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培训讲稿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培训讲稿

第一课时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下午

培训地点:学校会议室

参加培训人员:全体在职教师

主讲:江兴友

培训内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一、《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是在什么背景下编写的?(一)政策背景

1、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明确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基础工作。

2、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要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创新德育观念、目标、内容、方法,充分体现时代性,准确把握规律性,大力增强实效性”。

3、《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规定把学科教学渗

透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二)现实背景

1.我省发生瓮安“6.28”事件,贵阳某中学“9.27”案件、贵定某中学“9.16”案件、榕江某中学“4.01”案件,都凸现出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事件时有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趋势,形势比较严峻。据资料显示,在青少年违法案件中,因失学或辍学的犯罪率高达70℅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观原因,就是由于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2.由于受不良思想的侵袭,一些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没有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缺乏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

3.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具有现实的必要性、紧迫性,是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引导其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是怎样形成的?

我省瓮安“6·28”事件发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贵州省教育厅对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和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显示,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普遍落实不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有效途径、有效载体尚未形成;《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的要求尚未落实;为此,贵州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

课题组组织160余名教研员和一线高级教师,根据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按照“尊重教学、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原则,以及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统筹兼顾、错落有致,相对全面、各有侧重,循序渐进、综合提升”的思路,全面研究中小学各个学科与法制教育相关的内容,从中提炼出730个法制教育渗透点,设计了“可渗透的法制内容”、“教学要求与方法”、“示例与说明”,撰写了113个示范教案,形成了180万字的课题研究初步成果《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

成果上报后,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这项课题研究及其成果成功探索出通过学校课堂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有效形式和有效途径,探索出了一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对于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提高法制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发了题为《贵州省积极探索中小学法制教育融入学科教育》的简报,对我省的课题研究成果和试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为什么说《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的编写是一次创新?(一)率先在全国对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进行系统研究,全面系统提出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把《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的要求变成了可实施、可操作的具体方案。

(二)巧妙解决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学生负担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使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不但不影响学科教学、不增加学生负担,反而能增强学科教学的趣味性,促进

学生对学科知识的理解。

(三)实现了针对性(学生成长需要)、科学性(有机结合、循序渐进)、艺术性(自然巧妙)、操作性(便于实施)、有效性(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时代性(素材来自于社会、内容与时代同步)、全面性(涵盖228件法律法规)、系统性(渗透内容统筹兼顾、错落有致、相对全面、各有侧重)的统一。

(四)创新了法制教育的理念、途径、形式、方法,形成了有效载体,使法制教育变得更加自然鲜活,更加富有情趣,更加贴近学生,增强了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了学生的心理认同感。

第二课时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下午

培训地点:学校会议室

参加培训人员:全体在职教师

主讲:江兴友

培训内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一、如何理性认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说的是理性认识。这是解决好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前提条件。如果我们老师们从思想上没有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而只是出于完成任务式的、被动地进行所谓渗透教育,那决不可能达到我们的目的。理性认识,要求我们不只是凭一时的冲动、一时的激情去工作,而是要有自己的思考,有自己的看法,直至形成自己的思想,真正把渗透教育化作一种自觉、一种潜意识。唯有如此,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才能彻底、才能深刻、才能可持续。理性认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我想可以从许多角度、许多层面去看,但有三个方面我认为更重要、更直接:一是从青少年犯罪现状看;二是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中去看;三是从我们教育的终极目标去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如何?有这样几组数据可以看出:

(1)最新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国约有2820万名达到法定入学年龄而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其中“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115万,“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25万,在7-15岁之间的有9万。全国25岁以下青少年中,大约每11人中就有1人属于闲散青少年;每25名闲散青少年中,有1人有过不良行为。

(2)全国自1988年以来,14-18周岁未成年人的犯罪

率,占青少年犯罪率的52%。

(3)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的数据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总数在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5-16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的70%以上。

老师们:这些数据可不是简单枯燥的数字,可以说,每个数据都是沉甸甸的,它直接拷问着我们的教育,拷问着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的良心。在上世纪8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就曾经说过一句话:十年来“最大的失误是教育”。那是针对89风波说的。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再反思一下我们的教育,这个失误是否得到有效弥补?答案看来还难下。近年来发生在我省的瓮安“6.28”事件、贵阳某中学“9.27”事件、黔南贵定某中学“9.17”事件等事件,就是活生生的事实。

从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看,一是低龄化;二是在校学生集体犯罪增多;三是暴力抢劫犯罪多;四是作案方式成人化;五是作案手段凶残,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等。究竟是一些什么原因促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青少年犯罪与其他犯罪一样,也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在个别青少年中的集中反映,其犯罪是主观因素与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因素相结合所造成的,概括来讲:

有青少年自身身体和心理原因。(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转折点,也可以说是人一生的危机时期,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处于过渡阶段,处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尚未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由于缺乏必要的是非辨别力,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极容易形成一些错误的价值观,对道德、法律认识

愚昧无知,是非善恶不清,混淆黑白,一旦缺乏正确、及时的引导,就会陷入犯罪的泥潭。此外,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心理发育未得到相应的引导,存在强烈的自我注意感,盲目自信,缺乏社会经验,而且逆反心理极强,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冲动,一旦遭受挫折或者某些合理的正当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他们就本能的产生愤恨、仇视反叛心理,情绪易波动,且又难以自我控制,甚至一件小事也容易使他们产生激情,稍有诱发原因,就会触之即发,产生突发性犯罪。)有不良家庭和畸形家庭教育方式的影响。(第一,家庭构成残缺不全,父母离异削弱了家庭对孩子的监护能力,致使疏管的孩子,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二,父母都在,但家庭不和睦,疏于对孩子的品质培养,受家庭氛围和不良习惯影响,造成孩子不健康心理,在社会不良诱因面前,极易犯罪;第三,一些事业型、生意型家庭,父母只顾自己的事情,对孩子只管吃、穿、用,只知道花钱,对其思想学习教育漫不经心,听之任之,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和监护,使孩子处于“疯长”状态,一旦在社会上学坏,很快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第四,有些父母尽管加强了对孩子的教育,但采取方式、方法不当,有的对孩子过分溺爱,不讲原则,只要孩子提出要求,便想方设法予以满足,即使孩子做错了事,也一味偏袒,这样使孩子养成了唯我独尊的霸道性格,生活中稍有不如意,就大发脾气,心理缺乏承受力,一旦欲望得不到满足,很容易走上邪路,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简单粗暴,高标准、严要求,态度苛刻,求全责备。这样过于严厉,使孩子形成逆反心理,事事都和家长对着干,最终导致走上歧途。)

有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第一,文化市场不正确的导

向,当前社会上一方面是大量不良文化的客观存在,宣扬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书籍、报刊杂志随处可见,另一方面是正面宣传教育形式过于枯燥,致使心理生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易被不良文化所吸引,沉湎其中,由于社会不良文化的长期作用,使青少年对社会的认识产生偏差,对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界线逐渐模糊,误认为不良文化表现的内容就是当今的客观现状。同时,也导致青少年心理畸形,使理想信念严重扭曲,价值趋向出现误区,精神生活狭隘、空虚、颓废,寻求感官生理刺激的日渐增多,当其欲望因种种原因无法满足时,遂将低级的生理需求和物质需求作为追求目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第二,一些文化娱乐场所为青少年纠合成不良群体起了中介作用。录像厅、游戏厅、网吧、迪厅的大量涌现,成为一些青少年交往的场所,在这里他们感到彼此看问题的方法接近乃至相同,遂在彼此的感染中,耻辱感、罪恶感下降,彼此产生心里的认同,并在情投意合中纠合成犯罪团伙。第三,是不良文化中犯罪信息的大量传播,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模式,他们从中学到了一些犯罪方法和手段,从而实施犯罪。第四,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金钱万能”、“拜金主义”的腐朽思想,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腐败等社会不良风气严重污染青少年的心灵,致使一些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社会正常轨道,当其对某种需要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满足时,就会采取非法的或不理智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下面我重点说一下教育方面的原因,即学校教育方式失当和教育不到位(不作为)。

面对每个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我们不妨追问一下,我们曾经为他们做过什么?我们是否了解过他的家境、他的遭

遇、他的不幸?是否在他最需要关心、关爱和关注的时候给予了应有的帮助?尤其在他们已经开始出现不良端倪的时候,我们及时补救了什么?因学校教育方式失当和教育不到位(不作为)而导致不少问题直至违法犯罪学生的出现,这是一个很重要也很痛心的原因。多年来,我认为我们的学校在办学、我们的教师在教育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片面强调以教学为主,只管教学不管育人,放松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教育,致使一些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思想糊涂,甚至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导致在犯罪的青少年中不乏也是学校的学习尖子、三好学生。二是单纯追求升学率,把精力集中在抓分数、抓应考、抓少数学习较好的学生身上,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品德教育,忽视对大多数学生的培养教育。对学习较差的学生失去信心,教育不严、管理松弛,动不动就把学生开除、劝退,过早的把青少年推向社会。这在客观上使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失去上进心、自信心,产生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思想,再加上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结伴,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据国家有关统计表明,辍学、失学学生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高发群体,这一点我们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不让学生辍学,决不仅仅是为了“两基”,而是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对民族的未来负责,也是对我们的事业负责。三是大多数学校也都在讲重视学生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但是没有很好落到实处,没有认真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寻找好的载体、好的方法,对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枯燥的说教,流于形式的“训话”,及实际中的重分数、重成绩、重升学率,造成学生对于“做人”缺乏应有的认识和正确的引导。所以,悲剧总是不断发生。

我们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就是针对这些情况,以培养学生学会“做人”为目标,以中小学各学科教学内容为依托,充分利用各学科中固有的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和教学便利,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有机适度地渗透相关法制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以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习惯和能力。

从这个角度看,教育学生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懂得“做人”的人,比让他考100分、取得好成绩却不懂得“做人”要重要得多。每个教育工作者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教育的重心应该放在哪里。

这就涉及到我们教育的终极目标问题,也是我们教育的根本问题。作为一位教育工作者,我经常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学校是什么地方,课堂是什么地方,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呢?教师应扮演什么角色,应当怎样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呢?我们理想的教育是什么?30来年的教育生涯与学习经历让我逐渐明晰了这样一些道理。

我认为,教育的终极目标可以归纳为这样一句话:教育是为了培养能够在未来社会生存与发展的人。这里强调了八个字“未来”、“社会”、“生存”、“发展”。我们要改变过去教育“面向过去”的缺陷,让我们的下一代“面向未来”;我们要把一个“自然人”通过学校的教育,变成为能适应社会,并有强烈责任感的“社会人”;我们要通过今天的课堂教学,赋予孩子们在未来社会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因为,只有活得下去的人才谈得上发展自己,才谈得上发展社会。教育学家杨东平先生说:事实上,一个成功的教育是这样:让社会像一个生态多样化的自然环境,有参天大树,也有灌木、

小草,各司其职各享其乐,换句话,教育就是让每一个人做回他自己。我如果补充一点:就是不仅仅是“做回他自己”突出个性与人性,更重要的是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强调人的社会性)。这就回归到教育与教会学生“做人”的本质上来。法制教育则是最直接教会学生“做人”的教育内容与教育手段。认识到这些,我想,大家对各学科开展渗透法制教育就不会有歧义了。

二、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需要处理好哪几个关系?

(一)与渗透德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关系

我们倡导在学校“人人都是德育教师”、“课课都渗透德育”、“处处都是育人环境”。其中,“课课都渗透德育”就涵盖了除知识、技能外的所有教会学生“做人”的教育。包括具体的德育、可持续发展教育,也包括今天我们讲的法制教育。当我们在从事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学科渗透其它有利于学生成人、成才的教育都是必要的。学科渗透法制教育仍然属于大德育的范围,也属于可持续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与学科教学的关系

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中明确规定四个字叫“有机适度”,这很准确。因为在学科渗透法制教学过程中,稍不注意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弄巧成拙,事与愿违。一是为渗透而渗透,生硬嫁接,刻意附加,无中生有;二是主次不分,喧宾夺主,脱离了课堂教学主题;三是片面强调学科与法制联系不多,该渗透而不渗透。这些都是一些比较极端的做法,大家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一定要多加注意。在“有机适度”的基础上,我再加四个字“自然生动”。渗透不“自然”,显得别扭,渗透不“生动”,没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最终渗透都是不成功

的。好在省里已编有统一教材,大家在开始阶段,可以参照教材实施,以后,就完全可以根据各自的学科特点及个人的教学风格开展渗透教学。

(三)与法制学科及社会实践的关系

渗透法制教育只是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既不能取代学校法制专业课程教学,又不能因此弱化学生社会实践中法制教育的内容。我想法制专业课程的教师一是要多思考多研究如何发挥学科的优势,把教育教学真正转移到培养提高学生的知法、守法和用法品质及能力上来;二是多指导其它学科老师开展渗透教育。其它学科老师反过来要多虚心请教专业教师,增加渗透教育的专业性和正确指导性。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教育和学习方式。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应多增加一些法制方面的内容,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效果会更好。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制品质和能力,应该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作用。

第三课时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下午

培训地点:学校会议室

参加培训人员:全体在职教师

主讲:江兴友

培训内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一、如何用好《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一书?

(一)以《教师法制常识分册》为基础,结合其他资料,学习法制知识,作好自身的法制知识储备。

(二)教学中遵循书中提出的基本原则。“尊重教学、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渗透原则,是经过反复研究、实验提出来的,应当遵循。(三)落实好书中提出的渗透内容和渗透目标。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跨度大(小学一年级到高三)、时间长(12年)、学科多(35个),编写时,坚持了“统筹兼顾、错落有致,相对全面、各有侧重,循序渐进、综合提升”的原则,有一定的系统性、层级性,应当遵循。如果各科各行其是,工作就会变得混乱。

(四)处理好“有依据”和“用活”的关系。《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和课标、教材一样,是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大部分内容可以“拿来就用”,但我们更提倡教师在吃透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用意、原则、要求的基础上,因时、因地、因人不同再加工、再创造,用活该书。

(五)要努力追求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高境界。学科

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追求的理想境界应该是:因势利导、生动活泼,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学科教学和法制教育相得益彰。

二、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内涵是什么?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以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内容为依托,充分利用学科中固有的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和教学便利,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有机适度地渗透相关法制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以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

试举一例:高中数学在讨论汽车车速与刹车后停车距离之间的函数关系时,存在渗透《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契机,此时即可以结合超速、追尾等现实问题,介绍、讨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的科学依据,从科学的角度,指导学生认识制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的必要性、重要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恰当地渗透法制教育,不但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制素养,还可以增强学科知识与社会、法制三者的联系,促进学生对学科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这也是新课程的要求

第四课时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下午

培训地点:学校会议室

参加培训人员:全体在职教师

主讲:江兴友

培训内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尊重教学、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简述如下:

(一)尊重教学:即尊重《课标》,尊重教材,尊重教学活动,不破坏教材原意、教材内容,不破坏教学结构和教学程序,不打乱学科教学秩序,不占用过多教学时间。(二)科学导入:即在教学过程中,因势利导,科学、巧妙地导入法制内容,使法制内容在教学中顺势而出、合情合理、贴切自然。

(三)分量适中:即法制教育内容的分量恰到好处,既满足法制教育的需要,又不形成教和学两方面的负担,冲淡教学主题。

(四)目标恰当: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尊重学生的生活、社会经验,既满足学生成长和走入社会的基本需要,又不超越学生的接受能力。

(五)有机统一: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实验、练习、活动、作业、辅导等教学环节中,法制内容和学科内容都要

相互融合,有机地统一起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不是“掺沙子”、不是人为的简单拼盘。同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提倡通过润物无声的手法,实现潜移默化的效果。

(六)一箭双雕:既完成法制教育任务、实现法制教育目标,又完成学科教学本身的任务,实现学科教学目标,最终实现学生法制素养和学科素养的双提升。

二、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会不会增加学生负担?(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在分量、难度上有严格界定。

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三,《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在35个学科中共设计了730个渗透点。12年大致有480个教学周、14000个课时,平均每周只有1.52个渗透点,也就是平均每19节课,法制内容才会在教学中出现一次,频率不高。从具体到一节课的时间占用来看,最简单的,只要求告知学生法律法规名称,最复杂的,占用时间也一般不会超过5分钟。

《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安排渗透的法制内容,都是普通的法制常识和比较容易理解的法律法规,不会超过学生的认知能力,既有对象上的针对性,又属于普法范畴。

(二)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在方法上有明确的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是《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结合《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提出了科学融入、循循善诱、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实现潜移默化效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并且在《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中作了相应设计。只要

坚持这些原则,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主动、快乐的学习过程,甚至于有时是在学生不知不觉中,即已完成法制教育的任务,既不会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也不会增加学生的心理负担。

三、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会不会伤害学科本身?

只要坚持“尊重教学”、“分量适中”的原则,就不会。第一,“尊重教学”是渗透法制教育的前提。教学中不能因为法制内容的渗透,破坏教材原意、教材内容、教学程序、教学结构,打乱学科教学秩序,更不能冲淡教学主题,喧宾夺主。

第二,“分量适中、目标恰当”的意思是既有渗透,又在量、度、时间上有严格的界定,不能把教学课上成法制课。

九、在教学的哪些环节可以渗透法制教育?

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练习、课外辅导、考试考查、实践活动等环节,都蕴藏着法制教育契机,都可以渗透法制教育,就看善不善用,会不会用,利用得是否富有智慧。如有的老师在布置作业时,有意识地安排一些与法制教育有关的题目,批改作业时,借作业(作文)中出现的法制教育契机,因势利导地进行点评,就做得很好。当然也不要走极端,处处和法制问题挂钩,三句话不离法律,招致学生反感。

第五课时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下午

培训地点:学校会议室

参加培训人员:全体在职教师

主讲:江兴友

培训内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一、如何在学科教学中,发现和创设法制教育渗透点?

第一,教师要具备一定的法制知识,了解法律法规,否则就可能对存在的契机“视而不见”。例如,如果教师本身不知道《计量法》,尽管教材中出现了诸如秦统一度量衡、测量、杠杆、公平秤、重量与质量等内容时,教师也不可能将其与《计量法》挂上钩。

第二,要善于研究教学活动,在相应的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去发现契机。课标教材中大量存在法制教育契机。除课堂教学外,实验、练习、作业等教学形式和环节中也大量存在法制教育契机。例如一些教师借“抄袭作业”话题,渗透了《著作权法》的有关内容,严肃中有几分诙谐,关爱中有几分责备,不但有思想深度,学生也容易接受。

第三,要关注社会与生活。新课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比较紧密,学生也比较关心社会热点问题。当教学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中的现实问题特别是热点问题时,就为法制教育埋下了伏笔,此时借机渗透相关法制内容,既显得自然,学生的兴趣也比较浓厚。例如:在初中物理中学习“密度与社会生活”时,就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由于

这些法律法规与学生的生活密切相关,学生非常关注。

第四,要善于创设话题。如讲授杠杆原理时,创设“掌握了杠杆原理,同学们能否造一批杆秤卖给商贩?”的话题,就能够自然导入计量器具生产许可的法律规定。教学内容中存在的法制教育契机,要注意取舍。有人提出,朱自清《背影》中的“父亲”过铁道,违反了铁路法。问题可以讨论,但此处渗透铁路法,似有破坏课文意境之嫌,有违文章原意。

简言之,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背后,蕴藏着学识和智慧。法制教育的契机,既靠寻找,又靠创设。教学内容中存在法制教育因素,但有的可以“拿来就用”,有的却要靠“借题发挥”,同时,既要善于发现,又要有所取舍。

十一、如何选择渗透内容?如何控制渗透的深度和广度?

渗透内容的选择,受教材、教学形式、教学环节、学生认知能力、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制约,还应综合考虑社会关联度、教学便捷性及法制内容的可选择余地等因素。

要尊重教材、教学形式、教学环节的固有特性。如讲选自《水浒传》的课文时,由于其中充满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情节,有的教师只看表面,不重本质,脱离当时的社会制度、违背教材原意去和《刑法》简单挂钩,牵强附会,效果适得其反。如抓住当时的社会制度这一本质,认识政治腐败、以强凌弱的社会现实,选择渗透《宪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等内容,既可深化学生对课文的理解,又可使学生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先进性和实在意义,增强学生对《宪法》的感情,教学也相对更便捷。从课程的角度讲,选择渗透内容时,一定要“因课制宜”。

要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如有教师试图在小学、初中有

关“尊重科学,反对迷信”的教学中去讨论宗教和迷信的区别与联系问题,扯远了不说,这明显超出了学生的认识水平。

要考虑社会关联度。有的法律法规离学生的生活较远,有的法学知识过于专业、生僻,其社会关联度不是很高。应优先选择那些学生成长和走入社会所必需、社会关联度相对较高的法律法规和法学知识。同时,注意地域性:地处海滨,可以多渗透一些与海洋有关的法律;身在矿区,可以多渗透一些与矿产资源、矿山安全有关的法律。在教学内容允许的情况下,还应适当渗透一些地方性法规,实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服从于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间。法制教育不能影响学科教学任务的完成,不能突破教学时间限制。渗透的法制内容难度、数量必须适度。如果难度过大,或占用时间较多,宁可放弃。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会发现,有的法制内容渗透,或从案例入手会很生动,或以讨论形式引入课堂气氛会更活跃,但时间却不允许,此时在方法技巧上就要多斟酌,不能两全时,应压缩或放弃法制内容。

要考虑法制内容自身的可选择性。有的渗透点,既可渗透甲法,也可渗透乙法。为了方便备教,《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均一一列出,但并不是要求面面俱到。渗透法律法规时,有的宜具体到某一法条或某一句话,有的宜宏观把握。还有,必须法制知识传授、法制思想建立、法制情感培养、法制行为养成兼顾。有时,因受教学时间、条件的限制,传授法制知识变得困难,但一句话可能就会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法制情感。此时,教师要做的,不是放弃渗透,而是选择内容。例如:在初中物理中学习《牛顿第一定律》中的惯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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