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知识)

(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知识)
(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知识)

1、《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什么时候发布的??

答:2004年10月25日。

2、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可以剥夺吗?

答:不可以,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一级党组织、党员都无权剥夺。

3、党纪面前,党员可以享有特权吗?

答:不可以,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4、党员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吗?

答:不可以,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5、对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应当怎么处理?

答: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6、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以什么为根据?

答: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7、党员有权参加什么样的会议?

答: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

8、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吗?

答:可以。

9、党员在接受教育和培训时,应当服从谁的安排?

答:组织安排。

10、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什么问题的讨论?

答: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11、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吗?

答:可以。

12、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时,应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13、党员有权以什么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答: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14、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什么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答;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15、党员以什么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答:书面方式。

16、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吗?

答:可以。

17、党员有权向哪些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答: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

18、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吗?

答:可以。

19、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什么原则?

答:应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20、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

答: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21、哪一类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享有,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

22、参加选举的党员有哪些权利?

答: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人、另选他人。

23、党员有权成为候选人和当选吗?

答:党员经过规定程序有权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24、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申辩、作证和辩护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答:实事求是。

25、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什么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

答: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

26、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谁反映?

答: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

27、党员不得公开发表与什么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答: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28、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可以向谁提出请求?

答: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

29、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应当怎么办?

答: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30、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可以向谁提出意见?

答: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

31、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时,可以向谁提出控告?

答: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32、党员可以要求有关党组织对其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给予负责的答复吗?

答:可以。

33、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要怎么做?

答:党组织应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34、党组织通过什么途径提高党员素质?

答: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5、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将什么向党员传达、通报?

答:会议内容和精神。

36、党组织作出的什么应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

答:决议、决定。

37、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什么内容的讨论?并且将什么内容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

答: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38、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就什么问题进行讨论?

答: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

39、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对党员提出的各种不同意见,党组织如何做?

答: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40、对于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的有关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党组织应怎么做?

答: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41、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党组织可以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吗?

答:不可以。

42、对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党员,党组织应当如何支持和保护?

答: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以适当的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揭发、检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43、党组织对于不负责地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的,怎么处理?

答:批评教育。

44、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党组织怎么处理?

答: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5、对于受到错告或者诬告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怎么做?

答:澄清事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4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什么原则?

答: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7、党组织决定重要问题时,要怎么做?

答:要进行表决。根据不同情况,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对不同意见要如实记录。

48、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主要是指哪些方面?

答: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发展新党员;上级党组织规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49、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需要征求党员意见吗?

答:需要。

50、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党组织怎么办?

答: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51、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予以纠正。

52、党组织进行选举时,选举采用什么方式进行?

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53、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在选举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妨碍选举,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54、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时,需要同本人见面吗?

答: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55、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怎么办?

答:提出申诉。

56、对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党组织怎么处理?

答: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57、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党员权利是否可以恢复?

答:可以。

58、对于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党组织怎么处理?

答:开除其党籍。

59、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可以扣压吗?

答:不可以,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

60、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怎么办?

答: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61、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党组织该怎么做?

答:给予批评教育。

62、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如何处理?

答: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63、党组织如何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

答: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64、对于在执纪过程中有违纪行为或者其他过错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65、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党组织怎么处理?

答: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有的要及时解决,有的要说明情况,有的要进行说服教育。

66、党的各级组织应当如何履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答: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决议、决定;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任务和要求;督促下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职责,宣传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67、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谁的领导下,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

答: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

68、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如何为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答: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同级党组织提出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意见和措施。

69、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答:应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充分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70、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71、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如何处理?

答: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72、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怎么做?

答: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73、对于因侵犯党员权利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或者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如何处理?

答: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XXXX年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可编辑).doc

XXXX 年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可编辑)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最近笔者以走访、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党员权利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xx 县在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不受侵犯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党员权利不断结合建设、改革的实践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提出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党员权利。 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㈠党员民主权利尚未得到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往往流于形式的状况。 有些事情表面上看是尊重了党员的权利而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反映党员的真实意愿。 如党内选举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各级领导机关及其成员一般应由党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实际上我们长期以来并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尽管候选人酝酿、投票表决各类程序应有尽有但是内涵不完全时间上定期选举也没有完全做到操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 名为“民主”选举实为“内定”选举人选通常早有少数甚至个别领导圈定投票选举流于形式。 差额选举运用得很有限各级党的主要领导机构和主要领导成员的选举仍使用等额的方式 有的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基层组织任期模糊常常超过党章的规定并以种种借口随意推迟选举。

有些党组织在换届选举时经常由上级党委直接指派或任命新的领导者甚 至连投票选举的形式都可置之不理许多党员不知情、参与难选举人不能够充分表达意志基层党员组织活动尽管也有听取党员意见的形式但相当表浅而且比较随意没有完备的党员意志表达形式党员与组织间、下级与上级间权利义务不对称重义务轻权利要求党员和下级组织尽义务的多保障党员和下级组织的权利尤其是民主权利一直做得很不够。 例如在某些党委、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为了确保个别候选人当选在选举前先搞摸底选举如果候选人未能达到当选票数就反复做党员代表的工作以确保候选人在选举中顺利当选使党员权利行使流于形式。 ㈡党内民主渠道狭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表达有时出现受阻 的状况。 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的表达必须通过一定的民主渠道没有相应的渠道沟通而空谈发扬民主只能是上下两张皮一面是大谈民主一面仍旧是闭门决策。 在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曾经开创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渠道这些渠道对党广泛接触党员群众真实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民意准确判断形势切实了解党员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于认真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正确决策都起到了很 好的作用。 党内民主渠道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民主渠道狭窄、不顺畅中转环节过多、时效差等问题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党内民主的发扬。 例如xx 年xx 月底至x 月初xx 县xx 镇xx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选举前该村党员xx 与支委xx 先后擅自分别到x 个党小组召集部分党员共xx 人开会动员大家不投现任支部书记xx 的票选举xx 为支部书记

党员合法权益知识学习竞赛试题(附答案)

党员合法权益知识学习竞赛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A、重大事项研究 B、人事任免决定 C、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D、党规党纪的制定 参考答案:C 2、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A、意见 B、申诉 C、控告 D、复查 参考答案:A 3、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时,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

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A、意见 B、申诉 C、控告 D、复查 参考答案:C 4、党组织对于不负责地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分和罢免、撤换要求的,给予()。 A、行政处罚 B、处分 C、批评教育 D、组织处理 参考答案:C 5、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除外。 A、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 B、警告处分的党员

C、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 D、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 参考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1、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A、党的基本理论 B、党的基本路线 C、党的基本纲领 D、党的基本经验 参考答案:ABCD 2、关于党员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但不得随意发表自己的意见 B、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 C、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

D、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参考答案:BCD 3、《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党员合法权益知识学习竞赛试题(附答案)】党员合法权益知识学习竞赛试题(附答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党员的建议和倡议,党组织应当认真听取、研究,合理的应当采纳 B、对改进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应对提出建议和倡议的党员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C、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本人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其歧视或者进行追究 D、对于持有错误意见的党员,应当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参考答案:ABC 4、《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组织应当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要建立健全保护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党组织的正确做法是:()。 A、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 B、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和控告人歧视、刁难、压制,严禁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C、对于署真实姓名的揭发、检举人,应以适当的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 D、对揭发、检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知识

1、《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什么时候发布的?? 答:2004年10月25日。 2、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可以剥夺吗? 答:不可以,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一级党组织、党员都无权剥夺。 3、党纪面前,党员可以享有特权吗? 答:不可以,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4、党员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吗? 答:不可以,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5、对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应当怎么处理? 答: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6、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以什么为根据? 答: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7、党员有权参加什么样的会议? 答: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 8、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吗? 答:可以。 9、党员在接受教育和培训时,应当服从谁的安排? 答:组织安排。 10、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什么问题的讨论? 答: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11、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吗? 答:可以。 12、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时,应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13、党员有权以什么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答: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14、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什么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答;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15、党员以什么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答:书面方式。 16、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吗? 答:可以。 17、党员有权向哪些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答: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 18、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吗? 答:可以。 19、党员在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分或者罢免、撤换要求时,要按照什么原则? 答:应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不得随意扩散、传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20、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表决时可以表示? 答: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

2020年最新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2020年最新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由中共中央20xx年9月22日颁布的,以下是OK提供的心得内容,快来阅读吧。 《中国*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到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党党员都有行使的建议和倡议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党建党8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党员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号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

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 ___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含全文解读)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 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第三条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第四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第五条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

第二章党员权利 第六条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 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应当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条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第八条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九条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员以书面方式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按照规定送被批评者或者有关党组织。 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专门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一 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整个条例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驶和不受侵犯纳为方针制定而成。 除此以外,《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在对侵犯者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中,更多地体现了我党以“法”为手段,严格严肃党纪的宗旨。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主体给与行政乃至司法的处理,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党员的合法权利。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一名即将入党的预备党员,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党组织对我们的关怀,我会认真地学习、宣传以及严格地遵守《条例》,在接受《条例》保障的同时,积极履行一个党员应尽的职责,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之中,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信任与关怀。 我们党是用先进理论武装、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直高度重视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因此《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他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

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权利,交通运输局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保障党员权利。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充分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会权。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局党支部通过不定期召开两委会、党员大会、两议会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例如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党支部通过召开争先创优动员会、张贴支部承诺等形式向全体党员传达上级精神,在全体党员中掀起了争先创优的热潮。 二、组织培训活动,保障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权。 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争先创优活动,通过举办相关座谈会,以及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党员科学谋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 三、主动征求党员意见,保障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建议和倡议。 党支部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征求党员和广大职工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切实以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方式,主动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推进我局重要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四、党员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表决权、选举权。 2011年党支部共发展重点培养对象1名,2名预备党员已转正,入学积极分子2名。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村支部严格按照“1234”程序进行,组织党员无记名投票,通过票决的方式产生重点培养对象,预备党员的接收也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充分保障党员的表决权和选举权。 五、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党员和支部民主评议。 今年党支部共召开了二次民主生活会,党员群众共同学习,相互提高,党员可以对支部和本人存在的问题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表现落后的同志进步,同时也提高自身素质。通过每年年底组织党员和支部评议活动,支部不仅可以客观评价本年度的工作情况,也可以从中找出今后工作努力和改进的方向。2011年通过党员民主评议,评出表现优秀党员2名,通过在会上通报的方式,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 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支部必须按照所制定的工作制度,严格照章办事,坚持走民主程序,同时将党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这样党员的权利才会得到切实保障。 2011年10月

党员权利保障:诠释、意义和路径

党员权利保障:诠释、意义和路径 作者:王小萍 来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 摘要:党员权利由党员的主体地位决定,保障党员权利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主要表现、是发展党内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客观要求。制度是推进党员权利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党员权利保障的关键是规范化、系统化的制度建设,具体包括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完善党员权利运行机制、加强权利保障制度执行监督。 关键词:党员;党员权利;制度建设 党员权利保障既是老生常谈,也常谈常新。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则中指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五项基本要求,其中之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活动主体,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何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目标,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不可懈怠的问题。 一、党员权利与党员民主权利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共同构成党员主体地位的内容。保障党员权利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是巩固和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和前提。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总要求,也是新时代每一名党员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新标杆。建设好党员细胞工程、发挥好党员主体作用、保障好党员基本权利,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基础。 (一)党员权利由党员主体地位决定 没有党员主体地位就没有党员权利,也没有党员义务。党员主体地位,简而言之即广大党员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统一,是党员参与党内生活并居于积极的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党员主体地位表现为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比如认真学习党的思想和路线、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既是党员权利,也是党员义务。在党内生活实践中,党员的直接参与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由于一些党员自身权利意识的淡薄或者党组织对党员管理缺失等原因,强调党员要履行自身义务往往比保障党员权利的落实更容易。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管党治党的严格要求增进了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但依然存在党员权利落实不够的问题。既然党员主体地位的确立

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由中共中央2004年9月22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的通知》(中发 [2004]19号)要求各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权力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到保障党员权利,全会后即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些重大决定和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从全党工作的大局来谋划和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大背景下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我感到十分重要,十分必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

项基本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又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一个方面的能力;提出必须转变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等。贯彻落实全会的这些重要精神,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个现实的要求,就是切实保障党员权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为,追根到底,党的执政能力来源工党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而党员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作用能否得以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从而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强弱。就转变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而言,党员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又直接关系到能否发展党内民主,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力,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力理论义理论武装起来的先进党.我们的先进性体现在组织和制度上,就是坚持和实行民子集中制,就是每个党员都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党内事务。也可以说,党的先进性也表现为党的民主性。有了党的民主性,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决策才能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意志、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汇集广大党员的力量,我们党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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