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粉条加工技术规程

马铃薯粉条加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级绿色食品马铃薯粉条的原料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加工要求、断丝、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马铃薯粉条的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2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3 原料要求

3.1 马铃薯或马铃薯淀粉

原料应来源于绿色食品马铃薯(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的马铃薯,或取得绿色食品认证的马铃薯或马铃薯淀粉或其他符合绿色食品原料要求的马铃薯。

3.2 原料水

应符合 GB5749 及 NY/T 391中的要求

3.3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及 NY/T 392 中的规定。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5 加工要求

5.1 加工用水要求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及NY/T 391的要求。

5.2 操作台、器具、设备清洗消毒要求

各种接触到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设备、设施、器具应选用易清洗、消毒、耐腐蚀的材质制作。

5.3 清洗消毒要求

5.3.1 生产前要求

生产前对所有接触到原料、半成品、产品的设施、器具进行清洗消毒,最好选用75%酒精先消毒,后再用清水清洗干净。设备加工过同类产品中的非绿色食品及其它食品后,再加工绿色食品粉条的,应选用餐具洗涤剂加90℃~100℃热水进行消毒,再用清水进行冲洗干净后进行生产。

5.3.2 生产后要求

生产停机后,应对拌料罐等能够接触到稠粉的部位进行清洗并用风机吹干。

5.4 加工技术要求

5.4.1 糊化要求

使用温度为53℃~76℃的范围内的加工用水。搅缸保温层注满热水,让保温层内的水循环,保持搅缸上下温度均匀。加入温水搅拌10 min~15 min,使稠粉搅拌均匀,进入蒸箱,粉带通过3 min~5min的蒸煮熟透。蒸熟的粉带冷却后,送至下一工序。

5.4.2 切丝要求

对冷却好的粉带进行切丝,切丝长度应根据生产实际要求而定,切出的丝应粗细均匀、无残断丝。

5.4.3 干燥要求

5.4.3.1 热风干燥

挂在吊杆上的粉条进入初级干燥室进行干燥。应在热风温度为30℃~55℃,空气湿度为25% -50% 内的环境中运行70min~95min。

5.4.3.2 自然干燥

在有防尘、防蝇的环境中自然干燥,干燥温度仪表控制在15℃-25℃,湿度控制在35%-45% 的范围内。

6 断丝

根据相应的要求确定断丝长度。断丝要求长度均匀、断口平滑。

7 包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