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煤矿年度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威宁县煤矿年度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威宁县煤矿年度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威宁县龙场镇克沟煤矿2012年度矿井防突措施打算

编制: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总经理:

编制日期:2012年2月27日

2012年度矿井防突措施打算

一、矿井概况

组织措施及防突机构职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通防科,负责日常防突治理工作。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防突例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通防机构及职责

1、通防科:

(1)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防治突出措施打算并报批;(2)负责矿井防突措施的制定审批;

(3)组织有关部门随时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对发觉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4)负责收集矿井各种突出资料,参与突出事故调查分析。(5)会同安全科检查防突机构成员单位防突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6)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防突小组成员参加的防突专题会;

(7)审批防突工作面日报表和防突参数报告单;

(8)负责矿井抽放技术治理;

(9)负责矿井通风技术治理;

2、通风部门:

(1)按防突治理要求,负责矿井通风系统治理;

(2)负责矿井、采区和防突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置选定、设置、建筑;

(3)保证通风系统独立、畅通、可靠,杜绝串联风;

(4)负责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装位置选定,局部通风机治理,

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5)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

(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与治理,发觉通风设施必须及时处理,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处理;(7)负责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校验,保证瓦斯超限既报警又断电,遥讯信号不得中断;

(8)重点防突头面的瓦斯监测资料必须每天进行分析,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及进展趋势,用以指导防突工作;(9)负责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参数的测定;

(10)加强对防突员的培训,做好防突参数测定仪器仪表的维修,确保仪器灵敏可靠;

(11)会同安全科、施工单位验收措施孔施工质量,措施孔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验孔;

(12)依据效果检验结果,负责确定施工单位当班同意推进长度;(1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头面通风日报”,送总工批阅;

(14)负责防突措施的落实,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抽放钻孔、释放钻孔的超前距。

(15)参与年、季、月度防突打算的编制、防突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

3、地测部门:

(1)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7条之规定,与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爱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差不多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情况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

(2)采掘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按规定提交采掘地质讲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区、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讲明,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

(3)参与年、季、月度防突打算的编制、防突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

(4)地质构造预测预报。收集突出危险区域地质资料、巷道及采面,依照已有地质资料,结合相邻区域地质资料,及时动态预测预报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做到图文并茂。

(5)负责矿井开采所留煤柱的测量与填图。操纵煤柱位置的导线点及煤柱区内开采巷道内的导线点均要采掘工程图上标明。

(6)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及煤岩结构特点,查明地址构造及变化规律,及时填绘和标定巷道位置、采掘关系、煤柱尺寸、爱护范围;负责向矿总工程师和防突机构提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所需要的地测资料。

(7)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测部门提早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4、生产技术科:

(1)编制年、季、月度生产打算的同时负责将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防突打算编纳入年、季、月度生产打算;

(2)合理矿井开拓部署和巷道布置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规定。

(3)合理采掘布置。

(4)安排生产接替时,在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同一个区段的突出煤层中,不得布置两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

(5)突出危险区内新投产的回采工作面在初次来压未结束前不得随意停采;

(6)参与防突专项设计、措施会审、煤与瓦斯突出综合分析、

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5、机电科:

(1)负责定期对矿井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查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2)参与防治突出规划、打算编制及措施会审等工作;负责矿井要紧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电气设备部分的维护治理,以及“两闭锁”的正常试验工作。

6、调度室:

(1)负责综合平衡采掘施工与防突措施施工的关系,检查防突措施执行情况;负责防突区域采掘工作面的电话安装、维护;(2)参与年、季、月度防突打算的编制及防突措施的会审和现场执行情况的检查;

(3)负责将有关领导、业务部门关于防治突出工作的通知或决定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并掌握、收集有关施工单位执行通知(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业务部门反馈通知(决定)执行情况;

(4)深入现场了解采掘生产进度、规程措施执行情况;

(5)井下出现险情或突出事故必须按事故救援预案的处理程序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进行抢险救灾。

7、安全科:

(1)负责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行使全面监督权,参与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2)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的实施;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

(4)对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

(5)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在突出头面每班固定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素养较高的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整个生产过程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发觉瓦斯变化、响煤炮等明显征兆,会同瓦检员立立即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

(6)负责落实采掘头面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措施孔的超前距。

(7)负责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差不多知识;培训时刻、打算由教育科制定,但每季度许多于一次。新工人下井要先培训后上岗;定期组织全员进行防突知识考试。

8、抽放队:

(1)负责矿井瓦斯抽放;矿井瓦斯抽放以及瓦斯利用系统设计,抽放泵、抽放管道的选型、安装;瓦斯抽放方式、抽放钻孔的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负责将钻孔的实际方位、倾角、见煤(岩)深度等资料及时填表并作实钻图。同时将钻孔资料送地测部门;(2)负责做好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与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的衔接治理,当区域性措施操纵的范围与生产实际不吻合,必须采取补充措施;若条件不具备,应及时将实际操纵范围的有关图件资料送交防突机构,由防突机构采取针对性的局部防突措施;

(3)负责防突设计、安全措施的编制、会审和报批工作;参与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

9、施工单位:

(1)突出煤层的采掘必须按照防突治理有关规定、防治突出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协调好生产与防治突出措施的关系,做到安全生产;

(2)负责联系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验证(效果检验)的时刻;(3)负责施工防突措施,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

(4)负责提供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所需的时刻、空间、人员及材料设备等,做好综合爱护器,电煤钻等机电设备的安设和维护工

作;

(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治理规定、措施等,加强防突差不多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施工中认真观看突出预兆,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6)突出头面的值班队长、班长必须每班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煤层软分层、地质构造、瓦斯涌出等变化情况及措施孔超前距等;(7)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防突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物品的现场保管;

(8)负责收集突出前工作面现场作业情况,煤(岩)赋存状况等资料,待突出物清理完一周内将分析总结材料报防突科;(9)防突采掘工作面队跟班工长、班组长、队长或技术人员负责观看施工中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断层(煤层)倾角、煤层厚度及软分层厚度变化、矿压变化及其他突出预兆,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交接班。发觉异常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工人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凡发觉突出预兆,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至安全地点,并向值班队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主管技术员负责现对所有干部工人进行防突常识培训,每周许多于2小时。

10、物管科:必须保质保量及时提供防治突出所需的材料、仪器、仪表等。

11、财务科:必须把年、季、月度防突打算所需的费用纳入打算。

12、人力资源部:把年、季、月度防突打算所需的人力纳入打算。

三、2012年度生产地区打算及防突区域划分:

2012年度生产地区打算。

四、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本矿井未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依照2007年10月17日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治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威宁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区与突出危险矿区,本矿井按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设计。

(二)区域防突措施打算

1101工作面、1101回风巷、1102运输巷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及要求

1、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

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2、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预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接着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4、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纳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5、预抽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边界不得小于20m;

6、抽放队负责抽放管路的辅设和计量装置的安装以及封孔带抽。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

7、封孔带抽后,抽放队必须安排观测工观测该掘进面正前抽放数据,并制表报通防科。抽放结束后,抽放队将抽放数据汇总后

报通防科,以便分析抽放效果。抽放队加强抽放管路维护,管路漏气必须及时处理。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巡查抽放管路,并保证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不得低于13Kpa。

8、当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指标采纳瓦斯含量(W)或煤层瓦斯压力(p),其推断煤层突出危险的临界值,是依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确定。

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单项临界指标值

瓦斯含量W(m3/t) 煤层瓦斯压力P(MPa)区域类不

<8 <0.74 无突出危险区

>8 >0.74 突出危险区

(三)区域防治突出措施

由于我矿开采煤层为单一可采煤层,无爱护层可采,因而采纳预抽煤层瓦斯方法进行区域防突措施,具体方法有穿层钻孔预抽条带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条带煤层瓦斯。

1、穿层钻孔预抽条带煤层瓦斯(底板岩中巷抽放)

实施底板穿岩孔进行预抽瓦斯消突,且带抽时刻必须在6个月以上,因此2010年在12采区施工1条底板岩中巷,

布置穿岩钻孔方法为:钻场深度3m,在煤层底板掘进底板岩中巷,每隔10m在上下帮各开一个钻场,每个钻场内打25个钻孔,用于在底板岩中巷掘进期间预抽上下顺槽的瓦斯,钻孔应操纵整条顺槽及其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我矿煤层倾角均在18°以下,故钻孔操纵顺槽外侧的范围是巷道两侧上下至少各15m,均为沿层面的距离。底板岩中巷掘成后,再沿巷道上下帮,从里向外布置预抽回采条带煤层瓦斯钻孔,钻孔应操纵整个回采条带的煤层。

2、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

在石门工作面均匀布置34个预抽钻孔,孔径75mm,巷道正前方布置3排钻孔,每排6个钻孔,上下帮周边孔终孔点操纵在巷道轮廓线外5m;巷道两帮对口开设2个钻场,钻场深度许多于7m,超前钻孔布置2排,每排4个钻孔,最里侧周边孔终孔点操纵在巷道轮廓线外12m。随打随封,并和抽放系统连接。钻孔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 m往常实施,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3、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平行孔抽放)

1101回采工作面采纳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为了缩短抽放时刻,提高抽放效果,设计布孔较密集,钻孔间距为3m;布置2排抽放钻孔,孔径75mm,孔深按工作面的长度来确定,终孔交叉10m。钻孔布置有二种形式,一是从工作面上顺槽沿煤层倾向向下打顺层抽放钻孔,二是从工作面下顺槽沿煤层倾向向上打顺层抽放钻孔,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钻孔应操纵整个回采区域

4、顺层钻孔预抽条带煤层瓦斯(平行孔抽放)

底板岩中巷掘成后,沿巷道上下帮,从里向外布置2排预抽回采条带煤层瓦斯钻孔,钻孔间距为3m,孔径75mm,孔深按工作面的长度/2+10 m来确定。钻孔布置有二种形式,一是从工作面上顺槽沿煤层倾向向上打顺层抽放钻孔,二是从工作面下顺槽沿煤层倾向向下打顺层抽放钻孔,钻孔预抽邻近工作面回采条带煤层瓦斯。

(四)区域性措施效果检验

1、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方法

依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区域效果检验方法采纳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值为要紧指标,并观看、记

录在煤层中进行钻孔情况有无突出预兆。

2、区域措施效果检验临界值及评判依据

⑴残余瓦斯含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少于20米。

⑵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觉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 内的预抽区域推断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指标效果检验煤层突出危险性单项临界指标值

瓦斯含量W(m3/t) 煤层瓦斯压力P(MPa)区域类不

<8 <0.74 无突出危险区

>8 >0.74 突出危险区

采纳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假如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同时未发觉其他异常情况,则该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效果检验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的临界值

煤样△h2指标临界值(pa) k1指标临界值(mL/g?)

干煤样 200 0.5

湿煤样 160 0.4

(五)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孔要求

⑴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⑵各检验测试点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刻较短的位置,并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掘进巷道的排放范围和预抽超前距。

(六)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测点布置要求

⑴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5米布置一个测点。

⑵对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在回采面推进方向每隔25米布置一个测点。

⑶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布置5个检验测试点,分不位于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则、下部,其中一个检验测试点位于预抽区域内距边缘2米的范

⑷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米布置一个测点,每个检验区域3个检验测点。

⑸当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措施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少于20米。

(七)区域验证

1、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

⑴区域验证方法:采纳复合指标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钻孔每钻进1米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和钻屑量S。

⑵在工作面进入无突出危险区时,立即连续进行2次区域验证。

⑶工作面每推进10米进行一次区域验证。

⑷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⑸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3个孔深15米的超前钻孔,探测地质构造和观看突出预兆。

2、石门揭煤工作面区域验证方法采纳钻孔瓦斯钻屑量Smax (kg/m)和钻屑解析指标△h2。

3、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掘进作业。若为掘进工作面在该区域进行的首次区域验证时,保留2

米的预测超前距。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觉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钻屑指标法验证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钻屑量Smax(kg/m)钻屑瓦斯解吸量△h2(Pa)验证结果

≥6 ≥200 措施无效

<6 <200 措施有效

三、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及要求

1、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包括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等。工作面预测应当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

2、采掘工作面经工作面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3、未进行工作面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4、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5、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6、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7、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峻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8、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9、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必须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1)检查所实施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满足有关的规章、标准等,并了解、收集工作面及实施措施的相关情况、突出预兆等(包括喷孔、卡钻等),作为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的内容之一,用于综合分析、推断;

2)各检验指标的测定情况及要紧数据。

10、超前钻孔、抽放钻孔及高压注水施工结束后,必须将“钻孔参数单”及时送生产科、技术科、通防科。三科室及时分析钻孔情况后汇报总工。

11、施工单位严格按掘进同意进尺执行,通防科、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29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 准版本

回风巷掘进防突措施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艺流程 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其防突工艺流程详见图1。 (二)1103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受开采保护情况 1、11031回风巷与保护层关系图详见附图2-1/2。 2、根据井下实际和采掘关系图,11031回风巷270米的掘进均受1#层的开采所保护(1#层与3#

层的层间距为11.5米),其开采已保护到11031回风巷轮廓线外上帮大于20米,下帮大于10米。 3、11031回风巷掘进过程中,必须进行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区域效果检验及区域验证的方法已在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进行详细说明),当其中任何一次检验结果为突出危险区时,说明保护效果无效,则必须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区域防突措施 ①11031回风巷采取开采保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其保护层的开采情况:11031回风巷270米的掘进受1#层的开采所保护,即1#层的开采已保护到11031回风巷巷道轮廓线外上帮大于20米,下帮大于10米;

②当11031回风巷经进行区域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区后,说明保护层开采无效,则必须设计顶(底)板瓦斯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体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和工作面布置长距离(大于60米)预抽钻孔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消突;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①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测定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的方法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即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40m布置1组检验测试孔,每次布置3个检验测试孔。 ②检验测试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且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检验测试孔设计详见附图3。 ③检验测试孔测定的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和压力均取最大值,当其中一个检验测试孔的瓦斯含量≧

月度防突措施计划

贵州省大方县百纳乡龙峰煤矿 2013年12月防突措施计划 根据我矿的《2013年度矿井防突措施计划》的安排,结合2013年12月份实际情况,以5107机巷顺层、5107回风巷、轨道下山顺层预抽为重点,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特编制本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希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在5107机巷、5107回风巷、轨道下山顺层预抽,有一趟150mm 抽放支管,采用760R钻机,每隔2m打瓦斯抽放孔,孔径75mm,孔深60、50m,已有钻孔180个。 12月计划在5107机巷采用760钻机,每隔2m补打顺层瓦斯抽放孔,孔径75mm,孔深80m。 一、12月防突工程量计划 1、M51煤层瓦斯抽放(高负压) 在5107机巷顺层预抽,采用760钻机,每隔2m补打瓦斯抽放孔,孔径75mm,孔深70-80m,钻孔共25个,预计防突工程量2000m。 2、采空区瓦斯抽放(低负压抽放) 可采用尾巷密闭直接插管抽放法对采空区进行瓦斯抽放。 石门密闭直接插管抽放法:回采工作面采过回风石门后,在采空区外侧石门内构筑严密的密闭墙,密闭墙上插入抽放管一端与采空区相通,另一端与抽放支(干)管相连并网抽放。 11月份瓦斯抽采量月计划19.8万m3 二、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一)掘进工作面防突 1、煤巷掘进工作面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 在煤层软分层中(无软分层时,在煤层中部)打2个?42mm孔深8~10m的钻孔,钻孔每打1m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隔2m测定一次K1值。当测得的最大钻屑量(Smax)小于6kg,最大k1值(k1max)小于0.5(m1/g.min1/2)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掘进。当测得的最大钻屑量或K1值达到或超过上述临界值指标时,必须采取防突措施。(2)煤巷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在突出危险区掘进煤层巷道时。采用超前钻孔消突措施。超前钻孔尽量打在软层中,直径?75mm,孔深10~15m,眼底控制在巷道轮廓线外2~4m,超前钻孔保持超前碛头5m以上。 (3)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采用“钻屑指标”法,检验孔不小于2个,测定最大钻屑量和最大K1值。若最大钻屑量小于(6kg/m),最大K1值小于0.5(m1/g.min1/2)时,措施有效,否则无效。无效时。采取延长排放时间或加密钻孔的办法处理,直至指标降低到临界值以下。 当效果检验为有效时,每循环要留有2m的检验孔超前距,并同时留有措施孔5m以上的超前距。 2、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 (1)调整通风系统

马刀地煤矿综合防突措施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四位一体” 综 合 防 突 措 施 二0一二年二月

普安县楼下马刀地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一、概述 马刀地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可采煤层三层,C17、C18、C19;C17煤层为突出煤层,C18、C19煤层分别不突出。属于整合技改矿井,设计能力15万吨/年,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新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K1值未超过0.5ml/(δ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建设过程中防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揭穿C19、C18、C17煤层时,有效预防煤层出现突现象和瓦斯动力现象的发生,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编制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要求各科室以及施工指挥人遵照执行。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预测采用钻孔法。《细测》中规定了用最大钻屑量、钻屑瓦斯解吸指标、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综合指标R来预测突出危险性。 1、实测实数:孔数3个,孔深8米,孔径42毫米; 2、钻孔沿煤层软层位布置; 3、用WT突出参数要求测定,根据钻屑量和每3m的钻屑解吸参数测煤层的突出险性,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则采取防突措施,否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超前钻孔保护距5m,

充许掘3m 。 超前保护距离 其中取一个最大值SmoAK ATY 0.35 0.6 4、突出危险性临界值 当SmoX ≥6 K1maX ≥0.5时,在突出危险,反之无突出危险。 三、预防突出措施 1、煤层顶板比较好,透气性较差,适宜松动爆破。 深孔3个,8.0米,每孔装药20节,雷管4发。 浅孔2个,3.0米,每孔装药10节,雷管2发。 每孔封泥不少于2米,孔内外大串联,正向一次起爆,每孔装水泡泥2个。 1 02030

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 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

(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 (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 )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5(. 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 (7)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突出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防突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

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富源县大河镇核桃冲煤矿矿井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编制单位:核桃冲煤矿 编制人:刘伦刚 防突负责人:王兴良 编制日期:2011年10月12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空间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瓦斯,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因此,煤与瓦斯突出是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而矿井在建设过程中,井筒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已有K1值超过0.5ml/(g·min1/2)和炮后瓦斯涌出量较大等异常情况发生。 为保证矿井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⑴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⑵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 P﹤0.74 W﹤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

2011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计划

XXXXXXX煤矿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计划 矿长: 总工程师: 防突队长: 编制人: 2012年4月11日 XXXXXXXX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计划 一、矿井概况 1、位臵及交通 XXXXXXX位于XXXXXX矿区北东段,距XXX县城约8公里处,XXXXX小坝

村民委员会所辖,井田走向长约2.4公里,倾斜长约0.43公里,面积1.0034平方公里,呈北东向矩形展布。 地理坐标:北纬 东经 矿区内有2公里简易公路与XX至珙县公路相连接,至四川宜宾约200公里,至泸州约180公里,交通较为方便。 2、地形地貌 矿区属中山地形,山脉走向与地层走向一致,呈北东南西向展布。区内最高点为老虎坡,海拔标高1713.60米,最低为河谷,标高1240米,相对高差达400~500米。地形陡峭,一般坡度为25°~35°,局部地段达53°。 3、地表水系 区内无地表水体,但沟谷发育,切割较深,汇集地下水终年不枯。 4、气象及地震 本区属温热潮湿气候,夏秋晴朗,冬春雨雾连绵。据气象站资料,每年5~10月为雨季。年最高温度35℃,最低为-5.9℃,年平均气温13.5℃,年降雨量1164毫米。年蒸发量为1177.1毫米。 该区历史上无地震灾害记录,按区域地震烈度划分为6度区。 5、煤层及开采技术条件 该矿主采C5煤层,C9煤层局部可采,两煤层间距为80米,平均倾角为58度,C5煤层厚度1~3米,局部达7米,平均厚2.5米,煤层赋存较为稳定,地质构造简单类型。到2009年底保有储量308万吨,可采储量246万吨,按整合设计能力15万吨/年计算,服务年限为16年。C5煤层为突出煤层,

煤矿防突技术措施方案

大方县德兴煤矿 区域防突治理技术措施编制:

技术负责人: 矿长: 日期: 目录 第一节、矿井概况 第二节、矿井水文 第三节、区域地质及井田地质 第四节、煤层赋层情况 第五节、矿井瓦斯情况 第六节、防突技术措施

第一节、矿井概况 大方县德兴煤矿行政区划隶属省大方县瓢井镇管辖,距大方县城约45公里,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设计开采煤层为M1和M5煤层,首采面布置在M1号煤层。始建于2009年6月,为私营矿山企业,目前尚未建成投产。煤矿是新建矿井,现还在建井期,现为全岩巷掘进,还未揭露设计开采煤层,也未作瓦斯等级鉴定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现按高突矿井设计和管理。煤矿还未揭露煤层,未作突出危险性鉴定,现已与煤科院联系,待揭露煤层前30米时,请煤科院专家对我矿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并委托其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现我矿已编制了《揭煤措施》,并已报天府总公司和大方县工能局和安监局审批备案。井下已按要求安设了“六大系统”安全设施和防突风门,入井工人必须携带隔离式化学氧自救器。 第二节、矿井水文 2011年9月,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化探队提交了大方县德兴煤矿矿井水文地质报告: 一、地形地貌 大方县德兴煤矿位于高原西北部,地势中部高,四周低。中部最高处是老鹰岩,标高1937.40m,北部于矿区外花底河河谷,最低标高980.00m,为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相对高差857.40m,地

形坡度,缓坡地带8o~15o,北部及东部边缘坡度25o~30o,中部老鹰岩以下坡度45o以上或直立陡岩。 地貌为侵蚀、溶蚀区地貌。 二、气象水文 矿区所处气候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1o C,一月最冷平均气温4.2o C,极端最低气温-6.8o C,七月最热平均气温25o C,极端最高温度38.4o C。无霜期264天。年平均降雨量1057mm,平均相对湿度78%,年平均蒸发量1382.9mm。春秋两季以东北风为主,夏季以东南风为主,冬季以东风为主。平均风速1m/s。季节性灾害有春旱、洪涝、冰雹等灾害性天气。 矿区处于赤水岸补给区,位于赤水河一级支流马路河的上游延伸河至花底河西侧。花地河由矿区东侧1Km处向北径流。矿区地表水沿地表分水岭东西两侧分流,东侧直接进入花底河,西侧至谷底转向北3Km外进入花底河。花底河河水雨季节流量大于500l/s。 三、含(隔)水层特征 矿区出露的地层由新至老有第四系(Q);三叠系下统夜郎统九节滩段(T1y3)、玉龙山段(T1y2)、沙堡湾段(T1y1);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3c)、龙潭组(P3l);二叠系中统茅口、栖霞组(P2m+q)。 1、第四系(Q)松散岩类含孔隙水 岩性主要为坡积、残积和冲沟冲积物。以褐色粘土、亚粘土含碎石、角砾。主要分布在地势低洼地带、斜坡中下部及冲沟两侧。覆盖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014年7月份防突措施计划

黔西金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7月份防突措施计划 编制单位:通防部 编制: 审核: 总工程师: 矿长: 编制日期:2014年6月30日

2014年7月份防突措施计划 根据7月份采掘作业计划,实现抽、掘、采平衡,制订本计划。 一、预抽钻孔施工依据及计划 1、2912下顺7月份计划进尺0m,预抽掘进条带煤层瓦斯钻孔计划进尺0m;2912下顺掘进工作面本煤层孔滞后,需补打本煤层钻孔2000m。 2、2912切眼7月份计划进尺130m,预抽掘进条带煤层瓦斯钻孔按进尺80m 执行2次区域防突措施,每个循环施工钻孔22个,钻孔工程量1678m,所以7月份2912切眼预抽掘进条带煤层瓦斯钻孔工程量为3356m;2912上顺切眼本煤层孔计划进尺1700m。 3、2906下顺掘进条带煤体受2406采空区有效保护,所以本月2906下顺无预抽掘进条带煤层瓦斯钻孔进尺;2906下顺掘进工作面本煤层孔计划1000m。 4、2408上顺7月份计划进尺80m,预抽本煤层瓦斯钻孔计划进尺1500m。 5、2412回风巷计划施工高位钻孔600m。 6、2912沿空留巷计划施工本煤层孔1200m。 7、本月预抽钻孔计划10756m。 二、掘进工作面计划采用的区域防治措施效果检验方法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采取实测残存瓦斯含量的方法检验区域防突措施的效果,其检验方法及认定标准如下: 1、检验钻孔布置及参数:沿掘进工作面走向布置,每间隔2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各检验测试点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避开巷道的排放范围和预抽钻孔超前距。 2、检验方法

某矿业公司年度防突措施计划(DOC 46页)

贵州正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水城县化乐乡朝阳煤矿2014年防突措施计划 编制人:李小波 编制单位:朝阳煤矿

编制日期:2014年1月1日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5) 第二章矿井生产情况 (5) 第三章矿井各系统情况 (5) 第四章防突机构及职能 (9) 第五章2014年度防突措施计划 (17) 第六章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9) 第七章矿井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5) 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及要求 (25) 第二节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29) 第三节采煤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2) 第四节石门揭煤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33) 第八章安全防护措施 (37)

规程措施贯彻签字表 被贯彻人签字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朝阳煤矿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县东南方向,属化乐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5o12′37″~105o13′12″,北纬26o27′44″~26o28′39″。由水城至化乐乡政府有乡村公路可直通本矿,距贵昆铁路滥坝火车站25km,距六盘水站53km,距水城县县政府所在地41km,矿山所在为白泥滥坝向斜成煤地带,交通方便。含可采煤层5层,矿井现有地质储量753.6 万吨,工业储量343.8万吨,可采储量151.6万吨。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矿井为高瓦斯矿井,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属突出矿井,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9.75m3/min。矿井五证一照齐全有效,现为合法生产矿井。 煤矿现有职工98人,其中管理人员有33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矿井共有通风安全、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成立了通风瓦斯队、地质测量组、瓦斯监控室、防突队、抽采队等专业瓦斯治理机构,有瓦斯检查员14人,防突工12人、抽采工3人、瓦斯监测工5人、安全检查员6人,都做到了持证上岗.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要求。

防突风门管理制度

贵州华瑞鼎兴能源有限公司 煤矿防突风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各矿防突风门的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防止发生“一通三防”等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矿井下防突风门设计、建筑、施工、验收及日常检查、维护等方面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反向风门”是指打开的方向与安设该风门的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突出瓦斯冲击流动方向相反的风门。其标准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 第四条煤矿矿长是本单位井下防突风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煤矿总工程师对井下防突风门管理负技术责任,其它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承担施工、验收及日常检查、维护等责任。 第五条煤矿应当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井下防突风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防突风门的设计、施工、验收、检查、维护等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管理规范、过程可溯。 第七条鼓励煤矿与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开展防突风门掏槽、墙体、风门联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试验和推广应用。 第八条防突风门建筑前,总工程师必须提前组织编制“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条件》(MT1066--2008)等规定。 第九条“防突风门施工图设计”应由通防部门设计,并经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防突风门施工应由通防副总组织,通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防突风门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密闭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若有变动,必须经原审批单位和人员同意。 第十二条防突风门施工、养护结束后,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副总、通防部门、安全部门参与,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并立即落实整改,整改结束经原验收人员验收,直至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必须加强井下防突风门的日常检查、维护。 (一)每班由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对责任区域的防突风门完好情况、密封性、牌板等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防突风门破损、漏风等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讲课稿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煤矿防突预警管理制度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矿煤矿

编制单位:通防科 措施编制:胡大红 编制时间:2017年3月15日会常意见

矿井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有效遏制瓦斯事故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防突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超前防突预测预报,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目的,减少煤与瓦斯突出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实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防突指标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停止工作、采取防突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第四条:测定瓦斯压力达到0.74Mpa或含量达到8m3/t的80%寸,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预警。 第五条:瓦斯涌出异常或者非生产期间回风瓦斯达到0.5%的应纳入 预警管理: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生产期间出现一次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应纳入预警管理。 第七条: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 米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新水平或生产区域垂深下延达到50米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并建立台账或数据库进行突出预警。 第九条: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 m前,编 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队。 第十条: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出现中度以上煤炮的应纳入准防突管理。 第十一条: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

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第十二条: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渣和支架断裂声;煤层产生震动、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一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单响后连响,突出时伴有巨雷般响声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三条: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软分层变 化,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气温降低、煤层层理紊乱、硬度降低、光泽暗淡、煤体干燥、煤尘飞扬、有时煤体碎片从煤壁上弹出;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等现场的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四条:当局域预测预报值K1值超过0.45,或者钻屑量S值超过5kg时,该掘进、采煤工作面必须纳入预警管理之内。 第十五条: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 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 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以上只要到达临界位置,即可相应防突预警。 第十六条:在区域验证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 不小于10 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的立即执行防突预警制度。 矿井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或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时,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报告。调度室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处置专门台帐,必须做好跟踪调度和处理记录,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原因及处理情况。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贵州松河煤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寨井区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长:技术负责: 安全区长:生产区长: 机电区长:编制:呈报日期:年月日

公司会审意见: 名称: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会审意见: 审批人员签字: 安全监察部: 生产技术综合部: 机电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矿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 会审日期:2012年月日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空区抛出大量的煤炭,并喷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造成材产损失。所以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自然灾害之一。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突出事故,保障我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及材产安全,特编制矿井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 第一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一、区域预测基本程序和要求 区域预测分为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 预测范围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新水平、新采区进行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预测。开拓前预测区域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的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

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结果应由总工程师批准确认。 开拓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及工作计划 (1)根据矿井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预测区域的煤层地质构造的勘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域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域;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米(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2)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瓦斯压力参数资料,也可以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下表预测。 根据煤层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煤层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2019版防突细则考试题库学习资料

2019版防突细则考试 题库

防突细则考试题库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本单位防治突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3.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 5.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6.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7.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8. 防突工作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 9.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房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10.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11.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12.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13.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应当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 14.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15.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且不得高于 (50Mt/a)。 16.新建突出矿井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的突出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1200m)。 17.突出矿井必须确定合理的采据部署,使煤层的(开采顺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采掘接替)等有利于区域防突措施的实施。 18.突出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相应的(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19.突出矿井应当有效防范采掘接续紧张,根据采掘接续变化,至少(每)年进行(1)次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统计和分析。 20.正常生产的突出矿井“三量”可采期的最短时间为:开拓煤量可采期不得少于(5)年;准备煤量可采期不得少于(14)个月;2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的矿井回采煤量可采期不得少于(5)个月,其他矿井不得少于(4)个月。 21.矿井内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细则按突出煤层管理的,应当在确定按突出煤层管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

最新_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

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放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安全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达到本规定要求后,

煤矿防突管理规定

煤矿防突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防止突出事故发生,确保采掘工作面防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潘一矿防突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一般防突规定 1、抽排区为我矿防突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防突措施的编制和日常防突管理工作。 2、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由抽排区编制,经有关单位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要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3、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必须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 4、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串联通风;突出区域的掘进工作面,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巷道的工程质量。 5、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严禁使用扒矸机出货。 6、突出危险区域的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对防突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由通风科牵头组织通风、抽排、调度、技术、机电、安监和生产单位进行,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移交生产。 7、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实行防突作业牌制,作业牌由抽排区负责发放。严禁无作业牌进行采掘作业。

8、防突员在工作面预测、检验后必须留下标记,并认真填写防突记录牌,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预测人、预测(检验)最大值,允许进尺距离,然后向矿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调度所应及时将允许进尺情况通知有关单位。生产单位严格按允许进尺距离进尺,严禁超尺超掘,测气员、放炮员负责监督检查。 9、工作面采掘期间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采用钻孔钻屑指标法和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孔钻屑指标法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Sm为6Kg/m,K1m为0.5ml/(g·min1/2);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qm 为4.0L/m i n。 10、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进尺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的推进进度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 11、突出预测指标超限时,防突员应立即收回防突作业牌并向调度所和通风调度汇报,由调度所通知生产单位施工排放钻孔或抽放钻孔。 12、近水平石门揭煤要采取渐进式揭煤法进行揭煤。 13、在采掘接替安排中,要优先选择无突出危险或突出危险性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 14、突出区域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必须实行双局扇、双电源。 15、突出区域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设有专人检查维护,并有记录可查,杜绝失爆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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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二十八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安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出矿井矿长审批,分管负责人、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的规定,同时根据能源公司及矿井负责人的统筹安排,编制2015年年度 矿井防突生产建设计划及防突措施计划,内容如下: 年度矿井防突措施计划编制我们严格按照股份公司相关要求,认真计划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四位一一体”工作程序,结合生产实际不断规范完善防突治理体系,明确工作责任目标,扎实做好矿井“防突治理”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稳定生产。一、年度防突措施执行计划 (一)防突钻探地点布置 年度防突钻孔地点主要围绕11173采面上下巷、1177采面上下巷迎头预抽钻孔以及本煤层钻孔、1177瓦斯治理巷钻场穿层钻孔、回采采面上下巷、1278采面上下巷本煤层钻孔以及底板穿层孔等地点开展具体工作。迎头抽放孔掩护迎头掘进,本煤层钻孔提前预抽煤层瓦斯,1177瓦斯治理巷穿层钻孔预抽1177运输巷掘进区域瓦斯掩护其掘进,底板抽放孔预抽临近层涌出瓦斯。 (二)防突钻机分布及使用计划

我矿现配备矿用ZDY3200L履带式钻机1台;ZDY-1250钻机2 台;ZDY4000L履带式钻机1台;ZD1900S占机2台;ZDY-850S钻机1 台; DY750[钻机16台。 计划在11173采面上下巷设置2台ZD1900S钻机和2台DY750D 钻机用于本煤层钻孔以及钻场、迎头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地质探放水钻孔施工;1177瓦斯治理巷设置1台ZDY-1250钻机和1台DY750D 钻机用于穿层钻孔施工和地质探放水钻孔;回采采面上下巷设置1台ZDY-1250钻机和2台DY750D占机用于施工钻场、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和底板穿层钻孔;1278采面上下巷2台DY750D占机用于施工钻场、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和底板穿层钻孔。其他需要打钻地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钻机。 (三)米空区、上隅角瓦斯抽放米取的措施 年度11173工作面、回采采面、1194采面以、1278采面及1177 采面回采过程中重点加强上隅角抽放力度,根据掘进期间以及以往该煤层已采采面瓦斯涌出情况,选择留管安设情况。抽放期间两条上隅角的管路分别确保在7KPa以上,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关措施。采空区抽放如下图所示: 同时,为抓好各个采面后部老空区瓦斯抽放治理工作。7#煤层 米面回米期间,为防止米动来压时上临近层9#煤大量瓦斯涌入7#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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