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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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社会责任的新探讨

-----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状况

姓名:赵敏娟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企业在经济责任方面表现较好,在法律责任的实现方面总体较好但个别差异明显,在道德责任方面亦有部分领先企业开始尝试实践,积极回馈社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涉嫌垄断、非法避税、侵害劳工权益、忽视产品质量、破坏自然环境等方面。本文通过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并针对其现象给出一系列的改进方法。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价值导向;实现机制;利益相关者;

一、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1、研究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大规模工业变革的不断推进,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球的关注,企业对国家乃至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成为日益关注的焦点。国际社会主流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保障全球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对维护国际和平有重要的作用和促进发展中国家政治稳定可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以许多欧美发达国家为首的政府、非政府组织、普通民众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极为关注,普遍要求企业对整个供应链承担责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兴起于西方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对我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外国采购商在中国选择供应商时普遍把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另一方面,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假冒伪劣、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等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严重破坏。要提升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要建立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尽快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

2、研究的目的

本选题以企业社会责任为研究对象,采取论证法以我国现行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状入手,剖析其产生的原因,深入了解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态度,以期为我国现阶段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也为企业如何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对策和建议。

3、研究的意义

本课题的研究有助于为宏观经济管理者如何更好地管理企业,使之更好地履行企业公民的义务提供参考,也有助于为企业管理者如何平衡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理好企业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提出建议,从而为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实践和落实提供一定的解决思路。

二、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状况

1、国外社会责任的研究现状

H.Gordon Fitch(1975)认为企业本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解决社会问题的最有效的组织。企业在潜在利益驱动下,可以通过历史模型或计划模型来识别、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责任。但是当这两基于自愿的方法失效时,就需要由政府等其他组织来管理。

Ella Joseph(2002)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主要依靠企业的自觉行为,而企业只有在能受到市场力量的奖励时才会采取自觉行为。

Atle Midttum(2004)根据部门间相互扮演角色与互动方式的不同,提出CSR的治理模式。指出当代治理的关键在于“社会交换”(Social Exchange),尤其是政府、企业与社会三大部门的“交换"。政府作为企业的促进者、管制者和支持者,企业作为社会伙伴和产业伙伴。通过市场内生化和政府的促进来实现社会责任的治理。

Simon Zadek(2006)提出一个“合作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的方式,认为CSR发展过程是整个社会和企业组织共同学习的过程。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态度将经历防御、顺应、管理、策略、公民五阶段,社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则经历潜伏、新兴、巩固、制度化。企业组织的学习往往落后整个CSR环境的社会需求,直到CSR的议题在社会环境受到认同且朝向制度化落实,才能实现CSR的组织目标。

美国管理学家安德鲁斯认为:利润最大化是公司的第二位目标,而不是第一位目标,公司的第一位目标是保证自身的生存。社会责任是企业能否生存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

多德认为:企业对员工、消费者和公众负有社会责任,尽管这些社会责任未必见诸法律而成为企业的法定义务,但应当成为企业管理人恪守的职业道德。道德是促使企业行驶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因素。

美国经济优先权认可机构委员会制定的社会责任标准SA8000(CEPAA, 1997)影响较大,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保护人类基本权益,是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的社会贵任认证标准。也是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的认证机制。

Anupama指出在大型公司当中尽管子公司和母公司其经营管理模式存在差异性,但其管理话语权仍掌握在总公司手中,子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业绩及发展需要对有关社会责任的安排进行调

整。

不管是赞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还是反对承担的学者都一直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源于企业经济行为的外部性。如果我们将一定技术发展条件下整个人类各种资源的总量作为约束条件的话,就不难发现:完全不产生外部性的经济行为,是没有的。学者们的争论,充分肯定了这个前提。只不过,反对企业负社会责任的学者们,在经济自由主义理性上构建企业的责任框架,其前提是市场正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

2、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现状

在我国不断推进对外开放,融入国际社会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学者、民间团体等也纷纷开始重视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尽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内容、性质界定不一,国内学者大都认同企业必须担当社会责任。围绕社会责任的实现问题,国内学者的代表性观点如下:刘连煜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基本上是一个道德性的抽象概念,要具体落实,只能落实到企业或企业的治理环节中。他从企业治理的制度与机制着手,探讨如何监控企业使其具体而有效地履行其社会责任。他认为,企业内部治理模式的设计必须以股东财产权为中心加以架构,在此基础上,以政府法规奖励负责任的企业行为,严惩不负责任的企业行为,籍以引导企业更负社会责任,而不是采取在企业董事会或监察人会中引进外部公益人士的做法。

卢代富与刘连煜的观点不同,他认为,要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方面,要改革传统的以股东为本位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在企业中做出有利于各方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治理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要营造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适应的企业运作外部市场环境,从而使市场既充分释放其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手段的功用,又尽可能地为企业社会责任提供适宜的生成空间,以此达成市场与企业社会责任在最大化其各自作用基础上的和谐与均衡。但他对到底如何让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治理,缺乏进一步的分析。

田虹认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建立企业、政府、社会的长效联动机制,坚持自律性和他律性相结合,政府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要有积极的态度和相应的措施,社会要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的舆论环境。

杜中臣认为,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式主要有三类:政府或民间组织认证的方式、博弈的方式和自愿的方式。其中认证的方式是企业履行义务的他律方式,自愿的方式是一种自律的方式,而博弈的方式则是一种市场或契约的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体及企业责任感的成熟,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方式会逐渐发生由外在强制、中经契约形式到自愿担负的转变。

王发明、牟瑞玲和杨海军(2005)钟对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了SA8000这一相对较高的标准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不利影响。可见,SA8000和非发达国家之间需要相互磨合.才不致使其成为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瓶颈。

陈旭东、余逊达对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进行了现状分析和评价,他们通过调研发现,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并不逊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但企业对法律责任的认同要高于对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的认同。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并不出于单纯的利他动机,而是具有一定的战略意识。

贾生华、郑海东提出应该从政府、社会和企业三方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协同研究,即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视为全局性的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企业问题,通过三方的互动与合作,实现共赢与和谐。

鞠芳辉则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既有经济动因,也有道德动因和制度动因,但经济动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根本的因素。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1、研究思路

本文以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理论为指导,运用了管理学、社会学等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阐述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并且究其原因,深入分析,给出一系列改进方案。

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根据已掌握的知识,利用图书馆查找相关专业书籍,利用校园网查询各类期刊,学术报告,学术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科技档案等。

(2)广泛吸纳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方面的研究成果,从不同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进行剖析,并对企业社会责任做系统的理论框架建构。研究过程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研究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牢牢把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提出我国企业责任建设对策措施。

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

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笔者以为就是企业对投资人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即: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内容。 在西方发达国家,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是公司决策层无时不考虑的问题。“国际社会责任组织”发起制定的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推动和保障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健康发展。SA8000标准体系以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权利等作为重要目标,涉及包括童工、强迫劳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9项核心内容。这个标准体系成为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基本纲领。然而,我国企

业社会责任运动处于一种什么现状呢?

改革开放以来,政企分开使得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资本结构多元化使得民营企业、合资企业迅速发展。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我国企业既品尝到了竞争的甜头,也体验到了竞争的残酷。没有盈利就没有再投资的资本,实现盈利是企业追求的根本目标,而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则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和关键,因而众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非常重视对自己的贡献,却忽视对社会、对环境的影响,忽视承担社会责任,突出表现为:对股东的重视,对管理层的重视,对直接利益相关者的重视;对政府(纳税、就业)责任的淡化;对社会(社区关系、慈善事业、公众利益)责任的漠视;对环境(排污、能耗)责任的摆脱等。进入90年代以后,与国际接轨使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们感觉到了差距,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停滞更带给了企业和企业家们的深刻思考:企业是在保证社会基本利益的前提下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还是在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去履行自己必要的社会责任?应该如何处理好企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相互关系?从目前现状看,我国一些大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特别是走向国际的跨国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了足够的重视,然而大多数中小企业对社会责任认识比较模糊、麻木。所以从整体上看,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与国际上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状况堪忧。

从1997年到2004年7月,我国先后有8000余家企业接受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被要求通过SA8000认证。截至2005年6月,全世界共有45个国家的720家企业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其中中国有99家,占总数的13.75%。但令人尴尬的是,这99家企业当中的大多数企业申请SA8000认证都不是自发的,多数是被动的,是由跨国公司的生产链推动的。因为,如果不执行SA8000标准,就可能被取消供应商资格。对照 SA8000标准的各项规定,我国许多企业的社会责任现状令人担忧:2003年,沃尔玛就将72家因雇佣童工的中国企业列入永久性“黑名单”; 2004年9月,央视“共同关注”栏目在东莞的调查显示,很多企业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达到10到12小时;而伴随这些年消费物价总体水平的明显上升,广东等地的工资水平停滞不前,甚至还有所下降,据2005年4月的抽样调查显示,12%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企业还随意调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至于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比比皆是。2005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的各类案件中,克扣和拖欠工资的占41%;我国每年有600-700万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2007年的山西黑砖窑事件更是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而2007年发生的太湖蓝藻事件更加暴露了江河湖泊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至于市场上伪冒假劣产品的到处泛滥更是令消费者防不胜防。2008年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导致儿童死亡;染色馒头,牛肉膏,废品轮胎等等都围绕在我们的周围。以上事实和数据充分说明,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行为严重不到位,众多企业没有按SA8000标准体系严格要求自己。

四、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方面

1、有关社会责任的法律不够完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既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又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人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是我国统治阶级利益的本质表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正是对企业科学发展的具体要求。首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关注对“人”的发展和对“社会”全面负责。其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调“人权保护”的具体法律落实。我国现有的企业法律体系来看,受片面追求GDP的影响,严格保护“投资者”及其“资本”的利益,进而推进市场建设,而对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权益保护被忽视了。

目前我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整体上并不令人满意,与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虽然,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和一些专门法中有诸多有关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但是只是零散的见于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社会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公司法以及其他一些规范公司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明确提出这些法律规定的责任就是公司社会责任。这些零散的立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公司的行为促使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但是规范公司社会责任的这种立法状况使得公司社会责任没有系统化的制度上的约束和保障。因此,目前理论界和学术界的共识是要构件系统的制度化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制度,以便公司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落实有法律的保障。具体构建上,是在原有的各专门法的基础上对社会责任进行加强,还是重新构建一个崭新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体系。

2、政府监管存在漏洞

近年来,大矿难、毒奶粉、水污染、苏丹红等使我国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关注和重视,可是就在企业社会责任正在被大书特书的时候,最近又不断有媒体报道,2007年6月6日《潇湘晨报》中的《无锡蓝藻暴发有天灾也有人祸》一文中:“这些年太湖治理使太湖水质局部有所改善,但是这个改善的指标主要是COD,氮磷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2007年6月13日《潇湘晨报》的《“环保先进”单位直排污水40年》一文中:“该公司会议室墙壁上悬挂了30多个奖牌,其中有一块是2005年该县环保局颁发的环保先进单位奖牌”。2007年6月14日《潇湘晨报》《千名孩子被卖山西做苦工》一文中:“记者认为在解救中,面对的最大的阻力是,当地执法部门不配合”。

可见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不但监督滞后、监管不力,而且与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及国际社会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对政府的要求还很不协调。首先,部分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片面追求政绩和地方经济发展,追求GDP目标。地方政府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注重

经济发展和地方政绩,这种以牺牲劳动者利益而换取经济高速增长的行为模式,对企业守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严。即使有些地方政府了解相关情况,也没有从整体上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其次,地方政府过分注重企业经济项目引进,忽略环境保护或很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与企业是利益共同体,地方政府仅仅是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经济利益的关系,而没有看到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长期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利害关系。再次,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地方政府只注重不出或少出安全事故,不注重保护职业健康和员工权益保障,造成相当一部分企业中职工职业病严重,或者职工权益严重收到损害,部分企业降低职工的收入和福利、雇用童工、随意克扣工资、超时和超强度工作以追求利润最大化。最后,社会责任审计不完善、不健全。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现有的关于社会责任的法规仍以环境管理法规为主,而且没有制定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则、准则和指南。没有强制性法规的约束,地方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和企业信息披露不透明,没有完全对外公开。

缺乏可执行和可操作的企业社会责任具体的认证标准和执行标准。企业的部分社会责任从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企业自发层面上,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标注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标准,地方政府也没有根据地方经济和地方企业发展制定相应的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也是制约我国企业很好的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关键因素。

3、政府对于法律、法规的执行存在不足

调查发现,虽然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反复强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积极监督企业执行相关规定。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了解还是不够深刻,对它的利害也没有清醒的认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种种细节问题不太了解。即使了解,也不从细处着手积极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增长”片面代替“发展”,片面追求 GDP。而这种情况也必然会导致政府消极执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尽管我国在促进企业劳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多积极作用,但由于地方政府不正确的政绩观及其产生的政府消极作为,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企业社会责任正面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据报道,北京市审计局在对2006年北京市147家企业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审计中发现,半数以上的企业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些企业累计欠费800多万元。在这些欠费的企业中,有不少是经济效益很好的企业。针对这一个案,著名社会学家郑功成教授在接受《中国劳动保障报》采访时指出,造成这一事实的原因,除了雇主无视法制、缺乏企业社会责任之外,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和错误的政绩观,是一个更重要的消极影响作用。从客观上看,地方政府之所以这样,是与地方政府GDP目标和目前所倡导的服务型政府的定位有关。企业是发展地方经济的主体,也是地方政府服务的主要对象。地方政府仅仅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经济利益的关系,而没有以发展的眼光

来看待,在一些比较贫困的地区,一些企业向地方政府要求更为宽松的条件,甚至以撤走工厂相威胁。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限。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夏小林认为,“地方政府因担心资本抽逃和过于重视经济增长,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与雇主达成妥协或合谋,劳工利益则成为被牺牲的一方,雇主得以过度攫取绝对剩余价值。”

(二)企业方面

1、企业对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不足

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认识仍不够深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研究成果显示,部分的企业调查样本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会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率。此外,少数企业将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公益,狭隘化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从而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工作不到位。还有少数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不足,社会责任工作仍流于形式,并未制定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推进制度。

企业界往往是比较狭隘地理解企业社会责任,从一些企业自我宣传的网站上可以看出,一谈到企业社会责任,一些企业往往列出企业的捐款、资助、慈善活动,当然我们不能说这不是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事实上它还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高级层次,但它不是企业社会责任全部或本身。也有企业认为企业在照章纳税之后,就算完成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就没有必要再去承揽其它社会义务,如果再增加对社会的责任,例如增加工人的福利和环保的投资,就必然增加企业的成本,从而减少企业的盈利,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些认识都是片面和错误的。

当前我国的一部分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认识,尚处于认识的感性认识阶段;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方面,还处于从抗拒阶段过渡到服从阶段,没有将企业的专业优势与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的意识。只有少数企业可以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待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逐步将社会问题、环境问题整合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去。

2、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性

“盈利至上、利润惟一”曾是包括亚当·斯密、弗里德曼在内的最著名的经济学家对企业发展目标和功能的基本定位。在他们看来,经济利润是衡量企业成功的惟一标志。追逐利润是企业的天性。除此之外,企业不必承担所谓的社会责任。这种片面的利益主张一开始就受到很多人的指责,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特别是20 世纪70 年代石油危机以后,人们越来越认同企业发展的多目标观点,认为企业不仅仅要赚钱,同时要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包括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政府、社区、环境等。现代企业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赚取利润的机器,而应该是一个多目标的社会机构。一个优秀的企业,不仅是盈利水平不断提高的企业,而且应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但是非常遗憾的是,这种共识至今未在我国企业界完全形成。社会责任负担论。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增加企业负担,这是一些企业管理者不能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借口。他们认为,强调对社会

的责任必然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减少企业的盈利。增加工人的福利和环保的投入,必然增加成本,降低企业的竞争力。增加对消费者的服务,也必然增加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的盈利水平等。总之,一些企业管理者认为,承担任何社会责任都只会给企业增加负担,不利于甚至是有损于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

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残酷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他们为了自身的生存,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只顾自身利益,忽视社会公众利益的现象比比皆是,甚至以牺牲员工利益、环境、资源和公众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指标。这样一来,必然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眼前利益而采取粗放式、野蛮式竞争方式。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消费者、破坏环境事件禁而不止。侵犯员工权力和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故不断出现,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3、诚信系统的不健全

中国社会至今仍然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诚信系统,不少企业至今还未树立起诚信经营的理念。实际上,企业在对外关系中必须与政府、社团和其他企业打交道,这就要求企业自觉承担起对国家与社会应尽的责任。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道德、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自己对国家、社会、对他人真诚的责任感,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这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巨大的“经营资本”。但由于整个社会的诚信系统不健全,诚实光荣,不诚实可耻的理念没有在全社会扎下根,诚信的企业得不到社会的充分尊重和褒扬,不诚信的企业未能及时受到惩罚,或者说,坚持诚实必须付出高昂的成本,而不守诚信成本却很低。这样必然助长一些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长远利益,只顾自身利益,不顾社会整体利益,甚至以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击败竞争对手等恶劣手段来维持自己的存在,这种企业根本就不可能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缺乏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被视为导致企业缺失社会责任的首要外在原因,调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者认为不讲诚信是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最突出的表现之一,因此,如何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改善社会诚信环境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五、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为了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相关法律。使企业对职工、债权人、消费者、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不能仅仅对股东的利润最大化追求负责,也必须同时对各种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合理利益负责。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债权人、供应商、社区等。建议把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将其原则性和一般性的规定贯穿于全国人大或政府

颁布的涉及企业经济活动的所有法规中,建立一套适合国情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评估机制,并考虑适时制定((公司社会责任推行条例))。用法律手段来独存企业增进社会责任意识。

美国半数的州受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影响已经修改了公司法,授权公司的经营者在决策时“可以”或者“必须”考虑公司员工的利益。此外,美国的法律还通过确立“经营判断法则”和“股东提案制度”等来保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了实现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需要创造健全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使企业在法律的规范下承担社会责任。在立法方面,应继续修订《公司法》,强化职工参与决策的立法。同时,尽管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系统工程,《公司法》在这一工程中无疑起着主力军的作用,但是《公司法》不是万能的,我们不能指望仅依靠《公司法》就可以达到这一目标,《公司法》必须同其他法律资源配合,共同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具体而言,应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担保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在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积极作用。就保护消费者利益而言,有效的法律措施恐怕是管制产品安全、强化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和强制披露产品成分及性能,而不是让消费者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

至于环境保护,强制性法律措施比公司监管和自我约束要可靠得多。因此,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对之加以整合,共同解决企业社会责任不失为一条可行的途径。

(二)完善政府监管

首先健全制度使监管人员乐于尽职,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其次政府监督部门最需要做的工作是真正落实与维护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完善相关利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发挥他们的监督激励机制作用;再次监督部门公开自己的部分私有信息,提高监管行为的透明度,并对其不负责任、消极的工作态度及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完善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有权威的主体,其政策制定对企业的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

完善政府监管,首先要建立全制度使监管人员乐于尽职,从而提高他们工作的效率。其次政府监督部门最需要做的工作是真正落实与维护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完善相关利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发挥他们的监督激励机制作用。再次必须加强公众对监督部门的监督。为了防止政府监督部门的机会主义行为如受贿、索贿,同样需要监督部门公开自己的部分私有信息,提高监管行为的透明度,并对其不负责任、消极的工作态度及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建立社会责任导向的企业文化

企业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以推动企业、社会、自然的和谐共存与健康发展,应该成为企业和企业家的高度共识。自觉践行社会责任对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真正的风险不在于推进,而在于回避。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对于自身发展而言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企业社会责任要求民营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为最终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这表明社会责任是优秀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优秀的企业文化必然内

在的要求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负责任的企业文化不是优秀的企业文化。

企业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的途径:第一,完善企业道德建设。实践早已表明,现代企业的成长需要企业道德建设作为保障和推动。然而在目前的中国,受历史发展阶段的限制大多数民营企业以追逐利润为目的,忽视企业道德的建设。第二,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民营企业要有勇气向员工、客户、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公开相关的企业信息。这既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对经营活动本身有信心的表现,也是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沟通的重要内容。第三,“以人为本”提高满意度。这里的人包括与企业发展紧密相关的人——员工、股东、顾客及社会公众。企业的一切经营决策最终都是由员工来实现,因此只有在员工满意的基础上,企业才有可能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以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第四,争做优秀企业公民。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企业公民”定义为:“企业公民是指一个公司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一个企业公民认为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关,因此,它会全面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按照这种分析,企业公民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民营企业要逐步树立“企业公民”的意识,并使其固化为企业文化的深层次内核。第五,注重环保,树立企业形象。新奥集团成立18年来,始终以改善环境与承担社会责任为原则,致力于在清洁能源领域探索并实践新的运营模式,建立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基础,以经济责任、环境责任、社会责任为三重底线的产业培育模型,在发展中追求多方的平衡与和谐。

(四)建议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现代公司理念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在实现股东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还应该有一定数量的董事代表社会利益,在公司进行决策时,适当地兼顾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以求社会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和谐统一。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代表各方利益的董事基本上己经齐全,如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代表大股东的利益、通过累积投票制产生的董事可以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代表职工利益、银行金融机构的代表入选董事会可以代表债权人的利益,等等。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董事,在董事会中相互制约、相互妥协,以各种方式实现各自的目的和利益,这其中唯独没有考虑社会利益,没有社会利益的代表,而股东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实现未必就会对社会利益有所裨益。企业社会责任外部治理结构实现机制的表现形式涉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款。本世纪80年代在美国兴起了一场公司间“恶意收购”的浪潮,在这一收购过程中,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职工、债权人乃至社区都会受到影响,作为股东,他们可以从这一过程中大发横财,自然赞同收购计划,而对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工、债权人及社区则会因此遭受损失而极力反对。

(五)完善消费者监督体系

消费者对企业的影响力最强,是最主要的约束力量。消费者通过“货币投票”对企业行为进行

约束。在消费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情况下,消费者通过不购买产品、投诉等方式实现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

在消费者社会责任意识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对企业的任何非负责行为进行约束。企业社会责任除了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责任外,在很大程度上还表现为一种道德责任。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当公司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时,就要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而道德则是对公司行为更高要求的社会规范,当公司行为违反道德意义上的责任时,公司并不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只能通过舆论的作用来积极倡导企业承担道德意义上的社会责任。通过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与教育,从公众和消费者的角度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如可以通过举办环境保护演讲、展览等活动,强化公民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当企业的行为符合了人们所期望的、国家所倡导的道德时,国家就应给予奖励和舆论上的支持,当公司违反这种道德时就应受到舆论的谴责。这样,就会使公司感受到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带来的好处,从而自觉自愿地去承担此责任。一旦这种风气能在企业间形成,将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一股无形的巨大动力。消费者才是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的最主要的也最具威慑力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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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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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旭东、余逊达:《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现状与评价》,《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那么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又是从何而来的呢?这个经营管理理念其实来源于西方,最初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并没有什么社会责任的概念,他们的存在仅仅是为了赚钱。而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诞生了古典经济学。古典经济理论几乎把市场经济下企业的功能等同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销售给消费者,企业就算尽到了自己最基本的社会责任。这种认知比较准确地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初期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此时发展经济是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主要矛盾,企业只要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能给社会提供产品、就业、税收就实现了社会对企业的基本期望,就算承担了社会责任。到了18、19世纪,早期发展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慈善事业是一种传统的美德,于是,慈善事业被认为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而到了当代,经济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人们对经济发展的期望边际效用递减,对生活质量则有了更高的追求。与此同时,人们对一些工业产品的副作用,对环境污染的消极作用有了更多的了解。此外,由于经济非平衡发展所产生的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社会对企业有了更多的期望,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有了更为广阔的内容,其中包括教育、公共健康、就业福利、环境保护、节约和爱护资源等。 尽管社会对企业的期望越来越高,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不是可以无限扩展的,而是有限度的。彼得·德鲁克在他的《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中专门写了一章《社会责任的限度》。他认为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仅仅是做得好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好事。然而,为了做好事,首先必须做好企业。他说,只要一个企业忽略了在经济上取得成就的限制并承担了它在经济上无力支持的社会责任,企业很快就会陷入困境。如果因此而损失了企业取得成就的能力,那就是最不负责任的。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做好,这是企业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前提和载体。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能无限扩张,还意味着企业与政府功能不能错位,不能把本该属于政府的责任推给企业。就政府一方面而言,如果想真正的发展经济,就不能把本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推向企业,更要引导社会,不能把发展好的企业当作一块大馅饼,最终搞跨了企业。如果真成了这样那就是政府和社会的不负责任了。 通过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的进行比较,我们应当全面地看待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状况。发达国家只是当它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以后,才更多地担负起了自己的社会责任,而中国企业在经历了较短的发展过程以后,就碰到了必须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的问题。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企业明显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当然,这样并不是说中国企业就不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相反,由于形势所迫,中国企业必须承担起自己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 我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也可以看成是社会在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根据当时社会的道德准则,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而当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取向的改革使得中国经济有了更加长远的发展,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资源能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等等,有的企业员工工作生活环境较差,待遇也不好,甚至还存在着使用童工的问题。这一系列的问题反映了我国当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匮乏。在这样的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伦理案例分析(抄录参考)

《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伦理》 一、三鹿奶粉事件回顾 从2008 年3 月份开始,三鹿集团陆续接到一些婴幼儿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后患泌尿系统结石病的投诉。8 月初经专家鉴定三鹿公司涉嫌问题奶粉中有大量致肾病的三聚氰胺,并未对外公布。9 月份三鹿集团向消费者宣称已委托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公司产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的各项质量标准。直到2008 年9 月13 日,卫生部把“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定性为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时,三鹿集团仍未就此事向社会民众、媒体以及政府做出合理解释。随后,蒙牛、伊利、光明、完达山等数十个国内奶制品厂家的部分产品均被检测出不同程度的含有三聚氰胺,至此乳制品行业的三聚氰胺事件成为2008 年家喻户晓的事件,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被人们提到了首要位置。 二、三鹿奶粉事件原因分析 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在现象背后掩藏着各种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奶制品供求关系不平衡。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普遍开始注重饮食的营养与健康,受近邻日本“一杯奶强壮一个民族”的影响和启发,以及营养科研的发展所证实,牛奶确实是一种非常好的营养食品,因此,专家大力呼吁公众增加奶的摄入量,而政府也制订各种政策来支持奶行业的发展。这些确实为增强国人体质做出贡献。然而问题在于,制订政策时,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我国畜牧业的发展满足不看人们对牛奶的需求。国家的草场面临沙漠化、过度放牧等问题的困扰,因而其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限制,畜牧业的受限自然导致了牛奶的产量的增长难以跟得上市场的需求。而一些企业为了片面追求市场占有率,为了企业的盲目扩张,“满足”所谓的市场需求,在奶源不够的情况下,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同时,由于面临跨国大公司的竞争和压制,企业为了在日益开放的市场中占据主动,反制外资企业的压制,盲目追求短时间内企业的飞速壮大,这一切都导致了企业的负责人头脑发热,罔顾食品安全和老百姓对于健康食品的需求,也不顾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在奶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最终坑害了消费者,

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

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 2014-01-10 08:56:37 文_赵梓亦 原标题:CSR也需要经营 年度品牌三星 获奖理由:关注社会责任,关注青少年成长,鼓励社会创新。 作为一个主营电子产品的企业,创新是三星得以不断持续发展并能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三星的创新又不仅仅体现在产品上,在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至今的18年间,中国三星一直进行着教育支援、残疾人支援等公益活动,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在做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中国三星也在不断探索新路径。 2013年被中国三星定位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经营元年。这一年里,中国三星按照计划从共享企业社会责任资源和力量、摸索投资与社会责任并重的崭新的产业投资模式、全方位扩大社会公益事业以及用开放的心态积极与社会沟通等四方面全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不仅要创新,还要有自己的特色。中国三星坚持自己的公益要与其他企业有差别,金钱的、物质的支援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很容易做到的,在硬件支援中要添加软件支援的部分。中国三星的公益活动不是简单的捐钱捐物,而是坚持员工亲自参与的原则。从多年的公益实践中三星发现,组织员工参与公益活动,不仅能够帮助受益者,还能够让员工获得成就感,从而对企业产生认同,更具凝聚力。中国三星认为,企业的社会公益活动不是单纯的慈善事业,而是有目的的活动,公益活动要能提高企业形象,构建人脉关系,效果极大化。 在CSR经营元年实施各项活动的过程中,三星与社会各界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沟通,展示了三星在CSR方面的策略和措施,使三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 1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2013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评价了国企100强、民企100强和外企100强共300家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现状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中国三星凭借在CSR元年进行的各项工作,登上外资企业榜首,总排名升至第21位。 分享式公益 2013年9月,中国三星与陕西省政府合作"社会责任示范区"项目。中国三星认为自己应该从过去的,投资局限在厂房建设、提供就业岗位、扩大税收、配套产业入驻等经济层面的传统模式中跳出来,通过向地区社会普及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创造共同参与的平台等措施,寻找一条崭新的经济投资与社会责任齐头并进的发展之路。 并希望通过陕西省政府的合作,使作为三星最尖端的半导体工厂和研究所等重点投资区域的陕西省在CSR领域也能成为一个模范典型。中国三星承诺在未来五年之内,通过多种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促进陕西省的经济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共同发展。在原有的CSR活动

浅论公司社会责任

浅论公司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文章从界定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入手,分析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公司社会责任应当具备的内涵及当前我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构思我国如何更好实现公司社会责任模式,以推动公司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 2005年,我国修正的《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一次明确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其一项义务。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便成为商法理论和实践中都不容回避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公司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公司作为拟制的法人,与自然人一样作为民商事主体,除了其自身运行发展需要应遵循一定的规则、规律外,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目前,我国众多公司缺乏对承担社会责任重要性的认识,不仅体现在对劳动者权利和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更重要的是对公司自身的竞争力,乃至综合国力的增强均带来消极影响。其实,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与其承担社会责任是相辅相承、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共同发展的关系。公司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用不可低估;同样,公司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必然促进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 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承担与社会发展相关联的责任或义务,最终实现与社会共同发展。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除了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公司本身的利益外,还应当考虑与公司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群体的利益,除了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相关人群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资源的利用、用工问题、环境问题等一切与社会相关的事项所应尽到的责任或义务。 2005年修正的的《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新增加的规定“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倡导性条款还是强制性条款引起学者们的热烈讨论。该条规定是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并非倡导性条款,倡导性仅是为了某种需要而提倡如何去做,其境界与定位较高,违反亦无相应的法律惩罚。而《公司法》规定的是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是必须遵守的一项义务,责任的承担就必须落到实处,而不是可有可无、可作为或不作为,若违反应具有相应的承担责任方式,违反了什么义务就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承担什么责任均有明确规定。这就说明《公司法》规定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并非倡导性条款,而是必须遵守且具有相应法律后果的原则性规定。 公司存在于社会之中,两者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公司作为一个组织,一个拟制法人,就似一个国家对其公民必须要求对国家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一样,公司作为以一个营利为目的的社团组织,其生存和发展与社会息息相关。社会是公司的利益来源,一个安定团结、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是公司存在的前提和基础,而这样的社会环境必须要靠政府指导和社会成员共同营造。公司作为社会中存在的一个社会团体,要在经营过程中实现其营利目的就必须注重其与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

2020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Document Writing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一:浅谈企业的社会责任 【摘要】从之前的苏丹红事件、立顿红茶氟超标、三鹿奶粉事件到近期的染色馒头、爆炸西瓜、有毒黄瓜……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被媒体频频曝光,食品安全关乎人命与国运,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不仅要对盈利负责,而且要对环境负责、对人民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分类原因措施 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表明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不仅要盈利负责,还要对环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定义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是组织管理者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保护社会利益所承担的一种管理责任。但是,随着近几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不由得让人思考:为什么现在的食品企业责任感缺失呢?这需要我们的进一步探究。

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若从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经济性社会责任,即是指以货币、实物等经济性要素为承担方式,如销售收入指标,利润指标,服务水平,净资产增加,股东回报,职工收入水平,税赋等;另一种则可分为非经济性社会责任,它是指除经济性社会责任以外的所有社会责任的总和,如员工的心理健康,工作环境的改善,承担社区义务,周边环境智力,解决就业,关注弱势群体等。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正如我们是国家的公民,我们要对国家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它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使社会的整体环境更有利于它的发展。不过,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应该遵循一些原则,不应只注重自己的利益,还应该考虑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全社会的综合利益,不要单纯追求效率,要多方面考虑经济行为的实际影响,关注综合效益。 那么,为什么近几年来,我国的部分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会缺失,甚至其中不乏我国知名的大企业。我想原因有其中几点: (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是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最早提出的,至今不过20xx年,在这短短的20xx年里,虽然我们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直到现在,对如何搞好市场经济等问题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对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行为的规范,至今还是存在很多空白。 (二)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及其错误的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社会责

企业社会责任感案例分析

中国从改革开放开始,大力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责任理念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而引入中国。迄今为止,全球500强企业大部分已入驻中国,这些跨国公司已经用行动告诉我们什么是公司责任,如何在利润与伦理、利益杠杆与社会责任之间寻找平衡点。巴斯夫公司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巴斯夫是全球知名的化学公司,创建于1865年。它多次被《财富》杂志评选为最受赞赏的化学公司,它从2001年开始连续数年被列入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排行榜。此外,它还被列入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FTSFAgood指数。 巴斯夫在全球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它在承担责任方面的表现令人称赞。2001年德国政府出台新节能法规,要求新建筑物的采暖能耗降至“7升”,巴斯夫利用其资源和技术优势,将德国已有70年历史的老建筑物改成德国第一幢“3升”房,采暖耗油量从20升降到3升,不仅为住户节约了大量采暖费用,并且环保效益十分显著,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降至原来的七分之一。由此,“3升房”在德国得到大力推广。 巴斯夫在公司责任方面的突出表现还在于,它从不将经济利益凌驾于环保、安全和健康之上,在处理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和公司盈利之间的关系方面表现得驾轻就熟,获得了巨大成功。 巴斯夫早在1985年就进入了中国市场,可谓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之一。1999年巴斯夫在中华区的销售额是亿欧元,2005年则为28亿欧元。如今,巴斯夫已是中国化工业最大的外资企业。 从环境方面看,巴斯夫十分注重“责任关怀”和“生态效益分析”。责任关怀,是指巴斯夫在全球首批建立可持续理事会,全面贯彻国际化工界的“责任感怀”运动;该运动是针对化工行业的特殊性而自发形成的一种自律行为,主要是指化工界在环保、安全和健康等方面进行的“改善行动”。巴斯夫早在1992年就提出“负责的行为”这一理念;在中国,巴斯夫的有关活动主要包括:对学校特别是大学的教育计划、社区顾问小组行动以及对诸如供应商和承包商等第三方的审计等。生态效益分析可以说是巴斯夫的首创,这一战略工具可以让我们在产品开发、优化工艺以及选择最具生态效益的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兼顾经济和环境。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文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论文 范文一:略谈企业社会责任分层激励机制 1企业社会责任概说 只有在正确认识了何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正确 地分层与激励实践。鉴于此,将企业社会责任之内涵与特性,归纳为以下3点。 1.1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对负外部性之持续补偿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其中,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该个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正外部性则反之。各国解决负外部性问 题最常用的方式是征税与补贴,即对负外部性征收税费,对正外部性给予补贴。然而,负 外部性从慢慢集聚到最终爆发间往往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补贴包括补偿并不能较为 准确和快速地给予应对。例如,某些农药生产企业在农村租地生产,难免在生产过程中向 空气、地下和水源排放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类似的环境污染行为自生产开始就存在,但是 周围村民却需要在污染达到较大的程度时才会发现,而此时,对周围村民的补偿、对环境 污染的治理,仅靠企业所交税款是很难满足的,而政府最终成为类似环境污染的埋单人。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的负外部性存在于企业的整个存续过程中,但是负外部性的 大面积爆发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爆发时仅靠企业所缴税款往往难以满足对负外部性的补偿,因此,激励企业积极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其实质就是通过日常的践行社会责任行为,不断地对企业负外部性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以避免负外部性的集中爆发。例如,在上文 例子中,企业可以定期对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土质和水质进行检测监控,给予企业周边农 户一定的健康补助甚至资助其搬迁至其他地区,通过这些行为,从一开始就对负外部性给 予补偿而避免环境污染加剧危害周边环境和村民。 1.2实践企业社会责任是对股东利益负责 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对传统经济学观点的否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遵循了“公司唯 须对其股东负责,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其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法则”这一观点。因为, 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一可为企业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二可以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 之不利益。具体说来,企业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公众知名度、公信力,可 以更加容易地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这些都有利于其长期的经营;除此之外,从补偿负外 部性这一角度出发,还能化解企业将来可能负担之不利益,减低股东利益受损的可能。例如,企业如果提升员工工作环境,短期内这种行为可能让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和股东收益减少,但是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会使得员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而职业病率的降低,就使得该 企业无需支付大笔职业病治疗补偿金甚至政府罚款,如此一来,反而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1.3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综合体

2016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

2016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 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由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这里不仅指企业责任,还有其他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社会法和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对社会整体承担的责任,是由角色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结构体系。责任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责任或者说是预期责任。第二种是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一定形式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即过去责任,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欢迎浏览。 2016企业社会责任经典案例一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88年,2010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被业界誉为“中国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并承载着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的重任! 雏鹰农牧集团以让国人吃上安全肉为己任,致力于开展以生猪养殖全产业链为主导的战略布局,目前确立了包括生猪养殖、粮食贸易、互联网三大板块的核心战略,已发展成为拥有粮食贸易、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线上业务等完整产业链体系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

秉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合作理念,雏鹰农牧集团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凭借多赢机制和完整产业链体系,开创了一条企业、农户、代理商、经销商共同发展、共享成果的特色发展之路。为国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破解“三农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得到了行业的普遍认可。雏鹰本着“责任、成长、价值”的理念基石和“创新为魂、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推进新兴特色农业、升级优化组织形式,科技兴农、坚持富民工程发展战略,以“发展生态产业创建一流品牌”为己任,致力于将绿色、健康、安全的食品送上国人的餐桌,成为卓越的中国安全食品供应商。 二、公司社会责任履责措施及行动成效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自觉地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严格规范股东大会,保障股东权益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汇编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况 1、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由于自由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由放任经济学思潮的影响,国家守夜人角色的不作为和鼓吹公司自由市场自由导致了资本家们的盲目追逐私利,从而引起了公司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特别是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的出现,公司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日益严重。于是从美国开始,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纷纷对公司法进行修改,加强了对公司行为的限制,那种漠视劳动者、消费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做法受到一些大公司的经营人员和立法者的抛弃,越来越多的经营者主张引入利益关系者参与公司的管理。自上世纪90年代“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传入我国以来,“社会责任”一词便借助现代媒体在我国国内迅速而广泛地散播开来。尤其是近些年来,“社会责任”、“责任”、“履行责任”、“企业公民”等词汇几乎成了人们的口头禅,但“社会责任”一词至今在国内外没有统一的概念和说法,以至于有人顾名思义,将“社会责任”内涵和外延无限放大,甚至将“责任”统统视为“社会责任”。 通常理解,“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面的利益,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捐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等等。其本质上是企业对其自身经

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强调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企业活动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该享有的权益,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 2、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 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包括经济、社会、环境三大领域,即企业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环境领域负有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分为法定责任和道义责任两种。法定责任带有强制性,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道义责任则是非强制性义务,可量力而行或者自愿承担,这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企业家的人文素质与价值理念。 3、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指跨国公司为了保护公司品牌和信誉,推行社会责任守则,监督供应商及其合约工厂的劳工问题,协助所有商业伙伴提高劳工标准,向消费者和公众展示其社会责任形象的活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跨国公司的对外扩张,各国劳资关系力量处于一种极端不平衡的状态,经济全球化的同时伴随着贫困的全球化,劳工权益保障日益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欧美国家兴起,并逐渐演变成一股世界性潮流。 4、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派别 企业社会责任在学术界所存在的争议,实际上是经济尺度和道德尺度的权衡,因所依据的尺度不同可分为“单纯营利论”、“功利主义论”和“理想主义论”。

王老吉企业案例分析知识讲解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以王老吉为例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 以及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承担。本文以王老吉为例,从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公益活动等多方面出发,分析了对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诠释,进而分析王老吉对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和积极主动的承担给企业自身带来的积极意义,从而得出结论,即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及其意义 关键词: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王老吉 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随着蓬勃兴起的劳工运动、消费者运动和新环境保护运动所产生的新生事物。社会责任的履行,对现代企业价值观的体现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取得了很多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高速的发展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现今仍有许多企业只是单一的追求经济利益,忽略了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我国,各类产品质量缺陷众多、生产事故多发、环境污染情况严重等问题频繁发生、层出不穷。这无疑给了我们的各类现代企业很大的警示,作为国名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如何正确认识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如何履行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如何诠释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明显的重要性。 从企业自身来看,CSR的重要性体现在其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一个企业主动积极的承担社会责任是可以带来商业“优势”的,包括吸引、留住、激励员工;通过降低能耗和其他投入而降低成本;通过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以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带来创新。同时也有助于树立品牌形象和提高企业声誉。从社会广泛的利益来看,CSR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发展和竞争。如果更多的企业承担起对社会和环境的关注,使得我们能更好地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王老吉对企业责任的诠释 2.1 公司介绍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广州医药集团广州药业的子公司,始建于1828年,其前身为王老吉联合制药厂,1992年12月改制成为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恢复为王老吉的字号,正式更名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2月,通过与香港同兴药业合资转制为中外合资企业。王老吉药业历经近20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中成药生产企业50强之一。2009年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第68位。2012年王老吉药业的销售额有望达到30亿元,是广药集团旗下销售规模最大的制造业企业。“王老吉”是广州著名老字号,2006年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首批“中华老字号”证书, 2009年,“王老吉”成为全国驰名商标。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中药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等共同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中国知识产权(驰名商标)高峰论坛暨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郑重宣布:“王老吉”品牌价值评估为1080亿元,成为中国第一品牌。王老吉药业一贯致力于严格的质量管理,是国内首批获澳大利亚 TGA 认证的制药企业。 2003 年,公司全面通过了国家药监局的 GMP 认证。 2007 年,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公司被广州市卫生局评为食品卫生等级的 A 级单位。王老吉药业主要产品包括食品和药品两大类,盒装王老吉凉茶单品的销售额成为盒装凉茶全国销量领先的产品,同时也是广州医药行业销售额最大的产品。公司的经

管理学论文:浅谈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 【摘要】从之前的苏丹红事件、立顿红茶氟超标、三鹿奶粉事件到近期的染色馒头、爆炸西瓜、有毒黄瓜……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被媒体频频曝光,食品安全关乎人命与国运,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不仅要对盈利负责,而且要对环境负责、对人民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分类原因措施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定义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是组织管理者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保护社会利益所承担的一种管理责任。但是,随着近几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不由得让人思考:为什么现在的食品企业责任感缺失呢?这需要我们的进一步探究。 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若从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经济性社会责任,即是指以货币、实物等经济性要素为承担方式,如销售收入指标,利润指标,服务水平,净资产增加,股东回报,职工收入水平,税赋等;另一种则可分为非经济性社会责任,它是指除经济性社会责任以外的所有社会责任的总和,如员工的心理健康,工作环境的改善,承担社区义务,周边环境智力,解决就业,关注弱势群体等。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正如我们是国家的公民,我们要对国家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它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使社会的整体环境更有利于它的发展。不过,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应该遵循一些原则,不应只注重自己的利益,还应该考虑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全社会的综合利益,不要单纯追求效率,要多方面考虑经济行为的实际影响,关注综合效益。 那么,为什么近几年来,我国的部分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会缺失,甚至其中不乏我国知名的大企业。我想原因有其中几点: (一)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是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最早提出的,至今不过19年,在这短短的19年里,虽然我们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直到现在,对如何搞好市场经济等问题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对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行为的规范,至今还是存在很多空白。 (二)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及其错误的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盈利至上,利润唯一”成为许多企业发展目标的功能和基本定位。而有些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许多企业对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理解不一。认识的不一致和不全面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同时某些企业管理者采用不恰当的管理方法。在2010年9月份,腾讯公司与360公司的利益之争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两大网络巨头不顾消费者利益的恶性竞争凸显当前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三)社会诚信系统不健全必然造成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诚信是现代企业中任何组织存在的重要基础,也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诚信不仅有道德价值,而且还蕴涵着重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中外企业管理实践证明,诚实是任何一个企业成功的法宝。2003年,中央电视台《诚信中国》摄制组为配合拍摄需要,曾对国内部分知名厂商、企业家进行了一次匿名问卷调查。共发下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46份。此次调查结果现实,71%的被调查企业曾经遭遇过不诚不信、虚假欺骗的事件;关于诚信缺失的问题,12%的人认为在“大幅增加”,55%的人认为“有所增加”,只有15%的人为“比以前减少”;关于企业做假账的问题,31%的人认为是“普遍现实”,58%的人认为“确实存在,但不具备普遍性”。而在回答自己所在的企业是否有过做假账的行为时,69%的人选择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doc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 在高度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体系中,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已经不能对劳工安全、产品品质、环境污染等问题置之不理,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持续经营不可忽视的重要 一环。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仅供参考。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范文一:浅谈企业的社会责任 【摘要】从之前的苏丹红事件、立顿红茶氟超标、三鹿奶粉事件到近期的染色馒头、爆炸西瓜、有毒黄瓜„„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被媒体频频曝光,食品安全关乎人命与国运,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不仅要对盈利负责,而且要对环境负责、对人民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分类原因措施 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表明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不仅要盈利负责,还要对环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定义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是组织管理者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保护社会利益所承担的一种管理责任。但是,随着近几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不由得让人思考:为什么现在的食品企业责任感缺失呢?这需要我们的进一步探究。

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若从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可以分为经济性社会责任,即是指以货币、实物等经济性要素为承担方式,如销售收入指标,利润指标,服务水平,净资产增加,股东回报,职工收入水平,税赋等;另一种则可分为非经济性社会责任,它是指除经济性社会责任以外的所有社会责任的总和,如员工的心理健康,工作环境的改善,承担社区义务,周边环境智力,解决就业,关注弱势群体等。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正如我们是国家的公民,我们要对国家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它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使社会的整体环境更有利于 它的发展。不过,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应该遵循一些原则,不应只注重自己的利益,还应该考虑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全社会的综合利益,不要单纯追求效率,要多方面考虑经济行为的实际影响,关注综合效益。 那么,为什么近几年来,我国的部分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会缺失,甚至其中不乏我国知名的大企业。我想原因有其中几点: (一) 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是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最早提出的,至今不过20xx年,在这短短的20xx年里,虽然我们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直到现在,对如何搞好市场经济等问题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对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

企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案例

企业道德与社会责任 案例 班级:会计141 小组成员: 卢嘉琪 16 郑霞 17 巫霏霏 18 陈慧 20 张静 21 蔡细纯 201420414204 王鑫思 201420424229 郭醒瑶201420114114

企业道德与社会责任 企业的道德社会责任是指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长远目标的一种义务。它超越了法律和经济所要求的义务。它是企业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下获得长期成功的关键。企业的道德与社会责任感将有助于企业长期经济目标的实现,这是有效管理者所追求的目标。一.巴斯夫公司企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案例(正例) 巴斯夫是全球知名的化学公司,创建于1865 年。它多次被《财富》杂志评选为最受赞赏的化学公司,它从2001 年开始连续数年被列入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排行榜。此外,它还被列入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FTSF4G00(指旨数。 巴斯夫在全球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它在承担责任方面的表现令人称赞。2001 年德国政府出台新节能法规,要求新建筑物的采暖能耗降至“7 升”,巴斯夫利用其资源和技术优势,将德国已有70 年历史的老建筑物改成德国第一幢“ 3 升”房,采暖耗油量从20升降到3 升,不仅为住户节约了大量采暖费用,并且环保效益十分显著,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降至原来的七分之一。由此,“3 升房”在德国得到大力推广。 巴斯夫在公司责任方面的突出表现还在于,它从不将经济利益凌驾于环保、安全和健康之上,在处理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和公司盈利之间的关系方面表现得驾轻就熟,获得了巨大成功。 巴斯夫早在1985 年就进入了中国市场,可谓最早进入中国的外 资企业之一。1999年巴斯夫在中华区的销售额是6.9亿欧元,2005 年则为28亿欧元。如今,巴斯夫已是中国化工业最大的外资企业。

浅析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论文】

┊┊┊┊┊┊┊┊┊┊┊┊┊装┊┊┊┊┊订┊┊┊┊┊线┊┊┊┊┊┊┊┊┊┊┊┊┊ 浅析公司的社会责任 摘要:当前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已经为人们所接受,但是,关于公司的责任的法律规范并不完善,使公司的社会责任难以真正落实。本文拟在充分肯定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性质的基础上运用法学所独有的研究方法,就公司的社会责任的概念、本质特征、立法可行性以及制定构建等问题进行初步探究,对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作出前瞻思考。 关键词:公司的社会责任制度立法 公司社会责任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亦是建构公司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自1924年被美国人谢尔顿提出以来,它不仅成为当今各国公司法学者、立法者、公司经营者、股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而且是传统公司法理论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这种对传统公司角色或目标定位进行“颠覆性”阐述的社会责任理论虽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但遭遇更多的却是多人士的责难,据此,到底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为什么要强调公司社会责任,公司社会与传统公司确认的公司作为营利法人的本质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公司社会责任具有其相当的合理性,那么应当如何去设计富有实效的制度安排如此诸多问题都亟需从理论上得到回答。 一、公司社会责任概述 (一)公司社会责任概述定义 对于公司责任的定义,国内具有代表性学说的主要有四种。一是认为公司为所处社会的全面而长远利益必需关心、全面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公司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全面参与。①二是认为公司对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赢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三是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付有的维护和增加社会利益的义务。四是认为公司的责任可以细分为三个层面:遵守法令的责任,实践“公司的伦理的责任”,与所谓之“自行裁量责任”。②上述四种观点见仁见智,各有侧重。相较之下,本人认为第三种观点较好地界定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因为前两种观点将公司营利最大化和承担社会责任同视为公司的二元目标对公司的经营者来讲是不现实的,而第四种 第 1 页共 9 页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论文-最新范文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论文 [摘要] 企业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或称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是近30年来国外企业管理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总结了国外有关该领域研究的三种不同观点以及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并结合西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指出未来企业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 企业社会表现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财务绩效随着雪灾、地震的到来,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企业应如何在赢利与社会责任之间寻找平衡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如何、企业应如何分配资源再次摆在人们的面前。 “企业社会责任之父”Bowen于1953年出版了《企业人的社会责任》一书,标志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端。针对主流企业理论忽视社会责任、只强调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均认为社会责任影响财务绩效。尽管二者研究视角不同,但探讨的议题均是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道德行为如何影响企业的财富。 一、三种不同观点 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Waddock 和 Graves(1997)[1]指出学术界存在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二者负相关。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导致竞争劣势,弗里德曼等新古典家持此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不相关。第三种观点认为二者正相关,利益相关者理论持这

种观点。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尽管任何时期都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但大多数研究支持二者之间正相关。 二、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 关于二者之间关系的影响方向,一种认为企业社会表现影响财务绩效,一种认为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社会表现,并有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 1.社会表现影响财务绩效 对此有两个影响力最广的假说:一是社会影响假说(The social impact hypothesis),认为高社会表现会导致高财务绩效,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企业声誉,降低商业风险、获得监管机构更多的支持,吸引财政市场上更多的投资,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会增进财务绩效(Cornell & Shapiro,1987)。还有一种是交易假说(The trade-off hypothesis),认为高社会责任表现会导致低财务绩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导致财务支出,从而降低盈利能力,尤其是当其他公司不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时,会导致它们处于竞争市场中的不利地位与处境。 2.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社会表现 支持这种观点的也有两个假说。可利用资金假说(available funds hypothesis),也称闲置资源假说(the slack resource hypothesis)认为企业社会表现取决于可供利用的财务资源,良好的财务绩效使企业能够在社会责任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从而导致高度的社会表现。相反,管理机会主义假说则指出高财务绩效将导致低社会

企业社会责任 案例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案例分析 ——万科“捐款门” 学生姓名:戚玮 院(系):劳动经济学院 专业:劳动关系 班级: 11级劳动关系班 学号: 32011050187 2014年 12月30日

企业社会责任案例分析 ——万科“捐款门” 一、案例综述 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当天,万科宣布捐款200万元。与去年超过48亿元的净利润相比,200万的善款不足其净利润的万分之四。万科因此被批为“捐款数额与收入不符”。 5月15日,王石在博客中予以理性回应:“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应成为负担……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 5月19日晚,王石公开道歉。 5月21日,万科发出“补捐”公告,称将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的临时安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该工作为纯公益性质,净支出额度为人民币一亿元。万科在5月24日发表声明称,公司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的临时安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是完全无偿的,不收取任何直接与间接经济回报,不回收任何成本的纯公益性质,万科在本次地震灾后重建的全过程中,不承揽任何有回报的重建业务。 6月5日万科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此前捐款1亿元的董事会决议。 至此,轰动一时的捐款门事件基本告一段落。一直以来,有“好公民”之称的万科董事长王石在中国地产界享有很高声誉,他领导的万科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最佳企业公民”。然而,因为给地震灾区捐款事件,王石和万科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几乎成为众矢之的。声声质疑,步步回应,王石和万科完全处在被动境地。① 二、原因分析 不管万科在经济利润方面取得过多么巨大的成功,但在此次“捐款门”事件中万科无疑是失败的,王石的一篇博文引来无数非议,很多网友称王石花钱买了个负面新闻。究其原因,我认为最为重要的是王石没有深刻领会慈善事业在中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那么“社会”二字就颇为重①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万科捐款门. https://www.360docs.net/doc/c713527557.html,/2009/02/01/7896.html, 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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