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

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

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不符合项责令整改。

第13条项目部按照创优策划书的要求施工直至目标完成。

第14条项目部在创优申报前编制创优申报资料,区域公司进行审核、审批,并按创优申报审批流程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第15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区域公司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

第16条区域公司负责组织创优迎检工作,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参与省市级以上的创优迎检工作。迎检工作要求做到谦虚、谨慎、周到、热情。

第17条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后,通报结果。

第四章总结

第18条创优迎检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总结会,对创优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区域公司填写好《创优总结记录表》并交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同时存档备案。

第19条创优结果公布后,区域公司及时将结果反馈给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由集团管理中心确认,并进行内部通报,完成工程创优工作。

第五章创优奖励

第20条为了促进创优工作更好地开展,激励项目部达成创优目标,促进质安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集团对获得创优成果的单位实施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参照公司有关创优奖励的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21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

解释。

第22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3条附件:(1)创优总结记录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9.《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重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组织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借鉴。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负责将重大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改进、防护,参与总结会。

4.项目部:负责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事故调查、执行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改进和防护措施,参与总结会。

第二章质量问题、事故分类

第5条工程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

第6条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

第7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5000元≤直接损失<50000元;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50000元≤直接损失≤100000元;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工程倒塌或报废;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第三章事故处理

第8条工程发生轻微质量问题,可通过修补等手段进行整改完成的,由项目部编制整改方案,报区域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按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修补措施,并注重后续预防和改进。

第9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则应立即上报区域公司,区域公司了解详细情况后向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提交质量事故报告。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牵头成立企业事故处理小组,查阅施工质量技术文件及相关图纸,分析事故原因。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编制技术方案。

区域公司重点参与事故处理及负责做好各方协调联系工作,项目部负责落实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做好后期整改、预防、改进工作。

第10条如有涉及到人员伤亡的质量事故,除以上规定之外,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总结

第11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召开质量事故总结会,并将事故经验总结填写《总结记录表》,之后下发到各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学习借鉴,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

生,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总结记录表》存档备案。

第12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处理详细指导可参看《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13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4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5条附件:(1)质量事故总结记录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总结事故发生原因,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6.《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7.《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8.《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组织、配合调查、总结事故教训。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安全事故涉及到技术方案的编制及督促落实。

3.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事故上报集团公司、协调组织项目部配合调查、督促事故处理意见的执行、督促项目部整改和防护、总结事故教训。

4.项目部:负责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事故调查,执行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护措施、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事故上报

第5条安全事故分级如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按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6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接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并立即向分公司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初步直接经济损失)。

第7条区域公司接到事故情况报告,一边向集团公司汇报,一边组织人员参加应急准备和响应。

第8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伤亡人数和初步估价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小时内由质安副总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机关。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9条轻伤事故或轻微事件由事故发生单位、分公司组织调查,

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10条一般级(以上)事故、事件由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裁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室、区域公司、项目部等组成事故处理协调小组,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1条上级主管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项目部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取证。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13条政府专项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出具调查报告,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第14条上级部门批复后,由项目部负责落实处理意见,执行防范和整改措施。区域公司、集团工程管理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监督执行。

第五章总结

第15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召开事故总结会,并将事故经验总结填写《安全事故总结记录表》,之后下发到各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学习借鉴,促进其它施工现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安全事故总结记录表》存档备案。

第16条安全处理的的详细指导可参看《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出自五洋《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17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8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9条附件:(1)安全事故总结记录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通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拟定年度质安培训计划、配合组织实施计划、资料汇总与下发、总结。

2.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和培训的组织。

3.区域公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质安培训,收集培训效果反馈单并上报;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质安培训,并将培训总结上报集团。

4.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

第二章培训计划制定

第5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需要每年年底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上报次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填报《培训需求表》(《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附表)。

第6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对申报的培训需求表进行审批。

第7条审批过程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可以和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协商调整培训计划,待双方确定后,计划审批通过。

第8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可根据客观实际需要或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要求,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调整培训计划,填写《培训需求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培训计划实现

第9条计划审批通过后,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发布培训计划通知,并组织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实施培训计划,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协助。

第10条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

第11条培训完成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培训用到的资料汇总后下发给区域公司和项目部。

第12条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反馈,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区域公司汇总后上传给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第四章总结

第13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培训效果反馈单》进行总结,填写《总结记录表》,同时存档,并将《总结记录表》交给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再根据反馈的情况,可以与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协商调整后续的培训计划。

第14条培训过程的详细指导可参看《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出自《管理体系程序汇编》)、《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出自《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15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6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7条附件:(1)培训需求表;(2)培训效果反馈单;(3)培训总结记录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及时、有效的处理工程投诉,并不断对产品、服务进行提高完善,增加顾客满意度,制订本办法。

第2条适用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或区域公司对工程投诉的处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

1.《顾客满意的监视测量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与投诉方的沟通,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处理投诉,组织对投诉处理经验的总结。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提出处理方案,具体落实处理或协助落实处理。监督、指导项目部进行方案实施,并制定预防措施。

3.项目部:负责处理方案的具体实施,并落实预防措施。

第二章投诉确认

第5条收集投诉信息。一旦接到投诉,由专人负责向投诉方收集投诉信息,投诉方包括客户、监理单位、主管部门等,投诉信息包括时间、事件、人员、相关方等,信息收集后填写《投诉信息表》,上报主管领导。

第6条投诉信息核实。由主管领导指派有关人员进行投诉信息核实,确认信息是否属实,查明投诉大致原因,并将核实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第7条与投诉方沟通。根据核实结果,主管领导与投诉方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做出投诉处理承诺。

第三章投诉处理

第8条制定处理方案。主管领导指派有关部门或人员制定处理方案,处理方案要结合客户要求和实际情况,再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9条处理方案实施。经领导审批后的方案,由领导委派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实施过程由专人负责监督。

第10条结果反馈。方案实施完成后,由实施部门将结果反馈给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再反馈给投诉方,听取投诉方对处理结果的反馈意见,进行有效沟通达成一致。

第四章投诉总结

第11条总结经验。投诉处理完后,部门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预防措施,以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填写《投诉总结记录表》,备案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12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3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条附件:(1)投诉信息表;(2)投诉总结记录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促进工程管理信息在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项目部以及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加强与外部相关方的沟通,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工程管理方面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信息、沟通、协商控制程序》(出自五洋《管理体系程序汇编》)。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收集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等,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主管部门、甲方、各职能部门、区域公司之间的有效沟通。

2.区域公司:负责收集地方有关的规定、标准等,负责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地方主管部门、甲方、项目部之间的有效沟通。

3.项目部:负责收集与工程相关的信息,负责与区域公司、甲方、监理之间的有效沟通。

第二章外部沟通

第5条外部主管部门。沟通的内容包括:

1.国家颁布的关于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类标准等。

2.安全标化工地、创优工程等创优指标的申报。

3.施工许可证、质监、安监等手续办理。

4.协助做好上级的专项检查、临时检查等迎检工作。

第6条行业协会。沟通的内容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关于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行业标准、有关文件及各种活动信息和通知等。

第7条客户。沟通的内容包括客户回访、顾客投诉等。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客户回访,顾客投诉可参看《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第8条监理。沟通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

第三章内部沟通

第9条与上级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通知、文件等。

第10条与下级单位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下达的计划、任务、安排等。

第11条与平级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协作的方案、事项、杂务等。

第12条单位内部沟通。沟通的内容包括工作的安排、组织、协调等。

第四章沟通方式

第13条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1.定期会议。包括年度质安会议、季度检查总结会议、区域公司月度检查会议、定期培训会、项目部周例会等。

2.不定期会议。包括专项检查会议、临时协调会等。

第14条文字形式。包括制度文件、通知、报表、报告等。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

第15条通讯工具。包括信息平台、网络、电话、传真、快递等。

第16条走访。包括定期走访和不定期走访。

1.定期走访。包括客户回访、例行检查等。

2.不定期走访。包括客户投诉调解、关系协调等。

第五章工作方法

第17条信息沟通专员。集团公司与区域公司应落实信息沟通专员,促进建立信息沟通网络。

第18条信息收集。由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填写《文件收集列表》。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收集国家、行业的法规、制度、标准等,区域公司负责收集地方的相关规定,项目部负责收集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区域公司与项目部将收集的内容定期上报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汇总存档。

第19条信息分类。收集到的信息按照质量、安全、设备等进行分类,分发到各职能模块,以便信息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与执行,填写《文件发放列表》,发放文件的同时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

第20条信息沟通。部门领导负责信息的沟通顺畅,包括外部、内部的信息,建立信息发布、共享平台,由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确保发布的及时、准确性。

第21条信息反馈。信息接收方由专人负责确认信息的收到和反馈,

反馈的信息由专人负责传递到相关职能人员,以便能得到及时的处理。

第22条信息存档。由专人负责信息的整理和存档,编订成册,制成统一目录,以便查阅。

第六章附则

第23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4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5条附件:(1)文件收集列表;(2)文件发放列表;(3)文件发放登记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成品保护工作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施工的始终,做好该工作是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现针对公司管理现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及原材料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1.成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2.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

第3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区域公司对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的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抽查,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借鉴。

2.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成品保护内容的审核。

3.区域公司:负责检查项目部日常的成品保护工作,督促项目部整改、改进、防护。

4.项目部:负责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事

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区域公司、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的检查、抽查,落实整改、改进和防护措施。

第二章成品保护基本原则

第4条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责任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对需要进行防护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第5条交叉施工作业区,各作业班组(分包单位)在对己方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的同时,不得因措施不当对本施工区域内其他施工班组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产生损坏和污染。

第6条已经办理中间交接的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责任由后续施工班组承担,但交工部门有检查和监督的责任。

第7条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同时要追究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三章成品保护一般规定

第8条项目部应加强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消除因“人”或“环境”诱导而产生的意识或非意识的工程成品损坏、污染。

第9条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成品保护策划,明确需要实施成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设备的范围,落实成品保护的责任。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所承担该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的明确部位以及保护要求,对成品、半成品保护做出明确规定。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应制定专项防护措施,报区域公司进行审核、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10条项目部应加强图纸会审等技术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管理工作,施工前应调查了解地下设施及周围环境情况,必要时采取有效的保护、隔离措施。

第11条合理安排工期,以减少工种之间的交叉作业,避免后期集中抢工,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其次,要周密安排工序之间的搭接,不颠倒工序,尽量考虑湿作业在前、干作业在后,先室外后室内,先上层后下层,屋面防水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能做室内装修,上层地面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作下层装修。

第12条项目部应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提高装修施工的装配化水平,减少湿作业,减少工序,减少污染、减少交叉作业。

第13条施工班组(分包单位)之间办理施工中间交接以及项目部在办理内部工序交接时,交接条件必须明确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的现状、内容和要求,并进行相互检查监督。按照“谁接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责任到人。

第14条在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中,应同时检查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保护情况。项目部质量部门对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如发现成品、半成品及设备遭到污染或损坏,有权要求该单项工程立即停工,同时要求责任班组(分包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责任班组(分包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项目部质量部门复查。

第15条在班组(分包单位)月度质量考核中,应将成品保护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第16条竣工收尾阶段增设必要的专职成品保护员,对已全部完成的某一层、某一房间或某一部位(如一个楼梯、一个门口等)临时进行封闭。

第17条在施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对成品保护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班组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

1.护,就是提前保护。如清水楼梯踏步,采用护楞角铁上下连通固定;门口易碰部位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进出口台阶应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过人等;

2.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损伤或污染。如大理石或高级水磨石柱子贴好后,应用立板包裹捆扎;铝合金门窗应用塑料布包扎等;

3.盖,就是表面覆盖,防止堵塞、损伤。如地漏、落水口排水管安好后要加以覆盖;预制水磨石或大理石楼梯应用木板等覆盖;地面应用锯木、毡布覆盖;其它需要防晒、防冻、保温养护的项目,也应采取适当的覆盖措施;

4.封,就是局部封闭。如预制楼梯板安装装修时,应将楼梯口局部封闭;水泥地面或地面砖做完后,就将该房间局部封闭;屋面防水做完

后,应封闭楼梯门或出入口;室内墙纸、彩色地面完成后均应锁门等。

第四章施工过程成品保护实施重点

第18条采购运输

1.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采购应符合采购流程,确保进场验收时完整、无破损。严把材料进场验收关,对于破损等影响到工程实体质量或安全的应做退场处理或做降级使用处理。

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运输过程中应有保护、固定措施,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第19条储存堆放

1.原材料、半成品的存放地点应事先有规划,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储存,不得随机卸料、堆放。

2.储存时应做好保护措施,如防雨、防晒、防风、防浸泡。要按规定垫平、垫稳,不得超高、倾斜,堆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有可靠的排水措施,严防倒塌和压坏。

第20条搬运转运

1.搬运原材料、半成品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因震动、碰撞等原因受损,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好原材料、半成品棱角等。

2.吊装材料、半成品时应捆扎得当,吊点位置准确,以防吊转过程中滑落。绳索捆绑会对材料、半成品造成磨损的,则应进行包裹等保护措施。

3.搬运或转运过程中应有正确的行进路线,不得对其他构件、施工部位等造成破坏。

第21条施工过程

1.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因交叉施工时而引起成品的污染和破坏。

2.前道工序完工后,应及时进行交接检,同时明确成品将由下道工序施工班组(分包单位)来接管,如在下道工序中造成污染或破坏则由接管单位负责清理或修补。

3.下道工序易对上道工序的半成品、成品造成污染或破坏的,则应积极采取保护措施进行遮盖、包裹等。不得在已成活的施工部位进行有

污染性或破坏性的加工等行为。

4.在运输、清理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已成活的施工部位。

第22条已完工的成品保护

1.对已成活易被其他施工行为污染、破坏的成品则应有相应保护措施。

2.对遭污染或破坏的成品应根据程度轻重制订清理、修补、更换、返工等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使用功能的完好。

第五章附则

第23条在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和区域公司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有关成品的所有不合格项,项目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第24条个别成品破坏情况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除对之进行经济处罚以外,还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所罚款额从项目部的当月工资奖金中扣除。

第25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6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7条附录:(1)各施工部位成品、半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一、土方与基础工程

1.放线定位的控制桩必须用混凝土保护好,挖土时不得覆盖,要设醒目标志,不准碰压。

2.基础周围的水管要有排水措施,开关、接头跑水、渗漏要及时修理,不使用时开关要加箱上锁,防止跑水泡塌基础。

3.冬季施工的基础及时覆盖草袋或保温被,或及时回填土,防止受冻,雨季施工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防雨排水措施。

4.回填土打夯时,不得把基础挤偏碰坏。

5.暖气、上下水管线试水试压时,要有专人检查看管,发现渗漏及时采取修补措施,防止水流入基础造成地基下沉。

二、墙体

1.对易受损坏的砼墙体、柱、门窗、楼梯边角应用钢、木护角(用胶合板也可以)保护,特别在首层。

2.易沾污的施工洞、运料进口和打混凝土的部位,应用草袋或塑料布遮挡覆盖,防止灰浆四溅;水刷石墙面施工时,对周围的清水墙面要用水泥袋纸遮盖。

3.溅到墙上的石膏、砂浆、混凝土等,要及时清洗干净,防止污染、弄脏墙面。

4.吊运构件、料具、搭拆架子时,要派专人指挥,专人看守,不能把墙弄坏。

5.高处往下运送料具和在施工过程中倒垃圾时,必须采取措施,如围挡竖井,不得乱丢乱扔。竣工清理垃圾一律从垃圾孔倒下。

6.檐口、窗台腰线等刷乳胶漆、边线要用排笔描涂,乳胶漆不得掉在墙上污染墙面。

三、抹灰

1.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

2.抹灰时,不准搬动或站在水暖等管线和通风设备上操作,不得把灰浆溅到成活的墙面或其他成品上(如门、窗框、管道等)。如有沾污,应及时清洗干净。

3.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他成品和半成品。

4.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最好等凿洞、修理活全部做完后才抹罩面灰。

5.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

6.窗帘杆的预埋件、电闸箱、电线盒、水暖的挂勾、管卡、过墙管等,必须在抹灰前准确地预埋好,不得漏埋和错位,以免抹灰后打洞。

四、楼地面

1.楼地面施工时,不得把砂浆、混凝土溅到已成活的墙上。

2.楼地面、楼梯踏步抹灰施工完后(包括预制水磨石、瓷砖、马赛克等地面铺设完后),应及时认真养护,其中,水泥地面必须铺盖麻袋片

按规范浇水养护,木地板及高级地面盖塑料布或锯末加以保护;踏步设护角要仔细保护,要设醒目标志,严禁踩坏,养护期设专人看管。养护期间楼梯间实行封闭管理。

3.下道工序进入施工时,对容易沾污、破坏地面的料具要有保护措施,不准在已成活的地面上拌砂浆、和腻子、拖管子、铁锹、镐或其他铁器,更不准在地面上进行容易破坏地面的操作,如锤击或煨直管子。

4.搬运料具时不得把地面破坏,不得乱扔、乱碰,小车支腿要包胶皮,油、木、电、水暖等工种施工用的高凳、铁梯、铁案子等,均要包好凳脚。

5.油木施工前,应将易弄脏部位用塑料布、水泥袋或油毡纸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油漆、腻子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

五、防水

1.基础底板在施工防水时,严禁在防水材料上直接堆放重物(包括周转材料等)。

2.在进行室外回填土的施工时,外墙立面必须有保护层,严禁用铁锹捣碎保护层,严禁不筛回填土,以防块石砸坏防水层。

3.在进行卫生间防水保护层的施工中,不许使用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的小车运送砂浆,严禁在防水层上野蛮施工,破坏防水层。

4.屋面防水施工完后,对部分棱角处要加以保护,部分损伤后必须修复,严防屋面发生渗漏现象。

六、门窗

1.窗框进场前由项目部与厂家订好协议,窗框和墙的连接件要安好后才包装,这样的窗框在安装时不需拆包装纸,在窗户收口时砂浆不会污染窗框,安装玻璃前再用刀切割。

2.部分厂家生产的窗框没有提前安连接件,安装门窗时必须拆除包装纸,在窗框安装好后,项目应立即沿窗框贴满美纹纸(最好和厂家订合同,由厂家负责粘贴),防止窗户收口时砂浆掉入框内,不便清理。如不慎有砂浆污染窗框,应立即用湿棉纱布清洗干净。

3.窗户收口、外墙喷涂或抹灰贴面砖时,裸露的窗框必须有防护措施。和墙体连接处应贴上美纹纸、胶带或用塑料胶布、彩布进行遮挡。

窗框上自带的保护膜要等涂料刷完,在打胶前用刀切割。

4.门窗进场后要分规格堆放整齐、垫平、垫稳,并有防雨防晒措施。

5.不准用门窗当跳板、搭床、做平台、当凳子,不允许碰坏、踩坏、扔坏、压坏、砸坏。

6.门窗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碰弯碰坏管线设备,不准踩在暖气片或管线设备上操作。

7.门窗安装时不得震裂或震掉框边的抹灰层,安装好后要注意关闭,容易被碰坏的门窗边要钉钢、木护角保护。

8.不允许从已安装好的窗口往里运料,如不可避免时,事先须有覆盖、保护措施,门框要钉防护条或防护板。

9.外墙涂料施工使用吊篮时,要对外窗进行保护,防止吊篮碰坏窗框,同时严格管理好施工涂料的工人,按操作规范使用吊篮。

10.木门窗因未上锁而不能关闭,要用小楔临时稳住,以防被风吹开,碰击损坏或撞坏墙面,造成门框边抹灰被震裂、震掉。碰坏或有划痕的门窗应及时更换。

11.钢窗由安装者负责嵌固砂浆,但固定时砂浆不得沾污墙面。

12.安装完玻璃后,严禁随意上下倒料和拆搭外架。涂料、油漆施工时不要弄脏玻璃。

七、油漆、粉刷

1.合理安排工序,浆活、油活不得互相沾污。

2.不准在油漆、粉刷好的门窗、墙面上用手摸、涂写或钉钉子。安装好门窗玻璃后,严禁在室外架上施工捣碎玻璃或砂浆污染玻璃。

3.认真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不得沾上白浆和油漆。

4.竣工前最好用湿锯末清扫地面,以防灰尘污染油漆、粉刷。

5.拆外脚手架时,轻传轻放,不许碰损外墙涂料或其他成品。

八、水、暖、电、卫

1.管线穿墙,打洞不准用大锤,位置、尺寸、大小严格按施工图要求,不准乱打,乱凿。

2.电焊、气焊时,应对附近成品(特别是卫生间的面砖)采取隔离措施或对电焊、气焊采取防护措施,不得烧坏、烤糊或烤变色其他成品。

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早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进度管理是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中,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程建设进度管理体系 第三条公司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现场工程师组成的多级进度管理组织体系,保证各级进度管理协调活动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负责,全面领导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审定,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重大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处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分管工程进度控制和管理。具体负责 对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进行审核,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指导及协调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是工程建设进度直接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制订与执行,负责工程现场施工进度的监督管理、检查和相关报表的制订等。工程部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工程部现场工程师是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的直接管理者,具体负责公司工程现场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与管理,为各种报表中有关进度的情况供现场资料,并对相关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第三章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其编制 第八条工程建设进度实行计划管理,每个工程建设项目应事先确定进度计划,以保证对工程建设进度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管理,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编制内容主要为形象进度,编制方式主要为横道图。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分项目开发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四种。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新版)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85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

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 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基本原则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完成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进度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进度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程进度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各段的工作顺序及持续时间进行过程规划、实施、检查、督促协调及信息反馈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其最终目的是确保工程交付时间按合同目标的实现。其基本任务是制定进度计划,调动一切项目资源,协调参加各方,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确保进度计划的实施。 二、根据工程进度管理的特点,在计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发生、组合的可能性,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辅以计算机技术调整和控制工程进度计划,以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建设强有力的工程进度管理机构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最终达到按期或提前投产的重要保证。 四、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在工程建设的管理中起主导控制作用,加强工程进度计划的控制,重点应放在施工阶段关键线路的控制管理。

五、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服从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并必须建立在合理的施工组织管理的基础上,做到组织、技术、资源和财力措施落实。 六、项目进度控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和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监督管理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七、工程项目进度计划采用Project软件编制,以横道图形式体现。 第二章项目进度控制职责划分 第三条项目公司建设单位(甲方)职责 项目公司建设单位是工程进度目标实现的第一责任单位,全面负责工程进度管理和目标实现,选定施工队伍,做好物资准备,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按合同进度目标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总体施工计划、季度、月度、周计划,协调所在项目各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购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关系,调动各种生产资源,完成合同和集团公司的总进度目标。 第四条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集团公司年总进度目标以及施工合同提出工期目标。 对于工程项目关键线路和工程施工难度大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记录、存档备案。根据项目公司上报月计划、周

项目创优全套资料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创优 十七 十八物业创优工作总结 一项目如何创优 评选优秀示范小区(大厦)是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评定的最具权威的荣誉,也是政府推进物业管理企业规范管理的最有效的措施。一个企业创优达标情况如何,最能体现该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和企业创品牌意识。企业参与创优活动后,该如何进行创优活动? 一、确定创优目标,成立创优小组。做到上下重视、全局一盘棋。企业要把创优活动当作企业上台阶,提高管理手段、管理水平的重要战略步骤之一;树立管理服务的长远目标:市优、省优、国优,通过推行标准化的管理服务手段,而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领导应适时组织成立创优小组、全力支持推进创优质服务的活动开展,涉及具体费用的,应及时予以解决; 二、内部动员、岗位分工。鼓士气、把创优活动当作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大事。提高企业员工对创优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荣誉感;明确岗位分工、交叉管理。即不同岗位之间相互有分工、有配合、有检查、有执行、整改及时,做到环环相扣。

三、协调组织、计划推进。成立创优小组后应明确各成员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如涉及费用问题、与开发商、业主委员会沟通问题、组织操作层员工贯彻、检查发现、如何改进问题都应进行明确具体的人员,并列出详细的时间动态计划安排。 企业开展创优活动后,根据《全国优秀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对照检查时,另一方面也可从项目软件方面、硬件方面对项目进行自查和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落实。创优整改包括硬件设施的整改和创优资料的完善: 软件方面: 一、日常管理服务是否到位; 二、岗位责任明分工,制度规范要齐全; 三、日常管理服务标准是否保持和贯彻一致; 四、管理和服务细节、过程和结果,发现不合格事项处理; 五、项目管理数据要清楚,小区管理资料、信息、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 六、顾客投诉的接受和处理; 七、有无存在管理和服务盲区; 八、各岗位考核机制要齐全,考核制度有落实; 九、管理服务过程有痕迹,重点体现在日常记录; 十、应急措施要明确并具操作性; 硬件方面: 一、项目外观要完好、整洁; 二、楼宇内部整洁、有序、安全、无违反装修管理和消防管理法规的乱搭、乱建、乱改等违章行为;

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QMS/GXSJ – TX – 201002 2010年12月20日发布 2010年12月20日实施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Guangxi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3Co., Ltd.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CNAS C028-E GB/T1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GB/T2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GB/T28001-2001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目录 1 总则 (1) 2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管理 (1) 3 创优工程申报 (1) 4 工程质量创优措施 (1) 5 表彰奖励 (2) 6 附则 (3)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QEOHS/GXSJ-TX-2010.06)和《公司优良工程评选办法》(QEOHS/GXSJ-TX-2010.07),推进工程质量创优,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工程质量创优适用本办法。 2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管理 2.1 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结合公司生产规模,制定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并把目标分解至二级公司(分公司),列入经营承包责任书,作为考核二级公司(分公司)的主要指标。 2.2 二级公司(分公司)应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计划,结合本单位生产规模,制定工程创优计划,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指标,使工程创优落到实处。 2.3 二级公司(分公司)对确定创优的工程项目,应把《工程质量创优计划》(表1)于工程开工后两个月内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备案。未按时办理备案手续的,按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QEOHS/GXSJ-TX-2010.06)相关条款处理。 2.4 对工程规模符合创“鲁班奖” 条件的工程,二级公司(分公司)必须在承接到工程任务后及时把项目情况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对拟创“鲁班奖”的工程项目,由项目部或二级公司(分公司)填写《公司创“鲁班奖”工程申报表》(表4),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创“鲁班奖”。确定创“鲁班奖”目标后,由公司成立创“鲁班奖”工作小组,负责创“鲁班奖”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3 创优工程申报 3.1 申报公司优良工程的项目,按《公司优良工程评选办法》(QEOHS/GXSJ-TX-2010.07)执行。 3.2 申报市级优质结构奖,区级、国家级装饰工程奖,市级、区级优质工程的项目,由二级公司(分公司)组织申报,申报资料需经公司质量技术处审核。 3.3 申报“鲁班奖”的项目,由公司质量技术处统一组织申报。 4 工程质量创优措施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4542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gress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有效控制项目部各类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为承包商施工创造良好的外围条件,做好征迁外协工作,加快征迁外协工作速度,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尽量减少外界干扰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3.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和施工图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4.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

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项目管理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使施工单位能全力投入生产。 6.定期检查或按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批准后,向施工参与单位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此结果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7.检查进场的人员、材料、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正常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要求限期增加投入。 8.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给予处罚,若是总工期得到保证,即退回之前所罚款项;对于总工期未能保证的,所罚款项不予退还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扣违约金。 9.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及时反馈工程进度信息,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及时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建议,协助承包商修改计划,调整施工机械和人员数量,实现进度计划目标。 10.为了加快工程进度,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报验单后要及时到工地进行验收,并及时作出验收

项目成本管理的制度、原则与措施

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原则与措施 项目成本管理水平不仅直接决定着项目的经济效益,而且最终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因而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是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基本保障,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中铁十六局针对前几年存在的组织层次多,管理粗放,成本观念淡薄,费用开支无约束等问题,将项目部作为成本控制中心,以贯彻落实责任成本管理为切入点,在不断探索、努力实践的基础上,紧紧盯住影响成本控制的三个环节(责任成本预算、实际成本控制和预算与实际成本对比分析),狠抓成本费用组成的四项重点(劳、材、机、费),建立了五项制度,坚持了四项原则,采取了三条措施。几年来的实践表明,这些制度和措施对提高企业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1998年以来,我局在每年处理消化历史遗留问题数千万元的基础上,实现利润逐年攀升,由1998年的729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1316万元。 一、五项制度 (一)管理目标责任合同制。为满足业主对企业的合同要求,兑现投标承诺,我局在每项工程中标上场前,都要由局(处)党政主管与项目的经理及党工委书记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把项目工期、质量、安全、上交款、经费

开支等指标以合同的形式写进责任书内,并将项目总体目标分解为年度指标,在每年工作会议上与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签订《年度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按上交款指标的一定比例,缴纳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每年向局(处)工作会议述职,报告年度《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局(处)依据《项目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设定年度优秀、达标和不合格项目部三个级次,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和文明施工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按照得分情况实施奖优罚劣兑现阶段目标。项目完工时,依据项目上场时企业主管与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签订的《责任书》,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与审计,落实《责任书》条款,兑现奖罚,对完成目标的项目领导人双倍返还风险抵押金;对完不成指标的项目领导人,除没收风险抵押金外,还规定在三年内不得担任项目主要领导人。实行管理目标责任合同制,规范了项目管理行为,加强了项目过程控制,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激发了项目管理人员争优创优的积极性。 (二)项目资源配置评审制。为了解决项目资源优化配置问题,每项工程中标后,局里依据合同条款、施工条件等,按照“五个到位”即“管理人员责任到位、生产要素配置到位、工程任务分割到位、项目管理目标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和“四个适应”即“管理水平与工程需要相适应、技术力量与工程需要相适应、机械设备与工程需要相适应、资金保障

工程创优目标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16 工程创优目标、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16.1本工程创优目标 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争创市优工程。 16.2工程项目创优总体规划、措施 1、确保质量管理机构体系的正常运作,全面管理施工,各管理部门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认真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文件、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的要求,一切工作均按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文件、质量文件要求和标准实施。 3、对于工程材料的选用及管理严格按照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实施,材料的采购前先对供应商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采购和采用。材料进场检验合格后,按要求合理堆放,并做好标识工作,防止混用。 4、做好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施工中各种检查验收资料和表格由项目部专人收集管理和存档,并相应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和明确管理职责。 5、加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 6、本工程项目部设立专职质保员和专职质检员,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1)、首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招标文件及图纸,体会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图纸的技术要求,以便准确地按照业主要

求及设计意图完成工程的施工。 (2)、组织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人员编写详细、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请工程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并以此来指导工程的施工。 (3)、各分项工程开工前认真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组织设计,各工序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如下检验程序,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其中任一个环节检验不合格均必须返工,返工完成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检验;合格后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4)、对于重要、关键的工序和项目,在全面开始施工前,合理组织典型施工,以取得合理的方法、数据、方案来指导全面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 (5)、合理组织和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最佳工作状况,避免因施工机械问题造成质量隐患和事故。(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学习方能上岗,对于有较高技术要求的技术项目的工人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通过经过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做好施工全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测量工作 (1)、对于所有用于本工程的试验、检验和测量仪器必须依照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有效的检测并定期标定。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直接向质检工程师负责。 (2)、工程结构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0.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项目上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水平,提高项目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0.2项目部的职责 ⑴明确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编制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包括质量目标的分解;分解目标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特别是装饰工程在细部处理方面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记录资料目录清单及收集、整理的安排和要求;分析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哪些方面可以做成亮点;本工程推广应用哪些新技术;须业主及时办理工程的报建、审批、竣工决算、验收备案等系列手续。) ⑵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体系,明确岗位质量职责; ⑶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 ⑷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视、测量和控制; ⑸组织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并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⑹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⑺负责工程各阶段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负责与相关机构、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 10.3工作程序 10.3.1工作流程 10.3.2质量目标评审

依据工程的性质和体量、合同的条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经营部门、技术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在确定创优质工程的项目时,应考虑项目部优质率指标),并列入创优滚动计划。 10.3.3 过程控制 项目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国家规范、企业标准以及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的措施,认 真组织施工和监视测量,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和管理不足。 项目部监督项目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协助、指导项目 的创优工作。 10.3.4 资料收集根据总公司和地方档案馆对工程档案的要求,列出工程资料清单目录,施 工各阶段应根据清单目录认真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由业主直接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 资料也要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统一装订。拍摄各个阶段和竣工后的工程影像资料,制 作复查时所需的影像资料。 项目部主管部门应指导帮助项目做好此项工作。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项目部各类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部门职责 1、项目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代表甲方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项目部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项目部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 进度控制措施 1、 项目部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 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理单位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项目部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项目部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 由于各施工队伍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6、 项目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7、对于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项目部要从新制订合理进度计划,项目部要从新审核经监理批准的进度计划(必须在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同原计划审核标准。 三、 进度检查 1、对象:项目部各施工队伍。 2、方式:项目部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经项目经理批准后,项目部向施工参与队伍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队伍进行通报,并将此结果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工程进度的管理,确保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能够按工期履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进度控制是指在既定的工期内,编制出最优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该计划的施工中,经常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情况,并将其与计划进度比较,若出现偏差,便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找出必要的调整措施,修改原计划,不断的如此循环,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确保工程的既定目标工期的实现,或者在保证施工质量和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实际成本的条件下,适当缩短施工工期。 三、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整个施工项目的任务;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单位工程的施工任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编制年度、季度、月(旬)作业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完成规定的目标。 第一节总体进度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是工程总体工期控制的依据。 二、项目计划部在工程中标之后,开工之前,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 三、总体进度计划的编制依据:中标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的补遗书、澄清书,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四、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的影响因素;由于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尤其是较大和复杂的施工项目、工期较长,影响进度的因素较多。编制计划和执行控制进度计划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1、有关单位的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部门、运输部门、水电供应部门及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都可能给施工某些方面造成困难而影响施工进度 2、施工条件的变化;施工中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与勘察设计的不符可能造成临时停工或破坏。 3、技术失误;施工中采用技术措施不当,施工中发生技术事故;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缺乏经验,不能保证质量等都要影响施工进度 4、施工组织管理不利;施工组织不合理、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调配

工程创优费用管理制度

外滩一号项目工程创优费用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管理、提高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及配合管理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于外滩一号施工作业的总分包单位。 三、考核周期: 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考核依据: 1)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2)外滩一号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统一做法》 3)外滩一号项目《建筑施工统一做法》 4)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2011) 5)相关政府文件、规范和法律法规。 五、管理办法: 1、所有总分包单位,所签合同中,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创优综合考核浮动价款。该价款按本办法的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在会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评分。并按检查评分表进行打分。打分时,监理单位负责一份,甲方负责不少于3份。并按所有表格的平均分,记为该单位的周检查考评分。 3、周检查考评分在每月汇总平均,作为月度考评分。 4、施工期间综合考评分:从开工到竣工期间的所有月度考评分汇总平均,为该单位在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综合考评得分。 5、综合考评得分与浮动价款支付: 1)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获得100%的浮动价款; 2)综合考评得分在80~89分的,获得80%的浮动价款; 3)综合考评得分在70~79分的,获得60%的浮动价款; 4)综合考评得分在60~69分的,获得50%的浮动价款; 5)综合考评得分在60以下的,扣除全部浮动价款; 6、凡被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大区公司点名或通报批评、处罚的施工单位、或被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整改工地的责任单位的,当月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得分为零。如被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大区公司通报表扬、组织学习的工地和施工单位,当月的安全文明施工

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18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18.1工程施工合同有约定、公司、分公司或项目部有创优目标要求时,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在进场后组织工程管理部门编制项目创优计划。 18.2项目创优计划指:项目现场湖南省标准化示范工程、全国AAA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质量创市级优良工程、湖南省优质工程、芙蓉奖、鲁班奖等工程奖项的计划,市政工程的金杯奖、水利水电和路桥工程的相关奖项计划。 18.3项目创优计划应根据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和公司管理文件编制。 18.4项目创优计划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精心编制。计划内容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部门及管理岗位职责、施工管理依据、创优工作思路、质量管理与控制、保证质量技术措施、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创优措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计划、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18.5项目创优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18.6项目创优计划实施前和实施中应组织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 18.7施工过程中,项目现场应依据现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认真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工程项目必须创湖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后,方可申报湖南省优质工程。 18.8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精心组织施工。现场应认真贯彻项目创优计划,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现场管理制度。通过质量的事前预控,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确保达到工程质量优良标准。 18.9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认真进行质量管理。现场每月应定期召开质量创优工作会议,分析现场质量趋势,找出质量问题或隐患,提出质量改进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创优目标实现。 18.10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创优申报工作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并做好工程创优申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18.11工程创优申报资料报出前应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加盖公司公章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出。 省优、芙蓉奖工程工作流程图 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创优目标对公司进行创优指标分解项目部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向所属分公司申请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精编版)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 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 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进度管理是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中,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程建设进度管理体系 第三条公司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现场工程师组成的多级进度管理组织体系,保证各级进度管理协调活动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负责,全面领导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审定,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重大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处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分管工程进度控制和管理。具体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进行审核,负责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指导及协调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是工程建设进度直接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的制订与执行,负责工程现场施工进度的监督管理、检查和相关报表的制订等。工程部经理为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工程部现场工程师是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的直接管理者,具体负责公司工程现场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与管理,为各种报表中有关进度的情况供现场资料,并对相关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第三章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其编制 第八条工程建设进度实行计划管理,每个工程建设项目应事先确定进度计划,以保证对工程建设进度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管理,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编制内容主要为形象进度,编制方式主要为横道图。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分项目开发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四种。 第十条公司应该在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后一个月内编制项目开发建设总进度计划。该计划应该明确规划设计、前期报批、开工、开盘销售、室外综合管线施工、竣工交付等重要节点时间,计划的时间单位为月,有分期开发计划的应该划分分期开发范围,明确分期开发计划。该计划由工程部编制,经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讨论审定,审定后作为该项目开发建设总体进度管理依据和目标。 第十一条公司应该根据各项目开发规模与特点,在当年年底制订来年的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计划的时间单位为月或旬。该计划由工程部编制,经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讨论审定,审定后列入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中,作为全年工程建设进度管理依据和目标。 第十二条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十五天,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单位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合同工期及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该计划进行审核,经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审定后,作为单位工程总施工进度管理目标和依据。计划的时间单位为月或旬。单位工程为群体工程时,计划应按各单体工程的重要施工节点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月25日前提交单位工程月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于对月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计划的编制应该强调科学客观、合理可行、适当从紧的原则,特殊情况需要抢工、赶工的,也应该不脱离实际,并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计划编制内容应该齐全,前后工作关系连贯,关键线路清晰,工序搭接合理。项目开发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作为大计划,在编制和审核时宜抓大、抓总、抓重要节点,而月计划宜抓小、抓细、抓主要工序。 第四章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第十五条项目开发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确定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再作调整,如确需要调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工程部提出并报请公司批准。 1、确因前期客观原因,土地、规划方案等工程前期报建手续未经批准或延期一个月以上才批准。

工程创优目标和保证措施

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 新疆华电达坂城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 创优目标及实施细则 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新疆华电达坂城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工程创优目标及实施细则 根据本工程建设提出的“确保工程达标投产,力争陕西省电力公司优质工程”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公司的质量方针“信守合同,交优质工程;诚信服务,让业主满意;持续改进,争行业先进。”在本工程中我们将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年版)》的内容采取措施,确保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一明确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1 成立创优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部总工为首的达标创优领导小组,对施工质量、工艺水平、文明施工、和投产水平提出更高、更严格的标准。达标创优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规划、宣传、考核奖励工作。贯彻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 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项目部总工:代贺清 副组长:项目部技术员:王志刚 成员:质检科:王宏舒畅宁连凯 2 落实管理职责 项目工程部是“达标、创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办法、核定标准和编制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检查和考核。 2.1 达标创优领导小组的职责 2.1.1 负责组织贯彻达标创优工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达标创优实施细则和目标,落实组织机构,编制实施计划。 2.1.2 定期召开达标、创优工作例会,检查落实计划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1.3 负责主持各阶段的达标投产自检工作,并编写自检报告,并报业主考评。 2.1.4 对自检中需要消缺、完善的项目提出整改计划,并落实实施。 2.1.5 组织做好达标、创优的复检的配合工作。 2.1.6 负责组织实施达标、创优实施细则和目标中的相关内容,落实达标、创优计划。 2.1.7 组织自检、专项检查与考核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doc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项目上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水平,提高项目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0.2 项目部的职责 ⑴明确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编制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包括质量目标的分解;分解目标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特别是装饰工程在细部处理方面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记录资料目录清单及收集、整理的安排和要求;分析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哪些方面可以做成亮点;本工程推广应用哪些新技术;须业主及时办理工程的报建、审批、竣工决算、验收备案等系列手续。) ⑵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体系,明确岗位质量职责; ⑶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 ⑷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视、测量和控制; ⑸组织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并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⑹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⑺负责工程各阶段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负责与相关机构、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 10.3 工作程序 10.3.1 工作流程 10.3.2 质量目标评审 依据工程的性质和体量、合同的条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由项目部总工程

师组织项目经理、经营部门、技术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在确定创优质工程的项目时,应考虑项目部优质率指标),并列入创优滚动计划。 10.3.3 过程控制 项目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国家规范、企业标准以及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的措施,认真组织施工和监视测量,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和管理不足。 项目部监督项目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协助、指导项目的创优工作。 10.3.4 资料收集 根据总公司和地方档案馆对工程档案的要求,列出工程资料清单目录,施工各阶段应根据清单目录认真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由业主直接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也要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统一装订。拍摄各个阶段和竣工后的工程影像资料,制作复查时所需的影像资料。 项目部主管部门应指导帮助项目做好此项工作。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各单位、项目部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创建名牌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项目部创建各级优质样板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和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等活动。 3. 职责 3.1 总经理为主管领导,负责有关创优活动的文件审批、创优规划审批;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和综合管理办公室对集团公司创优活动的管理,以及实施检查、指导和监督。 3.2 工程部为创建优质工程和双优工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创优和工地双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分公司负责本分公司内工程创优和工地双优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申报年度创优计划;汇总、审核各项目部创优计划和措施方案;对优质工程进行审定和择优上报;对项目部创优活动进行组织、检查、指导和监督。 3.3 综合办负责各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及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和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计划、安排开展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竞赛、评比活动,向上推荐、申报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或劳动模范。 3.4 各项目部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制定、上报工程项目创优计划,检查创优计划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创优工程项目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4. 方法和措施 4.1 总要求 4.1.1 加大集团公司创优活动的力度,引导创优活动深入发展,强化一体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统一集团公司创优项目申报程序,使集团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确保集团公司创优目标的实现。 4.1.2 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集团公司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工程创优消缺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消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建安分公司承建的220kV及以上变电站土建工程符合创网优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及公司整体质量创优目标,明确工程创网优消缺实施过程中的各级职责,强化消缺过程管理,控制和减少工程创优消缺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相关职责 第二条为了加强创优消缺工程的领导、组织,在工程达标投产复查前后成立现场消缺项目部。现场消缺项目部原则上由原工程项目部人员组成。 第三条原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是工程创优具体实施、整改、消缺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公司及分公司创优自检、达标投产复查中存在的资料及现场问题进行整改、处理。 第四条现场消缺项目部是该工程创优的现场管理机构,负责现场监督、指导分包商完成现场实体工程项目的消缺处理、新增工艺亮点实施、资料整改及完善工作。 第五条建安分公司质量科是工程创优实施过程中的主管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程创优活动的全过程,及相关责任认定工作。 第六条如果原工程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项目经理确实不能到位,分公司可另行安排人员完成该项工作。 第三章实施步骤 第七条分公司质量科根据每年度工程创优项目及创优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对现场实物及资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问题进行汇总整理。 第八条分公司质量科根据现场实物、资料检查记录及工程达标投产复查记录等,对照《国网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列出消缺清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第九条分公司质量科根据经分管领导确认的消缺清单编制《三措一案》,同时向项目经理及分包商书面下达进场通知,由项目经理根据消缺清单通知分包商或专业分包商组织组织合理的人员及机具进驻现场。 第十条质量科在项目经理及分包商进场之日,随同前往进行现场逐项逐条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部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职责 1、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和施工图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2、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部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进度控制措施 1、工程部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理单位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工程部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工程部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 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给予处罚,若是总工期得到保证,即退回之前所罚款项;对于总工期未能保证的,所罚款项不予退还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扣违约金。 6、工程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使施工单位能全力投入生产。 7、对于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施工单位要从新制订合理进度计划,工程部要从新审核经监理批准的进度计划(必须在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同原计划审核标准。 三、进度检查 1、参加单位: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2、方式:工程部定期检查或按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工程 部经理批准后,工程部向施工参与单位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时情况而定给予罚款,并将此结果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3、进度提前的,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四、工程进度管理 1、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中的工作内容、工作顺序、持续时间及工作之间的相互搭接关系等进行计划并付诸实施,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障碍或调整、修改原进度计划后再付诸实施。 2、进度控制的主要方法有:行政方法、经济方法和管理技术方法。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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