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 租赁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 租赁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 租赁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

(1999年修订)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出租人和承租人规定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关的恰当的会计政策和披露。

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除以下方面以外的所有租赁的会计核算。

(1)开采或使用诸如石油、天然气、木材、金融等自然资源及其他矿产权的租赁协议;

(2)诸如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协议。 2.本准则适用于转换资产使用权的协议,即使其可能要求出租人提供与这些资产的运行或维护有关的大量服务。另一方面,本准则不适用于不将资产使用权从合约的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服务合约。

定义

3.本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租赁,指在一个议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某项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换取一项或一系列支付的协议。

融资租赁,指本质上转移了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经营租赁,指融资租赁以外的另一种租赁。

不可撤销租赁,指只在以下情况下才可撤销的租赁:

(l)发生某些极为少见的意外事件;

(2)经出租人同意;

(3)承租人与原出租人经同样资产或类似资产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4)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以致于在租赁开始时可以合理肯定租赁会继续下去。

租赁开始日,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双方就主要条款作出承诺日两者之中的较早者。

租赁期。指承租人签约租赁资产的不可撤销期间;如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租赁该资产,而且在租赁开始时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算在租赁期内。

最低租赁付款,相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将会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服务成本以及由出租人

支付但可偿还的税金)以及:

(1)就承租人而言,由其担保或由其关联方担保的金额;

(2)就出租人而言,由承租人或其关联方.或者一个在财务上能够履行担保的独立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残值。

但是,如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又足够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时就可以合理确定将会行使这项选择权,则最低租赁付款额应包括租赁期最低支付额,以及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应支付的款项。

公允价值,指在正常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交换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金额。

经济年限,指以下两者之一:

(l)从经济角度看,一项资产预期可为一个或多个使用者使用的期间;

(2)一个或多个使用者预计可从该资产获得的产品数量或类似计量单位。

使用年限,指从租赁期开始、且不受租赁期限制的预计剩余期间,企业预期在该期间消耗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

经担保残值,指:

(l)就承租人而言,由承租人或承租人关联方担保的那一部分残值(担保的金额是无论如何也应支付的最大金额);(2)就出租人而言,由出租人或由与出租人无关、但在财务上能够履行担保义务的第三方担保的那一部分残值。

未经担保的残值,指出租人能否将其变现无法保证,或只由出租人关联方给予担保的那一部分租赁资产残值。

租赁投资总额,指从出租人的角度看,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付款与属于出租人的未经担保的残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指以下两者之差额:

(l)从出租人的角度看,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付款与属于出租人的未经担保的残值之和;

(2)用租赁内含利率对上述(1)折现后的现值。

租赁投资净额,指租赁投资总额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

租赁内含利率,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与未经担保的残值之和的现值总额等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贴现率。

承租人另行借款的利率,指承租人在类似的租赁中须支付的利率;或者在不能确定这种利率时,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为购买租赁资产借入同样期限和同样风险的资金而需要承担的借款利率。

或有租金,指金额不固定、而是以除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物价指数、市场利率等)为依据计算的那部分租赁付款额。

4.租赁的定义,包括规定了承租人履行议定的条款后取得该项资产产权的选择权的资产租用合同。这类合同有时称作租购合同。

租赁的分类

5.本准则对租赁的分类,是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于出租人或承租人的程度为依据的。风险包括:由于生产能力的闲置或工艺的陈旧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经济状况的改变所可能造成的收益变动。报酬是指:在资产的经济年限内对盈利活动的预期,以及因资产增值或残值变现可能产生的利得。

6.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该项租赁应归类为融资租赁。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那么该项租赁应归类为经营租赁。

7.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交易以双方之间的租赁协议为基础,因此,恰当的做法是使用一致的定义。不过,将这些定义应用于双方所处的不同情况,有时可能会引起出租人和承租人对同一租赁采用不同的归类方法。

8.一项租赁是归类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依赖于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形式。通常,导致一项租赁归类为融资租赁的情况如下:

(1) 租赁期结束时,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足够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时就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项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是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时,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以致于如果不作较大调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9.以下某一情形或几种情形一起也能导致一项租赁归类为融资租赁:

(l)如果承租人撤消该租赁,而撤消所导致的出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残值的公允价值波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归于承租人(例如,以相当于租赁结束时转让价额的绝大部分的金额返还租金);

(3)承租人能够以大大低于市场租价的租金继续该租赁至第二个期间。

10.在租赁开始日对租赁进行分类。当出租人和承租人某个时候同意改变租赁合同的条款(不是通过续租),改变后的条款若在租赁开始日就有效时,可能会导致租赁的不同分类(按第5至9段的标准),则修订后的协议应视为一项新的协议。但是,从会计的角度看,估计的变更(例如,经济年限或租赁资产估计残值的变更)或情形的改变(例如,

承租人违约)不会导致租赁的重新分类。

11.土地和建筑物的租赁,同其他资产租赁一样,应归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然而,土地的特征是通常没有确定的经济年限。如果到租赁期满时,土地所有权预期不会转让给承租人,则承租人实质上不会得到与所有权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为这项租赁所支付的租费,代表预付租赁付款,需按受益方式在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承租人财务报表中的租赁

融资租赁

12.承租人应以等于租赁开始时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的较低者,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将融资租赁换认为资产和负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时,如租赁内含利率能够确定,则将其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用承租人另行借款的利率。

13.交易和其他事项应按其实质和财务本质,而不是仅按法律形式进行。就融资租赁而言,租赁协议的法律形式是承租人可能没有获得租赁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而其实质和财务本质是,承租人以承担支付大致等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有关融资费用的责任,换取在租赁资产大部分经济年限内获得使用租赁资产的经济利益。

14.如果这种租赁交易不反映在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则企业的经济资源和所负责任的程度都将被低估,因而会歪曲财务比率。因此,恰当的做法是,将一项融资租赁确认为一项资产和一项支付未来租赁付款的负债。在租赁开始时,资产和未来租赁付款负债应以相同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

15.为租赁资产而承担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租赁资产的减项列报是不恰当的。如果为在资产负债表内列报负债而区分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则应对租赁负债作同样的区分。

16.租赁活动经常会发生初始直接费用(例如,为租赁协议进行谈判并对租赁协议进行公证)。确认为可直接归属于承租人为融资租赁所进行的活动的费用,应记作确认为租赁资产金额的一部分。

17.租赁付款额应按比例分别计人融资费用、减少尚未结等的负债。融资费用应分摊于租赁期的各个期间,以使各期的负债余额形成一个固定的期间利率。

18.实务中,在将融资费用分摊到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时,为简化计算,有时可以采用某些近似的计算方法。

19.融资租赁在每一个会计期间产生租赁资产的折旧费以及融资费用。对租赁资产的折旧政策应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一致的折旧政策。确认的折旧费用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一折旧会计》和《国际会计准则16号一固定资产》规定的基础计算确定。如不能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是否将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资产应在租赁期和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计提完折旧。

20.租赁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按与承租人对自有应计折旧资产所采用的折旧政策相一致的基础,在预计使用期限内系统地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如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将获得资产的所有权,则预计使用期限就是该资产的使用年限;否则,资产应在租赁期或其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进行折旧。

21.资产的当期折旧费与融资费用之和很少与该期应付租赁款相等,因此,简单地把应付租赁款确认为利润表中的一项费用是不恰当的。相应地,租赁开始日后,租赁资产与相关负债的金额不太可能相等。

22.为确定一项租赁资产是否已减值,也就是说,何时才能认定从该资产上将获得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小于其账面金额,企业应运用有关资产减值的国际会计准则,该准则为以下方面做出了若干规定:企业应如何检查其资产的账面金额;如何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何时应确认减值损失或转记减值损失。

23.除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一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的要求外.承租人应对融资租赁作如下披露:

(1)每类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净额;

(2)资产负债表日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与其现值之间进行的调节。此外,企业应于以下期间披露对资产负债表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及其现值:

①不迟于一年;

②迟于一年但不迟于五年;

③迟于五年;

(3)在当期收益中确认的或有租金;

(4)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不可撤消转租赁合约预期将收到的未来最低转租赁付款总额;

(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承租人重大租赁条款的一般说明:

①确定或有租金付款额的基础;

②续租或购买选择权及调整租金条款的存在及其期限;

③租赁协议规定的限制,如对股利、新的债务和新的承租的限制。

24.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一固定资产》中的披露要求,应运用于承租人作为购置资产进行核算的融资租入资产的金额。

经营租赁

25.在经营租赁中,除非另外的系统方法能代表使用者受益的时间形态,否则租赁付款应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利润表中的一项费用。

26.对于经营租赁,除非另外的系统方法能代表使用者受益的时间形态,否则租赁付款(不包括保险及维护等服务费用)应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益表中的一项费用,即使实际支付并不按这个基础。

27.除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一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的要求外,承租人应对经营租赁作如下披露:

(1)就以下每个期间,披露不可撤消经营租赁下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

①不迟于一年;

②迟于一年但不迟于五年;

③迟于五年;

(2)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不可撤消转租赁合约预期将收到的未来最低转租赁付款总额;

(3)确认在当期收益中的租赁和转租赁付款。按最低租赁付款额、或有租金额和转租赁付款额单独反映;

(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承租人重大租赁条款的一般说明:

①确定或有租金付款额的基础;

②续租或购买选择权及调整租金条款的存在及其期限;

③租赁协议作出的限制,如对股利、新的债务和新的承租的限制。

出租人财务报表中的租赁

融资租赁

28.出租人应在其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已用于融资租赁的资产,并以相当于租赁投资净额将其列作应收款。

29.在融资租赁中,与所有权有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被出租人转移,因此,出租人应将应收租赁款视为对其投资以及服务的补偿和回报,作为本金回收和财务收益处理。

30.财务收益的确认,应基于反映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中未收回投资净额上所产生的固定期间回报率的方式。

31.出租人应按系统而合理的基础将财务收益分摊于租赁期。收益的分摊应基于反映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中未收回投资净额上所产生的固定期间回报率的方式。与会计期间有关、但不包括服务成本的租赁付款,应冲减租赁投资总额,既减少本金,也减少未实现财务收益。

32.对用于计算出租人租赁投资总额的预计未经担保的残值,应定期审核。如预计未经担保的残值在减少,则应修正租赁期内的收益分摊方式,已入账金额的减少应立即确认。

33.出租人在洽谈和安排租赁时,通常会发生佣金和律师费等初始直接费用。对融资租赁,这些初始直接费用是为取得财务收益而发生的,因而可立即确认为费用或在租赁期与该收益配比。后一种处理方法可以是,在这些初始直接费用发生时将其确认为一项费用,并将未实现财务收益中相当于初始直接费用的金额在同一期间确认为收益。

34.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应按企业在现销时通常所遵循的政策,将销售利润或亏损计人当期收益。如人为地引用低利率,则销售利润应限于采用商业利率时所能得到的利润。初始直接费用应于租赁开始时确认为利润表中的一项费用。

35.制造商或经销商常常提供顾客购买或者租赁一项资产的选择权。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资产,会产生两种收益:

(1)相当于按扣除所有适用的数量折扣或商业折扣的正常售价现销出租资产所形成的利润或亏损;

(2)租赁期间的财务收益。

36.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在融资租赁期开始时记录的销售收入,应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按商业利率计算的、应归出租人的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比该资产公允价值小,则为该现值。在租赁期开始时确认的销售成本,等于租赁资产的成本(如成本不同于账面金额时,则为账面金额)减去未经担保的残值的现值后的余额。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间的差额,即为销售利润,这部分利润应按企业遵循的销售政策予以确认。

37.为了吸引顾客,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有时会人为地用低利率报价。使用这种低利率的结果,将使交易形成的总收益中的超额部分在销售时就被确认。如人为地引用低利率,销售利润应限于采用商业利率时所能得到的利润。

38.初始直接费用通常在租赁期开始时确认为一项费用,因为它们主要与制造商或经销商赚取销售利润有关。

39.除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一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的要求外,承租人应对融资租赁作如下披露:

(1)在资产负债表日租赁投资总额与应收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之间进行调节。此外,企业应于以下期间披露资产负债表日租赁投资总额和应收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①不迟于一年;

②迟于一年但不迟于五年;

③迟于五年;

(2)未实现的财务收益;

(3)应计作出租人收益的未经担保的残值;

(4)不可收回的应收最低租赁付款的累计准备;

(5)在收益中确认的或有租金;

(6)出租人重大租赁条款的一般说明。

40.作为增长的标志,披露扣除会计期间增加的新业务方面的未实现收益以及已撤消租赁的相关金额后的总投资额,也常常是有用的。

经营租赁

41.出租人应按资产的性质,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经营租赁资产。

42.经营租赁形成的财务收益应按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如另外的系统方法更能代表从租赁资产获取的利益减少的时间形态,则为例外。

43.赚取租赁收益时发生的费用(包括折旧费),应确认为费用。租赁收益(不包括提供保险和维护等服务的收入)应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即使收入的实际收取方式不是这样。如其他系统方法更能代表从租赁资产获取的利益减少的时间形态,则为例外。

44.为赚取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而特别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可以递延,并按租金收益的确认比例,在整个租赁期内加以分摊;也可以在费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45.租赁资产的折旧,应采用与出租人的类似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相一致的政策;折旧费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一折旧会计》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一固定资产》规定的基础计算。

46.为确定一项租赁资产是否已减值,也就是说,何时才能认定从该资产上将获得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小于其账面金额,企业应运用有关资产减值的国际会计准则,该准则为以下方面作出了若干要求:企业应如何检查其资产的账面金额;如何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何时应确认减值损失或转记减值损失。

47.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在经营租赁时并不确认销售利润,因为这不能等同于销售。

48.除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一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的要求外,出租人应对融资租赁作如下披露:

(1)每类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总金额、累积折旧额、累计减值损失:

①当期在收益中确认的折旧费;

②当期在收益确认的减值损失;

③当期转记收益的减值损失;

(2)在以下期间,以总额披露不可撤消经营租赁下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

①不迟于一年;

②迟于一年但不迟于五年;

③迟于五年;

(3)在收益中确认的或有租全总额;

(4)出租人重大租赁条款的一般说明。

售后租回交易

49.售后租回交易,是指卖主将一项资产出售后又将这项资产租赁回来。租赁付款和售价通常是相互关联的,因为它们是以一揽子方式进行谈判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依所涉及的租赁类型而定。

5O.如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融资租赁,销售收入超过账面金额的部分,不应立即在卖主兼出租人的财务报表中确认为收益,而是将其递延并分摊于整个租赁期。

51.如租回是一项融资租赁,这种交易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资产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这个原因,把销售收入超过账面金额的部分作为收益是不恰当的。这项超出金额应予递延并分摊于整个租赁期。

52.如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而且交易明显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则利润或损失应立即予以确认。如售价低于公允价值,则利润或损失应立即予以确认;但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补偿时.则应将其递延,并按租赁付款比例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如售价高于公允价值,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

53.如租回是一项经营租赁,并且租赁付款和售价是按公允价值确定的,则实际上就是一项正常的销售,任何利润或损失应立即予以确认。

54.对经营租赁,在售后租回交易发生时,如果公允价值低于资产的账面金额,则相当于公允价值和账面金额之间差额的损失,应立即予以确认。

55.对融资租赁,无需作这种调整;但发生减值时,则为例外。在出现减值的情况下,应按有关资产减值的国际会计准则,将资产的账面金额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56.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披露要求,同样适用于售后租回交易。根据有关对重大租赁条款作出的说明规定,应当披露售后租回协议或条款的特殊规定。

57.售后租回交易可能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一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变更》第16段的单独披露标准。

过渡性规定

58.鼓励但不要来追溯运用本准则。如不追溯运用本准则,则以前存在的融资租赁余额应视为已由出租人确定,从而应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生效日期

59.本国际会计准则对报告期从1999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财务报表有效。如企业将本准则运用于报告或从1999年1月1日以前开始的财务报表,则应披露已运用本准则而不是1982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一租赁》这一事实。

60.本准则取代1982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一租赁》。

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

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 一、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协调的历史必然性 会计制度产生于特定的会计环境,且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加入WTO对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产生很大影响,《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也为我国会计制度加快实现会计的国际接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我国会计环境的变化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状态,所以,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如何有效地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探索会计制度改革的规律,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国际协调的双重目的,将是我国加人WTO后会计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众所周知,世界贸易的飞速发展和全球资本市场的流动及其令人瞠目的交易量和影响力,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意无意地纳入到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中,欧洲统一市场,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经济联盟等的建设,更让我们看到了人类已经在区域层面上向经济一体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中国加人WTO是我国经济融人世界经济的重要体现,同时要求我国的会计规范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一方面便于国外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国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也便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进行会计国际协调是国际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的会计工作,应适应加人WTO的国际大环境,适应和扩大国际经济

交往的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模式,必须进行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通常所指的国际会计惯例是指国际会计准则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会计规范,有时也经常参照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标准。我们在借鉴国际惯例的过程中应当更多地参考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准则,因为这些大陆法系的会计准则与我国比较接近,也更便于接近。美国和英国则恰恰相反,他们的法系应当归属海洋法系,其会计管理体系与我国不同,在借鉴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海洋法系国家的会计标准时应当慎重。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过程,就是指主管会计工作的财政部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要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协商,调整有关会计准则的内容,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能同国际会计准则相衔接。 二、会计制度国际协调的影响因素 会计制度国际协调不仅是国际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会计制度国际协调的推进将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国际经济越发展,越需要进行会计国际协调。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及一体化的要求,会计制度国际协调已迫在眉睫。中国加人WTO后,随着国外企业的涌人,国际贸易的扩大,资本市场的开放,国际结算业务的增加,我国企业必将面临更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必须走出国门,融人国际。同样,国外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最新整理)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着差异及差异存在原因是什么,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会计环境对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趋同;比较;会计环境 【Abstract】Listed companies implement new standard mark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and difference existence the reason,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ence of differences between accounting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nvergence; Compare; Accounting Environment

一、绪论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筹驾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一)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一) 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中国要发展经济,就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中,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自然就应该走向国际化。与此同时,为了与国际准则更好地协调与接轨,我国财政部也正积极地酝酿这方面的改革。 在众多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中。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和39号-金融工具无疑是最引入关注的。尽管该准则在国际准则此次修订之前已经生效,但该准则十分复杂,很难应用。而对于中国会计准则来说,这是全新的准则,并代表了对于金融工具会计的重大改变。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都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而其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为交易而持有以及其他指定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都计入利润表。在实务中,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应用问题。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持有各类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例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期权等)的企业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盈利亦可能波动频繁。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商业债券投资核算”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二者的差异分析。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债券投资的核算,对于商业银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增强信息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债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迅速增长。但债券投

资核算明显滞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有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改革和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不仅是推动商业银行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水平,增强信息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债券投资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试图通过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债券投资规定的对比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取向。 一、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平衡收益与风险的重要工具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既要吸收存款,又要通过发放贷款、同业拆放或购买债券等形式,将所吸收的资金有效地加以运用,以赚取合理的利差。同时,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强调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并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去化解风险,提高收益。贷款无疑是银行资金运用最重要的手段,但是贷款的发放不仅要有客户需求,而且要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贷款质量不高。呆坏帐多的现状,说明贷款风险很大。而债券投资相对于贷款而言,虽然名义收益率相对较低,但其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相对于存放和拆放资金而言,收益又较为可观。而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期限匹配,可以保持债券投资较好的流动性,以满足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因此,债券投资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在没有即时和可靠的贷款投放渠道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必然会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 (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一、中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会计规范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英美国家为代表,采用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德法国家为代表,采用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中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与趋同。 二、中国会计准则的结构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并将类似于概念框架的内容归入基本会计准则,这种做法与国际惯例有较大出入,而国际会计准则不存在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之分。 三、中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需要,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但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非货币性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因此,中国不能一概否认公允价值的使用,从而加大与国际通用准则的差距。 四、中国的会计准则由政府制定,依靠政府的力量强制企业执行,具有法律强制力。国际会计准则由民间机构制定,没有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前提,其制定机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

准则理事会,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五、会计准则的侧重对象不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在于利润表,以收入、利润的恰当合理的配比为先,属于利润表观,而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则在于资产负债表,以资产、负债的准确计量为先,属于资产负债表观。 在具体会计准则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1、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在母公司单独的财务报表中,以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中国会计准则要求:(1)对子公司投资以成本法核算;(2)对联营企业以及合营企业投资以权益法核算。合营方的合并财务报表-在国际会计准则下,合营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可采用比例合并法或者权益法核算。但是中国准则只允许使用权益法。 2、关于固定资产准则。(1)定义名称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定义为不动产、厂场和设备。(2)会计计量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成本模式或重估模式。当某一类别的固定资产选用重估模式,该类别的资产应一致采用,但不需对所有固定资产也采用重估模式。而中国会计准则只允许采用成本模式。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3

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过渡性规定 6 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说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本号准则通常要求将借款费用立即予以费用化,然而,作为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本号准则也允许将那些可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本号准则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属于负债的优先股资本)的实际成本或估算成本。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相关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5.借款费用可以包括: (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2)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 (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 (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6.相关资产的例子,有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其他的投资,以及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则不是相关资产。那些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也不是相关资产。 借款费用基准处理方法 确认 7.借款费用应于它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8.在基准处理方法下,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不管借款是如何运用的。 揭示 9.财务报表应提示为借款合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借款费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确认 10.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场确认为费用,除非按第11段的要求已达到可资本化的程度。 1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该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按本号准则确定。 12.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下,直接归属于某项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包括在该项资产的成本之中。当借款费用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13.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14.要确认特定借款和相关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要确定哪些是可避免的借款可能会比较困难。例如,当企业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就会发生此困难。当集团使用一系列债务工具以不同利率借入资金,同时根据不同的基础将这些资金借给集团内其他资本化的开始企业时,也会产生困难。其他复杂性来源于集团在高通货膨胀经济条件下经营,使用外币借款或与外币有关的借款,以及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因此,确定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困难的,需要进行判断。 15.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人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16.对某项相关资产的筹资安排,可能使企业获得借入资金,并且在该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之前,已发生了有关的借款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往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以前,用作临时投资。在确定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时,应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扣除这种借入资金带来的全部投资收益。 17.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人的借款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政府补助的特征;(2)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中,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机构,国际的类似组织也在其范围之内。 (一)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属于非互惠交易,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二是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 (二)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

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财政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部分,也属于资本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但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 (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就明确了用途。 例如,政府拨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的专项资金,政府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政府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政府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拨款等。 (二)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简介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使各国的经济利益可在一个标准上得到保护,不至于因参差不一的准则导致不一样的计算方式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至今已经推出项,且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这些准则在国际上,按照公众利益,制订和公布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的同一会计准则,并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执行。它是全球统一的财务规则,是按照国际标准规范运作的财务管理准则。中国于1998 年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并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1973 年6 月,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前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的16 个职业会计师团体在英国伦敦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已发展到个国家并拥有个成员的非盈利性国际组织其职能是负责收集各国的会计准则并制定和推广国际会计准则以及颁布适合全球经济发展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并督促相应国家遵照实施。是制定高质量、易理解、操作性强的国际会计准则的领导机构。它一直与国家准则制定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交易所、ZF 间组织、发展机构紧密合作以实现它所提出的目标,即全世界企业及其它

国际会计复习题汇编

《国际会计》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10道)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于 A A、20世纪70年代 B、20世纪80年代 C、20世纪90年代 D、20世纪初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会计的国际协调化方面发布的重要文件有 B A、《跨国公司行为规范中的会计披露要求》 B、《关于在跨国公司投资的指南》 C、《外国发行者证券国上市的首次挂牌交易的国际披露准则概要》 D、《国际会计准则和欧洲会计指令间一致性的考察》 3、.推动会计协调化最有效的区域性国家联盟是 D 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B、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 C、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D、欧盟 4、通过“公认会计原则”,以保护证券市场投资人的利益为主要目的的会计模式是()B A、英国会计模式 B、美国会计模式 C、法国-西班牙-意大利会计模式 D、北欧会计模式 2、跨国公司兴起导致的独特的会计问题是 B A、国际物价变动影响的调整 B、国际财务报表的合并 C、外币报表的折算 D、国际税务会计 5、世纪之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机构是( B )。 A、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C、准则咨询委员会 D、常设解释委员会 6、英国会计模式的重要特征是强调(C )。 A、公认会计准则 B、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C、真实与公允 D、形式胜于实质 7、目前在美国,制定会计准则的机构是( B )。 A、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C、会计程序委员会(CAP) D、会计原则委员会(APB) 8、下列这些国家中,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是( D )。 A、法国 B、德国 C、瑞典 D、美国 9、美国在2001年颁布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中,明确废止了企业合并时所采纳的( C )。 A、购买法 B、母公司理论 C、权益结合法 D、主体理论 9、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所获得的股利、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计征的税种,在税收源头代扣代缴的税种为( C )。 A、公司所得税 B、周转税 C、扣缴税 D、过境税 10、会计职业界提供国际性服务的最高层次是( B )。 A、建立在“联盟”基础上的会计师事务所 B、一体化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 C、国内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从事国际业务而进行的协作 D、国内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11、“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扩展与委托人的联系使用的是(A ) A、同一名称和同一语言 B、不同名称和同一语言不同名称和不同语言同一名称和不同语言 12、1977年于慕尼黑举行的第十一次国际会计师大会上创建的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前身是(A ) A会计职业界国际协调委员会(ICCAP) B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 C国际审计事务委员会(IAPC) D、国际会计师大会技术委员会 13、1987年美国发布了FAS95,以现金流量表取代了原先要求编制的(C ) A、资产负债表 B 、损益表 C 、财务状况变动表 D 、增值表 14、2003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改进国际会计准则》项目的改进后IAS2《存货》中,已经取消了的存货计价方法是( B ) A、先进先出法 B、后进先出法 C、加权平均法 D、移动平均法 15、美国会计在发出存货的计价中(C )应用比较普遍。 A、个别计价法 B、先进先出法 C、后进先出法 D、加权平均法 16、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是(C )。 A、吸收合并 B、创立合并 C、控制合并 D、企业合营 17、企业在购、产、销的整个经营过程中,必须保持购买范围极为广泛的各种类别的货物和劳务的不变能力是(A) A、财务资本保全 B、实物资本保全 C、财务与实物资本保全 D、利润保全 18、在现行汇率法下,下列项目按即期汇率折算的资产负债表项目有(A ) A、应收账款 B、实收资本 C、所得税费用 D、未分配利润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用以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价值()的金额进行计量的程序。如果资产的帐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本准则要求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准则也规定了企业何时应冲回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减值资产的有关披露内容。 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除下述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 ()存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存货》);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 ()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 ()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雇员福利》); ()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蹲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 .本准则不适用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因为适用于这些资产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包含了有关其确认和计量的特定要求。 .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落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其减值损失的会计核算取决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金融工具项目的结果。以下投资属于金融资产,但《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没有包括,因而本准则也适用于这些金融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子公司;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联营企业;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定义的合营企业。 .根据其他国际会计准则,以重估价值(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如按《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以重估价值作为允许选用的方法计量的资产,本准则也适用。但是,认定某项重估资产是否已经减值,取决于用以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其市场价值,则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销售净价之间的唯一差额是处置该资产的直接增量费用: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的差异与趋同 张本磬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451191 摘要: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各国经济遭受重创,财政体系也受到了巨大冲击。基于此,国际社会强烈要求重新修改目前使用的各个国家会计准则,重新制定国际统一且高效合理的会计准则标准。2007年1月1日,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并施行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进一步迈向国际化。本文以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性与差异性为主题,分析、总结了两种准则在趋同道路上的进程与所遇到的困难以及两种准则在目前所存在的各项差异,希望我国能够成功实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 关键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随着经济、资本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的不断强大,投资人的投资对象也不仅限于本国的企业。由于各个国家都制订了各自的会计准则,如果需要跨国筹资,势必要投入人力、财力依照另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或编制比较调节表。因此建立高质量、全球化会计准则的已经刻不容缓,并逐渐得到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的重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将会计准则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速了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在这一背景下,我国需要积极采取行动,以适应国际形势的最新变化。 一、两种准则趋同性分析 (一)两种准则趋同的现状与进程概述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新准则的发布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以下简称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以下简称IFRS)趋同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相关的应用指南构成,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与IFRS的整体架构趋同(IFRS由编制财务报表框架,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和解释公报三部分构成),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相关借鉴。新会计准则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变革: 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加突出其相关性、可比性

香港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比较

as at 1January 2008 1 Title IASB equivalent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FRAMEWORK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ASB Framework N/A N/A 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

as at 1January 2008 2 HKFRS No. Title IFRS No.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HK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1 No No,except para 47F specifies that paras 23and 27to 30of HKFRS 1(IFRS 1)are effective for AP beginning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1January 2004).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HKFRS 2Share-based Payment IFRS 2No No No HK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 No Except for limited 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 as per para 85,HKFRS 3(IFRS 3)is effective for business combinations for which the agreement date is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31March 2004). No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对与建筑合同有关的收入与成本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由于建筑合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使得合同规定的活动的开始日期与活动的完成日期隶属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因此,建筑合同会计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收入与成本分配于开展建筑工程的不同会计期间。 在确定何时在损益表中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确认为收入和费用时,本号准则使用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所建立的确认标准。本号准则也为应用这些标准提供实务方面的指导。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建筑商财务报表中关于建筑合同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8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会计.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含义: 建筑合同,是指为了建造一项资产或者一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的组合项目而专门签订的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建筑商同意按固定造价或固定单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这类合同有时还带有成本上升的条款。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建筑商在补偿了合同所允许的或用其他方式确定的成本的基础上,再按上述成本计算的一定百分比或一笔定额收取费用的合同。 4.建筑合同可以为建造一项资产而签订,诸如建造桥梁、建筑物、水坝、管道、道路、船舶或隧道等。建筑合同也可能涉及建造几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这类合同的例子包括建造提炼装置和其他厂房或设备的复杂部件。 5.为本号准则的目的,建筑合同还包括以下两项: (1)与建造资产直接有关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例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师的服务; (2)拆除或重建资产的合同以及拆除资产后修复环境的合同。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多路径模式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多路径模式 核心提示:直接采用IFRS的经济体有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等。 本文相关专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动态 当前世界各经济体在处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关系时,大致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选择直接采用。例如欧盟国家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其他直接采用IFRS的经济体有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等。 另一种是趋同法。但是这其中略有不同,例如美国发布的路线图曾指出,它将采用“消除差异、逐渐趋同”的方式,即在一个过渡期内,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努力消除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与IFRS的差异。 在这个期间,美国准则将与IFRS逐步趋同,准则差异消除后,将直接采用。研究发现,阻碍美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主要因素是基于经济的成本效益衡量以及国家间的政治博弈。 趋同方式各有不同 事实上,日本被普遍认为小心谨慎地跟随美国的步伐。2012年7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其工作计划,没有直接宣布何时采纳IFRS后,日本也推迟宣布其何时采用IFRS。目前,日本允许国际型大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告。 欧盟是帮助IFRS首先获得实际使用的经济体,过去一直被认为走在采用IFRS的前沿,欧盟采用评估认可后直接采用的方式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但近年来屡次出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意见相左的情况,例如2004年末采用IAS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时,删除了部分内容。2008年金融危机后,法国政府曾对公允价值计量提出了激烈批评,认为其造成了金融行业的悬崖式下跌。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FASB与IASB更新了趋同备忘录,加拿大、日本、韩国和印度等先后宣布将“直接采用”IFRS并放弃原先“逐渐趋同”的战略。因此,以往的“协调”与“趋同”之争演化到新一轮的“直接采用”与“逐渐趋同”之争。 中国与IFRS的趋同是实质持续趋同,即中国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参考IFRS制订和发布自己的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的编号、体例都适应中国自己的需求,期望的是应用中国准则编制和发布的财务报告与按照IFRS编制的财务报告效果相同。 如果IASB发布新的会计准则,从过去几年的实践看,中国采用了发布解释或者定期更新中国会计准则的方式实现与IFRS的趋同。

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国际会计作业 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内涵与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是制定及批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一个独立私营机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的监督下运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1年成立,取代了先前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简称IASB)。 IASB的前身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简称IASC),在2000年进行全面重组并于2001年初改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C是由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爱尔兰以及美国的会计职业团体于1973年发起成立的。从1983年起,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简称“IFAC”)成员的所有会计职业团体均已成为IASC的成员。中国于1998年5月正式加入IASC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ASC的目标是,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促进国际会计的协调。 重组前,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IASC Board)承担。理事会由13个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的代表以及不超过4个在财务报告方面利益相关的其他组织的代表组成。除理事会外,IASC 还成立了咨询团(Consultative Group)、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uncil)和常设解释委员会(Standing Interpretation Committee)三个机构。咨询团定期开会,与理事会讨论国际会计准则项目中的技术问题、IASC的工作计划及战略,在IASC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应循程序(Due Process)以及推动承认国际会计准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顾问委员会的作用是提高国际会计准则的可信度,推动国际会计准则广泛承认。常设解释委员会定期考虑因缺少权威指南而出现分歧或不可接受的处理方法的议题,起草解释公告(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后报经理事会批准。 IASC重组是1997年提出来的,IASC为此专门成立了“战略工作组”(Strategy Working Party)。1998底,战略工作组提出了重组方案,具体体现在《重塑IASC未来》这一研究报告中。该方案建议,新IASC设基金会、理事会和制定委员会三个层次,基金会任免理事会成员和制定委员会成员,理事会负责审议和投票表决,制定委员会负责研究起草准则。这个方案与原结构的差别在于,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由专职成员负责,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由指导委员会这样的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性讨论落在制定委员会这个层次上,理事会更象一个表决机构。因为研究制定和表决通过由两个机构分别负责,因此有人称之为“两院制”。 上述方案受到美国等几个英语国家的反对。1999年11月,战略工作组向IASC理事会递交了题为《关于重塑IASC未来的建议》的最终报告。根据这一方案,除了设立类似于基金会的管理委员会(Trustees)外,不再分设理事会和制定委员会,而是合二为一,称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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