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四辨

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四辨
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四辨

定义

腐败:即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腐败的实质是一

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

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

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

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

象。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

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法治:“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产物。其中,“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

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简而言之,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

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与乡规民约、民俗风情、伦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制是一种

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法治与人治则是相对立的两种法律

文化,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

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

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正是法治内在的本质要求。

不能消除腐败:法治与“法制”通用。法制即法律制度,消除即使不存在,使之消除为零。而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是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腐败包括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而欲望是无法根除的,所以腐败也无法根除。

有权力就会产生腐败,它是一中心理的扭曲和欲望,任何法制社会,任何体

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

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人性的阴暗面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所以要用法制来约束,但是法制也有漏洞,所以不可能消除腐败。

起到一个

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

治理腐败:光有法制是不行的,还要有依法办事的人,和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最重要的是要有广泛的监督制约,包括社会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

广大人民群众(含网络)的积极监督。要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党风建设,加强全民道德素质建设。治理贪污腐败,一靠法制,二靠民主,三靠监督。

举个例子:用法治来治理腐败,就像猫捉老鼠一样,理论上猫只能见到一只捉一只,法治只能碰到一个腐败现象就治理一个。但经过进化老鼠还会生出更多、更聪明的的老鼠,所以长期以来老鼠的数量并没有减少,这并不是因为猫少的原因,而是因为没从老鼠产生的源头抓起,就像不是因为法治不健全而不能消除腐败,而是因为没从腐败现象产生的源头抓起。法治治理一个腐败现象,还会有数以万计的腐败现象出现,就像当一只猫捉到一只老鼠的同时还会有数千个老鼠的诞生。

今天对方的论证显得相当有条理,但是对方显然模糊并弱化了一个概念:即消除。何谓消除?消除即使之不存在。它必须作到两点:1.现实中存在的被消除。2.潜在可能的完全丧失。因此,所谓消除腐败必须是标本兼治,斩草又除根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看对方立论:

第一点,法治可以通过犯罪前的威慑力来实现对腐败的预防。对方说道威慑力,可我们知道一个伟人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有些人会怎样怎样;如果有了200%的利润,有些人又会如何如何,一旦有了300%的利润,他们还会怎样怎样。如此说来,威慑力只不过加大了犯罪的机会成本,但对方能够论证这个成本一定大于其谋取的不当得利吗?除非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面对腐败,抓了就杀,逮着就毙,可是这还是个法制国家吗?这分明是国家恐怖主义嘛。

第二点:说可以通过对犯罪后的惩罚来消除腐败。对方说严惩,也就是通过事后的打击了。可是打击能等同于消除吗?如果打击就等同于消除,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什么意思就请对方待会为我们解释一下好了。

第三点:说法治也可以通过唤起人们的良知从而消除腐败。那对方也就是再说法治也可以完全解决人腐败主观上的原因了。可如果说法治也可以完全解决人主观上的问题,那德治是用来干什么的我们就不清楚了。充其量对方说法治德治二者有重合的地方,那反过来,是不是说,二者不重合的地方,法治就鞭长莫及了呢?

所以,对方今天立论三点,最多只能证明一个什么问题呢?那就是在面对腐败这种现象的某些地方法治也许比其他的方法效果要好。但功效好就一定能解决问题吗?我们说一把菜刀当然比我的一把削笔刀要快,但能因为它比它快就得出它一定能辟开一枚钻石吗?显然不能嘛?。

第二部分

一. 腐败可以表现为思想,也可以表现为行为,还可以表现为社会结果。法治

主要针对的是行为。法治也可以对结果发生作用。但是法治对思想来说,起的

作用应该说是有限的。

二、腐败的产生,有一定的思想基础。腐败思想产生于一定的土壤,并由此产

生腐败行为,造成腐败结果。如果产生腐败的土壤还存在的话,那么腐败的行

为及其结果的出现,就是必然的。

三、产生腐败的因素:私有观念、享乐主义、社会物质相对贫乏,特别是物质

财富分配的差距以及与人的物质欲望之间的不平衡等等。

四、从法律制度看,法有善法与恶法之分,所谓恶法就是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意

志和利益的法。这种法,不仅不能惩治腐败、消除腐败,反而会滋长腐败。

消除的意思是彻底根除,所以消除腐败就是要彻底根除腐败思想、腐败行为、腐败结果。我国自从实行“依法治国”以后,许多腐败行为被揭露,腐败分子被惩处,如成克杰、胡长清等,但是由于腐败思想还存在,产生腐败的土壤还存在,所以又会出现张克杰、李长清。当张克杰、李长清被惩处以后,又会出现新的王克杰、赵长清。所以,仅仅依靠法治而不去根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思想,腐败是不能被彻底根除的。

其本身的执行效果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事与愿违,与人们良好的初衷相违背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法治并不是万能的,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

法治就是依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不否认法制对治理腐败的作用,但制定了反腐败法就意味着从此就能消除腐败了

我们不否认治病功能,我们谈的是医院是否具有彻底消除疾病的功能。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许多人一生正气两袖清风,其高风亮节,名垂青史,难道这是法治建设的力量吗?

我们认为腐败既表现为行为,还表现为结果,也表现为思想,惩治了行为,消除了结果,思想问题有没有解决?请问对方辩友,腐败产生的基础是什么?基础都没有解决,谈何消除?

既然腐败产生于人的私欲,那么,法治能消除人的私欲吗

一:破题——法治:依法治理,依法治国,是一种过程中对结果实施作用的行为方式,其并不能代表产生的结果本身

消除----消除即使之不存在

腐败: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二:底线——法治本身是一种通过强制方式去制裁已经产生的腐败行为的手段,其本质决定其只能遏制和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只能制裁腐败,再者执法的人腐败谁来制裁他,所以要想消除腐败,只能靠监督,靠信养,靠道德等等一系列的东西!

法制终究无法消除腐败.法制只能在客观上为消灭腐败开一个头,指明一个方向.而最终要将腐败彻底消除需要的是健全的社会体制作保障.法制并不能消除腐败,那是因为腐败的原因不在于法制,法制只能约束腐败,而不能将其彻底的铲除掉.一个具有文明的社会必然具有相应的社会体制.体制的不同也能直接反应出当时社会的现状.不同时代的社会体制是不同的,就像封建社会和我们现在社会的体制是不法拿来比的.同一个时代的不同社会也具有不同的体制.资本主义体制和社会主义体制的法制也大同小异.你也可以比较一下,所举的几个社会里腐败的程度.相信你也想到了,法制是有社会体制所决定的,而一个社会体制的副产物之一就是腐败.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法制和腐败是在一个平台上的,那法制还能彻底消除他吗?当然了,我也没说一个完美的社会体制将不会产生腐败,只是不同的社会体制腐败程度不同而已.至于法制,只能像是镇痛药,当腐败太猖狂时,约束一下,解决一

时问题.要想究起根源的消除腐败,也就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制度、体制.当一有天,

腐败再也钻不到社会体制的孔子,他也就自生自灭了.

从立法的角度讲,立法是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而腐败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

产物,所以“消除”在时间的角度上不成立。

从产生的顺序上讲,法治思想产生于战国时期,但是在战国之前的夏商周,这

些奴隶制国家,已经存在“政治和经济”,腐败一样不可避免。例如商朝腐败,周朝伐纣的案例,再如前781年,周幽王继位,朝政腐败激起国人怨恨的历史记载。腐败早于法治。

同样注意邓小平的法治治腐思想贯穿的是“综合治理”的理念,治理和消除腐

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观念。借鉴发达国家的反腐败经验,可以看出反腐败经常

运用宗教、道德、学校教育等综合手段,将反腐败作为一项社会工程。

例子

一:海南纪委查获原文昌市委书记藏匿赃款18箱2500万巨款

二:赖昌星,福建晋江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远华国际集团董事长,福建省第八届政协委员(2001年1

月11日被撤销)。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1999年8月至2011年7月21日,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当地时间21日晚决定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北京时间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于当地时间22日下午在押送下搭乘飞往中国的民航班机离开加拿大。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

三:据公开资料统计,2003年至2007年的5年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2009年全年落马的省部级(含副部级)高官有17人。

巨额化,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动辄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2009年已基本查明涉案的3l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亿元,人均高达l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亿元,人均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亿元,人均1.4亿元四: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方牟利后,在境外“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一些涉案的党政干部特别是关键涉案人员一有风吹草动即随时出逃。“裸官”问题浮出水面,暴露出以往外逃贪官贪腐时“留一手”(任职期间有意送妻儿出国,独自一人在国内),贪腐行为败露后立即逃往国外的腐败谋略。某些干部利用出国考察机会滞留不归的情况更是暴露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长。

新型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拍卖等方面的反腐败措施比较少,导致新兴领域腐败案件频繁发生,在这些领域中,腐败呈现出金融化、虚拟化特点。与异性直接相关的腐败现象不可轻视,中纪委研究室原副主任、中纪委北京培训中心原主任、原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副主任刘春锦指出: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中,90%的落马贪官都有包养情人,甚至有多个贪官共用一个情人的现象

补充

腐败它已成为享受生活的代名词,网络上简称FB。在百无聊赖或是孤单的时刻可以跨越现实的界限,通过网络、博客、BBS、QQ群、MSN等途径,约上一帮“臭味相投”的陌生人,一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

腐败节目一:聚餐、泡吧

如果发现有比较特色的餐饮店或酒吧,没有人分享,独自前往多无趣?不妨在博客、BBS、QQ群等地发出“什么时间去什么地点‘腐败’(吃饭),费用AA。”的召集令。在吃喝玩乐的号召下,定会陆续有人跟帖,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于是在某个周末,一群都市腐败客便聚集在一起。其实,在哪里吃喝什么东东只是一方面的享受,更重要的是可以抛开孤单,跟一群不会彼此伤害的陌生人做朋友,抛开学习、工作和婚恋的压力,放松地自由呼吸。这何尝不是为自己找到一个出口?看似不务正业不思进取,实则是一群自由随性的人寻求新生活新体验,以放松的状态为自己寻找一个舒适的角度,也是一种心留余白的状态。腐败族无处不在,他们永远是快乐的先锋。一群朋友聚在一起天南海北海聊胡吃,过后一连串的唱歌跳舞杀人等节目玩得你早将烦恼和不快抛在脑后。

腐败节目之二:量贩式KTV

量贩式KTV是大众化文明化的场所,它的装潢与夜总会相当,但也有诸多不同。夜总会有服务员提供服务,量贩式KTV却是“自助”。量贩式KTV的服务成本降低但设备成本却提高了。它比夜总会设备更全面,防护性更强,有的是一个包房一个卫生间,消费群体以年轻人居多,学生军团也是消费主力。在音箱效果和隔音效果不错的包间里,不论你悠扬婉转荡气回肠如泣如诉还是歇斯底里,都不用担心他人的目光是否如同激光般照射着你。高兴就好!

腐败节目之三:周边游

周末怎样过才算不辜负绚烂的阳光清明的雨露和大好的青春呢?如果每个

周末都是去泡图书馆做笔记,时间久了人也会发霉的。与相爱的人在一起,去哪里做什么都会觉得很有意义。可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大把企图出走的光棍男女嘞!也许只是无意翻到杂志中某个旅游景点让人心生向,便久久惦记着。那么发帖子约帮朋友出行吧!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和学习,可以选择就近的地方,周末够来回即可.

腐败节目之四:运动和游戏

喜欢足球的GGMM们经常混在一起“腐败”,数量逐渐庞大便干脆自组球队和啦啦队,每周定期展开球赛以“加强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也增进了腐败客成员间的友谊和凝聚力。放松有趣又能锻炼推理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杀人”游戏自1999年硅谷留学生带回中国后,先是在上海流行,然后传入北京、广州等地,短短的时间便在全国大中城市的年轻人中风靡。据预测,全国至少有30万至50万人接触过该游戏。它也成为腐败客聚会的娱乐项目之一。

补充--腐败资料

腐败无处不在。它不只是公共官员滥用职权的问题,而是人们为了捞取任何不义之财而滥用职权(不一定是政府权力)的行为。另外还体现在人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尽职、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思想颓废、麻木不仁等,这些腐败现象常被人们忽略,其实它对社会以及对人类发展本身危害极大。

如何加强法制监督,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

(一)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2)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3)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权力主体职业道德水平。(4)加强法制观念,使权力的运行法制化。

二:论点

在对这些词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将从以下几点阐明法制是不能消除腐败的观点

1 腐败包含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

而法治的本质决定了法治只能遏制腐败的再发生,通过对腐败行为的制裁,起到一个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存在,所以腐败就不可能被消除。如果人类没有了欲望那还是人吗?

2 从局部上看,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有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

3 从总体上看,法制只能在客观上为消灭腐败开一个头,指明一个方向.而最终要将腐败彻底消除需要的是健全的社会体制作保障.法制并不能消除腐败,那是因为腐败的原因不在于法制,法制只能约束腐败,而不能将其彻底的铲除掉.一个具

有文明的社会必然具有相应的社会体制.体制的不同也能直接反应出当时社会的现状.不同时代的社会体制是不同的,就像封建社会和我们现在社会的体制是无法拿来比的.同一个时代的不同社会也具有不同的体制.资本主义体制和社会主义体制的法制也各不相同.对方辩友可以比较一下,在我所举的几个社会体制里腐败的程度.相信你也想到了,法制是由社会体制所决定的,而一个社会体制的副产物之

一就是腐败.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法制和腐败是在一个平台上的,那法制还能彻底

消除他吗?当然了,我们也没说一个完美的社会体制将不会产生腐败,只是不同的社会体制腐败程度不同而已.至于法制,只能像是镇痛药,当腐败太猖狂时,约束一下,解决一时问题.要想究起根源的消除腐败,也就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制度、体制.当一有天,腐败再也钻不到社会体制的空子,他也就自生自灭了,所以我方坚持认为法制不能消除腐败这一观点

设置盘问

(1)法治是否是依法治理制裁腐败事件?

(2)消除腐败是否应该使腐败事件不再发生?

(3)对方辩友一开始说法治是在腐败事件发生后起作用,然后又说消除腐败是不让腐败事件发生,这两者是否已经矛盾呢?那么我再想请问对方辩友,法治是如何在腐败心理上消除腐败的?

(4)那么对方辩友是否想告诉我们法治是靠着吓唬人来消除腐败的咯?

(5)我最后想请问对方辩友,腐败是不是道德上的恶的表现?如果是,请对方辩友给我们具体论证法治是如何消除一种人性的恶的?

专题辩论法治能消除腐败辩论稿

法治能消除腐败 主持人宣读辩题、辩论纪律 正一:主席,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我方认为法治能消除腐败,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存在的通病,不仅破坏了各国的经济基础,而且危及到国家的政治基础,对国家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可见铲除腐败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程。而我方相信法治能消除腐败,在陈述理由之前,先明确以下几个概念:第一,何为法治,即相对人治而言,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它不仅包括了许多部门的静态法制,而且指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教育、法律监督的一个系统过程,最终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状态。第二,消除,即消灭除去。最后我再来解释一下“能”字。这个能字决定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可能性判断问题,即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法治能不能消除的问题,而不是法治有没有消除腐败的问题。就像中国能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并且能赶超资本主义国家,这不是说中国现在已经赶超了资本主义国家,达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而是说中国有这个能力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十六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是基础,监督是保证,法治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基本路线,可见消除腐败还得靠法治,让我们仔细的来想一想,为什么会有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是因为腐败能产生利益,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人们被诱惑,迷失了方向,试想一下,假如今天这个诱惑腐败的利益不存在了,那么腐败现象还会产生吗,那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吗!所以只要我们消除了腐败的这个利益,那么腐败自然被消除了。而我方相信法治能消除腐败,正是因为法治可以提高腐败的代价,在法制体系上可以将腐败者迅速绳之以法,使其锒铛入狱,而且就算他身居要职在法律监督体系下,也可以让他贪无可贪,无从下手,从而减少他的腐败收益,当腐败者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付出的成本,当腐败者无利可图、无从下手时难道腐败还不能被消除吗当然,我方从不否认,现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腐败现象,但是这不是法治的问题,而是我们没有完善法治的问题,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完善法治,让法治来消除腐败。谢谢。 反一: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学好。 法治终究无法消除腐败.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是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海南纪委查获原文昌市委书记藏匿赃款18箱2500万巨款等等诸如此类的例子还很多。 腐败包括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而欲望是无法根除的,所以腐败也无法根除。 从总体上看,法治只能遏制腐败的再发生,通过对腐败行为的制裁,起到一个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存在,所以腐败就没有可能被消除。 从局部上看,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人性的阴暗面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所以要用法制来约束,但是法制也有漏洞,所以不可能消除腐败 从立法的角度讲,立法是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而腐败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所以“消除”在时间的角度上不成立。 而光有法治还不行,还要有依法办事的人,和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最重要的是要有广泛的监督制约,包括社会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广大人民群众(含网络)的积极监督。要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党风建设,加强全民道德素质建设。仅靠法治是不能消除腐败的。谢谢

辩题题库

辩论赛辩题 1、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2、企业用人才为先 企业用人德为先 3、人和自然可以和谐相处 人和自然不能和谐相处 4、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不可以并行 5、外来文明对中国文明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6、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成大事者也拘小节 7、合作比竞争,更能使文明进步竞争比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 8、道义比利益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利益比道义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 9、劳心者比劳力者对社会更有贡献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更有贡献 10、中国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11、人的功利色彩增强是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12、文才比口才更重要口才比文才更重要 13、情在理先理在情先 14、实现男女平等主要应该依靠男性或女性的努力 15、在校大学生积累知识更重要在校大学生塑造人格更重要 16、大学教育应不应以市场为导向 17、读大学,长进最大的应该是知识长进最大的应该是人格 18、法治能不能消除腐败 19、纪律会促进、限制个性的发展 20、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社会发展主要靠德制 21、网络爱情是不是真正的爱情 22、文凭能够/不能够代表知识水平 23、烟草业对社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24、去向哪里比与谁同行更重要与谁同行比去向哪里更重要 25、知难行易知易行难 26、中庸之道应该/不应该提倡 27、相爱容易相处难 相处容易相爱难 28、大学综合排名应不应该提倡 29、央企应该/不应该退出房地产市场 30、究生教育应该以公费/自费为主 31、足球禁赌主要靠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32、报考公务员设定年龄界限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33、中国养老金入市利大于弊/中国养老金入市弊大于利 34、是否应该宽容网络钓鱼行为 35、文化的传承比创新更重要文化的创新比传承更重 36、当今社会应不应该支持裸婚 37、穿越剧是否有利于人们对历史的认知 38、手机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手机疏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39、大学聘请知名艺人担任教授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40、应当/不应当允许名人免试就读名牌大学 41、对于西部开发应当知识优先/资金优先 42、大众传媒缩小/扩大了公众与真相的距离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辩论赛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辩论赛 法律特性 1、立法具有局限性,无法对所有腐败行为立法,无法规避新型腐败形式 2、法律具有滞后性,总是事后处罚(虽然法律也有威慑性,但威慑性不是消除腐败的充分必要条件) 3、执法具有局限性(执法成本、执法人员素质、执法者腐败) 4、腐败的多元性(腐败是个社会性综合问题,并非单纯的法治问题) 基本的逻辑底线——1、承认法治在消除腐败中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2、单一的法治无法消除多元化的社会问题(腐败) 3、承认消除是个过程,但强调最终结果是“一个都没有” 第一,随着法律的完善,所谓的局限性将会消失,第二,有新型的腐败行为就有对应新型的法律产生,第三,法律具有滞后性是不够成论据的,法律不会处罚一个没触放法律的人,随着国家管理力度的增加和人口素质的逐渐提高,上述问题会慢慢消失,所以法制能约束腐败,但不能彻底消灭腐败 1、法治:依法治理,依法治国,是一种过程中对结果实施作用的行为方式,其并不能代表产生的结果本身。 2、消除:是消灭,除去,使之消除为零。的意思 3、腐败是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论点 1、腐败包含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而法治的本质决定了法治只能遏制腐败的再发生,通过对腐败行为的制裁,起到一个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存在,所以腐败就不可能被消除。如果人类没有了欲望那还是人吗? 2、从局部上看,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有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 3 、从总体上看,法制只能在客观上为消灭腐败开一个头,指明一个方向.而最终要将腐败彻底消除需要的是健全的社会体制作保障.法制并不能消除腐败,那是因为腐败的原因不在于法制,法制只能约束腐败,而不能将其彻底的铲除掉.一个具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

1.消除 除去,使不存在。 [同义] 除去消灭除掉 [反义] 存在保留保存 - 来源: ?动除去; 使不存在: ~隐患。 - 来源: ?除去,使不存在。 [造句] ①经过大家的鼓励,他~了顾虑,增强了信心。②用什么方法可以~衣服上面的污迹呢? - 来源: ?动词。除去,多指除去不好的事物,多用于贬义。例:我祝愿:政局稳定,消除隐患; 团结奋斗,闯过难关。(《光明日报》1990年1月1日) - 来源: ?机体使药物排出体外的所有过程。可以原形排泄方式消除,也可以代谢物生物转化的方式消除,或同时以两种方式消除。极性强离子化程度高的药物和水溶性药物以原形排泄;极性弱、脂溶性药物,由于肾小管的重吸收作用,不易以原形排泄。 - 来源: ?由业务部门、用户或系统消除用户(或预先登记)的存储信息。 - 来源: 文本预览: 主席,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刚刚对方辩友在立论中犯了几个明显错误。一,对方辩友片面将法治理解为法律,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刚刚我方在立论中已经阐述了法治是一个动态过程。二,对方辩友混淆概念,错误地将思想中的贪欲理解为腐败,我们说腐败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否腐败要基于法律的认定。大家知道,水都有冲的欲望、流的本性、奔的意念,可是我们却能用堤坝的方式让它成为一潭死水,这样,它就不会再横冲直撞危害人类了。法治就是这个堤坝,虽然消灭不了水的本性,却能让水不再产生危害。法律消除不了他们的贪欲,但实实在在的没让那些贪欲产生危害,这就足矣。 三,对方偷换概念,错误将能不能等同于有没有,能不能杀人和有没有杀人是一种概念吗? 下面由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 反腐败“要靠法治”,是几代中央领导人一贯倡导的思想,是用辨证法观察分析反腐倡廉与法治建设关系得出的科学论断。中国古代腐败猖獗的实践证明,反腐倡廉还是法治靠得住。因为法治既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又能切断权力的寻租链条,把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一方面法治能大幅度地提高腐败成本,降低官员的腐败收益,人确实有贪欲,但是面对着巨大的腐败成本,低廉的腐败收益,谁还会去敢贪,谁还会去想贪呢?

浅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几条途径

浅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几条途径内容提要: 江泽民总书记深刻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必须双管齐下。”这一重要论述,精辟地总结了改革开放条件下我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鲜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两手抓”的科学理论,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实际成效,提供了新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的指导原则。正确理解并自觉运用这一思想武器,对于我们全面实现源头治腐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如何从德治和法治这两方面,谈一下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几条途径。 一、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消除腐败的思想动因 江泽民同志指出:“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见《江泽民文选》第三卷第176页)。现阶段腐败的滋长蔓延,根源之一在于一些党员干部自身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这就决定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下功夫祛除党员干部思想上的病毒,疗救其道德上的缺失,使之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崇尚德治,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一大特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注重于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

势。江泽民同志强调德治,就是要用工人阶级政党的思想道德体系即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体系来教化、培育合乎“三个代表”要求的共产党人,关键是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这样的德治,不仅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体现着我党一贯的思想建党的原则,而且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这样的德治搞好了,就必须能有效地清除引发腐败的思想动因,有力地防止和减少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 运用德治手段清除腐败的思想动因,要求我们既要注意从传统精神文明成果中汲取营养,更要从党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出发,赋予德治以合乎时代要求的新鲜内容。近几年来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三讲”教育、“三个代表”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就是我党创造性地运用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党的原则、在党内大力加强德治的崭新实践。从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以德治党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当前我们在党内实施德治着重是要把握以下基本点: 首先,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作为抓好德治的根本。江泽民同志说“加强学习,对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很有益处,对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也很有益处”。(见《江泽民文选》第三卷第185页)。党员干部立德的根基在于政治上理论上的成熟。我们要加强德治,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从根

人教版2019-2020学年下学期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试题卷JD(期中)D卷

人教版2019-2020学年下学期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试题卷JD(期中)D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0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共10题;共10分) 1. (1分)(2019·无锡)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 (1分) (2019九下·常熟模拟) 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唯一保证。 3. (1分) (2019八下·姜堰期中) 在我国,人权的主体只包括我国公民,不包括外国人。 4. (1分)(2019·靖江模拟)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属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 5. (1分)(2019·苏州) 在我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6. (1分) (2019九下·泰兴月考) 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判断对错) 7. (1分) (2019八下·余杭期中) 民主集中制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8. (1分)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9. (1分) (2018九上·吴江期中) 民事法律手段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的最严厉的方法。 10. (1分)(2019·张家港模拟) 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自由。 二、选择题(本大题共26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52分。) (共26题;共52分) 11. (2分)(2019·广东模拟)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980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代表总数的 14.70%,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这表明() A .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B . 我国各民族平等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 C . 我国各民族走向共同繁荣 D .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 12. (2分)(2019·融安模拟) 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广泛征求了民意,历时7年,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修宪为民。这主要表明() A .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统编版高中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新学案 (十六) 法治国家

课后层级训练(十六)法治国家 A级—学考达标练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句话强调() A.立法的重要性B.执法的重要性 C.司法的重要性D.守法的重要性 解析:选A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故选A项。 2.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接受信访举报,立案、处分相关违法违纪人员。对此你认为() 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②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③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④坚持法律至上,任何人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A.①②B.②③ C.①④D.③④ 解析:选D材料主要披露我国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同时还表明我国坚持法律至上,任何个人都不享有“法外特权”,③④正确;①②与题意不符。 3.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下列对我国法律体系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律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②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 ③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 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使我国的各项生活有法可依 A.①③B.②③ C.②④D.①④ 解析:选B①错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律;④说法太绝对,我国法治建设正在进行,法律正在完备之中。 4.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国已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对这一体系理解正确的是() ①这一体系以宪法和法律为核心

辩论-法治不能消除腐败-立论陈词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法治思想产生于战国时期,但是在战国之前的夏商周,这些奴隶制国家,已经存在“政治和经济”,腐败一样不可避免。例如商朝腐败,周朝伐纣的案例,再如前781年,周幽王继位,任用好利的虢石父执政,朝政腐败激起国人怨恨的历史记载。腐败早于法治。 立足本国的政治实践,倡导反腐败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而不是消除腐败。邓小平的法治治腐思想同样贯穿着综合治理的理念,和消除腐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观念。从法治的重大作用中一样可以看出并不是单纯依靠法治,比如:坚持“两手抓”的法治思想,是辩证统一的,同时强调建设和改革开放;写入党的十四大报告中的“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这点也指出廉政建设法制不是唯一的手段;反腐败必须依靠法治的思想,这点强调法治思想的主导作用,但是也可以理解为手段的多方向性。 借鉴发达国家的反腐败经验,可以看出反腐败经常运用宗教、道德、学校教育等综合手段,将反腐败作为一项社会工程。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语重心长地指出:“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单一的法治不能消除腐败。消除的意思是彻底根除,所以消除腐败就是要彻底根除腐败思想、腐败行为、腐败结果。消除,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除去,使之不存在”。由此可见,所谓的消除腐败,绝不仅仅是一个数量上由多到少的过程,更是一个由有到无、“由存在到不存在”的过程。俗话说:“有权力就会产生腐败。”它是一中心理的扭曲和欲望,任何法制社会,任何体制都不能杜绝腐败,只是多与少的问题。从局部上看,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人性的阴暗面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所以要用法制来约束,但是法制也有漏洞,所以不可能消除腐败。从总体上看,法治只能遏制腐败的再发生,通过对腐败行为的制裁,起到一个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存在,所以腐败就没有可能被消除。我国自从实行“依法治国”以后,许多腐败行为被揭露,腐败分子被惩处,如成克杰、

专题辩论法治能消除腐败辩论稿

专题辩论法治能消除腐 败辩论稿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法治能消除腐败主持人宣读辩题、辩论纪律 正一:主席,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我方认为法治能消除腐败,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存在的通病,不仅破坏了各国的经济基础,而且危及到国家的政治基础,对国家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可见铲除腐败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工程。而我方相信法治能消除腐败,在陈述理由之前,先明确以下几个概念:第一,何为法治,即相对人治而言,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它不仅包括了许多部门的静态法制,而且指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教育、法律监督的一个系统过程,最终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状态。第二,消除,即消灭除去。最后我再来解释一下“能”字。这个能字决定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可能性判断问题,即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法治能不能消除的问题,而不是法治有没有消除腐败的问题。就像中国能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并且能赶超资本主义国家,这不是说中国现在已经赶超了资本主义国家,达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而是说中国有这个能力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十六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是基础,监督是保证,法治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基本路线,可见消除腐败还得靠法治,让我们仔细的来想一想,为什么会有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是因为腐败能产生利益,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人们被诱惑,迷失了方向,试想一下,假如今天这个诱惑腐败的利益不存在了,那么腐败现象还会产生吗,那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吗!所以只要我们消除了腐败的这个利益,那么腐败自然被消除了。而我方相信法治能消除腐败,正是因为法治可以提高腐败的代价,在法制体系上可以将腐败者迅速绳之以法,使其锒铛入狱,而且就算他身居要职在法律监督体系下,也可以让他贪无可贪,无从下手,从而减少他的腐败收益,当腐败者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付出的成本,当腐败者无利可图、无从下手时难道腐败还不能被消除吗当然,我方从不否认,现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腐败现象,但是这不是法治的问题,而是我们没有完善法治的问题,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需要完善法治,让法治来消除腐败。谢谢。 反一: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学好。 法治终究无法消除腐败. 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是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海南纪委查获原文昌市委书记藏匿赃款18箱2500万巨款等等诸如此类的例子还很多。 腐败包括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而欲望是无法根除的,所以腐败也无法根除。 从总体上看,法治只能遏制腐败的再发生,通过对腐败行为的制裁,起到一个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存在,所以腐败就没有可能被消除。 从局部上看,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人性的阴暗面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所以要用法制来约束,但是法制也有漏洞,所以不可能消除腐败 从立法的角度讲,立法是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而腐败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所以“消除”在时间的角度上不成立。

法治能消除腐败(辩论示例)

法治能消除腐败 主席,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刚刚对方辩友在立论中犯了几个明显错误。一,对方辩友片面将法治理解为法律,犯 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刚刚我方在立论中已经阐述了法治是一个动态过程。二,对方辩 友混淆概念,错误地将思想中的贪欲理解为腐败,我们说腐败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否 腐败要基于法律的认定。大家知道,水都有冲的欲望、流的本性、奔的意念,可是我 们却能用堤坝的方式让它成为一潭死水,这样,它就不会再横冲直撞危害人类了。法 治就是这个堤坝,虽然消灭不了水的本性,却能让水不再产生危害。法律消除不了他 们的贪欲,但实实在在的没让那些贪欲产生危害,这就足矣。 三,对方偷换概念,错误将能不能等同于有没有,能不能杀人和有没有杀人是一种概 念吗? 下面由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反腐败“要靠法治”,是几代中央领导人一贯倡导的思想,是用辨证法观察分析反腐倡廉与法治建设关系得出的科学论断。中国古代腐 败猖獗的实践证明,反腐倡廉还是法治靠得住。因为法治既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又能切断权力的寻租链条,把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 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一方面法治能大幅度地提高腐败成本,降低官员的腐败收益,人确实有贪欲,但是面 对着巨大的腐败成本,低廉的腐败收益,谁还会去敢贪,谁还会去想贪呢? 我们再来看看北欧国家的反腐实践,在历史芬兰也曾经是个腐败成为习惯的国家。20 世纪初开始法治反腐历程从而竟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有较为完善法治如财产申 报制度和严密的监管制度,官员的权力无一不暴露在阳光之下,我党的反腐经验和世 界先进反腐国家的实践也告诉我们,法治能够消除腐败。孟德斯鸠告诉我们:没有法治,国家将腐化堕落。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法治能消除腐败,谢谢

部编版2019-2020学年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平正义的守护课堂精练试题B卷

部编版2019-2020学年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公平正义的守护课堂精练试题B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 (共20题;共40分) 1. (2分)公平是我们社会生活追求的一处重要主题。树立公平意识,需要我们() ①在竞争一合作过程中遵守相同的行为规则②拒绝参与各种各样的竞争与合作 ③正确地看待自己的利益,尊重他人的权利④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个人利益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 2. (2分)为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部启动了面向江苏小学和初中的“减负万里行”活动。这一举措() A . 有利于彻底消除学生的学习压力 B . 能够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C . 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D . 能够全面、快速提高学习成绩 3. (2分)八年级学生吴江的自行车被人偷走了,心里很不平衡。他偷偷地在学校里撬了一辆自行车骑回家,后被发现,受到学校处分。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 . 吴江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受到刑罚处罚 B . 不公平的现象到处存在 C . 吴江应理智地面对不公平现象,用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 D . 吴江真倒霉,社会对他不公平 4. (2分)如图漫画对我们的启示有()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都具有强制性 ③维护正义就是维护社会的规则和秩序④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A . ①②③ B . ①②④ C . ①③④ D . ②③④ 5. (2分)1月22日,《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提出为促进人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这表明() A . 当今社会需要消除不公平现象,做到绝对的公平 B . 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社会成员,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更和谐 C . 公平地对待周围的人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 D . 我们在要求别人对我们公平的同时,也要公平地对待别人 6. (2分)商家在微信平台上销售假冒名牌商品的行为() ①违背了公平原则 ②是对自己,他人不负责任的表现 ③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④有损自身形象,表明其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淡薄 A . ②③④

从严治党学习心得体会:强化从严治党,从根源处消除腐败

从严治党学习心得体会:强化从严治党,从根源处消 除腐败 文秘从严治党学习心得体会:强化从严治党,从根源处消除腐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源自党章、臻于实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必将在党的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精神出台,给广大党员干部的“四风”行为、腐败问题戴上了“紧箍”。十八届六中全会更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主题,提出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彰显党中央刷新吏治的决心,标志着从严治党再上一个新台阶。虽然自十八大以来,在高压反腐的新常态下,大批“老虎”“苍蝇”锒铛入狱,大贪巨腐得到遏制,“不敢腐”的氛围 已经形成,明目张胆的违法违纪行为减少了,一定程度上肃清了政治生态环境,同时形成了震慑合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前腐后继”的腐败怪圈仍然存在,特别是还有不少人持着观望的态度,等着反腐的这阵风暴过去,存在“明的不来来暗的”“再查也查不到自己”的侥幸,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这些提醒着我们政治生态还不够“净”,还需要在净化风气,净化生态上下功夫。俗话说“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治病必须要找准病根才能根治问题。不管是监督管理制度上的缺陷,还是选拔任用人才上的漏洞,亦或者是侥幸心理惹的祸,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从严治党的力度不够,权力的监督不严,才会让这些手握大小权力的领导干部存在“小心思”。反腐是一个持久而艰难的活,社会上的各种诱惑不断挑起领导干部的欲望。要消除腐败的“根源”,就要把从严治党

法制

法治能消除腐败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法治能消除腐败。我方认为法治能消除腐败。法治是在民主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治理国家。能即指有能力。消除指使不存在。腐败是行为主体滥用公共权力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私利,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我们评判法治能否消除腐败的标准是看法治能否消除腐败产生的内因和外因中的一个或多个。 为防止大家误解,我方特提出以下申明: 1、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制定的法律应获得普遍的服从;而人们所遵从的法律本身应该是成文的和良好的。 2、法治能消除腐败代表了法治有消除腐败的能力,而不是法治有没有消除了目前的腐败现象。 那么为什么法治能消除腐败呢?我方提出以下三个论点: 第一,从腐败现象形成的原因上来看。腐败现象是由贪欲、拥有权力和权力滥用的外 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三者缺一不可。如果法治能够消除三者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则法治能消除腐败。而权力滥用的外部条件是法治能消除的。阿克顿在《自由与权力》中说:“公共权力机关的直接自利、公共职能的大范围垄断和权力运行过程的高度封闭是自然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走向腐败的三个基本条件。”这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如果被合法化并且发展到极致,都足以使任何监督失灵,产生腐败现象。所以法治能消除三个基本条件即:权力失去制约、权力的垄断、权力使用的封闭就代表法治能消除腐败。 第二,从法治的性质来看。监督制约是法治的内在机制。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 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使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利,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从而消除公共权力机关的直接自利现象。现代法治思想的根源是民主,人民主权,是人民通过立法创造了法,法律旨在保护公民的权益,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从而消除权力的垄断现象。法治能够做到政治透明化。一旦把权力运行过程包括决策、执行和监督等环节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序地扩大公众的政治参与,消除权力运行的封闭性、隐蔽性和神秘性,掌权者就难以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只要提高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就能使腐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处藏身。 第三,从现实意义来看。在法治能消除腐败产生的外在因素的同时,我们希望的是人 们从内心里去接受法治,乐意去依法行事依法办事,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思想上意识到腐败的危害性从而消除腐败。 须明确几个概念。 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广义的一个固定的法律制度与机构,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比如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最终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状态。消除,即消灭或除去 最后我来解释一下这个“能”字,为什么我要最后一个解释这个“能”字是有原因的这个辩题“法制能消除腐败”最重要的关键就在这个“能”字,这个“能”字告诉了我们,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关于可能性的问题,即“法律能不能消除腐败”,而不是法律有没有消除腐败,我这样说大家可能不太明白,我举个例子说明吧,我国能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并且赶超西方国家,并不是说中国已经赶超西方国家,而是中国有能力赶超。十六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是基本,监督是保证,法制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的基本路线,可见消除腐败的却还是看法制,因此我放坚定不移的认为法制能消除腐败。自由辩论:

关于清廉的名言

关于清廉的名言 1、处事公平,平似水;为官清廉,洁如冰。 2、清廉则无畏,秉公则无私。 3、为政清廉从古至今人称颂,公仆亮节继往开来胜前贤。 4、公仆铭胸常闻警钟;清廉舒坦敬业从容。 5、世上黄金贵,清廉价更高。 6、清廉做官方敢怒,公正办事才敢言。

7、艰苦补素清廉为本不忘本,勤俭持家修身养德德为先。 8、不管官多大,清廉自当家。 9、为官一任不清廉,辱没人格万人嫌。 10、他为官多年,一直清廉自守;没想到老来失节,竟然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11、清廉是进步的阶梯,腐败是灭亡的快车。 12、名节重泰山正道是清廉。王大鹤 13、花以芳香而美,官以清廉而贵。

14、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浩然正气,展示红盾风采。 15、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只是一时的风光,但他的代价却是一生牢狱生涯。 16、钱财如粪土,仁义值于金。《增广贤文》 17、在职一阵子,做人一辈子。 18、腐败,只能获取片刻的享乐;清廉,却能换来永久的幸福。 19、处事公平平如水,为官清廉廉如冰。 20、公仆称谓千钧重,为政清廉万事兴。

21、甑尘釜鱼形容家贫困顿断炊已久。也比喻官吏清廉自守。 22、处事公平似水,为官清廉如冰。 23、执法公正心坦然,清廉不贪自从容。 24、不廉,难以凝聚人心。 25、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为先。 26、做人贵在品,为官重在廉。 27、清廉济世为官求,莫为贪图留骂名。

28、守得清廉胜似富。 29、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方能攀上巅峰。 30、甘守清廉报家国,不为贪赃羞儿孙。 31、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 32、甘守清廉报国家,不为贪赃羞儿孙。大张会 33、清正廉洁官本份,执政为民党根基。 34、淡泊人生蓄以明志,清廉务实方能致远。

辩论赛发言稿《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一辩发言稿 石志为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观众朋友们, 大家好! 我方认为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众所周知,腐败现象的产生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 首先,从腐败主体来讲,腐败的主观原因是当权者欲望的无限膨胀、腐败的心理、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当掌权者欲望扩张并超过一定限度的时候,“权力上市”的现象便会出现,权力成为一种要素参与到经济生活中去。 其次,从社会经济层面上讲,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政府对经济生活的过多干预和价格机制、国有企业体制的不完善,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人们内心的欲望受到诱发,演变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腐败现象由此产生。 实际上,反腐败向来就是一个包括教育、法制、道德、市场机制乃至宗教的巨大的社会工程,不是任何一个方面所能单独解决的。腐败的原因告诉我们,反腐败最重要的是要从道德教育入手,培养掌权者的廉政意识,克服拜金主义。此外,还需要完善经济体制和权力监督机制,减少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 法制是反腐败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就说法制能够消除腐败。邓小平认为,反腐败应立足本国实践,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而不是消除腐败。所谓物质决定意识,在完善经济体制、权力监督体制之前,谈论消除腐败的问题未免为时尚早。 法制在反腐败的工程中发挥作用是通过强制方式制裁已经产生的腐败行为,并对潜在的腐败者产生威慑作用。这样的制裁是滞后的,即在腐败发生之后才发生作用。至于法律制裁对人们的威慑作用,我们知道,滞后的制裁只能是增加腐败者的成本意识,但是它没有办法保证腐败者付出的代价会高于其获得的利益,无法消除人们对于利益的无限欲望,也就无法消除腐败。假使我们采用朱元璋式的反腐措施,抓了就杀,逮了就毙则不仅偏离了法制的轨道,反而涉嫌国家恐怖

法制不能消除腐败 四辨

定义 腐败:即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腐败的实质是一 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 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 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 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 象。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 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法治:“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产物。其中,“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则是一种与“人治”相对 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简而言之,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 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与乡规民约、民俗风情、伦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制是一种 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法治与人治则是相对立的两种法律 文化,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 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 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正是法治内在的本质要求。 不能消除腐败:法治与“法制”通用。法制即法律制度,消除即使不存在,使之消除为零。而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是一种人性贪欲引起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及其行为,属于人性恶的方面,人性的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腐败包括腐败的心理和腐败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对利益的无限欲望,所以只有根除这种欲望本身,才能消除腐败。而欲望是无法根除的,所以腐败也无法根除。 有权力就会产生腐败,它是一中心理的扭曲和欲望,任何法制社会,任何体 法治只是在腐败行为发生 后,对其进行制裁,所以法治从作用上来看从来都没有消除过腐败,它仅仅是在已经发生腐败行为后,去惩罚腐败行为的人。这样又如何能称法治可以消除腐败呢?人性的阴暗面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所以要用法制来约束,但是法制也有漏洞,所以不可能消除腐败。 起到一个 心理上的威慑作用。但只要人性中恶的方面没有根除,那种无节制的欲望就还会 治理腐败:光有法制是不行的,还要有依法办事的人,和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最重要的是要有广泛的监督制约,包括社会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坚持宪法至上单元提升新人教版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单元提升 【知识网络】 重难点突破 1.我国宪法怎样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2.人权的广泛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1)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3.国家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为现实。 4.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3)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5.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6.国家机关应怎样依法行使权力? (1)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3)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4)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典例1 (黔东南中考)当代反腐剧《人民的名义》展现了当下官场腐败、风气败坏的社会现实,抨击了很多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引发观众共鸣。面对“当下官场腐败、风气败坏的社会现实”,国家应( ) ①坚持依法反腐的坚定决心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彻底消除腐败

广东省2019版中考道德与法治 八下 第1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练习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一、单项选择题 基础巩固 1.我国现行宪法草案在诞生过程中,广泛征询各地区、各阶层的意见,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全民讨论,凝聚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智慧。这体现了( ) A.人民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B.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C.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D.人民群众直接决定宪法的修订 2.漫画《锁住》告诉我们,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 ) ①防止权力被肆意滥用 ②使权力失去应有作用 ③使社会达到绝对公平 ④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 A.①③B.①④ C.②③D.②④ 3.随着新型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替代暂住证的居住证将成为居民在所在城市明确合法地位的“身份证”,享受多重服务的“权益证”和打破众多限制的“通行证”。用居住证代替暂住证( ) ①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公民平等的发展权 ②消除了人们之间政治地位的不同 ③体现了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④从经济制度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A.①②B.②④ C.①③D.③④ 4.(2018武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第一条:“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说明( ) A.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为严格

C.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D.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5.(2018聊城)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宪法的权威和生命在于实施。为此,我们青少年的具体行动应是( ) ①增强宪法意识,认真学习、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②建立健全宪法监督和制约机制③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敢于同违宪行为作斗争④大力宣传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①③④D.①②④ 能力提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则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表明( ) A.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 B.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C.要丰富公众参与立法的形式 D.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 7.“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赖,而是以猜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因为,在权力问题上,不是建立在对人性的信赖上,而是要用法律加以约束,防止其行为不端。”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托马斯·杰斐逊的这一名言启示我们( ) ①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防止权力腐败的根本措施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可以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③法律之外的道德自律和道德修养对民主政治建设没有任何意义④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必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建设 A.①④B.①② C.②③D.③④ 8.(2018广东模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首场宪法宣誓活动,于2018年3月17日举行。国家主席、国家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宪法庄严宣誓。以下观点不符合宪法宣誓制度意义的是( ) A.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吏治腐败 B.警醒和激励国家工作人员更自觉为人民服务 C.有助于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实施 D.凸显了宪法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9.(2018温州)某校为增强学生宪法意识,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下图为宪法晨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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