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实践及案例分析

144.城市更新改造中的问题浅析——以虹口区202号地块为例

城市更新改造中的问题浅析 ——以虹口区202号地块为例 袁鹏洲,王昕宇 摘要:城市更新改造是现下业已较为充分发展的一线、二线城市开发建设的主要方式。城市更新改造的最大特征是破旧立新。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块进行城市更新改造的推动机制各有特点,又基本相同。城市街区改造的意义主要在于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在于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提升城市能级。在上述目的达成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涉及众多群体的利益,在城市内部发生了政府、开发商、城市居民及其他相关人群之间的资本、资源的再分配。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准确把握城市街区更新改造的时机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以虹口区202号地块为案例,就城市街区更新改造中的更新时机、利益分配等几方面的问题进行简要解析。 关键词:城市更新改造时机研判利益分配社会影响 0.前言 城市建设分为城市外围新增建设用地的初次开发和城市内部建成环境的再开发,在城市由稚嫩到成熟的发展历程中,城市中进行初次开发的土地越来越少,进行城市更新改造的土地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城市的中心区域。在更新改造的过程中可能或必然发生城市土地使用性质的转变、地块人口重新布局、城市空间业态的变迁。由于城市更新牵涉众多利益相关群体和复杂的城市建成环境,因此在土地再开发过程中问题复杂。上海是得到充分发展的现代化都市,在未来上海中心城区的建设中,更多的是城市的更新改造。 图2 虹口区202号地块卫星影像图资料来源:笔者绘制图3 202号原控规图则土地使用规划资料来源:笔者提供 图1 虹口区202号地块区位图资料来源:笔者绘制

虹口区202号地块位于海宁路、吴淞路交叉口西南方向,北至海宁路,南至昆山路,西至乍浦路,东至吴淞路。其地理区位优越,临近苏州河和黄浦江,南眺陆家嘴中央核心区。但现状中该地块除海宁路一侧进行了再开发外,其余地块多为上海特色的里弄住宅、沿街餐饮商业。虹口区的开发建设进程中,202号地块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城市更新改造,其必然性是由于城市开发的经济特征所决定的。其范围内的建筑物价值和地块潜在的土地价值相对差距过大,该地段内的里弄住宅和少量的沿街餐饮商业是对地块土地价值的潜在浪费。 1.城市街区更新的时机把握 城市更新的时机主要决定于城市开发的经济考虑和社会考虑。更新的经济动力来源于土地价值的挖掘和利用。个人观点是更新的价值中,公平正义的一面是激发城市经济活力,提升城市的产业能级,创造就业;除此之外的经济利益多为政府、开发商、原住居民等获取,正义或非正义。社会考虑多是对于地块开发状况的社会认可度,与周边环境的融合程度。最佳的时机是追求各方面利益最大化的时机,是追求社会负面影响——即外部成本最小化的时机。 1.1更新中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对更新时机的影响 判断城市更新的价值时段关键在于掌握城市地块的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的相对变动。同一地块,进行商业办公性质的开发所获得的土地价值明显高于进行居住性质的城市更新所获得的土地价值,所以二者应该区别对待,在城市更新时机选择上也应有所不同。由于虹口区202号地块优越的地理区位,其商业办公开发的土地价值量已经远远超出其建筑价值量,但对其进行居住性质的城市更新可能时机尚早。这可以从其现状地块建筑价值统计数据中得到结论。 表1虹口区202号地块建筑信息统计列表 资料来源:根据实地调研结果汇总 按照虹口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该地块进行商业、居住更新时,以虹口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土地出让成交楼面价分别计算,其土地价值总量为:

广州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操作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操作指引 旧村改造作为广东省“三旧”(旧村庄、旧城镇、旧厂房)改造的一部分,在各地市的更新改造过程中均占有一席之地,但旧村庄的改造一直存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在更新改造的进程中,各地纷纷发现,通过引入合作企业来进行更新改造是旧村改造的一大契机,本文就广州市旧村改造中村企合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分析,不足之处敬请斧正。 一、广州市城市更新村企合作政策演变 自广东省开展“三旧”改造以来,广州市就旧村改造问题曾多次出台相关文件1,从最初未涉及村企合作政策到如今对村企合作程序进行具体规定,从中可窥得广州旧村改造的政策脉络,相关政策列表如下: 1本文以广东省开展“三旧”改造为起点,不赘言广东省开展“三旧”改造前的相关“城中村”改造政策,如《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号)等。同时,为方便阅读,本文以文号简称相关文件,如《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简称为“〔2009〕56号文”。

通过上述表格可见,广州市在旧村改造村企合作政策上产生过诸多变化,其主要演变趋势如下: 1、从无到有 改造伊始,政府并未对村企合作进行规定,〔2009〕56号文中,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外,仅规定了一种其他途径,即“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直到两年后出台〔2011〕51号文时,才引入“合作企业”这一概

念,但此时“合作企业”也仅是“自主改造”过程中的一种选择。而再往后,〔2015〕56号文中则直接把“合作改造”作为与“自主改造”并列的一种改造模式。可以说,村企合作本身在更新改造政策的不断完善中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 2、监管趋严 众所周知,目前的村企合作中选择合作企业仅能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选择,而上述政策文件中〔2011〕51号文却规定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体表决方式选择合作企业”,且该文件规定的集体表决方式并不复杂,仅需要各区对企业资格审核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1至3家候选企业,再经过成员代表大会对各合作意向方提交的合作框架协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得到到会成员2/3以上同意后即可报改造主管部门备案。此种操作在今天已不再可能,根据最新的〔2018〕1号文规定,仅招商文件的制定程序都比以前选择合作企业的程序复杂,可见政府对于村企合作的监管在这几年间越来越严格。 3、企业进入时机趋前 严格意义来说,最初的几个文件并未规定合作企业在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哪个时间节点可进入项目,〔2015〕56号文第一次严格限制企业进入时机,即“合作改造类项目由区政府主导,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引进合作企业参与改造;或通过土地公开出让,引进合作企业参与改造。合作改造类项目可以一次性引入合作企业,也可按照土地整理、土地开发两阶段分别引入合作企业。”同时规定“合作改造类项目一次性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方可开展合作改造方案的拟定和项目实施主体的选择、确认工作。”,而〔2017〕6号文将合作企业进入时点提前到“基础数据经区政府审核公布后”,目前〔2018〕1号文更是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的概念,同时规定“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的旧村,应在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合作意向企业不得自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此限制性规定变相说明,合作意向企业的引入可能在基础数据调查开展之前,否则也无需规定“不得自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 二、城市更新村企合作程序

穗更新规字〔2017〕3号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标准,规范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的核算方式,科学测算项目改造成本,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和《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阶段对旧村庄进行的全面改造复建安置成本核算。 第三条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费、临迁费、拆运费、复建费、农转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前款所称前期费是指包含基础数据调查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在内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第四条现状建筑拆运费按不高于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核算(包括含拆卸、余泥排放等费用);搬家补偿费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核算(含搬出、搬进费用);屋内装有电

话、有线电视等设施需迁移的,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迁移费。 第五条历史建筑保护费用(迁建或修缮)根据具体的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确定,并计入改造成本。 第六条在不突破规划建筑总量的情况下,旧村庄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栋”或者“户”两种方式进行核定。住宅复建总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筑面积。 (一)以“栋”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栋住宅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合法住宅建筑的总栋数,或以合法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的3.5倍,并以不超过10%的比例上浮后核定。 (二)以“户”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户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的总户数进行核定。“户”的核定标准按照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称“合法住宅建筑”指有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7年6月30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

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房地产

改造意愿: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改造意向书(含改造方式及模式)征求村民意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0%以上同意,向区政 府申请更新改造年度计划:区政府通过后申请纳入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编制阶段 数据调查核查:区政府统筹组织基础数据调查与核查,基础数据经区政府认定(公示15日)(注:基础数据调查可在申请计划前进 行) 方案审核及表决:区政府(更新机构)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表决稿(包括拆迁安置总量、补偿方案等直接涉及村民利益 相关内容)经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区政府审核通过 方案编制:区政府(更新机构)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编 制项目实施方案,征求区各方意见 实施方案审核审定方案审查: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的方案上报市城市更新局审查(材料完整性、政策适用性) 实施方案批复阶段 方案批复:市更新局向区政府发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同步报批 获得批复同实施方案批后实施启动拆迁:对于住宅房屋可分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每一期应当达到80%以上权属人签约后方可启动房屋拆除工作 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批复生效:批复方案在3年内经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同意后,批复生效实施 新机构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更新机构)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合 选择合作企业:基础数据经区政府核查公布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引入合作企业(公告时限不少于45日)(注:合作企业 选取可在申请计划前进行) 方案审定:由区政府提交市更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项目建设完成验收 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地块确权登记 建设报批: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立项、规划、国土等行政审批申 请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供地前完成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深圳市城市更新问题总结及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深圳市城市更新问题总结及典型案 例分析报告 2016-11-16

目录 一、深圳城市更新问题梳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价值导向:忽略了对城市更新本质的思考,缺乏人文关怀..错误!未定义书签。 1、当前城市更新处于“见物不见人”的状态...............错误!未定义书签。 2、以大拆大建为主导的城市更新建设对历史记忆与文化遗传传承重视不够错误! 未定义书签。 3、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定位不清晰,缺乏有效协同...........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管理机制:职能配置不清,政策设计滞后................错误!未定义书签。 1、职能配置:纵向职责定位不清,横向权责边界模糊.......错误!未定义书签。 2、制度设计:制度零碎、缺失、缺乏有效协同.............错误!未定义书签。 3、操作流程:现行零散、复杂的操作流程给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增添压力错误!未 定义书签。 二、深圳城市更新典型模式及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特区内城中村改造模式—拆除重建类....................错误!未定义书签。 1、蔡屋围旧改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2、岗厦旧改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3、渔农村改造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4、大冲旧改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5、鹿丹村旧改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6、模式特征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原集体经济组自改模式——传统旧改类..................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工改商更新改造模式——功能改变类....................错误!未定义书签。 1、集体合法用地的旧改:西乡劳动村.....................错误!未定义书签。 2、制度边界上的预期:未经批准改变功能.................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模式——综合整治类..................错误!未定义书签。 1、沙浦国际艺展中心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2、笋岗艺展中心综合整治...............................错误!未定义书签。 3、华侨城创意文化园三期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 4、葵涌鸿华印染厂综合整治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 5、模式特征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

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指引(试行) 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 方案编制指引(试行) 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

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指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 【目的依据】 (1) 1.2 【适用范围】 (1) 1.3 【编制任务】 (1) 1.4 【编制原则】 (2) 1.5 【编制思路】 (4) 1.6 【编制主体】 (4) 1.7 【编制单位】 (4) 1.8 【其他】 (5) 第二章编制内容 (6) 2.1 【前言背景】 (6) 2.2 【现状概述】 (6) 2.3 【规划依据】 (8) 2.4 【定位目标】 (8) 2.5 【产业分析】 (9) 2.6 【更新项目划定】 (9) 2.7 【更新项目用地方案】 (10) 2.8 【规划优化措施】 (12) 2.9 【城市设计指引】 (12) 2.10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3) 2.11 【效益评估】 (13) 2.12 【实施措施】 (14) 2.13 【附件】 (14) 第三章编制程序 (17) 3.1 【工作流程】 (17) 3.2 【前期研究】 (17) 3.3 【基础数据调查】 (18) 3.4 【策划方案】 (18)

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指引(试行)3.5 【征求意见】 (19) 3.6 【公示公开】 (19) 3.7 【专家论证】 (20) 3.8 【上会审议】 (20) 3.9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0) 第四章成果要求 (22) 4.1 【前期研究成果】 (22) 4.2 【策划方案成果构成】 (22) 4.3 【策划说明书】 (22) 4.4 【方案图集】 (23) 4.5 【专题报告】 (25) 第五章成果形式 (27) 5.1 【书面成果】 (27) 5.2 【电子数据成果】 (27) 第六章附则 (28) 6.1【报批要求】 (28) 6.2【时效】 (28) 附录1:成果体系框图 (29) 附录2:现状信息数据收集一览表 (30) 附录3:土地权属信息汇总表 (31) 附录4:拆迁及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一览表 (32) 附录5:各单位诉求意见汇总表 (33) 附录6:项目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34) 附录7:项目信息汇总表 (35) 附录8: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36) 附录9:市政基础设施一览表 (37) 附录10:分期实施一览表 (38)

城市更新的实例分析

城市更新的实例分析 提要:本文笔者主要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城市规划方面的工作,结合实例进行分析了某市的城市更新工作实践,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城市更新;模式;生态结构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mainly according to many years engaged in work in the field of urban planning, combined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urban renewal city work practice, refers for the colleague. keywords: the city update; mode; ecological structure 1 工程概况 某市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但城市更新已经成为该城市发展最重要的课题。突出表现为“大拆大建”的粗暴改造方式。城市更新是该城市空间资源紧缺带来的不可回避的问题,但对于“尚且年轻”的该市而言,物质性空间老化带来的旧城更新需求并不大,相反以功能性老化为主要诉求。一味地采取拆建模式,可能带来大量的碳成本,包括拆除中形成的建筑垃圾、巨大的建设成本以及建筑使用者转移带来的各类成本。因此,该市更应倡导由传统“大拆大建”的旧城模式向渐进式、适应式的综合环境整治的城市更新模式转型。另外,城市更新中的各类利益短视的行为也可能带来“非低碳”的问题。比如开发商对地产利润的片面追求,可能导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城市交通和基础设施压力的增加。而好大喜功的政绩

追求,可能会造成城市空间的低效利用。 城市更新是城市空间权益再分配的重要途径。从以往城市更新的教训来看,往往是更多的道路被不当地拓宽,以接纳更多的小汽车使用。房地产商也倾向于那些具有高回报价值的商业空间和居住空间,而公共配套设施、公共开放空间则可能被挤占或忽略。另外,一些本应得到挖掘和提升的空间并未城市更新中受到重视,比如小型的街头绿地、社区公共开放空间、被污染的河流、不安全的地下通道等等。相反,一些生态景观或视线通廊被遮挡,公共的景观和服务空间被私有化。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偏颇的城市空间服务对象仍缺乏有效的校正。 虽然许多建筑被推倒重建,建筑功能得以修缮或破败的外观焕然一新,然而建筑节能标准并非都能得到更新,甚至一些非节能材料的运用可能导致建筑能耗的大幅提升。 上述各类城市更新中出现的“非低碳”问题,究其实质是指导城市更新的空间价值观并未得到更新,生态低碳的目标并未成为衡量更新成败的关键“标尺”。 城市更新不仅是物质形态的更新,更应是城市发展观念的更新、城市发展模式的更新、乃至空间服务对象的更新。城市更新的过程,是重新分配空间利益的过程,也是城市重新选择生态低碳发展模式的重要机会。 2 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寻求城市空间资源的循环利用

城市更新案例集萃

Multicultural built environment Energy efficiency & conservation Globalisation & local cultures Water & sustainability Cultural tourism & sustainability Heritage conservation Pedagogy for sustainability 相关信息见https://www.360docs.net/doc/d218248492.html,/gben2006(于立供稿) World Class Cities: Environmental Impacts, Planning Opportunities? 国际城市规划和环境协会第7届国际研讨会(UPE7) ——“世界城市:环境影响,规划机遇?” 时间:2007年1月3~5日 地点:泰国曼谷 承办:泰国Kasetsart大学(Kasetsart University) 研讨会汇聚世界各国的研究人员、政策制定者以及专业和学术界人士,共同探讨近期有关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城市问题,以及相关研究方法。2007年研讨会将集中讨论“世界城市”的问题。 征集论文议题: ●“世界等级”现象如何与我们城市复杂的环境成功地联 系在一起? ●这种现象会给规划和环境带来什么影响? ●给城市区域带来的后果是什么? ●某个“世界城市”的存在是否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其他城 市缺乏资源? ●获取“世界城市”地位的城市是否能够改善市民的生活 质量,而且这些城市发生的改变是可持续的吗? 相关信息见http://www.arch.ku.ac.th(于立供稿) 2006世界规划师大会 时间:2006年6月17 ~20日 地点:加拿大温哥华 由加拿大规划师学会和大不列颠哥伦比亚规划协会联合承办会议的主题是“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化概念为行动”,其中4个子议题分别是:“提高规划绩效:为基础需求规划”,“为无规划的区域规划:自然世界和突发事件”,“为创造性的变革规划:多样性与社会变革”,“规划的衔接:管治、程序和专业特性”。会议注册程序已经启动,相关信息可在其官方网页http://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d218248492.html,/上获得。(徐苗供稿)>>>案例集萃 Cases 主持人:郭洁,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gj510gj@https://www.360docs.net/doc/d218248492.html,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经历了快速的发展阶段,城市从空间形态的外部拓展为主转变为内部结构调整和外部拓展同时进行,城市建设从只注重数量的增加转变为质和量齐头并进。在这种背景下,旧城改造与城市更新的实践越来越多,有关旧城改造的模式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这方面,国外城市显然比我们早几十年经历了这个阶段,学习和借鉴国外城市的成功案例,对我国旧城改造与城市更新之路的探索大有裨益。为了方便同行借鉴,介绍三种典型的城市功能区(旧居住区、城市中心区和城市滨水区)改造与更新的案例。 ——主持人 国外城市规划2006 Vol.21, No.2105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1+3政策征求意见稿)2015.08

附件1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城市土地有计划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政府部门、土地权属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按照“三旧”改造政策、棚户区改造政策、危破旧房改造政策等,在城市更新规划范围内,对低效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以及对破旧房进行整治、改善、重建、活化、提升的活动。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 城市更新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节约集约;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改善民生) 城市更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尊重民意,切实改善民生。城市更新应当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 第五条(产业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有利于产业集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城市更新应当引导产业高端化、低碳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支持金融、科技、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以总部经济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城市更新应当推进产业项目集聚,引导落后产业整合和升级改造,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集中,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功能,发展以优势产业(产品)链为主导、关联性强、集约度高的产业集群。 第六条(文化传承) 城市更新应当坚持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传承,维护城市脉络肌理,塑造特色城市风貌,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城市更新应当根据不同地域文化特色,挖掘和展示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旧村落、历史建筑等的文化要素和文化内涵,传承城市历史,发挥历史建筑的展示和利用功能,实现历史文化产业保护与城市更新和谐共融、协调发展。 第七条(规划引领) 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城市更新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施应当结合更新地块实际,科学规划,针对区域不同特点,制定改造策略和控制标准,做到因地制宜、疏密有致,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和战略布局。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 一、概述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广东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 (二)城市更新单元。 本指引中所指“城市更新单元”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的一种类型,以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利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为主,称为城市更新单元。 (三)城市更新单元划定。 以城市更新项目范围为基础,可包括多个更新项目,以成片连片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要素及产权边界、行政管理界线等因素,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落实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分要求,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城市更新单元内可结合具体更新项目划分子单元(街区单元)。

(四)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可结合城市更新需要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统领原则。 强化规划在城市建设中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要求,科学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提高可实施性,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落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守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审查审批的法定程序,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相关工作。 (三)坚持高效推进原则。 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市区联动,明确工作界面,提高审批效率,发挥区政府城市更新第一责任主体作用。 (四)坚持简政放权原则。 落实“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单元详细规划+地块详细规划”分层编制和刚弹结合分级审批管控体系,既坚持全市规划“一盘棋”,又实现放权强区。 三、工作程序(附件1) (一)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必要性论证。 1.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根据城市更新项目需要,由区政

穗更新规字〔2017〕3号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 穗更新规字〔2017〕3号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 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城市更新局反映。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2月29日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标准,规范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的核算方式,科学测算项目改造成本,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和《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阶段对旧村庄进行的全面改造复建安置成本核算。 第三条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费、临迁费、拆运费、复建费、农转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前款所称前期费是指包含基础数据调查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在内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第四条现状建筑拆运费按不高于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核算(包括含拆卸、余泥排放等费用);搬家补偿费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核算(含搬出、搬进费用);屋内装有电

话、有线电视等设施需迁移的,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迁移费。 第五条历史建筑保护费用(迁建或修缮)根据具体的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确定,并计入改造成本。 第六条在不突破规划建筑总量的情况下,旧村庄改造范围内安置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栋”或者“户”两种方式进行核定。住宅复建总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筑面积。 (一)以“栋”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栋住宅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合法住宅建筑的总栋数,或以合法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的3.5倍,并以不超过10%的比例上浮后核定。 (二)以“户”的方式核定的,住宅复建总量按照每户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围内的总户数进行核定。“户”的核定标准按照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称“合法住宅建筑”指有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7年6月30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 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 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 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 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 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 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 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 年12 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 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第五条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城市发展和建设规律,坚持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按照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四个结合”和城市更新“注重安居乐业第一;承接历史文脉,绝不毁无价之宝;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有序更新”的四项要求,着力构建和完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把城市更新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城市的重要战略和公共政策长效推进。 第六条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城市更新作为统筹城市整体发展战略抓手的重要作用,

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 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 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 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 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 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 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 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年12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国

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 (2008)、〔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第五条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城市发展和建设规律,坚持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按照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四个结合”和城市更新“注重安居乐业第一;承接历史文脉,绝不毁无价之宝;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有序更新”的四项要求,着力构建和完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把城市更新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枢纽型网络

2018年度广州市城市更新发展报告任务书

2018年度广州市城市更新发展报告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2018年度广州市城市更新发展报告。 二、项目研究范围 本报告以广州市整个辖区范围为研究对象。 三、项目背景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四个走在前列要求,城市更新作为我市盘活利用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手段,围绕广州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聚焦广州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契机,2017年以来实施了众多的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和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为了总结归纳广州市城市更新活动的年度发展情况与成功的经验做法,特提出编制2018年度广州城市更新发展报告的研究任务。 四、工作目标 从我市城市更新发展规划中长期战略构想出发,深入分析城市更新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作用,结合2017年广州城市更新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广州城市更新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和多视角的分析和总结,提出加强我市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建议。 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全面分析广州市城市更新发展总体情况,归纳过往,提炼2017年城市更新工作新突破;纵观全国,找出广州市2017年城市更新工作的特色和成功经验。

(二)全面梳理广州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挖掘2017年城市更新工作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措施和创新之处,展望城市更新发展的政策方向和思路。 (三)在归纳总结广州城市更新工作现状、特征的基础上,分析影响城市更新工作发展的瓶颈,结合国内外经验提供可参考复制的破解路径。 五、工作内容 全面分析和总结广州市城市更新的2017年度发展情况与成功的经验做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为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管理决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工作内容如下:(一)编制2018年度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发展报告 从空间分布、更新方式、改造模式、运作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系统总结2017年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基本情况,展望2018年城市更新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未来城市更新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广州市城市更新的总体发展情况 以时间和空间为尺度,从经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历史文化保护、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归纳总结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总体情况,并对城市更新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分析。 2.分类总结城市更新情况 从空间分布、更新方式、改造模式、运作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对城市更新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分析。 3.广州城市更新业务体制改革情况 总结分析广州市城市更新体制机制、简政放权、项目监管、业务优化等改革措施进行总结分析。 4.广州市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重点项目是城市更新工作的主要抓手。通过对2017年广州市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深入

广州、深圳、上海三地城市更新政策比较

广州、深圳、上海三地城市更新政策比较 在大的城乡规划转型背景下,城市更新已经变成一个非常热的领域。究竟目前我国各地推进的城市更新制度与体系变革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即便是走在前 沿的广州、深圳和上海,也很难找到一个完整的体系总结和概要呈现。所以我今天的报告想专门针对此,讲一下三地城市更新的框架体系,让大家能够了解或者是看到这三个城市目前所做的一些工作,对城市更新的进展与细节进行一些研究,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 存量规划与城市更新 从国家政策环境来看,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把盘活存量和城市更新相关的内容推向了前沿。而地方层面,广州、深圳、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大城市,目前有两个特别大的挑战:从经济基础来看,最重要的就是产业转型,以北京为例就是功能疏解和升级;从物质形态来看就是空间的问题,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怎么能够把质量做上去? 我国这一轮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兴起大致始于2010年左右。2009年广州尝试推行以“三旧改造”为特色的城市更新时,已经统计发现2010年在整个广州市域范围内几乎已经没有增量用地可以使用;而2012年上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距总体规划锁定的增量土地空间也只有200多平方公里的余量。从目前城市更新已经实施和建设的情况来看,2017年广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达87个,深圳

新启动7个城市更新项目,释放土地84万平方米。在此背景下,研究比较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走向与状况真的十分必要。 为什么选择广州、深圳和上海来做这个比较?深圳市2009年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还配套了一系列的措施;上海2015年开始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广州虽从2009年就开始创新城市更新体系,但2016年1月才公布明确的新城市更新办法。城市更新是个大领域,任何一个小到如毛细血管的方面其实都有特别值得深刻讨论的大话题,而我想和大家共同探讨的是这三个城市的城市更新体制问题。 广州市城市更新 广州基于三旧的城市更新,类型指的是旧厂、旧村和旧城。 1、核心政策演变:从放开市场到强化政府管控 从2009年到现在,广州城市更新从核心要义上经历了两个明确的变化阶段。早期完全是市场开放,鼓励开发商主导更新城市环境,开发商从中得到了很多盈利,特别是在旧厂和旧村的改造上。而旧城改造因为拆迁比较难,盈利也比较缺乏保障,是开发商不太愿意去触碰的。当政府意识到主要的利益在更新过程中流失的时候,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20号文件),政策风向变成了政府管控为主,提出对土地"应储尽储",由政府来进行更新主导。 另一个促使政府在整个更新过程中做出这种角色转变的原因,就是如果完全交由市场来左右和选择在哪里做更新,难免是挑肥拣瘦,顾了局部不顾整体。所

广州 深圳 上海三地城市更新政策比较

广州、深圳、上海三地城市更新政策比较在大的城乡规划转型背景下,城市更新已经变成一个非常热的领域。究竟目前我国各地推进的城市更新制度与体系变革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即便是走在前沿的广州、深圳和上海,也很难找到一个完整的体系总结和概要呈现。所以我今天的报告想专门针对此,讲一下三地城市更新的框架体系,让大家能够了解或者是看到这三个城市目前所做的一些工作,对城市更新的进展与细节进行一些研究,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 存量规划与城市更新 从国家政策环境来看,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把盘活存量和城市更新相关的内容推向了前沿。而地方层面,广州、深圳、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大城市,目前有两个特别大的挑战:从经济基础来看,最重要的就是产业转型,以北京为例就是功能疏解和升级;从物质形态来看就是空间的问题,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怎么能够把质量做上去 我国这一轮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兴起大致始于2010年左右。2009年广州尝试推行以“三旧改造”为特色的城市更新时,已经统计发现2010年在整个广州市域范围内几乎已经没有增量用地可以使用;而2012年上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距总体规划锁定的增量土地空间也只有200多平方公里的余量。从目前城市更新已经实施和建设的情况来看,2017年广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达87个,深圳新启动7个城市更新项目,释放土地84万平方米。在此背景下,研究比较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走向与状况真的十分必要。 为什么选择广州、深圳和上海来做这个比较深圳市2009年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还配套了一系列的措施;上海2015年开始实施《上海市

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广州虽从2009年就开始创新城市更新体系,但2016年1月才公布明确的新城市更新办法。城市更新是个大领域,任何一个小到如毛细血管的方面其实都有特别值得深刻讨论的大话题,而我想和大家共同探讨的是这三个城市的城市更新体制问题。 广州市城市更新 广州基于三旧的城市更新,类型指的是旧厂、旧村和旧城。 1、核心政策演变:从放开市场到强化政府管控 从2009年到现在,广州城市更新从核心要义上经历了两个明确的变化阶段。早期完全是市场开放,鼓励开发商主导更新城市环境,开发商从中得到了很多盈利,特别是在旧厂和旧村的改造上。而旧城改造因为拆迁比较难,盈利也比较缺乏保障,是开发商不太愿意去触碰的。当政府意识到主要的利益在更新过程中流失的时候,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20号文件),政策风向变成了政府管控为主,提出对土地"应储尽储",由政府来进行更新主导。 另一个促使政府在整个更新过程中做出这种角色转变的原因,就是如果完全交由市场来左右和选择在哪里做更新,难免是挑肥拣瘦,顾了局部不顾整体。所以当政府把这个主导权从市场手中接过来,会起到不一样的统筹作用。这就是为什么从开放市场到强化政府管控,广州在坚持这样一个思路。 广州“三旧”用地分类分布图 2、机构设置:以更新局为核心 机构设置上,广州在之前“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城市更新局。 广东的“三旧”改造最初是国土部门协作推行的,广州城市更新局成立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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