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601331 3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448641 4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386763 5 海尔集团公司333664 6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311862 7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8781 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33572 9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181046 10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174196 11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171711 12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163313 13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5943 14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139890 15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135305 16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119854 17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16018 18 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IBM) 114000 1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2035 20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105614 2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96472 22 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5271

23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89362 24 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73100 25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69715 2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67849 27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7144 28 北京甲骨文软件系统有限公司66275 29 南京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000 30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57782 31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54877 32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46010 33 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45712 34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832 35 思爱普(北京)软件系统有限公司40813 36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公司40708 37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公司39892 38 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公司39500 39 株洲时代集团公司39316 40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38483 41 江苏南大苏富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7813 42 创智集团37400 43 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4724 44 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33547

东方电子财务报表审计失败的认定分析

东方电子财务报表审计失败的认定分析 审计失败即审计人员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而导致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认定为审计失败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从审计结果来看,出具的审计意见是错误的;其次,从审计过程来看,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这两个条件应是因果关系,即因为没有遵循审计准则,所以才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审计工作即使按照审计准则进行,也可能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这是由审计风险的客观性决定的,即由于审计风险总是存在的,所以,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此外,审计准则本身也存在缺陷,即使按照准则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即发表的审计意见)也可能是错误的。对审计人员来讲,这一结果无法控制。因此,审计者不应为错误的结果承担责任,我们也不能认定这是审计人员的审计失败。 如果仅根据上述两个条件来认定是否属于审计失败将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审计准则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没有遵循审计准则也相应包括了很多方面。而且,判断有没有遵循审计准则以及审计意见到底是对还是错都十分主观,这给实际的认定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将标准细化。本文拟结合东方电子会计报表的审计谈谈对审计失败的认定。 东方电子(000682)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1030万股A股,发行价7.88元/股。此后东方电子的股价一路上行,4年间累计飙升60倍以上。在股本高速扩张的基础上,连续3年实现业绩翻番,一度被评为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

2001年7月,东方电子股价莫名下跌,同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对东方电子立案调查。此后,东方电子的股价一路下挫。同年10月,公司公告承认“在信息披露、利润确认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结果将以证监会调查结论为准”。 2002年4月,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电子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存在内幕交易,为其审计的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出具文件失实。东方电子历年来将高达10.39亿元的税后炒股收益(通过在二级市场炒作本公司股票)悉数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以虚构业绩的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其随后公布的2001年年报称,公司“将最近几年出售股票收入10.39亿元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全部收入扣除税款以外的其他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待证监会的处理决定下达后再进行调整”。同时,从4月30日起东方电子被“ST”特别处理,股票简称“ST东方”。 2003年1月,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东方电子的主管责任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对其分别进行了民事和刑事处罚。 2004年2月20日,ST东方董事会公告称,认定原在公司反映的出售股票收入扣除税收以外的10.39亿元应归集团公司所有,而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豁免公司因出售股票收入形成的对集团公司的债务10.031亿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该项收入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至此,东方电子财务造假案告一段落。 东方电子的会计舞弊行为主要发生在其1997年上市后至2001年年报披露期间,因此本文仅就其1997年至2000年的会计报表审计情

东方电子造假案

东方电子造假案 事由 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证券市场,一度号称中国第一股(股价最高时达330.6元,在深市中仅次于深进展)的东方电子是何等风光:业绩连年翻番,股价连年翻番,不仅是中小投资者追捧的对象,而且依旧多家机构重仓持有的股票。东方电子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 东方电子是由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3年3月采纳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于1994年1月正式创立,总股本5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0元,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1月8日至10日三天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 1994年1月9日,即定向募集翌日,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隋元柏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秘高峰等人商量,由公司自己购买部分内部职工股,减小公司分红压力。东方电子当时发行股票时承诺,内部职工股发行后,公司每年将进行不低于30%的现金分红。 因此,隋元柏就让当时的财务处负责人以烟台振东高新技术进展公司名义购买公司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1.6元。 隋元柏承认,烟台振东高新技术进展公司是专门为购买内部职工股成立的一家空壳公司,注册资本52万元,要紧治理人员均为东方电子职工。公司名称系“振兴东方”之意。该公司在购买股票时尚未成立,购买股票所需资金是以东方电子的名义在银行借贷的1600万元。 振东公司也只是过眼烟云。1996年,东方电子报送向社会公布发行股票的材料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对公司当时存在的“二化”现象(法人股个人化、内部职工股社会化)进行规范。隋元柏、高峰找到原担任股票主承销商的烟台某证券公司老总商量计策,决定将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隋元柏从老家山东文登收集了40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了40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过户至这40个自然人账户中。 为了奖励部分优秀职工,东方电子在1996年前从一级市场上另行购买了44万

中国电子企业排名100强

中国电子企业排名100强 1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 海尔集团公司 3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 4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5 TCL集团有限公司 6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8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9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10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上海贝尔有限公司 13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1 4苏州孔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彩虹集团公司 16 华东电子集团 17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 18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19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20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1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3河南安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5 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 26 深圳创维一RGB电子有限公司 27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9广东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江苏新科电子集团 31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32 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33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34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35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36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 37 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38 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 3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0吉林省电子集团公司 41 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 乐金曙光电子有限公司 43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西安海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5 四川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6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 47 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48咸阳偏转集团公司 49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52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3福建福日集团 54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公司 55 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56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57 南天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5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60 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 61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 62 广东正通集团有限公司 63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DXY201202064 项目名称: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一卡通系统改造 烟台东方纵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25日

目录

投标函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2、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为: 人民币:元;大写: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投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投标人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投标人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投标人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注:1、投标单位要填写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4、本格式应单独一式一份,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要冷静对待资本”——对话东方电子集团董事长杨恒坤

“要冷静对待资本”——对话东方电子集团董事长杨 恒坤 杨恒坤:这事实上不是多元化与否的问题。走什么样的进展道路,与上市与否并无逻辑上的关系。然而在上市之后,容易因为资金的充裕,让企业产生一定的膨胀心理,盲目的追求新项目,这是需要小心的。 一个企业假如在高速进展期,那一定要坚持主业;然而假如进入成熟期,市场差不多差不多饱和的情形下,企业想要连续进展,就必须去拓展经营渠道,拓展业务项目,考虑是否有必要转行或者多元化经营。因为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进展周期,企业只有依照自己的行业特点,去规划自己的进展战略,才能让企业稳健而平稳的进展。 责任编辑:化石 屯河“又回来了” 文/本刊记者纪亮 中粮屯河的重生给出了失足上市公司“灾后重建”又一路径的又一样板。 三年前的4月,“新疆屯河”在公布2004年年报时态势能够用“难堪”二字形容:主营业务下降51.14%,净利润为负6.66亿元,不仅显现庞大亏损,还有11.68亿贷款逾期。 时至今日,这家差不多更名为中粮屯河的上市企业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在2008年1月15日的临时公告中,100%~160%的纯利润增长,让整个市场为之一振。 2005年初,当时的新疆屯河受德隆系阻碍庞大:声誉受损、高管纷纷离职、门口天天等待着催讨债

款的人。刚刚从新疆屯河离开的一位副总曾经告诉记者:“假如没有大的机遇,屯河凶多吉少!”而紧接着公布的2004年年报看起来更印证了这一判定。 现在被多家机构誉为“极具投资价值的绩优蓝筹股”的屯河,是如何转危为安的? 中粮入主 2004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杜厚文、魏杰相继辞职。企业治理状况陷入逆境。而这时的新疆屯河,差不多深陷“德隆系危机”之中不能自拔。公司被抵押或质押于银行的资产逾23亿元,超过净资产的一倍! 就在企业内外交困四面楚歌之时,中粮集团开始介入。 如何设计一个让相关各方都能够同意的债务重组方案,成为新疆屯河重组成败的关键一环。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主席的债权委员会期望尽可能多地收回贷款,以减少银行的缺失。而潜在的重组方则认为,大多数的债务缺失差不多上德隆造成的,由新股东承担明显不合理,而且数额过于庞大,难以承担。通过多次谈判,由15家债权银行组成的债委会最终在“减债重组”这一原则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这为新疆屯河下一步的实业资产重组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中粮集团早有进入新疆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打算。新疆屯河的危机给中粮集团提供了一个机会,但新疆屯河的巨额债务负担又不能不令他们望而却步。双方通过长达一年的困难谈判,2005年6月14日重组双方终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粮集团最终以 1.53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屯河集团等持有的新疆屯河37.2%的股权。 接下来的大手笔,让“新屯河”受益匪浅。 中粮集团先是为其注入原材料款近5亿元以坚持生产,接着又以无偿捐赠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中粮新疆四方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和朔州中粮糖业100%的股权赠送给新疆屯河。此外“新东家”做出了关于盈利水平、定向增发、股权鼓舞、减免费用等八项承诺。 中粮集团在连续投入24亿元现金的前提下,成功地重组了新疆屯河,使新疆屯河完全摆脱了“德隆事件”造成的负面阻碍。通过巨额资金的支持和十几亿元的债务减免,新疆屯河终于看到了生气,在行业内和资本市场的信誉开始逐步复原。

审计案例

审计案例 隆兴公司自开业以来,营业额巨增。为筹措资金,公司决定向银行贷款。但银行希望其出具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以作出是否对其贷款的决定。于是,隆兴公司决定聘请宝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隆兴公司以前从未进行过审计。 审计刚开始就不太顺利,王玲注册会计师刚到隆兴公司就发现,该公司会计账册不齐,而且账也未轧平。于是王玲花费一个星期的时间帮助公司会计整理账簿等。但公司会计人员却向财务经理抱怨,认为注册会计师王玲太苛刻,妨碍其正常工作。 第二周,当王玲向会计人员索要客户有关资料以便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会计人员以这些资料系公司机密为由,加以拒绝。接着,王玲又要求,公司在年末这一天,停止生产,以便对存货进行盘点。但隆兴公司又以生产任务忙为由,也加以拒绝。 王玲无奈之下,只得向事务所的合伙人汇报。合伙人张民立即与隆兴公司总经理进行接洽。得知如果无法进行函证或盘点,将迫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表示意见。总经理闻言之后,非常生气。他说,我情愿向朋友借钱,也不要你们的审计报告。不但命令注册会计师马上离开隆兴公司,而且拒绝支付注册会计师前两周的审计费用。合伙人张民也很生气,他严肃地告诉总经理,除非付清所有的审计费用,否则,前期由王玲代编的会计账册将不予归还。 请问: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是否妥当?如果不妥当,请指出。在上述案例中,宝信会计师事务所犯了如下几项错误: (1)审计前没有与客户妥善会谈,以致客户不了解审计意义、审计目的、审计范围。这将造成客户不同意注册会计师进行函证或盘点的原因。 (2)没有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没有与客户商定审计收费。与客户联系不足,在客户账未结平之前,就贸然前去审计,实属不妥。 (3)没有制定审计计划,又没有助理人员进行必要监督。比如没有获得客户同意,就帮助客户整理账本,实属多余。 (4)扣留客户账册来作为要求客户付款条件,有失职业道德,弄得不好,很可能被客户起诉侵权。应立即归还账本。如果整理时间不长,可以放弃审计收费。如果审计收费巨大,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予以申诉,通过合法程序来维护自身利益。

东方电子

东方电子案例分析

东方电子案例分析报告 [摘要] 2001年,被誉为“中国第一股”的东方电子爆出财务舞弊丑闻,业界一片哗然,人们在谴责东方电子的同时,将矛头也指向了注册会计师甚至于当时的审计准则,到底是事务所不作为导致的“审计失败”,还是如同有些人声称的会计师事务所“情有可原”?本文从分析东方电子的舞弊手法入手,探究导致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再通过对比当时的《独立审计准则》和最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从而找到问题的答案。[关键字] 东方电子财务舞弊审计失败审计准则 一、东方电子事件回顾 1、股市骄子 1994年,东方电子的前身、主营计算机键盘生产和销售的烟台无线电六厂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立了烟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时发行了内部职工股。当时东方电子采用定向募集方式,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其中社会法人股150万股,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尽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元,承诺每股分红不低于0.30元,但发行期限内却没有将股票售完,最后剩下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 1997年,烟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每股7.88元,开盘当天便冲高到每股18元。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上市公司32.21%的股份,其旗下的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劳动服务公司持有2.2%的股份,而作为主承销商的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则成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 2000年,东方电子利润已达4.73亿元,增长了6.7倍,经过4次高比例的送配,总股本扩张了13.4倍,股本流通增长了35倍,但每股收益始终维持在0.5左右,被众多股评家和媒体冠以“中国最优秀上市公司”、“中国第一股”等称号。 2、东窗事发 2001年5月15日,东方电子董事会公告:“公司拟通过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规模分别为10亿元人民币和5.5亿元人民币,共计融资15.5亿元人民币。” 8月14日,东方电子董事会再次公告:“因未能与拟收购企业股权出让方达成协议,公司董事会拟放弃2001年增资发行A股的计划。”

东方电子造假案共8页文档

东方电子造假案事由 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证券市场,一度号称中国第一股(股价最高时达330.6元,在深市中仅次于深发展)的东方电子是何等风光:业绩连年翻番,股价连年翻番,不仅是中小投资者追捧的对象,而且还是多家机构重仓持有的股票。东方电子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 东方电子是由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3年3月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于1994年1月正式创立,总股本5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0元,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1月8日至10日三天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 1994年1月9日,即定向募集第二天,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隋元柏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秘高峰等人商议,由公司自己购买部分内部职工股,减小公司分红压力。东方电子当时发行股票时承诺,内部职工股发行后,公司每年将进行不低于30%的现金分红。 于是,隋元柏就让当时的财务处负责人以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名义购买公司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1.6元。 隋元柏承认,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是专门为购买内部职工股成立的一家空壳公司,注册资本52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均为东方电子职工。公司名称系“振兴东方”之意。该公司在购买股票时尚未成立,购买股票所需资金是以东方电子的名义在银行借贷的1600万元。

振东公司也只是过眼烟云。1996年,东方电子报送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对公司当时存在的“二化”现象(法人股个人化、内部职工股社会化)进行规范。隋元柏、高峰找到原担任股票主承销商的烟台某证券公司老总商量对策,决定将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隋元柏从老家山东文登收集了40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了40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过户至这40个自然人账户中。 为了奖励部分优秀职工,东方电子在1996年前从一级市场上另行购买了44万股内部职工股。为处理好这部分股票,由高峰回老家龙口,收集了4个身份证,在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账户,将44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这些人个人名下,此后分散在44个个人账户中的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交由公司证券部掌管。此事在公司内部只有隋元柏、高峰等极少数人知情。 1996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30万股,发行价7.88元,总股本变为6830万股,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社会公众股1720万股(包括原内部职工股690万股),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1997年1月21日,公司172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余的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三年后上市交易。 东方电子职工股造富运动从此开始。 首次试水成功,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始策划如何利用证券市场完成公司的原始积累。公司上市后,隋元柏、高峰就商议,为提高公司业绩和企业形象,利用公司掌控的大量内部职工股,将内部职工股出售,再将出售后

国南海公司的舞弊案例影响和启示

审计失败即审计人员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而导致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认定为审计失败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从审计结果来看,出具的审计意见是错误的;其次,从审计过程来看,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这两个条件应是因果关系,即因为没有遵循审计准则,所以才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意见。东方电子认定审计失败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工作未达到审计目标。对独立审计来说,审计目标主要有第一是就公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审计意见;第二是揭露财 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重大欺诈舞弊行为和非法行为。可见,若未出具一个正确的审计意见,未能揭露重大的错误、舞弊和非法行为,就是未达到审计目标。就会认为审计工作是失败的。 2、审计人员未履行审计职责,应承担法律责任。审计责任包括审计的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两部分。首先,审计职责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职责,审计的职业责任在于“运用恰当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保质保量地实现审计目标”。围绕审计目标,审计职责主要有两大方面:第一,审计人员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的评价;第二,审计人员必须揭露出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漏报和舞弊行为。否则,有可能被认为审计是失败的。其次,若被认定为审计失败,审计人员一般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因缺少应有的合理的谨慎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审计人员应承担普通过失或重大过失责任;对于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故意的错误行为,则要承担欺诈责任。 3、在审计过程中,采用的审计方法不当或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在运用一定的审计方法获取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才能表示审计意见,审计失败往往跟采用不恰当的审计方法联系在一起。审计方法一般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几种。审计方法运用不当会给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留下空间。对于一些科目的审计,有些审计程序是必须的,例如应收账款的函证、存货的监盘等。缺少这些必要的审计程序,一些重大的错报漏报、会计舞弊等行为就很难被发现。如东方电子主要是采用私刻客户印章、粘贴复印等方法伪造销售合同、虚开销售发票,以将炒股收益洗成主营业务收入。按惯例,审计人员应要求企业向其提供所有与当期有关的销售合同原件,然后抽取部分进行函证。对于重大事项,如果回函情况不好,会计师事务所要么采取其他方式进一步确认,要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未认真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也是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次次的审计过程中,面对一堆堆盖满假印章的假合同和一份份破绽百出的会计报表,该事务所各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认真复核,便一次次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4、审计人员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在执业时应抱着怀疑的态度,不放过任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疑问。主营业务收入是衡量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此外,东方电子的高利润率在逻辑上也讲不通。面对种种疑问,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竟丝毫“没有”察觉,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极大地丧失,直接的后果便是出具错误的审计意见。5、丧失审计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灵魂,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与客户间若存在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或外界压力等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就很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难以完全按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我国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例中,审计失败的事务所几乎都与相关客户存在各种经济利益,这不能不说是判断审计失败要考虑的一条重要因素。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5年为东方电子提供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因此获得204万元的审计费用,二者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不能不让人对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立场提出置疑。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审计1101 1103400102 朱楠楠 一、主要人物介绍 1、公司主要任务人物: 隋元柏: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集团公司董事长 高峰: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董事、证券办主任同时又是集团公司子公司烟台东方玉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跃: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2、会计师事务所及主要人物: 2001年及以前年度年报的审计师为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但从2002年度改聘山东正源信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刘天聚: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 赵永兰,孙祥祚,徐艳燕,刘学伟:为东方电子审计过的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们。 二、公司简介 东方电子公司全称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东方电子(000682)。东方电子一度被誉为经典蓝筹股、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是中国配电自动化的龙头企业,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东方电子自1997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来,走势凌厉,在股本大幅扩张的同时每股收益也保持在0.5元以上。每年利润率大幅增长的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也成倍上涨: 表1:东方电子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情况 由上图可以看到东方电子1998-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总计多达27亿元,占到整个农网电力系统自动化改造市场的60%。 三、惊人业绩是否可信? 1、东方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力自动化占了销售大头,其中电网调度自动化才是东方电子的起家之本。由表格中数据可以看到公司从1998年至2000年这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就占市场份额的60%,我国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发展的企业有200多家,其中当时的电网调度自动化行业中就主要有清华大学、电科院、南瑞、东方电子等几十家企业从事此项业务。同时,在高级软件开发上,清华占龙头地位;硬件系统的开发上,则南瑞和电科院居首位;东方电子只是服务于行业的宝塔下方领域。但是,只能充当配角的东方电子却占有这个行业打扮的市场份额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无法相信。 2、再看表1中东方电子的高利润率更是罕见。清华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领域的专家曾得出过如下结论:“单从电力系统自动化工业企业的角度来说,百分之三十几的利润还是显得有点过高。一般来说,利润率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几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1998年以后,即使利润率较高的高压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利润率也不过10%—30%,而在利润率较低的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这个数字还不到10%。因此,高达50%的利润率未免让人觉得失真。 3、东方电子低价接单与高人力成本在业界更是众所周知。例如,北京四方与东方电子在争夺地市级电力调度市场的几次交锋中,东方电子几乎都比北京四方的报价低40%左右,从而成功拿走订单。而北京四方的投标报价一般只能维持10%左右的利润率,若报价再低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 一、案件回顾 1997年1月21日,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子,00068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上市第一天便走势凌厉,股价最高时达18.67元/股,比发行价上涨了137%。此后历经多次送股、配股、转增,东方电子的流通股本扩大了十多倍,股价却依旧坚挺,维持在每股20元上下。最红火时,股价曾飙升至60元/股,涨幅居深沪两市之首,一夜之间便催生了数百名百万富翁。 2001年,由虚假陈述引来的大批股民成就了东方电子的资本神话,这个注册资本仅6830万元的电子公司,迅速在资本市场聚敛了巨额财富。资料显示,从1997年至2001年,东方电子高管利用公司购买的1044万股原始职工股,在二级市场炒作,所得的各项收益竟达17.08亿元。此后,他们又公然伪造账目,将其中的15.95亿元变成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然而,当神话褪尽,它留给人们最深的印象却是鼎盛时期被踢爆的"虚假账目事件",以及那场长达5年、波及6989名股民、涉案总标的达4.42亿元的"中国证券民事第一案"。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造假历程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字[1993]16号文批准,以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4年1月正式创立,总股本5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0元,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 1月8-10日三天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1996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挑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7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1994年1月9日,即定向募集第二天,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隋元柏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秘高峰等人商议,由公司自己购买部分内部职工股,以减小公司分红压力。东方电子当时发行股票时承诺,内部职工股发行后,公司每年将进行不低于30%的现金分红。 于是,隋元柏就让当时的财务处负责人以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名义购买公司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1.6元。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是专门为购买内部职工股成立的一家空壳公司,注册资本52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均为东方电子职工。公司名称系"振兴东方"之意。该公司在购买股票时尚未成立,购买股票所需资金是以东方电子的名义在银行借贷的1600万元。 振东公司也只是过眼烟云。1996年,东方电子报送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对公司当时存在的"二化"现象(法人股个人化、内部职工股社会化)进行规范。隋元柏、高峰找到原担任股票主承销商的烟台某证券公司老总商量对策,决定将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隋元柏从老家山东文登收集了40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了40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过户至这40个自然人账户中。 为了奖励部分优秀职工,东方电子在1996年前从一级市场上另行购买了44万股内部职工股。为处理好这部分股票,由高峰回老家龙口,收集了4个身份证,在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账户,将44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这些人个人名下,此后分散在44个个人账户中的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交由公司证券部掌管。此事在公司内部只有隋元柏、高峰等极少数人知情。 1996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30万股,发行价7.88元,总股本变为6830万股,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社会公众股1720万股(包括原内部职工股690万股),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1997年1月21日,公司将172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余的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三年后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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