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的屠宰检验方法与程序

牛的屠宰检验方法与程序
牛的屠宰检验方法与程序

牛的屠宰检验方法与程序

1 宰前检验

1.1 宰前检验意义及时发现病畜、禁宰畜, 实行分群处理, 保证产品的卫生质量,及时发现疫情。

1.2 宰前检验的组织

(1)入场验收入场验收的目的是防止病畜和禁宰畜误入宰前管理场, 应认真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验讫证件, 了解疫情:屠畜卸载之前, 兽医检验人员应先向押运人员索取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 看是否证物相符, 是否来自疫区。视检屠畜, 病健分群: 查验认可的畜群, 准预卸载施行外貌检查, 由兽医人员分辨出病畜, 可疑畜以及国家禁宰牲畜, 按所作标记将病畜与禁宰畜分别移入隔离圈。逐头检温, 剔出病畜: 屠畜入圈后, 应安静休息, 供给饮水, 4h 后检温。个别诊断, 按章处理: 经过休息、检温, 诊断病畜, 应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2)住场查圈入场验收合格的屠畜, 在宰前饲养管理期间, 兽医人员应经常深入圈舍加强观察。

(3)送宰检查进入宰前饲养场的的健康牲畜, 经过2h以上的饲养管理之后, 即可送去屠宰。在送宰之前需再进行详细的外貌检查和逐头检温, 这对于控制炭疽之类的急性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

1.3 宰前检验的方法

(1)群体检查静态检查: 检疫人员深入圈舍, 在不惊扰畜群的情况下, 观察其在自然状态下的表现, 如对外界事物的反应能力, 立卧姿势, 反刍等。动态检查: 将圈内畜群哄起或在卸载后往预检圈驱赶的过程中, 注意牲畜的运动状态,有无行走困难、喘息、咳嗽等

情况。饮食、排泄状态检查: 仔细观察有无吞咽困难, 排便姿势异常, 以及粪便的形状异常等。逐头检温: 在安静休息2~3h 之后, 进行逐头检测体温, 如有体温升高的屠畜, 应24h 后复检。复检过程中, 如体温恢复正常, 送交屠畜, 反之, 隔离, 以求确诊。

(2)个体检查经群体检查被隔离的病弱畜应逐头进行个体检查, 除了临床检验外, 必要时还需进行化验室和病理解剖学诊断。

1.4 宰前检验后的处理根据宰前检验的结果做出准宰、禁宰、急宰、急宰、缓宰、无害化处理等处理决定。

2.宰后检验与程序

2.1 对胴体的编号用美兰+甘油, 打号的位置在肩部两侧, 打在修割时易修掉的部分。

2.2 感观检查

(1)视检观察体表皮肤, 体腔、脏器等暴露部分组织器官色泽、形态、大小、有无充血、出血、肿胀、化脓等。

(2)剖检结合视检再用两刀剖开可检部位, 淋巴结, 肌肉等检查有无病变, 寄生虫等。

(3)触检判断组织器官的弹性或坚硬度, 用手触摸, 有的脏器外观上无明显病变, 但

用手触摸时能发现组织深层的结节块, 如对肺炭疽的检查。

(4)嗅检当肉品外观上发现有轻微色泽变化如灰色, 浅绿色等变化, 通过嗅觉器官可

发现有酸臭味, 是肉品有腐败变质的迹象; 生前患有尿毒症宰后可出现尿臊味; 生前有药物治疗, 在肉尸上出现药气味。

2.3 宰后检验的要点

(1)头部检验首先观察下颌淋巴结, 咽喉内外淋巴结。纵剖咬肌及舌肌, 内外侧咬肌各一刀, 其目的主要检查牛囊__尾蚴。在检查咽喉内侧淋巴结, 剖检淋巴结时, 有白色结节,可初步诊断为结核; 如果见到下颌、眼眶有鸡蛋大的硬节, 可初步诊断为放线菌, 此头销毁处理。

(2)内脏检验胃肠脾检验: 在开膛后先不摘除胃肠而将肠露于腹腔外, 先检视胃肠的外形, 浆膜有无出血、充血现象, 先用刀划破肠系膜淋巴结进行肠炭疽检验。在检验胃肠的同时还要对脾脏进行检验( 败血型炭疽, 脾脏肿大3~5倍) , 再将胃肠脾割交另一人进行胃肠的常规检验, 必要时切开胃肠检验, 视肠粘膜有无充血, 溃疡, 痈肿, 糜烂等病变。心肝肺检验: 把心肝肺挂在检验架上对心肝肺进行常规检查。肺的检验: 检查肺脏有无充血、出血、化脓、结节、肿瘤、坏死等变化, 必要时切开肺的实质并剖检支气管淋巴结及纵膈淋巴结。心脏的检验: 用刀剖开心肌, 检验是否有牛囊虫和心包虫, 有时可见膈肌上粘连物质, 可能判断此屠畜有胸膜炎的病史。肝脏的检查: 先看肝整体状态, 是否有疫病造成的肝肿大、充血、出血、坏死等, 是否有肝片吸虫、棘球蚴等寄生虫病导致的胆管慢性增生性炎症和肝实质变性。

(3)淋巴结检验在牛宰后检验中, 一般检验肩前淋巴结、腹股沟淋巴结、髂外淋巴结。常见淋巴结的几种病理变化有充血、水肿、浆液性炎、出血性淋巴结炎、化脓性淋巴结炎、急性增生性淋巴结炎、慢性增生性淋巴结炎。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 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 →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劈半→胴体、红白内脏同步检验→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白条冲淋→排酸(0-4℃)→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

屠宰场检疫人员制度

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一、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违反《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违纪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一经查实,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检疫执法资格。 三、不按程序实施检疫,不实施瘦肉精同步抽检的,吊销检疫员证件,调离动物检疫执法岗位。 四、服务态度差,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举报的,要下岗培训,待合格上岗安排适当工作。培训不合格的,调离动物检疫执法岗位。 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随时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严肃处理。 六、受理群众举报后,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成调查小组,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区局、市所。凡出现被媒体曝光,对本系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不得参加年终评奖。 七、定点屠宰场检疫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定点屠宰场动物标识回收管理制度 一、动物标识为农业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动物耳标。 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检疫人员负责动物耳标的识读、回收登记,并建立动物耳标识读、回收处理档案。 三、检疫人员对进场动物进行耳标信息识读,应该加施而没有加施耳标的动物不得入场,屠宰检疫时进行耳标回收。 四、每天属实后的动物标识卸下,造册登记后统一放到村识回收桶内,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回收的动物耳标由所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组织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记录应保存二年以上。 六、回收的耳标不得重复使用。

定点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一、定点屠宰场检疫证章为农业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包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标签、检疫合格验讫滚印、检疫原子印章。 二、证章实行逐级组织、发放、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库存放、专册登记。建立领用、发放登记台账、存根和损坏印章使用回收处理督查核对档案。 三、检疫证明存根和回收的检疫证明保存不少于一年,检疫原子印章、检验合格验迄滚印、动物产品检疫标签等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四、验讫印章要保持清洁,保证正常使用,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请更换。销毁不合格证、章、标志、档案,必须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财物管理的须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动物检疫证出具人必须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有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出证时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要求填写和使用,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六、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标志,违者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处理,检疫人员执法犯法,坚决清理出检疫队伍,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屠宰场防疫制度

屠宰场防疫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屠宰场防疫制度一、动物进场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 一、屠宰场(厂)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动物进场查验登记制度。 二、屠宰场(厂)设立专人负责屠宰动物进场查验登记工作,并接受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驻场(厂)官方兽医的监督。 三、屠宰动物进场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牛和羊必须佩戴畜禽标识。 四、查验登记负责人必须向货主或购销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证明,清点动物数量、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准入进场予以卸车,并按产地分类将动物送往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动物不得混群。 五、查验登记负责人发现未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证物不符、无畜禽标识以及检疫证明不在有效期的,应当立即报告驻场官方兽医。 六、登记内容包括动物种类、进厂时间、动物货主名称、进厂数量、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等。动物进场验收和宰前检验记录保存2年。

七、动物屠宰后经过驻场检疫人员宰后检疫,合格动物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证印章后方可出场,同时做好产品流向登记。不合格动物产品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防疫消毒制度 一、屠宰场(厂)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屠宰场(厂)应配备防疫消毒人员和相关设备,负责全场防疫消毒工作,并自觉接受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官方兽医的监督和指导。 三、屠宰场(厂)应按规定对屠宰场地进行消毒。卸载动物的装卸台、运输车辆装前卸后均需进行一次消毒;待宰间、屠宰车间、屠宰设备和工具每班消毒一次。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每批消毒一次。生活区每月不少于一次大消毒。 四、生产区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参观。外来人员和非生产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 五、应配备消毒药品贮藏室(专柜),建立消毒药品进出台帐及领发记录。严格按比例配制消毒药,消毒药液应现配现用,交替使用。 六、认真做好消毒记录,如实记录消毒时间、消毒药、消

牛屠宰检疫规程.

牛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牛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鼻气管炎、日本血吸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牛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 结果处理 4.4.1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牛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牛只不得混群。 4.4.2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 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

肉牛屠宰项目可研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基本情况 (1) 1.2编制依据与范围 (2) 1.2.1编制依据 (2) 1.2.2编制原则 (3) 1.2.3编制范围 (4) 1.3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5) 1.4项目提出理由 (5) 1.4.1特种装备制造业建设背景 (8) 1.4.2钢结构建设背景 (10) 1.5研究结论 (11) 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2) 第二章市场分析 (14) 2.1塔吊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14) 2.2钢结构市场前景分析 (15) 第三章建设条件与厂址 (18) 3.1厂址所在位置现状 (18) 3.2区位条件 (18) 3.3建设条件 (23) 3.3.1环境条件 (23) 3.3.2气象条件 (23) 3.3.3地层岩性 (24) 3.3.4水文地质条件 (25) 3.3.5主要原料 (26) 3.3.6能源动力 (26) 3.3.7加工技术条件 (27) 3.3.8所在地技术力量优势 (27) 第四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28) 4.1建设规模 (28) 4.2产品方案 (28) 第五章设计方案 (29) 5.1执行标准 (29) 5.2产品设计方案 (29) 5.2.1塔机技术方案 (29) 5.2.2钢结构技术方案 (38)

5.2.3机加工车间技术方案 (40) 5.3设备选型 (40) 5.3.1设备选型原则 (40) 5.3.2设备选型 (41) 5.4建(构)筑物方案 (42) 5.4.1设计原则 (42) 5.4.2设计依据 (42) 5.4.3结构设计 (43) 5.4.4建设方案 (43) 5.4.5建筑面积分配表 (46) 5.4.6建筑消防 (46) 5.5质检化验 (47) 5.6.1质检化验室任务 (47) 第六章原辅材料、燃料动力供应 (49) 6.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及选用 (49) 6.1.1原辅材料需量 (49) 6.1.2 原料辅采购、运输管理 (49) 6.2燃料及动力供应 (50) 6.2.1 供水 (50) 6.2.2 供电 (51) 6.2.3 供热 (52) 第七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53) 7.1总布置图 (53) 7.1.1平面布置 (53) 7.1.2竖向布置 (54) 7.1.3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55) 7.1.4用地平衡表 (55) 7.2厂内外运输 (56) 7.3给排水工程 (56) 7.3.1研究范围 (56) 7.3.2研究原则 (56) 7.3.3.采用的设计规范 (57) 7.3.4给水工程 (57) 7.3.5排水工程 (58) 7.4电力供应 (58) 7.4.1电源、电源设施及外部条件 (58) 7.4.2供电负荷 (58) 7.4.3控制及补偿方案 (60) 7.4.4供电安全 (60) 7.4.5供电回路及电压等级的确定 (61) 7.4.6防雷接地 (61) 7.4.7弱电及通讯 (61)

进出口果菜检验检疫工作流程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

进出口果菜检验检疫工作依据及范围对部分进出口果菜采用的主要检验检疫依据见下表:

进出口果菜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一、接单、审核 植物检疫科接收报检单据,根据进口、出口和退运不同要求审核相关证单,证单符合要求的,科长根据报检人的申请,派检验检疫人员执行检验检疫任务。 二、现场及实验室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人员根据操作规程进行现场检验检疫及查验,并抽取具有代表性样品,进行室内检验及样品留存。对于需要进行实验室检验检疫项目的出口货物,需由检验检疫人员取样并送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时限根据不同项目而有所不同。 三、出具结果、放行并拟制证单 1、对于只需现场及感官项目检验检疫的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合格后检验检疫人员将及时出具检验检疫结果并放行,同时根据报检人的申请拟制证单,整个工作流程时限为2-4天。对于需要进行实验室检验检疫项目的进出口货物,检验员将根据相关实验室出具的结果判定是否合格,合格的出具结果并放行,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结果,并不予放行。整个工作流程根据不同项目的检测时间而有所不同。 2、对于退运货物检验检疫合格后要进行熏蒸处理,根据不同药剂需3-7 天,检验检疫人员凭熏蒸结果单出具检验检疫结果,放行。 四、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出口货物: 1、对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出口货物根据实际情况米取适当的检验检

处理,处理后合格的,出具检验检疫结果,放行;处理后仍未合格的,进口货物签发退货或销毁通知书,出口货物出具不合格结果并禁止出境 2、收货人要求对外索赔的进口货物,检验检疫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 出具索赔证书 进出口果菜检验检疫流程图 报检受理 植物检验检疫处 进口

2018年屠宰企业宰前、屠宰过程及宰后检验流程要点和检验制度-生猪

生猪屠宰厂宰前、屠宰过程 宰后标准化屠宰检验操作要点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特制定生猪屠宰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屠宰检验要点。 一、引用的相关标准。 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 2、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 3、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 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90) 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 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二、生猪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见附图。 三、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 按照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对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规范如下: 1、入厂检验: 1.1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

3.1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 3.2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3.3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 4.1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 5.1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5.3 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 6.1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 7.1 尽可能除去体表内的污物; 7.2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 7.3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淋浴间应设置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置。 8、致昏(麻电) 8.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8.3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8.4 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 9.1 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9.2 正常情况下应当采用吊挂放血。 9.3 放血时,操作人员一手抓住猪前脚,另一手握刀,刀尖向上,刀锋向前,对准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宰前处理—>宰前检验—>称重、冲淋 去前蹄、去角 * 宰杀、放血< —>换挂—>去后蹄 封肛、预剥 刮毛 胴体劈半<—取红脏取白脏 胴体检验—>胴体修整—>称重 分害9<—剔骨<—锯为四分体

牛屠宰工艺说明如下: (1) 宰前处理:毛肥牛在屠宰前一天被运到屠宰厂,存放在待宰圈内,必须保证活牛有充分的休息时间,使活牛保持安静的状态,防止代谢机能旺盛,同时宰前需要至少断食12hr ,并充分给水,最好是盐水,以利于宰后胴体达到尸僵并降低pH 值,从而抑制微生物的繁殖,防止胴体被污染。 (2) 宰前检验:宰前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疫病的传入和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它包括以下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查、宰前检疫。进厂检疫是指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押运员索取检疫证或防疫注射证,以便从侧面了解产地疫情;持证核对品种及头数,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直到认为没有可疑疫情时允许卸下,借过磅验级之际,留神观察牲畜健康状态,对可疑者应做进一步诊断,必要时组织会诊。当确诊疫病时,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同时立即采取措施,就地扑灭,确保人畜的安全。候宰检查是指卫检员深入到待宰圈内观察育肥牛休息、饮食和行动状态,发现异常,随时剔出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采取急宰后剖检诊断。宰前检疫是在临宰前对育肥牛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与健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3) 称重、冲淋:为防止牛群恐慌,不能让待宰的牛看见车间内的场面,经宰前检验后合格的毛肥牛由人沿着指定的通道将牛牵到地磅上称重。而后用温水进行冲淋,清洗全身,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的附着物对牛胴体的污染。 (4) 击晕起吊:将育肥牛赶入击晕箱,在100V 左右的电压下对牛进行约5-10s 的麻电,将其击晕。接着由一人用绳索套牢牛的一条后腿,并挂在电动葫芦的吊钩上,启动电动葫芦将牛吊起,直到高轨上的滑轮钩住后,再放松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完全吊在高轨上。 (5) 宰杀放血:从牛喉部下刀割断食管、气管和血管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 9min 。然后,再进入低压电刺激系统接受脉冲电压刺激,电压为25-80V ,用以放松肌肉,加速牛肉排酸过程,提高牛肉嫩度。牛血送急宰化制间经蒸煮、干燥制成血粉出售。 (6) 预剥头皮、去头:由人工预剥育肥牛头皮并去牛头。牛头出售。 (7) 低中高位预剥:低位预剥是由人工剥前小腿皮、去前蹄。接着在高轨上剥悬空的那条后腿的皮,并去蹄,再用电动葫芦吊钩将牛从高轨上取出,用中轨上的滑轮钩钩住

出口报检业务流程图

出口报检业务流程图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包括: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具体包括: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货物; (2)入境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4)进出境集装箱; (5)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6)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 (7)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装载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 (8)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 (9)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 的行李、货物和邮包等物品; (10)旅客携带物(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 制品、骸骨、骨灰、废旧物品和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以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和携带伴侣动物;

(11)国际邮寄物(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以及其他需要实施检疫的国际邮寄物);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其他应检对象。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 5、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等原产地证明书的。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以《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而成,包括了大部分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是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的主要执行依据。其中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代码含义如下: 海关监管条件代码: A: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B: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D:表示对应商品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 检验检疫类别代码: M: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N: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P: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牛屠宰检疫规程

牛屠宰检疫规程 农医发〔2010〕27号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牛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鼻气管炎、日本血吸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牛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 结果处理

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牛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牛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 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及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

牛屠宰工艺流程

作业标准 2.1 送宰 2.1.1 检斤员接收到《准宰通知单》后,发现伤残或者疑似患病的牛只,要做好标识或者记录好流水号,并通知品技人员。 2.1.2 屠宰顺序应以“先入栏先屠宰”为原则。 2.1.3 在赶牛过程中严禁使用棍棒等硬器击打牛只。 2.1.4 检斤人员对牛进行检斤记录确定牛只品种。 2.2 套腿提升(挂牛) 2.2.1讲牛只赶入翻板箱,准备套腿提升 2.2.2 把挂有钩子的提升机降至可挂牛的高度,迅速用套脚锁链套住牛的右后腿胫骨中间部。 2.2.3 操作提升机,使栓有牛的提升机缓慢上升,提升时注意不要让钢丝绳盘绕、交叉。当提升的铁钩刚好超过滑道时,即停止上升,等牛体稳定后,迅速下降使滑轮稳稳地落在滑道上。 2.2.4 每挂完一头牛迅速将提升机下降,并把套脚链挂到提升的铁钩上,为下一头牛做准备。 2.2.5 挂牛用的铁链要清洗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 2.4 电剌激 2.4.1 用手将电刺激触头夹在牛鼻子上进行电刺激。 2.4.2 控制电刺激电压8~9V,电流频率50HZ,刺激时间30s。 2.4.3 手动电刺激操作完毕后,取下电刺激触头,放回原处。 2.4.4 没有条件进行该步骤的公司,可以跳过该步骤。 注:电刺激主要是使牛只放血充分,促进ATP的消失和PH值的下降。电剌激加快尸僵过程,减少冷收缩,明显改善肉的嫩度。 2.6 去前蹄、牛头 2.6.1 操作工用气动钳在跗关节稍偏下处剪断,直接取下前蹄。或从腕关节处下刀,割断连接关节的结缔组织、韧带及皮肉。割下后将前蹄放入指定的容器中,由专人将收集起来的牛蹄转运至牛蹄加工间。 2.6.2 先在牛头颌骨下方的肌肉上,沿与刀口垂直的方向割开一个刀口,便于牛头割下后手提即可。

生猪屠宰管理制度汇编

生猪屠宰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屠宰管理规定。 一、引用的相关标准。 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 2、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 3、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 17996-1999) 4、肉类加工厂卫生规(GB 12694-90) 5、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 6、《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二、生猪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见附图。 三、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 按照屠宰及检验的工艺流程图,对各屠宰及检验环节的具体操作规如下: 1、入厂检验: 1.1 索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1.2 检查是否灌水。 2、病健分离。 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 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 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 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 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

3.1 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 3.2 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3.3 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 4.1 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 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 5.1 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 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5.3 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 6.1 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 《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 7.1 尽可能除去体表的污物; 7.2 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 7.3 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淋浴间应设置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置。 8、致昏(麻电) 8.1 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电麻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 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8.3 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8.4 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 9.1 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9.2 正常情况下应当采用吊挂放血。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 1宰前检疫 1.1查证验物 1.1.1查证向畜主索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口蹄疫非疫区证明》。 1.1.2验物核对生猪数量,了解途中发病、死亡情况,并查验免疫标识。 1.2消毒 消毒包括运输车辆出入口消毒池消毒、卸车前带猪消毒和卸车后空车消毒。 1.2.1消毒池消毒每天生猪运输车辆进场前对消毒池进行清洗并配制好消毒药物浓度,以保证出入车辆轮胎的消毒。 1.2.2卸车前带猪消毒为了减少生猪体表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进入待宰问,在查证验物程序完成后对生猪及运载车辆进行全面消毒,之后方可卸猪。 1.2.3卸车后空车消毒卸车后还必须经过空车消毒,并凭动物防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离开屠宰场。1.3盐酸克伦特罗抽样检测

1.3.1抽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生猪屠宰前必须进行“瘦肉精”抽样(尿样)检测。经过抽检的生猪方可进入待宰间待宰。为了彻底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上市肉品及时、合格,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6点为卸猪时段,此时段之外一律不准卸猪。 1.3.2检测检测方法采用ELISA。检测工作在当晚10点之前完成。以确保凌晨12点屠宰的生猪全部合格。 1.4群体检疫和个体检疫经过盐酸克伦特罗抽样之后,在待宰猪仓对同一批次的猪群进行群体检查,主要观察生猪的精神、活动等动态、静态和饮食表现。若发现可疑患病生猪应当隔离到病猪隔离圈进行详细的个体检查,包括对皮肤、可视黏膜、体温、呼吸系统和脉搏等临床检查。 1.5巡检及送宰检疫 1.5.1巡检生猪待宰期间,值班检疫员每1h进行巡查一次,发现病猪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1.5.2送宰检疫屠宰前对生猪进行最后一次全面检查,防止遗漏的可疑病猪进入屠宰车间。 1.6宰前检疫结果处理 经过以上五个流程,检疫(验)合格的生猪签发宰前检疫合格证准许屠宰,不合格的生猪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急宰、缓宰、销毁等处理措施,杜绝一切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车间。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下: (1)宰前处理: 毛 肥 宰前一天被运到屠 放在待宰圈内,必须 保证活牛有充分得休息时间,使活牛保持安静得状态,防止代谢机能旺盛,同时宰前需要至少断食12hr,并充分给水,最好就是盐水,以利于宰后胴体达到尸僵并降低pH 值,从而抑制微生物得繁殖,防止胴体被污染。?(2)宰前检验:宰前检验得目得就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疫病得传入与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它包括以下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查、宰前检疫。进厂检疫就是指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押运员索取检疫证或防疫注射证,以便从侧面了解产地疫情;持证核对品种及头数,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直到认为没有可疑疫情时允许卸下,借过磅验级之际,留神观察牲畜健康状态,对可疑者应做进一步诊断,必要时组织会诊。当确诊疫病时,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同时立即采取措施,就地扑

灭,确保人畜得安全。候宰检查就是指卫检员深入到待宰圈内观察育肥牛休息、饮食与行动状态,发现异常,随时剔出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采取急宰后剖检诊断。宰前检疫就是在临宰前对育肥牛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就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与健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得有效措施。 (3)称重、冲淋:为防止牛群恐慌,不能让待宰得牛瞧见车间内得场面,经宰前检验后合格得毛肥牛由人沿着指定得通道将牛牵到地磅上称重、而后用温水进行冲淋,清洗全身,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得附着物对牛胴体得污染。 (4)击晕起吊:将育肥牛赶入击晕箱,在100V 左右得电压下对牛进行约5—10s 得麻电,将其击晕。接着由一人用绳索套牢牛得一条后腿,并挂在电动葫芦得吊钩上,启动电动葫芦将牛吊起,直到高轨上得滑轮钩住后,再放松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完全吊在高轨上。?(5)宰杀放血:从牛喉部下刀割断食管、气管与血管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9min。然后,再进入低压电刺激系统接受脉冲电压刺激,电压为25-80V,用以放松肌肉,加速牛肉排酸过程,提高牛肉嫩度。牛血送急宰化制间经蒸煮、干燥制成血粉出售。 (6)预剥头皮、去头:由人工预剥育肥牛头皮并去牛头、牛头出售。?(7)低中高位预剥:低位预剥就是由人工剥前小腿皮、去前蹄。接着在高轨上剥悬空得那条后腿得皮,并去蹄,再用电动葫芦吊钩将牛从高轨上取出,用中轨上得滑轮钩钩住已剥过皮得那条腿,然后放下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转挂到中轨上,最后在中轨上剥另一条后小腿皮、去蹄,并将其也挂在中轨滑轮轮钩上,用撑腿器将牛得两条后腿撑开,最后再剥臀皮、尾皮,即完成了高位预剥。预剥牛得胸皮与颈皮为中位预剥。 (8)机器扯皮:用扯皮机滚筒上得链钩钩住牛得颈皮,然后由两人分别站在扯皮机两侧得升降台上,启动扯皮机并不断地插刀,修整皮张,防止扯坏皮张或皮上带肉带脂肪。将牛背部得皮扯下后,再对牛屠体背部施加电刺激,使其背肌收缩复位。扯下来得整张牛皮售给制革厂、?(9)锯胸骨、剖腹:牛屠体锯胸骨开膛,取出红、白内脏。?(10)胴体劈半:将牛胴体对半劈开。?(11)修整、冲淋:修整范围包括割牛尾、扒下肾脏周围脂肪、修伤痕、除淤血及血凝块、修整颈肉、割除体腔内残留得零碎块与脂肪,割除胴体表面污垢,然后经冲淋洗去残留血渍、骨渣、毛等污物。?(12)宰后检验:将牛得胴体、牛头、

进出口罐头检验检疫业务流程

进出口罐头检验检疫业务流程 1.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检验检疫系统出入境罐头食品检验检疫与监管工作,适用下列罐头食品①肉禽类罐头,②水产类罐头,③水果类罐头,④蔬菜类罐头,⑤饮料类罐头,⑥其他类罐头。罐头食品: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入罐头容器(包括马口铁罐、玻璃罐、复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容器)、密封、杀菌、冷却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所有罐装食品。 1.1过程检验 过程检验就是按安全卫生质量关键控制因素分析并设置关键控制点(包括HACCP 的cp以及ccp)和关键限值,并在出口罐头生产过程中按要求对这些控制点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符合性检验。 过程检验的对象包括:生产环境(如工艺卫生),生产工艺(如杀菌安全性、装罐量、容器的密封性),中间产品,原辅料等。 过程检验由罐头生产企业在罐头生产加工中实施,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2交收检验 采用规定的检验方法,按照合格评定的要求,对罐头成品按约定的检验项目进行的检验。其检验结果作为评价罐头质量的依据,通常也作为交接验收的依据。 交收检验由生产企业以及检验检疫机构分别实施。检验检疫机构的交收检验是在生产企业交收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或者验证。 按检验实施者来分,交收检验通常有自行检验、共同检验以及认可检验三种方式。按检验项目的检验频率来分,交收检验通常有常规检验、非常规检验以及特殊项目检验三种方式。 在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交收检验中,按检验地点来分,交收检验通常有产地检验和口岸查验两种方式。 1.3包装查验 用目测或借助于简单工具对罐头的运输包装及销售包装进行的检验。检验内容包括罐头容器的外观检验、罐体结构非破坏性检验(容器的外观检验)、罐头容器材料使用性能检验、标签检验及标识检验。 1.4口岸查验 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出口罐头调运至口岸待出口时,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换证凭单按要求进行包装查验、包装重验、品质重验、补充检验以及抽查检验。 1.5检验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起来的出口罐头成品或原辅材料所组成的批。同批罐头成品的生产厂、品名、规格、牌号、包装形式必须一致;同批原辅材料的产地、品种及规格应一致。 2.检验依据 2.1检验依据

最新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提升一刺杀一沥血(沥血时间:5min )-毛猪屠体的清洗f 烫毛f 刨毛f 修刮 f 胴体提升 f 燎毛f 刷白清洗拍打f 修耳道f 封直肠(刁圈)f 切去生殖器f 剖腹折胸骨f 取白内脏 (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猪屠宰加工流程图 PIG SLALtFUERING PROCESS FLOff DIAGRAM 科強 f*整燮升 Vftnt wi %前1旳 ” nnvFi 吋 尺峯 匱也至降 fcKW/t 劇铁地fil 珀身 扶SMS 驻 藩38連显 Sfwwdr El Dp-in wi 尊林gar FigWaehf^ PhgFkod Unicwi u^t llnndlrt-finf T?Hwii?in Srttd 引毛 DT till my 弭毛籽直出升 如 PiiirgWir 叫 VKlPtSlIlM 内rr 局拣砖畀於巧洋 FW LJI I crqar STCTOIE ^$?e:hc-r and 虹才 CuntiftSuU^O^ 沖掀 弄Jlf 取由阱展J6懐拾蛙 hisnnbm 机 Cffcts$ ms 艸 痢 Cuthigyf Pis Head.- F&er B* M 曲■協 过碑 X* StHittirg 池祢 andr**m£e 亡 Washing Sbra^ 1.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f 停食饮水静养 12-24小时f 宰前淋浴f 瞬间击晕f 拴腿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 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J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f预摘头f劈半f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f去尾f去头f去前蹄 J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f去后蹄f去板油f白条修割f白条称重f冲淋f排酸(0-4 °C) JJ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f分三段f分割部位肉f称重包装装盘f速冻或保鲜f脱盘装箱f冷藏f 分割肉销售 2. 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f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f宰前淋浴f瞬间击晕f拴腿 提升f刺杀f沥血(沥血时间:5min )f毛猪屠体的清洗f 去头f卸猪入预剥工位f去前后蹄和尾f预剥皮f机械剥皮f JJ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f胴体提升f胴体修割f封直肠(刁圈)f去生殖器f剖腹折胸骨f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1)宰 毛 被运 宰圈 必须 证活 充分 息时 是盐 从侧面了解产地疫情;持证核对品种及头数,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直到认为没有可疑疫情时允许卸下,借过磅验级之际,留神观察牲畜健康状态,对可疑者应做进一步诊断,必要时组织会诊。当确诊疫病时,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同时立即采取措施,就地扑灭,确保人畜的安全。候宰检查是指卫检员深入到待宰圈内观察育肥牛休息、饮食和行动状态,发现异常,随时剔出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采取急宰后剖检诊断。宰前检疫是在临宰前对育肥牛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与健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3)称重、冲淋:为防止牛群恐慌,不能让待宰的牛看见车间内的场面,经宰前检验后合格的毛肥牛由人沿着指定的通道将牛牵到地磅上称重。而后用温水进行冲淋,清洗全身,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的附着物对牛胴体的污染。 (4)击晕起吊:将育肥牛赶入击晕箱,在100V 左右的电压下对牛进行约5-10s 的麻电,将其击晕。接着由一人用绳索套牢牛的一条后腿,并挂在电动葫芦的吊钩上,启动电动葫芦将牛吊起,直到高轨上的滑轮钩住后,再放松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完全吊在高轨上。 9min。 加速牛 血凝块、修整颈肉、割除体腔内残留的零碎块和脂肪,割除胴体表面污垢,然后经冲淋洗去残留血渍、骨渣、毛等污物。 (12)宰后检验:将牛的胴体、牛头、内脏、蹄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中的有关规定,卫生检验后屠体的处理如下: ●合格的:检验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办理。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 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 →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劈半→胴体、红白内脏同步检验→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白条冲淋→排酸(0-4℃)→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1.待宰圈管理 (1)、活猪进屠宰厂的待宰圈在卸车前,应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合格证明,并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后准予卸车。 (2)、卸车后,检疫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的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合格健康的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病猪和伤残猪送急宰间处理。 (3)、对检出的可疑病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待宰的生猪送宰前应停食静养12-24小时,以便消除运输途中的疲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一、屠宰车间流程图及说明 1.对牛进行检疫看膘情定价为了能辨清畜主的牛对牛进行涂漆入库。 2.入库时要对畜主身份登记以防止有偷来的牛,再开入库单。 3.对牛进行圈养休息以避免应激反应所导致肉质口感差。 吊牛放血去头去前蹄去后蹄剥皮至胴体剥离牛尾去皮至腰间 剥牛颈部皮和前腿皮将牛皮完全剥离开膛割罗肝分内脊分离外脊截腰修整称重清洗送入剔骨车间

1.主要单品有:头;蹄;血;下水;牛皮;罗肝;食管;牛蛋;牛鞭;肚油。 2.人员定制:整个屠宰车间人员为25人。吊牛人员定制为3人,放血为1人;去头去前蹄人员为2人;去后蹄剥皮至胴体人员为2人;剥离牛尾去皮至腰间人员为2人;剥牛颈部皮和前腿皮人员为2人;将牛体完全剥离牛体人员为2人;开膛人员为2人;割罗肝分离内脊人员为1人;截腰人员为1人;修整和称重人员为各1人;清洗人员为2人。 3.效益点:(1)去牛皮时尽量少带肉。 (2)指标。根据牛的膘情可分为剔骨和带骨,带骨直接劈半包装入库。 4.管理: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二、剔骨车间流程图及说明 带 骨 人员定制为1人 下刀要准确 人员定制为3人 人员定制为1人 人员定制为1人 牛 前 人员定制为1人 人员定制为2人 人员定制为8人 带 注意盆骨带肉率要低 骨 牛 剔棒子骨 剔扇子骨 剔开颈椎骨 剔梳骨 劈半 剔排骨 剔棒子骨 剔卧骨 剔盆骨 分开胸叉 取胸叉 剔棒子骨 剔棒子骨 剔卧骨

后 订单四 分体牛前 体 订单后四分体:直接劈半(带肾)进行包装。 注意事项: 1.注意效益点下刀要准确,带肉率要低,做到每个部位的完整性。 2.注意关键控制点,盆骨和颈椎骨的剔骨要注意。 3.主要单品有:卧骨;棒子骨;扇子骨;胸叉;肋骨;骨髓;龙骨。 大排骨(带梳骨) 剔梳骨的一边 剔棒子骨 取梳骨两边的肉但不要太多 剔颈椎骨 劈半 小排骨(没梳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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