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 企业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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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稽核管理制度-企业文规

1.依据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关财务法规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则,以及岗位责任制对本部的会计核算等业务活动进行内部事后稽核监督查。

2.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3.负责对前一天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查。

4.负责对账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专项稽核工作。

5.负责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的核查。

6.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结合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报告,为做好会计核算和搞好营业部制度规范化建设作出贡献。

7.稽核中,如发现有重大问题或疑问,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如遇有重大违章违纪问题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立即向法人代表汇报。

8.稽核人员应按日填写“事后稽核工作日记”,并详细记录稽核工作中提出的建议及处理结果。

在做好常规性稽核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的稽核形式:

(1)专项稽核,就特定的稽核目的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某一会计事项或会计业务进行重点稽核。

(2)全面稽核,按照稽核任务和范围要求,对某一时期某一处的全部会计业务活动进行系统稽核。

(3)报送稽核,根据稽核计划和目标要求,通知被稽核处将所需检查的有关会计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并进行稽核。

(4)现场稽核,派出稽核人员到被稽核处对有关会计业务进行稽核检查。

(5)常规性稽核,即稽核处每天必须对前一天发生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稽核。

稽核人员每天必须对前一天发生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常规性稽核,各类凭证稽核的重点如下:

(l)会计凭证稽核重点:

①各类凭证其经济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或企业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

②凭证内容各项要素是否完整;

③印鉴及有关签章是否齐全;

④数字(包括大小写、金额、日期)是否准确有效;

⑤编制的会计凭证或划款凭证是否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填制依据;

⑥其有关审批及经办人员签章是否齐全。

(2)汇款凭证填制稽核重点:

检查汇款凭证填制与供货方合同是否金额相符,是否有会计主管的签章。

(3)科目日结单和科目余额表稽核重点:

①科目日结单中科目与凭证数是否相符;

②科目余额表中借贷方发生额,科目余额是否正确。

(4)记账凭证稽核重点:

①记账凭证使用是否正确,会计科目分录是否正确;

②核查是否有漏寄积压回单。

(5)各类账簿和会计报表稽核重点:

①账簿及账户的使用是否正确,账簿的记载是否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

②有关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数字与内容是否与账簿一致;

③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及内容钩稽关系是否一致,上下期报表是否衔接,数字是否真实准确。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10-11-05 11:43:27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作者:i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内控稽核部管理制度11.doc

内控稽核部管理制度11 内控稽核部工作规范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流程有效执行,有效防控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般规定 1、内控稽核部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内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 2、内控稽核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3、内控稽核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提名并任免。 4、内控稽核部应当保持独立性。 5、公司各部门或单位,应当配合内控稽核部的各项工作。 6、内控稽核部至少每月向董事会汇报一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控管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度、质量、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改善建议。 第三条主要职责 1、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的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务预决算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稽核; 3、关注和检查公司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并对舞弊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4、根据董事会要求,跟进公司重大项目; 5、根据董事会要求,对公司管理人员离任进行审计; 6、对公司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审计; 7、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对重要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提出风险控制意见和建议; 9、为被审计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协调等服务; 10、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向董事会提交次一年的内控稽核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内控稽核工作报告。 第四条具体实施 1、内控稽核通常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库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doc 5页)

五、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根据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根据(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根据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根据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

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原始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及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定额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额,参与考核修订。 4.内部计划价格工作: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产品、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计划价格。 5.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财产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第六条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第七条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进、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二.资金管理 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稽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1检查发现公司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被稽核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改善; 1.2检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以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其工 作进度; 1.3检查、跟进公司政策、方针、会议精神等信息的贯彻执行和反馈; 1.4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责任制约机制; 1.5准确掌握全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为公司绩效考核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各部门提高工 作效率; 1.6加强与促进公司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 1.7纠错纠偏,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 1.8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范围 2.1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案稽核; 2.2涵盖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生产一线员工)。 3权责 3.1稽核部权责 3.1.1稽核部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 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罚权; 3.1.4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总经理权责 3.2.1负责监督稽核部的全盘运作; 3.2.2任免稽核部主管及成员; 3.2.3向稽核部下达稽核工作任务; 3.2.4审核稽核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听取稽核情况汇报,并督导实施; 3.2.5对稽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最终审批或裁决; 3.2.6主持、协调、安排好稽核部工作; 3.3稽核部主管权责 3.3.1接收总经理所分配的稽核工作任务; 3.3.2向稽核成员分解稽核任务,并提出专项稽核提案; 3.3.3为稽核成员提供工作指导; 3.3.4对稽核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3.5指导专员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稽核部主 管; 3.3.6对公司流程/制度的总体运作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督和维护。 3.4稽核成员(含稽核专员、稽核学员)权责 3.4.1认真学习各种制度条文,在稽核中熟练掌握奖罚尺度,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 续发展; 3.4.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自动自发的进行稽核工作; 3.4.3按时按质完成《稽核任务书》和稽核部主管分配的专项稽核任务; 3.4.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稽核汇总表》、《专项稽核报告》、《奖 惩单》、《稽核奖惩汇总表》的填制和上交; 3.4.5及时向稽核部主管反馈和汇报在稽核工作中发现的各种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 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缺陷并提出建议。 3.5公司各部门权责 3.5.1负责提供工作计划与总结; 3.5.2负责提供各种例会和专题会议的记录; 3.5.3负责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此项任务已完成; 3.5.4对各种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缺陷可提出修改建 议; 3.5.5对稽核工作有异议可书面向稽核部主管提出申请,由稽核部主管提议在稽核例会 上讨论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3.6行政部权责 3.6.1核查稽核小组成员转交的《稽核奖惩汇总表》《奖惩单》的有效性,确认后发出 乐捐通告。 3.7财务部权责

质量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办法.docx

联成塑胶模具厂 UNITED PLASTICK&MOLD CO.,LTD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管 理办法 文件编号 : QS-MD-001 核准审核审定制订 修订次数修订时间修订章节审核核准

修改页 文件编号修改日期QS-MD-001 修改章节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 REV A 备注

1.目的 : 查核本公司按 ISO9001:2000 标准版要求建立之质量系统的符合性及其有效性。评价实际运作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 通过稽核发现缺陷、低效率或潜在的问题 , 采取矫正措施 , 以改进质量系统 . 2.范围 : 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部门均为受稽核对象 . 3.权责 : 3.1管理代表: 3.1.1年度稽计划书之拟订. 3.1.2依年度稽核计划书制订稽核行程表. 3.1.3委任稽核小组组长. 3.1.4稽核成员之召集、训练及考核. 3.2稽核小组组长: 3.2.1负责指派每次稽核之稽核员,以部门或条文区分每次至少一位. 3.2.2负责稽核活动的实施、记录、报告及对矫正措施的跟踪检查. 3.3被稽核部门负责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及执行. 3.4稽核员﹕ 3.4.1查检表的制定 3.4.2对公司进行内部稽核 3.4.3将问题反映上级 3.4.4追踪不良改进事项 4.定义 : 无 5.作业内容 : 5.1工作内容说明﹕ 5.1.1稽核方式﹕ 5.1.1.1稽核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配合其它内部稽核工作一起进行稽核。 5.1.1.2稽核周期每年至少稽核一次以上 5.1.2稽核人员﹕ 5.1.2.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小组成员必须是经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相 关教育方能上岗工作﹔一般培训工作如下﹕ a .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了解 b .ISO 条文要素的理解 c .稽核手法的运用 5.2工作内容流程图表说明﹕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经理、主任离任审计四个部分。 一、内部控制制度检查 1、检查目的 (1)、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检查对象 公司内部全部经营活动。 3、检查主要工作 (1)、检查货币资金收入、费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检查公司物资核价、采购、付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检查公司销售、收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公司物流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6)、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制度 1、稽查目的 (1)、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 (2)、保证各车间、部门成本、费用资料的真实、完整,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资料的准确。 2、稽查对象 公司内部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车间、部门。 3、稽查方法 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分为定期稽查、非定期稽查、日常稽查三种。 (1)、定期稽查:每年6月、12月两次由财务部组织专门人员对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进行全面稽查。 (2)、非定期稽查:根据部门经理安排,非定期的对车间、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3)、日常稽查:每月财务部根据检测中心、供应、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资料,稽核车间、部门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4、稽查的主要工作: (1)、稽查各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 (2)、稽查各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规定 1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 3

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它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4

稽核管理制度13506

1.0目的 加强管理人员责任,规范管理,使各项工作按规定执行,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管理变革。 1.1通过稽核,提高执行力。 1.2通过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责任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改善。 1.3检查、落实规章制度、流程文件、管理办法以及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1.4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 1.5检查、跟进公司政策、方针、会议精神等的贯彻执行和反馈。 1.6掌握公司全员工作状态,促进各部门提高效率。 1.7建立、健全和完善责任制约机制。 1.8惩恶扬善,奖优罚劣,在企业树立正气。 2.0 范围 2.1公司日常工作稽核、专项案例稽核. 2.2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基层员工)。 3.0职能 3.1 稽核办职能 3.1.1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规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作业流 程、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坚持以规定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不 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无私。 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改进和奖罚建议权。 3.1.5有权召集各部门和岗位人员参加调查座谈会。 3.2稽核办主任权责 3.2.1接收总经理分派的稽核任务。 3.2.2分解稽核任务,并提出专项稽核建议。 3.2.3主持稽核办日常工作,包括组织稽核案例分析会、稽核专项会议。 3.2.4为稽核专员和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稽核工作提供建议、指导。

3.2.5汇总每个稽核周期工作,撰写稽核报告向总经理汇报。 3.3稽核专员权责 3.3.1熟知公司各项规定、标准,熟练掌握奖罚尺度,准确督促部门和岗位工作改善。 3.3.2按时按质完成《稽核任务书》、总经理下达指令及专项稽核任务。 3.3.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稽核奖罚汇总表》、《专项稽核报告》的填制和上交。 3.3.5向稽核办主任反馈稽核过程发现的规定、标准不完善之处,并提出改善建议。3.4公司各部门权责 3.4.1向稽核人员提供相关工作计划、表单、证据、数据、记录。 3.4.2负责提供管理变革项目任务已完成的书面证明材料。 3.4.3对各种规章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办法、作业流程、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缺陷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3.4.4对稽核工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提出申诉,由总经理在管理例会上回复并形成决议。 4.0稽核办组织架构 4.1 稽核办直属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4.2 建立以稽核办主任、稽核专员为成员的稽核办公室。 4.3组织架构 4.4稽核办人事任免决定 稽核办成员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内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内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内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内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内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挂记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五、材料及设备采购的规定 1、良好的采购计划是反映工作计划性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长期、大宗原辅材料的购买申请,需依照正常的生产进度情况及供货周期提出并签订供货合同;其它物资、材料的采购申请,应根据生产、销售情况,在核实仓库现有存量的基础上,一般每周或每月可提出一次。 3、非长期性的采购,由有关部门人员提出并填写采购申请单(《工作请示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应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尽量获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使决策者有据可依。 4、审批权限。所有采购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如遇总经理不在岗,采购任务又急迫的情况下,副总经理或分管经理可以决定500元以下的采购,但事后须报请总经理

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通过实施本程序,验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为管理体系改进提供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股份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第三条 职责 (一)管理者代表:领导内部审核工作,任命审核组长,批准内审计划和推荐的审核员,组织开展内审并协调内审工作,批准内审报告。 (二)安全质量部:是内审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内审工作,编制内审计划,组织培训审核员。汇总分析不合格报告、编制内审报告。负责检查、协调内审实施工作和纠正措施实施的验证。 (三)审核组长:负责选择、推荐审核员,制定内审日程安排,具体组织审核组实施审核,编制审核报告,验证受审核方制订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价审核结果并及时将审核资料上报安全质量部。 (四)内审员:质量管理内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即掌握标准规范的原则和要求、掌握企业质量管理相关的主要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掌握应遵守的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掌握受审核方的管理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掌握受审核方现有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情况、了解与受审核方质量管理过程相关的过程和相互关系。具备上述能力的内审人员可由企业授予相应的资格(具备内审员培训合格资格,但并不是质量管理审核人员的唯一条件)。 内审员按照任务分工编制检查表,协助审核组长执行审核实施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开具《不合格报告》;并按组长分工,对所审核部门制订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内审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五)受审核单位(部门):按审核日程安排,接受审核。审核过程中配合内审员完成审核工作,负责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合格项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负责。 第四条 公司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审核覆盖管理体系涉及到的所有部门、场所和要求。

稽核管理制度55223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1页共 8 页 编制部门总经办编制人 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日期 文件更改一览表 版本更改内容更改日期更改人A/0 新制定2017.5.27 评审栏 部 门 会 签 正睿项目组 总经理或授权代表 批准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2页共 8 页 1、目的: 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使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项稽核; 2.2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基层一线员工)。 3、权责: 3.1总经办: 3.1.1总经办代表公司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坚持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制度规范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无私; 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改进和按制度行使奖惩权; 3.1.5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总经理权责: 3.2.1主持总经办日常工作,包括总经办例会、稽核专项会议的召开; 3.2.2为稽核员提供工作指导; 3.2.3对稽核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3 稽核员、兼职稽核员权责: 3.3.1认真学习公司及各部规章制度、流程,在稽核过程中熟练运用,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续发展; 3.3.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进行稽核工作; 3.3.3按时完成《稽核任务书》及总经理、正睿老师临时安排的专项稽核任务; 3.3.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奖罚通知单》的填制和提报;3.3.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在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3.3.6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工作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集团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集团公司的部管理,建立和完善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部稽核制度的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55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艰苦卓绝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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