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转股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一直觉得净资产折股比例不是个技术问题,只要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找个整数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很多人会问到这个问题,怎样去跟人家解释呢,后来仔细想想或许还有一些并不能称之为思路的思路。

一、净资产折股的基本原则

1、折股之后股份数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基础折算。不能采取评估值,不然不能连续计算业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2、折股比例在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可以低于1:1的比例,而在此之前就是股本等于净资产,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净资产不足一元的部分计入了资本公积,结果股份公司的股本往往就是犬牙交错什么样子的都有。

3、最低折股比例国有资产有65%下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至于非国有资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还会参照65%的比例,实务中一般不会低于70%。现在知道的案例中,浙江万马是1.62:1的比例折股的,换算为百分比为61%(2.4亿净资产折股1.5亿)。

4、注意折股股份数不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即主板不低于3000万股,创业板不低于2000万股。

二、小股本的一些好处

很多企业都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数亿元的净资产,比如3亿,但是我的股本不想要那么大,比如就要一亿可以吗?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不过股本小确实还是有一些好处,当然这些好处并非是指导折股比例的原则,只是开阔下思路吧。

1、股本小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每股收益。这对于公司形象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毕竟很多时候投资者只关注你的每股收益而不关注股本大小;当然,会里有时候也会质疑你把股本做小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比如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就有过这样的想法,想折的股份尽量低一些,、结果当地外资管理部门觉得有问题,后来还是1:1折股了。但是个人觉得,只要折合注册资本不大于净资产,不存在虚增注册资本的问题,在法律上应该不存在障碍,但的确是粉饰了每股收益率呢。另外,一定要注意一点,公司募集资金额仅与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和市盈率有关而与股本大笑无关,这是最基本的数学问题,千万不要犯低级错误。

2、股本小以后可以少提盈余公积。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如果你的股本小那么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也会少的。比如股本一个亿和两个亿,盈余公积的差额还是很大的,当然提取盈余公积金对于公司并没有什么坏处,公司也不会为了规避这个而故意做小股本。

3、股本小还可以少缴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净资产折股时资本公积是不需缴税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需要缴税的,因而如果股本很小那么股本与原注册资本以及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就会小,那么缴纳的所得税就会相应减少。举例,如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

资本公积1000万、盈余公积2000万、未分配利润3000万,总资产7000万。如果折股为7000万股,那么缴税金额为(7000-1000-1000)*20%;如果折股为5000万股呢,则是(5000-1000-1000)*20%。【经一凡的指点,觉得这个讨论是有问题的,如果部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可以不用交税,那么下次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是否要交税呢。如果不交,岂不是也是漏税了?】

4、为上市之后股份分配预留空间。上市公司每年都面临股本分红的压力,而分红的方式不外乎现金分红和送股两种。现金分红会减少企业的资金积累,而且现金分红一般较少,投资者(股东)一般也不会过分关注现金分红;采取送股的方式可以公司的利润以股权的形式留在公司,公司将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扩大再生产;而且采取高比例送股的公司,往往会给投资者留下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良好印象,其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往往更优秀。高送配方案在牛市里往往能走出填权行情,高送配的股票摊低了股票的价格,加大了散户的参与积极性,加大股票的流动性,而且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最好的分红方案就是送股。另外,如果以后公司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想增资扩股,那么股本小也会比较方便。

5、股本小公司更有主动权。多出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进入资产负债表,公司可以在上市后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更为合适的时机进行增股,享有更充分的主动权。

三、净资产折股直接弥补出资不实是否合理

举例: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00万,但是股东实际只缴纳了500万。2010年整体变更时,经审计净资产为2000万,全部折为股本2000万股。请问,能不能认为整体变更后,净资产折股已经弥补了历史上的出资不足情形?

普遍的观点是不能因此弥补了历史上出资不足的瑕疵,原因主要在于:1、净资产2000万,折股2000万,并没有以低的折扣比例弥补;2、出资不实必须予以处理,需要补缴差额出资,一般用现金方式补足,在报告期前。3、因为账面净资产反映的是历史成本,历史上的出资行为一定要规范,做实资本。

同意这样的观点,可以这样分析:公司净资产无非就是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你其他科目都是没有问题的,而注册资本一项始终是少了500万,所以要先不足再折股,必然这五百万亏空会永远都会存在。

还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在净资产转增股本时为了赶上政府税收优惠政策的末班车而转增过猛,最后改制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那么往后顺延改制基本日等公司盈利弥补这个窟窿之后再整体变更是否可行,当时给出的方案是可以尝试。原因很简单,这与上个案例最大的不同就是这种情况公司是用收益将亏空补齐了。

四、净资产折股与公司法169条

根据《公司法》96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而我们一般操作是“净资产折合多少股,剩余多少计入资本公积”;但根据《公司法》169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

分之二十五”。

首先要明确,这个问题是现实存在的,并且这也的确是个问题,一般会在江浙工商局会被问到,因为他们上市活动活跃人家工作人员也热爱学习。其他地方的工商局不问并不代表就对这个问题很明白,或许很多情况是根本就不知道,至于这个问题该怎样理解的,个人认为证监会独创的整体变更方式与公司法169条是冲突的,不过大家都这么做了,公司法也就没人理会了,不能怪人家工商局烦,而是现实的悲哀。

当然,变更还要根据会里的要求去做而工商局又问你这个问题怎么办,大家想出了一个解释的理由:整体变更和公积金转增资本是两回事。整体变更是新的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必不适用公司法中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公积金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公积金转增只适用于同一制度下的公司(例如有限或者股份),并不适用于公司制度转换。另外一种解释是:你看我们本来就没有一比一折股,股本以外的那部分就是盈余公积的25%,当然这纯粹就是忽悠工商局。

五、净资产折股的合理性探讨

1、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公司是中国的特色,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满足业绩连续计算的规定更是中国的特色,而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是否真的合理呢?如果净资产存在水分,是否整体变更之后的股份公司就会存在出资不实的风险呢?

2、比如,经审计净资产中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甚至可能是短时间内飙升,那么这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充足情况就会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有着很大的关系;再比如存货,如果在整体变更之后存货价格急剧下降,甚至连公司实现的盈利都不能弥补这个窟窿的话,是不是需要计提跌价准备来减资呢?

3、我们实行法定资本制,对于注册资本充足性问题一直看的很严,但是对于整体变更时的处理总觉得不够严谨。虽然现在一般会打折折股并且拟上市公司的超强盈利能力会掩盖这些问题,但是从问题研究的角度来看,还是值得考量。

附:公积金的小贴士

1、资本公积金:是指公司由投入资本本身所引起的各种增值,这种增值一般不是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等。

2、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指公司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转增注册资本(或股本)、分派现金股利。依据公积金的提取是否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将盈余公积金分为两种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就是《公司法》中所指的法定公积金。(前者为会计术语,后者为法律用语)

3、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的规定有所区别:(1)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有亏损的,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补亏。(2)法定公积金可

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资本公积不得弥补亏损。

4、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均可转增资本,但有所区别:(1)法定公积金转资本受到《公司法》严格约束。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任意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不受《公司法》的约束,只要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便可进行。(2)资本公积金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分为可转增项目和不可转增项目。可转增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等;另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金,包括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股权投资准备等,在未实现企业现金流入前,不得用于转增注册资本,否则会造成资本虚增。

送股、配股、转股、分红

送股、配股、转股、分红 Part 1 1、送股 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将发放股票作为红利送给老股东。送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股价也相应降低。 举个例子:10送10就等于是原来卖100元钱一袋的大米现在分成相等的两袋,每袋卖50元。大米还是那个大米,并没什么改变。 既然没什么变化,为什么很多人喜欢送股呢? 原因一:可能某人只有70元,大米每袋100元的时候他买不起,分成两袋后价格下来了就买得起了。 原因二:看好大米市场价格的未来走势,会涨价。 原因三:看好大米本身质量的提高,使得送股后50元一袋的大米,可以因为它的质量好而不断升值。 2、转股 转股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结果与送股相似。如果你不想弄清楚细节的话,可以将转股直接看成送股。 3、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按一定比例给予投资者再次投资股份的机会,这并不是一种利润分配方式。一般来讲,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配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折价是为了鼓励股东出价认购。但是也有例外:如果市场很不稳定,或者干脆进入熊市,就可能出现股票价格跌破配股价格的情况,那原股东也有权利放弃认购。 4、分红 分红即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现金分红(直接分钱)专业说法就叫派息或者派股息,股票分红(分股票)专业上说是送红股或者送股。 分红之后由于股票已经不包含红利部分,所以价格一般会下降。但由于分红使投资者对公司股票信心增加,所以一般除权后股价大多会上升。

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精选7篇)

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精选7篇) 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篇1 甲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乙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丙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丁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鉴于: 1、丁公司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惟一出资者,其合法拥有公司的所有股权。 2、经批准单位、批准编号[]____号文批准,公司拟实施债转股。 3、根据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以下合称“资产管理公司”)与公司及丁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债转股方案》,公司拟增资扩股,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将在剥离相关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核定为丁公司对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将转变为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 故此,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1、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1)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 1、公司由以下各方作为股东出资设立: (1)甲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2)乙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丙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4)丁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并确保公司债转股股东之股权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从公司退出。 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股东出资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甲公司:__________,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 乙公司:__________,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

净资产收益率(ROE)

净资产收益率 开放分类:经济经济学术语经济术语经济理论证券交易制度 编辑词条分享 目录 1 名词解释 2 作用及意义 3 净资产收益率概述 4 净资产利润率分析 5 收益率指标的计算方法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还以上述公司为例。其税后利润为2亿元,净资产为1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就是13.33%(即<2亿元/15亿元>*100%)。[1]

净资产收益率可衡量公司对股东投入资本的利用效率。它弥补了每股税后利润指标的不足。例如。在公司对原有股东送红股后,每股盈利将会下降,从而在投资者中造成错觉,以为公司的获利能力下降了,而事实上,公司的获利能力并没有发生变化,用净资产收益率来分析公司获利能力就比较适宜。[2] 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还以上述公司为例。其税后利润为2亿元,净资产为1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就是13.33%(即<2亿元/15亿元>*100%)。 净资产收益率可衡量公司对股东投入资本的利用效率。它弥补了每股税后利润指标的不足。例如。在公司对原有股东送红股后,每股盈利将会下降,从而在投资者中造成错觉,以为公司的获利能力下降了,而事实上,公司的获利能力并没有发生变化,用净资产收益率来分析公司获利能力就比较适宜。 如果说净资产收益率的年度目标值是2.8%,目前至4月末,净资产收益率为1.6%合理;净资产收益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假定各月净利润均为正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通知的规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 = P/【E0 + NP÷2 + Ei×Mi÷M0 - Ej ×Mj÷M0】 .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在2002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一、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资产重组比例超过7 0%的上市公司,重组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可不受此款限制。

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

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净值报酬率/权益报酬率/权益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是指利润额与平均股东权益的比值,该指标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净资产收益率越低,说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获利能力越弱。 一般来说,负债增加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的上升。 企业资产包括了两部分,一部分是股东的投资,即所有者权益(它是股东投入的股本,企业公积金和留存收益等的总和),另一部分是企业借入和暂时占用的资金。企业适当的运用财务杠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借入的资金过多会增大企业的财务风险,但一般可以提高盈利,借入的资金过少会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净资产收益率是衡量股东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财务指标。 [编辑]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期末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P/[E0+NP÷2+Ei×Mi÷M0-Ej×Mj÷M0]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对从两种计算方法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性质、含义及计算选择,笔者谈点看法: 一、两种计算方法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性质比较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期末净资产―――――(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平均净资产―――――(2) 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1)中,分子是时期数列,分母是时点数列。很显然分子分母是两个性质不同但有一定联系的总量指标,比较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应该是个强度指标,用来反映现象的强度,说明期末单位净资产对经营净利润的分享。 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2)中,分子净利润是由分母净资产提供,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将引起净利润的增加或减少。根据平均指标的特征可以判断通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2)中计算出的结果是个平均指标,说明单位净资产创造净利润的一般水平。 二、两种计算方法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含义比较 由于两种计算方法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性质不同,其含义也有所不同。 在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1)中计算出的指标含义是强调年末状况,是一个静态指标,说明期末单位净资产对经营净利润的分享,能够很好的说明未来股票价值的状况,所以当公司发行股票或进行股票交易时对股票的价格确定至关重要。另外全面摊薄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影响公司价值指标的一个重要因素,常常用来分析每股收益指标。 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2)中计算出的指标含义是强调经营期间净资产赚取利润的结果,是一个动态的指标,说明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利用单位净资产为公司新创造利润的多少。它是一个说明公司利用单位净资产创造利润能力的大小的一个平均指标,该指标有助于公司相关利益人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 三、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选择 由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是一个综合性佷强的指标。 从经营者使用会计信息的角度看,应使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2)中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该指标反应了过去一年的综合管理水平,对于经营者总结过去,制定经营决策意义重大。因此,企业在利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分析企业财务情况时应该采用加权平均净资

净资产转股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一直觉得净资产折股比例不是个技术问题,只要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找个整数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很多人会问到这个问题,怎样去跟人家解释呢,后来仔细想想或许还有一些并不能称之为思路的思路。 一、净资产折股的基本原则 1、折股之后股份数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基础折算。不能采取评估值,不然不能连续计算业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2、折股比例在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可以低于1:1的比例,而在此之前就是股本等于净资产,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净资产不足一元的部分计入了资本公积,结果股份公司的股本往往就是犬牙交错什么样子的都有。 3、最低折股比例国有资产有65%下限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至于非国有资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还会参照65%的比例,实务中一般不会低于70%。现在知道的案例中,浙江万马是1.62:1的比例折股的,换算为百分比为61%(2.4亿净资产折股1.5亿)。 4、注意折股股份数不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即主板不低于3000万股,创业板不低于2000万股。 二、小股本的一些好处 很多企业都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数亿元的净资产,比如3亿,但是我的股本不想要那么大,比如就要一亿可以吗?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不过股本小确实还是有一些好处,当然这些好处并非是指导折股比例的原则,只是开阔下思路吧。 1、股本小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每股收益。这对于公司形象是一个很好的提升,毕竟很多时候投资者只关注你的每股收益而不关注股本大小;当然,会里有时候也会质疑你把股本做小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比如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就有过这样的想法,想折的股份尽量低一些,、结果当地外资管理部门觉得有问题,后来还是1:1折股了。但是个人觉得,只要折合注册资本不大于净资产,不存在虚增注册资本的问题,在法律上应该不存在障碍,但的确是粉饰了每股收益率呢。另外,一定要注意一点,公司募集资金额仅与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和市盈率有关而与股本大笑无关,这是最基本的数学问题,千万不要犯低级错误。 2、股本小以后可以少提盈余公积。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如果你的股本小那么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也会少的。比如股本一个亿和两个亿,盈余公积的差额还是很大的,当然提取盈余公积金对于公司并没有什么坏处,公司也不会为了规避这个而故意做小股本。 3、股本小还可以少缴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净资产折股时资本公积是不需缴税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需要缴税的,因而如果股本很小那么股本与原注册资本以及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就会小,那么缴纳的所得税就会相应减少。举例,如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问 题 一、折股问题 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这是目前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法律依据。 1、股本问题:应当考虑股本规模、股权结构、盈利预测以及股票发行价格,进行综合确定。注意:股本规模满足上市的要求,以及发行比例的要求。误区:不是股本越大越好,发行股数不是越多越好。 第一,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股本设计时,可以尽可能地将净资产折为股本,而不要强求过高的每股收益,从财富角度讲,对同一公司而言,高股本低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由于低价股的相对高估值,可能会高于小股本高每股收益情况下的市值。 由此带来三个资本运作的方法论: 1/ 上市前可以将未分配利润尽可能多地转为老股东的股本. 2/ 改为股份公司时,可以尽可能折为较高的股本. 3/ 如果每股收益过高,老股东甚至可以以现金增资以取得更多的股本。 第二,个人直接持股比个人通过法人持股更有利,从财富变现的角度讲,可能要多四成左右。 第三,如果能够达到4亿股的发行后股本,尽可能去够,这表示拟上市公司仅需要让渡10%的股权即可以实现上市。 第四,对于控股权已经处于临界点的企业(如刚刚达到相对控股地位或绝对控股地位),大股东可以通过配股(增资)来实现控股权的提升。 第五,拟上市公司的股东最好是自然人,而不要是历史沿革复杂的法人,最好不要包含国有法人。 2、转股涉及的税收问题 A.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个人股东的部分。 ①资本公积中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

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 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解析 一、引言 债务重组是企业在负债过重、资金压力大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手段减轻债务负担,恢复发展的一种常见方式。而“债转股”作为债务重组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将企业的债务转变为股权,既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又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分散风险的方式。然而,债务重组“债转股”的会计处理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本文将对“债转股”会计处理进行深入分析和解析。 二、债务重组“债转股”基本原理 债务重组“债转股”是指企业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换为股权的行为。通过债转股,企业可以将负债纳入企业资本结构,减轻了负债压力并增加了资本实力。而债权人则通过转股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分享企业发展红利。债转股的过程需通过法定程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的基本步骤 债务重组“债转股”的会计处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债务确认:债务重组前,企业需要确认欠债金额、欠债期限等债务相关信息,并将其计入负债表中。 2. 股权确认: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将一定比例的债权转化为股权。企业需要按照约定的股权比例,将对应金额从债务科目调整为股本科目。 3. 股权估值: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需要根据市场价值进行估值。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估值,也可

以根据相关准则自行进行估值。 4. 股权确认成本:股权转化过程中,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如评估费用、交易费用等。这些费用需要按照相关准则进行确认,并计入成本。 5. 股东权益调整:股权转化后,企业需要相应调整股东权益。根据债权转股比例和股票市值等因素,将股东权益调整为合理水平。 6. 会计凭证处理:根据以上步骤,企业需要生成相应的会计凭证,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凭证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会计科目的调整、科目对应关系的变化等。 四、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的特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 债务减记:根据债转股协议,一部分债务可能会发生减记。债务减记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处理,确保减记金额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股东权益差异化调整:债权转股后,原有股东和新入股东之间可能存在权益差异。在会计处理中,需要根据债权转股比例和权益差异等情况,进行权益调整。 3. 利息收入调整:债务重组过程中,企业可能会放弃债务利息收入。在会计处理中,应注意调整利息收入和相关应收账款等科目。 五、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债务重组“债转股”会计处理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合规性问题:债转股过程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因此企业应确保债转股的合规性。合规性包括与债权人的协商一致、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债转股的公告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债转股的公告 债转股是近年来中国企业重视的一种金融手段,它对于企业债务重组 和提升股东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以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进行债转股的公告为主题,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中文文章。 1. 介绍全资子公司和债转股概念 全资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它在公司治理、税务、债务等方面与母公司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债转股则是指将企业的 债务转化为其股本的一种金融手段,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减少债 务负担,同时增加股东权益。 2. 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债转股的背景和意义 在公告中,首先需要对进行债转股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介绍。公司可能 面临着较高的债务负担,债转股可以降低财务风险,提升股东权益。 债转股还可以帮助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加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全资子公司进行债转股的具体步骤和计划 接下来,在公告中需要详细介绍全资子公司进行债转股的具体步骤和 计划。需要说明债转股的比例、股权的分配情况以及资金的来源等。 还需要明确债转股后对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股东权益的变动,并

强调债转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4. 对债转股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 公告中,还需要对债转股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这些影响可能涉及到财务状况、公司治理、股东权益等方面。债转股后企业的财务风险可能会减轻,但也可能会引发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在评估这些影响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5. 对债转股政策和市场环境进行分析 在公告中,还可以对债转股政策和市场环境进行分析。这些分析可以包括对债转股政策的解读、市场对债转股的反应以及债转股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等。通过对政策和环境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债转股的背景和发展趋势。 总结与回顾: 通过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债转股的公告的撰写和评估,我深刻意识到债转股对于企业债务重组和提升股东权益的重要性。债转股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还能够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然而,在进行债转股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并评估债转股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制定适当的解决方案。对债转股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分析也对于更好地理解债转股的背景和趋势十分重要。 我个人认为,债转股是一种有益的金融手段,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债务

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分析

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分析 可转债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它具有在未来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特性。可 转债的发行,对于公司来说是一种融资手段,同时也具有潜在的增加股东权益的可能性。 当可转债转股后,将会对公司的股东结构、负债结构、以及公司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本 文将从公司市值、股东权益和负债结构三个方面对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对公司市值的影响 当可转债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发生变动,这将对公司的市值产生一定的影响。假 设公司发行了一笔总金额为1000万元的可转债,转股价格为5元/股,当前市场价格为10元/股。转股后,虽然公司总股本增加了,但对应的股东权益也会相应增加,这将使得公 司的市值随之增加。 可转债也给予了债权人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将债权转为股权的权利。这意味着公司可能 会面临着未来需支付股票的可能,这将给公司的股价造成一定的压力,从而影响公司的市值。 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市值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会由于增加股东权益而提升公司 的市值;可能会由于未来股票支付的风险而对公司的市值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可转债转股后,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当可转债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而相对应的股东权益也会相应增加。这将对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一 定的影响。 转股后,原本持有公司债券的债权人也将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意味着公司的股东结构 将发生变化。这将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大量可转债集中到 某一股东手里,也可能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对负债结构的影响 可转债是公司通过债务融资的一种形式,当转股后,公司的负债结构将发生变化。债 券将减少,而相对应的股本增加,从而减少公司的负债总额。转股后,原本的债务人将成 为公司的股东,而公司的债务成本将会相应减少。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需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和发展战略来决定是否发行可转债, 并对可转债转股后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评估和预测。也需要合理地安排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财 务安排,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转股后对公司的负面影响,从而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

债转股投资协议的股东权益与利益保护

债转股投资协议的股东权益与利益保护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债转股投资成为了新的投资手段。债转股投资涉及到债权人向债务人转换债务为股权的一种交易方式。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股东权益的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本文将从股东权益的定义和保护角度出发,探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的股东权益与利益保护的内容。 一、股东权益的定义和重要性 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在公司中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收益分配权、资产分配权等。股东权益对于保障股东的利益和权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债转股投资中,合同双方应当关注股东权益的定义和保护,以确保投资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债转股投资协议的股东权益保护原则 1. 合理的订立协议内容 债转股投资协议应当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双方的公平交易。协议中应当包含股权结构、投票权、权益变动等相关内容,以便保护股东的权益。 2. 衡平利益的原则 债转股投资协议应基于衡平利益的原则,确保股东权益与利益的合理分配。各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利益分配方式,以避免一方权益被侵害。

3. 尊重协商自由的原则 合同双方应遵循协商自由的原则,在协商过程中充分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和诉求。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的修改和变更方式,以保护股东的权益。 4.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的原则 债转股投资协议应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合同双方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对方披露与投资相关的重要信息。 三、债转股投资协议中的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1. 股权结构的明确 债转股投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股权的比例、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等内容。这样可以确保债权人转换为股东后,所享有的权益得到保护。 2. 投票权的保护 债转股投资协议中应规定投票权的行使方式和限制,以保护股东的参与和决策权。股东应当享有平等的投票权,确保自身利益的合理表达和实现。 3. 利益分配的公平 债转股投资协议应合理确定利益分配的原则和比例,避免一方获得过高的收益或受到不公平的损失。协议应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投入和风险,确保利益的公平分配。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 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04 •【文号】银保监办发〔2020〕82号 •【施行日期】2020.09.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 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0〕82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等规定,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的债转股投资计划,纳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保监发〔2012〕91号)管理。 二、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其发行人应当公司治理良好,经营审慎稳健,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和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 三、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的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

(二)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银保监会认可的资产; (三)债转股投资计划进行份额分级的,应当为优先级份额。 四、按照穿透原则,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实施分类管理。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纳入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管理;其余债转股投资计划纳入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管理。 五、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保险公司投资同一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金额,不得高于该产品规模的5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方投资同一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金额,合计不得高于该产品规模的80%。 2020年9月4日

债转股投资协议中的股东权益保护原则

债转股投资协议中的股东权益保护原则 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股东权益保护原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原则旨在确保债转股交易中的股东能够享受公平、合理的权益分配,并为债权人和股东提供明确的权益保护机制。本文将探讨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股东权益保护原则的重要性以及其中涉及的具体原则。 一、股东的基本权益 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股东作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享有一系列基本的权益。首先,股东有权获得公司利润分配的权益。其次,股东拥有公司决策权,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过程。此外,股东还享有优先认购权、转让权、知情权等。在股东权益保护原则中,确保这些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十分重要的。 二、平等保护原则 股东权益保护原则的核心是平等保护原则。即在债转股交易中,应确保所有股东的权益得到平等对待。这意味着,不论是债权人转股而来的股东,还是原本就是公司股东的股东,都应享有平等的权益,具有同等地位。 三、信息披露原则 信息披露是保护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信息披露原则要求公司充分、及时地向股东披露与投资相关的重要信息,确保股东能够获得准确、全面的信息,从而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

决策。同时,信息披露原则也要求公司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资者随 时了解有关公司的最新状况。 四、公平交易原则 债转股投资协议中,公平交易原则要求债权人和股东在交易过程中 享有公平的条件和权益。这意味着,交易双方应在平等地位下进行谈判,协商出合理的交易条件,确保交易结果符合各方的利益。在公平 交易原则下,不存在强制性的交易要求,而是以自愿、自主原则为基 础进行交易。 五、优先权和转让限制原则 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优先权和转让限制原则旨在保护债权人和现 有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根据这一原则,债权人转股后,其所获得的 股份不得优先于原本的股东。同时,转让限制原则也要求对股东的股 权转让进行限制,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退出机制和回报保障原则 债转股投资协议中的股东权益保护原则也涉及退出机制和回报保障。该原则要求为股东提供有效的退出途径,并在退出时保障其合理的回报。通过明确的退出机制,投资者可以以合理的方式退出投资,从而 降低投资风险。同时,确保股东在退出时获得合理的回报,也能提高 投资者的参与热情。 总结:

净资产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又称股东权益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还以上述公司为例。其税后利润为2亿元,净资产为15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就是13.33%(即<2亿元/15亿元>*100%)。 净资产收益率可衡量公司对股东投入资本的利用效率。它弥补了每股税后利润指标的不足。例如。在公司对原有股东送红股后,每股盈利将会下降,从而在投资者中造成错觉,以为公司的获利能力下降了,而事实上,公司的获利能力并没有发生变化,用净资产收益率来分析公司获利能力就比较适宜。 如果说净资产收益率的年度目标值是 2.8%,目前至4月末,净资产收益率为1.6%合理;净资

产收益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长(假定各月净利润均为正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通知的规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 = P/【E0 + NP÷2 + Ei×Mi÷M0 - Ej×Mj÷M0】.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在2002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一、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债转股投资协议的转股价格与估值方法

债转股投资协议的转股价格与估值方法 债转股投资协议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协议,将债权转化为股 权的一种方式。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确 定转股价格以及估值方法。本文将探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转股价格与 估值方法的相关问题。 一、转股价格的确定方法 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转股价格的确定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 市场价格法:根据市场上股票的交易价格确定转股价。这种方法 的优势在于市场价格相对客观,能够充分反映市场需求和供给。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可能导致转股价的不稳定性。 2. 净资产法:根据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计算确定转股价。净资产法适 用于公司负债较少或已偿还大部分债务的情况。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 参考了公司的净资产状况,但也有可能忽略了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因素。 3. 盈利法:根据公司的盈利水平进行计算确定转股价。盈利法适用 于公司盈利稳定、具有良好业绩的情况。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参考了 公司的盈利情况,能够更好地反映其经营状况。 4. 现金流量法:根据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进行计算确定转股价。现 金流量法适用于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的情况。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 参考了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更好地反映其偿债能力。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转股价格的确定方法并非一成不变,需要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以及公司自身的情况来确定。 二、估值方法的选择 在债转股投资协议中,估值方法的选择是关键问题之一。常用的估值方法有以下几种: 1. 市盈率法:根据公司的市盈率进行估值。市盈率法适用于公司盈利稳定的情况。该方法需要根据行业和市场情况来确定合理的市盈率水平。 2. 市净率法:根据公司的市净率进行估值。市净率法适用于公司净资产状况较好的情况。该方法需要参考行业和市场情况来确定合理的市净率水平。 3. 现金流量贴现法:根据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值。现金流量贴现法适用于公司现金流量稳定的情况。该方法需要预测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并将其进行贴现。 4. 公司评估法:根据公司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该方法需要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行业前景等多个因素,并进行综合评估。 在选择估值方法时,需要充分考虑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的情况,选择最为合适的方法。 总结:

最新净资产折股计算方式

净资产折股计算方式

净资产折股计算方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税等疑难问题分析2016-04-20LYshow 一、股改净资产折股的过程 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一般包括: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即以改制基准日的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至股份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未分配利润400万元,那么公司的净资产为1000万元。此时折股存在三种方案: 1.折股100万元,9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那么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可以视为是分配后重新投入公司,部分地区此时会要求自然人股东需要就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部分缴税;部分地区会要求在将来该部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候再缴税。 2.折股200万元,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时,超过原实收资本的100万元股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多的100万元实收资本均来自于原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一种是多的100万元实收资本是从原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按比例统一折股(2:3:4)而来。此时,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缴税情况与第1种情况一致。 3.折股1000万元,0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时自然人股东需要就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缴税。 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1.缴税原因 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分出的利润)。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际上是两个行为的合并:(1)公司分配现金利润或者股利给股东(自然人在这个环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股东将获得的现金利润或股利再投资于公司。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质上应为以分配的现金再出资。 2.不适用《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 根据《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

公司债转股的股东会决议协议范文

公司债转股的股东会决议协议范文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债务问题逐渐凸显。为了解决企业债务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债转股政策。公司债转股是指将企业债务转化为股权,通过股东会决议来达成一致意见。本文将就公司债转股的股东会决议协议范文进行探讨。 二、公司债转股的股东会决议协议范文如下: 协议编号:XXXXX 协议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协议主体:公司名称 协议方:债权人名称 协议方:股东名称 一、背景 1.1 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公司决定进行债转股。 1.2 债权人同意将债权转化为股权,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二、股东会决议 2.1 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并决定进行债转股事宜。 2.2 股东会成员对债转股方案进行全面讨论,并达成以下共识: 2.2.1 同意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转换。 2.2.2 同意将债转股后的股权分配给债权人,以弥补其债权损失。

2.2.3 同意债转股后,债权人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2.2.4 同意对债转股后的股权进行锁定期限,以确保债权人对公司的长期支持。 2.3 股东会决议通过债转股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相关事宜。 三、债转股方案 3.1 债转股比例:债权金额与股权金额的比例。 3.2 股权分配:按照债权人持有债权的比例进行股权分配。 3.3 锁定期限:债转股后的股权锁定期限为X年,期满后可自由转让。 3.4 股东权益:债权人作为公司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四、其他事项 4.1 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债转股方案,并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4.2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和报告义务。 4.3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五、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华福可转债知识测评答案

华福可转债知识测评答案 华福转债,简称“华福转债”,华福转债的转股价格()。华福转债的面值()元。华福转债的到期日()不赎回()。华福转债是一只由()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答案:A. N:4250002 B. N:4250003 C. N:4250001华福转债本次发行的初始转股价格为()元/股,转换为股票后的票面利率为6%。按照相关规定,该债券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2日。 一、转债知识测评选项解析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下选项中属于同一条款项下的是()。A. B. C. D. D 【解析】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不调整。投资者若要进行转股,应在约定期间内将股份转换成股票并支付现金。如选择不赎回,则转股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但最长不得超过()个月。若到期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之前,投资者必须选择在转债到期日前(2019年12月31日)行使转股权利。投资者需持有债券账户中余额足够多。该情形下,若发生转股行为且实施完成,则本次转股价格将调整为()元/股。如果投资者选择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前(2019年12月31日)行使转股权利,则转股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在满足债券持有人赎回条件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赎回登记日至次一清算日后第20个工作日前(2019年12月31日)完成赎回登记,投资者可以按票面面值(含最后一期利息)全额、部分或全部行使赎回权。 二、华福转债发行主体 发行主体:河南华福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注册资本10亿元,法人代表赵金福,是我国电力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公司现拥有员工3000多人,总资产500亿元。公司是中国唯一的以发电为主、兼营电力生产、售电与售后、发电设备制造及售后管理“五位一体”总体管理的电力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大型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火电设备制造及售电等电力行业配套业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625.95亿元,总负债 620.56亿元。盈利能力: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11.89亿元。股东权益: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内(含6个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12.3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63.99亿元。每股收益: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每股收益为0.31元。 三、华福转债面值计算方法 华福转债的面值=可转债面值+发行时转换股票价格()元+税后面值。华福转债的面值计算方法为:1、转股价格=面值/当期转股价格;2、净资产=公司净资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3、股利发放=公司每一张普通股有10张面值;5、票面利率=当期转股汇率(港币)/当期股息率×国营企业向公司派发的股利(人民币)÷1×转换公司股票价格(港币);6、面值为人民币100元;7、按面值加当期股息率 X%计算债券面值;8、该公式适用于所有公司发行的转债。 四、转股价格计算公式()元,债券代码=100007-01288-0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华福转债”。 基本内容:1.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2日,股权登记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分别为27.57元和26.04元,上述股票的交易简称为“可转债”或“转债交易”。2.转股期: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即2018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按上述办法计算的转股价格扣除相应期间的利息,不足一期部分不扣减。3.转股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上市后首次触发可转债强制赎回条款时,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报告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4.行权价格或其下限:在转股期内,每一股票收盘价视为一个基准日;当股票股价高于当期转股价值时;当转股期届满时,转股期顺延;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是转股价格达到当期转股价值的80%以上

上交所发行可转债条件(一)

上交所发行可转债条件 可转债是指发行人向投资者发行,具有固定利率、一定期限,可以按约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而发行的债券。上交所发行可转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发行主体资格 上交所发行可转债的主体资格是指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发行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具备的条件。发行主体资格方面,首先要求发行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次是发行人要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债券本息。 债券发行规模 上交所对可转债的发行规模有规定,发行人发行可转债的规模不得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并且不得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转股价和转股溢价 上交所对可转债的转股价和转股溢价也有具体规定。转股价是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一定比例以约定价格向公司申请转换为普通股的价格。转股溢价是指转股价与当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之比。上交所规定,转股价不得低于公司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转股溢价不得低于公司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的20%。 利率

可转债的利率也是一个重要条件。上交所规定,发行人应当根据市场利率、债券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可转债的利率。一般来说,利率越低,对发行人的吸引力越大,但也要考虑到债券投资者的收益。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在发行可转债时,需要明确募集资金的用途。上交所规定,发行人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合理用途,并且应当具体明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披露要求 在发行可转债时,上交所对信息披露有明确的要求。发行人需要向投资者披露发行计划、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披露。披露内容包括发行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用途等,以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真实情况。 监管要求 上交所对发行可转债的监管也是严格的。发行人在发行可转债后,需要按照上交所的规定定期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并接受上交所的监管。同时,上交所还会对可转债的发行情况进行监管,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体来说,上交所对发行可转债的条件是相对严格的,这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市场的稳定。发行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才能顺利地发行可转债,获得所需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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