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洗钱犯罪案例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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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领域的洗钱犯罪:手段与案例

刘娜杨胜刚作者单位:湖南大学金融学院

(《保险市场》2005年第11 期)

不法分子签订保险合同,其投保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保险保障,而是为了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掩饰其资金的真正来源或避税等。通常的做法是通过“团险个做”,“长险短做”,先买巨额寿险再退保,购买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地下保单”等方式模糊公众视线,达到洗钱的目的。

“团险个做”是指国营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巨额团体人身保险或企业年金等险种,将公共资金以保险的方式从企业的账上转移到保险公司,然后个人去退保,套取现金,即把公共资产通过保险洗钱转移到个人账户,以达到侵占的目的。其中往往存在违规操作,如团体保险一般要求投保人数达到团体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而保险实务中通常只有几个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

典型的案例是1999 年北京世都百货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北京世都百货的法定代理人、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胡某在被解除职务前,为包括自己在内的世都31名员工购买了“平安团体新世纪增值养老保险”,共签保单34 份,保费达250 万元。不久后就退保,扣除20万元手续费后,将退保费分别存入31名被保险人的个人储蓄存折。后任领导及律师发现之后,认为胡某与保险公司恶意串通,意在利用保险合同的形式非法洗钱。因为该保险合同违反了许多禁止性规定:第一,投保团体人身保险的单位,该单位成员必须75%以上投保,而胡某投保的员工人数

只占世都近600 名员工的6%。第二,企业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应根据企

业效益及其承受能力。当时世都亏损严重,按常规是根本不可能投保的,即使非要投保,也得由股东大会集体决策。胡某擅自投保,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权范围的有关规定。显然,保险公司也没有按照规定对其投保进行核保。第三,团体寿险的满期生存给付和退保金,保险公司应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原投保单位,不得向投保单位支付现金,更不得向个人支付现金或银行储蓄存单。第四,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解除的权利人应为投保人,而该保险公司却接受被保险人的申请,保费直接存入被保险人个人储蓄账户,其实质是利用保险合同将世都公司

财产向个人转移,同时逃避国家税收监管。

“长险短做”是指不法分子故意以其亲戚、朋友等多人的名义,购买多份趸缴保费的保单,然后不会等到保险到期就提前退保。不法分子也可以为病入膏肓或者非常年迈的人买寿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不法分子可以得到巨额的保险金,一定金额之下还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等税收优惠、免于债权人的追索等。这种方法投入最少,产出最大,手段最隐蔽,因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不同的人,通过保险的置换,更难被发现。意大利政府在打击黑手党犯罪的过程中,曾发现一嫌疑人没有正式工作和合法的经济来源,却出手很阔绰,通过审问,答案是曾从保险公司得到大笔钱。大部分办案人员准备放弃,但其中也有非常细心的办案人员认为,事情没这么简单,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深挖,发现黑手党只是利用以上手段“洗白”非法聚敛的巨额钱财。

先买巨额寿险再退保,即先以趸缴保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签订寿险合同,然后退保,领取退保金。尽管会损失一部分资金,但与其他的洗钱方式相比,也许还少一些,相对也安全些。如贪官成克杰通过香港老板洗钱,损失了四分之一的资金。采用该手段的主要是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如日

洗黑钱的概念及特征

洗黑钱的概念及特征 洗钱(MONEYLAUNDERING),本意指把肮脏的钱清洗干净。据说在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旧金山市一家饭店的老板,看到自己饭店里日常流通的一些硬币沾满了油污,他怕弄脏顾客所戴的白手套而影响饭店的生意,便用洗涤剂将收到的硬币清洗一遍,于是被清洗之后的硬币就象新的一样干净了,这就是洗钱的最早来源。到了二十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出现了一个以鲁西诺为首的庞大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他们利用美国经济发展中使用的现代化大规模生产技术,发展自己的犯罪产业,谋求巨额的经济利益。起初,该组织以开洗衣店做掩护,在为顾客洗衣服的同时,向顾客收取现金,然后将这一部分现金连同其贩卖毒品的收入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这样就把毒品收入也变成了合法收入。这就是现代意义上“洗钱”一词的渊源。后来,人们用它来称谓把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最初的洗钱,实际上是毒品交易的一部分,据联合国统计,每年约有来自毒品交易的5000亿至6000亿美元流入正常的经济流通领域,这样,在国际金融系统中流通的“毒”钱大约有一万多亿美元。现在把对贩毒、走私、抢劫、盗窃、诈骗、贪污、贿赂、逃税等犯罪收入的清洗,都视为洗钱。关于洗钱的概念,目前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表述也不尽相同。 1988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在维也纳通过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以下简称《联合国禁毒公约)中将毒品犯罪及其洗钱行为规定为国际犯罪。该公约将洗钱定义为: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非法财产之来

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的即为洗钱。该定义范围较为狭窄。 1990年2月7日,欧洲和北美的15个国家在巴黎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对付洗钱问题,并为此组建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该组织给洗钱所下定义为:凡隐瞒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的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该定义从宽规定洗钱范围,突破了毒品交易所得的局限,将其扩大、延伸到凡是对由犯罪行为所得财物加以隐瞒或掩饰的行为。 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洗钱控制法》对洗钱犯罪规定为:1、就法律指定的犯罪种类而言,从事与犯罪相关联资金的金融交易,如果明知其非法性质,并以协助犯罪实施为目的,或者明知交易旨在掩护款项的性质、方位、来原、所有权或控制权,构成联邦刑事犯罪。2、就法律指定的犯罪种类而言,与金融机构从事一刃美元以上犯罪赃款的交易,构成联邦刑事犯罪。3、促使一国内金融机构不予提交,或者提交有重大遗漏或失实的货币交易报告,重构与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之间的任何交易,构成联邦刑事犯罪。所谓重构交易,是指犯罪分子和洗钱者对一万美元以上的款项,故意拆零,分别与多个金融机构或一个金融机构的多个分支机构交易,以使每一笔均在报告金额界限以下,从而规避报告的行为。 1991年6月10日,欧共体发布的《关于防止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活动的法令》把洗钱定义为:明知是犯罪财产而故意拥有、转移、隐藏、或帮助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

反洗钱相关测试及答案

1. 中国反洗钱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 √ A 公安部 B 国务院 C 中国人民银行 D 财政部 、 正确答案:C 2. 以下活动可能存在洗钱行为()。 √ A 地下钱庄 B 购买保险立即退保 C 成立空壳公司 ? D 以上都是 正确答案: D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 A 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 B 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 C 金融机构、其他非金融机构 D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 B

4.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首先应进行()。 - √ A 客户身份识别 B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C 可疑交易的分析 D 与司法机关全面合作 正确答案: A · 5. 作为普通市民,在反洗钱行动中应该尽量避免行为()。 × A 大额存取现金 B 用真实姓名开立银行账户 C 身份证不轻易借人 、 D 发现可疑的洗钱线索尽快举报 正确答案: A 6.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 A 客户身份证明文件 B 保单信息及转账记录 : C 客户名称及银行卡信息 D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 正确答案: D

7. 根据我国《反洗钱法》的规定,客户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几年时间() √ & A 5年 B 10年 C 15年 D 20年 正确答案: A ) 8. 根据我国《反洗钱法》的规定,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对客户在本单位开立账户的资金采取临时冻结措施,临时冻结后()小时以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 A 12小时 B 24小时 C 36小时 D 48小时 · 正确答案: D 9.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 √ A 反洗钱非现场调研 B 反洗钱风险排查 》 C 反洗钱行政调查 D 反洗钱可疑交易甄别

洗黑钱的概念及特征

---------------------------------------------------------------最新资料推荐------------------------------------------------------ 洗黑钱的概念及特征 洗黑钱的概念及特征洗钱(MONEYLAUNDERING) ,本意指把肮脏的钱清洗干净。 据说在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旧金山市一家饭店的老板,看到自己饭店里日常流通的一些硬币沾满了油污,他怕弄脏顾客所戴的白手套而影响饭店的生意,便用洗涤剂将收到的硬币清洗一遍,于是被清洗之后的硬币就象新的一样干净了,这就是洗钱的最早来源。 到了二十世纪20 年代,美国芝加哥出现了一个以鲁西诺为首的庞大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他们利用美国经济发展中使用的现代化大规模生产技术,发展自己的犯罪产业,谋求巨额的经济利益。 起初,该组织以开洗衣店做掩护,在为顾客洗衣服的同时,向顾客收取现金,然后将这一部分现金连同其贩卖毒品的收入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这样就把毒品收入也变成了合法收入。 这就是现代意义上洗钱一词的渊源。 后来,人们用它来称谓把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 最初的洗钱,实际上是毒品交易的一部分,据联合国统计,每年约有来自毒品交易的 5000 亿至 6000亿美元流入正常的经济流通领域,这样,在国际金融系统中流通的毒钱大约有一万多亿美元。 现在把对贩毒、走私、抢劫、盗窃、诈骗、贪污、贿赂、逃税等犯罪收入的清洗,都视为洗钱。 关于洗钱的概念,目前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表述也不尽相 1 / 7

同。 1988 年 12 月 19 日联合国大会在维也纳通过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以下简称《联合国禁毒公约) 中将毒品犯罪及其洗钱行为规定为国际犯罪。 该公约将洗钱定义为: 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非法财产之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的即为洗钱。 该定义范围较为狭窄。 1990 年 2 月 7 日,欧洲和北美的 15 个国家在巴黎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对付洗钱问题,并为此组建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该组织给洗钱所下定义为: 凡隐瞒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的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 该定义从宽规定洗钱范围,突破了毒品交易所得的局限,将其扩大、延伸到凡是对由犯罪行为所得财物加以隐瞒或掩饰的行为。 1986 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洗钱控制法》对洗钱犯罪规定为: 1、就法律指定的犯罪种类而言,从事与犯罪相关联资金的金融交易,如果明知其非法性质,并以协助犯罪实施为目的,或者明知交易旨在掩护款项的性质、方位、来原、所有权或控制权,构成联邦刑事犯罪。 2、就法律指定的犯罪种类而言,与金融机构从事一刃美元以上犯罪赃款的交易,构成联邦刑事犯罪。

反洗钱基础知识教学内容

反洗钱基础知识 第一章洗钱的基本概念 “洗钱”一词的原始含义就是把脏污的硬币洗干净。在以铸币为主要支付手段的年代,金银铸币流通的时间久了,表面会很脏,会影响铸币的使用和流通。于是,商人们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戴上手套,将被弄脏的货币倒入大缸内,再加入一些具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进行清洗,使铸币光亮如新,重新投入流通。这是“洗钱”一词最早的来历。此时的洗钱概念并无贬义。 现在“洗钱”一词的含义是对其原始含义的假借,是指将货币资金或财产来源和性质的“不干净”进行清洗,即将所谓的黑钱、赃钱和犯罪收入通过各种交易来使其达到表面合法化,从而使非法财产的拥有者能够安然享受不法财务或利益。 1.1洗钱的基本含义 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1.1.1我国对洗钱概念的界定 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洗钱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获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将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1.2国际组织对洗钱概念的界定 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将洗钱定义为: 1、明知资产来源于毒品,为了隐瞒或掩饰其非法来源,或为了协助任何涉及此种犯罪

试论网络洗钱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

试论网络洗钱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 赵威何敏娜 当今世界已进入网络时代。本文拟就网络时代背景下洗钱犯罪的有关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对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参考。 一、网络洗钱概述 反洗钱是当今世界经济领域的一个热点和难点。简单地说,洗钱就是将从事非法活动或犯罪所得的脏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转或采取其它特殊方式掩盖其非法的性质和来源,使之合法化,从而获得巨额利润。 传统的洗钱方法主要是通过货币走私、利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洗钱。1洗钱的过程主要由处置、离析和融合三个阶段组成。在处置阶段,来自犯罪活动的收入改变成便于控制而且不易被怀疑的形式;离析阶段中,犯罪分子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收益的非法特征;融合阶段指的是将犯罪收益与合法资金结合在一起混入经济、金融体系中去,让非法所得以合法面目出现的过程。 网络洗钱是指借助网上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网络金融服务,以及利用电子付款系统、开环型电子货币等电子支付工具进行洗钱的行为。网络洗钱最初主要是通过银行间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如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等专用网络来进行。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犯罪行为已发展到更高层次的互联网洗钱。互联网洗钱的主要形式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赌博、电子货币(包括智能卡)等。除了上述三种主要方式以外,还有在互联网上开展的与电子商贸服务等结合在一起,利用网络作为资金运作通道的洗钱方式,如网络“空壳公司”和网络“前台公司”等2。 由此可以归纳出,相对于传统洗钱行为,网络洗钱具有以下特点: (一)隐蔽性进一步增强 网络空间又称为虚拟空间,虚拟性是网络的重要特征。网络中的事物归根结底是数据的表象,数据的外在形式表现为文字、数字、声音、图像等,构成了网络中幻化的万事万物。现实社会中那些备受关注的特征,诸如性别、年龄、相貌、身份等都能借助虚拟化的网络得到隐匿和篡改,我们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行数据或一串字符。网络的这一虚拟性特点进一步增强了上网者的匿名性和隐蔽性。无论对于传统洗钱还是利用网络技术的新型洗钱来说,寻求更高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以使其洗钱行为不被发现,是他们极力追求的目标。与传统支付工具相比,使用网络交易系统和电子支付工具,洗钱犯罪分子不需要直接面对银行职员,洗钱行为所留下的只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和虚拟的影像,反洗钱机构根本无法对交易者和资金的交易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即使监控到,也很难根据截获到的数据流,查找到真正的洗钱者。所以,网络的虚拟性及匿名性等特点导致了网络洗钱的高度隐蔽性,为反洗钱设置了重重障碍3。 (二)国际化趋势不断加强 网络的无国界性使国界和地域的概念在网络空间不复存在。网络中的电子信息的传递速度和成本几乎与物理位置无关,地理位置已经不是网络空间中的重要因素。网络的这一独特的优势,一方面使洗钱犯罪的跨国性、超地域性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也使洗钱犯罪规避法律制裁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就目前看,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意识到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发达国家对洗钱活动的危害性认识较早,打击洗钱犯罪的措施也较为完善。当犯罪分子在发达国家洗钱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和障碍时,他们就会利用网络的无国界性把犯罪收益转移到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反洗钱立法不够完善、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反洗钱的规范,各国政府对待洗钱犯罪的态度和在洗钱方面采取的措施宽严不一,这更给洗钱分子利用各国法律间

中国洗钱犯罪调查报告

中国洗钱犯罪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本文是一篇基于实践真实案例的调查报告。文中选取近年来破获的100起典型洗钱案件作为样本,归纳总结我国目前洗钱犯罪的总体情况,分析我国洗钱犯罪的主要趋势和作案手法,探讨其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提出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建议。 关键词:反洗钱洗钱犯罪类型分析调查 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将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犯罪行为。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腐败等上游犯罪的日益增多,与之相伴随的洗钱犯罪问题在我国日渐突出,不仅破坏了我国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不断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和监测,推进反洗钱国际合作,调查和破获了一系列洗钱犯罪大案要案,为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面,本文选取了近年来我国破获的100起典型洗钱案件[1]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总结我国目前洗钱犯罪的总体情况,分析我国洗钱犯罪的主要趋势和作案手法,探讨其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提出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建议。 一、我国洗钱犯罪的总体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我国洗钱犯罪数量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从地区分布看,经济发达或者沿海、沿边地区的洗钱犯罪活动较为猖獗;从涉及的行业和领域来看,洗钱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 (一)我国洗钱犯罪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理论上,我们无法统计出我国洗钱犯罪案件的真实发案数量,因此我们选择从破案的角度来近似分析我国洗钱犯罪的发案情况。统计显示,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洗钱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涉案金额不断提高。其中,2008年协助破获涉嫌洗钱案件203起,涉案金额1883.7亿元,破案数量是2007年的2.3倍,涉案金额是2007年的6.5倍。扣除这些年反洗钱部门的工作努力因素,以上数据从侧面反映出了我国洗钱犯罪发案数量在总体上逐年上升,同时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二)我国洗钱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或者沿海、沿边地区。统计显示,洗钱犯罪的地区分布与各地的经济发达程度基本呈正相关,同时沿海、沿边地区的地缘特点在洗钱犯罪活动中也有明显表现。例如,从人民银行协助破获洗钱案件地区分布看,这些洗钱案件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浙江、四川、辽宁、江苏等地。其中,广东地区破获的涉嫌洗钱案件最多,约占总数的33%;其次是福建和浙江,分别约占总数的13%和9%。 (三)上游犯罪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洗钱活动必然与其上游的违法犯罪活动紧密联系。统计显示,人民银行协助破获的洗钱案件主要涉及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偷逃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金融诈骗等诈骗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等。其中,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最多,约占破获案件的59%,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辽宁、浙江等地;以偷逃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为代表的各种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也是破获案件中的主要类型,约占总数的9%,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及华中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再次为诈骗犯罪,

反洗钱阶段考试培训判断题

判断题 1.2012年版的《四十项建议》所指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赌场、房地产代理商、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商、律师、公正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和会计师,以及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者。(对) 2.《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当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当确认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错) 3.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错) 4.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 5.投保政策性或强制性保险产品,如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财政补贴和强制性特点,平均保费金额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操作,虽洗钱风险极低,但仍应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错) 6.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对) 7.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8.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9.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错) 10.完善、有效的内控控制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绝对的保障。(错) 11.当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对) 12.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错) 13.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走私是洗钱活动常见表现形式。(对) 14.中国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不同罪名,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经济体则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统一罪名。(错) 15.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双全”要求,即覆盖范围全面和覆盖人员全面。(错) 16.在保险期间内,可任意超额追加保费、资金可在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间自由调配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小;相反,不可任意追加保费和跨账户调配资金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大。(错) 17.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可疑行为。(对) 18.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对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与中国人民银行外部监管所要达到的目的存在差异。(错) 19.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对) 20.在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中,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住所地。(错) 21.2012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讨论通过《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首次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对)

洗钱犯罪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洗钱犯罪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摘要:在世界一体化的今天,国际交流活动日益频繁,贩毒、走私等犯罪活动也随之大量的发生,后续的洗钱犯罪在世界范围内日益猖獗,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全世界每年洗钱金额已高达4000亿美元,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2%,相当于贸易总额的8%,其已严重影响到了全球经济的正常发展。严峻形势下,我国在1997年刑法中首次规定了洗钱罪,但由于我国在此领域的立法起步较晚,在社会法律意识、法律机制的协调与完善等各方面仍有不足。本文本人对于洗钱罪在刑法中若干问题进行一些剖析,希望对我国以后的立法、执法等方面能起到微薄借鉴之力。 关键词:上游犯罪;明知;罪数区别 20世纪以来,国际范围的洗钱活动日益猖獗,引起了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关注。洗钱犯罪也被列入21世纪十大犯罪之首,控制和惩治洗钱犯罪,现已成为各国和国际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和艰巨的任务。中国是新兴的市场环境,由于自身的体制尚不完善,所以遭受国际洗钱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日益突出,对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冲击。鉴于洗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我国继1997年《刑法》第191 条规定洗钱罪之后,2006年6 月29日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修正案(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洗钱罪的三类上游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2006年10月31日出台的《反洗钱法》更是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反洗钱法

律制度。本文就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界定、洗钱罪主观要件“明知”的内涵以及与相似犯罪的区别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若干问题 (一)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界定 在谈论洗钱罪常常涉及到上游犯罪和下游犯罪两个概念。由于洗钱行为一般是将贩毒、走私、黑社会、贪污贿赂、诈骗等犯罪所得和收益通过复杂的交易手法转变为表面合法化的财产。因此,我们将能够获得资金收益并直接诱发洗钱动机的犯罪称作上游犯罪,而将洗钱罪称作下游犯罪。如果要准确的把握洗钱罪,应该首先界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上游犯罪”范围的界定,大致有四种做法:一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限制在某些特定的犯罪。如意大利1978年刑法典将洗钱罪的范围限制于抢劫、敲诈或诈骗以及绑架犯罪;二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限制为毒品犯罪。比如法国在1994年生效的刑法典,也正是为了遏止毒品犯罪这个初衷而设立洗钱罪。但是由于这种做法使洗钱罪范围过窄,基本上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抛弃;三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犯罪;四是将“上游犯罪”的范围泛化到所有的违法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将非法获取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合法化的行为,就构成洗钱罪。1 从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将洗钱罪的修改来看,我国应该属于上述四种分类中的第一类。不过有关立法部门已经把立法重心有所扩大,把法律制裁的着力点转移到打击洗钱犯罪的实际需要和有利于加强打击洗钱犯罪的国际合作需要这个

反洗钱练习题教学内容

反洗钱学习(一)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 1、在洗钱过程中,脏钱通过以普通商业资金的形式再次进入经济部门,为非法财富提供表面合法的掩护,被形象的描述为“甩干”,该阶段又被称之为()。 A、离析阶段 B、融合阶段 C、放置阶段 D、培植阶段 2、《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是()。 A、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 B、遏制贪污腐败现象 C、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 D、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3、站前支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正确的是()。 A、组长:郭春枫; 副组长:戚晓明; 组员:张抒平、韩天天。 B、组长:郭春枫; 副组长:戚晓明; 组员:刘明华、张抒平。 C、组长:刘士刚; 副组长:郭春枫、戚晓明; 组员:刘明华、张抒平。 D、组长:刘士刚; 副组长:郭春枫、戚晓明; 组员:刘明华、张抒平、韩天天。 4、打击洗钱活动的关键是()阶段。 A、开户 B、处置 C、离析 D、归并 5、以下活动可能存在洗钱行为的是()。 A、地下钱庄 B、购买保险立即退保 C、成立空壳公司 D、以上都是 二、多项选择 1、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A、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B、贪污贿赂犯罪 C、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D、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2、洗钱的过程通常有哪几个阶段?()

A、处置阶段 B、清洗阶段 C、融合阶段 D、转移阶段 E、离析阶段 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为了维护金融机构良好的名誉,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各金融机构应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 B、金融机构应在分析本机构洗钱风险点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计划。 C、金融机构地区分支机构可直接执行总行的宣传计划,而不必自行制定宣传计划。 D、反洗钱宣传应区分对象的不同,采取内部宣传和外部宣传两种方式。 4、我国反洗钱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A、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求 B、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 C、是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 D、是维护金融机构信誉及金融稳定的需要 5、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原则包括()。 A、合法审慎原则 B、保密原则 C、封闭管理原则 D、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E、与司法机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6、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工作。 A、培训 B、宣传 C、业务检查 D、工作调研 三、填空题 1、反洗钱工作办公室的组织架构 (1)主任:林春涛 (2)成员:、、张小满、张霁红。 2、营业部反洗钱领导小组组织架构 (1)组长:郭春枫 (2)副组长:张亚楠 (3)组员:马新影、王阳、。 3、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工作的原则、、、。 四、判断题 1、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反洗钱报送工作。() 2、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公开,以便打击洗钱犯罪。() 3、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

洗钱罪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6期 NO.6,2012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100 论洗钱罪 陈 玲 (青海民族大学 法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0) 摘 要:洗钱是一种犯罪,本文通过从洗钱的一般理论开始讲述了洗钱的概念以及其特征,并且还讲述了洗钱的原因和历史发展,接着就是阐明了洗钱目前存在的危害。本文再对洗钱罪的构成特征和司法认定进行了讲解,其中洗钱罪的构成特征包括了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和主体要件、主观方面。从对洗钱罪进行的司法认定,确定了本罪与非罪认定的界限。最后制定了洗钱犯罪的防治对策,即刑罚惩治;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反洗钱组织机构的协调配合;金融防范;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并对洗钱犯罪法律规范的立法完善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洗钱;洗钱罪;构成;司法认定;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6-0100-2 一、洗钱罪的一般理论 (一)洗钱的概念、特征 1、洗钱的概念 洗钱是指犯罪者所取得的钱财,通过各种手段转换成合法来源的钱财,其目的是在于掩盖犯罪行为,避免司法追究、安全享用其犯罪所取得的非法钱财,或者利用其犯罪所取得钱财再次投资于犯罪。 2、洗钱的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 构成洗钱犯罪的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洗钱犯罪对象具有很显著的特定性。 洗钱罪所洗的“钱”必须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活动所获得的财产,即非法财产和收益。 (3)洗钱犯罪之先必有上游犯罪既是有一起或数起犯罪行为的存在。 洗钱是把赃钱清洗干净的行为,故在洗钱行为之先,必须具有一起上游犯罪行为的存在,才有发生洗钱犯罪的必要,洗钱犯罪之先必有一起或数起犯罪行为的存在。这是洗钱犯罪首先必须具备的特征。 (4)洗钱的行为方式具有多样性、具有多种渠道且具有派生性。 洗钱可利用的渠道,不限于利用银行、外汇、证劵、期货等金融交易渠道,还可以利用不动产、动产买卖、贵金属交易等非金融交易等途径。 洗钱犯罪的派生性表现在与其上游犯罪是有着密切联系的,上游犯罪是洗钱罪成立存在的首要条件。 (5)洗钱犯罪的场所主要是金融机构,并且政府官员腐败以及金融等相关机构内部人员勾结。 目前,大多数的洗钱活动都是通过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的。 洗钱是为了使犯罪所得能够合法使用,所以犯罪所得必须迅速而安全地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清洗,从“黑钱”变成“干净钱”,使之合法化。 (6)跨国洗钱 当今跨国电子金融交易盛行,因而洗钱犯罪活动绝不局限于一国,更不是一个地区。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到欧洲,总之,在世界各地洗钱犯罪到处流窜。 (二)洗钱的原因 我国洗钱犯罪的原因包括:我国转轨过程中法律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导致经济犯罪大幅度增加产生大量黑钱,促使洗钱犯罪的发展。犯罪集团的出现,有组织的犯罪以及犯罪集团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互勾结,以及贪污贿赂犯罪猖獗,使社会中有大量黑钱出现,这些因素不仅仅使洗钱成为逃避法律追究的工具,同时也使洗钱成为犯罪分子竞相追逐从而以此实现犯罪目的的必经手段。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一些人也甘愿违反法律,甚至冒生命危险去从事这一行为。 (三)洗钱的危害 完成一项洗钱活动,洗钱者通常要在金融领域内实施复杂的金融操作,涉及的金融领域非常广,对金融秩序和安全具有严重危害;除此之外,洗钱犯罪活动由于其本身特点和实施犯罪的需要,也往往会涉及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对社会秩序和民众生活的稳定造成恶劣的影响。 二、洗钱罪的构成与司法认定 (一)洗钱罪的构成特征 1、客观要件 洗钱罪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对我国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是极大的侵害,同时还影响了正常的司法机关活动。 2、客观方面 (1)洗钱罪所表现出的具体行为方式 洗钱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方式转移,隐瞒其所得收益的非法性,并使其转化成合法财产形式的行为。 a.提供资金账户,即是给这几种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的序列号或将本单位的企业银行资金账户私自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为转移非法资金提供便利。 b.协助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转换为可以自由流通或正常兑换的票据凭证或现金。 c.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将资金转移,其他结 算方式是指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 d.帮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e.隐瞒掩饰其犯罪违法所得,方式多是将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做到第二次投资或者是循环投资,大多是投往现金密集行业或用于炒股。 (2)违法犯罪所得及其获得的收益范围 作者简介:陈玲(1988—),女,湖北省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201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网络出版时间:2013-02-21 08:24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c10726722.html,/kcms/detail/53.1133.D.20130221.0824.055.html

反洗钱培训笔记(重要)

洗钱:为了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是来源和性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特征: 1. 洗钱是在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获得赃款的前提下; 2. 洗钱者明知或知道是犯罪所得赃款而清洗 3. 转移、转换赃款的,可能是犯罪分子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单位) 实施 4. 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方式转移或转化犯罪所得赃款 5. 企图掩盖犯罪行为并使得犯罪所得赃款貌似合法 洗钱行为和洗钱犯罪的本质区别:两者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取决于洗钱行为的金额、次数、对象来源、目的、时间、危害结果、手段洗钱行为和洗钱犯罪的判罚区别:洗钱行为——制裁(实施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目的:遏制惩罚教育和预防)。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洗钱行为——制裁(刑事犯罪,并规定适当的形式制裁手段)。 洗钱犯罪认定四要素: 1. 行为主体(含法人),承认法人的犯罪能力已成为世界性的趋 势。 (上游犯罪不能成为洗钱犯罪主体)国际刑法规范认为上游犯罪主体应成为洗钱犯罪主体,FATF规定,如果本国的基本法律原则要求,各国可以规定洗钱罪不适用于实施上游犯罪的人。 2. 行为方式, 3. 主观要件(过失洗钱无罪)将洗钱犯罪的主观方面限定于故意的立 法模式是国际立法的主要趋势。 4. 上游犯罪,2012年FATF《四十项建议》规定,将洗钱行为规定为犯 罪,包括最广泛的上游犯罪。 洗钱危害与方式 危害: 1. 为其他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2. 严重危害经济健康发展 3. 助长和滋生腐败 4. 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5. 危害合法经济主体的正当权益 6. 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大法律和运营风险(损害声誉、法律

风险、经济损失、客户流失、失掉业务机会) 过程:三阶段并非缺一不可,也非严格递进顺序 1. 放置阶段:与合法收入混同存入金融机构,购买可流通票据(易 发现) 2. 离析阶段:复杂金融交易(虚假账户、虚假贸易)隐瞒和掩饰非 法资金来源、性质、受益方(调查难度增加) 3. 融合阶段:化整为零转入无明显联系的组织或个人账户 方式:一、产业投资1.成立空壳公司,2.向现金密集行业投资,3.财务公司、律所等洗钱, 二、商品交易;三、其他:货币走私、民间借贷、化整为零 反洗钱意义与趋势 2008年首次制定《中国反洗钱战略》(2008-2012)提出了2008-2012年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总体目标:1.2012年前,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的反洗钱工作体制2.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体系,3.建立覆盖金融业和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可疑资金交易监测网,4.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洗钱机制(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密切合作,高效务实)最终实现有效防范、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安全 反洗钱意义 1. 是遏制犯罪的客观需要 2. 是维护国家利益履行国际承诺的需要 趋势:1989年7月成立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1990年2月提出《四十项建议》三次修改(2001年10月8项,2004年10月9项,2012年2月整合为40项,2012年2月将税务犯罪新增为上游犯罪)1995年部分国家成立埃格蒙特集团 2007年6月中国成为FATF成员 截止2012年FATF36个成员,埃格蒙特集团超过130个成员 反洗钱理念:风险为本建立识别、评估、监测、管理、降低风险程序2015年《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严循风险为本原则,重点考察产品风险,严查非面对面交易

年月反洗钱测试题答案

document.onselectstart=null 一、单选题 1、《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到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是由哪个 机构制定的? (A)* ? A.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 B.中国人民银行 ? C.全国人大 ? D.司法机关 2.当前我国反洗钱的被监管主体是:(C)* ? A.金融机构 ? B.特定非金融机构 ? C.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 ? D.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对营业部洗钱风险等级为高的客户或者账户,至少每(B) 进行一次审核。 ? A.3个月 ? B.半年 ? C.9个月 ? D.一年 4.反洗钱调查的基本原则不包括:(C) ? A.合法原则 ? B.合理原则 ? C.公开原则 ? D.效率原则 5.业务部门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后,应当对相关客户、账户及交易进行持续监测,仍 不能排除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犯罪活动嫌疑,且经分析认为可疑特征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当自上一次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之日起每(B)个月提交一次接续报告。? A.1个月

? B. 3个月 ? C. 6个月 ? D. 12个月 6.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临时冻结的期限为:(B)* ? A.24小时 ? B.48小时 ? C.二个工作日 ? D.三个工作日 7.《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银行2017年第3号)是什 么时间正式实施的?(C)* ? A.2016年12月28日 ? B.2017年1月1日 ? C.2017年7月1日 ? D.2017年12月31日 8.各总部、分支机构应按照反洗钱要求妥善保存反洗钱工作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 于:(C)。* ? A. 3年 ? B. 4年 ? C. 5年 ? D. 20年 9.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与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同时进行,初次建立业务关系客户 的风险等级划分完成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与客户业务关系建立后个(B)工作日。*? A.5 ? B.10 ? C.3 ? D.15 10.金融机构应当将以下哪种情况报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B)* ? A.可疑交易

论国际洗钱犯罪的特点及防空对策(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赵永琛主编的《国际犯罪对策》对不同类型的重要的跨国犯罪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响应的对策,对本文的写作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穆伯祥、王勇民所著的《跨国经济犯罪及其防治对策》对跨国经济犯罪现象、跨国经济犯罪的防控以及我国对跨国经济犯罪的防控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对本文的写作具有很大的参考作用。 齐元文、刘代华所著的《国际犯罪与跨国犯罪研究》立足于理论研究的创新性和司法实践操作的可行性,将国际公约中有关国际犯罪或跨国犯罪的规定和我国国内刑法的规定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对本文的写作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洗钱”一词源于英文MoneyLaundering,最早在美国使用,意指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使之表象合法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俗称“黑钱”,如其数额较小,持有人很容易将之顺利花费而不引起注意;但如果数额较大,甚至巨大,则极易引起警察和税务官员的注意,不但很难将其挥霍、转移,而且容易成为破案的线索,导致罪行暴露。为了使这些钱成为可自由支配、消费的财物,犯罪分子通过种种渠道掩饰、隐瞒其非法的性质和来源,这就是洗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牟利型犯罪的犯罪率不断上升,洗钱犯罪也随之日益猖獗,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洗钱犯罪的基本特征洗钱犯罪在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区别于一般犯罪的特征: 11洗钱犯罪不是孤立的犯罪洗钱犯罪“清洗”的是“黑钱”,其来源一般是危害较为严重的犯罪,习惯上把这种产生“黑钱”的犯罪称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黑钱”以上游犯罪为前提,是上游犯罪的延伸和继续。每发生一宗洗钱犯罪,就意味着曾经发生过一宗甚至多宗其他严重犯罪。21洗钱犯罪的过程具有复杂性为了隐瞒、掩饰“黑钱”的性质和来源,洗钱犯罪要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一般分三个步骤:一是混同掩饰。就是将“黑钱”与合法收入混同起来,以模糊“黑钱”的本来面目。如将“黑钱”混入屏幕公司的合法销售收入,将“黑钱”冒充合法的赌博、博彩收入,将“黑钱”装入集装箱冒充其他物品等等;二是消除痕迹。就是将经过混同掩饰的“黑钱”,通过复杂的金融操作,隐瞒其不法性质,披上合法外衣。常采用以屏幕公司名义开立银行帐户将“黑钱”存入银行, 通过国际银行结算系统的电子途径(SWIFT)转移“黑钱”,通过以虚拟的贸易收入购买股票、债券、 贵重金属而换取净钱,通过走私货币的方式将“黑钱” 从上游犯罪地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实施严格银行保密法的国家或地区转化为净钱等方式;三是净钱转移。就是将清洗过的净钱通过正常的金融渠道转移到与犯罪组织没有明显联系的新帐户上,通过屏幕公司的虚假交易行为或其他方式,重新返回到犯罪者手中。31洗钱犯罪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洗钱犯罪的过程涉及一国甚至多国复杂的金融制度和法律制度,专业性极强,因此从事该项犯罪的罪犯一般都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基于同样的道理,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也很难对洗钱犯罪进行识别。41洗钱犯罪具有较大的隐蔽性许多犯罪之所以容易暴露,是因为有明确的被害人,其危害性一目了然,容易招致追查而被识破。洗钱犯罪则不然,它并没有直接的受害者,因而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另外,洗钱犯罪往往是高智商犯罪,其犯罪手段也必然具有反侦察的隐蔽性。51洗钱犯罪具有多重危害性一是洗钱犯罪干扰、破坏了国内、国际金融秩序。从宏观上看,洗钱是犯罪者有目的的非正常金融活动,涉及金额大,资金转移快,收支不平衡,极易引起汇率的波动,甚至引发金融危机;从微观上看,一些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 对洗钱犯罪大开方便之门,甚至直接从事洗钱犯罪活动,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资信,一旦暴露,即可能触发公众的信任危机,后果不堪设想。二是洗钱犯罪为上游犯罪的打击、遏制设置了障碍。洗钱犯罪与上游犯罪交织在一起,是上游犯罪的继续,是犯罪者自由支配非法所得及收益的基本手段,反过来讲这些被清洗过的钱又将成为罪犯扩大上游犯罪规模或进行其他犯罪的物质基础;同时洗钱活动也掩盖了上游犯罪非法所得及收益的性质、来源,人为地增加了上游

洗钱犯罪的特征

洗钱犯罪的特征 我国刑法第191条对洗钱定义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洗钱犯罪从产生到现在已发展了数十年。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洗钱犯罪呈现出有别于其他犯罪的特征: (一)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洗钱犯罪不同于一般的街头犯罪,犯罪结果或犯罪危害能为人直观感知。洗钱犯罪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其行为本身也没有引人注目的可谴责性,所以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一般说来,警方想要直接发现犯罪的发生是很困难的,只能依靠间接的申报资料或者一些其它的数据分析。即使这样,发现的犯罪数同实际犯罪数之比也是很低的。例如,美国虽然拥有比较完善的现金交易申报制度和可疑交易申报制度,但还是不得不借助“眼线”和告密者来发现犯罪。 (二)复杂性。洗钱的手段众多,几乎银行提供的所有服务都有可能被洗钱者利用。另外,一项洗钱阴谋可以使黑钱在到达最终的目的地之前,通过众多的国内外的商业公司和金融机构。洗钱阴谋是如此的复杂,有时甚至于参与其中的专业人士,如银行家、律师、会计都无法觉察。下面是一个美国联邦调查局在 1989年查获的每月洗钱达2500万美元的洗钱团伙,该团伙的复杂洗钱过程如下: 1.毒贩用箱子和袋子装好贩毒赃款运往纽约、休斯敦和洛杉矶的“屏幕珠宝店”。 2.在哈里伍德、佛罗里达、罗纳尔、瑞芳英,炼金商开办“屏幕金店”并假装和洛杉矶珠宝商做买卖,以制造一个表面上合法的商业经营假象。 3.将现金装入卡车,运到洛杉矶市区的珠宝批发处。 4.洛杉矶的珠宝商将钱存入银行,利用伪造的交易证明用以解释巨额现金

的来源,这样就躲过了现金申报。5.洛杉矶珠宝商随后以电汇的方式将赃款转移到纽约,又通过电汇转移到乌拉圭的蒙得维亚。6.在蒙得维亚,掩护毒赃的货币兑换者又把钱转移到哥伦比亚麦德林·卡特尔的帐户上。 (三)专业性。当今,洗钱已发展成为高度复杂的、国际性的专门行业。由于洗钱要涉及国内外复杂的金融制度和法律制度,绝非一般的犯罪分子可以做到的。惟有熟悉国内外金融、法律制度的专业人士才能胜任。所以犯罪分子愿意支付高额费用以换取专业人士的服务,而一些律师、金融机构人员、投资专家等为谋取暴利也愿意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 (四)国际性。由于不同国家在洗钱的管制和制裁上存在差异。有的非常严格,如美国,它在金融方面有一套严格的反洗钱申报制度,而且对洗钱犯罪的刑事处罚非常严厉,最高刑可监禁20年;而有的国家根本没把洗钱活动犯罪化,更有甚者,还存在有利于洗钱的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这些国家被认为是洗钱的天堂。洗钱集团可以把黑钱转移到这种管制不严或者没有管制的洗钱天堂进行清洗。另外,为了逃避司法官员的追查和罚没,洗钱者一般都利用各国主权管辖范围的限制,将黑钱在数个国家间进行转移,给立案追查设置障碍。当今,由于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以及其他方面原因,跨国间的反洗钱协作非常困难。另外,洗钱的国际性,不仅仅指洗钱犯罪涉及的地域非常广泛,还包括犯罪技术的国际化。先进的犯罪手段会迅速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开。所以,建立国际间的反洗钱协作,是反洗钱对策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五)资金的密集性。犯罪集团获取的犯罪收益,大部分为现金,尤其是毒品交易几乎百分之百采用现金交易,因为现金利于伪装,也不容易留下交易痕迹。在金融市场与信用制度较发达的国家,其使用现金密集程度较低,如英国、法国等,其现金使用与国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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