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三苯罐区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三苯罐区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三苯罐区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三苯罐区较大爆炸

火灾事故

2013年6月2日14时27分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三苯罐区小罐区939#杂料罐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物料着火,并引起937#、936#、935#三个储罐相继爆炸着火,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

一、事故单位及事故罐区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1.大连石化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大型炼油企业,现有炼油化工主体装置37套,具备2050万吨/年的原油加工能力和27万吨/年的聚丙烯生产能力,员工总数6659人,主要从事原油加工、有机化工原料和合成树脂制造等业务。大连石化公司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2月23日。

2.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七建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法定代表人郝春生。经营范围为: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铁路建设;城市道路、桥梁、液化气储罐、水气管道工程施工;钢结构及网架制造安装;消防设施施工;无损探伤和管道工程等。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GA1级、GB1级、GB2级、GC1级压力管道

安装维修许可证。2011年5月30日取得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29日。中石油七建公司在大连设有项目部,项目部经理贾立志,下辖一、二、三、五、

六、七等6个施工队。

3.大连林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沅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9日,注册地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松江路4号2层4号,法定代表人杨超,总经理杨福顺(受法定代表人杨超委托,全权处理公司日常一切事务)。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钢结构及网架制造安装;园林绿化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绝热、电器仪表安装维修;道路工程施工;储存罐安装(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资质证经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GB1级、GB2级、GC2级压力管道安装维修许可证。2008年取得辽宁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林沅公司以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第七工程队的名义在这次事故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二)事故罐区基本情况

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三苯罐区(分大罐区和小罐区)建于2000年,为1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配套罐区。

三苯罐区的小罐区防火堤内设有940#罐、939#罐、938#罐、937#罐、936#罐、935#罐、934#罐、510#罐。各储罐物料储存具体情况见表1:

表1:储罐及储存物料情况表

939#罐为拱顶罐,罐容500立方米,用于收装1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的高沸物、甲苯等。根据2012年3月20日采样分析,939#罐内储存杂料的组分见表2:

表2:939#罐内物料组分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2年3月15日,1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由于效益原因停工。自2013年4月开始,大连石化公司对1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对配套的三苯罐区进行检修。

2013年4月15日,大连石化公司与中石油七建公司签订《炼油化工装置检修合同》(编号:2013-502)及《炼化装置检修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12月30日。

2013年5月15日,中石油七建公司与林沅公司签订《1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停工检修、技措、改造合同》、《安全协议》,双方未在合同上盖章、签字,合同期限为2013年5月19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合同分包方式为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开工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

发生事故的939#罐施工作业的计划单(工单号2000123129)内容为更换锈蚀严重的罐顶侧壁仪表维护小平台板。2013年6月1日(星期六),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设备主任邓雪峰安排设备员李明辉下达939#罐仪表维护小平台板更换、消防水线加导淋作业票。李明辉和林沅公司施工人员到现场确认后,为其办理了939#罐施工作业票。9时左右,监护人三苯罐区外操工邵国庆到939#罐顶时,闻到罐顶气味较大,将罐区工艺员韩军叫到罐顶进行确认,韩军确认罐顶气味较大,并发现罐顶呼吸阀没有加盲板,即告知林沅公司现场施工人员不加盲板不得动火作业。因林沅公司未及时清理5月31日在该车间作业现场遗留的杂物,安全员王大庆告知该公司施工人员停止其在小罐区的所有动

火作业,故当日办理的939#罐更换维修仪表小平台板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第0010374号)未下发。当天未进行939#罐维修仪表小平台板更换作业。

6月2日第一联合车间早调度会后,王大庆将6月1日未下发的939#罐动火票(第0010374号)动火作业有效期改为6月2日,并安排三苯罐区外操工慈军对939#罐进行现场动火作业监护。慈军到达小罐区现场时,林沅公司的领班张洪伟、电气焊工陶崇海、姚忠利及力工石成泉(负责现场卫生清扫和监护)已在现场。

9时30分左右,慈军与王大庆一起登上939#罐顶,王大庆闻到很重的油气味,但无法确定泄漏源,慈军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对观察孔处可燃气体浓度进行了检测,王大庆检查检尺口,并将卡扣卡好后用防火布盖上,确认呼吸阀盲板已加上。因泡沫发生器附近油气味道大,随即要求施工单位将泡沫发生器用黄泥堵上、将仪表小平台护栏用防火布围上。王大庆将动火票交给慈军,随后离开939#罐施工现场。10时30分左右,慈军将动火票交给林沅公司现场作业人员,施工人员使用气焊等工具对腐蚀的仪表小平台板进行拆除。

13时40分,林沅公司4名作业人员开始939#罐作业,1人在罐下清扫地面,1人在维修仪表小平台铺设新花纹板,2人在罐顶进行动火作业。

14时27分53秒(工厂监控视频显示时间),939#罐突然发生爆炸着火,罐体破裂,着火物料在防火堤中漫延(各罐之间无隔堤),小罐区防火堤内形成池火。14时28分01

秒、14时28分29秒、14时30分43秒,937#罐、936#罐、935#罐相继爆炸着火。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大连石化公司立即组织自救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大连市主要领导带领安监、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大连市启动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抢险救援指挥部,调集公安、消防和医护人员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大连市消防部门派出40个中队846名消防官兵,出动消防车163台参与灭火。救援人员对事故罐区管排及框架实施冷却保护,并对地面流淌火和防火堤内池火进行扑救。16时大火被扑灭。同时第一时间将现场发现的两名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名失踪的作业人员后经现场搜寻发现,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启动三级防控系统,火灾没有对其他装置、罐区造成影响,没有造成环境污染。

(三)善后处理情况

大连市委、市政府及事故单位积极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和赔偿等工作,遇难者理赔已全部完成。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林沅公司作业人员在罐顶违规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

储罐爆炸。

(二)间接原因

1.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在承揽939#储罐仪表维护平台更换项目后,非法分包给没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林沅公司,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没有对现场作业实施安全管控。

2.林沅公司未能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取得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就非法承接项目;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动火;未对现场作业实施有效的安全管控。

3.大连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认真不严格,检维修管理、动火管理和承包商管理严重缺失。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大连石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大连石化公司反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视不够,对大连石化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和动火、承包商管理严重缺失等问题失察。

5.大连市安监局对大连石化公司反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监管执法不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对大连石化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失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大连石化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姚忠利,林沅公司工人,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陶崇海,林沅公司工人,电气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王大庆,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安全员。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审批时,擅自更改动火作业日期,并代他人签名,且现场安全防控措施不落实。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杨福顺,林沅公司总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负责公司全面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其安全职责,企业没有取得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非法承接劳务作业分包项目;在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前,未按要求进行风险辨识和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控。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3.贾立志,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经理,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对实施“更换939#罐罐顶侧壁仪表平台”动火作业前,未按要求组织作业风险辨识和制定安全防

范措施;非法分包给林沅公司部分检维修项目。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对24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对责任单位及个人的经济处罚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对林沅公司施工队长左刚予以行政处罚。

2.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议对中石油七建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3.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议对林沅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4.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议对大连石化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事故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大连石化“6.2”爆炸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头等大事来抓。一是要依法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二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措施,切实执行下去、落实到位。

三是要加强包括承包商在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培训,强化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四是要加大安全投入,推进技术进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在此基础上,要全面加强企业的生产技术、设备设施和现场管理等,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条件确认、严格作业许可、严格现场监控,确保作业施工安全。六是要全面加强承包商管理,修订完善承包商管理规定。与此同时,承包商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

(二)要深刻吸取连续发生事故的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管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各类化工企业对检维修作业安全要全面负责,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流程和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要加强对检维修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组织、明确责任任务、领导靠前指挥、重点加以管控。三是要制定完善、科学、安全、可靠的检维修方案,做好检维修作业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和安全监管,制定并落实好检维修过程中的应急预案。四是要指派胜任工作的企业人员组织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五是要确保作业人员全部具备相应资质、经过培训、掌握作业的范围、风险和相应的预防及控制措施。

(四)要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建设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牢牢抓住“牛鼻子”不放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0号)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相关部署,坚持不懈地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

种事故隐患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 8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共275字,规定了油气罐区在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禁止事项。《十条规定》主要针对近年来油气罐区发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足于现场管理和问题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与之相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及行业标准等。《十条规定》每一条都是血的教训,每一条都是生命线、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油气罐区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各企业要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现对《十条规定》逐条进行解读: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 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主营业务为石油加工,公司年原油加工能力2050万吨,生产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基础油和石蜡、聚丙烯等多种产品。 二、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情况概述 (一)企业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及排放管理情况 1、工业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分为含油污水、含硫污水和假定净水(即冷却海水)三大类。 2、工业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按照废气排放方式的不同,分为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两类。 1)有组织排放源 主要包括工业锅炉和加热炉燃烧烟气,燃料为公司自产燃料气、燃料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 2)无组织排放源 主要是指石油储罐、装车、装船过程中挥发出的烃类气体。

(二)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治理设施 1)含油污水预处理设施。,对各装置产生的含油污水分区域进行隔油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含油污水中石油类含量控制在100mg/L以下。 2)含硫污水汽提装置。公司共有三套处理能力为120t/h的污水汽提装置,含硫污水经汽提处理后,酸性气密闭送硫磺回收装置生产硫磺,氨氮转化成液氨作为产品出售,净化水中污染物指标控制在硫化物≤20mg/L,氨氮≤50mg/L。 3)污水处理场。公司拥有3套处理能力为500t/h的污水处理场,负责含油污水的深度处理,其主要工艺流程由DCI隔油、DAF气浮、A/O生化和高密度沉淀等系统组成,设计出水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DB21/1627-2008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凝结水回收系统。公司共有12个单位的凝结水,经回收处理合格后,作为外供除盐水循环使用。 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包括干气脱硫设施、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设施、催化裂化烧焦烟气除尘措施、火炬及低压燃料气回收设施和油气回收系统。 1)干气脱硫设施采用N-甲基二乙醇胺溶剂吸收脱硫工艺,富溶剂经过再生循环使用,溶剂再生析出的酸性气体

辽宁“7.16”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爆炸火灾事故处置战例

2010年度公安消防部队灭火 应急救援战例研讨班资料 辽宁“7·16”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 保税区油库火灾扑救战例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0年7月16日18时12分,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位于大连市大孤山新港码头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输油管线爆炸起火。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立即调集37个公安消防中队和4个企事业专职队的128台消防战斗车辆、100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跨区域增援预案,按照省公安厅长李文喜和总队长王路之的指示要求,迅速调集了全省13个公安消防支队、14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220台消防战斗车辆、1380余名消防官兵前往大连增援。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调集泡沫液900余吨;报告部局后,朱局长又以陆运、海运、空运方式从吉林、河北、天津、黑龙江、山东等地调集泡沫液460余吨运往现场;省政府协调沈阳空军调用直升飞机运送包括院士在内的11名专家到场,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经消防官兵15个小时的艰苦奋战,17日8时20分火灾得到有效控制,9时55分大火被全部消灭,成功保住了罐区20个

总储量185万立方米原油储罐以及临近2个单位的56个总储量为560万立方米原油、成品油储罐和51个12.45万立方米二甲苯、苯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储罐乃至整个大连地区的安全。 这场特殊的战斗,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参战消防官兵的英勇行为得到了高度赞誉,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周永康书记和孟建柱部长、刘金国副部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张德江副总理、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部消防局陈伟明局长、辽宁省公安厅李文喜厅长、刘乐国副厅长、部局战训处魏捍东处长等领导在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在视察火场,听取汇报后,靠前指挥,科学决策。 一、基本情况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以下简称为中联油大连储备库)位于大连市大孤山半岛新港码头。大孤山新港码头位于大连市东北端,是我国重要的石油战略储备基地之一,规划设计储量1000万立,目前总储量达757.45万立。油库内建有10万立原油罐17个,5万立原油罐3个,总储量为185万立。东临储量120万立的南海罐区和12.45万立的液体化工原料仓储区,南邻在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居民区、港区单位及加油站等附属建筑,北邻储量300万立的国家原油储备库。油库内有多条直径700-900mm的输油管线,成组布臵、纵横交错。中联油大连储备库建有固定消防设施,但因爆炸火灾导致泵房烧毁,供电中断,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火灾发生当天,大连

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

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通报,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深刻吸取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在交换泵房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严重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的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电焊明火引燃现场地沟内的油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严重不到位、特殊作业管理和承包商管理缺失、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 一是油品储罐未配备紧急切断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被违规停用、报警后不及时处置。 二是动火作业管理缺失,在未清理现场地沟存有的大量易燃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的情况下就擅自动火作业。 三是事故企业将检维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未对承包商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走过场。 四是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现场初期着火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切断物料来源,导致事故扩大。目前,江苏省有关部门已依法暂扣事故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通报称,上述问题反映出江苏省部分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不认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教训极为深刻。 日凌晨1时54分,在千余消防官兵协同奋战16小时之后,江苏泰州市靖江市危化品仓储大火终被扑灭,没有形成更大范围的连锁爆炸。 据新华网报道,22日上午9时40分许,一条火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位于江苏省泰 州市靖江市境内的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危化品储存罐区发生大火。 德桥仓储是由新加坡上市公司——恒阳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外资企业,专业 从事液态散化及油品的仓储中转、分拨、灌装业务。火灾起火点位于该公司二号软管站,据江苏省消防总队初步判断,是一阀门漏油引燃汽油罐。 围绕起火点的是42座大型储罐,其中油品储罐12个,主要是柴油和汽油;危化品储罐30个,主要是脂类、醇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 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 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 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 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 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 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100028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编号:AQ-BH-09553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fire and explosion accidents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基本情况 ****公司尿素车间位于公司中西部,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车间现共有三套尿素装置:Ⅰ期水溶液全循环法尿素装置(1986)、Ⅱ期水溶液全循环法尿素装置(1992)、Ⅲ期意大利斯纳姆氨汽提尿素装置(2005),总生产规模为480kt/a。在生产中三台液氨缓冲槽、三台尿素合成塔及其他高压、中压、低压、真空浓缩等设备及与之相连接的含有液氨、气氨、各种浓度的甲溶液和氨水等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任何一台设备或管道发生氨气泄漏,均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十六台高压泵及其他高压、中压、低压运转设备也有可能因电气设备出现故障而发生火灾;任何一台设备或管道超压运行、腐蚀减薄等也均可造成爆炸事故的发生。 2、危险性分析 (1)、氨为无色气体具有刺鼻的臭味,熔点为-77.7℃,沸点

为-33.35℃。自燃点为651.22℃,爆炸下限为16%,爆炸上限为25%,最小引燃能量0.77mJ,易溶于水,与空气混合物遇火爆炸,遇热放出氨和氮化合物的有毒烟雾。 (2)、氨在空气中易形成爆炸性气体,氨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15.5-27.7%(体积)。氨与氢﹑甲烷﹑一氧化碳等易燃气体也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3)、空气中含氨达0.49mg/l时,能刺激眼睛,达1.2mg/l 时,能引起咳嗽,当氨含量为0.2mg/l的环境下工作,短期内就能引起中毒,造成肺气肿。因此,国家规定在空气中允许最高氨含量为0.02mg/l。 (4)、人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20ppm,人吸入最低致死浓度(lol0):500ppm/s分钟。 (5)、人经眼接触700ppm引起刺激。眼接触液氨或液氨浓度氨气可致灼伤,皮肤接触液氨会立即引起冻伤,浓度为1%的气氨对皮肤有刺激,达到3%以上就能引起灼伤和起泡。。氨对黏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短期大量吸入氨气后出现流泪,咽痛,

大连石化公司火灾事故

大连石化公司火灾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11年7月16日14时25分,大连石化公司生产新区1000万t/a常减压蒸馏装置换热器E-1007D管程原油封头法兰发生泄漏着火事故。事故造成装置部分钢框架、换热器、管线、阀门等过火,无人员伤亡,对周边海域未造成污染。 一、事故装置简介 大连石化公司生产新区1000万t/a常减压蒸馏装置2006年3月建设投产。装置的运转时数为每年8400h,装置运转周期为3年1修。 常减压蒸馏装置减压塔C-1101塔底的减压渣油(350℃),经减压渣油泵P-1106A/B抽出后,通过E-1011A~F(初馏塔底油/减压渣油换热器)与初馏塔底油(228℃)换热冷却至260℃,再经E-1007A~D(原油/减压渣油换热器)壳层换热冷却至160℃,之后分为两路,一路(80%)直接作为渣油加氢装置热进料;另一路(20%)通过E-1041A~D(减压渣油冷却器)冷却至90℃后送罐区,E-1007A~D管程为原油(壳程介质为减压渣油),由原油泵P-1001A/B/C升压后,先后经脱前原油换热器E-1001A/B、E-1002、E-1003、E-1004A/B和E-1005A~F预热到135℃左右后,进入两级电脱盐罐V-1001/2脱盐,脱后原油再分两路进入E-

1006A~D、E-1007A~D,与减压二中/减二线和减压渣油换热,换热后再经E-1008与减压三中/减三线换热,最后经3.5MPa蒸汽加热器E-1009加热到190℃左右后进入初馏塔C-1001。 大连石化公司生产新区1000万t/a常减压蒸馏装置2008年5月首次停检,2011年5月进行第二次停检,2011年5月6日,该装置停车。6月26日,装置开始进入开工程序,按照开工规程进行蒸汽贯通试压,换热器在250℃、350℃状态下按规定完成二次升温热紧固等程序。装置于6月30日开工正常,产品合格。 二、事故经过 2011年7月16日,大连石化公司生产新区1000万t/a常减压蒸馏装置生产平稳,各项操作参数正常。14时左右,当班班长史某、设备员唐某对该装置例行巡检,巡检至轻烃装置与换热器之间的消防通道时,发现其西侧换热器区域的三层部位冒烟,两人相继快速来到三层平台查看,在距离换热器E-1007D约5m处,发现其东侧管箱法兰密封下部有油品滴漏,约10cm宽。两人正准备下去安排抢修车间进行紧固时,该泄漏部位突然发出“呲”的一声响,随即该部位油品呈喷射状呲出,两人快速跑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全部子公司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子公司(全) 中国石化分(子)公司信息 全资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子公司 中国石化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中国石化西部新区勘探指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炼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分公司 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

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维护公共财产和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使发生火灾时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火势蔓延,最大限度减小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规定,为我项目部施工生产保驾护航,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防火、防爆应急预案。 一、应急消防领导小组 总指挥:xx电话号码:xx 副总指挥:xx电话号码:xx 通讯联络组:xxxxxx 灭火作战组:xxxxxx 安全警戒组:xxxxxx 后勤保障组:xxxxxx 医疗救治组:xxxxxx 值班电话号码:05798 xx、急救医院:(120)、报警:(110)、消防:(119)、配备急救车 第 2 页共 2 页

二、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总体协调及决策。当事故发生后,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当总指挥长不在场时依序由副总指挥长代替总指挥长行使指挥权。 2、现场指挥:组织指挥现场人员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总指挥长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服从总指挥长统一指挥。 3、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任务;按事故现场指挥部命令周边单位及村组人员撤离到警戒区域外及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 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的各种抢险救援器材物资的供应和事故发生区域的救护工作,协助医疗卫生部门搞好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做好危险区域附近人员的疏散和重要物资抢险工作。 5、安全警戒组: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做好各类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周边单位和群众的安全疏散和撤离,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灭火作战组: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参加抢险救援,并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将发生区域内的人员、物资抢救到安全地点,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防止事 第 2 页共 2 页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规定及详解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及详解 近几年来,罐区事故时有发生,所造成的后果也多是灾难性的,影响极其恶劣,做好罐区事故预防刻不容缓。 1.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的,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2.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

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3.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本条主要规定了安全阀和泄压排放系统的安全操作要求。安全阀切断阀指为方便安全阀校验或更换而在其前后安装的切断阀门,泄压排放系统指能迅速排放储罐压力的系统,通常指火炬系统或专用排放系统。 安全阀切断阀关闭或压力泄放系统加盲板都将使储罐在超压或紧急状况时压力无法泄放,储罐因超压造成爆炸、着火等恶性事故。 4.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本条规定了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等关键参数报警和联锁系统的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应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并且报警要设置声光报警,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并做出处理,因此必须要保证报警和联锁系统的完好并且处于在用状态。 5.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 动火作业前要分析检测油气罐区动火点周围可燃气体含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储罐内可燃、有毒气体和氧含量进行分析。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编制: 审核: 审批: XX公司 XX工程处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炸的发生,以及在火灾、爆炸突发时做出响应,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带来的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故事的扩展。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此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对火灾、爆炸预防和突发的紧急情况处理及做出响应。 三、可能引起火灾原因 (一)生活办公区 1、生活办公区人员较集中,因吸烟不慎或违章使用明火可引起火灾。 2、生活办公区电脑空调电炉因超负荷使用或线路老化引起自燃发生火灾。 3、生活办公区电热水器因管理不善或发生短路易引起火灾。 (二)施工现场情况

1、施工现场电焊、气割;砂轮机、电锯等。 2、涂漆、喷漆、卷材、可燃气体和汽油等。 3、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线路老化引起火灾。 4、氧气瓶、乙炔瓶爆炸。 四、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消防保卫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火灾、爆炸的预防工作和救灾知识培训。一旦有火灾、爆炸紧急情况发生,领导组织抢险,疏散人员,使火灾、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对火灾、爆炸预防控制 1、项目部实行防火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2、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进行消防宣传,组织群众制定防火公约,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法。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经营管理的内容。 5、组织消防演习,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完善消防设施。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四起火灾爆炸事故案例

四起火灾爆炸事故案例学习 一、2011年发生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7·16”火灾事故 (一)事故简要情况 7月11日至1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和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共同选定原油罐防火堤外 2号输油管道上的放空阀作为“脱硫化氢剂”的临时加注点。 16日13时,油轮停止卸油。上海祥诚公司和天津辉盛达公司现场人员在得知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将剩余的约22.6吨“脱硫化氢剂”加入管道。18时02分,靠近加注点东侧管道低点处发生爆炸,导致罐区阀组损坏、大量原油泄漏并引发大火。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 使用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二、2010年发生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10·24”火灾事故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10年10月2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在拆除“7·16”事故损毁的103号储罐过程中又发生火灾事故。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施工人员违反拆除方案要求,擅自切割储罐浮船底板,引燃浮船底板下残留的油污等可燃物,导致储罐内起火。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 1、制定的拆除施工方案存在缺陷,且未按拆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 2、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对作业过程安全监管不力。 三、2011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联合装置减压蒸馏塔塔底换热器泄漏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7.8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换热器管箱法兰检修更换的垫片不符合设计要求,且垫片安装不正,经7月13日、14日2次紧固后,垫片局部被“压溃”,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的原油流淌到泄漏点下方的换热器高温表面被引燃。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 和单位概况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分公司 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 大庆石化分公司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抚顺石油化工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 演练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演练时间:2007年3月25日10时 演练目的:为了能够在火灾、爆炸事故突发时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保证人员、物资及其它财产损失降至最低,提高全体参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团队精神及战斗力,增强广大职工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责任感,特组织本次演练。 演练实施: 1、演练地点:二经理部路基空地。 2、演练假设场景:北侧空地内有一临时房屋,屋外放置4段各装10kg柴油的废油桶,屋内放一由稻草做的假人,同时点燃四只油桶。 3、演练程序: 1)、演练前和济南市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我单位拔打火警电话后,相关部门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救火指导。 2)、演练前和森特医院以及距离工地较近的王舍人镇医院所取得联系,在接到我单位电话后,请以上单位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人员救援医护指导。 3)、演练过程: a、现场人员发现火情后立即拔打应急救援中心值班电话0531—,值班调度韩利民在接到电话后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戴德秋报告详情,同时现场其他人员也及时向在工地现场的救援领导组副组长胡国建进行汇报,组长得知详情后立即下达应急救援命令。

b、按照《重大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分工,各部门立即行动,调度负责拔打火警119和济南市人民医院急救电话120,王舍人镇医院电话请求支援,同时应急救援组组长、副组长电话通知各部门、各小组按其职责奔赴现场,该过程所用时间为5分钟。 c、按照分工抢险指挥组物资室主任王云龙即刻召集抢险组10人将抢险用工具(铁锹、消防桶、装满砂的手推车、已装满水的水罐车)运至现场,另有8人携带灭火器相应赶到。 d、抢险组其他人员同时按照救援组长的指示及相应到达现场支援的消防人员的配合指导下分为:装水组、喷水组、运水组、装砂组、灭火器组、洒砂组共同展开灭火行动。 e、同时后勤保障组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受伤较重者在应急治疗后担架抬至救护车上送往医院。 30分钟后将火灾扑灭,受伤人员亦得到相应救护,现场清理完毕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成功。 整个过程虽为假设场景,但应急救援组所有人员均按照分工认真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本次演练的实施,使全体救援人员更清楚和明确了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为能充分应对突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掌握了实战经验,还从侧面反映了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准备的不足,达到了预期目的。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报告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报告

附件4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报 告 2011年8月29日9时56分44秒,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八七罐区875罐在收油过程中发生一起着火事故。事故造成875罐被烧坍塌,874罐罐体过火,罐组周边地面管排过火,部分变形;东、南侧管廊上管排部分过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海域和大气环境未造成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89.0473万元。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事故罐区基本情况 事故罐875位于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八七罐区,与874、876、877罐组成罐组,该罐区位于厂区西南侧,东邻5万立柴油罐组,西邻无铅汽油罐组,南邻汽油罐组,北邻南运罐组。始建于1991年,当时四台储罐均为拱顶结构,直径40.5m,罐壁高度15.86m,罐容20000m3,安全储存量18000m3。主要用于储存重质油。经2006年对这四座储罐实施改造后,成为主要用于柴油调合成品罐。储罐结构类型为内浮顶。事故发生时,该储罐正在收油作业,罐内储存0#国Ⅲ柴油(885.135吨/1061.695 m3)。 875#罐为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原是第四联合车间二催化装置的原料罐,2006年改造为内浮顶罐,具体改造内容:安装不锈钢内浮船及丁晴橡胶舌形密封,浮船

重量为17.193吨;罐壁开通气孔(12个)、收付油口、搅拌器开口等;罐组立相关工艺管线改造;罐内做内防腐处理,防腐部位为底板、拱顶、1米以下的壁板罐顶包边角钢、1米处的壁板刷导静电涂料,干膜厚度300微米;罐内增上旋转循环喷头。 (二)事故部位工艺流程说明 柴油组份主要来自以下装置: 40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 30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装置; 36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 200万吨/年煤油加氢; 45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B2(常2)、B3(常3)、C1

中石油下属企业和单位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吉林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 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版)火灾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火灾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新杭公司QHSE部 审核: 批准:

目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1.1事故类型 (1) 1.2危害程度分析 (1)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 2.1应急组织体系 (2) 2.2职责 (3) 3处置程序 (5) 3.1信息报告程序 (5) 3.2响应分级 (5) 3.3响应程序 (6) 4处置措施 (8) 4.1处置原则 (8) 4.2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8) 4.4注意事项 (10) 5应急物资保障准备 (11) 附件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12)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根据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和条件分析,可能造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大类: 1、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章安装电气设备、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检修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 2、客观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雷击、设备、材料质量、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1.2.1危险源 公司生产过程中,维修过程或使用到产生明火散发的设备(焊机、气割、角磨机、电钻等),有不同类型的气体/液体储罐和运输不同类型的气体/液体的工艺管道等,容易造成火灾的发生,设备使用的润滑油和电气设备也存在火灾的发生隐患,如果发生火灾,将会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生产和公司财物的安全,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危机人身安全。 由于生产需要,常年使用甲醇、乙醇、氢气、乙炔、氧气等危险品,为此备有甲醇储罐5000立方2台,100储罐350立方2台,粗乙醇储罐3000立方米1台。 1.2.2主要危害程度分析 1、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尤其是在高温高压状态下的物质,其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大。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罐区储存不合理,都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时,烧损设备,造成人员损伤。 2、压力容器爆炸 储存甲醇、乙醇、氢气、乙炔、氧气、一氧化碳、亚硝酸甲酯气、等压力容器充装超压,容易造成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为瞬

典型事故五: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7.16”换热器火灾事故

典型事故五: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7.16”换热器火灾事故 一、事故调查分析 (一)事故概要 1、事故简介 2011年7月16日,大连石化生产新区三蒸馏装置E1007D换热器管箱发生法兰密封泄漏着火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7.8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 经过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资料查阅,人员询问,设备设施的材料、油品检测鉴定,确认了事故的原因。 (1)直接原因 垫片材质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垫片厚度没有达到4.5毫米的设计要求,再加上安装时垫片偏移、螺栓紧固不均匀,导致垫片破损,原油喷出,泄漏的原油流淌到泄漏点下方的换热器高温表面(二层换热器介质温度350℃左右)被引燃。 (2)间接原因 大连石化公司疏于垫片的采购、验收管理,对垫片技术要求审核把关不严,装置检维修过程管理不到位。 大庆石化建设公司在垫片保管、领取、安装环节管理不到位。 大连七星监理公司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未经正式报验的垫片安装没有制止,导致未经报验的垫片进入施工环节。 某机械配件厂的垫片材质不符合《柔性石墨复合增强垫的技术要求》(JB/T6628-2008);E1007D换热器管箱法兰垫片的冲齿板进行了3—4次拼接点焊,没有征得大连石化公司同意。

(二)事故发生时间序列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分析 (1)垫片材质。在某机械配件厂抽取了与制造E1007D换热器管箱法兰垫片同一批次的垫片材料,按照《柔性石墨复合增强垫的技术要求》JB/T6628-2008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压缩率、回弹率、吸油率等3个单项评价为不合格。压缩率低于标准10.3%,造成初始安装预紧力大,密封效果降低;回弹率低于标准6.3%,垫片的补偿能力弱,密封效果降低;吸油率高于标准14%,垫片密封性能降低。 (2)垫片厚度。某机械配件厂制造的E1007D换热器管箱法兰垫片系采用3毫米厚冲齿板柔性石墨板材加工,没有达到中石化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设计的原油-减压渣油换热器零部件图(70-312-04),垫片厚度4.5mm设计要求,造成密封性能降低。 (3)垫片偏移。由于垫片加工过程中,E1007D管箱侧法兰垫片与隔板垫片没有整体加工,在大庆石化建设公司进行垫片安装过程时,垫片定位困难,致使垫片偏移。 (4)压紧力不均匀。大庆石化建设公司在法兰螺栓紧固过程中,施工人员使用铜锤对螺栓进行紧固,由于施工人员的力量大小、用力角度不同,致使螺栓

油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附典型事故案例

油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附典型事故案例 安监总局印发的《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共275字,规定了油气罐区在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禁止事项。《十条规定》主要针对近年来油气罐区发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每一条都是血的教训,每一条都是生命线、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油气罐区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各企业要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现对《十条规定》逐条进行解读: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 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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