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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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标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效果,依据国资委对标管理指导意见以及对标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标管理,是指寻找和研究一流企业的最佳实践,以此为基础与本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改进提高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与组织绩效的管理方法。

第四条对标管理的目标。通过理顺企业对标管理流程、完善组织保障,优化对标管理数据库,强化标杆管理动态化与持续化的理念,结合国资委对标考核要求,规范对标企业选择标准,以结果对标为引领,深入开展过程对标管理,通过学习最佳实践,不断消化吸收,最终形成自身独特的核心能力。

第五条对标管理的原则。

一是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集团公司和各二级公司根据实际,全面开展对标活动,同时有重点地选择相关环节开展对标。

二是结果与过程相结合。既要重视经营数据、绩效指标方面的对标,更要充分分析造成数据差距的内在因素,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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