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革命

(一)

1,在含义上:改革是把事物中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能适应客观情况的。例如:技术改革、改革经济体制、宗教改革。改革的定义:改革指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变动。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也可以说人类的文明史也是一部改革史。而革命是指自然界、社会界或思想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深刻质变

2,从程度上:改革有两种:一种是在不触动根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局部的调整;一种是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彻底的改革,导致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而革命只有一种局势对旧的事物或思想进行彻底的变更!

3,从内容上看,改革,有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军事改革和文化改革,革命是对此些的彻底变更,

4,从性质上看,改革有奴隶制度的改革、封建主义的改革、资本主义的改革和社会主义的改革而革命也包括这些!

5,从背景上看:改革时社会背景相对平和,革命时社会背景相对动荡。

6,从方式、力量上看:改革是国家和政府主动采用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和平的方式;而革命一般是由群众发动的自下而上的暴力方式。

7,从根本目上看:改革是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革命是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

8,从对生产力影响上看:改革由于采用的是平缓的、主动的方式,是对以往社会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因此,在改革的同时不会造成生产力的破坏,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而革命采取的是暴力、流血的手段,因此革命必然对国家机器,对社会生产力造成一定的破坏,在革命之后必然要对国家机器、生产力等进行重建,因此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浅析革命与改革

李晓丹

一、革命与改革的概念

(一)革命的概念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说:“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①马克思、列宁等革命家把暴力革命看作是历史进步的必然,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学说中革命是为了创建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手段。列宁认为革命为统治者无法进行统治,被统治者无法生存才会爆发。不同的人给革命的定义都是不同的。下面是不同的人从自己的角度给了革命不同的定义:亨廷顿认为:“革命是剧烈的、根本性的、暴力的对国家内部价值观、社会神话、政治制度、社会结构、领导权、政府行为和政策的变革。因此革命可以区别于叛乱、起义、政变和独立战争。”②斯卡波尔认为:“社会革命”可以定义为“剧烈的,在国家、社会阶级结构上的根本变革,伴随着自下而上的反叛并且因此而成功。”③列宁认为“革命:是被压迫者、被剥削者的节日。没有什么能像革命一样让人民大众能够这样积极进步地创造新的社会秩序。”④菲里普斯认为:“革命不是被创造出来的,革命是突然发生的。革命的发生和发展就象橡树生长那样自然,但它是生长于历史上的,它的根基来自深入的过去。”⑤以上不同的作者从政治学家、社会学家、革命领袖、历史学家的不同角度来定义革命这种剧烈的社会变革。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给定义,都可以看出革命的一些共同特征,它具有摧毁性,暴力性,进步性等等。因此革命,就其外在表现形式来看,它是大规模的群体活动;而就其内在本质来说,它则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一种手段。它一般是以暴力手段来推翻旧的制度,旧的生产关系。

(二)改革的概念

改革不同于革命,它是一个趋向于温和性质的变革。改革可以定义为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变动,它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很明显改革是统治者对既定制度所进行的调整。它与社会革命不同,并不否定现存制度,是由社会统治力量内部的少数派发动的改变社会制度的政治活动,是在旧体制允许的范围内自上而下的推行,但对旧统治阶层的大多数而言,依然是被动的、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它的目标是对现存制度加以改良,使之尽量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特点则是所谓渐进温和。换一个说法是不彻底,就是不能彻底摧毁旧的制度和原有的社会统治力量。

通过以上对革命与改革两个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到它们同时作为对社会进行变革的一种手段,既有相同之处也有很大的不同。想要对这两种社会变革有深刻的认识,就必须对其进行更加深入的比较和分析。下面将从不同的方面对革命和改革这两种社会变革的进行区别与联系的说明。

二、革命与改革的区别

在亨廷顿认为:“尽管革命和改革之间的界限确实模糊,我们还是可以用政治和社会制度方面变革的速度和方向这些标准来将他们加以区分。革命涉及到价值观念、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施政方针、以及社会政治领导方面的迅速、完全和剧烈的变化”。⑥“反之,在领导、政策和政治制度方面发生范围有限而又速度和缓的变化,则可以定义为改革”。

⑦其实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革命是体制外的,而改革是体制内的。改革主要在于体制内,主要是指政治体制内部

改革,也可以称为改良,英文叫reform (或称politicalreform);而革命则主要在于体制外,指通过民众的反抗运动,彻底改变现有政治制度,并建立新的政治体系,也可以称为变革,英文叫revolution(或称politicalrevolution)。革命又可以根据其手段分为暴力革命及和平革命。如果民众采用暴力的方式来改变现有政治制度,并建立新的政治秩序,就是暴力革命;而反之通过妥协、和解,和平的方式来改变现有政治制度,并建立新的政治秩序,就是和平革命。作为社会变更的两种方式,下面将从几个不同的方面将它们加以比较:

(一)革命与改革的起源不同

在革命与改革起源问题上,比较研究首先集中在政权自身的危机和国际条件上,而观察评估政权危机是否导致革命主要应该从两方面看:“有效统治”和“合法性”。比如当政府在对外战争中失败、国家经济崩溃如政府财政破产时有效统治就会出现危机;而当现政权被看作是外部势力的傀儡,或在民族主义和有公众影响的宗教势力(有时是宗教极端主义如原教旨主义)眼中成为对立面,或政权在贪污腐败、社会分配不平等、过分使用暴力镇压反对势力等问题上出现问题,公众会对政权合法性产生怀疑。同时如果政权内部是团结的,社会精英的基本态度也是统一的,公众也是在严格控制之下的,以上问题可能会在妥协的情况下得到改善,也就是在制度内进行改革,那么政权可能躲过危机。但如果社会精英阶层在对待现政权的态度上分化,在以上每一个问题上都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分歧和异化,这就会严重削弱政权的执政能力与合法性。同时如果公众面对严酷的贫困、经济情况,生活状况恶化、或政权的暴力镇压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公众的反叛情绪就会急剧升高,那么革命发生的可能就会很大。

(二)革命与改革的过程不同

在革命与改革的过程中,革命通常由下层群众发动,是自下而上的,历经暴力、斗争及尖锐的矛盾冲突,其目标是旧的统治和上层建筑,建立新的社会制度。而且无论它采取任何形式,都是历史的一个普遍变革进程,并且革命还含有迅疾推进甚至强制推进这一历史变革进程的意义。而改革是通过自上而下、和平方式进行的,是在一定社会制度下,为了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某些部分或环节,使该社会制度得以自我完善或持续发展,通常是由统治阶级中的开明派主动实施的,主要是国家政府行为,通过对社会体制进行的改善与革新,从而得以维护、巩固自身统治。一般情况下,权力并不易手,它一般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革命与改革的结果不同

轰轰烈烈的革命都是在推翻旧政权只是革命过程的初始阶段的完成,然而革命的真正成果要经过相当长的历史时间才能显现出来。例如,如果反对革命的势力仍然强大或者得到了某些外部势力的支持,革命后的新政权可能面对残酷的内战,而因反对革命势力的威胁,新政权很可能会使用暴力镇压的恐怖手段来消灭敌人。因此革命不仅是暴力的而且还经常会带来更多的暴力和恐怖行动。这些都对革命之后新秩序的建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在革命的同盟者内部也会有产生分化的可能,革命阵营中的温和势力和激进势力之间的争斗,这就可能主导革命结果。结果只有两个,一是如果温和阵营占上风,最后的结果也许是具有包容性的民主体制的逐步建立;二是如果激进革命力量占了主导,特别是当他们宣称要不惜一切代价来创建一个新价值观的政治社会秩序、要进行彻底的改革时,最后的结果也许就是威权的或是专制的或是独裁政权的建立。改革作为一种不剧烈的变革方式,它产生的后果其实也是可以多样的。亨廷顿特别指出,对于一个面临危机的政权来说,最危险的其实是当政权试图用改革来解决危机的时候,因为这样做在社会和公众眼里表现出政权示弱的迹象,而且这样做可能会一下子释放出以往积压的反对能量。同时外部环境如战争的可能(包括侵略战争和内战),外部势力不同形式的干涉行为的可能,以及政权对国内的镇压,这会使得改革事与愿违,使得改革之后局势的发展难以控制,最后导致革命发生。但是如果改革过程控制得好,改革对政权危机得到一定的缓解,那么社会精英以及民众对政府将会重新信任,改革的结果将是预料到的,政府得以继续执政,社会的也不会发生剧烈或者大的动荡。

下面将从几个小的方面对革命与改革的结果进行比较:

1.对社会发展影响不同。从后果看,因为革命的暴力性,要对国家机器和生产力造成一定破坏,革命后须经过一定的修复和重建,这就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社会的发展。改革因为在形式上是非暴力的,因而对社会环境和生产力的破坏相对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同时对旧制度的残余保留对,也会对社会发展产生某种负面作用。英国、美国走的是渐进的改革模式,法国也最终走到这条路上。

2.与旧制度的关系不同。革命往往是对旧制度的彻底根本改造,推翻旧政权,以新制度替代旧制度;而改革则是在保持旧制度的基础上,对某些环节进行调整和改造,是对原有制度的自我完善。

3.对生产力影响不同。改革由于采用的是平缓的、主动的方式,是对以往社会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因此,在改革的同时不会造成生产力的破坏,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而革命采取的是暴力、流血的手段,因此革命必然对国家机器,对社会生产力造成一定的破坏,在革命之后必然要对国家机器、生产力等进行重建,因此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4.对经济影响不同。革命后所产生的经济后果是不可避免,它对经济是直接的破坏性和毁灭性的,而且对经济的发展产生长远的影响。而因为改革是温和而又渐进的一个过程,它对经济的影响作用则是微小的。

三、革命与改革的联系

综观中外历史的发展过程,革命确实是社会变革的动力,在一定条件下,改革也可起到某种变革社会的作用,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具体到一个国家,革命不是万能的,革命后须借助改革措施才能维护革命成果。而改革也不完全排弃革命,一些国家的改革往往是以暴力为基础,如德国、日本,先是经历过一段暴力,改革派得势后,才推行改革措施。只有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运用这两种社会变革的手段,才有可能获得预想的结果。

四、结语

无论改革还是革命,都要经历血腥,这是社会进步不可避免、必须支付的代价。改革或革命的选择是由当时的社会客观形势所决定,而不是少数民主自由运动的先觉者所能操纵的。先觉者们对客观形势的观察不同、判断各异,自然会有不同的倾向和选择。就如马克思所强调的“暴力革命”为唯一手段,源于马克思所处的社会背景。在资本主义早期,资产阶级通过强制力进行统治,民主渠道不健全,人民无法进行反映以求改革,所以只有通过革命。这是由当时的政治背景和环境所决定的。所以无论是进行革命还是改革,只要可以达到所要的结果,那么这种社会变革就是有效的。略论革命和改革的异同

革命和改革都是对社会现状的变革。革命和改革的共同点是对现存秩序的否定,对旧规矩的蔑视。革命的办法是砸烂,破字当头,横扫一切害人虫。而改革是完善,是协调,是与时俱进,日臻完美。革命战争年代是不讲法律的。这道理非常容易理解:反动派的法律人民群众不承认,人民群众自己的法律又尚未建立。在革命战争年代,反动派的法律只会压制革命,束缚革命者的手脚。革命者有自己的准则,那就是毛泽东说的:“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而改革却不能不讲法律。没有法律的认可,改革就不会在根本上取得成功。即使暂时的“成功”,也经不起推敲,难以服众,不能持久。所以,改革不能采取“砸烂”的办法,人民的江山,人民共和国的秩序,岂能“砸烂”?岂能“横扫一切”?

革命队伍里面的一些同志,他们在破坏旧世界的时候表现了坚定和勇敢以及智慧,但他们并不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他们仍然习惯于在没有法律的约束下行事,拍脑袋,主题先行,长官意志,动辙“砸烂”和“横扫”。这在国有企业改革之初某些人所鼓吹的用“铁面孔、铁心肠、铁榔头”砸烂工人的“铁饭碗”中可略显端倪。在这些人心中,阶级斗争的余毒尚未肃清。他们把革命和改革适用的对象完全混淆了。他们不懂得革命要解决的问题是敌我矛盾,而改革所要解决的是人民内部矛盾。用“三铁”砸烂工人的“铁饭碗”,够狠够坚决,却错误地把对付敌人的手段用到人民群众身上。犯了方向性路线性错误。

革命战争年代采用的是疾风暴雨方式,打倒一批人,消灭一批人,剥夺一批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而改革不是暴烈的行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就是请客吃饭,需要礼让,需要协商,需要妥协,需要补偿,因此要有点细致,有点雅致,有点文质彬彬和温良恭俭让,比较文明,比较人道。这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符合科学发展的精神。符合“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因此要研究如何协调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的精神。

现在强调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其核心问题就是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改革。要纠正一些人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漠视法律的观念,任务是很艰巨的。加之多年根深蒂固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更是积重难返。除了法律,改革还要遵循的原则是“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以及“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野蛮拆迁,野蛮占地,在没有社会保障也没有合理补偿的前提下一味的淘汰和牺牲一批人,都不是我们所要的改革。我们的改革最终目标是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要“协调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所以,无法律就无改革,无协调就无改革,无补偿就无改革。改革要解决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对此必须要有明确而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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