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第二学位

关于本科第二学位
关于本科第二学位

1、什么是本科第二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学校组织统一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二年。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的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实行。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或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或者经国家教委批准再攻读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另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具有教育部网上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2、本科第二学位与辅修双学位有什么区别?

本科第二学位考生可以跨学科门类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也可以在同一个学科门类中修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合格者授予第二个学士学位,最后拿到两张毕业证书,两张学位证书,待遇与研究生一样;辅修双学位从严格意义上只享受本科待遇,毕业合格后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只加盖一个辅修过双学位的章。3、你们的第二学士学位是什么学校颁发的证书?

我们选取的大学都是国家重点学校,例如211工程的天津大学;以及多年来就业率位于天津前茅的天津财经大学等,学位证上由学校统一加盖钢印。

4、本科第二学位现在社会的认可度怎么样?

本科第二学位是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国际认可。在社会上较为认可。其级别高于辅修双学位,就业等同或略高于研究生待遇。

5、为什么放弃考研而选择第二学士学位?

只是简单的说:一,本科加考研的学习总共需要六年左右,而本科第二学位教育与学生的第一学历是同读的,省时省力,只需两年;二,“本科二学位就业时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相同”;三,总体来说,本科第二学位比研究生考试要容易很多;四,本科第二学位没有入学考试,即报即学。研究生考试有入学考试,且通过率仅为百分之三十。

选择选择大英教育本科二学位的六大黄金理由

1 最强大的讲师团队:

好老师只在大机构才有。在天津,我们有着优秀的讲师团队,如天津大学、南开大学。财经大学、师范大学的优秀教授团队。且仅年课时费用超过学生年学费预算的65%。是行业平均教师薪酬的3.5倍。

2 高通过率的保障:

我们有着优秀的讲师团队,优秀负责的指导老师,能帮助学生高效率的通过考试,且天津首次引用平均分制度,更是1年多达6次得考试次数。2010年考区更是达到两年通过率98%,成为行业内一个不可复制的奇迹。

4透明的奖学金制度:

任何机构都可以说自己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但是最终能有多少做到呢?大英教育的奖学金门槛很低。年受众面可达到全部学生的35%以上。且奖励名单最终会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他们是我们身边触手可及的真实榜样。

5 您的终生免费学习伙伴:

我们不把取得二学位证书作为唯一的目标。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目前为您安排了至少七种永久免费的高质量主流课程。包括会计从业、人力资源师、一级建造师、中级会计职称、二级建造师、四六级、计算机二三级等零基础班。仅七种课程的学费总和就远远超过第二学位学费的价格,让您在学习的路上如虎添翼。多拿证、好拿证、拿好证。提高就业竞争力。

6 一次性收费,课程更保值:

我们保证学生:一次性交费,无二次收费。(单科考试费除外)

我们多年专注于本科二学位教学,讲师团队,增值业务保证了课程的金牌品质和不可复制性。虽然我们的价格不是最低但是品质最高。我们深知降低课程价格的唯一牺牲者只有学生。大英教育承诺:我们的服务和课程设置更加完善。

商务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商务管理业务流程,熟悉国际贸易惯例,掌握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具有商务沟通和谈判技巧和娴熟的电子商务操作能力的面向国内国际市场、适应国内国际竞争、富于开拓精神的复合型、外向型管理人才。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贸易、金融、商业、物流等部门,从事企业管理、商业服务、金融、保险、销售等工作。也适合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外商务管理等工作。

课程设置: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企业管理咨询、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电子商务概论、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商业伦理导论、战略管理教程、国际商务管理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等

学制:2年

学士学位证:天津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工商企业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基础理论,最新的公司经营与管理知识及现代化手段、具有开拓进取能力,并能胜任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三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课程设置:

财务管理学、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公司理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学、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客户关系管理CRM、质量管理等。项目管理:

培养目标:

培养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专业人才,能在国内外各类项目、企业管理实践中从事项目决策、咨询、监理、评价和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开拓型的高级管理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的单位。

课程设置:

管理经济学、管理数量方法、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管理法规、项目论证与评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等。

学制:2年

学士学位证:天津大学管理学学士学

工程造价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进行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概预算、决算和工程项目管理,从事建筑投标管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精神的高等应用技术和管理型人才。

课程设置:

管理信息系统、城市规划原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建设监理导论、建设工程合同、综合课程设计等。

学制:2年

学士学位证:天津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法律:

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原理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熟悉国家机关立法思想和现行法律体制及法学动态,具备分析和解决法律纠纷的实际能力,能从事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法学教学及其他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国际贸易法、房地产法、税法、市场经济学、竞争法、社会保障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学、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等。

学制:2年

学士学位证:天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机电一体化: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等专业人才,掌握机械技术和电气技术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进行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并具有初步设计开发能力的高级应用技术人才。

课程设置:

工程经济、机械工程控制基础、计算机软件基础与实践、现代设计方法与实践、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传感器与检测技术与实验、工业用微型计算机与实验、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与实践、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与实验等。

学制:2年

学士学位证: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金融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既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国际金融知识、又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能够胜任金融、国际金融、对外贸易等部门的现代化经营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二)、电子商务概论、商业伦理理论、战略管理教程、风险管理、高级财务会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审计学、管理会计

学制:2年

学士学位证:天津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会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财务管理与会计的知识和能力,熟悉我国现代会计制度,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高级应用人才。

课程设置:

(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会计制度设计)三选二、市场营销学、高级财务会计、金融理论与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审计学、资产评估等。

学制:2年

学士学位证:天津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人力资源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学生要学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课程设置: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组织行为学、现代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劳动关系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薪酬管理、(行政法学、劳动法)二选一等。

学制:2年

学士学位证: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

上海财经大学双专业双学位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双专业、双学位教育试行条例 一、宗旨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实现学校确定的: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有发展后劲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经济、管理、法律、人文领域的高质量优秀人才的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经校长批准,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同意,决定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在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试行双专业、双学位教育。 二、组织管理 2、双专业和双学位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正常管理体系。双专业和双学位教育实行两级管理。校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对学校的双专业和双学位教育实行统一管理。 3、有关院系部负责本部门所设副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师配备、教学质量检查、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学生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学生选报工作。 三、专业设置 4、双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以外,还副修另一个专业(本条例以副修专业谓之);双学位是指学生修读跨学科门类的副修专业,并符合有关学位管理条例规定而获取的双学士学位(本条例以副修专业学位谓之)。 5、副修专业原则上应按照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6、副修专业的开设由教务处与主办院系部协同确定,主办院系部要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的学分(课时)和课程设置要求,制订教学计划,安排好师资,并形成教学文件,报教务处审核。 7、计划为新一届学生开设副修专业的院系部必须在每年二月份之前办理申报手续。经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于每年五月初统一向学生公布。 8、副修专业总学分为32-37(480-555课时),其中专业基础课12学分;专业方向课12-15学分;专业选修课8-10学分;副修专业学位另加毕业论文8学分,总学分40-45(600-675课时)。 9、副修专业和副修学位应在原定学制中完成学业。 四、对象和条件 10、副修专业和副修专业学位在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在册学生中试行。 11、凡修读副修专业和副修专业学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1)全解

中国传媒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辅修/双学位专业 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结合当前媒介融合的时代背景,突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领域界限,以文化创意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各级政府宣传部门、电视台、传媒公司等媒介机构为就业走向,培养拥有多重学科视野,能够胜任各种媒介形态下的节目策划与运营,同时具备采访、写作、导演、编排、拍摄、编辑等多种实践操作能力的多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 校内:本校2015级及以上年级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校外:即将或已经获得教育部承认本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生需为2015 级及以上年级,所在读学历层次需为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或续本层次) 或社会人员(具有本科学士学位)。 2.招生条件: 校内: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全部必修课程及格(重 修重考及格课程视为及格),学有余力。 校外:学生要求全部必修课程及格(重修重考及格课程视为及格),学有 余力;已工作人员请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能坚持学习,慎重考虑报 名事宜。 如符合招生条件者仍超过招生人数,将根据具体学习成绩设条件筛选。 三、修业年限:两年(本科校外同学的辅修/双学位学制统一为两年,不再予以申请一年辅修毕业) 四、免修公共选修课 本校学生所学辅修/双学位学分可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五、授予证书 两年学习完毕,成绩合格,在主修专业获得相应学士学位时,授予中国传媒大学辅修/双学位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见附件8) 七、授课时间: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周六、日授课(寒暑假除外)。 八、辅修学费:

参照我校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费用。课程380元/1学分,论文340元/1学分。总计16780元,第一学期收费5320元。(具体将根据课程安排进行调整) 九、开设课程及简介:(见附表1、2) 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川学位[]号)文件精神,学校实行全日制本科生跨学科修读双学位教育,允许学有余力本科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修读双学位,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为了规范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四川大学“双学位”是指学有余力的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以辅修方式修读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课程(医学类专业除外)。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规定课程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教学方式 第三条根据社会需要、学生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确定开设专业,报四川省学位办审批同意后确定。 第四条双学位教学培养计划和教学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确保双学位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由学院根据主修专业培养规格和要求确定~学分课程作为双学位的核心课和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含毕业论文或设计)。 第六条双学位培养计划由教务处于每学年统一向学生公布。 第七条本科生修读双学位教育实行单独组班和跟班修读管理。 、单独组班的专业,采取周末或晚上集中授课的方式开设双学位课程,完成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跟班修读的专业,按照主修专业选课方式选修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完成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第三章修读条件 第八条四川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年及以上学制的学生可在三年级),学有余力,均可申请双学位学习资格(学生须跨学科门类选择双学位学习),经双方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择优录取。 第四章学籍管理 第九条获得修读双学位学生的学籍关系保持在其主修专业不变。确因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双学位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终止双学位学习。 第十条获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依据双学位专业教学培养计划和教学要求,参加双学位组班学习或跟班修读,完成修课、考试(考核)、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及培养环节,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第十一条其他未及事项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双学位资格审定与证书发放 第十二条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者,颁发双学位证书;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不能颁发双学位证书;完成双学位教学计划以上,未修满全部学分者,颁发四川大学辅修证书。 第十三条获准中途退出双学位学习或未获得双学位证书者,所取得的双学位学习的学分,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查,报教务处审核签字后,可以转为主修专业任选课学分。 第十四条对在修读双学位期间,受记过及其以上违纪处分者,取消其修读双学位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进行解释。

AA农业大学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AA农业大学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以增强我校学生的适应性和就业、择业及转换职业的竞争能力,鼓励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保证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的前提下,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人才素质,经AA教育厅批准,我校开展了双学士学位教育。这也是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通过优中选优,必然使一批学生脱颖而出,在竞争中体现出人才优势。 一、开设专业: 双学士学位制是指在校本科学生在主修一个专业学士学位课程的同时副修另一个专业学士学位的制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可授予主修和副修两个专业的学士学位。 本学年我校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有:艺术设计、森林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园林共八个专业。 二、学制及课程安排: 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3年,总学分为60学分。 课程设置为20门左右,均为专业主干课程。每学期开设3门左右课程,上课时间为晚上或双休日。 三、修读资格: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我校2009级本科生均可报名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 1.修读主修专业学位已满二学期; 2.思想品德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3.主修学士学位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6日—9月21日。其中9月16日—19日为预报名阶段,9月20、2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详情见附件)。

3. 报名审核及现场确认:学生报名后打印《AA农业大学副修双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办公室对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意见,学生凭报名表以及学院统一出具的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需缴纳报名费10元)。现场确认时间定于9月25日至9月27日,地点为西校区新教学楼409。 五、录取、注册及退学: 1.双学士学位各专业分别计划招生60人/班,按必修课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被录取学生统一到学校计划财务处交纳学费。双学士学位各专业学费标准为80元/学分,共计4800元。学生按学年每次交纳学费1600元,分三次交清。申请学习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不允许拖欠学费。 3. 学生交费后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进入双学位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4.副修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交纳学费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可办理退学手续,从第三周开始办理退学手续者不再退还学费。 5.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双学位学习资格: (1)一学年有3门二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累计5门二学位课程不及格者; (2)因伤、病休学者; (3)本人要求中止攻读双学位者。 六、学位授予: 1. 学生在规定的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内,学完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主修专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则可授予所修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时学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2. 学位授予: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 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2005年8月制定) 为了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制度。本科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为进一步做好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制订本规定。 一、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设置及教学要求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订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双学位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40学分左右。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30学分左右。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开课两种上课形式。 二、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管理 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跨学科门类;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跨专业类。 2.学生在选课期间应按照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网上选课,并按规定时间到承办学院办理交费手续,领取听课证。 3.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成绩评定。如成绩不合格,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并按照双学位、辅修

收费标准交费。 4.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限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5.获得双学位、辅修证书的学生,可免修同类公选课。 三、毕业与学位资格审定 1.学生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辅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学校颁发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 2.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学位或辅修资格由开设学院负责审查,与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3.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且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双学位。 4.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辅修证书。 5.未获得双学士学位,但符合辅修专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6.未完成双学位、辅修专业计划的学生,其所修读课程成绩,可作为选修课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纳入智育评估。 四、收费标准及办法 双学位、辅修专业按学分交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每学期在规定时间按选课学分数交纳。中途退课者,不退学费。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双学历,双学位,第二学位的区别

双学历,双学位,第二学位的区别 首先我们从双学位说起,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辅修,双学位是一般高校大学生都会开设的,目的就是培养多方面人才,培养大学生的可塑形。招生一般都是面向本校准大二的学生,然后学习三年,对学生的成绩有要求,但不是很高。学的内容和质量,当然好的学校,他们学的越好,越负责,对于一般高校,主要看老师负责态度,我们可以通过往届学生进行了解,同时,主要自己热爱还是最重要的方面,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事半功倍。对于证书的发放,你要修满主修学分得到,同时修满辅修学科,学校会给你两个学位证,一个毕业证,毕业证会有说明什么是辅修,什么是主修,同时学位证,只有部分单位认可。因为没有进行电子注册,在网上查不到,所以对于功利的人来讲,为了混证的话,我不建议修,因为耽误时间,讲的也不是很全面,就业也不认可。但是对于自主创业,还有单纯想学习的,可以,至少技多不压身。我想说的是,最好选择一个和本学科同类的,这样可以融会贯通,有助于主修,让自己更加的专业。但是出兴趣,还有创业等等,可以自己选择,跨学科,基本没有限制。最好不要多想,以后工作到底有什么用,所以还是要自己全衡。至于上课时间都是小学期,还有周末,晚上。进行学习。 对于双学历,我要说的是,双学历就是自考模式,就是那种和函授还有成人自考差不多,招生对象,面向社会,需要什么条件,各个地方不同,具体自己查询。但是这个和双学位的区别就是国家认可的,发放证书是你已经得到一个学位证,还有毕业证。然后另外自己通过自考,获得另一份学位证,还有毕业证。那么我们想问,这个认可么?答案是认可的。这个证书可以报考公务员还有很多都可以的,但是这个区别就是统招与自考的区别。自考第二学历,单独拿出来,和统招竞争力并不大。因为从原则上将你还是本科生。而且你可以无限的自考,拥有更多学历,但是你还是本科生,不享受研究生般待遇.也就是我们不用在大学时候修以后也可以自己去修。而双学位只有一次机会。至于好坏看个人理解。 对于第二学位,这个要求是必须在取得本科学位证书,继续攻读2年另一门不同类别学科。当然有的时候政策放宽也可以相关学科。他是要通过统一考试,也就是只有当你大学毕业,拥有学位证,也可是应届毕业生,才可以申报的。而且是脱产全日进行学习。最后通过论文答辩,最后颁发第二学位的毕业证,还有学位证。这个是国家认可的。同时也是国家明文出规定拥有研究生般待遇。就是在本科和研究生之间。这个含金量高。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说毕业后学习两年,之后毕业,用人单位用我还不如用更加专业的研究生,而且开放第二学位的学校很少,只有100所学校有资格,同时,专业也是很少。所以还是要看个人爱好。最后我想说,如果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应该选择的是转专业,考研之后转专业都是很困难的。出于不甘心,可以选择修双学位,但是用处大不大,自己不后悔就行。对于第二学历,我认为还是考研比较好,又正规,不至于让自己出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同时也想说,那些不喜欢的专业的人,你们是真的不喜欢,还是感觉枯燥。如果枯燥的话,我要说没有一个学科是不枯燥的。有人说的,当你喜欢的成为你的职业,就不会在喜欢他了。所以做出选择要慎重,更要果断客观。

双学位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管理办法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发布时间:2009-10-30 ?点击量:6063 2001年2月27日颁发 2005年9月14日第3次修订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学生修业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度,鼓励部分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基础上,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双学位(以下简称辅修或双学位)。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修读本专业之外的另一个专业。攻读双学位是指修读本专业学位的同时修读另一个专业学位;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的为双学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的为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第四条我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参加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双学位的学习。 第五条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每年公布开设的辅修双学位的专业目录供学生选择。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攻读一个辅修专业,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六条辅修、双学位的教学计划根据辅修、双学位教学的实际情况,参照同专业的主修教学计划制定。 第七条辅修、双学位的学习时间一般为五个学期,从第二学年开始修读。不能按期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延长辅修学习期限一年。 第八条辅修、双学位按所修课程的学分收费。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注册手续。 第九条辅修双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辅修专业总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第十条辅修、双学位班实行二级管理,教务部负责辅修、双学位班的招生计划和教学计划的审核、课程考核、成绩审核、教学质量的监控、结业资格及学位资格的审查、证书的发放;学院负责辅修、双学位班的招生、教学任务的落实与安排、日常教学管理及成绩的录入与管理。

大学高校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大学高校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一)开设条件与要求 学院可在三校区开设双学位教育。开设学院需将申请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条件和实习场所等材料报送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办。 双学位专业修读总学分人文类专业不低于70学分,理工类专业不低于80学分。修读期限不超过主修专业修读完成时间,且最低修读年限不低于2年。所设课程为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修读与报名 1.修读条件 (1)学生所修读的双学位专业须为主修专业学科门类以外的专业,且只允许修读一个双学位专业。 (2)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各科成绩合格(修读英语双学位专业须通过英语四级等级考试)均可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 (3)学生不得跨校区修读。 2.报名程序 (1)开办双学位教育的学院,应于春季学期第13周前,将下学年拟开设的专业、报名条件和招收名额等材料报教务处,经审核后公布。 (2)每学年秋季学期第2周前,学生向所在学院网上

报名申请,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交开办学院审核。 (3)报名结束后,开办学院负责录取并报教务处审核。 (4)学分学费按修读专业标准缴纳。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 1.教学组织 (1)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开办学院负责招生、资格审查、培养方案制定、组织教学及成绩管理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培养方案审核、教学质量监控、证书发放等。 (2)实行单独编班,于每学期第20、21周集中组织完成主要教学任务。开设学院应在开课前2周将开课课表、考试前1周将考试安排、考试结束之后1周将考试成绩分别上传到教务管理系统。 2.教学管理 (1)双学位课程若与已取得学分的主修专业课程相似,可申请免修;双学位课程不能免修主修专业课程。 (2)双学位课程不合格,给予1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按50%的学分学费缴纳后可进行再修。 (3)在修读双学位期间,如学生转入的新专业与双学位修读专业为同一学科门类或主修专业受到学分预警者,终止双学位专业的学习。 (4)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双学位学习,应向双学位开设学院提交退读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学院及时在教

武汉七校双学位报名说明书

关于2012级本科生 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 武汉理工大学教函〔2013〕075号 各学院: 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13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 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第一学年GPA达到2.7及以上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9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二、学分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见各校开设专业“备注”) 三、教学安排 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四、学籍管理 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五、学费 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六、报名程序 1.预报名阶段: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0-2011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 一)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二),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86152256.html,/,点击“网上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7:00。 2.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学习的学生,持《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于2010年12月27日~29日到武大教务部缴费,领取《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选课登记卡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 4.学生可根据课表到开课学校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修读校内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 一、报名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第一学年GPA达到2.7及以上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9级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学分及学位 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者,可获得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证书。(具体要求可咨询开课学院) 三、教学安排 1.凡修读学校在双休日已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学校“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每

大连海事大学双学位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速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决定继续实行主辅修制并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辅修或双学士学位专业。为规范辅修和双学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简介 (一)辅修专业是指已修读主修本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又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二)双学位是指已修读并获得主修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又修读并获得另一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三)开办辅修专业、双学位种类 学校本着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设立的辅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主要有:自动化、环境工程、物流管理、海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社会工作、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法学、英语、日语、应用物理学等专业(院、系可根据每年人才需求对所开专业进行微调)。教务处于每年四月网上公布所开设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招收名额。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要求 (一)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设5—8门,辅修结业须取得25学分左右,不得低于22学分; 双学位专业课程可在辅修课基础上再增加3门左右,双学位毕业须取得40学分左右,不得低于36学分(含毕业论文环节10学分)。 辅修和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所开课程和环节的相同部分,由学生提出免修申请。相同部分是指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教学大纲的要求都一致,经开课单位核准后准予免修。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五分之一。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由开课单位根据开课计划单独排课。由开课单位组织学生上课。 三、学生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

天津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第二专业的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学生潜能,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增强本科毕业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条件 ㈠已修完第一学年(部分专业要求修完一、二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身体健康的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 ㈡凡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不能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 二、申请与录取程序 ㈠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主办学院于每年春季学期第六 周向教务处提交招生计划,教务处汇总、审批后在全校公布。 ㈡学生持本学院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向主办学院报名。主办学院审查、选拔、录取后,通知学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并于下一学期第六周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完成录取过程。录取结束后不得增加修读学生。有两门以上不及格成绩的同学不应录取。 ㈢录取结束后由教务处将当年录取名单按学生所在

学院汇总后,转发各学院。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㈠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由开设双学位或第二 专业的学院制订,由教务处审核。开设专业为优势学科或热门专业,具备师资及相应办学条件,能保证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总学分50学分左右。 ㈡双学位或第二专业开办人数不低于30人。 ㈢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及晚上。 ㈣期末考试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内进行。 四、选课、成绩与学籍管理 ㈠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作业、上机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㈡学生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记入学 生成绩档案,记为全校任选课学分。 ㈢学生修读的双学位或第二专业的课程已在主修专 业中修读并已获得相应学分,且所修学分、内容均相同或超出双学位或第二专业课程要求,可以申请办理双学位或第二

2015年北京大学艺术学双学位招生简章

2015年艺术学院艺术史论专业双学位/辅修招生简章 一、艺术史论(原艺术学)专业介绍 艺术学院开办艺术史论辅修、双学位,拟在校内各院、系学生中,从主修专业第二年开始,招收部分对艺术感兴趣,有良好艺术素质的同学,为其提供一个学习艺术的机会,并进一步打通专业,拓宽知识,使他们通过三年的学习获得双学位。艺术学是人人向往的领域,她为未来社会所需的复合型的创造性的人才提供最为内在和精彩的气质,不仅就业和创业需要艺术的滋养,而且整个人生更需她的相伴相随。 艺术学院开设的双学位艺术学专业已经培养了不少人才,有的在国内获得了进一步的深造,有的进入国外名校攻读艺术方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欢迎全校本科同学报名参加艺术学院的辅修、双学位艺术史论专业的学习。 二、培养要求、目标 1、旨在让学生通过三年的学习,掌握艺术的基本理论和较丰富的艺术史知识,一定的艺术史研究和艺术评论能力,戏剧影视知识、编导与写作能力。学生毕业后可从事艺术教育等行业的工作,艺术研究、影视制作、文化产业管理、媒体、出版社、电影厂等企、事业单位,也可以继续攻读艺术学硕士、博士。三、招生对象 全校各院、系2013级或2014级大一、大二年级的本科生,没有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思想品德好,在原院、系未受过任何处分,均可报名,招生人数50人。 四、上交报名材料 1、学生在教务部网上报名,填写完毕打印报名表纸版一份经院、系 主任批准(签字盖章) 2、附全年学习成绩单 3、个人陈述(《我与艺术》的感想,字数2000字以内)交到艺术学院 (理科5号楼418) 报名时间 5月7日9:00时——15:00时 笔试时间 5月8日下午1:00---2:50 地点:二教207 必修课详见2014年版艺术史论双学位教学计划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经三年学习成绩合格,修满50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能取得所在院、系毕业资格后,授予双学位学士学位(其中毕业论文4学分);辅修(满30学分)发结业证书。(详情请参见2003校发文件相关规定) 六、收费标准 按学校规定,每一学分收取100元。 咨询电话:62755949 胡老师 地点:理科五号楼418室艺术学院

郑州大学各双学位介绍

1、行政管理 https://www.360docs.net/doc/c86152256.html,/gggl/info_Show.asp?ArticleID=2944 2、商学院 一、招生专业与课程设置 商学院2013年开办本科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有: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四个专业。 1.金融学专业 培养目标:学生能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熟悉相关的金融政策和法规,具备处理证券、投资、银行和保险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所修课程有: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中央银行概论、保险学、货币金融理论、银行会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国际投资学、国际结算、金融专题、宏观经济政策分析、金融市场学、税法等。 2.会计学专业 培养目标:学生能熟练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基本理论和方法,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发展动态,并能提出独到的见解,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了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工具解决会计问题,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教学及科研方面的工作。 所修课程有:西方经济学、管理学、证券投资学、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学、成本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税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等。 3.经济学专业 培养目标: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现代经济理论,熟悉现代东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备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能力,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的,能在政府机关、工商企业及学校从事经济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的以及独立创业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所修课程有: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济法、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企业经济学、公司治理、房地产经济学、中国农业经济专题、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专题、企业家精神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题等。

双学位与二学历的区别

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它们都是选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专业,再跨学科门类选学另一个学士学位专业。毕业时获得两个不同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但在我国和我校现行的制度和政策条件下,还是有区别的,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招生对象不同。双学位的招生对象窄,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象宽。高校双学位的招生对象是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范围不限于全日制本科学生,也可以招收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的本科生,不仅招收本校的学生,而且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学生,不仅招收在校生,而且可以招收在职人员。 2.招生年级不同。双学位只招收一年级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也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的高校放宽到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修读。 3.招生范围不同。双学位只招本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包括本省和外省)学生。 4.招生人数不同。双学位现在没有限制招生人数;而第二学士学位只招收人数有限制,是各学校情况而定。 5.招生专业限制不同。双学位先放开一年级所有专业由学生选,再正式确定开设的专业;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要竟教育部批准设置。 6.审批权限不同。双学位由高校自已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 7.发证不同。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书和学位证书。 8.毕业待遇规定不同。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学历是学习经历,学位是研究能力.

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农学、医学、工学、管理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十一个学科门类 学制与待遇 第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在校期间按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发给生活补助标准费和另加当地副食补贴。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龄津贴计算,由原单位负担。 档案管理 应届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参加双向选择和学校就业派遣;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不转户口、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修业期满无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不参加高校的双向选择和就业派遣。只要是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而没有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学业规划 第二学士人才就业面宽,前景看好;因为社会对复合型、跨学科高级人才的需要不断增加,也使二学士逐渐走俏人才市场;企业对全面人才的需求远大于对高精尖人才的需求,因此选修二学位、拥有更宽的知识和技能,可以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加上“双保险”;第二学士学位的人才就业比较容易,这并不意味着的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可以随兴所选。如果选择不当,非但无法为就业增加“砝码”,还会削弱第一专业在就业时的优势。比如第一本科专业为数学的,如果第二本科专业是中文,日后就业的时候就体现不出多大的优势,1+1仍然等于1;而第一本科专业是法律,第二本科专业选择经济学,日后就业时会成为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全才,可以得到1+1>2的效果。 学业层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生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学业性质 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属于普通高等教育类别,第二学士学位学历证书代码(03)待遇优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代码(04),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认可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待遇远远高于本科生。 报考条件

中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

中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 第一:概念不同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双学位,通常指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达到某高校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第二:培养模式 第二学士学位着重培养目前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第二学士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二年。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实行。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或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或者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再攻读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另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具有教育部网上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doc

中国政法大学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2003年8月制定,2007年4月第一次修订, 2014年11月28日第二次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础上实施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是本科生在修读入学专业的同时,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毕业时取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个毕业证书和两个(或者相应)学位证书的培养模式。 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的基准学制为5年,修业年限为4-7年。 第三条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质量标准是使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达到与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相同的培养规格。 二、修读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学校各专业均可供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但外语专业除外。 第五条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修读第二专业以及选择何种专业作为第二专业,但每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第二专业。

第六条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应当在前三学期修满入学专业课堂教学额定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平均绩点超过3.0,重修课在3门以下。 第七条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应当在第四学期期中或第五学期期中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向本人所在学院提出修读申请。各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修读条件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统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三、培养方案 第八条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包含第一专业培养方案和第二专业培养 方案。 第二专业适用当年入学的相同专业学生适用的培养方案。 第九条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应取得所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课课堂教学和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学分,免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通识课课堂教学学分、任选学分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军训、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学年论文。 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第一专业已经修读并取得学分的,修读第二专业时可以免修。 第十条第二专业的专业实习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在第四学年暑期 实施。专业实习时间一般为6周。 第二专业的毕业论文应在修完第二专业所有课程和专业实习之后进行。 第十一条双专业双学位每学期的指导性教学进度表,依据该专业的培养方案运行。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精)

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更好的落实四川大学双学位教学管理各环节工作,学校决定在《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四川大学本科生双学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质量保证 1.学校遴选各学科专家组成双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质量督查小组,负责指导双为学培养方案的制定、授课质量的评估督查等; 2.学校设立双学位教学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全校的双学位培养管理工作;开办双学位学院设立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双学位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质量监控、学生评奖等工作。 第三条培养计划 双学位培养计划由该专业所在学院研究制订,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第四条教学方式 双学位的教学采取单独组班和跟班修读两种方式进行。 1.单独组班:部分专业对取得双学位学籍的学生采取单独组班,周末或晚上集中授课的方式开设双学位课程,安排完成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双学位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应控制在50~80人。双学位所在学院要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负责学生修读双学位的学习管理。 2.跟班修读:未单独组班专业,学生可采取跟班修读方式完成双学

位学习。按照主修专业选课方式选取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完成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第五条修业年限 双学位的学习须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完成,其修业年限为2~2.5年。即学制为4或5年的学生,应在第4~8学期内完成双学位(双学位学习,基本学制为5年制的学生也可在6~10学期内完成双学位学习。 对于出国或国内访学交流且保留主修专业学籍的学生,可以保留双学位学籍。但应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之前完成双学位学习。 第六条取得学籍程序 1.学生在入学后第三学期(5年及以上学制的学生可在第五学期根据教务处通知提出双学位学习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双学位申请表》,附已修课程成绩单交主修专业学院审查,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送交开办双学位的学院。 2.开办双学位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查,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公布最终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学生名单。 4.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学年的缴费手续。 5.已缴费学生在双学位学院办理报到注册,取得双学位学籍。 第七条工作职责及安排 双学位教学管理由教务处和开办双学位学院负责。 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审定,学生学籍资格、双学位授位资格审 2

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2017学年度中山大学开设辅修、双学位一览表

备注: 1各专业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请参考教务部旧版网站“教学研究”栏目下的“专业培养方案”(链接) 或教务部新版网站“本科专业”栏目下的“培养方案”(链接,需使用netID登录查看),如有变动,以院系公布的为 准。 2.主辅修专业所修相同课程,其学分不再重复计入辅修专业学分。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 11月1日—11月8日,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填写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本学院、系办公室申请表格下载地址:(辅修),(双学位)。 申请条件: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2.学校将在12月公布2017学年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经批准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17学年春季 学期(即2018年上半年)开始上课

3.修读辅修、双学位的学生,须按规定缴费。根据我校2017 年第15 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自2016 级起,学生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执行调整后的学分学费标准,均为160 元/学分(党办通〔2017〕215 号);2016 级之前的学 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即,文科类115 元/学分,理科类130 元/学分,医科类115 元/学分,艺术类250 元/ 学分(中大财务〔2007〕10 号)。 4.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园)办学,请同学们充分考虑跨校区(园)修读课程在交通、安全、住宿等方面的因素,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园)开设的辅修、双学位课程。 中山大学教务部 2017 年11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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