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能源化解煤炭过程产能关停矿井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样本

永贵能源化解煤炭过程产能关停矿井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样本
永贵能源化解煤炭过程产能关停矿井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样本

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停矿井

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二0一六年八月

永贵能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停矿井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实施永贵能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部署, 平稳有序分流安置关闭退出矿井职工, 加快实现企业脱困发展,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7号)及贵州省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和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做好职工分流安置是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焦点、难点和重中之重。积极稳妥分流安置关闭退出矿井职工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的关键举措,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关系永贵能源改革发展全局。

( 一) 坚持依法依规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原则。处理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分流安置职工各项工作, 必须以法律为准绳, 以政策为依据, 依法依规处理好劳动关系, 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同时, 要以人为本, 有情操作, 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立足职工内部转岗分流, 对伤病、困难职工有序安置, 促进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再就业。

( 二) 坚持地方指导与退出单位主体责任相结合原则。退出矿井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 遵循地方政府政策指导和监督, 争取政策资源, 并用足用活。要建立责任分工体系和逐级负责制度, 明确关闭退出单位主体责任。凝聚合力, 稳妥有序推进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三)坚持统一组织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相结合原则。退出工作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对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做出相对统一的规定, 制定好工作规划, 明确时间节点, 有序推进。各关闭退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 因地制宜, 进一步细化措施, 做到”一矿一策”分类推进。

(四)坚持积极推进与稳妥有序相结合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永贵能源总体部署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加快推进, 确保按期完成分流安置职工任务。同时, 要统筹兼顾企业、职工和社会等各方关系, 把握工作节奏, 讲究工作方法, 确保稳妥有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永贵能源计划关闭大竹林煤矿、四通煤矿、发祥煤矿3对矿井, 分流职工893, 其中: 大竹林煤矿379人, 四通煤矿310人, 发祥煤矿204人( 发祥煤矿其中正式工47人, 均由永贵能源统一分流安置所属其它单位, 其余157全部解除劳动合同) 。涉及退出煤炭产能39万吨/年。

- , 将根据上级确定的退出产能及关闭矿井数量分别制定相应分流安置职工计划。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 3月16日至4月30日)。

一是摸清拟关闭退出矿井机构设置、职工岗位分布、各类用工数量和工资水平等整体情况; 二是摸清拟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年龄、工龄、性别、工种变化、伤病、家庭就业状况、本人就业意向、个人创业能力等职工个体情况; 三是摸清拟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劳动合同

签订情况和其它相关资料。四是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开展人员统计、数据库录入, 汇报进展情况。

(二)制定方案, 分类实施( 5月1日至8月31日)。

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制定本公司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依法履行民主程序, 明确职工分流安置方式、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支付、促进再就业等内容; 结合实际制定风险处理预案, 分类稳妥有序推进, 确保矿区和谐稳定。关闭退出矿井根据自身不同情况, 对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理预案进行实化细化, 做到切合实际, 因地制宜, 一矿一策,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经过后实施, 确保分流安置职工工作顺利进行。

(三)宣传发动, 全面实施( 6月1日至底)。

退出单位根据永贵能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总体部署, 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宣传发动方案, 经过媒体、网络、会议等方式, 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引导职工认清形势, 转变观念, 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各退出单位根据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 同步有序全面铺开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四、职工分流安置渠道

(一)企业内部分流安置。

各关闭退出矿井应深挖内潜, 立足于自身、永贵能源资源和发展情况分流安置职工, 对企业技术骨干和核心员工以及劳模、地(市)级荣誉称号等对企业历史贡献突出员工原则上优先内部分流安置。分流

到永贵能源其它单位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重新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企业可经过与工会或职工代表依法协商, 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方式, 稳定现有岗位, 缓解职工分流压力。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并采取稳岗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单位,积极向政府申请支付稳岗补贴。

2.关闭退出单位在资产债务清算前, 在确保自负盈亏的前提下, 继续经营。进一步盘活、利用工业广场、设施设备等存量资源, 积极组织生产、生活服务或租赁等多种经营, 扩大工作岗位, 创收增效, 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充分利用自身劳动、技术、管理等优势, 走出去开展劳务输出、技术服务、承接外包项目、托管生产经营等工作, 或经过主辅分离、转产改制等方式, 开辟新的就业岗位。

3.鼓励立足自身优势, 争取相关政策, 经营接续项目、相关产业或其它产业, 实现转型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政策, 主动与省及当地政府沟通, 争取优先开发矿井周边山地、林地、土地等资源政策, 发展第三产业, 拓宽分流安置渠道。

4.永贵能源所属生产单位需要增加人员的, 原则上不对外招聘,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应优先从关闭退出矿井待分流安置职工中调剂解决。各单位要加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 及时公布人员岗位供求信息, 促进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在公司内部及时调剂。

5.关闭退出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 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关闭退出矿井人员分流安置管理工作, 加强服务和引导。一是要

结合结构调整规划, 经过采取劳务派遣、成建制劳务输出等形式, 分流安置人员。二是对关闭退出矿井因多种原因暂时无法转岗分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进行待岗管理, 签订待岗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待岗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1年内发生活费, 超过1年的停发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 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待岗期间要积极组织待岗人员参加转岗培训, 提高再就业技能, 两次不参加培训或两次不服从组织安排上岗的按照单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培训期间工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政府发放的转岗培训补贴高于企业标准的, 按就高原则执行。待岗期间女职工生育的, 生育期间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 二) 对外劳务输出和技术服务管理。

各单位要把走出去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帮助支持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分流安置的着力点, 制定具体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1.利用自身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以及有效资产组织专业化团队, 采取受托承包等方式经营煤炭生产、安全管理、瓦斯抽采、水害治理、洗选等项目, 开辟市场, 提高对关闭退出单位职工分流安置能力。

2.鼓励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工作, 对经过劳务输出分流安置职工工作取得成效的, 按照分流安置关闭退出矿井人数相应工资基数的20%奖励煤业公司月度工资指标。各单位可结合实际, 制定本单位优惠政策, 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本单位劳务输出工作。

3.关闭退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领取补偿金人员再就业困

难, 自愿参加劳务输出、技术服务等劳务服务活动的, 可提供咨询和帮助。

( 三) 内部退养管理。

1.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 经职工本人自愿、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 可实行内部退养, 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 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期间企业和个人可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2.办理内部退养需经职工本人书面申请, 基层单位严格按政策规定资格审查、集体研究同意公示后, 报上级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3.内部退养期间生活费标准按不得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退养期间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实际发放生活费标准核定、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核定并计算缴费水平和相关待遇。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4.若原单位消亡, 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与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由职工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 或由原单位一次性预留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选择预留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费的人员, 由政府指定的机构代发基本生活费、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退养人员应在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经过时一次性确定。

5.内部退养、休养有新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 四)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 帮助职工再就业。

1.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 鼓励关闭退出矿井职工自主创业, 拓宽就业渠道。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 将自主创业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帮助支持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政策扶持。

2.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各单位要与当地政府加强沟通, 帮助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纳入当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 享受相关服务。关闭退出矿井要普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 增强再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并及时向地方政府争取职业培训补贴。对其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在培训期间可帮助其向有关机构申请生活费补助。

(五)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

按照省政府安排, 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 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争取更多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职工就业。对关闭退出矿井不宜实行市场就业的年老体弱、零就业家庭和困难职工争取优先经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 六)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和特殊人员安置。

1.经协商, 职工可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 支付经济补偿金。

2.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除依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 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

通知》( 人社部发〔〕10号) 和《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 妥善解决其待遇问题。

原单位消亡的, 应参照《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相关规定测算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由经办机构负责支付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以及已退休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待遇的费用;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 应当按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原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部分人员, 由企业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工伤鉴定、待遇费用测算与尘肺等职业病、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一并向统筹地区政府沟通, 研究解决。

3.长病人员由关闭退出矿井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符合因病退休(或退职)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的, 按照相应渠道予以分流安置。

( 七) 上级政策有规定的, 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各单位多方开拓分流安置渠道, 细化各类渠道待遇, 切实促进职工分流安置。

五、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动态跟踪机制, 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关闭退出矿井为退出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责任主体单位, 要按照永贵能源要求的目标和时间节点, 不等不靠, 切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创造条件, 主动作为, 确保按时或提前完成人员分流安置任务。建立与目标责任配套考核体系, 将职工分流安置目标任务与单位工资、领导班子年薪和相关人员工作绩效挂钩考核, 细化责

任追究事项, 对按时或提前顺利完成职工分流安置任务的单位或人员实施奖励。对没有与关闭退出矿井同步按时完成职工分流安置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信访事件等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摸清拟分流安置职工底数和就业需求等信息, 建立关闭退出矿井人员、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基础数据台账和信息化处理系统, 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建立化解过剩产能分流安置职工领导小组与相关部室联席会议制度, 及时发现诊断、研究解决在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指导督促。要定期将本单位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主要经验及建议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永贵能源, 以便于掌握进度、推广经验及研究解决问题, 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具体劳动合同变更、工龄计算等按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办理。职工在企业内部转岗安置或内部退养的, 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在依法宣布破产、责令关闭或提前解散等情形下主体消亡的, 应与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依法依规处理好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偿还拖欠的职工在岗期间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关闭退出矿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对关闭退出矿井分流安置职工因多种原因暂时无法转岗分流、终

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进行待岗管理, 签订待岗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待遇标准; 加强待岗人员管理, 建立待岗人员分流安置激励约束机制, 对拒绝转岗培训或安排上岗的职工按照单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不断促进职工再就业。

七、加强社会保障衔接

关闭退出矿井应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对于变更劳动关系到新企业工作的职工, 新企业应及时为其办理变更保险关系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重新就业的, 新就业单位要按规定为其参保缴费、办理社保关系及档案转移接续手续。对未被其它单位招用的人员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 可帮助其到相关机构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相关办法办理社保关系及档案转移接续手续。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 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加快企业医疗保险纳入属地管理, 执行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八、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

各单位要加强同地方政府沟通, 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 积极争取关闭退出单位职工安置、资产处理、资金筹措等方面政策支持, 争取在职工分流安置方面转岗培训、创业扶助、社保减免缓、社保基数核定、就业安置补助、失业金返还等政策,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促进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分流安置。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后向当地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将拟分流安置职工底数和就业需求, 职工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等相关数据信息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内部退养人数及费用, 及时调整单位社保缴费基数。认真摸底测算, 提高各类情况的预见性, 按规定足额预留各类费用, 争取地方政府认定和支持。厘清尘肺等职业病、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争取地方政府理解和支持。各单位在对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永贵能源统一研究解决。

九、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加强协调推进。

成立永贵能源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董事长

副组长: 其它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 人力资源、生产技术、企管、财务、党群、纪检监察保卫等部门负责人。

为推动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相关日常工作, 负责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导、政策咨询、方案推进, 督促相关单位职工分流安置组织实施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兼任, 副主任由上述成员部门负责人兼任, 成员为相关部门人员。

各关闭退出矿井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抽调专业人员负责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措施, 督促指导所属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工作推进。各关闭退出矿井负责本单位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多方筹措资金, 保障职工分流安置需要。一是认真研究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 ]7号)、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 ]25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黔财工[ ]63号)等文件精神, 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接, 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奖补资金和省、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二是积极争取落实贵州省及地方政府在资源环境价款、土地政策支持、困难企业帮扶和职工安置(欠薪欠费、经济补偿、稳岗补贴、转岗培训补贴、再就业补助、创业支持)等扶持政策资金。三是充分利用关闭退出矿井现有资产变现取得资金。同时要建立职工分流安置资金取得、审批和运用制度流程, 由上述渠道争取到的资金要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或挪作她用。

(三) 依法加强信访稳定管理。各单位领导班子为关闭退出矿井职工分流安置信访稳定主要责任人, 要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特点, 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信访制度和应急预案。接访办事人员要提高法律法规政策水平, 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 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加强信息收集、舆情预报和问题排查工作, 积极主动化解消极情绪, 全面做好关闭退出矿井人员分流安置信访稳定工作。

(四) 坚持以人为本, 有情操作。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机制, 对工伤、工亡配偶, 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特别关注, 筑牢民生底线。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由单位

协调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五)加强宣传, 凝聚共识。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等作用, 深入宣传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职工分流安置的经验做法, 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广大职工理解和支持, 化解矛盾, 引导预期, 凝聚正能量, 为各类职工顺利分流安置营造好氛围, 创造好条件。

十、相关要求

(一)本方案适用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矿井单位。其它单位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应仍按《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优化暨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实施方案》(河南能源〔〕92号)文件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有关政策执行。

(三)本方案自下发后施行, 解释权归永贵能源。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煤矿关闭方案

××煤矿关闭方案 ×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矿井概况 (2) 第一节概述 (2) 第二节基本情况 (2) 第三节证照情况 (3) 第四节矿权过户情况 (3) 第五节兼并重组处置方案 (4) 第二章关闭实施方案 (4) 第一节成立专职管理机构 (4) 第二节回收范围及类别 (6) 第三节关闭程序 (8) 第四节井口炸封 (9) 第五节土地复垦 (9) 第六节其它措施 (9) 第三章职工安排及善后事宜 (10) 第一节职工安排 (10) 第二节善后事宜 (10)

第一章矿井概况 第一节概述 一、交通位置 某某煤矿位于某某县城以北约16km处,行政区划属某某县某某乡所辖,区内有大纳路(贵州某某到四川纳溪)公路通过,向南行17km到某某县城,可与贵毕高等级公路相连,交通较方便(见交通位置图)。 矿区范围内地形呈北东高、南西低之势,冲沟较发育,矿区内地表水均汇入鸭池河,隶属北盘江水系。 二、含煤构造单元 矿区位于锅厂穹隆北侧,向北西与飞雄向斜过渡,向南与某某背斜相连。区内无区域性断裂构造,地层倾向340~360°,倾角为10~20°,平均倾角为15°,为一单斜构造。 三、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 点号 X Y 略 第二节基本情况 准采标高:准采标高为+1500~+1180m;矿区面积:矿区面积为1.0671km2; 保有资源储量:某万吨;煤种:属无烟煤;设计规模:年生产某万t/a;煤矿性质:生产矿井,现已停产。 七、水害 区内小煤窑开采历史悠久,浅部废弃老窑较多,虽然其开采深度不大,但多数为斜井,有一定量的积水;新形成的采空区有一定积水;矿井关闭,停止

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梳理

煤炭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梳理 国发[2016]7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2016年7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了产能置换政策和操作程序,鼓励企业之间通过指标交易实现产能协作和转型升级。 (一)产能置换的期限 “十三五”期间,对于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前手续不全、又确需继续建设的煤矿项目,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对于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前已核准的在建煤矿项目,应按照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要求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根据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需要,结合煤炭去产能工作进度和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完善产能置换政策,统筹研究确定产能置换比例。(发改能源[2017]609号) (二)产能置换的主体 1、未批先建煤矿。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前未核准、又确需继续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项目单位须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产能减量置换后,

方可补办项目核准手续。(发改能源[2016]1602号)

2、合法在建煤矿。国发[2016]7号文件印发前已核准的在建煤矿项目,项目单位承担一定规模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发改能源[2016]1602号)所有合法在建煤矿项目均应按照《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系列文件规定,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在建煤矿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公告。(发改运行[2017]1319号) 3、新建煤矿项目。从2016年起的3年内原则上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原因确需在规划布局内新建煤矿、且不存在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的,应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减量置换。新建煤矿建设规模不小于120万吨/年。(发改能源[2016]1602号) 4、核增产能煤矿。申请核增生产能力的煤矿,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严格实施产能减量置换要求。(发改运行[2017]763号) (三)产能置换的对象 1、用于置换的关闭退出煤矿必须是合法在籍的生产建设煤矿。(发改能源[2016]1602号、发改运行[2017]1448号) 2、未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和核增产能项目实际关闭退出煤矿产能(含核减产能)不得小于新增产能。(发改

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供兼并重组用)

一、概述 (一)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1、矿区位置 整合后的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武乡县城127°方向、直线距离约24km的下合村,行政区隶属于武乡县韩北乡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 东经113°04′11″—113°06′17″, 北纬36°43′02″—36°44′29″ 井田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3°05′16″,北纬36°43′44″。 井田公路与武乡-左权公路约5.5km,有公路与之相通;距武乡-左权铁路监漳镇火车站6.5km,交通运输较便利。(详见交通位置示意图1-1-1)。 2、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据2009年11月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送的晋煤重组办发[2009]49号文《关于对长治市武乡县煤矿企业兼并重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由原武乡县韩北乡下合村煤矿、武乡县韩北乡枣岭联营煤矿及新增空白区重组而成。重组后井田面积3.4544km2,批采15号煤层,核定生产规模30万t/年。矿井隶属山西王家峪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股份制公司。 2011年9月9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规函【2011】1295号文件“关于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调整产能的批复”,批准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的产能由原来的30万t/年调整变更为90万t/年。 (二)井田境界 2012年9月13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6051;批准开采14—15号煤层,许可生产规模300kt/a,井田面积3.452km2,开采深度为+935m—+450m。拐点坐标见表1-2-1。

新五煤矿产能置换方案

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 新五煤矿化解过剩产能 实施方案 2017年11月26日

附件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元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0号) 2、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经信煤炭函〔2009〕1573号) 3、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0〕42号) 4、旺苍县煤炭生产管理局《关于同意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9万吨/年整合工程开工的批复》(旺煤管〔2010〕67号) 5、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版(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改版)的函》(川经信煤炭函〔2011〕350号) 6、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版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1〕169号) 7、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安全专篇部份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2〕139号) 8、广元市煤炭生产管理局《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再次变更安全专篇部份内容的批复》(旺煤管〔2015〕

258号)

9、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联合试运转的批复》(达市安监函〔2014〕15号) 10、旺苍县煤炭生产管理局《关于同意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恢复整改的通知》(旺煤管〔2017〕86号) 11、新五煤矿采矿许可证 12、新五煤矿营业执照 13、煤炭产能指标置换协议书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89号)和甘肃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研究制定我省落后产能煤矿排查及处置方案的通知》精神,有序推进全区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效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手段,淘汰关闭使用落后采煤方法、工艺且未按要求实施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引导地质条件差、亏损严重的煤矿有序退出,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兼并重组煤矿达不到相应产能标准的武威市大口子煤炭、西赢煤矿2户煤矿实行一次性淘汰关闭。 三、关闭时间 2017年4月15日前拆除地面设施设备,4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四、关闭标准 1.由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等证照; 2.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变压器除外); 3.停止供应火工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证和储存证,收缴剩余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拆除井架、绞车、风机及地面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井口平台用水泥浇筑; 5.遣散从业人员; 6.对关闭矿井要建立关井档案,将煤矿有关技术资料、关闭通知书、关井录像、照片、关井工作实施记录等立卷归档。 五、工作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收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退还关闭煤矿储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区发改局:负责煤矿企业关闭最终验收工作,上报关闭煤矿工作验收情况等。 区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整顿关闭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中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进度的进行效能问责和

某煤矿开发利用方案

***煤矿(扩能) 开发利用方案 设计能力:3改15万吨/年 新思维矿业工程设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五月

***煤矿(扩能) 开发利用方案 设计能力:3改15万吨/年 设计: 审查: 项目负责: 新思维矿业工程设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五月

目录 一.概述 0 (一)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0 (二)矿区目前开采概况 0 (三)编制依据 (1)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4) (一)产品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4) (二)产品价格分析 (5) 三.矿产资源概况 (6) (一)矿区总体概况 (6) (二)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7) 四.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 (18) (一)开采方案 (18) (二)防治水方案 (31) 五.矿床开采 (33) (一)矿床开采 (33) (二)通风设备选型 (35) (三)开采崩落围的确定 (40) (四)利用远景储量扩大矿井生产能力或延长服务年限的可能性 (40) (五)回采率 (40) 六.选矿及尾矿设施 (41) (一)选矿方案 (41) (二)尾矿设施 (41) 七.环境保护 (42) (一)环境保护 (42) (二)水土保持 (44) (三)矿山闭坑 (45) 八.矿山安全 (46) (一)矿井灾害 (46) (二)安全方案综述 (47) (三)矿井主要安全措施及安全设备选型 (50) 九.开发利用方案简要结论 (54)

附表: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附图: 1、矿区地形地质及总平面图(1:5000) 2、开拓系统平、剖面图(1:2000) 3、采煤方法标准图(1:100) 附件: 1、省国土资源厅2007年颁发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副本)。 2、市国土资源局文件(遵市国土资发【2006】231号),关于《省***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 3、《省***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遵安监发【2007】72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煤矿安全扩能项目的通知 5、中共***委办公室文件(习党办发【2007】4号)中共***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6、***煤炭管理局通知(习煤管通字【2007】12号)***煤炭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基建(技改)煤矿建设的通知 7、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行管字2006】2号,对市煤矿2005年度第二批矿井瓦斯鉴定报告的批复 8、***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及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 9、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6】204号)省政府关于市汇川区等十二县(市、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 10、省煤炭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各市、洲、地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 11、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黔国土资发【2007】61号)关于加快推进整合煤矿、技改、扩能、扩界煤矿和民用煤矿采矿权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2、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函【2006】323号)关于印发《征求市汇川区、县、仁怀市、***、务川县、道真县、湄潭县、余庆县、绥阳县、凤冈县、桐梓县、正安县十二县(市)煤矿整合和合理调整布局方案意见》的函 13、***煤矿《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委托书

职工安置方案

**** 关闭注销职工安置方案 (预审稿) ****(以下简称****)关闭注销的立项申请,经审核同意立项,****西省外贸资产经营公司以****外字[2012]28号文转发了省****同意立项的批复(********发[2012]584号)。根据《****西省****所监管国有外贸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企改发[2012]1号)、《****省****所监管国有外贸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企改发[2012]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安置职工,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预审稿)》,经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上报请审核。 一、企业概况 ****成立于1951年,分立于1989年7月7日,注册资金190万元,注册地址在****市莲湖路37号,经营范围为土畜产粮油食品、轻工纺织及工艺品、服装及丝织品、中药保健品、五金矿产、机电仪器设备、木材及制品、化工橡胶及制品、农工器具、金属材料及非金属矿产品、运输工具、图书、工业原料的进出口、内贸。现隶属****西省****。在相当一段时期,担负完成一定数额的出口创汇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曾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0年以来。由于历史、政策等原因,企业债务沉重,使

公司经营陷入困难,业务停滞,亏损巨大,已处于停业状态,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职工生活难以为继,给社会稳定带来压力。为了应变****经营困难局面,****于2000年12月12日由自然人与****职工工会委员会共同出资成立了****西****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主要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各类人员情况 截止2012年6月底,企业各类人员共107人,其中: (一)在册职工72人(见附表1),其中2012年底前符合退休条件3人,符合内部退养条件23人(见附表1-1),在岗职工中3级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人员1人(见附表1-2)。 (二)离退休职工33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见附表2-1),退休人员29人(见附表2-2)。 (三)各类抚恤人员3人(见附表4)。 根据********企改发[2012]4号文件精神,********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了****职工基本工资标准(见附表6)。 企业按有关规定为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企业在册职工基本工资审核情况。 1、2003年至2012年6月底,****利税增长情况(见附表5-1),经审核2003年至2012年6月底期间各年度全部为亏损,不存利税增长情况。

产能置换协议

产能置换交易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共同遵守的原则 1、整个交易必须依法进行。 2、产能置换的交易必须在政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3、产能置换平台交易的税费全部由出让方支付,并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 4、乙方所需产能指标为万吨。 5、产能指标交易价格为150 万元/万吨,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此价格包含产能平台交易费用、中间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待乙方拿到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同意接受对方产能指标的预许可函后乙方方可付款,购买产能的交易款必须通过政府交易平台打入政府部门公用账户,中间费用打入甲方专用账户。乙方首次应付款项为产能置换指标及中间费用的总款项的30%,待甲方手续全部办完后,乙方通过政府交易平台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所有费用。 2、中间费用要拿到对方的全部手续并且要云南省煤炭工业局确认对方手续办结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办理时限

乙方要求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把手续办清。 三、违约责任 1、若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不同意接受江西省的煤炭产能指标,甲乙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此协议自行无效。 2、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产能置换手续无法办理,由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把乙方所付的30%款项金额全部退还给乙方;若乙方的原因中途要求停办相关手续,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所付的30%款项。 3、若甲方把江西省的所有相关手续办清后,在15个工作日内乙方不付清购买产能的剩余款项,乙方必须承担所有办理事项的损失费用,并赔偿对方产能指标的款项。 4、若有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地方人民政府提起诉讼。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说明书模板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矿田概况 一、位置及交通 1. 位置 西乌珠穆沁旗包尔呼舒高布煤矿位于霍林河煤田西南部。霍林河煤田绝大部分处于通辽市扎鲁特旗境内, 西南端处于锡林郭勒市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包尔呼舒高布煤矿地处西乌珠穆沁旗的东北端, 地理坐标为: 东经: 119°14 ′58 ″~119°16′23″ 北纬: 45°14′00″~45°17′00″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9月12日给予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划定包尔呼舒高布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 内国土资采划字[]0180号) , 确定矿区面积4.9188Km2, 开采标高1020m~580m, 批复的矿区范围预留期为一年。矿区由10个拐点组成, 其拐点直角坐标如表1-1所示: 本矿为新建矿, 煤矿隶属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为民营企业。 包尔呼舒高布煤矿拐点坐标表 表1-1

注: 《储量核实报告》划定范围坐标表中有两个5号拐点, 疑为笔误, 此处将第二个5号拐点顺延, 余类推。 2. 交通 矿田位于霍林郭勒市西南方向50Km。霍林郭勒市至锡林浩特市之间的S204省道从矿区西缘经过。 当前煤田对外交通主要依靠通( 辽) ~霍( 林河) 公路和通( 辽) ~霍( 林河) 铁路。 通霍公路: 由霍林郭勒市经鲁北( 扎鲁特旗北部) 至通辽市, 全长324Km, 是304国道的组成部分, 柏油路面。 通霍铁路: 由霍林郭勒市珠斯花车站经西哲里木、土列毛杜、科右中旗、扎鲁特旗等车站至通辽市, 全程417Km。 霍林郭勒市至东乌珠穆沁旗和西乌珠穆沁旗分别有S101和 S204省道相通, 煤田对外交通尚属方便。 霍林郭勒市至煤田内部矿区有运煤专用铁路相通。详见交通位

2017年煤炭行业政策一览,总结的太全了

2017 年煤炭行业政策一览,总结的太全了! 2017 年上半年国家各大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煤炭行业的产能政策调整,从整体上来说采取控制的主要政策走向,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煤炭产能的政策调整。 5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意见》提出,2017 年煤炭行业缓解过剩产能将达到 1.5 亿吨以上。一批在安全、技术、规模、环保、经营等方面不达标的煤炭企业将坚决退出市场。 6月15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称,截至5月底,全国已退出煤炭产能9700 万吨左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5%。 部委时间政策国务院2017 年 1 月 5 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到2020 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 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能源局2017年2月8 日印发《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规划预计,2020 年,煤制油产能为1300 万吨/年,煤制天然气产能为170 亿立方米/年,低阶煤分

质利用产能为1500 万吨/年(煤炭加工量)。能源局、发改委2016 年12 月30 日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强调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8 亿吨/年左右,通过减量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 5 亿吨/年左右,到2020年,煤炭产量39亿吨。2017 年1月17日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强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 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 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 万亿千瓦时。2017 年 4 月21 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煤矿项目应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或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2017 年4月25日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其中强调到2020 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 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降低,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2017年5月12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 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强调2017 年退出煤炭产能 1.5 亿吨以上,实现煤炭总量、区域、品种和需求基本平衡。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 年 2 月 5 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强调关于切实做好春节

煤炭公司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煤炭公司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C5200002015101120140059),位于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

12.281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我国煤炭资源现状及其合理开发利用

我国煤炭资源现状及其合理开发利用 薛庆远 (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徐州 221008) 摘要 依据全国第三轮煤炭资源远景调查及统计预测成果,从整体上对我国煤炭资源的分布状况、勘查研究程度、生产开发现状及开发利用前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并就如何合理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制定能源政策、布局煤田勘探、煤炭工业建设和煤炭生产、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持续协调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煤炭资源 资源开发 资源利用 资源保护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 P618.11 作者简介 薛庆远 男 33岁 硕士 讲师 煤田地质 1 我国煤炭资源的统计预测和远景评价 资源统计预测和远景评价的结果是制定国家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必备基础,是合理布局煤炭基地建设和能源工业生产、超前部署煤田地质基础研究、合理安排煤田勘查规划的必要前提。 按照我国矿产资源分类规范和系统分级的原则,结合地质研究结果的可靠程度及物探、钻探的实际控制程度,可将我国煤炭预测资源量划分为:预测可靠级(E 级)、预测可能级(F 级)、预测推断级(G 级)三级[1] 。 根据地矿部系统组织的全国第三轮煤炭资源远景调查公布的统计结果(1994年发表,资料截至 1990年底)[2]:我国境内埋深在2000m 以浅的煤炭资源预测总量为53287亿t,位居世界第二。如按地质研究的可靠程度E 、F 、G 三级分别为17633亿t 、22624亿t 、13029亿t ,分别占33.1%、42.5%和24.4%。如按不同成煤时代统计:华南早石炭世为154亿t,占0.3%;华北石炭二叠纪14940亿t,占28%;华南(含上扬子)地区晚二叠世2578亿t ,占4.8%;晚三叠世95.4亿t ,占0.2%,北方早中侏罗世33598亿t,占63%;华北及东北早白垩世1593亿t,占3%;第三纪为329亿t,占0.6%。如按煤种统计:褐煤1430.5亿t ,占2.7%;低变质烟煤28835亿t,占54.1%;烟煤14308亿t,占26.8%(其中焦煤2330亿t,占4.4%);贫煤2271亿t,占 ANALYSES OF COAL PETROLOGY AND QUALITY DATA SUPPORTED BY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 Dai Shifeng Ren Dey i Tang Yuegang Hou Huimin Ai T inanjie (Beijing Graduate Schoo l ,China U niversity of M ining and T echno logy )zhang Jianhua liu Xuqiang (Wuda Coal Bureau o f Inner M ongolia) Abstract T aking the W uda Co al M ining Dist rict as an ex ample,the po ssibility ,fundamental pr inciple,method,advantag e and pr ospect of G eog raphical Infor mation System in co al petr o lo gy and qua lit y data analyses ar e intr oduced.In the analytical pro cess,var io us ty pes o f geo lo gical data ar e linked in a scient ific and systematic manner using the softw ar e o r G IS sy stem and "dBA SE Ⅳ",ther eby pro viding a simple and co nvenient w ay o f utilizing t his infor matio n . Keywords g eog ra phical infor mation systems;database;co al petr og ra phy ;nature o f coal ? 23?第24卷第6期煤田地质与勘探

新五煤矿产能置换方案

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化解过剩产能 实施方案 2017年11月26日

附件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元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 (川办函〔2007〕10 号) 2、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经信煤炭函〔2009〕1573 号) 3、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0〕42 号) 4、旺苍县煤炭生产管理局《关于同意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9 万吨/ 年整合工程开工的批复》(旺煤管〔2010〕67号) 5、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版(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改版)的函》(川经信煤炭函〔2011〕350 号) 6、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修改版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1〕169 号) 7、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

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安全专篇部份内容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2〕139 号) 8、广元市煤炭生产管理局《关于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再次变更安全专篇部份内容的批复》(旺煤管 〔2015〕258 号) 9、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整合工程联合试运转的批复》(达市安监函〔2014〕15 号) 10、旺苍县煤炭生产管理局《关于同意旺苍县新五煤业有限公司新五煤矿恢复整改的通知》(旺煤管〔2017〕86 号) 11、新五煤矿采矿许可证 12、新五煤矿营业执照 13、煤炭产能指标置换协议书

煤矿关闭实施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 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丽江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二批)》(云煤整审(2014)26号)文件精神被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确认为扩建项目类矿井,矿井始建于2010年,矿区面积7.867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21万吨/年,截止2020年煤矿地质资源储量为880万吨、可采储量为775万吨,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为16.5年。采矿许可证:C530000x0101111xxx35,有效期自2010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30日。 根据《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及相关煤炭产能退出的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矿关闭工作的有序开展,我矿特制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关闭矿井领导小组 组长:xxx(法人) 副组长:xx(矿长)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措施

我矿原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已于2018年11月30日全部清缴完毕,并全部运往县公安局指定储存库进行封存,在关闭期间无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从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三、拆除井下设备工作安排 根据(云煤整治办[2020]11号)文件要求,对我矿实施永久性关闭。 四、永久性关闭措施 井下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后,严格按照“6条标准”实施永久性关闭,对主井、副井、风井进行混泥土浇灌、填实、井口场地得到平整,确保井口关严关实;对拆除设备及地面机电设备限时运出矿区;对地表建筑物限时进行拆除,对另作他用的外部工业厂房或设施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后续安全管理责任,对煤矸石堆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并报县人民政府,县煤管局、县自然资源局、辖区乡人民政府验收。 五、制作煤矿关闭标识牌 井下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后,按照要求在井口正面位置设置醒目的永久性煤矿关闭标识牌,标识牌上需标注矿井名称(主井、副井、回风井)、关闭时间、监管单位、明确矿井闭坑后井下存在的各种隐藏致灾因素等内容。 六、停止供水供电措施 煤矿所有关闭工作结束后,及时报辖区电管站注销停止供电,并拆除供电线路,由于我矿生活用水是自备水,故无需拆除。 七、地质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措施

开发利用方案

白山市振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八道江东晋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工程规模:18万吨/年 白山市振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五年四月

总论 白山市八道江东晋煤矿前身为通化矿务局国丰煤矿三井(原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三井),现隶属白山市振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山市振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企业性质民 营企业,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人力人才资源充沛,装备精良.为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后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经吉国土资储字[2004]第157号文批复,将原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通明井一部分储量资源划入东晋煤矿进行合理的开发开采。现编制八道江东晋煤矿总体开发利用方案,请审批。 该矿设计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储量为1598.1万吨,其中三井资源储量为968.8万吨,三井扩大区资源储量为629.3万吨,矿井基础储量(122b)368.1万吨,预可采储量为229.8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规模为18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为10年,煤种为瘦煤。详见东晋煤矿资源储量汇总表。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1、矿区位臵

八道江东晋煤矿位于白山市八道江区通沟街,地理坐标为东经126°23′05″,北纬41°53′31″。 该矿距浑江西站3.0公里,距省级公路鹤大线1.5公里,矿区有公路与鹤大线及火车站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2、隶属关系 八道江东晋煤矿隶属白山市振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区属白山市八道江区所辖。 3、企业性质 该矿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企业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矿井范围的历史背景 该矿1957年由沈阳煤矿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1958年9月18日开始建井,1963年11月投产。原设计能力为45万吨/年(水力采煤),现生产能力为18万吨/年。井田开拓方式为立井与暗斜井综合开拓,采煤方法为巷柱式。 2001年该井随八道江煤矿一起破产。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矿井国有资产,有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安臵下岗职工就业,通化矿务局对其回购,进行资产重组,成立了通化矿务局国丰煤矿三井。 2002年7月更名为通化矿务局国丰煤矿三井,采矿许可证(2200000220854),生产规模为18万吨/年。 2002年10月,由于该井资产重组启动困难,根据吉林省煤炭

国土部发布《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全文

国土部发布《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 行)》全文 北极星电力网新闻中心 2012-9-27 10:25:04 我要投稿 所属频道: 火力发电关键词: 国土资源部煤炭煤炭企业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国土资源部关于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 为强化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煤炭资源,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附件: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 2012年9月20日 附件 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 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入选率、煤矸石与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煤炭企业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经研究,确定其指标要求如下: 一、“三率”指标要求 (一)煤矿采区回采率。 1.井工煤矿。 薄煤层(<1.3米)不低于85%;中厚煤层(1.3~3.5米)不低于80%;厚煤层(>3.5米)不低于75%; 对于采用水力采煤技术的井工煤矿,薄煤层、中厚煤层和厚煤层的采区回采率分别不低于80%、75%和70%。

2.露天煤矿。 薄煤层(<3.5米)不低于85%;中厚煤层(3.5~10.0米)不低于90%;厚煤层(>10.0米)不低于95%。 (二)原煤入选率。 煤炭矿山企业的原煤入选率原则上应达到75%以上。 (三)煤矸石与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国家鼓励煤炭矿山企业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煤矸石以及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也要对煤层气、黄铁矿、镁、铟、高岭土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指标要求。其中 煤矸石和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均应达到75%以上。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煤炭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的煤炭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三)生产矿山要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要求规定的要求。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矿山企业,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受地区煤层、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矿山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原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要对矿山企业提交的论证报告予以审定。 (四)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煤炭矿山企业执行本指标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本指标要求的煤炭矿山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三、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一)煤矿采区回采率。 1.定义。 煤矿采区回采率:是指采区实际采出煤量与采区动用资源储量的百分比。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件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淘汰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大幅减少,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矿井产能达到10-15亿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在2019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实现煤矿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系统、整体、协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标准。界定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范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支撑,构建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位于六枝特区大煤山背斜西翼,行政区域隶属于贵州省六枝特区大用镇,与普定县化处镇相邻。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组长:生产经理 副组长:机电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运工区综采工区综掘工区调度室安全监察部 通风工区物资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矿井地面、井下相关设备、管线拆除回收及矿井封闭工作。 第二工作小组:资产处置组 组长: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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