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道路绿化建设导则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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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规范和指导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提高我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和《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1)。

1.2 本导则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以下简称城镇)道路绿化,临路建筑物阳台绿化、墙体绿化、立体绿化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1.3 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

1.3.1 三同步原则。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绿化应与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以确保落实道路绿化指标和功能效益。

1.3.2 以人为本原则。道路绿化应符合安全行车视线、安全行车净空和行人安全通行的要求。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通过不同绿化形式达到互不干扰的效果。不同类型的道路绿化,应最大限度满足功能和生态要求,营造功能完善、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城镇道路绿化。

1.3.3 地方特色原则。注重以本地植物为主,巧宜利用本地自然地理条件,融合运用本地独特文化元素,体现地方特色。

1.3.4 植物林荫造景原则。以种植冠大叶浓乔木为主,乔木、灌木、攀藤、地被植物科学搭配,合理密植,消除裸露地面;宜采用彩叶、开花植物,常绿与落叶植物,速生与慢生植物相结合,突出植物的季相变化,体现花化、香化、彩化和美化要求。促使道路绿化速成林,快浓荫,景观美,生态安全。禁止使用截干乔木,以落叶大树冠乔木为宜。

1.3.5 因地制宜原则。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符合植物之间共生共融的生态习性要求。土壤和土层厚度必须满足植物长期正常生长需求。不适宜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做到宜树种树、宜花栽花、宜草铺草、宜藤植藤。

1.3.6 资源节约型原则。遵循节地、节水、节能理念,提高绿化效能,降低养护成本,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

1.3.7 保护性原则。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植物(特别是乔木),对古树名木应依法无条件原地保护。不应在短时期内大规模变换行道树。

1.3.8 整体协调原则。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统筹植物种植,满足植物正常生长所需要的立地条件和生长空间。

1.3.9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与城市排水系统相衔接,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2 术语

2.1 道路红线

城镇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2.2 道路绿地率

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

2.3 道路绿化覆盖率

道路红线范围内所有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道路总面积的百分比。

2.4 园林景观路

在城市重点路段,强调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绿化特色的道路。

2.5 林荫路

指树荫能覆盖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90%面积的城镇道路。

2.6 道路绿地

道路用地范围内的可用绿化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7 道路绿带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8 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9 行道树绿带

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10 路侧绿带

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11 交通岛绿地

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2.12 装饰绿地

以装点、绿化街景为主,不让行人进入的绿地。

2.13 开放式绿地

绿地中铺设游步道,设置坐凳等,供行人进入游览休息的绿地。

2.14 胸径

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

2.15 冠幅

乔、灌木枝叶部分垂直投影的平均直径。

2.16 分枝点高

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前下枝点的垂直高度。

2.17 通透式配置

绿地上配置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3.0m之间的范围。

2.18 立缘石

顶面高出路面的路缘石。

2.19 低压滴灌系统

通过干支、支管和毛管上的滴头,在低压下向土壤经常缓慢地滴水,直接向土壤供应过滤的水分、肥料的一种灌溉系统。

2.21 林荫停车场

指树荫能垂直覆盖停车场总面积30%的停车场。

2.22 本地植物

本地原生木本植物或虽非本地原生木本植物,但长期适应本地自然气候条件并融入本地自然生态系统的植物。

2.23 节约型绿地

以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少的资金,选择对周边生态环境最少干扰的绿化模式。

3 城镇道路绿化设计

3.1 在规划设计道路红线宽度时,应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同步确定道路绿地率。

3.2 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绿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45%。

3.2.2 林荫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45%,人行道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带林荫面积达到80%以上。

3.2.3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40%。

3.2.4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35%。

3.2.5 红线宽度12~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30%;

3.2.6 红线宽度小于12m的道路和历史传统街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绿地。

3.2.7 商业步行街应尽量栽植乔木。路面宽度受到限制的步行街,应采用花坛、树阵式集中布置;也可采用活动性的盆栽、棚架、花架、格栅吊盆或对建筑物立面立体绿化等方式绿化。

3.3 城镇道路绿化总体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3.3.1 红线宽度大于12m的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

3.3.2 至少有一条以上主干道达到园林景观道路标准。

3.3.3 主干道、次干道80%以上为林荫路。

3.4 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 园林景观道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和园林小品,充分体现园林景观风貌。

3.4.2 同一道路绿化景观应统一风格,可在不同路段进行绿化方式变化。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做到一路一景、一街一品。

3.4.3 毗临山、河、湖的道路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河、湖滨水驳岸自然化率应符合国家标准。

3.5 道路绿地名称示意图。

3.6 根据城镇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交通功能,城镇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种类型。

3.7 城镇道路绿化布置形式一般为:一幅两带式、一幅四带式、两幅三带式、两幅五带式、三幅四带式、三幅六带式、四幅五带式、四幅七带式、其他形式。道路绿化横断面布置图如下:

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一幅两带式

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一幅四带式

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两幅三带式

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两幅五带式

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三幅四带式

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三幅六带式

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四幅五带式

道路绿化断面布置形式:四幅七带式

3.8新建道路绿化布置形式应采取下列形式:

3.8.1快速路:采取两幅三带式、两幅五带式、四幅五带式、四幅七带式绿化布置形式。

3.8.2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0m的,采取两幅三带式、两幅五带式、三幅四带式、三幅六带式、四幅五带式或四幅七带式绿化布置形式。禁止采用一幅两带式、一幅四带式。

3.8.3次干道:道路红线宽为20~40m,采取一幅两带式、一幅四带式或二幅三带式、二幅五带式绿化布置形式。

3.8.4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20m,采取一幅两带式、一幅四带式绿化形式。

3.9 达不到绿化指标的道路应进行提质改造,根据不同的道路条件,通过增加分车绿带和增加一排或多排行道树,在行道树下设置种植槽栽植灌木、扩大路侧绿带,并对路侧建筑物实施最大限度的立体绿化,以达到绿地率标准,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

3.10 道路绿化植物栽植应充分考虑与市政设施的距离,符合表 3.10-1、3.10-2、3.10-3的规定。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表3.10-1

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表3.10-2

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表3.10-3

3.11 行道树绿带

3.11.1 同一道路应按照同树种、同规格(胸径、分枝点、树高、冠幅)、等距离、无障碍、连续栽植的原则栽植行道树。

3.11.2 乔木规格要求,速生树胸径不得小于8cm,慢生树不得小于10cm;冠幅不得小于3m,一级分枝不少于3根;树高宜大于4m,分枝点高度不得小

于3.2m。

3.11.3 行道树的选择必须符合对烟尘、有害气体抗性强,树型好、树干直立、冠大荫浓、分蘖性好、寿命长、耐修剪、易管理、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要求。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品种;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择适应性强、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品种。

3.11.4 行道树栽植株距应大于4m,根据树种和道路情况确定。公交汽车站行道树可栽植在候车构筑物后面,以增加庇荫效果。

3.11.5 当人行道宽度大于6m时,应在构筑物外缘距离不小于1.5m位置呈品字型栽植第二排行道树。应常绿与落叶树种相结合,与第一排常绿和落叶行道树形成补充。

3.11.6 乔木树穴宽度和深度不得小于 1.2m×1.2m×1.2m,树穴不宜设置立缘石,种植土表面高度宜比人行道低5~10cm,以利地面水直接流入树穴。树穴内可采用栽植地被植物、铺填透水透气材料或用硬质材料透气格栅遮盖,不得黄土露天。

3.11.7 人行道宽度大于4m的行道树下应采用栽植槽栽植灌木。栽植槽宽度应不小于1.5m,并在人行横道线和店门出入口的适当距离留有缺口,以利行走和经商物流。

3.12 中间分车绿带和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绿带

3.12.1 两种以上道路绿化形式的分车绿带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色彩协调,并根据允许行车时速和道路长度,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绿化形式、不同色彩的长度单元,交替演变,呈现沿途绿化景观的节奏和韵律。

3.12.2 一般道路的中间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 1.5m,主干道中间分车绿带不得小于3m,缘石高度为0.3m~0.5m。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缘石高度宜与道路侧石同等高度。

3.12.3 中间分车绿带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以有效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中间分车带宽度为1.5~3m的,宜由一行冠大浓荫的高大乔木与花灌木混合配置;宽度大于3m的,宜由多行高大乔木和花灌木混合配置。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口入口断开的地方,其端部安全视距范围内应采取通透式植物配置,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

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带的植物配置宜采取中间分车绿带办法。宜栽植一行冠大浓荫的高大乔木,并与行道树成品字形栽植。

3.12.4两种以上道路绿化布置形式的分车绿带应配套设置节约型自动浇灌系统。

3.12.5 分车绿带不得布置成开放式或休闲式绿地。

3.13 路侧绿带宜结合路边现状环境、可用绿地宽度进行布置。在道路长300~500m节点间宜规划建设面积不小于1000㎡的小游园。

3.13.1可用绿地宽度大于8m,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为街旁游园,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规定。且符合防灾避险功能要求。

3.13.2 道路两侧为建筑物,在不影响行人行走和阻挡建筑物门窗的前提下,宜采用组合花坛形式在屋边、墙角栽植耐荫和半耐荫的灌木、花卉及地

被植物。

3.13.3 道路两侧为护坡、挡墙,应采用栽植灌木、树墙或攀缘植物等立体绿化形式进行遮挡。

3.13.4 道路两侧为居住区、机关等具备开放性的单位,不宜设置围墙,应使其内部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具有安全管理需要的工厂、学校等单位宜采用通透式围墙,并栽植灌木或攀缘植物遮挡。

3.13.5 城市环线两侧自然山体、水体和林地,应予保留,并因地制宜的补植植物。树种选择采取速生与慢生树种相结合,景观效果采取近期与远期相结合。水体驳岸建改要安全、自然、生态、美观,如无自然山体或林地,应建成以多排乔木为主,乔灌结合,单侧宽度不小于30m的防护绿带。

3.14 道路绿化布置剖面示意图

3.15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外绿化布置剖面示意图

道路红线范围外为坡地绿化剖面图

道路红线范围外为挡墙、护坡绿化剖面图

道路红线范围外为建筑物绿化剖面图

3.16 高架桥绿化

3.16.1 桥下绿化

3.16.1.1 桥下绿化不得妨碍城市交通组织,绿地必须设置缘石,其高度与道路侧石同等。

3.16.1.2 桥下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应依照光照条件,选择耐荫性强,色彩丰富的灌木和地被植物,也可适当栽植耐荫的小乔木,形成层次丰富、

色彩明亮、大方简洁明快的绿化景观。

3.16.1.3 桥下绿化应配套设置节约型自动浇灌系统,避免日常维护对城市交通的干扰。

3.16.2 桥体绿化

3.16.2.1 新建桥梁的引桥、匝道的护栏应进行立体绿化与桥梁护栏结构同步整体设计和施工。已建成桥梁的引桥、匝道、护栏应设置外挂(放置)种植箱体,符合安全、牢固和美观的要求。种植箱体应同步隐蔽设置排水口和低压滴灌系统,种植土要求轻型、保水、富含养分。

3.16.2.2 护栏绿化应选择喜阳、耐旱、抗性强、易管理及长势强健的开花或色叶类植物,形成丰富的立体绿化景观。

3.16.3 桥墩、桥柱宜选择耐荫攀缘植物进行垂直绿化。可采用塑料网等材料沿桥墩、桥柱设2m高的攀缘网,以利植物攀缘。

3.16.4 城市人行天桥可参照本办法进行护栏绿化。

3.17 城市跨河(江)桥梁绿化

3.17.1引桥、匝道护栏、桥下、桥墩、桥柱绿化参照高架桥绿化办法。

3.17.2 桥体(含引桥)设有中间分车带(伸缩缝)的绿化,箱体设计和植物的选择宜参照高架桥绿化方式。

3.17.3 桥体跨河(江)部分的护栏不宜外挂种植箱体进行绿化,桥体人行道宽度大于2米的,宜在每个灯杆或几个灯杆之间设置固定箱式盆栽植物或摆设时花,也可在灯杆上悬挂盆花,以增加桥体绿化景观。

3.18 立交桥和互通绿化

3.18.1 桥体护栏、桥墩、桥柱绿化可参照高架桥绿化方式,立交桥墙体、

坡地、台地应种植吸附力强的耐荫攀缘植物或灌木地被等植物。

3.18.2 桥下绿化应充分利用环境空间复层栽植,乔灌花草相结合,形成层次丰富、配植合理、季相分明、自然和谐的植物群落。可进入式立交桥绿化参照《公园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

3.18.3高架桥绿化布置剖面示意图

引桥、匝道护栏外挂种植箱示意图

桥体中间伸缩缝绿化示意图

3.19 交通岛(中心岛、渠化岛、导向岛)绿化必须服从行车安全要求。

中心岛绿化应保持各路口的行车视线通透,

配置复合式植物群落或布置

桥墩绿化示意图

成装饰绿地。

渠化岛在保证行车视线通透情况下,在配置地被装饰绿地时,可孤植分枝点高的高大乔木,增加行人遮荫效果和道路绿量。

导向岛的植物应以地被装饰为主。

3.20 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化

3.20.1 停车场应栽植冠大荫浓、分枝点高的乔木。载货汽车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大于

4.5m,中型汽车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5m,小型汽车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大于2.5m,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大于2m。株距以6~9m为宜。

3.20.2 乔木种植穴的宽度和深度不得小于 1.5m×1.5m,种植穴宜设置缘石,以防车辆冲撞。

3.20.3 停车场地面铺装,宜采用透水、透气结构的材料,在不影响车辆承重的前提下,应采用绿色植物结合承重格铺装。

3.20.4 交通广场绿化应根据广场的功能、规模及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和建设。

3.20.5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冠大荫浓的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得小于广场总面积的30%,并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绿化广场绿地率不得小于60%。

3.20.6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应不得小于广场总用地面积的15%。

3.20.7 纪念性广场植物配置和树种选择,应与主题相吻合,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3.21 阳台绿化

3.21.1 常见的绿化形式有悬挂式、藤棚式、附壁式、花架式、花槽式。

3.21.2 南向阳台或东向阳台光照时间长、温度高、易干燥,宜选择种植喜光、耐旱观花果类花卉;

北向较荫的阳台,宜选择种植耐荫半耐荫的观花、观叶植物;

西向阳台夏季西晒较严重,宜选择藤蔓植物及喜光、耐高温植物。

3.21.3 阳台绿化植物应及时浇水,见干见湿、适时施肥、适时修剪。

3.21.4 阳台绿化使用盆花、花架等各种部件要严格固定,防止坠落。不能在阳台上超越安全负载堆放过多的花木。

3.21.2 墙体绿化

建筑物临街面和侧面无窗无门墙体,在建筑物的外墙根处栽植吸附力强的攀缘植物或采用植物幕墙等形式进行立体绿化。

4城镇道路公共设施及小品设计

4.1 城镇道路硬质景观要素:

①地面铺装;

②公共休憩设施;

③公共康体设施;

④雕塑与小品;

⑤装饰灯;

⑥街道标识牌、垃圾箱等市政设施;

⑦建筑物。

4.2 地面铺装

4.2.1 地面的铺装应因园、因路而异,设计不同的图案和肌理,具有导向性和方位性,体现城镇道路景观特色。

4.2.2 人行道和街头小游园游路的垫层和面层应设计为透水、透气的材料。

4.2.3 人行道地面必须铺装无障碍通道,应满足连续性和安全易识别性要求。

4.3 公共休憩设施(条凳、坐椅等)。

4.3.1 公共休憩设施应以人为本,具有安全性、创新性和趣味性,满足行人游玩休憩需要。

4.3.2 商业集中或行人较密集的地段,人行道宽度在3m以上的地段,以及园林景观路和街头小游园应设置休憩设施。街头小游园的条凳、坐椅等宜为20~50个/公顷。

4.3.3 公共休憩设施应选择耐磨、环保的新型复合材料。

4.4 公共康体设施。

4.4.1 严禁占道在人行道上设置公共康体设施。

4.4.2 路侧带状街旁游园,可根据周边居民人数、年龄层次人群需求等情况,设置在大树下、公共建筑的廊檐下,体现人性化。

4.5 雕塑与小品。行道、路侧绿带,交通岛、道路互通,可适宜设置少量雕塑和小品,宜精勿滥,其题材、形式、材料和体量应与所处环境相协调。绿地放置的景石和设置的园林小品,应赋于文化内涵,并与设计意向、风格、内容相协调,倡导园林小品功能化。

4.6 景观灯饰

4.6.1 为烘托气氛,在绿地中可适量合理设置庭院灯、草坪灯、地灯、泛

光灯等装饰灯。不宜在乔木树干上捆扰软管灯和在树上架设泛光灯以及在树枝上挂灯。

若重大节日需要架设,要控制开灯时间,不宜整晚开启,以破坏树木生长环境。

4.6.2 绿地灯饰和照明,宜采用节能灯具。

4.7 街道标识牌、垃圾箱、电力线路、路灯、水气管道、消防栓、电话亭等市政设施,在材料选择、位置设置、形态体量及色彩等方面,应与道路景观相适应,达到和谐、安全、美观的效果。

4.8 临路建筑物,特别是园林景观路,城市主干道和重要次干道的建筑物立面陈旧的,应通过粉刷、增加装饰品或墙体绿化等方式进行立面翻新或增绿,使道路绿化与建筑物相应成景。

5城镇道路绿化施工

5.1 施工前期准备

5.1.1 由建设方召开有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人员参加的技术交底会,施工方应熟悉和了解设计指导思想、设计意图、设计质量要求。

5.1.2 进行现场勘察。施工方组织施工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和掌握施工环境和条件,对设计图纸与现场存在的差异和与市政设施有矛盾的地方,向建设方提出是否变更设计或由建设部门与市政、电信、电力、给排水、天然气等部门协调,寻找解决办法。

5.1.3 制定施工方案。内容包括:①工程概况②施工方法③施工程序④工程进度安排⑤施工组织⑥安全措施⑦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5.1.4 与市政、电信、交通等部门协调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5.1.5 施工定点放样。采取仪器法、交会法定点放样,确定绿化种植位置和硬质景观要素位置。

5.2 场地整理。

5.2.1 保护好原有绿化和设施

5.2.2 清运建筑垃圾废土,宜在夜间或人、车交通流量少时进行。

5.2.3 施工场地围挡,规范围挡设置,并有施工项目说明和公益广告。5.3 植物种植工程

5.3.1 按设计要求选择购入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及形态。

5.3.2 根据设计图纸定位挖掘种植穴。如遇地下管线等设施,应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适时调整。种植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粘土、沙土等应加大加深种植穴尺寸,采用客土等措施改良土壤。

5.3.3 乔木修剪应在栽植前进行剪除根部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对树冠的修剪,应根据不同种类,不同季节适量修剪,一般为疏枝、短截、摘叶,总体上应保持树冠形状。对灌木的修剪主要是短截修剪为主。

5.3.4 苗木种植。栽植乔木应放置底肥和生根粉,以利树木生长,土球草绳应剪断,乔木栽植好后,应在2时内浇第一遍水,使土壤与根系紧密结合,第一遍水渗入后,发现树有歪倒现象,应及时扶正,栽植土层厚度符合表5.3.4的规定。

园林植物栽植土层厚度表5.3.4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方案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 5— 6 0m,最小的也有1 2 —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 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 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 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 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 65—0 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 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 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

道路绿化建设导则

1.1为规范和指导湖南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提高我省城镇道路绿化建设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和《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1)。 1.2本导则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以下简称城镇)道路绿化,临路建筑物阳台绿化、墙体绿化、立体绿化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1.3道路绿化建设基本原则 1.3.1三同步原则。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绿化应与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以确保落实道路绿化指标和功能效益。 1.3.2以人为本原则。道路绿化应符合安全行车视线、安全行车净空和行人安全通行的要求。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通过不同绿化形式达到互不干扰的效果。不同类型的道路绿化,应最大限度满足功能和生态要求,营造功能完善、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城镇道路绿化。 1.3.3地方特色原则。注重以本地植物为主,巧宜利用本地自然地理条件,融合运用本地独特文化元素,体现地方特色。

1.3.4植物林荫造景原则。以种植冠大叶浓乔木为主,乔木、 灌木、攀藤、地被植物科学搭配,合理密植,消除裸露地面; 宜采用彩叶、开花植物,常绿与落叶植物,速生与慢生植物相结合,突出植物的季相变化,体现花化、香化、彩化和美化要求。促使道路绿化速成林,快浓荫,景观美,生态安全。禁止使用截干乔木,以落叶大树冠乔木为宜。 1.3.5因地制宜原则。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符合植物之间共生共融的生态习性要求。土壤和土层厚度必须满足植物长期正常生长需求。不适宜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做到宜树种树、宜花栽花、宜草铺草、宜藤植藤。 1.3.6资源节约型原则。遵循节地、节水、节能理念,提高绿化效能,降低养护成本,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 1.3.7保护性原则。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植物(特别是乔木),对古树名木应依法无条件原地保护。不应在短时期内大规模变换行道树。 1.3.8整体协调原则。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统筹植物种植, 满足植物正常生长所需要的立地条件和生长空间。 1.3.9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与城市排水系统相衔接,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2术语 2.1道路红线

道路绿化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第二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 第三章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准备 第四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第五章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六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八章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九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十章项目风险预测与防、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一章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第十二章冬季、雨季的施工安排 第十三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表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6劳动力计划表 表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表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第一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布置原则——紧凑合理、方便施工、节约用地、各方协作、文明整齐。 从工程的具体条件出发,对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按模拟状态,合理安排空间,以现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投标阶段总平面布置主要考虑用地面积,本着科学用地的原则,严密计算。一旦中标,施工前严格按业主的规定及现场的总体安排,经批准后搭建施工临时设施。 二、施工准备 1、施工技术准备 中标后,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将尽快组织全体技术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和一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容,掌握设计要求,并据此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标准,为现场技术人员更好指导施工做好准备。配齐材料采购、材料管理人员和资料、设备管理人员,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立施工技术档案,并派专人负责。 2、物资设备准备 本工程中所需投入的工程物资和施工设备,应根据工程需要按计划陆续进场,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详见“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材料准备 材料保证:合格的工程质量取决于合格的原辅材料,首先承诺

【景观设计】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1、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 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 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 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 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 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 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 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 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 前言 为了规范北京都市屋顶绿化技术,提高北京都市屋顶绿化质量和水平,依据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CJJ/ T91-2002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DBJ 01-93-2004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DBJ 11/T213-2003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和《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北京市园林局2004.1.1公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负责技术讲明。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韩丽莉。 屋顶绿化规范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差不多要求、类型、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治理工作。 本标准为举荐性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差不多术语标准 DBJ 01-93-2004 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J 11/T213-2003 都市园林绿化养护治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屋顶绿化roof greening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intensive roof greening 依照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游玩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extensive roof greening 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样不承诺非修理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屋顶荷载roof load 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载)。 3.5 活荷载(临时荷载)temporary load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以及建筑物修缮、爱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荷载。 3.6 静荷载(有效荷载)payload

某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设计方案

某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 项目设计方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说明 由于本工程质量要求高,因此必须组织一个强有力的管理组织机构,派精兵强将及各个专业的精英分子组成最强的阵容到该工程去实施管理与施工,确保本工程优质、高效地按期成任务,我方将从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物资保证、施工技术管理及劳动力人员等方面给予最充分的保证。施工组织上形成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一体化管理网络体系。实行“项目法”管理模式,组建项目经理部作为管理机构,全面组织、指挥全过程施工。具体分工职责如下: 一、项目经理职责 I 二、项目副经理职责 三、施工技术管理科 (一)、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作章程,按图施工,按章工作,抓好进度、质量、安全。 (二)、编排分段、分组进度计划。 (三)、在工程师指导下,具体处理工程进行中的问题。 (四)、负责工程技术交底,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记好施工日记。(五)、协调各工种交叉施工,填写物料需求计划。

(六)、会同工程师、质量员,及时做好工序的自检工作 (七)、完成项目经理、工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质量管理科 (一)、在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工作。(二)、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认真做好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和技术资料验收,及时办理好技术资料和签证手续。 (四)、及时做好材料的试验、级配及试压件的制作、保养和送检工作。 (五)、配合质检部门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六)、完成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材料设备管理科 (一)、概括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机械设备需用计划, 做好机械设备的进退场工作,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二)、周密安排设备,合理调用机械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三)、根据施工进度和生产计划,及进编制出材料需用计划,做好落实工作。 (四)、办理好各类材料的验收工作,材料领用符合手续。 (五)、办理好各类材料的运输工作,做好进场及时,堆放合理,多

工业园区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汇总11.15CD

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建设技术导则 2011年11月

目录 3术语和定义 3.1道路分类与分级 3.1.1 道路分类 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四种类型。 1 快速路 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2 主干路 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自行车交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3 次干路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4 支路 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3.1.2 道路分级 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占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Ⅰ、Ⅱ、Ⅲ级。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Ⅰ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Ⅱ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Ⅲ级标准。 3.2道路横断面布置 道路的横断面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 3.2.1 单幅路(图)

俗称“一块板”断面,各种车辆在车道上混合行驶。在交通组织上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划出快、慢车行驶分车线,快车在中间行驶,慢车和非机动车靠两侧行驶。 2 不划分车线,车道的使用可以在不影响安全的条件下予以调整。如只允许机动车辆沿着同一方向行驶的“单行道”;限制载重汽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只允许小客车和公共汽车通行的街道;限制各种机动车辆、只允许行人通行的“步行道”等。上述措施,可以是相对不变的,也可以是按规定的周期变换的。 3.2.2 双幅路(图) 俗称“两块板”断面,在车道中心用分隔带或分隔墩将车行道分为两半,上、下行车辆分向行驶,各自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划分快、慢车道。 3.2.3 三幅路(图) 俗称“三块板”断面,中间为双向行驶的机动车道,两侧为靠右侧行驶的非机动车道。 3.2.4 四幅路(图) 俗称“四块板”断面,在三幅路的基础上,再将中间机动车道分隔为二,分向行驶。 3.3 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一般是指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在道路红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为后退道路红线。 3.4 道路绿地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3.4.1 道路绿带 道路绿带是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和路侧绿带。 1 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1.1 道路绿地率指标 1.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1.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1.1.2.2 红线宽度大于2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1.1.2.3 红线宽度在40-2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2%; 1.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1.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1.2.1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2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2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2m; 1.2.1.2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1.2.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1.2.1.4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1.2.1.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1.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2.2.1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1.2.2.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1.2.2.3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1.2.2.4 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1.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1.3.1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1.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1.3.3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

北京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设计导则

北京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设计导则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7年3月

编制说明(前言) 《北京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设计导则》旨在贯彻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总体规划》、《北京城市副中心绿地系统规划》所提出的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及标准,切实提高城市风貌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本导则由编制单位对现状公园、道路绿地等进行深入现场调研,并由园林、林业、文化、交通等相关专业专家多次论证,并参考了大厂等地区较为成功的做法,以保证导则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本导则依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绿化条例》等国家法规政策,在《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的基础上,与《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有效衔接,并整合吸纳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等标准及专项研究。 本导则主要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公园设计、道路绿化设计、居住区绿化设计五部分部分。 本导则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编制。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通州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由北京市通州园林绿化局负责管理,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

目录 第一篇总则 (1) 第二篇一般规定 (2) 第一章设计原则 (2) 第二章通用设计要求 (3) 第三篇公园设计 (5) 第一章公园的分类和分级 (5) 第二章总体设计 (7) 第一节内容和规模 (7) 第二节容量计算 (8) 第三节园内主要用地比例 (8) 第四节常规设施 (9) 第五节布局 (11) 第六节现状处理 (12) 第三章地形设计 (13) 第一节一般规定 (13) 第二节地表排水 (14) 第四章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 (15) 第一节园路 (15) 第二节铺装场地 (16) 第三节园桥 (16) 第五章种植设计 (17) 第一节一般规定 (17) 第二节种植比例 (17) 第三节植物种类选择 (18) 第六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设计 (20) 第一节建筑物 (20) 第二节山石 (21) 第三节护栏 (21) 第四节儿童游戏场 (22) 第七章水体设计 (23)

屋顶绿化规范

种植屋面防水构造 一、种值土可以用野外的田土,也可以用生土,掺加动物粪便、草木灰、切碎杂草、树叶糠、珍珠岩、蛙石等,混合。增加土壤肥力,减轻荷载。 土层厚度依植物而定。草坪:15—20厘米;小灌木:30厘米;大灌木50厘米,乔木:80 厘米以上。 土层厚度不能少于15厘米,土层太薄,没有蓄水能力,每天要浇水,否则干透。逢雨季应足够的排水能力,积水多,植物烂根,特别种植蔬菜,更不能太薄。从保温和隔热以及吸声考虑,也不能太薄。 二、隔离过滤层 为了防止种植土被水带入排水层流失,故在种植土下放置一层隔离层。隔离层采用无纺布或玻纤毡,可以透水,又能阻止泥土流失。 三、排水层 大雨或人工浇灌水过多时,种植土吸水饱和,多余的水应排出屋面。排水层采用卵石,粒径不大于3厘米。总厚度5—6厘米。排水层又可作蓄水层,多余水蓄在卵石层内,当种植土干燥时,又可返吸人土中。现在有多孔硬泡板,可吸收大量水,供给种植土返吸。蓄水层具有节约用水,又能保持土壤湿润的作用。 四、防根穿刺层 植物根有很强的穿刺能力,特别树根,年代越久,扎的越深,并且分泌一种腐蚀力强的液汁,许多防水材料经受不住。目前我国防水材料中可以入选的有三种:

1、铝合金卷材。厚0.8—1.2毫米,耐腐蚀,防水性能好,焊接施工,耐久性好。古代建筑屋顶,使用500年之久。此种卷材由浙江永康骏宁特种防漏有限公司独家生产。 2、高密度聚乙烯种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厚为1—1.5毫米,焊接合缝。本材有多家生产。 3、聚氯乙烯,焊接施工,厚度1.2——1.5 毫米,此材已有多家生产。要求必须是P型的。 五、隔离层,有时候出现耐根穿刺层和防水层不相容现象,为此中间加一道隔离层。隔离层采用聚乙烯膜、玻纤布、无纺布或抹一道水泥砂浆均可。 六、防水层。卷材或防水料均可。如用高分子卷材,拒绝粘结合缝。 七、砂浆基层。 八、保温层:覆土较薄的严寒地区,应考虑保温。 1、种植屋面应为二级建筑设防。至少两道防水。如果发生渗漏,翻工维修很困难,花费大。 2、在严寒地区种植屋面的边墙,要考虑种植土冻胀对边墙的推力。 3、地区不同,种植屋面结构不尽相同。 (1)干旱又寒冷的西北地区,冬季草死、土干,以土代替保温层。不必另设排水层。 (2)覆土80厘米以上,四周与大地土层相连,不必设保温层,也不必设排水层。种植屋面包括假山和瀑布喷泉时,这些设置荷载很大,设计屋盖时必须特别考虑屋盖结构的承载力。 拓展型屋顶绿化 拓展型屋顶绿化目前要比密集型的屋顶绿化更普及一些,它就像一个活的“植物毯子”,建造速度快、成本低、重量轻,并且几乎不用维护,每年只要检查1到2次就可以了,但通常不能让人在上面活动。

道路绿化方案设计说明

4.7具体设计方案 4.7.7绿化工程 1设计依据 1)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 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3)投标提供的相关资料; 4)现场踏查核实资料。 2、设计目标 结合片区的未来发展,依托良好的区位条件和自然资源,营造舒适通行、景色优美的独特隧道道路景观。良好的道路景观空间在本片区不仅仅是综合交通资源的载体,亦是人们休憩交流的场所。 3、设计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导向:绿化设计通过园林植物的配置和道路铺装及小品设施布置,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正确导向,有效减弱汽车眩光,降低驾驶者疲劳度等,创建适宜人的行车与人行的道路环境,体现人文关怀。 2)整体设计:道路景观基于市政道路设计和现状及规划建筑设计整体统一设计, 结合各段道路两侧建筑特性构景,尽量减少因道路建设而对环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道路景观与周边不同性质用地有机融合。 3)适地适树:植物选择应因地制宜,多利用本土树种进行园林绿化。以岭南树种 为主,同时兼顾引种适应性,观赏性强的树种,合理搭配。 4)地域文化:突出岭南的历史文化特色,将一些文化符号和岭南特有的建筑材料 应用到交通标识、景观小品和街道家具当中。 4、主要措施 (1)在绿化带范围种植乔木和少量的灌木,形成统一、整齐的道路绿化景观,突出线性感。 个性元素。 (3)为了打造完整的道路形象,隧道出口和入口的绿化设计方式大致统一,衔接成完整的道路景观。 5、设计内容 1)景观空间设计 主要为道路绿化带的绿化设计,通过乔、灌、草立体结合及垂直绿化的有机配置设计,形成“简约、现代、彩色”且赋有文化气息的景观特点。以简洁大气,规则的乔木种植与统一的道路铺装,突出道路线性空间。 2)道路铺装设计 在人行道铺装采用环保型透水砖。环保型透水砖是一种新型环保建材,具有环保、高强度、耐磨不脱层、透水秀气、自然呼吸、通透散热、隔音、防滑、保持色彩鲜艳不易褪色等优点。人行道铺装以简洁大方,色彩统一,审美耐久的灰色透水砖为主题,局部以 暖色系列进行分割,打造一条即统一又有变化的个性化道路空间。 人行道铺装 3)景观小品设计 道路设施小品以简洁现代、自然生态为基调,突出深圳滨海城市的特点,并力求在造型、体量、色彩和材料上均与总体环境的立意和绿地效果相协调。 (2)沿路标识、垃圾箱、广告牌等小品设施进行统一的设计,形成该片区独特的 — 1 rprrf 訂 益 h Eii .:f 」 F1i?!K 瞪 E il:: 足HIHIIlil!" 蛊SIBERE snsBE. BU-QMU . =ns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2005)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前言 本导则修订版附件是在2001年已出台的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的基础上的补充资料和相关技术标准。导则附件主要内容有: 1、硬质景观和软质景观的元素特征。 2、居住环境常用园林植物的种类及观赏特性。 3、保健、鸟嗜、蜜源、香源、固氮植物的汇总。 4、园林植物、水体、硬质景观的养护技术标准。 5、园林土壤理化性状标准。 6、本导则附件在《导则》执行过程中作为参考依据。 主编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参编单位:上海东汇园林有限公司、上海园林建设咨询服务公司。 编辑委员会: 顾问:程绪珂、陈敏 主任:夏颖彪、林应清 专家组:周在春、谢家芬、蒋金贤、张文娟、张浪 编委:梁盘中、刘汉初、杨文悦 编写:江铭、许恩珠、张秀琴、冯京、杨健 1总则 1.0.l为促进新建居住区环境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2001年已出台的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居住区绿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于2005年对《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进行修订、补充,以适应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的需要。 1.0.2本导则中的居住区绿地类型依据建设部绿地分类标准中的G12l、G41,主要有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区中的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 1.0.3本导则中的绿地景观元素分软质景观元素和硬质景观元素。 1.0.4居住区环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是人类生命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居住区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做到:美观、温馨、舒适、健康、节能。 1.0.5在依据国家和本市现行相关绿化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居住区的各类绿地。 2 规划导则 2.0.1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 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 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完整版)上海市屋顶绿化规范(精简版)

上海市屋顶绿化规范(精简版) 一、屋顶绿化建设指标参考 1.平屋顶(truncated roof):屋面坡度小于5%的屋顶。 2.坡屋顶(sloping roof):屋面坡度大于5%的屋顶。 3.刚性防水(rigid waterproof):指在钢筋砼结构层上,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砂浆掺5%防水粉抹面的一种防渗漏方法。 4.柔性防水(flexible waterproof):用油毡、PEC高分子防水卷材或橡胶、塑料粘贴而成的一种防渗漏方法。 5.涂膜防水(membrane waterproof):用聚胺脂等油性化工涂料,涂刷成一定厚度的防水膜而成的一种防渗漏方法。 6.耐根穿刺防水层(root resistrant waterproof layer):使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构成的防水层。 表1 屋顶绿化建设指标参考 二、屋顶绿化建筑物要求 1.坡度:平屋顶及屋面坡度小于15度的坡屋顶,宜做屋顶绿化;平屋顶适用于花园式、组合式或草坪式屋顶绿化,坡屋顶适用于草坪式屋顶绿化。 2.高度:6层以下、18m高度以下的建筑物屋顶。 3.荷载:屋顶绿化设计须充分考虑绿化的荷载。花园式和组合式屋顶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 4.50KNm2(营业性屋顶花园≧6.0KNm2);草坪式屋顶

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2.5KNm2。屋顶绿化设计时应由屋面荷载验算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复验,并出具证明。 已建屋面的绿化设计荷载应满足建筑屋顶承重安全要求,荷载必须在屋面结构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屋顶绿化荷载应包括植物材料、种植土、园林小品建筑、设备和人流量等静荷载,以及由雨水、风、雪、树木生长等所产生的活荷载。植物材料平均荷载参考值见表2;种植层土壤基质的荷载可根据土壤基质的容重和不同植物类型基质厚度加以计算;屋顶绿化相关材料密度参考值见表3。 表2 植物材料平均荷重参考值 表3 屋顶绿化相关材料密度参考值 防水:屋顶绿化屋顶必须达到《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建筑二级防水标准、重要建筑须达到一级防水标准。防水层应采取二道防水层工艺施工,一道主要防植物根穿刺,一道主要防水渗透。 排水:屋顶绿化屋顶应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保证暴雨后1小时内排水,在排水口应有过滤结构。 屋顶绿化构造层自建筑屋顶上依次为: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隔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关于《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2005年修订版)的印发通知 各区、县房地资源局(署)、绿化管理局(处、署、所): 根据《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对《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沪住工[2001]214号)进行了修改。现将《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2005修订版)及其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沪住工[2001]214号)废止。 前言 本导则修订版是在2001年已出台的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的基础上,充实提高。本导则增加和补充的内容主要有: 1、增加居住环境绿地规划原则和规划技术要点。 2、确定植物配置的指导原则和植物配置比例结构的量化指标。 3、完善绿地规划中各种不同元素的量化控制指标,增加水体、山石、道路地坪、建筑小品、土壤等住宅环境绿化建设要素的设计原则。 4、补充住宅环境绿化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技术要求。 5、补充住宅环境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和管理技术措施。 本导则主要内容有:总则、规划导则、设计导则、施工导则、养护导则。 主编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参编单位:上海东汇园林有限公司、上海园林建设咨询服务公司。 编辑委员会: 顾问:程绪珂、陈敏 主任:夏颖彪、林应清 专家组:周在春、谢家芬、蒋金贤、张文娟、张浪 编委:梁盘中、刘汉初、杨文悦 编写:江铭、许恩珠、张秀琴、冯京、杨健 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 1总则

1.0.l为促进新建居住区环境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2001年已出台的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编制的《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居住区绿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于2005年对《上海市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导则》进行修订、补充,以适应新建住宅环境绿化建设的需要。 1.0.2本导则中的居住区绿地类型依据建设部绿地分类标准中的G12l、G41,主要有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区中的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 1.0.3本导则中的绿地景观元素分软质景观元素和硬质景观元素。 1.0.4居住区环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是人类生命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居住区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做到:美观、温馨、舒适、健康、节能。 1.0.5在依据国家和本市现行相关绿化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居住区的各类绿地。 2 规划导则 2.0.1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2.0.l.1前期介入,同步规划的原则。提倡规划、建筑、园林三合一的同步规划,园林景观规划从前期开始就介入总体规划的策划,以达到景观与居住建筑环境的和谐统一。 2.0.1.2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居住区绿化环境应处处体现为民服务,创造良好的人性化环境。以协调园林景观与住宅环境的关系为基础,营造建筑、环境、人群的良性循环,创造稳定持续的园林景观。 2.0.1.3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原则。以生态学基本理论为指导,合理地规划绿地,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高效节能措施。保留利用好原有的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以强调植物造景为主,最大限度提高住区环境中的绿地率,绿视率和绿化覆盖率,达到改善环境质量,创造生态和谐、养护简便的优美景观。 2.0.1.4突显个性、简洁整体原则。结合居住环境,创造具有环境特色的个性景观,避免不同居住区环境景观的雷同。环境景观应与时俱进,有时代特征和文化内涵。总体布局提倡自然、简洁、整体性强,使园林景观达到简洁而不单调,丰富而不零乱。 2.0.2居住区绿地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2.0.2.1总体规划指标控制:居住绿地占住宅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率)为一般住宅≥35%,花园别墅≥50%,其中用于建设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 0%。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应小于400m2,且至少有l/3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绿化覆盖面积(绿化覆盖率) >50%。垂直绿化面积达到总绿地面积的20%。可供居民进入活动休息绿地面积≥30%总绿地面积。

城市道路绿化带设计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景观绿化设计 城市道路不仅仅是连接两地的通道,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人们公共生活的舞台,是城市人文精神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延续变迁的载体和见证,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是构成区域文化的灵魂要素。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2.气象概况 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分明。但冬夏长春秋短降水和气温的年际和季节变化较大。 路线所经区域的气象概况 温度:年平均气温在15.4℃,冬季一月份平均气温0.4℃,;夏季炎热七月份平均气温26.4℃。年日照总时数为2026.80小时,相对湿度54%。 降雨:年平均降雨量580-608mm多集中在夏秋二季。 蒸发量:年蒸发量平均700-750mm. 日照:年日照2058.2小时辐射总量为114.0千卡/平方厘米。 风:主导风向夏季为西南风,冬季为东北风。 结冻:最大冻深为35cm。 3.区域内土壤条件 的土壤主要为泥质潮土和沙质壤土,PH值8.38。 4.区域内水资源 地下水位较高,埋藏深度一般为2—5米,水量丰富,水质清洁,是西安市重要的水源地。 二、区位分析 是陕西制造业整合的重要平台,是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将在3~5年内建成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位于泾河以北,西铜高速公路以东,园区交通便利,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目前累计入区项目101个,总投资368.5亿元,已形成商用汽车、重型机械、新材料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总投资150亿元的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产值300亿元,未来将重点培育发展军民结合型装备制造业和精细化工产业。 三、规划设计依据 1、相关的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景观设计导则

景观设计导则

目录 一、总体设计要求 二、竖向设计 三、道路景观 四、绿化 五、硬质景观 六、场地景观 七、架空层景观

一、总体设计要求 1、整体规划注重形成项目地貌,同时考虑的土方平衡。 2、要重点考虑小区内部之重点部位,如销售厅周边、会所周边及小区主入口等设计。 3、景观设计师要与建筑师进行充分的合作与沟通,配合建筑设计院对建筑立面风格设计、土方工程量、护坡、基础处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4、设计必须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发展商的预算范围内,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武汉地区的实际状况当地树种、当地材料、施工水平等因素,不应选用过于昂贵的装饰材科及过下繁琐的施工工艺,力争用较低的价格获得优良的效果。处理地犁尽可能减少挡土墙的出现,减低其工程造价,并能提出巧妙构思解决高差问题。 5、项目环境设计适当考虑无障碍设计。闹区内商业步行街及休闲广场存在高差处考虑无障碍设计。 6、本项目采取组团划分与分期开发,每期组团有各自的主题概念设计创造内向亲和的组团绿化休闲空间和外向流通、立体共享的安全、宁静的户外步行活动公共绿化休闲空间。 7、考虑武汉地区的气候环境,使园区环境具有四季景观。

二、竖向设计 1、整体设计原则 1.I要考虑未来建筑与场地的景观效果 1.2非山地项目的原场地土方、地形地貌尽地利用,减少上地及景观资源的消耗和破坏 1.3山地项目的原始地形、地貌不是最终的实施地形地貌时,要以场地现状来做为景观竖向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的条件,并应时时跟进调整 1.4山地项目的景观竖向设计应保持与建筑设计的同步协调 1.5望向设计要综合考虑上方平衡、边坡支护方案边坡支护方案要考虑建筑与道路的关系 1.6景观的望向设计要结合室外的管线设计标高和坡向综合考虑。 2、设计原则 2.1分项设计原则见表格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2 行道树绿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

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4中央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 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5路侧绿带●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 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 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 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三、交通岛绿地设计交通岛即环岛,凡是4条道路交汇的环岛,直径应在40—50m,是最常见的交通广场;交通岛绿化要点:● 为了安全不设人行横道,不许行人进入广场,绿化的装饰性功能超过功能作用,所以常喻为绿状绿化上的明珠。●植物的高度,自圆心向周边逐渐 减低,设在周边的灌木或花坛不宜超过1m广场地面铺设草坪,各式花坛要求花色、图案纹样精美,管理周到,代表该城市的面貌●市中心或人流较多的交通广场可以在其间增设 喷泉、水池、雕塑等,丰富立体景观。●交通岛周边的植物

上海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上海市屋顶绿化技 术规范 1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试 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绿[ ]25号 各区县绿化部门,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绿化条例>,推进本市节约型绿化建设, 积极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改进城市生态环境,我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了<上海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1总则 1.1为改进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屋面,降低温室效应,节能减排,缓解土地紧缺矛盾,规范上海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确保屋顶绿化安全,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参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CJJ/T82-99)、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 )、<园林绿化养 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 )、<上海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 2

规程>(DBJ08-19-9l)、<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等相关技术标准制定。 1.3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新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屋顶的屋顶绿化设计、建设和养护,其它适宜绿化的屋顶可参照本规范。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养护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1.4上海市屋顶绿化建设除遵照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 2术语解释 2.1屋顶绿化(roofgreening) 以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以植物为主体进行配置,不与自然土壤接壤的绿化方式,是多种屋顶种植方式的总称。 2.2花园式屋顶绿化(gardeningroofgreening) 根据建筑屋面荷载,选择小型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材料进行屋顶绿化的方式。常设置园路、座椅、亭子、水池、桥和假山等园林小品供人们休憩、游览。 2.3组合式屋顶绿化(assembledroofgreening)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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