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激励广大员工为打造综合性电力集团奋力拼搏、锐意创新、追求卓越、勇于奉献,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总经理奖励基金适用于为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有功人员。

第三条依据集团公司的年度工作主线,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实施奖励。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等级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员工。受奖人员由直接参与获奖项目的人员构成,原则上不超过5人。

第五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特等奖,奖金额由总经理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建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对获奖人员颁发特级奖章。一等奖奖金50万元,二等奖奖金25万元,对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第三章获奖申报

第六条在第二条、第三条所提各项工作中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取得特别显著成绩的员工可申报(推荐)奖励。

第七条集团公司领导依照本办法可直接向总经理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推荐获奖人员。

第四章基金来源及评审委员会组成

第八条总经理奖励基金按年度实际发生额在集团公司工资总额中列支。

第九条总经理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同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总经理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集团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二)审议集团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获奖建议名单和奖励方案。

第五章申报推荐、审核、颁奖程序

第十条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客观审慎评估申报人所作出的贡献,确保申报(推荐)材料完整、真实、可靠,认真填写申报(推荐)

表(一式3份)。原则上申报(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并确定排序。

第十一条总经理奖励基金办公室根据(申报)推荐奖项会同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后,提出一、二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并形成推荐材料报送总经理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

第十二条总经理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评审会议,对报送的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形成奖励建议方案,原则上一等奖不超过总奖数量的40%。

第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对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建议方案进行研究、审定,并形成奖励决定。

第十四条依照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奖励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对获奖人员实施奖励。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

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高效绩效激励机制建立,奖励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包括公司当年所有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以及与公司发展具有紧密联系的其他有贡献人员。 第三条总经理奖励基金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事项: 1. 年度考核奖:奖励当年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所有人员。 2. 效益奖:奖励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3. 创新奖:奖励提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意见,并被采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 4. 成本奖:奖励为公司降本增效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5. 质量、安全奖:奖励为公司质量、安全、环保、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6. 企业文化奖:奖励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7. 资金申报奖:奖励当年在公司资金申请方面贡献突出、申请到资金数额较大的有关人员。 8. 特别贡献奖:奖励为提升公司知名度、美誉度,以及为公司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由董事会决定,按照预算方案考核期按月度预提,专款专用,半年或次年初考核发放,年度账面余额递延使用。 第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组成,公司总经理兼任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六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 制订总经理奖励基金预算和使用计划建议; 2. 向董事会汇报总经理奖励基金使用情况; 3. 制订及完善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规章制度; 4. 审议总经理奖励基金用途及使用效果; 5. 决定基金奖励获奖人员。 第七条总经理奖励基金和公司效益挂钩,纳入年度员工薪酬预算,计取公式为:总经理奖励基金总额=企业年度利润总额×X%,具体提取比例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做适当调整,在发放期成本列支。 第八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到会委员半数通过决定基金的使用方案。在该使用计划范围内由总经理授权总经理基金奖励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安排使用,并向总经理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发放时,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项考核结果,按照奖励基金总额分别测算出各种奖项的总金额,将各奖项对高层、中层、部门进行初步分配测算,测算方案通过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确定高层、中层、部门发放金额;部门发放金额=发放基数×Y×Z%,其中Y为部门员工当期公司工作总月份数,Z为部门考核得分率。考核到部门的各项奖项由部门提出明细分配方案,提交综合部; 第十条通过专项奖项的评选,由管理委员会明确到员工的专项奖励,不实行二次分配。专项奖励金额与部门对员工年度考核金额相加,为个人本年度总经理奖励基金的最终金额。经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审批后进行发放。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XXX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接待工作,健全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行为,提高接待工作的效率和组织水平,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X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公务接待工作。各分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接待工作管理细则。 第二章接待工作原则 第三条(工作原则)公司公务接待工作应遵循“热情礼貌、节俭周到、对口保密”的原则,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一)热情礼貌:接待所有来宾时均要热情礼貌、有礼有节,维护公司形象。 (二)节俭周到:接待工作应遵循节俭和周到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不得重复宴请,主方陪客人数不得多于宾客人数,接待安排应衔接周密,协调有序,细致安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三)对口保密:各部门来客按对口原则由部门接待,重要或综合性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组织接待,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接待工作由对口接待部门进行财务结算;接待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循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未经批准泄露接待内容或其他保密事项,不得向来客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表态或回答问题。 第四条(管理部门)办公室为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接待工作的安排、协调或配合部门接待。 第三章接待内容及分工 第五条(接待范围)公司公务接待工作范围包括: (一)来访来客接待,参观接待。 (二)会议、培训和其他重要活动。 (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机构来公司检查、调研、指导、联系工作。 (四)下级机构领导或工作人员来汇报工作。 第六条(接待分类)接待工作一般分为会见、会谈、参观、宴请等四类,公司接待根据来访目的和内容进行安排。 (一)会见按其内容可分为:礼节性会见和事务性会见,或兼而有之。礼节性会见时间较短而内容较广泛。事务性会见一般涉及工作相关等的内容。

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实施办法(汇总版)

四川吾爱中衡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股权激励实施办法 前言 为激发参与公司经营与发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大家的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让优秀的员工、中衡会员以及加盟商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达到“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培育和鼓励一批“有贤之士”和公司共同成长,实现人才与企业“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结合Q版上市后对企业成长与收益方面的考虑,决定对董事级(含)以上中衡会员、集团/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连锁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优秀代理商、加盟商实行:“股权购买激励”机制。 一、Q版上市含义及要求 Q板:简称报价板、Q板(Quotation),指挂牌公司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报价,但交易、投资均在线下完成。上海股交所对Q板挂牌企业设有明确限制。 具体有如下几点: 1、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企业在本行业发展具备明显优势及条件。 二、持股的优势和上市收益 1、原始股权持有人,可获得公司利润分红。其优点在于“筹码”较稳定。且为公司内部认购,买卖管道特殊,竞争力小。 2、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符合上市要求后。公司随即宣布上市。上市前会制定一个价位,然后委托券商帮助发行新股。而原始股东的股权根据发行价格进行计算。因原始股价低,公司成本所限,流通性小,往往至上市会有数十倍数百倍的高获利。

3、有权参与公司行政管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等情况。 4、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出资人代表有建议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5、公司解散时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参加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的分配。 三、公司股权发行计划及溢价计划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将按照下表时间点分年度进行溢价调整及股权投放,首先投放1.2亿元,次年溢价4000万元,后年溢价6000万元(详见下表)。溢价后每股认购金额将随着溢价总金额增加每股认购价。 年限溢价金额股本投放比例 2015年 1.2亿6% 2016年 1.6亿7% 2017年 2.2亿8% 2018年及以后根据企业规模调整根据企业规模调整 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经营发展情况将对溢价、投放比例按年度进行调整 四、购买名额及方式 购买名额及数量仅作为2015年首次及年底认购单位及人数。后期,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再行公布。 1、认购对象及名额 单位职别2015年购买名额分布 /人 中衡会员皇冠董事 15 钻卡董事 董事 吾爱连锁员工分公司总经理及集若干

最新11.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资料

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 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 (一)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 (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 (一)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二)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 (三)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 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精品文档

公司薪酬发放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薪酬发放管理制度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薪酬发放管理,提高薪酬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作用,保障员工的生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第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工资发放管理。代理商员工工资发放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薪酬发放应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与绩效考核挂钩,收入能增能减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薪酬发放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分公司薪酬发放管理,负责制定薪酬发放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和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单位绩效考核数据的汇总、审核、沟通确认和通报等;负责各单位员工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结果汇总、审核、分析,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费用,将最终薪酬发放清单等数据报财务部发放;将员工最终薪酬发放数据反馈各单位,并通过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到所有员工;解答员工薪酬疑问并协调处理各单位薪酬考核发放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好决策支持和业务支持;负责薪酬考核发放全程时效管控,确保薪酬及时发放到位。 (二)财务部负责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薪酬发放数据核发员工薪酬,支付劳务租赁费和第三方业务代理费等,并对银行发放的时效

进行管控,确保薪酬及时发放到位;负责薪酬发放规范性的复核,确保开支渠道符合内控要求。 (三)市场部负责制定分公司业务发展与营销激励方案,负责按时提供绩效考核数据;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第三方用工代办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控;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第三方业务代办费清单等数据,完成第三方代办费报账系统申请等工作。 (四)网络运营部负责按时提供绩效考核数据;协助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第三方用工代维费预算编制、执行和管控;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第三方业务代维费清单等数据,完成第三方代维费报账系统申请等工作。 (五)工会负责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责任,并负责员工申诉受理、协调等工作。 (六)各单位按人力资源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每月的绩效考核数据;负责本单位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的制定,按实施细则对员工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分配,并按时将分配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报财务部发放;负责做好本单位员工绩效沟通和薪酬发放沟通工作,解答员工提出的薪酬发放的相关问题;县分公司负责本地管控的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并负责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的本地缴纳和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成立本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小组,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各班组,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组长由单位一把手担任,组成人员包括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中心及班组主管、人力资源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增值权) 已出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推岀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采用股权增值权模式。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 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 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 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 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 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 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权增值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股权增值权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行权。 四、股权激励范围 1.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 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 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行权 1.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股权增值权; 2. 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依据草案公告 前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 3.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权增值权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 激励对象行权后将获得公司支付的行权当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七、其它条款 1. 《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 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5. 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6.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颁布实施。 7.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享有。

2021年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高效绩效激励机制建立,奖励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包括公司当年所有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以及与公司发展具有紧密联系的其他有贡献人员。 第三条总经理奖励基金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事项: 1.年度考核奖:奖励当年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所有人员。 2.效益奖:奖励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3.创新奖:奖励提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意见,并被采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 4.成本奖:奖励为公司降本增效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5.质量、安全奖:奖励为公司质量、安全、环保、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6.企业文化奖:奖励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7.资金申报奖:奖励当年在公司资金申请方面贡献突出、申请到资金数额较大的有关人员。 8.特别贡献奖:奖励为提升公司知名度、美誉度,以及为公司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由董事会决定,按照预算方案考核期按月度预提,专款专用,半年或次年初考核发放,年度账面余额递延使用。 第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组成,公司总经理兼任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六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订总经理奖励基金预算和使用计划建议; 2.向董事会汇报总经理奖励基金使用情况; 3.制订及完善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规章制度; 4.审议总经理奖励基金用途及使用效果; 5.决定基金奖励获奖人员。 第七条总经理奖励基金和公司效益挂钩,纳入年度员工薪酬预算,计取公式为:总经理奖励基金总额=企业年度利润总额×X%,具体提取比例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做适当调整,在发放期成本列支。 第八条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到会委员半数通过决定基金的使用方案。在该使用计划范围内由总经理授权总经理基金奖励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安排使用,并向总经理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发放时,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项考核结果,按照奖励基金总额分别测算出各种奖项的总金额,将各奖项对高层、中层、部门进行初步分配测算,测算方案通过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确定高层、中层、部门发放金额;部门发放金额=发放基数×Y×Z%,其中Y为部门员工当期公司工作总月份数,Z为部门考核得分率。考核到部门的各项奖项由部门提出明细分配方案,提交综合部; 第十条通过专项奖项的评选,由管理委员会明确到员工的专项奖励,不实行二次分配。专项奖励金额与部门对员工年度考核金额相加,为个人本年度总经理奖励基金的最终金额。经总经理奖励基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以“历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它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招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主要包括: 1、招待用的水果、咖啡、茶叶、烟酒、鲜花、餐饮、住宿、娱乐活动等费用支出; 2、送礼用的购物卡、礼品、礼券等费用支出; 3、出差发生的上述招待费用支出; 4、市场营销活动产生的招待费、礼品费。 第三条财务部每年根据公司业务整体情况及会计制度规定,提出年度总体费用计划,然后分解到各个业务部门,费用支出由分管副总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严格把关,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用于招待公司客户、政府部门工作沟通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招待;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五条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对口陪同的原则,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2倍。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管理细则: 1、招待费用由公司行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招待费请用由部门提出,由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签批,特殊招待须请示总经理批准。 2、招待费使用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即使在外地也要电话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待。招待前,由负责招待的职能部门经理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安排招待,无招待申请单,财务部不予借款和报销。 3、业务招待标准,简单招待不得超过500元,普通招待500-700元,重要招待700-1000元。特殊招待必须是公司主要领导出席,规格较高的接待费用视情况酌情确定。 4、招待费用未超出标准据实报销,凡超出授权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5、招待费规格由主管副总审核确定,财务总监批准,一般客户或工作往来为普通招待,客户单位或往来单位同规格领导出席的为普通招待;重要客户领导来访,有公司主要领导陪同的适用重要招待;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到访,关键客户主要领导来访或对公司利益有重要关联的工作接待适用特殊招待。 6、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安排娱乐活动,由招待部门负责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报销审核:

1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15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2005年12月31日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 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 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 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 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P.3 第十一条股权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 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暂不纳入股权激励计划。]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总经理奖励基金使用办法

总经理奖励基金使用办法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总经理基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公司“对内全面服务于生产,对外全面服务于营销”的指示精神,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鼓励公司员工创造价值,在岗位上努力工作、改革创新、鼓励先进、倡导争优创先的氛围,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特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并创立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专门设立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该资金由财务统一划拨,建立专款专用账务信息。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基金面向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于公司管理模式、战略发展、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提高效益、创造价值和改善生产线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 三、奖励对象 1、安全奖:奖励为公司安全,环保,及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2、质量奖:在自己本岗位之外发现已入库的待发、在装、库存产成品或原料或设备(含工具)有问题,且既成事实或有明显潜在可能的有关人员。 3、合理化建议奖:针对公司管理制度、生产情况、营销方面、设备、安全、基础建设、采购、财务、人事调整、薪酬方式、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可行或合理化建议者,给予10—500元奖励,针对降本增效方案及提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方案应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根据发挥的作用和达到的效果情况,给予100—1000元奖励或按照效益比例予以提成奖励。 4、获得重大发明创造、技术改造创新方面的有关人员。 5、项目申报、申请奖励:当年在项目申报方面贡献突出,并为公司申请到一定比例的项目实施资金支持,按照申请支持资金的多少予以提成奖励。

6、特别贡献奖:奖励为提升公司的知名度、美誉度、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降低生产、生活、管理成本以及为公司发展等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7、培训学习取得重要技术证书的相关人员。 四、奖励标准 根据奖励事件所产生的贡献及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和年度总经理基金的剩余基数情况,由部门提出申请,在总经理例会上投票初定,最后以总经理签批的金额为准。 五、奖励程序 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按其业务管理职能范围,组织在总经理例会上讨论、审核奖励和奖励标准,通过后报财务部审批,后由总经理签批;对受奖励的个人或集体,由总经办公示获奖信息,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1、各部门负责人有报名和推荐权。 2、奖励基金账户及账务由财务部管理,日常管理由总经办负责实施。 3、奖励基金在部门申报后在当月总经理例会上由总经办组织进行审核、审查,审核通过的,总经办于3日内上报总经理签批,奖励兑现不超过30天。 六、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长、生产总监、营销总监、总经办主任、采购部长、质管部长、行政部长、基建部长、客户服务部长 七、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1、制定总经理奖励预算和使用计划建议。 2、向总经理和财务部汇报总经理基金使用情况。 3、制定及完善总经理基金管理规章制度。 4、审议总经理奖励基金及使用效果。 5、组织审核、推荐上报基金奖励获奖人员。 八、发放细则:

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接待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司依据XXxx文件精神要求,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 本办法所指的接待范围包括:来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业务洽谈、联系工作、组织活动等公务或商务所发生的接待。 第二章接待种类 第三条公司级接待:指县处级以上领导,集团公司重要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领导、公司重要客户接待;来访客人最高职级较高或来访客人数量较多、牵涉面较大的接待。 第四条部门级接待:指各部门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税务等)接待工作。 第五条普通业务接待:指公司一般客户或来公司洽谈、办理业务的一般客人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接待管理 第六条接待事务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为公司接待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接待费用的初审与控制,按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办公室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第七条公司级接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并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负责接待前的准备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全力配合。接待所需的所有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第八条部门级接待由公司分管相对应的部门副总或业务部门正副职干部负责接待,如消防等部门由安全部负责接待;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质检部负责接待;工商、税务等部门由财务部负责接待。必要时办公室可给予适当协助。 第九条业务接待、其它普通接待由相关业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报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第十一条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电话或传真联系的,由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临时来访,由办公室出面并请示公司领导后作出接待安排。

浅谈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精修订

浅谈责任公司股权激励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浅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建议了解) 一、股权激励的含义和现行法律规定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权(或股票)为标的,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激励的方式一般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以及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等。 在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一方面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股东和经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通过改变高管的薪酬结构,加强高管薪酬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联程度,使其分享部分剩余索取权,分担经营风险,才能形成对高管的有效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公司价值。 在《公司法》修改以前,我国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时,一直受困于公司设立时不能预留股份、禁止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不允许高管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问题。新《公司法》扫清了这些法律障碍,规定了授权资本制度,允许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奖励给员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任职期内有限度地转让其股份,从而解决了激励股票的来源问题和激励收益变现的问题。 为弥补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对股权激励规定的空白,促进我国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资委、财政部发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述规定允许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尤其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这两种发展较为成熟的工具予以较详细的规定,并对实施条件、程序和操作要点进行了规范。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我国已经对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激励做出了规定,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依然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实践中,大量的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科技型、创业型企业有强烈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愿望,却不知如何选择行之有效的股权激励方式。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定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上市公司是公开性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严格参照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 (一)资本股份化问题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也不发行股票,没有明确的股份价格和数量。要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首先要将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个虚拟股份,利用公司内部对公司资产的评估与核算,对公司的资本进行股份化。并由有限责任公司签发股东持股证明,与普通股票类似,形成自己的虚拟股票。从而使公司顺利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东人数的限制 按《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受此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后,股东人数也不得超过50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激励对象范围较窄,受股东人数限制的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要实行较广范的股权激励计划,就会遇到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公司采用间接持股方式来解决,即员工不直接以股东身份持股,而通过其它持股载体来享有股权。 实践中,间接持股通常包括4种形式:职工持股会、工会、自然人代持和信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和证监会《关于职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 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 (一) 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 (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 (一) 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二) 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 (三) 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 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平台,与内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各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与职务无关的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平台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违规情况马上报管委会核实。违规情况实属者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校长奖励基金暂行办法(试行)

校长奖励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校长奖励基金的申报与评审,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第一条校长奖励基金是学校用于奖励在年度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部门和教职员工的专项经费。 第二条所有校长奖励基金获奖项目的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二、奖励类别 第三条校长奖励基金设常规奖和特别嘉奖两种奖励,并分设集体奖和个人奖。集体奖指以学校各级单位或团体名义获得的奖励;个人奖指以学校教职员工个人名义获得的奖励。 (一)常规奖 常规奖指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的周期性和即时性评选的奖励。常规奖分为教育教学类、科技类、管理与服务类三大类。 1.教育教学类 包括学校普通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奖励。教学建设与竞赛奖励、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及成果奖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奖励纳入教育教学类。 主要项目如下: (1)教学能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秀导师、指导教师; (2)专业建设成为重点、特色等突出专业;新增本科专业和学位点; (3)精品课程;出版主编教材; (4)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 (5)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与实施; (6)实习基地、培养创新基地、实验室建设立项; (7)学科(含专业、课程)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 (8)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科技类 包括科研课题立项、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奖励。主要项目如下: (1)纵向科研课题立项; (2)科技成果获奖; (3)学科建设方面的创新团队、产学研基地、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 (4)发明专利; (5)学术专著; (6)论文收录。 3.管理与服务类 校属各单位及其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管理和服务中,为推进学校工作或重大活动起到组织、参与或协助作用,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奖的项目。主要项目如下: (1)获得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湖南省厅局级及以上级别(以获奖证书或者文件的公章为准)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国家政府及部门、工会和共青团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 (2)专项工作竞赛获得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文体活动、知识竞赛(不含学科竞赛)获得厅局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特别嘉奖 特别嘉奖主要奖励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对学校办学层次的提升、办学范围的扩大、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办学影响的增强具有重大作用和原创意义的项目。特别嘉奖项目为常规奖励未列入的项目,主要项目如下: (1)新增博士后流动站; (2)新增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项目的资质; (3)新增办学领域且具有一定规模; (4)根本性提升招生层次; (5)专项管理、服务工作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和突出成绩; (6)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见义勇为、救困扶危等行为事迹显著、影响突出,并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7)其他对学校有重大贡献。 特别嘉奖纳入管理类组织评奖。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项目作为特别嘉奖项目提交校长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对外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对外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XX公司对外接待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外接待管理水平,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恰当、节俭地开展好公司对外接待和公共关系工作,更好地塑造企业形象,促进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接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接待对象不同单位、不同层次、不同需求,掌握接待工作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密细致的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第二章接待分工 第三条对外接待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归口管理,相关部室、分公司协助配合。 第四条接待工作按来宾级别分成如下四类,并按类别区分接待标准及工作分工。 (一)一类接待:主要来宾为省部级党政军领导和总部副总经理(含)以上的领导。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由公司主要领导陪同。 (二)二类接待:主要来宾为总部部门(含香港机构)、同级各兄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政军机关正、副地厅级领导。该类接待由综合部负责编制活动计划和安排食宿。涉及工作或业务的活动内容,由相关部门(中心)根据综合部统筹安排负责接待并指定专人陪同,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三)三类接待:主要来宾为总部部室副总经理(不含)以下的工作人员,同级兄弟公司的部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地方相关部门正、副县(处)级领导。该类接待由相关部门(中心)负责编制活动计划,经综合部审核后,由各部门(中心)指派专人接待,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相应活动。 (四)四类接待:主要来宾为同级兄弟公司各专业项目经理或其他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相关部门人员。该类接待由工作对口部门(中心)提出接待计划经综合部审定后实施,相关部门陪同。 第三章接待标准 第五条按照附件《XX公司接待住宿及就餐酒店级别参照表》对照公司接待类别,将接待住宿及就餐酒店进行了相应分级,接待时按照主要来宾级别确定接待类别

企业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了规范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精神,制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公司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管理的依据,是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的依据,也是监事会实施监督的依据。 第三条若公司内部其他薪酬管理文件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长期有效,除非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继续实施本股权激励制度。 第五条管理办法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股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以下事项: (一)批准和终止股权激励制度;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有股东大会负责的股权激励事项。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批准《管理办法》;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由董事会负责的股权激励事项。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受公司董事会领导,负责公司股权激励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拟定、修改《管理办法》,并报董事会批准; (二)制定《年度计划》及《实施细则》; (三)其他与股权激励制度有关的工作。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股权激励工作小组。该小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股权激励日常事务性工作。工作小组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其成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免。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属的股权激励工作小组依照《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工作,具有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管理办法》; (二)具体实施《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宽公司业绩增长的渠道,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员工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调研、组织、督导等方面的支出。 2、创新项目支出:创新项目调研、材料、试验、差旅等支出。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创业项目的资助,以及与创新有关的其它支出。 3、员工培训支出:创新创业过程中,对员工技能及相关方面能力的提升而进行的培训,以及外派学习或聘请老师到公司授课等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1月份和6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任副组

长的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技术部、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发展部、综合事务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在研发中心,由研发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表彰。 第七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创新创业指导组。开展全公司的创新创业指导教育,以及对员工创业活动的有效管理公由总工程师任组长。 2、项目研发发明组。负责公司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由研发中心主任任组长。 3、专项资金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并采用有效财务手段对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由财务审计部经理任组长。 4、创新能力培训组。负责制定公司创新型人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 第八条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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