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1.为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医院药学工作更好地开展,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医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旨在明确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参加工作期间需要参加的规范化培训内容及考核标准,包括见习、轮岗、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学历深造等诸多形式。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的管理由学科主任负责,办公室协助主任做好具体工作。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药事法律法规、医院药师人文素质、医院药学工作流程等诸多内容。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间按照医院培训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药学科制定的各种培训科目并接受相应考核,见习期满参加医院组织的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方能进入正式期,考评不合格继续参加培训,个别表现特别不好者可解除聘任合同。

6.所有新参加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必须参加轮转,熟悉门诊调剂室、住院部调剂室等部门的常规岗位工作。

7.正式工作期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学历和就业年限积极报考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相应技术职称,在技术等级内从事相应的药学技术工作。

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业余时间可积极参加学历深造,获得更高层次学历或学位,学习过程可以作为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内容。

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学术会议或继续教育培训班等形式完成相应培训,获得学分可以作为规范化培训的凭证。

1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发表文章或定期向办公室提交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完成相应培训。

11.以上各种培训形式可以自由选择,但必须参加医院或学科组织的必修科目,培训考核合格标准应符合医院规定。

1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的经历和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依据,具体参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为了确保我科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质量,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并结合我院中医药工作现况及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中医药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二)从事中医住院医师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的中医主治医师以下级别的工作人员。 (四)从事中医药工作不满三年的其他医务工作者。 二、培训目标 经过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年限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五年。 (二)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研究生,培训三年。 (三)往届本科毕业生按其毕业年份及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不得少于两年。 (四)非本科毕业的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各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确定年限,不得少于三年。 四、培训内容和方法 (一)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参照目前中医科设置情况,现阶段暂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内科、针灸科等。 (二)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应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同时重视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以及医古文、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 (三)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在岗实践训练,主要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进行。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研究生培训时间为两年。培训对象为参加本学科及中医药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人员,并且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同时,学习有关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的住院医师。 第二阶段为专业定向培训,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两年,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研究生培训时间为一年。在第一阶段培训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本学科临床工作的各种技能,继续学习有关专业理论,使培训对象全面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达到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五、考核项目和办法 (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项目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医学理论、专业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等。 (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类型: 1.轮转考核。中医药工作人员必须完成3个以上西医临床科室和3个以上功能科室转科,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该科室主任或者医务科对其在本科室轮转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

医疗技术培训医疗技术培训制度

医疗技术培训医疗技术培训制度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水平和医疗技术及医疗服务水平,推进我院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 (一)相关方针政策和会议精神 (二)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5、《处方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9、《消毒管理办法》 10、《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 11、《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1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1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 15、《护士管理办法》 16、《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7、《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三)技术规范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4、WS 310.2-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5、WS 310.3-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6、WS/T 311-2009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7、WS/T 312-2009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8、WS/T 313-2009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四)相关医疗技术知识 (五)相关护理知识 (六)医风医德 (七)其他,如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知。

药学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药学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篇:药学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药学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随着药学信息更新速度的不断加快,药学人员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也需要不断提升,为了提高科室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药学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动向。药学部鼓励在职和业余业务学习。 2、随着专业技术职称的晋升,药学专业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和医、教、研综合能力也应该有相应的锻炼和提高。 3、药学部内部每周一、三、五安排业务学习。每年对全员进行执业道德、药事法规、质量管理制度、专业知识、工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 4、对积极参与本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并获奖的药学专业人员,和每个年度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出版论著的药学专业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和科室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5、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6、药学部定期或不定期邀请院外专业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讲座,要求药学部全体人员(夜班、值班人员除外)必须到场参加。 7、药学人员应建立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8、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记录,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内容、对象、授课者等。 9、参加学习者,当学习与工作存在冲突时,应以工作为重。 10、参加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向科主任提出申请,统一协调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学习。未按规定程序申请或未获得批准擅自参加学习的,药剂科不提供时间、经济等帮助。 11、参加非药学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或其它教育的,不得占用工作

时间 12、参加各类考试的休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13、年终根据业务讲座及“三基”内容进行员工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升等重要条件。 第二篇:基层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试题-药学 •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解析(上)(1)新医改的核心理念是A.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 • • • • • • • • • • • • • • • • B.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C.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D.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E.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2)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基础是A.基本药物与基本药物目录B.基本医疗保险药品C.药品安全性D.药品质量E.药品有效性(3)基本药物遴选周期一般为A.半年B.一年C.两年D.三年E.四年(4)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说法错误的是A.安全有效原则B.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 •

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1.为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医院药学工作更好地开展,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医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旨在明确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参加工作期间需要参加的规范化培训内容及考核标准,包括见习、轮岗、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学历深造等诸多形式。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的管理由学科主任负责,办公室协助主任做好具体工作。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药事法律法规、医院药师人文素质、医院药学工作流程等诸多内容。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间按照医院培训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药学科制定的各种培训科目并接受相应考核,见习期满参加医院组织的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方能进入正式期,考评不合格继续参加培训,个别表现特别不好者可解除聘任合同。 6.所有新参加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必须参加轮转,熟悉门诊调剂室、住院部调剂室等部门的常规岗位工作。

7.正式工作期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学历和就业年限积极报考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相应技术职称,在技术等级内从事相应的药学技术工作。 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业余时间可积极参加学历深造,获得更高层次学历或学位,学习过程可以作为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内容。 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学术会议或继续教育培训班等形式完成相应培训,获得学分可以作为规范化培训的凭证。 1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发表文章或定期向办公室提交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完成相应培训。 11.以上各种培训形式可以自由选择,但必须参加医院或学科组织的必修科目,培训考核合格标准应符合医院规定。 1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的经历和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依据,具体参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药剂科规范化培训考核制度

医院药剂科规范化培训考核制度 一、制度背景 医院药剂科是医疗机构重要的组成部分,药剂科工作的规范化对于保 障医疗质量、提升医院声誉至关重要。为了加强医院药剂科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药剂科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医院药剂科规范化培训考核 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培训内容 1.药剂科管理规范:包括药剂科工作流程、药品管理制度、药材的收储、制剂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范。 2.药剂科专业知识:包括药学基础知识、药剂学知识、药物治疗方案 等方面的知识。 3.药剂科技术操作:包括药品调剂、药剂制剂、配液技术等方面的操 作技能。 三、培训考核方式 1.理论考核:通过组织培训课程,对药剂科管理规范和专业知识进行 培训,并进行理论考核。理论考核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等形式, 考核内容与培训内容相对应。 2.技能考核:通过组织实际操作培训,对药剂科技术操作进行培训, 并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可以采取实际操作评估、操作模拟等形式,考 核内容与培训内容相对应。 四、考核结果

1.考试成绩: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的成绩分别计算,按照一定的比例 综合评定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按照一定的划分标准进行评定,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2.优秀:综合考核成绩达到优秀标准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3.良好:综合考核成绩达到良好标准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4.合格:综合考核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获得考核通过,可以继 续从事相关工作。 5.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需要进行补充培训,并重新参加考核。 五、考核周期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医院药剂科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对考核合格的 人员进行奖励和激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警示和改进要求。 2.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医院药剂科人员晋升和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对 综合能力较强的高级药师进行晋升和提拔。 3.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医院药剂科规范化建设的反馈和改进依据,对考 核结果不理想的部分可以进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医院药剂科规范化培训考核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提高药剂科人员的 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医院药剂科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医

药剂科培训制度

药剂科培训制度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接受在职继续教育和培训,以获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提高业务水平。由药剂科主任分管药学人员的教育。日常工作由教学专干或科秘书负责。 1.培训计划 (1) 为药学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的设施和时间,提供进修、研究和其他受教育的机会。鼓励与支持药学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学习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按规定取得学分,或完成规范化培训计划的阶段任务,重视实际效果,有文字资料和实施记录。 (2) 药师培训是一项直接服务于我院药学的具体措施.争取每年选派1-2名青年药师到药师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希望通过培训,为医院培养临床药师实用人才,促进我院临床药学与省内外医院药学的合作与交流,并在逐步规范培训管理的基础上,利用参加培训的人才优势,在充分挖掘、有效利用的基础上,广泛带动我院药师人才的培养. 2。培训方式:院内培训及院外医院在职进修。 3.培训内容 (1)院内培训内容①药学基础知识;②药学工作相关法律法规;③药学服务窗口的业务知识与服务技巧;④药学进展;③其他药学相关知识 (2)每月集中组织培训1-2次,采取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由药学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医院临时工作安排,组织临时性工作培训。全体职工培训内容:①传达院周会精神,落实医院的重要工作安排;②收集科内职工工作与生活建议;③通报科内近期工作情况;④宣布科室工作要求及新制定的制度. (3)院外培训

①每年选派1名青年临床药师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学习。为医院培养临床药师实用人才,促进我院临床药学与省内外医院药学的合作与交流,并在逐步规范培训管理的基础上,利用参加培训的人才优势,在充分挖掘、有效利用的基础上,广泛带动我院临床药师人才的培养。通过培训达到国家临床药师要求,取得资格证. ②培训方式和时间:培训方式为院外在职进修,培训时间为半年至一年. ③费用,住宿费用、院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住宿、交通生活费用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执行报销标准。进修费用,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培训费按照囯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标准缴费,由医院承担。 ④工资待遇:参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4、培训人员 (1)院内培训:科内员工必须按照要求参加科内、院内学习培训(上班时间除外)。(2)院外培训:身体、心理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对临床药学工作的工作热情,具有较好的英话会话及书写能力(大学四级或以上),从事临床药学工作岗位一年以上的中青年药师. 5、培训时间:①常规培训时间为每月双周四下午;②临时培训时间将按院安排,临时通知;③外聘讲者的专题学术会议时间将根据外聘讲者的时间安排,临时通知培训时间 6。培训纪律及考核 (1)不得迟到早退,不允许无故缺席 (2)以培训签到和结束时的人员统计数为准,缺席人员每次处罚50元—100元。(3)请假:①培训前请假:按照医院相应的病、事假管理办法中请假流程 执行;②培训期间请假:须向会议主持人或培训专员、培训讲师书面请假,同意方可离开

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

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中医住院医师、中药师业务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医药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制定本制度,望全院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1、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 2、医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及新调入住院医师,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一、培训目标 1、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要达到卫生部《卫生部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2、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二、培训方法 (一) 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为两年。 第一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 第一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掌握二级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医学理论: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学习培训 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2500个印刷符号以上。 文献综述:阅读指定的参考书刊及专题文献,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 完成第一阶段培训项目和内容,通过各项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第四年至第五年) 第二阶段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培训。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的“三基”训练,主要从事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和实验室工作。打好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基础,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半年以上,并安排适当时间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 医学理论:巩固本学科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的相关理论,学习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如承担专科院内会诊,带教实习医师晚查房等。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500个印刷符号以上。 论文:结合本专业临床工作完成一篇论文。 (二)住院医师培训的第一阶段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上级医师指导的培训方法,第二阶段可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专人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法。培训期间要重视医得医风教育,做到理论知识、临床工作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和专科培训相结合。 岗位培训:转正培训:医师分配科室参加临床工作满一年后,参加医院组织进行的转正培训和考核。转正前应完成大病例10份,交专家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

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为了确保我院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质量,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并结合我院中医药工作现况及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中医药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二)从事中医住院医师工作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的中医主治医师以下级别的工作人员。 (四)从事中医药工作不满三年的其他医务工作者。 二、培训目标 经过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年限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五年。 (二)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研究生,培训三年。 (三)往届本科毕业生按其毕业年份及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不得少于两年。

(四)非本科毕业的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各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确定年限,不得少于三年。 四、培训内容和方法 (一)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参照目前中医院科室设置情况,现阶段暂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老年病、针灸科、推拿科等科室。 (二)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应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同时重视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以及医古文、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 (三)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在岗实践训练,主要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进行。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研究生培训时间为两年。培训对象为参加本学科及中医药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人员,并且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同时,学习有关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的住院医师。

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 为了确保我院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质量,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并结合我院中医药工作现况及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 (一)从事中医药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大专、本科毕业生。 (二)从事中医住院医师工作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三)具有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的中医主治医师以下级别的工作人员。 (四)从事中医药工作不满三年的其他医务工作者。 二、培训目标 经过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年限 (一)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培训五年。 (二)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生,培训三年。 (三)往届本科毕业生按其毕业年份及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不得少于两年。

(四)非本科毕业的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各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确定年限,不得少于三年。 四、培训内容和方法 (一)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按二级学科进行培训,参照目前中医院科室设置情况,现阶段暂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老年病、针灸科、推拿科等科室。 (二)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应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养,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同时重视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以及医古文、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 (三)中医药工作人员规范化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在岗实践训练,主要在科室负责人和上级医师指导下,通过临床实践进行。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届本科培训时间为两年。培训对象为参加本学科及中医药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人员,并且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同时,学习有关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的住院医师。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

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药学专业的培训目标是: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过硬的专业技能,个性与人格健全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通过专业培训使其系统的掌握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以满足不同工作层次需求的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做到人尽其才,合理使用。 (一)适当轮转,全面熟悉,相对固定,定向使用 对主管药师及高级职称的药师按专业(调剂、临床药学、中药)根据各自特长定向使用,让他们对各自的专业有长期的打算、计划、担当起提高药剂科工作水平的重担,成为业务上的骨干。 对高年药师,结合他们的特点,相对固定,在药剂科日常工作中挑起重担,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需要和发展,逐步定向. 对年轻的药剂师和药剂士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让他们在各科轮转,使他们逐步熟练掌握药学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计划培训,择优使用 1.知识结构 (1)掌握生物学、化学、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等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主要药物质量控制、药动学、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基本方法和技术。 (4)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基本知识。 (5)了解现代药学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2.能力结构

3.素质结构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具有符合规范的人际交往能力,养成良好的人际交往习惯。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敬业精神。 (5)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以及英语和计算机的基础应用能力。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采取按岗位要求实行分级考核: 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纳入个人年终考核档案。 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为了激发药学专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开发个人的潜能,建立有利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机制,主要是动力机制和竞争机制。 (一)动力机制(自我激励机制)主要通过两种形式(物质利益、精神需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强化我院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规范化培训与考核,提高临床技术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原则 (一)、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参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创造条件,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首次在本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的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统一培训要求以外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应当自行进行规范化培训。 (四)、按照《办法》规定,医疗技术分禁止类医疗技术、限制类医疗技术和非限制类医疗技术。限制类医疗技术是指禁止类医疗技术目录以外,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技术: 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水平

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 2、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医疗技术; 3、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医疗技术; 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医疗技术。 5、限制类医疗技术分为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和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分别由国家卫健委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发布。 6、我省目前暂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 7号)规定的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医院必须经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限制类医疗技术”。 二、培训范围 1、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范化培训)是指取得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其执业范围、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符合参培要求,在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按照国家和省级卫健委颁布相关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在指定医院或国家认可的培训基地接受规定时限的系统性培训。 2、在境外接受相关医疗技术培训达到规定时限,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医院核合格后,可视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3、在卫健委颁布的相关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印发之日前,达到技术管理规范中关于免于培训条件的规定条件的医务人员,可免于培训。

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管理 (2) 第三章培训基地管理 (5) 第四章培训招收 (6) 第五章培训实施 (7) 第六章培训师资管理 (8) 第七章培训考核与颁证 (9) 第八章培训保障 (9) 第八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根据XX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8号)、《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药学理论知识、规范的实践技能和能独立地完成医疗机构药师工作的药学人员。 第三条药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 应、往届毕业的具备全日制药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药事服务人员。 其中,XX市区域范围内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在蓉国家委驻川、委直医疗机构)2016年及以后新入职,并与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具备全日制药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药事服务人员,2016年起须全部参加药师规范化培训。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优势和作用。 第六条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全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监督,负责制

订全省培训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认定和监督管理培训基地。 第七条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负责全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和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的方针、政策、决议,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工作; (二)负责制订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基地管理、招收管理、考核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细则等制度、标准和规范,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三)负责组织培训基地的评估认定及动态管理。组织培训基地开展培训招收工作,对全省医疗机构药师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质量监控,公布相关信息; (四)建立全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体系,组织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考核并进行检查指导; (五)负责省级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完成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的数据汇总上报; (六)负责指导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专家小组工作; (七)完成国家和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专家小组在省毕教办的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医疗技术培训医疗技术培训制度

医疗技术培训医疗技术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医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医院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方针政策和会议精神、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医疗技术知识、护理知识、医风医德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 二、培训对象为全院工作人员。 三、培训方法是按照工作类别分别组织集中培训。 四、培训地点为院会议室或科室办公室。 五、研究要求包括非特殊情况下不准请假、认真做好研究笔记以备年终考核检查、集中研究时间不少于50个学时。 六、工作要求包括认真做好培训课件、培训记录和培训签到,以及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本计划旨在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提高医疗、医技人员的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本医院结合“人才树”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本年度的“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计划。 一、医务科将按照医院制定的2014年质量与安全教育培 训计划,完成相应的培训与考核。 1.各科室医疗人员法规部分考核内容: 上半年考核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下半年考核重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2.医技科室人员法规部分考核内容:

1)药学人员上半年考核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下半年考核重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医学影像人员上半年考核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下半年考核重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3)检验人员上半年考核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下半年考核重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院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培训管理制度「篇一」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实现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1 开展员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3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 二管理职责 1 人力资源部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员工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2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3 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4 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1 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4.2 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3 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 对培训讲师的选择、确定及协助培训。 4.5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4.6 培训资料、报表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4.7 参训员工的考勤监管。 5 各部门(科室)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5.1 业务技能相关培训计划的制定。 5.2 业务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 5.3 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为新员工指定带教老师,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5.4 本部门(科室)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5.5 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呈报。 三培训实施 1 制定医院的年度培训计划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医院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 医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文化建设需求。 1.2 各职能部门(科室)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 1.3 医院重点岗位人才培养需求。 2 员工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共同协商确定。 2.1 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内部培训师采取各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查考核的方式进行推选。经人力资源部审查考核通过的培训师,报院领导批准后将聘为我院内部培训师。内部培训师由医院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2 外部培训师的聘用。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培训计划,采用与专业培训公司合作或自行联系的方式推选。 3 培训方式: 3.1 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招聘的新员工岗前院级培训,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3.2 在岗培训:由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员工实施不定期的各岗位在职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