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1日来源:中国税网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一年来,作为落实《方案》的“先手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国地税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效?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从哪些方面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实现了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在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示范带动、社会共治、干部交流和组织保障8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多方式联合办税,拓展联合服务内涵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服务压力,普遍开展联合办税。

目前,全国联合办税服务厅数量已达8568个,超过全国办税服务厅总数的六成。全国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窗口总量超过3.5万个,联合办税窗口职能大幅扩展。

在大力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的同时,各地积极践行《“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进联合网上办税服务。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推广到位,更多的联合办税服务厅实现了“一窗一人一机”办理两家业务。

发挥各自管理优势,延伸征管互助范围

针对营改增后税收管理服务面临的诸多难题,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协同探索“以票控税”和联合探索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合作,进一步加强征管互助,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地税机关共在6543个办税服务厅和1883个代征点设置2.3万个代征窗口,代征增值税169.4亿元,国税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方税费215.9亿元。

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在联合开展非正常户管理和联合发布欠税公告的基础上,对在地税有税收违法行为或存在欠税的纳税人,国税协助采取限量供应发票等措施,督促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房地产开发环节增值税管理为基础,联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实施项目管理,形成房地产税收环环相扣、信息勾稽、链式驱动和一体征收的税收管理机制。

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提升联合执法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6月实施了《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从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等环节建立“一揽子”稽查合作机制,推动联合稽查规范化、常态化。据统计,今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通过联合稽查,共查补税款108.5

亿元,比2015年全年增加46%。

该负责人表示,自今年6月《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实施后,各地国税局、地税局普遍实行联合进户检查、共同取证、联合审理和协同执行,实现了纳税人和稽查部门“双减负”,避免了执法“多头查”和处罚“多标准”的问题。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税警合作,全国共有615个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

全面实施数据交换,着力打破“信息孤岛”

《方案》实施近一年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破除部门信息壁垒,畅通数据传输通道,完善信息交换机制,推进信息增值应用。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地税合作不断深入,国地税双方不断拓展共享信息的范围,在共享税务登记、发票开具、申报征收、非正常户认定和欠税信息等日常征管数据的基础上,将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和风险管理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随着金税三期的全面上线,通过开放金税三期双方系统访问权限实时查询对方信息、搭建网络专线定期交换数据等方式,国地税双方不断完善信息交换方式,畅通传输渠道,提高信息交换效率,防范双方税收风险。今年以来,国地税双方共享信息222亿条,通过开展信息比对,增加收入321.7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开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合作新路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要求,一年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着力抓好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国共涌现出

275个县级合作示范区,探索开展了38项自主创新事项,其中,部分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事项已被纳入《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升级内容。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建立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和国地税合作规范要求,各地合作示范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落实合作事项,为其他地区开展合作提供实践参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地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深化合作;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合作示范区结合本地实际,拓宽合作领域,先行探索新合作事项,发挥好合作“试验田”的作用。

携手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实现税收共治

围绕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积极推动健全税收保障机制,大力促进税收共治。

该负责人介绍说,除黑龙江正在研究制定税收保障条例外,其他35个省均出台了税收保障文件,为国税局、地税局依法治税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合力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联合从工商、财政、社保和住建等32个部门获取股权转让、车辆登记注册、房屋租赁、财政性资金拨付、养老保险金缴纳、土地出让、房地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等190多项信息。同时,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向相关部门提供涉税信息,推动社会共治。

推进干部挂职交流,有效筑牢合作根基

为推进干部交流,各地国税局、地税局普遍开展了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工作,目前,已有34个省国税局、地税局共互派挂职干部4044名,国税、地税合作呈现新气象。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挂职干部交流长效机制,挂职交流干部在省、市、县和分局四级机构实现全覆盖,在领导班子、业务对口部门、基层税务分局和办税服务厅均有配备,实现了短期合作向长态化合作的转变,合作的根基更加牢固。交流干部到挂职单位,逐渐融入新的团队,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双方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干部交流挂职,培育了顾全大局、互信互助、和衷共济和勇于担当的合作文化。

党委政府统筹部署,深化合作开创新局面

一年来,国税、地税机关合力攻坚,解决了诸多改革难题,合作成效得到了纳税人普遍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该负责人介绍,各省级党政领导及时听取国税局、地税局工作汇报,将国税、地税合作作为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推进,为深化合作注入强大动能。各省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范围,分解合作任务,实行跟踪问效;部分市、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国税地税合作领导小组,为深化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收经济分析,向党政领导报送税收分析报告4232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巩固现有成果,持续推进合作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下一步将在巩固现有国税、地税合作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好《方案》的要求,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督导落实。对基层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开展调研评估和督导检查,加强业务指导,补齐工作短板,推广先进经验,实现合作事项在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全覆盖。

二是大力推进县级合作示范区建设。按照“树典型、创示范、带全面”要求,组织好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推荐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推动完善国税、地税合作信息化支撑。针对《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新增合作事项,提出新的信息化业务需求,尽快完善金税三期系统国税地税合作功能。

四是深入做好国税、地税合作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合作的宣传范围,凝聚税收共治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打造一批社会认可、纳税人满意的合作品牌。

推动基层地税工作创新的思考

创新是推动地税工作的第一动力。没有创新,系统就没有活力,工作就没有亮点,发展就没有后劲。当前,地税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发展理念的贯彻、税制和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地税工作要实现量的增进和质的飞跃,必须充分发挥创新的关键性牵引作用。

一、增强创新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动地税工作创新,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从解决人员思想观念上的羁绊入手,破旧立新。要破除守旧观念和惯性思维,树立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促进地税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破除地税工作政策性规定性较强、在创新领域难有作为思想,树立创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观念,创造性地用好各项政策;破除对创新的神秘感和畏难情绪,树立人人皆可创新、事事都能创新的坚定信念,以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坚实行动,推进地税工作常做常新。

要坚决摒弃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等不良现象,真正将创新理念厚植于全体干部职工内心深处,使之成为实现组织目标、体现个人价值、推动地税事业跨越发展的鲜活实践。

二、把握创新要义

创新是一个从认识到实践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包括改进、创造和变革。创新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就是相对于过去、相对于他人所做的工作,体现出“新”来。就地税工作而言,主要是在税费业务、行政管理、税收信息化、内控机制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从观念、制度、机制、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各个方面,赋予新的理念、新的方法、新的实践,敢于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特别是把大数据、互联网+等最新技术成果用于税收实践,在技术创新上抢占先机、寻求突破。“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先人一步、高人一筹”是最基本的创新要求。

检验创新的标准是实践。创新不是简单否定过去,不能脱离实际另搞一套,更不是哗众取宠、投机取巧,要在继承中发展,在改进中完善,在创造中升华。把简单的事搞复杂不是创新,把过去所做的事冠以新的名词也不是创新,真正的创新,是以提升税收生产力为目的,通过对事物规律的科学探寻和创造性劳动,革故鼎新,体现原创性和先进性,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营造创新环境

环境是创新的生成土壤。各级地税部门要把创新作为推进地税工作的重要方法和重点工作任务,每年打造一、两个创新项目,久久为功,形成多点开花、处处结果的创新局面。

改革本质上就是创新,是自上而下从体制机制层面的集成创新。要紧紧抓住税制改革和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良机,通过创造性落实改革任务,促进全员主动经受改革洗礼,感受创新魅力,在改革实践中大显身手。

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创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创新的组织者和引领者,要大力倡导创新,经常出思想、出题目、压担子,启迪干部职工创新心智;要带头参与创新,切实帮助基层和下属解决创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鼓励干部职工敢想、敢闯、敢试,并且容忍创新失误,珍惜每一颗创新火种,点赞每一项创新之举,保护每一位创新者的积极性,在全系统营造思新思变、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积极培育创新文化。

四、提升创新能力

抓好知识更新。持续不断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特别是加强对税收新政策、新制度、新技术和管理新成果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筑牢政治业务理论功底,增强创新底蕴,在厚积薄发中培育创新思维、闪现创新火华。

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带着问题向纳税人和基层干部职工求计问策,在直面问题中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触发灵感、寻找答案,不能闭门造车。

坚持开门创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要经常“走出去”学,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增强感悟,以虚怀若谷的胸襟,吸纳他人一切有益经验为我所用,在取长补短中强身健体,推动工作创新。

五、探索创新路径

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税收管理服务和队伍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作为创新的主攻方向,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紧迫就解决什么问题,以问题倒逼创新,积极探求破解之法,使创新成为解决问题的“利器”,在补短板中推进创新。

坚持需求导向。把纳税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地税创新的主战场,紧紧围绕“放管服”和服务“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要求,在转变服务观念、完善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效上持续用力,使地税创新与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赢得纳税人和社会支持,促进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目标导向。找准地税工作发展定位,紧扣推进税收现代化目标,研究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把握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标准,比肩先发地区,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危机意识融入创新实

践,在顺应形势变化、适应发展要求、奋力实现赶超目标中,找准创新抓手,加快创新步伐,有的放矢推进创新。

六、建立创新机制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倡导创新理念,分期布置创新任务,明确创新责任,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做好资源整合,在系统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纵合横通的创新工作格局。

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创新日常管理,通过下达创新选题、开展创新试点、组建创新团队、实施项目攻关、推行“互联网+众创”、解剖“麻雀”等方式,铺设创新通道,搭建创新平台,并抓好创新与日常工作衔接,促进创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制定系统创新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将创新工作列入系统绩效考核,对在创新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团队和个人,予以褒奖,对取得重大创新效益的,给予重奖。

七、推进成果应用

善于总结创新成果。推进创新成果应用是创新的目的,也是检验创新成效、实现创新的重要环节。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机关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考核和指导,与群众打

成一片,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系统工作中特别是基层的工作亮点和创新做法,并组织开展考评,帮助其总结完善。

勇于推介应用创新。对经考评有可复制、可推广应用价值的创新做法,在总结首创单位或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可通过召开现场会、媒体见面会、组织人员观摩交流等形式,以点代面、由内而外加以推广应用,并跟踪问效,及时解决应用中的问题,推进创新成果落地,实现应用和示范效能最大化。

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对各地创新中好的做法和积极投身改革创新的典型人和事,认真总结,在系统内外广泛宣传,扩大创新的辐射效应和影响力,让创新成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和服务“五大发展”的强劲动力,成为地税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

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关键来源,企业作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提供者,国家财政收入政策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在国地税分设时,各税务局对企业纳税管理的标准和宽严程度不一,并产生了纳税成本高、办税繁杂、机构职责混淆、执法不够统一等问题;并且自2016年5月起,“营改增”在国内全面推行使得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着地方税征收范围大大缩减,而地税机构的工作量也相应大幅下降,这是国地税合并的前提与基础。因此,国地税合并是国家进行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会给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分析国地税合并这一改革措施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并据此给企业提出合理的建议。 标签:国地税合并;企业;税收管理;影响 1 引言 1994年之前,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下滑,不得不依靠地方财政收入的上缴平衡财政收支。为了保障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199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将所有税收按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虽然分税制为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纳税成本高、办税繁杂、机构职责混淆、执法不够统一。并且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正式在国内施行意味着原来以营业税为主的地方税已经转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并且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国地税合并提供了技术支持。由此,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本次大会第一项议程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该改革方案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 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此次国地税合并,意味着我国税务机构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再度出现“大一统”局面。 据此,本文主要浅析国地税合并在税收征管系统信息化水平、纳税申报流程简化、税务机构人员优化配置等方面给企业带来的外部影响,以及在企业内部财务核算、纳税筹划和税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部影响。并依此提出有助于企业良性发展的建议。 2 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的影响 2.1 外部影响 2.1.1 税收征管系统信息化水平

加强国地税局合作的重要性

加强国地税局合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国、地税局合作,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需求。国、地税局通过对纳税人登记、申报等征管信息横向比对,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税款流失。通过互相利用对方的信息资源,可以为税务稽查提供可靠依据和案源;通过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地税稽查联合办案,可以更加准确地对偷、逃、骗、抗税行为予以定性。通过加强国、地税局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等方面的联合作业,可以提高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力度,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 (二)加强国、地税局合作,是推进队伍建设的有力保证。一是能够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国、地税局通过信息共享和情况交换,可以在本部门加强干部管理的基础上,形成部门间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二是能够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国、地税联合作业,可以使干部得到更充分的锻炼机会,大家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加强国、地税局合作,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作为税收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国、地税局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具有一定共通性和互补性。但目前双方尚没有建立税收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了国、地税局之间的信息孤岛。只有加强国、地税局沟通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才能有效整合信息资源,使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工作成果。 (四)加强国、地税局合作,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是国、地税局的工作重心所在。既然工作目标一致,职能趋同,那么国、地税局就应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在工作计划的拟定、重要工作的部署、有关措施的制定上互通信息,密切合作,形成税收管理工作合力,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五)加强国、地税局合作,是税收管理效率原则的具体体现。加强国、地税局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可以有力地提高国、地税双方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检查,增强稽查选案的代表性和准确性,有效地减少双方在税收征管、稽查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实现税收管理成本的逐步降低和税收管理效率的 不断提高。 (六)加强国、地税局合作,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实际需要。国、地税局同为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很多情况下实施对同一纳税人的共同管理。如果没有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各自为战,必然会导致对同一纳税人的多头重复检查。国、地税局建立合作制度,通过在各自的办税服务大厅公示对方的纳税服务内容、申报纳税的有关事项和要求等,使纳税人对国、地税机关的各项管理要求更为清楚明晰,可以有效减少纳税人在办理各项税收事宜时在国、地税局的往来次数,大大方便 纳税人。 二、辽宁省国税局在加强与地税局合作方面做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税收宣传合作。年初,辽宁国、地税局联合开展了第十二个税收

国地税合并配套文件整理综述(一)

国地税合并配套文件整理(一) 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税总自6月12日到15日官网发布了首批配套文件《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小编按文件内容略做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全文失效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 此次全文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7份,需要关注的有以下几份: 1、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9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识别号有关编码规则的通知【国税函[2006]82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

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 本次公布的文件有13份,关注以下几点;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废止第一条“关于税务登记代码问题”。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税务登记证规格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6]491号】,废止文件关于副本封皮样式及收费问题。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废止第一百一十一条,组建联合调查组内容。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废止“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内容。 三、条款有修改的税收规范性 本次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有193个,需要关注的是: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对“一、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进行的修订,修订后的内容为: “一、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 (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

国地税合作到合并之我见

国地税合作到合并之我见 3月13日,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听到这个消息,我是意料之中的惊喜又有些许失落。这个几乎每年“两会”都有代表提到的话题终于尘埃落定,而每提到国地税合并都能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作为一名地税部门人员,惊喜的是国家终于迈出这一改革关键一步,失落的是所在单位即将被“收编”,犹如网上流传的段子:“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唤回来”“你快回来,‘营改增’我一人承受不来;你快回来,绩效考核大家一起来”。 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合作不合并的深化改革思路,总局也是不遗余力地推进国地税合作。出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从1.0版的32个事项扩展到4.0版60个事项,涵盖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服务、信息共享、税收执法及行政管理等

大部分税务工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地税合作,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是国地税隶属不同的行政主体,人员代表各自不同的利益,思想认识、工作积极性、工作要求做不到步调一致,如税收宣传月市级国地税工作部署的某项工作要求不同,县级国地税部门就会出现一方怠于开展工作的情况;二是经费管理不同,国地税各自的经费来源渠道、预算及开支都不统一,如国地税联合开展纳税人、税务干部培训,可能就存在标准不统一、管理不同难于达到一致的情况;三是合作中面临的矛盾,如国地税联合下户执法,需用到执法车辆,那是国税还是地税派车,虽公车改革后国地税都保留有执法车辆,但背后涉及到的是公车运维费用核算、工作人员误餐补贴及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等利益问题。而这些现实的问题都是很难通过合作就可以调和的,也就是说,国地税因其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机构、独立的经费、独立的人员,在触及核心利益时就会阻碍合作的开展。 国地税合并是从制度上解决分设问题的根本之策,且金税三期工程的完善已为合并奠定了基础,在新时代税收事业的历史起点上,只有推进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才能提高政府运行效率,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成本,实现税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国地税稽查联席会议暨签约仪式

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 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 ------白城市国地税举办稽查联席会议暨签约仪式 为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稽查局合作的意见》、《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联合稽查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备忘录》的工作要求,2016年3月31日,举办了国地税稽查联席会议暨签约仪式。白城市国地税稽查局、各(县、市)稽查局班子成员和国地税稽查局科以上干部共38人出席会议。 白城市国税稽查局局长刘春梅宣读了《白城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白城市地税局稽查局长吕作成宣读了《白城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协议书》。 白城市国地税稽查局局长签署了《白城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协议书》,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镇赉县国地税稽查局局长分别签署了《国地税联合稽查协议书》。白城市国地税稽查局选案科现场“双随机”选案,确定了国地税稽查局2016年度重点税源企业联合稽查对象33户。同时,与会人员还观看了白城市国税稽查局制作的联合惩戒违法“黑名单”制度宣传片。 联席会议通过了《白城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制度》、《白城市国地税重点税源企业联合稽查办法》,就国地税联合稽查达成共识,必将达到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进一步深化,国地税稽查资源有效整

合,国地税联合稽查质效进一步提高的目的。 最后,与会人员对《白城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制度》、《白城市国地税重点税源企业联合稽查办法》进行了分组讨论,就联合稽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把握的重要环节进行了磋商,明确了《稽查任务通知书》的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询问笔录、税务稽查结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制作、用章签名等实务操作中的要求。 白城市地税稽查局吕作成局长指出,加快国地税合作是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两部门应相互配合、深度合作,在案源管理、计划制定、实施检查、案件审理、案件执行等多方面进行联合,确保完成全年33户的联合稽查工作任务。同时,注重在联合稽查过程中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形成工作品牌。 白城市国税稽查局刘春梅局长表示,国、地税稽查合作是提升稽查威慑力的有效手段,双方应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交换联合稽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在检查过程中注重工作纪律,维护税务部门形象。 会议还对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进行了展望,在稽查队伍建设、税收违法案件移交和召开联合惩戒税收违法黑名单等合作事项上进行了沟通,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国地税稽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多出成果。

国地税分家背景及合并趋势

国地税分家背景及合并趋势 一、国地税分家背景 1978年,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即国有企业改上缴利润为缴纳所得税;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将工商统一税改为工商税和产品税、所得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986年开征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根据不同行业和税种,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饮食服务、邮政电讯等服务行业所经营项目纳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在这种条件下将过去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税和地税是1994年7月1日正式分开的。 在国地税分家之前,中国政府从上到下只有一套税务机构。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1993年10月17日,国家体改委宏观司提交给国务院一份“关于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补充意见和加强操作方案准备工作”的建议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此番财税体制改革通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稳定的税基,防止互相交叉和侵蚀,改变中央向地方要钱的被动局面。”之前的“大连会议”文件中也提出,有必要设立中央、地方两套征管机构,必须改变中央收入一定程度上依靠地方税务局的局面。这道出了中国财政当时的真相:1993年,财税体制改革前夕,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正陷入极其艰难的窘境。数据显示,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由1984年的40.5%一路下滑至1993年的22.0%,中央财政的收支甚至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平衡。切实保障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成为“国地税分家”最直接的初衷。 二、国地税合并趋势 1994年国家将税务系统一分为二,分为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两套机构分设十七年来,虽在明晰中央和地方财权、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逐渐显现: (一)国地税分设不规范 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虽然也按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形成以收入归属为基础的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两部分,但在具体划分税源时,并未完全确立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体制,税收收入仍然未跳出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分配的格局,例如将某些已经明确划为地方税种中的中央企业和银行金融企业的所得税以及铁道部门应缴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仍按原来的财政分配格局划归中央收入等等。这种既按税种划分,又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税源的做法导致分税制的不规范。 (二)国地税分设使纳税成本增加 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只到一个税务机构办理。机构分设以后,一个纳税人要去两个税务机构办理,要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管理(少数纳税人除外),纳税成本自然增加。更有一个因素,由于纳税人税务知识的缺乏,不能正确辨别哪些归国税管理、哪些归地税管理,往往要东奔西跑,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从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纳税成本。两套税务机构都有稽查部门,纳税人被检查机会增加,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正常经营。 (三)国地税分设使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 1993年末,我国税务人员总数为578955人,而现在达到100多万人,国、地税机构分设是人员增加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征税成本大量增加。国际上平均税收成本大约是税收收入的

四手联弹,奏出国地税合作的圆舞曲

四手联弹,奏出国地税合作的圆舞曲 在固镇县“营改增”的队伍中,有两个身影,一个高大坚实一个羸弱娇小;在固镇县国地税合作的旋律里,有两个声音,一个低沉有力,一个温柔坚定;在固镇县纳税人的眼中,有两张笑脸,一个憨厚诚恳,一个腼腆亲切。他们在生活中是一对夫妻,在事业上是一组搭档,丈夫田道清,是固镇县地税局征管科长兼电子税务中心主任,妻子陈惠萍,是固镇县国税局的法规科长。这对国地税夫妻档,在“营改增”的改革大潮中,夫妻协作,四手联弹,奏出了国地税合作的圆舞曲。 第一乐章:夫对妻的告白---“清清楚楚办移交” 随着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的步伐日益临近,田道清的工作节奏越来越快。作为征管科长,他既要打好营业税的收官战,又要保证“营改增”纳税人的顺利移交。平日里,老田最爱说的话就是:“我这个人,干什么事都喜欢搞得清清楚楚的。”这次也不例外,在仔细的思考之后,他做了三件事:一是清户管。提前准备四大行业2455户纳税人数据移交准备工作。二是清欠税。做到征管不留空白、清欠不留死角。三是清发票。根据纳税人实际用票情况制定领

购计划,将浪费降到最低。他对妻子说:“营改增就像嫁闺女,我得把营业税这闺女收拾的利利落落的,把户管、税款都捋的清清楚楚的交给你们国税。” 看到国税接手后,陈惠萍需要在短时间内组织对2455 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录入,他又发挥自己的技术专长,主动到国税局加班,帮助妻子对户管信息表设置了10多个数据逻辑校验规则,新增“共管户”、“登记类型”、“营业额达500万元以上”等栏目,筛选出共管户486个、临时代开票户202个,500万元以上户47个,使陈惠萍在短时间内向税源管理人员提供了精准的数据资料,大大减轻了基层的工作量,不到一周时间就完成了全部户管核实工作。 第二乐章:妻对夫的回应---“认认真真来接管” 作为县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的陈惠萍,从“营改增”工作启动以来,就像一个陀螺,一刻也停不下来,县局人少事多,宣传辅导、协调推进、数据筛选、精准指导、落实反馈、……哪一项工作、哪一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过失都不容漏掉。每一天,她都要穿梭在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之间,解决大大小小、零零总总各项业务问题。连在办公室里坐下来喝杯茶的时间也没有。 “营改增”后政策有什么变化?税怎么交?这是纳税人也是税务干部最关心的问题。为了使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更好

国地税合并下的思考!

国地税合并下的思考! 2018年3月13日,新的国务院改革方案出台,提到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此消息一出,同事们的朋友圈立刻沸腾了。 幽默派表示:“小别胜新婚,分离24年高调复婚,感情深又深”。 乐天派表示:“国税是黑熊,地税是白熊,国地税一并,我们就是大熊猫”。 焦虑派显然已经开始焦虑“现如今国地税人员冗杂,简政放权,人员精简后,自己该何去何从”。面对朋友圈的众说纷纭,我也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国地税合并从国家经济大局来看,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国地税分家,各司所职,大大的鼓励和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可以说国地税分家是时代的选择和产物,24年后再根据当前国情进行改革,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那么国地税合并都有哪些好处呢? 一、方便纳税人缴税。以前纳税人缴税两头跑,费时费力费钱效率低。一次性能办理的事务需要跑好几趟。国地税合并后,

纳税人可以一次缴纳完毕,方便快捷。 二、税收政策更好执行。合并前,纳税人面对国地税政策口径不一,执法多头查,办税两头跑,可谓是“疲惫不堪”“无处是从”。国地税合并后,政策统一,更好领悟,可以少办冤枉事,少走冤枉路。 三、缩减税务管理成本。现国地税两套人马,两处办公场所,各项办公费用都是双份的,而且存在职责重叠区,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合并之后,大大压缩了管理成本。 四、精简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如今,县级国地税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加上网上办税系统的不断升级更新,电子办税的普及,国地税急需注入新鲜的血液,实现队伍年轻化,是适应办税系统信息化,电子化的必然选择。 其次,国地税合并必然引起体制内人员的普遍焦虑。国地税合并后,自己该何去何从?人员是否要进行分流?现有职务是否重新安排?是否会裁剪冗员?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至。那么在这种历史的必然改革面前,我们该如何调整心态,恪尽职守,安心工作呢? 一、永远不要放弃对自身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的提升。有句老话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特别是税务部门,国家税务政策经常调整,要想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保持与时俱进,

国地税合作工作总结

总结一:国地税合作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县国税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作风建设年”为载体,以“三服务”活动为抓手。尽心尽力促收入,凝心聚力强管理,真心实意优服务,扎扎实实抓作风,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国税工作任务,开创了国税工作的新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是国税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强化职能,挖潜增收,全系统共组织完成国税收入36200万元,同比增收4827万元,增长15.4%,再创历史新高,收入工作呈现增长快、入库均、后劲足的特点。收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突显了国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增强,为公安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征管基础日益夯实。 大力推行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我局坚持从强化税源管理入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征管工作得到加强。以CTAIS系统为依托,开展户籍清理。查明我局在册纳税人6555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46户,小规模纳税人200户,个体工商户5980户。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根据《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对174名管理员实行主管、分管、税收管理员三级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加强了管理员巡查考核和日志考核。建立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协作高效、监控严密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加强出国留学网税种管理。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把好认定审批关,新办认定115户次,全县456户一般纳税人全部纳入网上认证。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做到“大户精管、小户细管”;加强所得税汇算清缴,为368户纳税人确立所得税征收方式,实现了户籍和日常管理的专业化。强化信息支撑。强化“信息管税”的理念,推进系统内外网建设,所有纳税人全部纳入了微机管理,税收资料实行了一户式储存,深入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个体“双定”户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工作。97.07%的企业纳入系统,2759户次纳税人成功划缴了税款,征管数据质量在全市连续保持“零差错”。 三是科技管税快速推进。 今年来,我们按照信息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硬件建设,拓展计算机的应用,大力实施科技兴税战略,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硬件建设明显加强。我们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使全局电脑达到320多台,人均占有计算机从0.54台上升到0.95台,基本满足了科技管税对设备的需求。信息资源顺利整合。通过开展金税工程建设,上线统一税收征管软件,实行了省级数据集中,实现了相关系统的信息共享,全县6000多户纳税人征管资料顺利加入了省局数据库,确保了系统之间基础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基本实现了实际数据与CTAIS系统数据一致,拓宽了CTAIS征管软件的应用领域;成功开通政务网、机要网。现在,无论是政府来文,还是系统内发文,全部通过公文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各项工作可以轻松做到文件网上发,政策网上查,报表网上传,动态网上找。进一步提高了办税效率。 四是依法治税快速推进。

浅谈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推进国地税合作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征管体制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自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国地税合作以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建立机制,国地税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以东台国地税合作为例,深入调研思考,提出了推进国地税深入合作共同提高纳税服务质效的建议。 关键词国地税合作征管体制 一、国税局、地税局简介 (一)国地税分设的背景 上个世纪90年代,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建立了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省及省以下的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比较特殊的是,目前,上海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实行合署办公。 (二)国税和地税的不同 一是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等。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等。 二是领导管理体制不同。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二、《合作规范》出台的必要性

国地税协作联席会议纪要

国地税协作联席会议纪要 [2015]1号 议题:讨论确定区国税、地税协作工作的具体事项。 时间:2015年3月10日下午15:00 地点:六楼会议室 主持: 参加人员: 国税部门: 地税部门: 议定事项: 双方会前在征管等部门多次协商讨论的基础上,经主管局长审阅同意,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总结以往确定的协作事项执行情况。 双方对2011年以来协作确定的协作配合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协作事项的执行情况表示满意。 双方一致认为,在国税局党组、地税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精心安排下,国地税两局,各有关科、室、中心本着识大体、顾大局的精神,互相支持、密切合作的工作原则,及时研究解决协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着有利于提高征管水平、有利于促进信息化建设、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有利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原则,认真协调处理好每一项

协作事项。国地税协作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协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联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双方落实联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各项工作。2011年年底开始,12366服务热线由地税局统一管理,国地税政策咨询由值班座席人员解答,纳税投诉由座席人员传递到各双方自管辖范围处理并进行回复。 2、联办税务登记 2011年11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指示精神,国税局国、地税征管部门经多次协商后就联办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由国税部门联合办证事项。2011年年底开始,国地税实行一证双章制度,既纳税人生产经营项目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由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上盖有两家证件专用章,每周由国税传递登记资料到地税局,地税局纳入管理,地税局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3、委托代征税款事项。2011年年初受地税委托,开始代征零散税源代开发票应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到2012年底由于种种原因停止代征。2015年1月1日经过协商恢复代征工作,国税代征项目增加到5项,既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甘教附、价格基金、个人所得税。

工作研究:国地税合并下的思考

国地税合并下的思考 2018年3月13日,新的国务院改革方案出台,提到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此消息一出,同事们的朋友圈立刻沸腾了。 幽默派表示:“小别胜新婚,分离24年高调复婚,感情深又深”。 乐天派表示:“国税是黑熊,地税是白熊,国地税一并,我们就是大熊猫”。 焦虑派显然已经开始焦虑“现如今国地税人员冗杂,简政放权,人员精简后,自己该何去何从”。面对朋友圈的众说纷纭,我也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国地税合并从国家经济大局来看,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国地税分家,各司所职,大大的鼓励和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可以说国地税分家是时代的选择和产物,24年后再根据当前国情进行改革,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那么国地税合并都有哪些好处呢?

一、方便纳税人缴税。以前纳税人缴税两头跑,费时费力费钱效率低。一次性能办理的事务需要跑好几趟。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可以一次缴纳完毕,方便快捷。 二、税收政策更好执行。合并前,纳税人面对国地税政策口径不一,执法多头查,办税两头跑,可谓是“疲惫不堪”“无处是从”。国地税合并后,政策统一,更好领悟,可以少办冤枉事,少走冤枉路。 三、缩减税务管理成本。现国地税两套人马,两处办公场所,各项办公费用都是双份的,而且存在职责重叠区,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合并之后,大大压缩了管理成本。 四、精简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如今,县级国地税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加上网上办税系统的不断升级更新,电子办税的普及,国地税急需注入新鲜的血液,实现队伍年轻化,是适应办税系统信息化,电子化的必然选择。 其次,国地税合并必然引起体制内人员的普遍焦虑。国地税合并后,自己该何去何从?人员是否要进行分流?现有职务是否重新安排?是否会裁剪冗员?等等一

国地税合作情况总结(共9篇)

国地税合作情况总结(共9篇) :情况合作国地税国地税合作规范3.0 国地税合作工作总结国地税合作经验材料 篇一:国地税联合打造“合作共同体” ××国地税联合打造“合作共同体” ××国税局、地税局在建设全国规范、现代、文明纳税服务示范点过程中,大胆尝试,积极创新,着力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坚持下活国地税合作“一盘棋”,积极探索联合办税新模式,打造“合作共同体”,全力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米”。 一、深度融合,实现“功能再造” 将创新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作为打造“合作共同体”的基础,充分发挥“1+12”的效果,实现结构和功能的“新生”,切实化解纳税人“多头跑”“重复报”等办税负担。一是制定国地税重点合作项目清单。确定了8大专题23项类别55个具体项目的合作内容,联合建立“××税收服务中心”;划分8个对应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人员,确保分解任务得到落实。二是设立8个国地税联办窗口。每个窗口均可同时受理国、地税两家涉税事项,实现了“一厅办两事”到“一窗办两事”的升级,窗口单位时间业务办理量提高近三成,纳税人排队时间平均缩短40%。三是整合叫号机系统。对原有的涉税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分流纳税人,进一步改善了办税服务厅的等候秩序和办税环境。

二、统筹协调,促进“血液循环” 将抓好统筹协调工作视为“合作共同体”高效运转的关键,引导纳税人适应办税新变化,轻松享受“税收服务中心”便捷服—1— 务。一是统一导税口径。明确规范联合办税窗口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实现导税服务一个口径;加强对导税人员的联合培训,发放国地税合作规范宣传指南,确保纳税人快捷办理涉税事宜。二是加强涉税辅导。国地税在纳税人办税区域各增派1名机动税务辅导员,及时帮助纳税人解答疑难问题;推行涉税资料联合预审服务,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三是携手政策宣传。借助办税厅电子显示屏、税收政策宣传单、专家咨询岗等方式,联合对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和“营改增”政策开展宣传讲解,辅助纳税人正确填报资料数据,确保纳税人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信息共享,激活“内生动力” 将共享信息资源作为发挥“合作共同体”长效作用的动力,进一步激发潜能,拓展服务领域,切实提升工作效能。一是联合进行网络辅导。双方共建32个纳税服务QQ群和2个纳税服务微信群,研发二维码扫描涉税应用,合力推行自主研发的涉税咨询软件“税易通”手机升级版;成立22人的专家咨询团队,网上定期发布联合办税的最新动态,让纳税人实时了解涉税业务办理变化、窗口设置变动、税收政策变更等。二是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根据已有的国地税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联合机制,实现了信用信

强化协作 突出特色 立足长远 全面提升社会综合治税效用

强化协作突出特色立足长远全面提升社 会综合治税效用 宜州市地税局按照“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突出综治特色,有效遏制财政收入下滑趋势,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已日趋完善,作用日益凸显,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显得越来越举足轻重。 一、主要做法 政府主导,凝心聚力,努力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早在XX年,宜州市地税局就意识到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给予财税部门最大的支持,特别是XX年,更是将社会综合治税提升到政府工作的层面,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协作形式,强调工作要求,监督落实各项措施等,对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源监控起到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1.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确立综合治税大格局 一是争取政府支持。XX年,成立了由宜州市党政领导为组长,公、检、法、司、税务等2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除由分管财税的市领导主抓社会综合治税日常工作外,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促使各部门工作更好地落实,保障综合治税有效开展。二是以

市人民政府名义先后下发了《宜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宜州市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7个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方面的文件,明确所涉及的27个市直部门在信息共享、委托代征和联合控管税源方面的责任和具体工作职责,规定共享涉税信息达40余类,全市上下综合治税网络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强化部门配合,落实协税举措,完善综合治税网络 一是由政府主持召开工作例会。针对宜州市的发展情况及财税部门遇到的难点问题,规定每月召开1次例会给予解决;二是确定涉税资料传递方式。要求成员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涉税资料传递,每月15日前将涉税资料报送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明确部门领导协调办法。各部门都明确1名主管业务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整体联动。三措并举,充分调动了各部门、乡镇、社区积极参与的热情,使社会综合治税逐步形成合力,纳税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二)突出特色立足长远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 宜州市地税局结合宜州市税收工作实际,提出“规范行业税收管理,增强部门协作,不断促进税收收入增长”为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目标,确保宜州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覆盖

国地税合作新增7个合作事项

国地税新增7个合作事项 全面推开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深化国税、地税合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积极应对改革的迫切要求、税务人的普遍呼声和纳税人的热切期待,按照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便于落实的原则,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升级为3.0版。3.0版保留了2.0版全部44个合作事项,重点修订了其中13个合作事项,新增了7个合作事项,合作事项总数为51个。3.0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国税、地税两方资源,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推动国税、地税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经验互鉴,实现国税、地税合作全面升级。 为缓解营改增后基层税务机关服务资源紧张压力,新增“共用基层服务资源”合作事项,规定国税局、地税局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可利用对方办税场所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目的是在不新建办税服务场所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办税服务场所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 针对营改增后地税机关无法获取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信息的问题,新增“协同管理建筑服务企业外

出经营税收”合作事项,规定国税局要通过联合办税、委托代征或共享信息等方式,协助地税局加强对外出经营建筑服务企业的税收管理;为满足双方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的后续管理和服务需求,新增“协同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合作事项,国税局、地税局要联合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登记制度,共享相关涉税信息。 针对国税局缺少营改增试点行业税收管理经验,地税局缺少增值税管理经验的问题,新增“互鉴税收管理经验”合作事项,规定双方要建立经验交流长效机制,通过业务指导、专题辅导、干部交流、联合攻关、共同调研等方式,分享借鉴税收管理经验。 针对营改增后国税局、地税局在合作征收税款方面的新需求,修订了“合作征收税款”合作事项,明确地税局要代国税局征收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国税局在代开发票环节要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地方税费。同时,双方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协商确定代征其他税费。 针对营改增后地税工作面临信息难以收集的新形势,修订了“共享涉税信息的应用”合作事项,增加了共享和比对相关信息的内容。例如,国税局的房地

国地税合作方案

今天,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其中明确,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并将在纳税服务等环节实施国税、地税深度合作。 我国现行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 分税制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20多年的时间,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方案中提出的第一项任务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明确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这份方案还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很多与纳税人紧密相关。 例如,提出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在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方面,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将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 方案提出了2020年改革目标,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来源:新华网) 政策解读 改革大幕拉开征税体制将“质变” ——解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今天,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这份方案于今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征税体制改革做出顶层设计。 改革直指“痛点”征税体制将“质变” 这份改革方案开宗明义,直指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中的“痛点”,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 在问题导向下,改革方案共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包括“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等。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财税改革已经往纵深迈进,这需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支撑,实现质变,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说。 刘剑文举例,改革方案中称“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正是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改革的基础。 根据方案,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禹城市国地税合作范例

禹城市国地税合作办税范例 禹城市国地税合作是从2015年4月份国地税开展融合办税开始的。6月份《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下发后,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通过“四统一、五联合”实现了国地税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切实提升了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同时实现税收的堵漏增收。 一、合作方式 以禹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为平台,通过“三整三优”(整合业务、优化办税流程,整合机构、优化服务方式,整合平台、优化办税环境),以资源整合的“加法”和流程再造的“减法”换取综合效益的“乘法”,实现“四统一、五联合”(办税服务统一、政策宣传统一、权益保护统一、信用评定统一,联合税源管理、联合风险监控、联合税务检查、联合税种管理、联合税收分析)。 二、合作内容 (一)融合办税服务四统一,服务合作提升水平。 1、共建融合办税厅,实现办税服务统一。市政府对原来的国地税窗口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成立的新的融合办税服务大厅,从硬件设施上对融合办税提供全力保障。国地税根据税收业务需求,统筹规划功能区域和服务窗口。办税厅设立5个区域,分别是导税咨询辅导区、前台办税服务区、

后台业务支撑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待休息区。共设臵16个窗口,除国地税正式人员外,新进工作人员16人,全部为政府雇员。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税服务、“走进一家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事”。以“一人一屏双机双网双系统”为主要手段,实现每一个窗口都能办理国地税的业务;以信息共享为支撑,实行窗口人员“一岗双责”,对国地税税费、基金等同步征收,堵塞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性税收流失。 2、联合宣传培训,实现政策宣传统一。利用税企QQ群、微信平台、LED显示屏、税务网站、12366热线等方式进行税收宣传。组建专家辅导团队,通过现场解答、深入企业等形式对纳税人进行税收辅导。联合创办纳税人学样,在政务中心成立纳税人学堂,实现国地税业务统一培训,真正达到“进一家门,受两家教育”。6月份以来,组织专题宣传6次,组织纳税人培训辅导5次。其中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宣传4次,培训3次。 3、联合共建纳税人维权组织,实现权益保护统一。我们在办税厅统一设立“纳税人维权中心”,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诉求。统一开展明察暗访,对税务人员工作作风、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纳税人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联合纳税信用评价,实现等级评定统一。共同确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采集的纳税人信息集中分析,对纳税

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1日来源:中国税网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一年来,作为落实《方案》的“先手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国地税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效?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从哪些方面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实现了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在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示范带动、社会共治、干部交流和组织保障8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多方式联合办税,拓展联合服务内涵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服务压力,普遍开展联合办税。

目前,全国联合办税服务厅数量已达8568个,超过全国办税服务厅总数的六成。全国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窗口总量超过3.5万个,联合办税窗口职能大幅扩展。 在大力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的同时,各地积极践行《“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进联合网上办税服务。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推广到位,更多的联合办税服务厅实现了“一窗一人一机”办理两家业务。 发挥各自管理优势,延伸征管互助范围 针对营改增后税收管理服务面临的诸多难题,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协同探索“以票控税”和联合探索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合作,进一步加强征管互助,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地税机关共在6543个办税服务厅和1883个代征点设置2.3万个代征窗口,代征增值税169.4亿元,国税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方税费21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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