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类产品检验规范

玻璃类产品检验规范
玻璃类产品检验规范

東莞宏興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检验规

檔案名稱玻璃类检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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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修訂狀况頁數生效日期A/0 第一次發放7

分發記綠

部門份數部門份數

品質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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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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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检验时有据可依,保证来料玻璃类产品的品质的符合性与可靠性.

二、适用围

涉及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一切外部组织及个人提供之玻璃类的产品.

三、抽样计划

本标准遵照下列原则执行抽验:

3.1 一般品质特征, 除在品质标准上另有规定者外, 皆采用MIL-STD-105E之一次抽样

正常检验Ⅱ级水平进行随机抽验(外观检验)。

3.2 特殊性试验, 除在品质标准上另有规定者外, 皆采用10PCS/批(特殊实验)。

3.3 尺寸检测,除在品质标准上另有规定者外,皆采用10PCS/批(尺寸检验)。

四、取样方法

接到检验通知单后:

4.1依据来料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4.2抽样后须尽量保持原送货时的产品包装状况,避免抽样群体被损伤。

4.3以每次进料为群体批量,依抽样计划作常态分配,平均地随机取样作为检验样品:

(参照抽样计划与标准).

五、检验标准

5.2油灯玻璃

5.3普通玻璃镜子

5.4防雾玻璃镜

六、检验方法

6.1 一般外观检验必须在日光灯下进行,判定色差须在标准光源箱下,采用标准的

室光源:且将样品置于眼睛约半只手的距离(约8英寸),每个配件检验时间约

3-4秒。

6.2尺寸测量:按图面要求测量,采用10PCS/批的水准.

6.2.1用游标卡尺测量尺寸.

6.2.2组合部位:按图面要求测量,若有偏差0.5mm,品保视情况作允收、退

货之判定;若偏差0.5mm以上,品保视情况作特采、选别、退货之判

定,此作为品管判定依据。

6.3特殊检验:采用10PCS/批的水准.

6.3.1耐高温测试:把产品放入鼓风恒温箱,把温度参数与时间参数设置为相应产

品的测试温度与时间,测试后产品无破裂为合格.

6.3.2 实配测试:与相应的配件进行实配,它们之间的间隙不能超过相应的标准,

在外力作用下,玻璃不可有明显的晃动现象(与样版对比).

6.3.3 成像测试:在日光灯下,镜子所成的像不可变形且要清晰(目视).

6.3.4 附着力测试:用3M胶纸贴在涂层上(压紧), 一分钟之后,迅速把胶纸撕开,

涂层不可有脱落现象;

6.3.5 防雾测试:

A.冷冻试验:把防雾镜放在-10°C到室温的环境下,保证镜面持续无雾;

B.热水试验:把防雾镜子放在80°C±5°的热水上方 2cm处(镜面朝下):保

证镜面持续无雾;

七、判定标准依据

7.1 外观检验:按照AQL允收水准 CRI: 0; MAJ:1.5: MIN:2.5.

7.2 尺寸/功能检测:AQL允收水准0收1退;

7.3 特殊检验 :AQL允收水准0收1退;

八、群体批经检验后之处理

8.1 经检验合格后,品检员应在此批量上贴上合格标签或盖上合格印章;

8.2 若经检验不合格,品检员应在此批量上贴上不合格标签并填写来料检验

报告与进料检验异常报告单再由QE/主管确认,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

制程序>>处理.

九、附件

9.1 部份蜡烛台玻璃罩

9.2部份油灯玻璃罩

9.3部份玻璃镜子

1 主要内容及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采购的玻璃瓶技术要求、检验项目、抽样与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玻璃瓶的来货检验及品质判断之依据。 本标准未包括的内容,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引用标准 GB2828.1 计数检验抽样程序 GB4545 玻璃瓶罐内应力检验方法 GB/T4547玻璃容器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实验方法 GB/T4548 玻璃瓶表面耐水侵蚀性能试验方法 GB6552 玻璃瓶罐抗冲击力试验方法 3 术语 致命缺陷对人体安全或健康造成危害的不良,质量否决项。 A类缺陷严重缺陷,影响使用。 B类缺陷一般缺陷,重要外观指标 C类缺陷轻微外观指标不合格 可擦除污染用蘸取75%酒精溶液的毛巾,一次性可擦除且不能损伤包装材料本身外观的污染。 主视面在产品装配好后,正常臵于水平面上,从标有产品名称和标志的水平正前方和垂直正上方目视所能观测到的范围。 非主视面除主视面以外的底面,背面,侧面和内表面。 理化性能玻璃的抗应力、耐水性、抗热震性等理化指标。

有害重金属铅、砷、汞、镉及六价铬。 4 技术要求 4.1外观质量要求 4.1.1异物不许有锈迹、油迹、水迹难以擦除的污染,瓶内不许有纸屑、昆虫、毛发、 碎玻璃、金属、大量灰尘等异物。 4.1.2瓶口无大口、小口、裂纹、破损、毛刺;瓶颈无明显歪斜或移位,影响灌装及 配合性。 4.1.3 螺纹须光滑平整,无变形、残缺、粗糙现象。 4.1.4 合模线不得有凸出明显、双合模线错位及尖锐毛刺等影响安全及配合性。 4.1.5 坐姿瓶底无凹凸变形及影响平稳性。 4.1.6 瓶身厚薄均匀在接收范围之内,厚度不小于1.5mm。 4.1.7瓶所有部位都不应有裂纹、裂缝及破损、。 4.1.8异色点主视面允许Φ≤0.5mm的I个或2个不集中点但不影响LOGO及版面;非主视面许Φ≤0.5mm的2个或3个不集中点但不影响版面。 4.1.9气泡主视面允许Φ≤0.5mm的1个或2个气泡但不影响LOGO及版面;非主视 面允许Φ≤1mm的3个以下气泡且不影响版面;但不允许有破气泡。 4.1.10砂眼主视面允许Φ≤0.5mm的I个或2个砂眼但不影LOGO及版面;非主视面允许Φ≤1mm的3个以下砂眼且不影响版面。 4.1.11蒙砂要求表面粗细适当,厚度适中,礞砂位臵一般不升至螺纹底,不低于瓶颈与瓶身交接处,瓶身正面不允许有亮点,侧面最多不超过0.8mm的亮点5个,底部不超过1.0mm的亮点5个。

1.目的: 为防止玻璃制品的正常或非预期使用下发生破裂,给产品或人身造成安全危害。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所有相关生产区域、宿舍或公共场所均适用于本程序。 3.定义: 无 4.权责: 生产部:对生产活动场所的玻璃制品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视负直接责任;相关岗位上的操作工,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后勤部:负责玻璃制品使用情况的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5.作业内容: 5.1所有生产车间的建筑物的窗户上,尽量不采用玻璃制品,已经安装好的玻璃制品,必须加贴玻璃纸。所有机器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必须采用类似玻璃等透明装置的部份,必须采用有机玻璃或其他类似玻璃的透明材料。 5.2生产区域内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如钟表(罩)、灯管等,须在玻璃制品的表面包装一层透明的塑料薄膜或加固塑料套。 5.3原则上,在生产区域内,不得将照明灯直接安装在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生产线的正上方,对已经安装的所有照明设施的固定装置,应加以保护,并安装防爆装置,以防止其破损而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5.4办公室或其他办公区域使用的玻璃制品,使用人员必须小心操作,谨防打破。如不慎打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扫。 5.5原则上生产区域禁止带入玻璃制品,必要情况下的使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

施;任何员工不得将茶具、餐具等物品带入生产区域;不得佩戴任何玻璃的饰品。5.6后勤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全厂范围内所有玻璃制品的使用情况,并做好检查结果的记录。 5.7出现意外情况时,生产部门应立即停止生产,清理并隔离受污染的产品;维修人员要及时进行维修,清理事故现场,并在后勤部负责人检查无隐患同意后方可继续生产。 6.相关记录: 6.1《玻璃检查记录》 6.2《玻璃制品异常事故处理记录》

钢化玻璃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分类及应用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尺寸及偏差 平面钢化玻璃的长度、宽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其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一边长度大于3000mm的玻璃以及异型制品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曲面钢化玻璃开关和边长的允许偏差,吻合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边部另工及孔径允许偏差 磨边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厚度,小于4mm的孔由供需双方商定,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遥规定。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孔的大小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允许有大于1mm的爆边。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外观质量

弯曲度 平型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波形时应不超过%。 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6块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碎片状态 取4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必须超过40个,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其端部不是刀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边缘形成的角不大于45°。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每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m2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透射比 钢化玻璃的透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抗风压性能 钢化玻璃的抗风压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5试验方法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厚度检验 使用GB 1216所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每边的中点,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二位。 外观检验

玻璃控制程序 1. 目的:为防止玻璃制品的正常或非预期使用下发生破裂,给产品造成安全危害。 2. 范围:公司生产活动场所如办公室的相关物品的控制不适用本规定。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程序及技术文件等工作; 3.2、生产部对生产活动场所的玻璃制品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视负直接责任;相关岗位上的操作工,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3.3 后勤部负责玻璃制品使用情况的监控,同时负责相关技术性支持文件的起草和拟定;后勤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在出现玻璃制品使用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要求停机整改,并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正常生产。 4. 玻璃制品的控制: 4.1 所有生产场所的建筑物的窗户上,都不允许采用玻璃制品;若因特殊需要必需采用玻璃制品的,应优先考虑有机玻璃或其他透明的不容易爆裂的材料;采用玻璃制品的窗玻璃必须加贴玻璃纸。所有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必须采用类似玻璃等透明装置的部分,必须采用有机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 4.2 生产区域内的操作员工不得佩戴眼镜,若因近视必须佩戴眼镜的,其镜片必须是采用树脂等坚固材料制成的,以防对人身和产品造成安全威胁。 4.3 生产区域内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如钟表(罩)、灯管灯,须在带入生产区域前在玻璃制品表面包装一层透明的塑料薄膜或加固塑料套;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检查,使用结束后及时撤离生产区域。 4.4 原则上,在生产区域内,不得将照明灯直接安装在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生产线的正上方;对已安装的所有照明设施的固定装置应加以保护,并安装防爆装置,以防其破损而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4.5办公室等其他部门使用的玻璃制品,使用人员必须小心操作,谨防打破。如不慎打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并在之后一周的生产过程中加强目视检查频率,注意有无玻璃碎杂混入的情况。 4.6 原则上生产区域禁止带入或使用玻璃制品,必要情况下的使用,必须采取安全

玻璃制品及易碎品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LY-03-31 一、目的 为防止厂区内的玻璃制品和其他易碎品破裂后,对作业人员和产品造成安全性危害,以及日常对生产区内玻璃和易碎品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指导玻璃及易碎品管理和破碎后操作处理。 二、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玻璃制品及易碎品的管理和破碎后操作处理。 三、责任 综合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制度以及检查相应记录,各车间班组长负责对生产区内玻璃及易碎品登记和日常管理,并且负责在破碎后的安排处理。质量主管和车间主管负责对发生玻璃制品破裂区域产品进行确认。 四、内容 1、检查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的使用状况 1.1 由各班主长登记直接接触产品的生产区内玻璃制品和易碎品,并每个班次检查,每周检查其他区域内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确保处于良好受控状态,防止其破裂造成产品污染和人员伤害。 1.2 玻璃制品和易碎品破碎时,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给组长,组长立即隔离破碎区域,停止该区域的生产,并安排人员即时进行清理。

2、清理程序和碎片处理 2.1 如果必要,将破碎危险区域标记出来。在处理碎片之前拍照以便进一步的跟踪追查。 2.2 组长安排人员找到所有玻璃碎片,确定所有可能被污染的物料。 2.3 危险区域的员工不得随意移动,必须通过指定通道离开车间,换掉可能被污染的工作服;人员离开时,工作鞋要严格清理。 2.4 严禁其他员工、产品进入污染区域,污染产品不能离开该区域。 2.5 用干燥的扫把和撮箕清除碎片,将碎片用塑料袋小心装起来,用废纸将其包住,并在废纸外用红色笔标注“内有玻璃碎片,危险”字样,最后丢入垃圾箱。 2.6 仔细检查碎片发生区域,以便消除碎屑残留的风险。 2.7 将清洁工具放入封口的塑料袋,拿到室外用低压水管在排水沟上面冲洗,处理人员处理完毕后,必须清洗鞋子方可进入车间。 3、受影响产品、工器具的处理 3.1 评估产品受污染的风险,并且将产品的污染风险做记录(包括产品批次和数量),经评估已污染的产品用低压水管冲洗后,确保无危害方可正常使用,否则作为垃圾遗弃。所有暴露在碎片发生区域2平方米以内的产品都视为污染产品,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质量主管和生产主管同意。 3.2 所有受污染或可能受污染的工器具都须小心拿到室外,并

玻璃膜检验规范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1.目的 : 为了检测玻璃膜的性能,保障所提供的产品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 2.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玻璃膜产品的检测,以及需要我司提供检测报告的玻璃膜产品。 3.检验环境:正常日光灯(800-1200LUX 光照),距离30cm处以 45角目视10秒; 试验应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5%中进行。 4.产品检验:检验人员利用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和判断; 每批次来料至少要做1pc 的性能测试:透光率、铅笔硬度、落球测试等等。 100pcs <来料数量> 1pc,性能测试抽测 1pc; 1000pcs <来料数量> 100pcs,性能测试抽测 3pcs; 10000pcs < 来料数量> 1000pcs ,性能测试抽测 5pcs; 5.性能测试项目: ( 一) 透光率测试 ( 二) 耐磨测试 ( 三) 硬度测试(铅笔划痕) ( 四) 落球测试(跌落) ( 五) 拉力测试 ( 六) 耐油污(疏水)测试 ( 七) 排气性能测试 ( 八) 触摸灵敏度测试 ( 九) 1D/2D 硬度测试 下面分别对以上测试项目进行说明,测试时根据不同玻璃膜的材质进行甄别分类测试。

一.透光率测试 检验人员利用透光仪进行判断。透光率越高产品的贴膜效果越好。 仪器名称:透光仪 检验依据:参照产品材质规格、承认书。 操作步骤: 1.4.1启动仪器电源,等待仪器启动后自检完成后开始测试; 1.4.2把待测试的玻璃膜撕掉保护层,放置在测试处(如下图示); 1.4.3读取测试数值,记录测得的“可视光”数值; 1.4.4取不同的测试点测试 4 次,取最小值记录; 结果判定参考范围: 透光率玻璃膜透光率93% 记录测试结果。 备注:名词解释 可见光(即可视光):是电磁波谱中人眼可以感知的部分,可见光谱没有精确的范围;一般人的眼睛可以感 知的电磁波的波长在400 到 700 纳米之间,但还有一些人能够感知到波长大约在380 到 780 纳米之间的电磁波。正常视力的人眼对波长约为555 纳米的电磁波最为敏感,这种电磁波处于光学频谱的绿光区域。

1.目的 规范玻璃钢产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使QC检验人员准确地、更快地掌握玻璃钢产品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玻璃钢车间所有玻璃钢制成品的质量检验。 3.职责 3.1品质部:依本标准进行检验与测试; 3.2 生产部:依本标准进行产品生产; 3.3资材部(仓库):依本标准进行仓存。 4.作业程序 4.1检验场地:玻璃钢生产车间; 4.2检验工具:铅笔、卷尺、 4.3外观检验环境: 5.缺陷分类 5.1致命缺陷(CR):开裂、明显变形; 5.2严重缺陷(MAJ):属功能性缺陷,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5.3轻微缺陷(MIN):属外观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5.4缺陷度量代码:N:数目D:直径mm L:长度mm H:深度mm W:宽度mm S:面积mm J:间距mm

5.5.外观面区域划分: ①A级面:客尸使用产品时能一眼就看到的面; ②B级面:客户使用产品不太容易看到的面,例如:车顶、踏板处; ③C级面:产品组装后不可见的面,例如:车身底; 6.检验标准 6.1材料检验: 6.1.1用于制造玻璃钢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布等增强材料应为研发部认可的材料; 6.1.2 供应商应向我司提交每一批次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6.1.3树脂应为通用型不饱和聚酯树脂,超过贮存期的树脂不允许继续使用; 6.1.4加入树脂中的各种固化剂(包括引发剂和促进剂)、颜料、填料等添加剂应按规定的标 准,不能明显影响树脂及玻璃钢固化后的各项性能; 6.1.5预埋件一般采用与树脂胶接良好的闭孔结构的木材、铁板、方管等材料。木材应充分干 燥,湿度不大于18%; 6.2外观检验: 缺陷定义: 1)异物(杂质):因异物或跟产品不是同一种物质所造成的点状突起物。

精心整理 1.0范围 本标准准适用于正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ITO 产品。 2.0规范性引用文件 2.1JISB0601—1994表面微观波纹度测量过程和方法的标准。 2.2GB2828—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照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0玻璃基片的规格 3.1长度及宽度的允许偏差、厚度允许偏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范围 测量方法 1 长度/宽度 ±0.20mm 数显游标卡尺 2 厚度 1.10mm ±0.1mm 0.70mm ±0.05mm 0.55mm ±0.05mm 0.4/0.33mm ±0.05mm 千分尺 3 垂直度 ≤0.10% 宽座角尺和塞尺 3.2垂直度 玻璃基片的垂直度的公差等级a/L ≤0.1%(见图1,a 为公差带,L 为被测玻璃基片的相应边长)。 图1玻璃基片的垂直度 3.3弯曲度(h/L) 图2玻璃基片的弯曲度,不允许S 形弯曲 3.4微观波纹度(玻璃的浮法锡面) 微观表面波纹度的数值Rt 的最大值应符合表2要求 序号 厚度 玻璃类型 弯曲度 微观波纹度 1 1.10mm 非强化 ≤0.10% ≤0.15um/20mm 强化 ≤0.20% 2 0.70mm 非强化 ≤0.15% ≤0.20um/20mm 强化 ≤0.25% 3 0.55mm 非强化 ≤0.15% ≤0.25um/20mm 强化 ≤0.30% 4 0.4/033mm 非强化 ≤0.15% ≤0.30um/20mm 强化 ≤0.30% 3.5磨边倒角: R 型边 b 向 切角磨边示意图 a

编号项目标准要求检验方法 1 C型倒边0.05mm≤W≤0.4mm 10倍放大镜 2 R型倒边宽度:0.1mm≤W≤1.0曲半径:R≤50mm 10倍放大镜 3 标识角b=2.0±1.0mm c=5.0±1.0mm 10倍放大镜 4 相同角A=1.5±0.5mm10倍放大镜 5 崩边长≤1mm,宽≤0.3mm 深度≤1/2基片厚度 10倍放大镜 6 破裂不允许目测 7 边、角未磨不允许目测 3.6表面质量 包括内部气泡、夹杂物、表面凹坑、异色点等。 点状缺陷的直径d定义为:d=(L+W)/2,见图5。划伤缺陷的定义为:L3mm,W0.03-0.07mm见图6:图5点状缺陷的尺寸图6划伤图形的尺寸 3.6.1双面ITO产品表面质量检验标准 No 缺陷分类A品标准范围B品测量方法 1 内部气泡、杂质 点、针眼、污点、 锡斑、亮点、表 面凹凸点、颗粒 d=(W+L)/2 d≤0.05mm不计 0.050.20mm不允许 D≤0.2mm,10个/片,允 许;D>0.2mm,不允许. 裸眼≥ 1000LUX (30W日 光灯) 光照条 件 距离玻 璃30cm (注:客 户有特 别要求 的,以客 户要求 为准) 2 玻筋日光灯下不可见 3 划伤宽度W≤0.03mm,不计;0.03mm≤W≤ 0.07mm,单个长度≤3mm,1条/片允 许;W>0.07mm,不允许. W≤1mm,单个长度≤100mm,1条/片 允许.单个长度≤50mm,2 条/片允许.单个长度≤ 10mm,5条/片允许.单个 长度≤5mm,不计.间隔距 离100mm以上W>1mm,不 允许. 4 污染使用专用清洗剂经过正常清洗过程后清洗不干净的沾污不允许 5 膜层针孔 d=(L+W)/2 d≤0.05mm不计 0.050.20mm不允许 d≤0.05mm不计 0.050.20mm不允许 6 毛边.锡斑. 发霉 批量性.表面看比较明显不允许 7 手指印超出边缘5mm,批量性可擦拭不允许 8 亮道划伤.污渍. 手指印.轮印 偶尔1-2片日光灯不可见允许,批量性日光灯不可见不允许。 9 颜色日光灯检验有异色不允许

易碎品的控制 1目的 为防止车间易碎品与产品接触,从而对产品造成污染和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成品生产车间的易碎品控制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车间、仓管部负责各自区域的易碎品、的检查、报告和紧急情况处理。 3.2 生产部负责的易碎品危害的调查、处理。 3.3 品管部负责受影响产品的放行确认和纠正预防措施的验证。 4 程序 4.1 易碎品等与成品接触的控制区域和类似材料: 4.2 易碎品与成品接触的控制措施,不仅包括 4.2.1 对产成品存在潜在易碎品的污染区域,应避免使用易碎品,对不能避免的应对风险进行控制: a、对玻璃门窗、仪器表盘和类似材料粘贴防爆膜防护以防破碎; b、对照明灯和类似材料加保护罩防护以防破碎; 4.2.2建立并保持《易碎品的管理台帐》,内容包括:物品所在的详细地点、数量、类型和状况信息(如物品的清洗或更换)等。 4.3易碎品的风险评估、检查频次和记录管理 4.3.1风险评估:由生产部会同质量部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 4.3.2生产车间对各自区域的易碎品进行检查,每班不少于一次; 4.3.3仓管部对各自区域的易碎品进行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4.3.4生产车间、仓管部对易碎品的检查,由当事人填写《易碎品(玻璃、陶制品)检查记录表》。 4.4当易碎品发生破碎时: 4.4.1当事人应及时报告生产车间和仓管部主管,及时隔离受到潜在影响的产品或生产区域; 4.4.2生产部会同质量部分析破碎事故原因,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包括检查、清洗生产区域;更换工作服、检查工作鞋等),确认污染产品的范围,

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4.3记录、报告破碎事故; 4.4.4验证生产区域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对返工、返修的产品,经质量部确认合格后,产品方可放行。 5 相关记录 5.1《易碎品管理台帐》 5.2《易碎品检查记录表》 5.3《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品管部 2011年4月30日

批准:审核:编制:日期:日期:日期:

1.范围 本标准由广州南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研发部发布实施,适用于本公司玻璃的检验。本标准由质量控制中心遵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2.1 正视:指检查者站立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而进行的观察 (如图1)。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 2.2 花斑:腐蚀、或者玻璃中的杂质、或者玻璃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玻璃表面不同 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2.3 浅划痕: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玻璃本体的伤痕。 2.4 深划痕: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玻璃本体的伤痕。 2.5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 痕迹。 2.6 凹凸痕:明显变形、凹凸不平整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2.7 烧伤:表面过热而留下的烧蚀痕迹。 2.8 水印: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2.9 水纹:熔体流动产生的可见条纹。 2.10 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空气泡。 2.11 砂眼:表面的疏松针孔。 2.12 雾状:表面或透明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2.13 异物:由材料、环境或机器设备中的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而形成的与表面不同 色的斑点。

2.14 颗粒: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2.15 色差:颜色与标准色板样品片/件不兼容所产生的颜色不一致,不均匀。 3.外观检验条件 3.1 目视检测条件为: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 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 日光灯、 距离500mm 处),相距为500-600 mm,观测时间为 5 秒,且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图1)。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3.2检查时,每一表面按其面积或该表面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 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如表1。当缺陷所在的检测面尺寸超过表2 中对应的最大一类时,则将该面划分为几个这样的最大面对待,且划分方法应保持同一种方式(即始终按面积分,或始终按外形尺寸分)。 表1:表面大小类别划分 表2:产品外观缺陷的可接受范围(注①;注②)

玻璃制品控制规定 1、目的: 为防止玻璃制品的正常或非预期使用下发生破裂,给产品造成安全危害。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场所,办公室及实验室内的相关物品的控制不适用本规定。 3、职责: 3.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程序及技术文件,以及文件的批准发布等工作;3.2、生产部:对生产活动场所的玻璃制品的使用、维护、保管和监视负直接责任;相关岗位上的操作工,对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3.3、品质技术部:负责玻璃制品使用情况的监控,同时负责相关技术性支持文件的起草和拟定;品质技术部品控员有权在出现玻璃制品使用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要求停机整改,并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正常生产。 4、玻璃制品的控制 4.1、所有生产场所的建筑物的窗户上,都不允许采用玻璃制品;若因特殊需要必需采用玻璃制品的,应优先考虑有机玻璃或其他透明的不容易爆裂的材料;采用玻璃制品的窗玻璃必须加贴玻璃纸。所有设备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必须采用类似玻璃等透明装置的部分,必须采用有机玻璃或其他类玻璃的透明材料。 4.2、生产区域内的操作员工不得佩戴眼镜,若因近视必须佩戴眼镜的,其镜片必须是采用树脂等坚固材料制成的,以防对人身和产品造成安全威胁。 4.3、生产区域内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如钟表(罩)、灯管灯,须在带入生产区域前在玻璃制品表面包装一层透明的塑料薄膜或加固塑料套;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检查,使用结束后及时撤离生产区域。 4.4、原则上,在生产区域内,不得将照明灯直接安装在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生产线的正上方;对已安装的所有照明设施的固定装置应加以保护,并安装防爆装置,以防其破损而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4.5、实验室等其他部门使用的玻璃制品,使用人员必须小心操作,谨防打破。如不慎打破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并在之后一周的生产过程中加强目视检查频率,注意有无玻璃碎杂混入的情况。 4.6、原则上生产区域禁止带入或使用玻璃制品,必要情况下的使用,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任何员工不得将茶具、餐具等物品带入生产区域;不得佩戴任何玻璃或类玻璃的饰品。 4.7、因测量和监控环境温度工作需要带入生产区域的温度计,不得采用玻璃温度计;若条件不允许,必须采用玻璃温度计的,可采用煤油温度计,严禁使用水银温度计;带到生产区域的温度计,必须严加保护,采用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小心操作,整个测温的过程应是在测温操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进行,中途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测量工作完成后及时取回温度计。 4.8、因监测环境卫生时必须带到生产区域的培养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用非玻璃制成的为好。若采用玻璃平板,操作人员必须仔细操作,在采样过程中全程进行监控。 4.9、因生产需要必须对空气进生消毒的车间,采用紫外线杀菌灯的,应采用灭菌筒装置,不得将灯管直接爆露在防护筒外。 4.10、采用紫外线杀虫灯进行杀虫的区域,应将杀虫灯安装在远离操作台或有裸露产品的区域;灭虫灯装置的托盘必须安装,并且保持完好,有专人定期检查灯管工作情况。 4.11、在使用有机玻璃的位置,生产技术部应经常检查有机玻璃的自然褪化情况,以防止其自然的脱落或爆裂;在检查发现有褪化迹象时应及时予以更换。 5、玻璃制品监控的记录:

玻 璃 钢 验 收 标 准 编制: 校对: 审核:

1.目的 为了能准确地、更快地掌握产品的检验标准,规范大丰和玻璃钢制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利于生产中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要构造材料,以手糊成型玻璃钢家具的材料检验、模具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 3.定义 3.1 AQL: 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可接受质量水平 3.2 缺陷等级 3.2.1 CRI(致命缺陷):AQL=0,开裂,明显变形。 3.2.2 MAJ(主要缺陷):AQL=0.65,属功能性缺陷,结构或者机构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3.2.3 MIN(次要缺陷):AQL=1.0,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3.3 外观面区域划分 3.3.1 A区: 正面, 3.3.2 B区: 反面 3.3.3 C区:组装后不可见面 4. 技术要求 4.1抽样计划 4.1.1根据MIL-STD-105E=Ⅱ AQL的取值CRI=0 MAJ=0.65 MIN=1.0 抽样计划表从不同的包装箱(包) 内随机抽样,其中性能测试按附表抽样数或按检验规范、判定按测试项说明。 4.1.2抽样开箱率要求:每批物料10箱(包)内按80%开箱抽样;超过10箱按60%开箱抽样,但不 小于8箱(包)。 4.2材料检验 4.2.1材料检验 4.2.1.1用于建造玻璃钢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应为技术部门认可的材料。 4.2.1.2玻璃钢车间应向技术部门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4.2.2胶衣树脂 4.2.2.1胶衣树脂应与玻璃钢基体树脂具有相容性,其性能指标应逐项检测,应提交的质量检验报 告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主要用于模具制作。 4.2.2.2基体树脂

玻璃钢管道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玻璃钢管道的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产品的质量标准,维护公司的产品形象,进一步提升技质部门的质量管理水平,做到奖罚分明,权责明确,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现制定如下的质量考核标准: (一)内衬层 1.彻底清理模具,确保模具的平滑、光洁。脱模环上不得有树脂胶块, 且脱模环的安装位置必须合理到位。模具上涂抹的石蜡要均匀,不得出现白色积蜡现象。树脂、促进剂、固化剂的质量比严格按照设计比例进行配比。 2.缠绕聚酯薄膜时,钟型头缠窄薄膜,且其搭接为50%,管体缠宽的 薄膜,搭接为10%,缠表面毡、针织毡、网格布时要求张力大小适中,搭接均匀,搭接为其宽度的10%,严禁出现起皱、漏搭、高搭、及松弛现象。 3.在薄膜、表面毡、针织毡、网格布的表面淋涂树脂时,要求树脂均 匀分布,不得有未淋到的现象,同时还要求淋涂的树脂要完全浸透,不得出现干斑的现象,发现干斑,应及时补充树脂。 4.在分别缠绕完短切毡、网格布后要及时用压辊赶走管体内部的气泡, 避免因过多的气泡产生的应力集中,以及管体的不平整,不光滑现象。确保内衬的缠绕长度,严禁超出规定的长度。允许其尺寸误差不超过40mm。 5.待内衬层完全固化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缠绕工序,其固化标准为, 用手指按时 6.以上制作内衬的过程中,针对每根管道的制作,如有违反上述操作 规程,每违反一项扣除0.1分。依次累加,每根管子的质量达标要求由质检员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做详细记录(具体见表1)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结构层 1.对固化好的内衬层进行加砂和玻璃钢缠绕处理,用纯的玻璃钢钢对管道的承口、插口缠绕时,需用刮板将多余的树脂轻轻刮下,同时确保玻璃钢缠绕纱在承插口部位的平滑、光整性,要对承口、插口的宽度、厚度进行准确的控制。严禁因承插口尺寸过大而造成的缠绕纱、树脂的浪费。(具体尺寸见表2)质检员应及时对加砂后的管体周长进行准确的测量,确保其控制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具体尺寸见表3)。(所有型号玻璃钢管加砂后的管径周长偏差不超过3mm) 2.无论是环向缠绕或交叉缠绕的过程中,尽量避免断纱的情况发生,缠绕过程中出现的加纱、断纱情况比较严重(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使结构层的整体结构不均匀,外观不美观匀称,严重影响到其结构和外观的平整性和光滑性,直接影响到玻璃钢管道的结构性能的情况。 3.严格控制加砂时的准确位置,超出或达不到加砂的位置都视为不合格,加砂时厚度要均匀、连续。树脂一定要淋透,同时严格控制石英砂中淋涂树脂的质量,加砂时加砂布张力适中,不得出现破损、折皱,严禁在加砂过程中出现断砂或加砂布断裂的情况。整个管子不的出现大砂包,承插口部位严禁加砂。 4.玻璃钢管道外表面缠聚酯薄膜时,不得有漏缠、起皱现象,压头要平整、光滑,尽量避免出现气泡或密集性麻点、网眼、皱纹现象。缠绕薄膜时拉力要适中,禁止出现缠绕过程中薄膜拉断或拉不紧的情况。缠绕过程中薄膜要压紧压实,严格控制管道外表面的气泡,网眼数量,不可出现3个以上0.09m2的气泡或密集麻点。禁止出现严重影响管道外观的气泡。 5.缠绕完成后的玻璃钢管道进行固化处理,确保固化达到足够的固化度以利脱模,固化的具体时间要求为:环境温度大于30℃时,采用红外线烤板加热,固化时间不低于1小时。当环境温度小于10℃时,采用红外线烤板加热,固化时间不低于2小时。其余固化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待固化完全后,进行脱模处理,避免在脱模过程中出现碰伤、划伤、挤压、淋胶等情况,严禁出现管体严重损伤的情况,(具体见表4)管体损伤要及时修复,未修复或不能修复的管道属于不合格管道。 以上制作结构层的过程中,针对每根管道的制作,如有违反上述操作规程,每违反一项扣除0.2分。依次累加,每根管子的质量达标要求由质检员在整个生

第1 页共6 页 页次 玻璃检验规范 1、目的: 为规范产品在过程生产、过程检验、入库检验提供统一操作及检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质量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玻璃加工、制作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执行。 3、职责 品管部:负责按《玻璃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4、检验步骤: 4.1外观检验条件 4.2玻璃表面区分 4.3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 4.4检验项目附图说明 5、具体实施内容 5.1 外观检验条件: 5.1.1光源:自然光或日光灯 5.1.2 目视角度:与玻璃面成45~90度 5.1.3 目视距离:一般50~70cm左右 5.2 玻璃表面区分 5.2.1产品在安装之后,按照人们观看产品的习惯,以是否容易观察到产品的表面来区分产品的主要外露面、次要外露面和不易看见的面: 表面分区特点描述重要度 A面(主要面)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直接看得见或容易关注到的产品表面,通常指正常人站立平视时视 线上、下方各60cm范围内的区域(含室内、外)。 极重要 B面(次要面) 看得见但通常不是用户重点关注的表面或区域,如正常人站立平视时视线上、下方 60-120cm范围内的区域。 重要 C面(非关注面) 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看得见但用户通常不会去关注的表面或区域,如正常 人站立平视时距视线120cm范围以外的区域。 一般

第2 页共6 页 页次 5.2.2玻璃表面分区与目视角度、距离图示 5.3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 5.3.1 玻璃款式:实物款式(如磨砂、白玻)须与采购单要求一致。 5.3.2 玻璃尺寸 长/宽(L:长度)尺寸范围L<1000mm 1000mm≤L<2000mm L≥2000mm 允差±3mm ±3mm ±3mm 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厚度(D:厚度)尺寸范围D<17mm 17mm≤D<22mm D≥22mm 允差±1.0mm ±1.5mm ±2.0mm 组合叠差(L:长度)尺寸范围L<1000mm 1000mm≤L<2000mm L≥2000mm 允差<3mm <4mm <5mm 4 4 5 o 5 o 50~70cm A面 6 c m 6 c m 6 c m 6 c m B面 C面 B面 C面

四、异物的控制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更好的控制异物,提高产品的质量,特制订本控制管理规范。 2 职责 2、1 生产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异物的控制。 2、2 品控技术部监督指导。 3 术语与定义 异物的定义:非源自食品本身的所有物品,包括金属、玻璃、塑料、砂石、线绳、纸壳、木屑、头发、纸渣、筐渣、手套碎屑、刷子毛、昆虫等。 4 工作程序 4、1 外来异物类型

4、2 手套的控制 1)手套材质的要求,不得戴易脱落纤维的手套,应戴食品级乳橡胶手套。 2)加工过程中手套破损时,需将破损手套及碎块收集完整以旧换新;严禁将手套随意乱丢。 3)须使用与产品颜色不相似的彩色手套,尽量使用蓝色手套。 4、3 玻璃、硬质塑料的控制 1)严禁员工私自携带玻璃及硬质塑料制品进入生产区域及库房区域,如水杯、塑料饭盒、搪瓷或陶瓷制品等。车间内使用的玻璃仪器等需专人负责每天检查数量及玻璃仪器的完好程度,并记录于《玻璃制品进出车间登记检查表》中。 如发生丢失应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并展开追查,且必须有追查结果,同时对产成品及在线产品进行仔细检查,确认产品就是否被玻璃物品污染,并按下面第6)进行处理与记录。 2)所有与车间生产区域、储存区域相邻的及工人穿工作服可能会经过的区域的门、窗的玻璃必须贴好防护膜,如发现有玻璃裂缝,通知维修人员下班后进行更换。 3)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高风险玻璃及硬质塑料物品每日由卫生员班前检查并记录。检查如发现破损,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班后维修;如有缺损,按纠偏规定执行。 4)根据风险分析结果,低风险玻璃及硬质塑料物品每月由各部门专人检查并记录。 5)品控部带进车间/库房的取样或检测用的玻璃仪器,进入车间时需要车间进行登记,出车间时根据登记核对就是否全部带出,并记录玻璃仪器的完好程度,如发生破损必须找到碎片,并记录于《玻璃制品进出车间登记检查表》中,确定对在线产品就是否造成污染,如发生污染接下面第6)条进行处理。 6)紧急情况处理:当意外发生玻璃制品破损时(如灯管、衣镜、车间窗户玻璃等),工序班长应先停止本工序人员加工,划定涉及的范围并报告带班长;带班长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现场,保证无残渣遗留,并且由班长确认现场清洁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生产。待下班后即刻对破损的玻璃进行修复。 被涉及的产品需进行隔离存放并标识清楚,待品控部检验后确定对产品的处置,未受到污染则放行,被污染则由品控技术部下达处置意见由生产车间完成处置。 该工序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纠正及预防措施处理单》,记录整个玻璃破损的处理情况,

一:职责 1:总经办负责统筹策划。 2:市场部负责与客户信息的沟通。 3:技术部负责图纸审核、材料预算,下发生产指令。 4:计划部负责工程材料申购、跟踪材料到位情况、协调生产进度。 5: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 6:生产部负责产品加工。 7:质检部负责制程产品质量的监控。 8:仓库负责原材料储备、发料、产品的包装、出货。 二:过程输入 ▲过程输入客户信息由市场部负责收集后交技术部统筹下发生产指令,生产指令的内容必须包括:产品的交货期、材料预算清单、工程图纸、质量要求、包装要求、装箱落架要求、运输方式和其它特殊要求。 ▲各部门根据生产指令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和指标。 1:过程输入采购部需要的产品信息 材料申购单、原材料质量要求。 2:过程输入计划部需要的产品信息 工程预算单、产品交货期。 3:过程输入车间需要的产品信息 工程图纸、生产指令、工程其它特殊要求。 4:过程输入质检部需要的产品信息 《型材开料检验方案》、工程其它特殊要求。 5:过程输入仓库需要的产品信息 产品的包装、落架要求、运输信息、出货型号规格、出货时间。 三:过程输入设备 1:测量工具 精确度1mm钢卷尺、~1mm塞尺、300mm钢直尺、1000mm钢直尺 2:使用加工设备 双组份打胶机、玻璃吸盘、软/硬胶枪。 四:过程要求 1:玻璃装配

按图纸要求将每款门窗/单元板使用的玻璃型号用吸盘器将玻璃放置在灯箱上,经IPQC检查确认合格后才可以安装。 按图纸的要求将玻璃安装在正确的位置,镀膜玻璃需按玻璃标识为室外面的为室外面,玻璃没有标识的禁止安装,必须通过IPQC确认方可安装。 双面贴要要平直,框架四边每边的1/4位置处安装垫底胶片。 玻璃嵌入门窗/单元框中前需在唧胶的位置上清洁,清洁采用二块布抹法。 玻璃要嵌入门窗/单元框中,下面要落到底,用胶块定位上下左右空位要相同。玻璃装配后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填写幕墙组装流程表经QC复核确认合格后进入下一工序。 五:质量控制 1:外观 玻璃的边缘需平直,不得有碎片,玻璃表面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缺陷。 :2:尺寸 玻璃长宽对角线允许误差±2mm。 3:抽样方案 玻璃安装前作100%检验。 4:使用标识 ●不合格品:红色不合格标签。 5:使用表格 《组装报告》《玻璃检验报告》 六:相关标准 夹层玻璃标准GB9962-1999 浮法玻璃标准GB/T1164-1999 中空玻璃标准GB/T11944-2002 钢化玻璃标准 半钢化玻璃标准GB/T17841-2008 着色玻璃标准GB/T18701-2002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标准GB/ 低辐射镀膜玻璃标准GB/ 七:过程输出 合格后流入下一工序:唧胶 八:支持性文件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GB/T —1998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GB/T —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 ——2001连续玻璃纤维纱 GB/T —2001玻璃纤维导风筒基布 GB/T —2001印制板用E玻璃纤维布 QB/T1476--1992 玻璃钢钓鱼竿 玻璃钢导热系数试验方法GB/T 3139-2005 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 13117-91 GB/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8237-2005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 整体浴室 GB/T 整体浴室类型和尺寸系列 GB/T 整体浴室防水盘 GB/T 整体浴室试验方法 GB/T 14205-199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养殖船 GB/T 14206-2005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波纹板 GB/T 14354-1993 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食品容器 GB/T 15568-1995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 JC 552-1994 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 JC/T 553-1994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离心通风机 JC/T 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JC/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 JC/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2部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 JC 692-1998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壳体 JC/T 695-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 JC/T 696-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管件 JC/T 717-1990(1996)地面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原ZB Q23 004-1990) JC/T 718-1990(1996)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树脂耐腐蚀卧式容器(原ZB Q23 005-1990)JC/T 779-200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浴缸 JC/T 783-2004 玻璃纤维增强改性酚醛塑料球阀 JC/T 838-1998 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 JC/T 941-2004 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 JC/T 944-2005 彩喷片状模塑料(SMC)瓦 JC/T 988-2006 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 JC/T 1009-200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检查井盖 JC/T 1010-2006 卫星地球接收站用片状模塑料(SMC)天线反射面 二、基础标准 GB/T 3961-1993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三、方法标准 GB/T 1446-2005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8-2005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玻璃钢制品检验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玻璃钢制品。 2、引用文件 Q/HN 21-2011 检验抽样判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玻璃钢制品:玻璃钢制品是指以玻璃钢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成品。 4、要求 4.1 玻璃钢制品外观方面 4.1.1 外观采用目测法,用正常的或经过矫正的视力,在室内40W日光灯下,眼睛与试板距离30cm左右和约成120~140o进行检验。 4.1.1.1 颜色:颜色应与选定的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 4.1.1.2 清洁:产品内外可见表面部位,均应清洁,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污物。 4.1.2 玻璃钢制品外观缺陷检验要求 4.1.2.1 损坏变形:玻璃钢制品表面不允许有碰伤、变形,表面应平整无边角翘起、折弯现象。 4.1.2.2 擦伤:不允许因摩擦造成的成片擦伤。

4.1.2.3 颗粒、杂质: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小颗粒、杂质,凸块、凸出的痕迹或流塑痕迹,允许分散和少量颗粒存在。 4.1.2.4 凹坑、气泡: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凹坑、气泡、气孔,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4.1.2.5 划痕:产品表面不能有超过0.2×10mm的划伤,且划伤不能过深;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划痕,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4.1.2.6 分层:无 4.1.2.7 裂纹:无

4.2 玻璃钢制品尺寸方面 4.2.1 尺寸允许偏差 4.2.2 检验方法 4.2.2.1 检验项目a、b:分别在产品的长度或宽度方向上部、中部、下部各取一个检测点,取其平均值。 4.2.2.2 检验项目t:在玻璃钢制品四边中心进行测量,取其平均值,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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