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登记表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登记表

XXX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登记表

军队退役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省军队退役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文化婚姻家庭联系 程度状况人口电话 身份 证号 学历特长 户籍地XXX县(区)XXX乡镇(街道)户籍 类别 □农村□乡镇 现家庭 住址 XXX县(区)XXX乡镇(街道)XXX村(社区)XXX号入伍 时间 入伍地服役部队 退伍退伍时 时间职级 政治中共党员 入党 时间 组织关系接转 的党支部 组织关系 接转时间 面貌 其他党派入党 时间 组织关系接转 的支部 组织关系 接转时间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原干部□转业志愿兵 身份类别□转业干部□初级士官□复原士官□伤残军人 □参战人员□参试人员□在乡老复原军人□“三属”对象 □城镇退役士官□农村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军休干部□退休士官□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身份认 定依据 □个人档案□退伍证件□相关证明□其他方式 安置方式是否符合 政府岗位 安置条件 □是 □否 退役安 置单位工作 状况 现工作 单位 □在岗□未安置 □下岗□自谋就业 □退休□安置后未上岗 医疗保障方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无 缴费 状况 □正常 □断缴 □未缴 断缴 年限 年 至年 养老保障方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商业保险□无 缴费 状况 □正常 □断缴 □未缴 断缴 年限 年 至年□良好 □一般 □差 生活 状况 □好 □一般 □差 住房 条件 □A级□B级 □C级□D级 □无住房 享受 扶 持政 策 健康□五保□低保状况□精准扶贫□无

滨州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

滨州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切实做好市场经济条件下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促进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中按国家规定由政府为其安置就业的士官和义务兵。 第三条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坚持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的原则,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具体工作。各级公安、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 第五条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办理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请。要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当在待安置期间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自谋职业登记表》; (二)签定协议,发给证书。个人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书(一式两份,本人一份,民政部门存档一份),颁发《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以下简称《自谋职业证书》); (三)发放补助金。民政部门核准后,由当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办理落户。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到原征集地或者其父母、配偶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管理。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为其保管,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办事处接收管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按照规定标准交纳。 第六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的标准为: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助费按照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额2.5倍发放;城镇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费按照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额1.5倍发放。在此基础上对服役期间立功人员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个人荣立一等功以上(含一等功)增发30%;荣立二等功增发20%;荣立三等功增发10%,多次立功的,按其所立功最高一项等级标准发放。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安置保障金来源为: (一)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 (三)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筹措的资金。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费从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中列支。 第八条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私营或者其他民营经济的,凭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书》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除依法颁发证照收取工本费外,3年内免收有关登记类、证照管理类行政性收费。 第九条退役士兵持《自谋职业证书》进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自主择业,免交各种费用。各级复员退伍军地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会公开招收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用后的待遇按照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工资标准确定,其军龄计算为本单位连续工龄并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属二等、三等伤残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除享受伤残保健金外,可增发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的5%。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方案说明

2018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为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工作,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结合既有数据信息,对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 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此外,拟结合信息采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 动员部等军地有关单位,通过数据交又比对等方式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互联网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等体系建设,依 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栖牲病故军人 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釣所有相关人员,包括;

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文

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 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 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 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的思考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的思考 【摘要】“自谋职业”是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的一大创举,对缓解就业压力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法规限制多、保障不健全、就业领域窄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自谋职业的质量,甚至违背了制订政策时的初衷。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社会保障,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就业指导等途径着手,综合各方面有利因素,特别是通过教育手段,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力求完善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问题。【关键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问题思考 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传统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推行货币安置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这一政策推行历史短,发展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本文就这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现阶段退役士兵安置的概况 (一)退役士兵安置的基本情况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国每年约有近30万城镇退役士兵需要安置。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对城镇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就业安置,是对国家退役士兵的特殊社会保障,对安定军心、巩固国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在安置工作中各地主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努力保证城镇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就业。各地普遍加强了行政法规建设,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退役士兵安置新形势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

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不能及时落实,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部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给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困难的原因 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越来越小,而许多城镇青年由于就业难,便采取以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导致城镇退役士兵比例过高;二是先行的指令性安置方式,与《企业法》有关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规定相矛盾,与现行的国家劳动用工制度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

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总结

2011年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总结 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每一名退役士兵切身利益的大事,是退役士兵在转变社会角色的关键环节,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可以协助退役士兵适应新工作和新生活,使他们顺利度过军地转化的过渡期,并能充分利用和发掘自身和外部的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使他们早日融入社会,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已从简单的培训转变能技能的传授。2011年我县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思想道德、法律教育为辅。在退役士兵培训教育工作中,我们积极与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沟通,齐抓共管,发挥部门优势,各尽其职,共同完成好此项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县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成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在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后,县民政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做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县领导度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人社、教育、民政、领土完整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任,发挥部门优势,各尽其能,积极支持做好些项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制《致全县退役士兵的一封信》的宣传单,在退役士兵报到时,人手一份。并在车站、广场、乡镇村屯人流集中的地方张贴,向广大退役士兵及家长,树立“就业先就学、干活先学艺”、“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人生”的观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以会代训,扩大就业渠道 人社部门发挥部门优势,将职业道德、技能培训与工需见面相结合,即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力争做到每个参训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在2011年12月的保安专场招聘会上,我县的7名退役士兵与北大荒集团浩良河化肥分公司成功签约,推动了我县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热潮。 三、加大宣传,促进入校学习 安置部门在退役士兵退伍报到时,就加大退役士兵职能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做到了政策讲清楚,学习形式、专业告诉明白。让广大退役士兵结合自身的实际特点找准专业,明确学习时间。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短期技能培训与长期入校学习相结合,、积极鼓励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学习。针对我县以前安置到企业的退役士兵,有的上岗后又失业的情况,将他们也纳入到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中来,扩大了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有利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012年工作打算: 利用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的有利契机,加大退役士兵的就业培训,组织其自愿参加就业培训。协调财政部门,适时提高入校参加就业培训退士兵的生活补助标准,激发广大退役士兵参加入校培训的热情。探索退役士兵考取高等院校后的生活补助发放办法,拓展安置的新途径。

在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 议上的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树青 2006 年 9 月 30 日同志们在全 市人民欢度国庆的大喜日子里,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 议,有着更为主要的现实意义。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 要的作用。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我市 2004 年的安置工作,安排部署 2005 年安置工作。 2004 年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 449 人,其中需要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 246 人, 占退役士兵总人数的 548。 在城镇退役士兵中含区属单位子女 66 人,市县 180 人,目前已安置 160 人,安置率达 90,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所有支持、关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部门和单 位及安置工作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节

日的祝贺!实事求是的讲,去年我市的安置工作完成的不是太好,离自治 区下达的目标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 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重视不够,至今没有 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有些单位虽然完成了任务,但没有及时安置退役士兵上岗,致使部分 退役士兵和家长上访,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二是个别企业没有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为退役士兵交纳养老保险和医 疗保险基金,造成了退役士兵工作不安心的状况。 三是有相当一部分退役士兵择业观念陈旧,缺乏就业应变和竞争能力, 认为在部队当了几年兵,政府应当给他们安排理想的工作,因此不愿意到 私营企业就业。 这些问题必须要引起各地、 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 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刚才,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祥传达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 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民政局刘福成副局长传达了自治区退役士兵 安置工作会议精神,白华局长总结了去年的安置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 工作任务,市政府和四个县市、区政府签订了今年的安置工作目标管理责 任书,这对于全面落实安置政策,完成今年的安置任务至关重要。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安置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广大人民群众要关心支持国防和

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指导计划

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计划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院对就业创业工作一贯非常重视,坚持“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就业市场”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毕业生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就业。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处、招就处、学院的指示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稳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为目标,以一切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就业服务为工作宗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千方百计的搭建就业载体,并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和选定标杆性企业的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院的就业工作部署,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年度工作目标 1、根据学校就业安排,努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质量。 2、提高就业质量,力争初次就业率和总就业率达到更高水平。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8﹪以上。 3、提高毕业生综合能力,创造市场需求人才。 4、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质量和毕业生满意度双提高。

5、积极开展创新和创业教育,力争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年度工作总体任务 1、开展“政策落实计划”,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当前江苏省在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创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和强化退役士兵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与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构建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服务体系和政策落实平台。 2、开展“搭建平台计划”,促进就业。 搭建就业交流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就业供需见面会。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式培养单位,力争在本年度增设5个以上就业及实习实训基地;加强网络就业市场建设力度,以学院网站为主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辟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校友会、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渠道,充分挖掘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和人脉资源,进一步扩大就业网络。 3、开展“创业引领计划”,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对接,确定落实享受税收优惠、

退伍士兵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安置工作

退伍士兵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安置工 作 在每年的征兵政策实行中,有大量的大学生进行申请服兵役,同时也有部分老兵在办理退伍手续的。那么,退伍士兵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安置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伍士兵在办理退伍手续之后步入社会找工作时,可以进行自主创业也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在每年的征兵政策实行中,有大量的大学生进行申请服兵役,同时也有部分老兵在办理退伍手续的。那么,退伍士兵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安置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伍士兵在办理退伍手续之后步入社会找工作时,可以进行自主创业也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无论是原《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还是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对部分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工作岗位安置,这是政策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和政治任务。但是从多年来贯彻落实《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来看,各级政府和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为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

士兵安排工作岗位,是一个长期未能有效解决的重大工作难题,将制约《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中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工作岗位安置政策的落实。面对退役士兵安置的新政策、市场经济体制下安置工作的新要求、退役士兵的新期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慎重做好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岗位安置,自觉维护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退役士兵岗位安置的难题和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形势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和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直接将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给予岗位安置的难度越来越大,存在无法安排工作岗位、无处解决编制和工资、无力给予岗位安置长效保障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县及县以下更是困难重重、矛盾叠加、无以应对,这一现象已经长期存在且直接影响退役士兵岗位安置的质量。 (一)人事政策对退役士兵岗位安置不优厚 这些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力度,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规章,其目的就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秩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队伍总量控制,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积极通过

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指导计划

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指 导计划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计划 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院对就业创业工作一贯非常重视,坚持“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就业市场”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毕业生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就业。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处、招就处、学院的指示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稳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为目标,以一切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就业服务为工作宗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千方百计的搭建就业载体,并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和选定标杆性企业的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院的就业工作部署,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年度工作目标 1、根据学校就业安排,努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质量。 2、提高就业质量,力争初次就业率和总就业率达到更高水平。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8﹪以上。 3、提高毕业生综合能力,创造市场需求人才。 4、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质量和毕业生满意度双提高。

5、积极开展创新和创业教育,力争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年度工作总体任务 1、开展“政策落实计划”,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当前江苏省在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创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和强化退役士兵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与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构建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服务体系和政策落实平台。 2、开展“搭建平台计划”,促进就业。 搭建就业交流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就业供需见面会。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式培养单位,力争在本年度增设5个以上就业及实习实训基地;加强网络就业市场建设力度,以学院网站为主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辟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校友会、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渠道,充分挖掘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和人脉资源,进一步扩大就业网络。 3、开展“创业引领计划”,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验做法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验做法 【内容摘要】 深圳是一座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海防城市,驻军多、兵员多,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多, 一、因势利导解难题,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带来的体制机制转型,对安置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一)抓住深化改革的机遇,创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体系,(二)抓住经济发展的机遇,创新退役士兵安置模式, (三)抓住政府大力促进就业的机遇,创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服务方式, 二、深化改革闯新路,推动军休安置工作上水平, (一)适应分散安置需求,创新军休服务管理体制, (二)适应军休干部需求,创新服务模式, (三)适应和谐社会需求,创新休养模式。 深圳是一座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海防城市,驻军多、兵员多,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多。全市每年接收退役士兵约4000人,其中需要政府安置工作的1800多人。全市累计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5791人,占全省的35%。我们从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以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为本,创新安置工作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因势利导解难题,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带来的体制机制转型,对安置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为了顺应趋势,我市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上做了有益的探索。 (一)抓住深化改革的机遇,创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优惠政策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办法》、《城镇退役士兵实行理论考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城乡一体化”相关政策,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 一是对入伍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采取为兵龄、立功受奖、高山海岛、重大安保工作分别加分的办法给予政策倾斜。 二是对伤病残退役士兵实施政策倾斜。除国家财政补助外,市财政再给予伤残军人5—6级 1、5万元、1—4级3—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城镇退役的伤残士兵安置到企业的,享受本企业因公致残的各种待遇,伤病复发治疗期间和需要休息时,享受工伤津贴。 三是对患病的退役士兵实施政策倾斜。患精神病的城镇退役士兵除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外,发病者由市优抚医院收容治疗。其他退役士兵(含农业户)在等待安置期间患病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序列给予报销。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19年报到须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19年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 每年9月中下旬、12月中下旬 二、报到地点 安置所在地县(区)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一般指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县(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必要材料 1、身份证、退伍证; 2、拟落户的家庭户口簿原件(如家庭户口上没有本人名字,请到入伍时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开具注销证明); 3、部队出具的《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4、部队出具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材料; 5、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其他材料 1、复学证明(复学退役士兵提供,由学校出具); 2、学信网学历认证(入伍前或入伍后一年内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 3、部队驻地证明(进新疆、西藏服役人员提供)。 说明:学信网学历认证和部队驻地证明非必要材料,用于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增发凭证(各地政策不一致,有些地方对于应届大学生入伍、在边疆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没有制定增发标准)。 三、办理流程 (一)采集信息确认。 领取并填写《档案信息登记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组织部门) 所需材料:身份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工)委部门) 所需材料: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相关材料。 (四)预备役登记。(人武部)

所需材料:退役证、身份证。 (五)社保关系转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所需材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材料。 (六)开具落户介绍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1、所需材料: (1)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2)退役证; (3)身份证; (4)《户口薄》; (5)复学退役士兵需提供复学相关证明材料。 (七)就业信息采集、培训政策告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八)办理一次性经济补助银行卡和社会保障卡。(银行) 所需材料:身份证。 特需情况登记。办理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登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四、注意事项 (一)在校入伍的退役士兵在报到时,继续复学的必须提供由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复学证明;不复学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后,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报到。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应届毕业入伍(含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需在10月30日前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作为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依据(属于部分地区政策)。 (三)进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需在10月30日前提供由部队出具的部队驻地证明,作为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依据。(属于部分地区政策) (四)退役士兵回乡后,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一般是30天),则视为放弃相关安置待遇。 (五)请认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返乡后联系电话改变的,请及时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变更,以免影响有关信息的传递和其他待遇的发放。 (六)退役金专用卡激活,在办理报到后,持落户介绍信或重新入户的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和退役金卡,到安置地开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 (七)关注退役军人部门,办理报到后,可记录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服务电话,关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获取有关信息。

国务院令第608号文-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608号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的思考(一)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的思考(一) 【摘要】“自谋职业”是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的一大创举,对缓解就业压力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法规限制多、保障不健全、就业领域窄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自谋职业的质量,甚至违背了制订政策时的初衷。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社会保障,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就业指导等途径着手,综合各方面有利因素,特别是通过教育手段,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力求完善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问题。【关键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问题思考 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传统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全面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推行货币安置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这一政策推行历史短,发展还不够完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本文就这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现阶段退役士兵安置的概况 (一)退役士兵安置的基本情况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国每年约有近30万城镇退役士兵需要安置。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对城镇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就业安置,是对国家退役士兵的特殊社会保障,对安定军心、巩固国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在安置工作中各地主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努力保证城镇退役士兵的一次性就业。各地普遍加强了行政法规建设,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退役士兵安置新形势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有的单位拒收退役士兵,有的“前门接收,后门下岗”,“安排工作无岗位,扶持就业无经费”的矛盾日益突出,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不能及时落实,加之有些地方擅自扩大非农征集比例进一步加剧了安置矛盾,部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给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困难的原因 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越来越小,而许多城镇青年由于就业难,便采取以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导致城镇退役士兵比例过高;二是先行的指令性安置方式,与《企业法》有关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规定相矛盾,与现行的国家劳动用工制度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规律相违背;三是退役士兵各方面素质与社会用工的要求存在差距,在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中没有优势。(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趋势 面对日益严峻的安置形势,国务院、中央军委多次强调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安置退役士兵。从1993年开始,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安置形式,如:退役士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退役士兵的义务;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保底安置;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等等。其中,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政策不断完善,经过1999年到2000年的探索,自谋职业和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大为增加,这种做法也正逐步为更多的退役士兵所接受。据统计,2001年全国自谋职业和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近5.6万人,约占同年城镇已安置人数的17.7%,其中,浙江省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占安置人数的70%;福建、北京、广东、天津等省市这一比例在20%—30%之间。到2003年,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已占安置总人数的20%,而且这一比例正在快速增长,以长沙市芙蓉区为例,2004年至今,共安置退役士兵254人,其中自谋职业的132人,占已安置退役士兵总数的51%。由此可见,用自谋职业的方法解决安置难的趋势已经到来。

退伍士兵安置工作汇报

退伍士兵安置工作汇报 我区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财政投入力度大,重要问题处理妥善,使退伍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人员情况稳定。现将退伍安置工作汇报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退役的待安置城镇士兵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全区共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136人;其中,三、四级士官29人,义务兵(含一、二级士官)107人。 截至目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21人(三、四级士官),安置到民营企业49人(其中,三、四级士官8人,义务兵41人都不愿服从安置),选择自谋职业66人。 二、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及未安置处理办法 (一)、区安置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0号)文件精神,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区委、区政府曾有相关会议和文件明确一些措施和办法。区委常委会[20XX]1号会

议纪要明确指出:要落实安置上岗政策,优先安置三级及三级以上士官、立二等功及二等功以上士兵、伤残退役士兵,实行指令性安置、扶持就业、自主择业相结合,鼓励自谋职业。区委常委会[20XX]16号会议纪要明确指出,20XX年拿出3-4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三四级士官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区财政支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相关补助。为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XX年1月,区委、区政府还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未安置处理办法 1、凡父母或配偶有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有接收能力的,一律开出介绍信,办理安置手续,并督促接收单位尽快安排退役军人上岗。 2、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的,均鼓励其办理自谋职业。 3、凡父母或配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破产,且不愿意办理自谋职业的,由区政府统一安置到户口所在的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对三、四级士官优先安置到乡镇、街道、社区工作。 4、凡符合我区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按照当年的最高低保标准及时足额给他们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浅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浅析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处在艰难的转型时期。安置工作外部环境的改变,市场机制作用的增强,就业岗位的减少等,使安置工作的传统优势正在减弱,新形势、新情况带来的新问题、新矛盾正在逐渐增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适应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做好退役士兵的就业培训工作,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切实保障好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全面鼓励退役士兵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指导,通过教育手段,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及自主创业与自谋职业的能力,对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缓解其就业压力,促进其安置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搞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是摆在各级政府安置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一个新问题新任务,也是新形式下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退役士兵急功近利,对技能培训工作必要性认识不足。 由于受利益思想驱动,部分退役士兵认为技能培训既花钱又费时,影响个人收入,因此不愿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而急于外出找工作,但由于缺乏相应技术,这部分退役士兵大多是无序流动,盲目乱跑,在体力消耗型企业就业居多,工资报酬低,劳动保障差,工作环境恶劣,就业质量普遍不高。 2、城镇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技能培训难度大。 由于服役期短,95%以上城镇退役士兵的知识结构仍停留在高中程度,其文化层次与下岗职工相差无几。在技能培训过程中,由于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技能培训

军队退役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省军队退役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姓名 文化 程度 身份 证号 户籍地 现家庭 住址 入伍 时间 退伍 时间 政治 面貌 身份 类别 身份认 定依据 安置 方式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婚姻 家庭 联系 状况 人口 电话 学历 特长 户籍 □农村 □乡镇 XXX 县(区 )XXX 乡镇(街道) 类别 XXX 县(区 )XXX 乡镇(街道 )XXX 村(社区 )XXX 号 入伍地 服役部队 退伍时 职级 中共党员 入党 组织关系接转 组织关系 时间 的党支部 接转时间 其他党派 入党 组织关系接转 组织关系 时间 的支部 接转时间 □军转干部 □自主择业干部 □复原干部 □转业志愿兵 □转业干部 □初级士官 □复原士官 □伤残军人 □参战人员 □参试人员 □在乡老复原军人 □“三属”对象 □城镇退役士官 □农村退役士兵 □ 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军休干部 □退休士官 □ 60 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个人档案 □退伍证件 □相关证明 □其他方式 是否符合 □是 退役安 □在岗 □未安置 置单位 政府岗位 工作 □自谋就业 □下岗 安置条件 □否 现工作 状况 □安置后未上岗 单位 □退休 医疗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 □正常 年 □断缴 断缴 障方式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 □无 状况 年限 □未缴 至年 养老保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 □正常 年 □断缴 断缴 障方式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商业保险 □无 状况 年限 □未缴 至年 □良好 □好 □A 级 □B 级 享受 健康 住房 扶 □五保 □低保 生活 □一般 □ C 级 □D 级 状况 □一般 条件 持政 □精准扶贫 □无 状况 □差 □无住房 □差 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