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开征环境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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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开征环境税的思考

关于中国开征环境税的思考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仍以资源密集行业为主,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资源的过度利用,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而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却是相对空白。借鉴国外环境税先行国家的经验,我国应不失时机地开征环境税,以控制我国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然而我国当前的污染检测技术水平仍十分落后,对于税基的设定面临重大的挑战。因此,应科学制定环境税的税目、税率,完善环境税征管制度,合理分配环境税收入,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支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环境治理;环境税;共享税

一、我国开征环境税的意义

环境税又称为生态税、绿色税,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一般认为,英国现代经济学家、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庇古(1877~1959)在其1920年出版的著作《福利经济学》中,最早开始系统地研究环境与税收的理论问题。由于污染具有外部性,因此造成了企业成本与社会成本差异。企业污染带来的社会成本大于企业本身所负担的成本,一方面将导致企业取得的收益大于成本,必然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导致企业污染物排放的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从整个社会来看,

环境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1)

环境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1) [摘要]本文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环境 保护税收政策的特点,针对我国现有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做法,坚持循序渐进、从实际出发和中性原则,在环境税改革中注意营造完善的市场体系,在环境税设计时注意把握税收措施的多样性和税率的次优性,在环境税实施中注意环境税的收入使用、管理级次、相关配合问题等。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发达国家尤 其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广泛利用诸如税收、收费、排污权交易、押金等经济政策来保护环境。而经济政策的最新发展趋势就是利用财税政策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 突破口。就财税政策角度而言,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和健全环境税,进而使整个税制体现环保要求。 一、西方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环境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 手段,其经济思想主要来源于庇古税。从国外环境税的具体应用来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这个时期环境税主要体现为补偿成本的收费。其产生主要是基于“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要求排污者承担监控排污行为的成本,种类主要包括用户费、特定用途收费等,尚不属典型的环境税,只能说是环境税的雏形。世纪80 年代至90年代中期。这个时期的环境税种 类日益增多,如排污税、产品税、能源税、二氧化碳税和二氧化硫税等纷纷出现。功能上综合考虑了引导和财政功能。世纪90年 代中期至今。这个时期是环境税迅速发展的时期,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各国纷纷推行利于环保的财政、税收政策,许多国家还进行了综合的环境税制改革。总体来说,世界各国开征环境税愈加普遍,环境税费一体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但由于各国国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面临的环境问题不同,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反映环境管理思路的具 体税费结构存在很大差别,开征的具体税种、

环境税相关问题

环境税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环境税 1.环境税的概念 环境税(Environmental Taxation),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 Taxation)、绿色税(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2011年12月,财政部同意适时开征环境税。2018年1月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环境税正式开征。 2.征税意义 环境税收的社会经济意义环境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域,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和效原则,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续发展。 (2)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平等竞争。 (3)实现对重工业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行优胜劣汰。 3.征税对象 为保证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平稳过渡,此次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确定与环境保护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规定进行了有效衔接。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4.征税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我国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部分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已刻不容缓。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中明确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5.环境税的功能 环境税收入会随着开征时间的持续呈倒U形结构。中国建设环境税制决不能以增加收入为根本出发点,环境税制的政策目标只能是纠正市场失效、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该目标在实践中真正得以实现,从环境税中所得收入必然很小,这也是符合环境税立税宗旨的。 6.环保税与排污费的区别 (1)征收范围不同。环保税。噪声限于对工业噪声征收环保税:将固体废物作为四大类污染物之一进行征收; 挥发性有机物没有被整体纳入。排污费。固废基本没有征收;挥发性有机物在试点征收,且收入规模较大。 (2)征收程序不同。环保税。基本流程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 ,明确了企业申报主体责任。税务、环保向市场监管角度转变。排污费。环保部门先核定开单,企业在缴费。 (3)取消加倍征收。环保税。平移了排污费的现有调控机制,规定了超标、超总量加倍征收的条款。排污费。超标、超总量加倍征收。 (4)增加复核程序。环境保护税。属于不同部门间的职责,明确了税务机关提请环保机关复核的规定。排污费。属于环保部门内部程序。

环境税开征时机及国际借鉴研究

环境税开征时机及国际借鉴研究 摘要:环境税是发达国家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主要调节手段。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环境问题突出且与经济发展问题并存。本文就我国环境税开征时机选择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发达国家环境税实施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阶段开征环境税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税;时机;国际借鉴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关注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的环境问题愈发突出,大有上升为制约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的态势。为此,2007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运用价格、财税等手段来促进节能环保工作。”同年6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开征环境税”。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九条提出:“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和财政部正在研究环境税立法工作,这一新进展意味着我国开征环境税的步伐再次加快。 一、我国开征环境税面临的问题 理论上,环境税是纠正市场失灵的一种工具,用以消除负外部效应,从而减少社会经济效率的损失。因此环境税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在实际中,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比较严重,而涉及该方面的政策制度却相应缺失,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第一,我国财税政策没有体现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二,我国环境税征收范围较窄,现行税制中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税的专门税种;第三,现有涉及环境类税种的税负较轻;第四,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税负转移、税收返还、差别税率等机制。总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环境税在我国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并且国家相关机构也已将其列入研究范围。然而,环境税的开征看似大势所趋,但其引发的争议同样愈演愈烈,这些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当前开征环境税不利于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 在宏观层面,开征新税种与目前刺激经济复苏的积极财政政策相悖。从经济学理论来说,税收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在经济过热时增税,在经济萧条时减税。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依然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是政策执行的根本方向。但环境税会使相关消费品尤其是一些基础原料的价格上涨,这些产品价格的上涨对汽车、高档电器等居民未来消费升级换代的大宗消费品的消费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降低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力,抑制消费需求的增长。同时,环境税的开征将影响我国出口的稳定增长,将绝大多数出口产品纳入课征范围,会使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这无疑会削弱出口企业竞争力,弱化外贸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环境税对企业环保行为选择的影响

环境税对企业环保行为选择的影响 随着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环境税的开征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作为环境税政策的作用主体,企业在该政策中的行为选择对环境税政策的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虽然现有研究指出环境税政策会对企业的环保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并没有对环境税是如何影响企业进行环保行为决策,以及企业在该政策作用下会采取何种环保行为给出明确解释。因此,基于环境税政策对企业环保行为的影响机制,对企业在环境税政策作用下的环保行为选择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促使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引导企业环保行为,有利于推进我国环境税政策的实施。 一、环境税的内涵及对独立环境税的相关设想 1.环境税的内涵 环境税的概念兴起于20世纪末的国际税收学界,目前称之为生态税、绿色税,至今尚未有明确统一的定义。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名为《环境税的实施战略》的研究报告中指出:“环境税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环境各种用途的定价来改善环境,税收手段的目的在于通过比价、改善市场信号劝阻某种消费形式或生产方式,降低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排放水平,并鼓励有利于环境的利用方式以减少环境退化,这些税收被称为环境税。” 欧盟统计局对环境税的定义是:针对某种在被使用或释放时会对环境造成特定的负面影响的物质单位使用(或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

我国许多学者也从广义的角度对环境税做了界定。北京大学张世秋教授指出:环境税是指国家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环境容量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程度进行征收的税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计金标将环境税定义为:“税收体系中与环境、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关的各种税种和税目的总称。它不仅包括污染排放税、自然资源税等,还包括为实现特定的环境目的而筹集资金的税收,以及政府应向某些与环境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性质和规模的税收手段。” 一种较为常用的环境税定义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 2.对独立环境税的相关设想 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目标、现有的环境治理技术条件和收费情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可以对我国设立独立的环境税进行如下设想。 (1)税目。环境税税目应当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三个方面,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污水、废水及一些固体废弃物。选择这些对象为环境税税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就目前来看,上述对象给我国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较为严重;其次,对于这些污染物,我国已经开征了排污费,征收环境税的条件相对成熟;最后,借鉴国外开征环境税国家的成功经验。这一方面可以利用现有缴纳排污费的条件,减少征收阻力,另一方面可以大大降低环境税的设计难度。 ⑵税率。作为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同时考

环境税

人们都想要生活在环境良好的地方,因此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保护环境已刻不容缓. 环境税的定义:环境税也有人称之为生态税、绿色税,它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环境税是国家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而凭借其主权权力,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坏资源环境的程度征收的一个税种。 环境税提出的背景 北京大学的张世秋和李彬在1995年就发表了《关于环境税收的思考》 (一)、征收环境税的依据 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行为,国家按照法律的方式征收环境税,是基于以下事实: 1.环境资源的价值属性.,包含自然资源(矿藏资源、土地和水资源、生物资源等)以及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在内的环境资源,其价值体现在环境系统的要素、结构和功能等诸方面。环境资源的价值属性是征收环境税收的前提条件。 2.环境资源所有权的归属。环境资源,通常是作为一国的公共财产,国家对其具有所有权,由国家对其进行管理。我国宪法规定,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3.法律学、经济学的要求 (l)国家征收环境税之权利。国家通过环境资源参与社会生产和消费活动,实现社会生产及再生产,因此,国家可以将生产的部分社会剩余价值收归国家所有。这种行为规范,于国家而言,是其征税的权利。 (2)缴纳环境税之义务。作为环境资源的消费使用者,有义务向国家缴纳应有的环境税。 (3)体现环境价值,纠正市场失灵之需要。中国的经济发展对市场力量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外部性存在而导致的市场对环境资源合理而有效的配置的失灵,使得社会经济生活对环境资源进行过度开发和利用,从而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低效率状况。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则必须有政府的干预,即采取税收或收费税方式,以实现社会环境资源的真实价值体现以及弥补或纠正市场失灵现象的有效手段。 4.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需要,环境资源的存量是有限的,根据分配的公平性和效率原则,税收作为国家权利机关调节初次产品分配不公现象的经济杠杆,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二)、减排压力增大环保税开征日趋紧迫 在近十几年中,随着减排压力逐渐加大,人们对环境税的期盼逐渐强烈。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坦言,“中国环境问题之严重,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医疗费用等支出的增加,都已到了不得不采取措施的地步,推出环境税极为急迫。”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李适宇教授也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环境税利用经济杠杆作用于影响环境的行为,更能体现依法保护环境、治理环境隐患的思路。 (三)、我国环境污染现状 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急需征收环境税 新世纪以来,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类的焦虑和不安。近年来,我国由于生态环境被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全国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4%。空气污染、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等灾害侵袭着中国约三分之一的国土。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区占国土面积的60%以上。生态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并重,“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税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2017年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负责人就实施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实施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问:实施条例对环境保护税法哪些方面的规定作了细化? 答: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重点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以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的实际需要。 问:对于征税对象,实施条例作了哪些细化规定?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即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二是明确了“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超过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明确这一规定的具体适用对象,实施条例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三是明确了规模化养殖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问题,规定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问: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实施条例在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问题? 答: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计税依据,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计税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计税依据的两个问题:一是考虑到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为体现对纳税人治污减排的激励,实施条例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二是为体现对纳税人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有非法倾倒应

环境税与水资源保护

环境税与水资源保护 关键词: 环境税;水资源;水保护 内容提要: 环境税收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生态发展的各种税收的总称。我国有必要通过开征环境税等措施,来解决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目前我国水资源污染十分严重,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生活及社会发展。作者以洞庭湖水保护为例,分析了环境税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优势和不足。 一、环境税概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充分说明了当前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环境政策与珠三角可持续发展——绿色中国论坛”9月12日在深圳召开,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向外界通报了今年以来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潘岳还透露,环境保护部正联合其他综合经济部门制定有关环境税收政策,并结合国家节能减排行动提出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建议。此后,环境保护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征环境税的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环境税实施方案,推进落后工艺产品淘汰的税收政策,提出造纸、焦炭等行业落后工艺产品名录,继续完善享受税收优惠的环境保护设备目录等。 [1]税收是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环境税收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生态发展的各种税收的总称。环境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而课征专门税种,这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二是在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

而采取的各种税收调节措施,包括为激励纳税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所采取的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和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所采取的某些加重其税收负担的措施。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政策工具,环境税在遏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方面的作用已被国际社会认可。实际上,环境税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保护环境的一个有效手段。目前,我国的环境状况不容乐观,环境对经济的约束力在逐渐增大。尽管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这些政策在环境保护和降低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存在着一些不足,滞后于我国的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所以,有必要通过开征环境税等措施,来解决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此文将以洞庭湖水保护为例,分析环境税对保护水资源的优势和不足。 二、环境税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 在各种类型的污染中,水污染是最受关注的重点之一。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检查组发现:我国七大水系中,劣五类水体占三成,水体已失去使用功能,成为有害脏水。2004年主要水质污染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污染由地上波及地下,直接影响1.3亿居民。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资料表明:我国河流、河段有近1/4因污染不能满足灌溉用水要求,全国湖泊的75%的水域受到显著污染。水利部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废水排放量为600亿吨,80%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江河湖泊,城市水域受污染率高达90%以上。 [2]就目前我国水资源来说,污染十分严重,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生活及社会发展。洞庭湖是一吸引中外游

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对策分析

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对策分析 崔存新贾西城焦红云(济南市平阴县环保局2504000) [摘要]环境保护是一个国家乃至世界的大事,如何有效保护环境一直是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造成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诸如经济因素、技术因素、政治因素等。本文从环境保护的现状情况以及对策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情况,因此,需要足够重视环境保护,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程序加以完善。 [关键词]环境保护现状对策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环境资源问题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为适应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已建立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机构,尤其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加大环保政策的实施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保护,正逐渐从政府专职转变为全民的共同事业。 一、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分析 我国的环境状况可以概括为: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多项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气污染十分严重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二氧化硫)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酸雨污染。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对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采取有效措施,而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造成区域性大面积酸雨污染严重。广东、广西、四川盆地和贵州大部分地区形成了我国西南、华南酸雨区,已成为与欧洲、北美并列的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 (二)水环境污染日益突出 我国的水环境污染以有机物污染为主,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污染在“七五”期间曾得到较好控制,但近几年又有所恶化。我国湖泊普遍遭到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问题十分突出。例如:滇池是昆明最大的饮用水源,供水量占全市供水量的54%,由于昆明市及滇池周围地区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致使滇池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十分严重,作为饮用水源已有多项指标不合格,藻类丛生,夏秋季84%的水面被藻类覆盖。 (三)植被破坏更加严峻 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生态系统要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尽管建国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但森林破坏更为严重,特别是用材林中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已大幅度减少。几十年来,由于过度放牧和管理不善,造成了13 亿亩草原严重退化、沙化、碱化,加剧了草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 二、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分析 目前我国现阶段的环境政策的成效不断地被新产生的环境压力抵消,仅仅维持了环境状况不致急剧恶化。 (一)建立适当的环境法律体系 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是不完整的,法律规定也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从今后立法方向来看,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在环境立法中确立各项基本法律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污染原则,

我国增值税的现状分析

我国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摘要:本文从目前我国的经济环境出发,分析了我国增值税与目前的环境之间存在的不适应之处及其原因,提出了我国增值税改革和完善的方向。 关键词:增值税;生产型;消费型 增值税在我国实施10多年来,对促进经济发展和保证财政收入方面都收到了积极效果。当时增值税改革所处的环境是通货膨胀,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商品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的中间性产品的价值后的余额为课税增值额,但对投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不予扣除。课税依据等于工资、利润、利息、地租和折旧数之和。增值税除我国实行的生产型外,通常还包括收入型和消费型。收入型增值税的税基为销售收入减除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等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和资本品折旧后的余额,相当于工资、利润、折旧之和。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收入减除用于生产的中间性产品的价值和同期购入的资本品的全部价值后的余额,相当于国民收入中的消费部分。从国民经济整体看,税基中只包括全部消费品的价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一切资本品的价值。根据联合国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资料,在目前实行增值税的68个国家中,有57个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7个国家选用收入型,实行生产型的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只有4个国家。 自1998年东南亚经济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出口增长乏力,国内需求不足,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的局面。1998年下半年,为了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我国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系列以增加投资、扩大内需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政策,对确保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战略,是党中央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战略思想,面向21世纪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国发展的大战略、大思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是十六大提出的重要目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我国面临新的竞争环境,对我国税收体制提出新的要求。1994年所确立的增值税征收模式与现在的环境已明显地反映出一种不适应。这种不适应突出表现在: (一)我国目前实施的增值税的税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重复征税因素。在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在购入固定资产以前,该项资产便已在销售时缴纳了一道流转税,且已一并记入其原值,如再将该项资产的折旧并入税基计征增值税,势必导致重复课税。对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或企业来说,单位产品折旧含量大,将折旧计入税基,造成其税负大大高于其他行业或企业,对运用高、精、尖技术的机电设备、计算机等高科技企业尤为突出。这种税负不合理形成有利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企业而不利于先进技术企业发展的局面,这与我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政策不符。 (二)1998年以来我国一直处于通货紧缩时期,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投资、扩大内需。我国现行增值税对固定资产进项税及折旧不允许抵扣,人为地加大了投资成本,

开征环境税的意义

环境税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环境税又称生态税,绿色税收。是20世纪90年代,为保护自然资源,遏制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发起而提出的。1993年,我国发表《中国21世纪议程》,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提出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双向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意资源、环境的保护,使资源、环境能永续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环境税收制度基本内容 由于国情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各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容通常都由两个部分所构成:一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特定行为课征专门性税种,一般称之为环境保护税,它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如荷兰的燃料使用税、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污染税;德国的矿物油税和汽车税;奥地利的标油消费税;部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课征的二氧化碳税以及噪音税等等。二是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税收调节措施,包括为激励纳税人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所采取的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和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所采取的某些加重其税收负担的措施。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后者通常是作为辅助性内容而存在,配合种专门性环境保护税发挥作用的。 (二)环境税对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续发展 由于环境的污染和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保护环境就成为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和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大有可为的。一是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课征环境保护税对保护环境有两方面的作用,它一方面会加重那些污染、破坏环

中国生态问题现状

中国生态问题现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快速的发展,但同时中国也为高速的工业发展付出了昂贵的环境代价。目前,中国的生态环境情况不容乐观,大气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沙漠化等环境问题日益恶化。我国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是:总体环境在恶化,局部环境在改善,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赤字在逐渐扩大。本文就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必要性以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方针。 关键词:生态环境;恶化;可持续发展;治理 1. 引言 中国是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全球化过程密不可分。但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中国为高速的工业发展已经付出了昂贵的环境代价,局部环境恶化带来了气候变暖、空气污染等效应。受其影响的不仅是中国的邻国,甚至是全球的环境。中国的发展是靠透支资源,环境取得的。中国资源的消耗速度,环境的破坏速度远远大于经济增速。经济全球化使中国的环境问题变成了世界的环境问题。 而与我们老百姓切身相关的环境问题则表现在大气污染及水污染上。笔者生长在中部平原地区的农村,小时候的天空是蓝色的,水是清澈的。炎热的夏日,经常可以看见下河洗澡的人们;阵雨过后,天空会出现绚烂夺目的红霞。那时候的天很高,云很白,而今这些景象一去不返,前后也不过十几年的时间。现在回到家乡所见的是漂浮着生活垃圾的臭水沟和偶尔泛蓝的灰色天空,再也没有人下河下澡,再也没有河虾小鱼可供垂钓,再也没有“火烧云”样的红霞了。笔者经常在想,到底是谁夺走了这一切?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将会变成什么样?

第一,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就是大气污染问题。近几年来,“雾霾”成为了媒体及公众口中的热点词汇,先是京津冀地区“雾霾”持续不散,后又扩大至中部长江流域,甚至在平时少见雾霾天气的长三角地区也很严重。伴随着“雾霾”天气的增加,空气中PM2.5对人体危害不断加剧,更令人们的畏惧情绪与日俱增。医学专家钟南山就曾明确指出,PM2.5的增加与人的呼吸系统疾病密切相关,尤其是与肺癌的高发、多发密切相关。有统计数据表明,北京地区的肺癌发病率,近10年增长40%。 治“霾”已成为当下国计民生的当务之急。 2015年2月,柴静的纪录片《穹顶之下》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它的热度已超过了很多热门电视剧,在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上更是引发了“刷屏”效应。该片通过现场调研、查阅文献和拜访专家的方式,形象化地对雾霾的构成与危害做了解读,而且通过柴静的作品来告诉观众如何为治理雾霾去做些什么。尽管其中的部分数据和观点受到质疑,但这部记录片确实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不要等问题出来后再去挽回,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雾霾已经成为每个人必须应对并亟需解决的问题。 雾霾大面积的出现和扩散,不仅在国内为民众所诟病,也日益为国际所关注和讨论。例如韩国和日本,就常把本国出现的雾霾天气归咎于中国,连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也认为中国的雾霾“飘洋过海”,荼毒美国。可以看到,雾霾在加速累及中国形象。近日,美国彭博社报道吐槽:“还有什么比索契这个满是棕榈树、没有雪的亚热带地区搞冬奥会更糟糕的事吗?或许是在中国污染最严重的省份进行滑雪比赛、在雾霾笼罩的华北平原举办冬奥会开幕式吧。”报道直指目前的北京没有资格申办冬奥会。另一方面,雾霾也成为经济、环境失衡的形象代言,美国《财富》杂志日前就犀利地指出,雾霾是对中国高能耗增长模式的“死刑宣判”。尽管到目前为止也尚未出现雾霾外交问题,但如果中国的雾霾天气继续恶化的话,不排除它会成为一个周边的公共外交问题。 第二,是水污染问题。中国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海河、辽河、淮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其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进销项核算征收。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政策规定的部分特定应税货物或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由于特殊原因,部分货物或服务销售业务无法正常取得进项,如按适用税率征收税负明显过高,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就是为了解决税负公平的一项重要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有以下政策要领。 一、统一征收率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时,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经过几次调整已经统一为3%,而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未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调整保持同步,形成了6%、4%、3%等多档征收率并存的现状。明显造成税负不公,也给日常税收征管带来混乱。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二、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征收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仅指政策规定的销售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上述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否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统一按照简易办法减征

关于环境税税制要素设计的立法思考

关于环境税税制要素设计的立法思考 当前,排污收费制度逐渐显露出其弊端,环境税立法的需求日渐显现。基于对自身生存环境的考量,社会上呼吁通过环境税立法有效遏制环境污染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根据作者的一些思考,拟提出环境税相关税制要素设计的一些构想。 标签:环境税;税制要素;设计 每个税种都有其固有的税制要素。环境税的税制要素涉及的内容很多,本文拟从环境税立法的主要税制要素进行探讨。 1 税目 税目就是征税范围。税目的确定,与纳税人的利益息息相关。从环境税的角度来看,税目越广,征收的力度就更大,纳税人的负担也会更重,同时,相应的对环境的整治力度会更大。但是,从当前的大经济环境来看,也不能一味地追求税目扩大化,这样会让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的实体经济雪上加霜。因此,对税目的选择应该适中,在前期选择非征不可项目的基础上,再循序渐进地推进其他税目纳入征税范围。具体来说,可以这样设计:一是排污行为。主要包括:①污水。污水排放对土地、水循环等的影响是最大的。在污水税目设置上,可以通过“污水收费改税”,按污水排放数量进行征税。②废气。目前,废气是对我国环境污染影响最大的因素。为体现国家对废气排放的重视,可以对废气排放设置更加宽泛的税目,主要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③固体废弃物。目前,固体废弃物侵占农田、土地,对土地、水流污染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在,环保部门也已经对固体废物进行收费,在固体废弃物税款的征收上,主要是进行“费改税”,设置固体废气物税。④噪音。汽车、飞机降落、工业以及建筑噪音等在日常生活中日渐多发,对居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噪音税目设计上,要体现噪音量的大小。 二是污染产品。为了与消费税相协调,中国污染产品税的具体品目可包括含磷洗涤剂物品、臭氧损耗物质、化肥、农药、一次性塑料制品、电池和不可降解的包装材料等。 三是自然资源开采利用。具体税目中应包括七大类:①矿产资源,下面设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品目;②水资源,下设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和生活用水等三个子品目;③土地资源;④森林资源;⑤草原资源;⑥海洋资源;⑦湿地资源。 2 纳税人认定 环境税的纳税人,即对谁征收环境税。一般来说,各税种的纳税人很明确,便于认定。但是,环境税的纳税人有其特殊性,有时候是多事件造成一个环境污染事故,这时候认定纳税人就比较困难。环境税纳税人的认定,总体上来说,应

环境税改革——费改税(DOC)

环境税改革 ——费改税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环境污染业内人士曾指出,中国环保行业面临投资资金、监管力度双重不足。严峻的环境形势下,迫切需要运用税收,调节发展和保护的关系,透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征收排污费是我国在“污染者付费”原则下,目前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的措施,但排污费自身有很多的不足,所以我国正在进行费改税改革,计划征收环保税。因为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并保证他们之间的均衡,我国现在还没有真正开征环境税。2015年6月,我国发布了《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环境税改革最新的进展。本文以费改税为主线,在该意见稿的基础上,对我国环境税的开征提一些意见。 关键词:环境税污染意见稿 随着污染的加重,环保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已经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了。国家为了防止企业只顾经济利益,而不惜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行为,在环保方面采取了行政措施。目前,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征收排污费,而且正在进行费改税,但因为诸多方面的原因,环保税一直没有出台。征收环保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费改税也是我国改革措施的一种重要措施,而且环保税比排污费更能有效保护我国的环境。今年6月,我国发布了《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虽然说环保税意见稿的

提出已经是一大进步,但是该意见稿还是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我国现行的环境治理体系 我国现行的环境治理体系,主要是国家和企业两个方面,在环境受到污染后,国家就要尽其所能来进行治理,这有点类似于以前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是,我国现在除了国家进行财政拨出进行环境治理外,另一方面还在采取措施防止企业进行污染,消除污染源,这就是征收排污费制度,排污费收入是一项用来进行环境治理的专项收入。 2014年我国污染治理的投资 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亿元)9575.5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当年GDP(%) 1.5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这些治理投资的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支出外,还有的就是国家用来治理环境的专项资金收入,而排污费收入就是这种专项资金收入。 (一)国家——财政支出 在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认识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把环境保护目标确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2006年,环境保护支出科目被正式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国家开始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财政支出。此后,随着污染的加重,环境问题备受重视,国家也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支出。 2010-2014年国家财政环境保护支出的变化

中国环境问题现状

中国环境问题现状 21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2011年正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GDP第二高的国家中国创造的经济奇迹让世界惊叹。但是在光环背后还是有诸多隐忧,其中以环境问题最为严重。在很多国外舆论的印象中,这条崛起的“中国龙就像从下水道里腾空而起的身上流淌着污水散发着难闻的恶臭” 这种观点虽然有些偏颇,但从中可以认识到中国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了。 过去20年间,中国因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造成的损失占GDP的7~20%。2005年,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冲突达5.1万起,2007年,40%的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放,60%的大型湖泊因矿物质和有机物污染而出现富营养化,在监测的197条河流中,半数受到硝酸氨、过锰酸盐和石油的严重污染,在监测的287个大中城市中,只有不到十分一之空气质量达到环境保护部的标准。上述环境污染是表面上的,是以城市或工业地区密集人群为中心生态危机的。实际上,那些“远在深山”的生态退化更加危险。环境污染了,国土还在还有修复的可能。但一些致命的生态破坏则很难修复,如消失的物种不能“死而复生”,损失的土壤不能回到原位,干涸的湿地难以再现生机等等。 最近20多年,中国经济持续以年平均9,的增长率高速增长,但是今后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巨大的障碍,除了技术进步之外,最大障碍就是资源和环境因素。环境污染、人口压力造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农牧业用地、土地荒漠化以及现代工业制造的污染,这样的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 新一代中国领导人已经认识到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自2003年以来提倡“科学的发展观”,不再单纯追求增大GDP。为了打破在资源和环境方面面临的困境,中国领导人提出要建设节约型的社会,发展循环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_国务院令[1993]第134_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

2011年05月 财经视点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研究 文/张铁玲 摘 要:环境问题成制约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成世界共识,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征税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推行。但我国尚无系统的法律法规规定,应调整我国现行税制,逐步建立相对完备的环境税收制度。 关键词:环境税收;环境污染税;环境资源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5-0121-01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得资源供求矛盾日趋尖锐,环境的破坏程度也越来越严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环保经济措施较为落后,环境税收制度尚未建立,环境保护总处于“先污染,后罚款”的被动境地。我们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从真正意义上构建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税的概述 (一)环境税的概念。环境税收最早由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于上世纪20年代提出,又称生态税收、绿色税收,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环境政策目标、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强化纳税人环境保护行为而开征的多个税种[1]。环境税收制度则是指由这些与环境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关的税种和税收措施所组成的一个特殊税收体系。 (二)环境税的分类。它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坏环境的程度而开征的税种,按课税客体的不同分为两类:环境污染税和环境资源税。从各国税收实践来看,具体开设的税种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目的税,专为保护环境而设,又可分为资源税、排污税、产品税或原料税(主要针对那些在生产过程或消费及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的产品,课税对象适用于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最终消费品,如硫铁矿、轮胎等);环境收入税,以筹集环境保护资金为目的,如意大利的废物垃圾处置税、美国的环境税等[2]。 (三)环境税的功能。环境税通过税收的形式对环境资源予以定价,并将其价格计入利用环境资源的成本中,实现外部成本的内在化,从而改变市场价格信号以矫正有害环境的生产和消费行为,发挥税收的行为激励职能;同时,利用环境税收筹集到的资金来支付相关的管理、监测和强制执行成本,还可建立专项基金,为政府治理环境及保障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挥税收的资金筹集职能[3]。 二、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资源环境面临严峻形势。资源方面,我们面临的形势是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利用效率低下、供需矛盾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方面,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和电磁波污染等逐步恶化:这些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身心健康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4]。 (二)对比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现状找出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欠缺。通过分析和总结世界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不难看出发达国家环境税收制度特点非常鲜明,主要体现在:环境税种多样化、以能源税法为主、运用税式支出(指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运用差别税率,同时还注重税收负担转移以及税收中性政策(指国家在不增加纳税人总体税负水平的基础上为增加环境税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以使纳税人所获得的与其所支付的环境税款等值)[5]。这些特点通过实践证明了环境税收无论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还是生态效益方面,其正面效应均大于负面效应。 然而,我国目前的环保经济措施仍是以传统的行政收费为主,以市场工具和经济激励为主导的税收措施为辅,这就导致了我国在环保税收方面存在着征收体制不合理、征收范围偏窄、征收标准偏低、计税依据不合理、税收优惠不完善、费用管理和运用不规范等弊端,这些方面不但使环境税收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更不利于对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保护。 三、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设想 在明确“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并坚持税收立法、污染者负担与受益者付费并存的基础上,参照公平与效率原则,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再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充分发挥环境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结构优化调整,防止和减少污染行为的发生,推动和迫使企业转产或提高资源利用率。具体努力方向如下:[6] (一)调整现行税制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首先,从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和计税依据上对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进行必要的调整。其次,拓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并根据不同产品对环境的友好程度设计差别税率,以引导消费与生产方向。再次,强化关税在调节稀缺资源进出口方面的作用。还有,对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财产税进行相应调整,充分发挥其在环保节能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开征必要的与环境相关的新税种,如生态补偿税等,积极推进“费改税”进程。此外,还要借鉴国际经验并根据我国环境形势的变化和经济水平的发展,陆续开征和调整其他环境专项税种,逐步推进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税务部门要加大与环境保护部门、资源管理部门等的协作,正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辖权,开展多种多样的征收方式,最后,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 (四)完善与环境税收制度有关的各项配套措施建设,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而后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循序渐进、逐步推行税收制度改革。此外,还应建立合理高效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等。 总之,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以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税收为主,以各个相关税种为辅的环境税收体系。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参考文献: [1]成桂芳,成功.对我国环境税收研究的几点思考[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2][3]温尚杰,何亮亮.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南宁).2006.2. [4]李加志,高瑞华.保护资源和环境——一个重要的税收话题.石家庄市地税局办公室冀ICP备010031号. [5]谢海.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研究.中国期刊网.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合订本. [6]苏雅芬.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选登——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税收制度初探.秀屿新闻网. 2011.05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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