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弃油脂现状

我国废弃油脂现状
我国废弃油脂现状

我国废弃食用油脂现状

废弃食用油脂概况

一、废弃食用油脂的概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所称“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的范围明确如下:

一、餐饮、食品加工单位及家庭产生的不允许食用的动植物油脂。主要包括泔水油、煎炸废弃油、地沟油和抽油烟机凝析油等。

二、利用动物屠宰分割和皮革加工修削的废弃物处理提炼的油脂,以及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食用油脂。

三、食用油脂精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脂肪酸、甘油脂及含少量杂质的混合物。主要包括酸化油、脂肪酸、棕榈酸化油、棕榈油脂肪酸、白土油及脱臭馏出物等。

四、油料加工或油脂储存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用标准的油脂。

广义地沟油是废弃食用油脂的俗称,泛指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其来源包括餐厨废油和猪牛羊肉、内脏、皮加工以及提炼后副产的油。而餐厨途径的废油又分为三种:煎炸废弃油俗称“老油”,即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要求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泔水油”指从餐厨垃圾中提炼的油;狭义的“地沟油”是指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

二、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主体和主要流向

1.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废弃食用油脂流向,没有纳入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范围,企业对废弃食用油脂流向缺乏监管,产生的废油部分被收购部分被直接排放入下水道。

2、餐饮企业废弃食用油脂流向。餐饮服务企业的废弃食用油脂流向,没有纳入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监督范围,餐饮服务者对废弃食用油脂流向缺乏监管,除火锅店自行回收老油外,餐厨潲水多数销售给生猪养殖户,少量含油废水被直接排放入下水道。

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会由生猪养殖户有偿或免费收取,其收取废弃油脂行为没有纳入城建和环保部门监管范围,收取后对潲水的有效处理也没有纳入畜牧部门的监管范围。餐饮单位从下水道排出的地沟油会有一些个人专门掏挖,其掏挖行为未纳入城建部门、环保部门的监管范围。食品加工企业产生的废弃油脂、潲水油和地沟油多数销往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小作坊,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加工没有纳入城建和环保部门的监管范围,其加工后的产品流向缺乏监管。少数建有正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企业的城市也只有少量废弃食用油脂被纳入正规企业的收运体系中。

三、废弃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的严峻形势

废弃食用油脂的回收利用由来已久,但是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新闻,是在2003年开始频见报端。当时厦门一些地下作坊非法提炼地沟油引起媒体的关注,也得到了工商部门的重视,几家主要涉案作坊被一举查获后,其他黑作坊纷纷关门逃窜。2004年11月福建首例地沟油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振节因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

元,被告人林福安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8万元。其后几年间时有地沟油回流餐桌的传闻,但一直未被证实,直到2011年9月浙江省宁海县警方全环节侦破了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整个过程,长达10年的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传言才被证实为真。根据宁海警方掌握的情况,我国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从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到零售已经形成一套非常成熟的产业链,产量之大涉及之广已经遍布全国,据估算全国90%的散装油都勾兑了地沟油,成为了行业“潜规则”。仅该案主犯检举的临沂一地的四家地沟油生产企业日产量就达300吨。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和油脂工作组组长、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说“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至300万吨,十顿饭里可能一顿吃到的就是地沟油”。

四、废弃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的危害

首先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废弃食用油脂会不断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从而产生重毒性物质,砷就是其中一种。人一旦食用,就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而其中含有的黄曲霉素、苯丙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的癌肿。

其次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不少商家为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利润就会购买价格较低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成的油品,这将直接影响正常食用油的市场销售,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再次是对道德诚信体系的危害。地沟油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暴露了不法商家唯利是图、坑蒙拐骗的丑恶嘴脸,强烈冲击着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使人们对商家的道德诚信产生了强烈的质疑和不信任。

最后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危害。近年来,国家先后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着监管不力、不作为等现象,人民群众对此相当不满,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五、废弃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泛滥的原因

早在2003年,我国很多城市已经相继出台了有关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办法,但基本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有几点:

一、巨额利润是导致废弃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屡打不禁的根源。一吨地沟油从掏捞到粗加工成本不过几百元,售价高达四千多,一个人一天差不多就能赚几百元,从粗加工到深加工中间每一道转手都可以得到千元左右每吨的利润,而对于餐馆、街边的饮食店而言,回购“地沟油”当作食用油价格低廉,能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利润,在缺乏有力监管的情况下自然不乏冒险者。

二、法律体制不完善、违法成本低是造成废弃油脂制售食用油屡禁不止的制度根源。各地关于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往往不属于强制性规定,一些餐馆、食堂为了利益会偷偷将废弃食用油脂卖给非法人员,而定点的正规企业却经常无油可收。据调查厦门、天津、哈尔滨等地的正规回收企业只能收到全市20%左右的废弃食用油脂,绝大部分废弃食用油脂去向不明。面对掏捞、粗加工地沟油的非法人员相关部门只有驱散和没收违法工具等有限手段,对不按规定向定点企业提供废弃食用油脂和不按规

定排放餐厨垃圾的餐饮单位一般仅有极其轻微的行政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起到震慑作用。比如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饮食业经营者和其他单位产生的餐饮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处臵或者委托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臵,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处臵。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指定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臵,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5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这些规定或是缺乏具体处罚措施,或是处罚力度不大难以起到根治的效果,

三、废弃食用油脂的资源化利用存在瓶颈是禁令不止的另一个原因。

首先是废弃油脂不能合理合法按正常渠道及时回收,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普遍陷入原材料短缺的境地。其次是行业标准问题,我国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已达2000多家,产能超每年300万吨。但到目前为止,在生物柴油生产设施、生产工艺、配料配方等行业标准方面,还没有统一。有的生物柴油企业号称新能源,实际是高耗能、高成本、高污染,甚至成为非法制售地沟油的幌子。再次是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没有一个固定的接收销售单位,除了海南省外,我国的油品零售市场仍没有对生物柴油正式开放,生物柴油的销售只能是各显神通。

四、检测标准滞后给废弃食用油脂制售食用油带来查处难度。

以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为例,食用油检验通常都是检验酸价、苯并芘、农药残留等9项指标。而如果仅检验这9项,地沟油多数能“合格”,可以蒙混过关。而今年9月以来卫生部从7家技术机构征集到的5种地沟油检测方法,经专家论证后,尚不能作为地沟油的有效判断手段,有关部门将再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法。截至目前,世界上还没有检测地沟油的有效标准。这对非法制售地沟油的犯罪分子定罪量刑造成困难,给禁止非法制售行为带来难度。

幼儿园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doc

幼儿园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园食堂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以及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校园西北角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区,由后勤工作人员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给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废弃的厨房煎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直接倾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五、泔水类垃圾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养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校总务科,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园长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范。 2、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杜绝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3、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 入厕所和其它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如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指定的生活垃圾集中箱内,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如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给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如废弃的厨房煎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直接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定点回收处理。 5、泔水类垃圾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养 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会出具养殖证明)。 6、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 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7、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 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公司或所在单位,并接受监督检查。

8、公司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范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废油回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废油的贮存、收集、转移和处置利用,有效控制和减少废油的污染,消除非法转移、处置废油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各车间部门。 三、职责 综管办:监督废油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生产准备部、制成部:负责收集设备检修、维修、使用等产生的废油。 物管部:负责贮存车间上交的的废油,统一存放,分类处理。 四、具体要求 1、各车间设备检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由车间和生产准备部检修、维修人员进行收集,统一存放于170kg的旧油桶内,满桶后标注上交部门及时间,仓库根据实际情况验收费油。 2、物管部设定专门的废油库,要有明确的标示和相应的消防设施。 3、所有废油出入仓库做好登记记录上交日期、部门、废油种类(名称、桶数、上交人、接收人)。每月汇总上报。

4、物管部定期进行废油处置。 5、任何车间和个人不允许把废油倒入地沟,否则对当事人处罚100-300元,对车间负责人处罚500-1000元,私自将废油随意乱放的,对当事人处罚100元,对车间负责人处罚300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对公司利益或者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给予免职处罚。 6、车间未按规定执行的(废油未用170kg的油桶储存、油桶 未封闭、油桶未装满或提供的废油传递单手续不全、填写不完整、未张贴到油桶等),仓库不予接收,由车间承担违规存放或处理造成的损失。 7、在处理废油过程中发现车间将杂物、废水或垃圾倒入废油桶,影响废油处理工作进行的,对上交部门处罚500-1000元。 附表:废油传递单

回收油管理制度

回收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废增塑剂回收油的回收处置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回收油进行合理回收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回收油是指各分厂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可再次利用的增塑剂。 第三条各分厂回收油回收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各分厂所属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回收油将有组织、有目的性的进行回收,并对回收油的回收实行全过程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各分厂所属各部门、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此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各分厂高度重视回收油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第七条安环处负责回收油回收制度的监督管理,再生料车间负责回收油回收制度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发放工作。 第三章回收油管理内容 第八条各班设专人负责对本班组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第九条回收过程中要确保容器完好有效,摆放于定置位置并标识。在回收装置放油和接油盘倒油过程中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应避免废油飞溅。 第十条为了加强对回收油的管理,要做到定具、定点、定时、

定期回收,要求作业人员在每次作业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收集,统一送再生料车间制定的存放地点,由各分厂与再生料车间双方签字确认数量。 第十一条回收油由再生料车间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再生料车间对回收油摆放要指定固定位置、加以标识,摆放要求为四桶一个垛子并加盖遮盖膜。 第十三条再生料对回收油存放区域进行加锁封闭管理,在接收和发放时才可开启。 第十四条再生料车间要加强日常巡护,发现有泄露情况要做到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十五条各分厂在生产中需用回收油时,必须经过再生料管理人员进行发放并签字确认数量。 第十六条再生料负责回收油的管理工作,建立回收油的回收、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回收时间、数量、使用单位等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分厂所属班组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此制度的规定制定各自的回收油回收的详细办法或细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安环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油脂回收合同书

废油脂回收合同书 篇一:废弃油脂回收协议 废弃油脂回收协议 甲方:××餐厅 乙方:××(回收人或单位)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为合法回收废弃油脂,根据《食品卫生法》、《废弃油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每月支付×元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处理甲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废弃油脂。 第三条甲方权利 1.有权随时电话通知乙方回收废弃油脂; 2.有权对乙方回收后的废弃油脂的处理进行监督; 3.发现乙方违反协议规定处理废弃油脂时,可以拒付乙方回收处理费用,并追回前一个月所付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1.协助乙方盛装废弃油脂,不得随意排入下水道; 2.按时向乙方合理地交付废弃油脂回收处理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 1.有权向甲方合理地索取回收处理费用;

2. 发现甲方向下水道排放废弃油脂时,有权制止并向卫生部门报告。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接甲方电话通知后,随时回收处理甲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有义务对甲方废弃油脂处理活动在协议范围内进行监督。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有关部门调解解决; 3.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篇二:废弃油脂回收合同 废弃油脂回收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盼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1、乙方每天点来甲方处收集餐厨垃圾。 2、乙方在收集清运过程不得污染周围环境,不得将所收集的餐厨垃圾卖给非法食品二次加工,不得用于牲畜的喂养。 3、乙方所收废弃油脂、餐厨垃圾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新合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三:废品油脂回收协议 废品油脂回收协议 协议编号:甲方: 法人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法: 乙方: 联系地址:

废弃食用油再利用

生物质能课外读书报告姓名:吴东灵 学号:20114151 班级:新能源科学与工程1班指导老师:陈蓉

目录 1背景与现状 (3) 2国外的处理方式 (3) 2.1美国 (3) 2.2英国 (3) 2.3日本 (4) 3利用废弃食用油的方式 (4) 3.1制备日用洗涤用品 (4) 3.2制备表面活性剂 (4) 3.3制备润滑剂 (4) 3.4制备沼气 (4) 3.5制备生物柴油 (5) 4废弃食用油转为生物柴油 (5) 4.1酸/碱催化法 (5) 4.2超临界甲醇醇解技术 (6) 4.3近临界甲醇醇解技术SRCA (7) 4.4生物酶催化法 (7) 5总结 (9) 6参考文献 (10)

废弃食用油的利用 1背景与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的饮食特点复杂而多样,而食用油是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食用油人均消费水平增长迅速。据统计,2010年我国的食用油人均消费水平约为20千克,已经很接近世界水平了,这几年又以年均5%左右的速度增长。大量的使用食用油后必然会产生为数不少的废弃食用油。 根据废弃食用油来源与组成,大致可以将其分为3类:餐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或泔水油,洗涤餐具流入下水道的地沟油和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含油脚皂。废弃食用油是不可再食用的,废弃食用油中的炸货油在高温状态下长期反复使用,会与氧气接触而发生水解、氧化、聚合等复杂反应,并产生一些具有致癌作用的物质和醛、酮、内酯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各种病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成分,对人体健康十分有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数量可观的废油一无是处,一旦它们被合理地处理和应用,将会产生巨大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我国对废弃食用油的处理并不是很好,相反,有不少人学会了“变废为宝”。持续上涨的食用油价吸引了商人去千方百计把这种废油提取出来,并利用一定的土法技巧将其加工成食用油脂,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于是市场上流入了很多“地沟油-食用油”,让消费大众胆战心惊。随着废食用油数量的蒸蒸日上,滥用废食用油的现象屡禁不止,同时人们对能源消费的需求也在增加,重视废食用油的管理和再利用很有必要。相比之下,国外的不少国家对废食用油的资源回收和能源化做的都不错,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2国外的处理方式 2.1美国 在美国几乎看不到地沟油,因为他们认为将废弃的食用油排到下水道中会对环境和污水管道产生很大的危害,所以在餐馆和家庭厨房的洗碗槽下方都装有“厨房废物粉碎机”。食用废油回收主要经过两个步骤:第一步,人们要对厨余垃圾进行初次筛选,即将不太油腻的食物(如肉渣、菜叶等)放入这个设备,经直接打碎后从下水道排出;第二步,对于那些含油量高的的食物和废油,需要用专门的垃圾桶收集起来,然后统一由美国食用废油回收公司进行回收。这些公司必须取得卫生和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并拥有专业的运输、回收及加工设备。公司会定期从餐馆和居民区回收废油。餐馆如果私自将废油卖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一经发现,将被停业。通过这种模式的收集处理,美国的餐饮业将废弃的食用油转化为低碳排放的清洁能源。每年有超过11亿升的植物油得到能源化。 2.2英国 英国每年产生的废弃食用油也不可小视,但是这些废油都有十分透明的去向,一是处理成无毒、清洁、可再生、可降解的生物柴油,直接用于车辆燃料或与普通柴油混合使用。二

上海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依据和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范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置行为,根据《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本市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具体工作委托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实施;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的日常管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负责本市市管水域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产生申报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的申报受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产生量以及流向等基础信息。 第四条投放要求 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应按照60升、30升、15升规格配置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并设置规范的餐厨垃圾处理标识,保持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等。产生单位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未经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认定的收运、处置单位处理。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督促产生单位按照环保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第五条收运单位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根据辖区内的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情况,确定收运单位,收运单位应取得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许可。 第六条收运要求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收运单位的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定作业规范,督促收运单位做到收运标识(样式见附件一)、服装、上岗证、作业方式(取消二轮车挂桶收运)的“四统一”,保证本市的废弃食用油脂进入规定的处置单位。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内的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情况,督促收运单位合理配置专用收运装备,并由处置厂对每辆进出车辆配置与处置厂相配套的IC卡。 各收运单位必须将所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直接送到规定的处置单位,不得另行处置,也不得进行初加工,并认真落实收运联单制度。 第七条收运台帐 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的单位应当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收运量、处置去向,认真做好收运情况日统计表、收运情况汇总表及收运联单的汇总,建立完善的收运记录台帐。(表式见附件二)

深圳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

深圳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清运、处理的管理,发展循环经济,维护市民食品安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贯彻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等。 本办法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的总称,包括煎炸过食品不能再食用的油脂、餐厨垃圾中的油脂以及油水混合物和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清运、处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全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政策,并组织 1 实施;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工作;(三)依申请核发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清运、处理单位资质证书; (四)依申请核发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运输车辆准运证; (五)统一监督管理全市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设施。各区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依据辖区管理责任制原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执行市主管部门制定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政策; (二)监督检查本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收集、清运情况,对本区范围内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负责查处辖区范围内的非法排放、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行为; (四)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单位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量申报、清运合同备案工作; (五)负责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清运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同部门)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doc

废弃物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活动、办公、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置的管理。 2.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置符合公司环境方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及运输到指定场所存放。 3.2 行政综合部负责危险固废备案、贮存管理和转移处置,负责可回收利用废品的处置及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清运。 4.定义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通俗地说,就是“垃圾”。本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破损器皿、变质食品、粪便等,废液、废油、等高浓度的液体及生产、办公使用的电子废弃物。 4.1 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废物等。 我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有含废机油、废油抹布;废试剂瓶;、废油桶;废旧日光灯管、废墨盒、硒鼓及电子废物等。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产工艺、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车间工业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 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严厉打击餐厨废弃物及利用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建立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x〔x〕36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本区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清运、处理的管理,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打击将餐厨废弃物作为食用油进行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分离、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泔水油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餐饮业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违法行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重点 重点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及各学校、机关、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流向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重点对城市区内养殖户进行全面清查,对养殖场所进行彻底清理,并采取必要的消毒防疫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认真开展餐厨废弃物清查摸底工作 1、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及各学校、机关、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流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摸底。彻底摸清并掌握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数量、流向及用途,建立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责任人:x 配合单位: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人:x 2、对城区范围内养殖户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摸清畜禽养殖数量、品种,建立城区所有畜禽养殖户底册;制定完善城区畜禽养殖户外迁工作方案,对养殖场所进行彻底清理,并采取必要的消毒防疫措施。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乡(镇) 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乡(镇)负责人 (二)全面排查分离、提炼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点 认真排查、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泔水油”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摸清“泔水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消除“泔水油”生产源头;严查有资质提炼工业用油的企业,掌握、控制产品流向;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查处并及时上报。 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5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775 2 / 2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2、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3、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4、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6、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废油脂回收管理制度

润滑油脂管理制度 一、设置油脂管理人员,队长,机电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油脂管理工作。 二、设备操作和检修人员必须能正确区分油脂,熟悉本队所用各种油脂的性能、用途和牌号,对引进设备的油脂管理必须制订专门的管理细则、责任制度。 三、油脂库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防火要求,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进入库区人员严禁吸烟,油脂存放处必须宽敞,通风良好,设置“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并要装备有可靠的灭火设施。 四、油脂入库后要妥善保管存放,防止混杂变质,油脂器皿必须加盖,不得敞口和露天存放,换油器具不准混用。 五、建立油脂卡片和牌号标签,实行分类、分号存放,没有合格证及牌号的油脂不得入库。 六、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随意更换设备用油牌号,严格贯彻设备润滑的五定(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定人)管理制度,监督和做好设备定期清洗、加油、换油的工作。 七、废油应及时回收上井,并交矿有关部门统一存放和处理,不得与新油混放。 八、根据设备运行时间、换油周期,定期取样,交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做好监测工作。

废油脂回收管理制度 (1)废旧油脂的日常管理要成立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各用油的设备严格按规定的品种、牌号用油,不得随意改变。如遇特殊情况,需用别品种或别牌号代用时,必须向矿物资部油脂管理员提出书面报告,经化验审定,可由动力部批准方可使用。 (2)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油品不能混用,如必须混用时同样办理上述手续方可使用。 (3)抽油器和手摇注油器专具专用,不得混用,废旧油脂必须设置专用油桶,并设置标识牌单独存放。 (4)井下设备加油与换油,应在检修班进行。换油时先清理环境,必要时加棚布遮挡,程序采用先放出旧油,然后用待用油清洁油池,而后加入新油。 (5)加强废旧油脂的管理,减速器、液力耦合器等设备倒出的废旧油脂不得随意丢弃,严禁乱倒。井下油脂应专门设置油脂存放点,设置明显标示牌,存放点用门帘遮挡,各种油品的油桶应有鲜明的标志牌和相应的抽油器和手摇注油器,抽油器和手摇注油器专具专用,用毕存放于专用箱内,防止灰尘落内。油脂存放点要保持环境清洁,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2)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卡片,详细记录设备名称、型号、使用地点,各注油点的注油品牌、牌号,每次加油、换油的数量、日期、加油、换油原因,并注明加油换油负责人等。 (3)井下运转的大型设备,每半月查看一次油脂使用情况,油脂变质要及时更换,更换的废旧油脂和新加油要详细记录。 (4)各油脂使用单位建立加油、换油报告单制度,每加油或换油一次填写一次,注明设备名称、型号、使用地点、油型牌号与加油、换油原因。 坚决杜绝违反《油脂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并造成一定损失的,根据分析结果追究其责任,同时遵照《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废油收集存储处置管理办法

废油收集、存储及处理办法 一、目的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将“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炼油、柴油、汽油及其它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列为危险废物,为了规范公司废油的收集、存储及处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 2.1 生技处各工段、专业负责日常废油(稀油、固体)的回收工作,并及时将回收的废油送供应废油存储点,按种类倒入废稀油桶、固油收集桶内。 2.2供应处负责设立废油存储库及日常管理,建立废油使用管理台账,并与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将不能使用的废油统一进行处理。 三、内容与要求 3.1 各部门、工段、专业要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细则》,确保做到“四无”、“六不漏”避免“跑、冒、滴、漏”,减少环境污染; 3.2 设备检修时换下的各种废油,有利用价值的要进行过滤处理,重新回收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按废旧物资管理要求,办理报废手续后交供应处存储、处理,严禁随意乱倒; 3.3供应处按照废旧物资管理要求,定期对废油处理; 3.4供应处要加强废油库的日常管理,防止渗漏和撒滴。如果发现废油漏入地面要及时用干砂处理地面,防止污染地面; 3.5供应处负责对各类废油建立使用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废油的

回收、领用和消耗量统计、登记;并对废油的处理进行监控、记录,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四、考核管理 4.1生技处各工段、专业日常存在废油未及时回收,检查发现散放在现场,考核负责人或当事人5分/次; 4.2生技处各工段、专业日常回收的废油未及时入库,考核部门负责人2分/次; 4.3供应处未设立废油存储库,考核处部门负责人10分; 4.4废油回收、入库、领用未登记的,考核仓库管理员2分/次;未按规范对废油日常管理,导致废油渗漏和撒滴污染地面,考核仓库管理员2分/次; 4.5供应处与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废油处理协议,不符合国家危废品管理要求,考核负责人10分/次。 五、附则 5.1本办法由公司生技处起草并归口管理。 5.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危险废物(废油)使用管理台账

4、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山西华美超级商场有限公司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垃圾。 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防止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和食品生产流通市场。 3.本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制度。倡导通过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 4.本单位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由生产部门进行处理,建立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品管部门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报告质量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本单位处理废弃食用油脂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收集、存放,禁止与其他固体生产生活垃圾相混合; (二)设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不得裸露存放并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和密闭,并标明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字样;

(三)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 6.本单位处理废弃食用油脂过程中,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二)将废弃食用油脂出售给餐饮单位或食品加工单位;(三)将废弃食用油脂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和河道等天然水体;(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附: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记录 日期: 废弃食用: 油脂明细: 数量: 处理方式: 经办人: 去向:

南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精)

南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98号 《南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5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王宏民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防止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废弃食用油脂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能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油脂使用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或者隔油池分离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废弃食用油脂的排放、回收、加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再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废弃食用油脂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工作,其下属的再生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废弃食用油脂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卫生、市容、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废弃食用油脂禁止直接排人城市下水道和自然水体。凡排放含油脂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油脂排放量;必须随废水排放的,应当设置隔油装置;将废水中油脂进行有效分离,废水达标后方可排放。 餐饮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排放废弃食用油胳,应当使用专门的容器盛放。 第六条餐饮和食品加工单位排放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登记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需要改变排放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的,应当在改变前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餐饮和食品加工单位产生的废弃食用抽脂必须交给定点单位回收,不得提供给非定点回收单位。 餐饮和食品加工单位不得向回收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回收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掌握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知识的回收队伍; (二)有与废弃食用油脂定点加工单位签定的协议书; (三)有符合市容和公安交通等方面要求的运输工具。 转运废弃食用油脂的集散点、储存场地及其设施,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暂行

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严格规范废弃食用油脂在收集、运输、处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行为,防止废弃食用油脂进入非法食品生产和餐饮消费市场;保障食品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厨垃圾中的油脂、油水混合物和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主要包括:餐厨废弃物经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后产生的油脂(俗称潲水油、泔水油)或油水混合物;餐饮单位后厨或居民厨房排放到污水管道或市政管网并经过油水分离装置或人工清掏等产生的油脂(俗称地沟油)或油水混合物;食品加工单位煎炸食物废油或过期废弃油脂等(俗称老火油)。 第三条[适用范围] 深圳市瑞赛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深圳市政府授权在盐田区范围内收集、运输和处理餐厨垃圾以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唯一合法特许经营企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盐田区范围内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食用油脂(含毛油或油水混合物,下同)及监督管理相关活动。 第四条[公司职责] 废弃食用油脂在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决不允许发生被私自或非法转移、转卖以及流失、被盗等现象,如有发生,将根据具体情节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当事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作开除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公司法人代表或安全品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公司须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详细的管理流程,做到严防严管,如发生上述行为,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全面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执法部门和集团公司的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予以积极预防。 第五条[鼓励措施] 鼓励公司员工和市民对废弃食用油脂在收运处理过程中的不规范及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杜绝非法行为的产生。 对检举非法行为属实、或对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用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条[收运联单制度]

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

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试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17号 第117号《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5年1月12日市政府第14届1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 2015年2月3日 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促进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利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饮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和单位供餐产生的食品废料、食品残余、过期食品等废弃物。 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饮业经营者和食堂供餐单位在食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动植物油脂、从餐饮垃圾中提炼的油脂以及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排放、收运、处置及其管理活动。 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性垃圾的排放、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按照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按照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分步实施,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原则,实行规范排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排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日常管理工作。 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质监、农业、价格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其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七条鼓励和推动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利用,推广使用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资源化利用产品。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服务项目财政评审结果及其处置企业经营状况,落实相关经费。 第九条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费标准和方式提出方案,经价格部门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排放收运处置管理 第十条本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实行收运、处置主体一体化。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市容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处理设施建设布局方案,结合各区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量,以各区行政区划为基础将全市划分为若干服务区域。 本办法生效前通过政府招标确定的试点项目,可以按照现有合同约定处理餐饮垃圾,也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在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以及番禺区小谷围街实施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一体化。其他区域的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在处理设施建成前按照现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设施建成后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收运处置一体化,具体实施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服务区域,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单位;划定的服务区域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单位。

废油脂回收管理制度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废旧油脂的回收处置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废油的产生,并对生产及清洗零件所产生的废旧油脂进行合理回收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废旧油脂是指木担坝煤矿各设备在生产运行和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重复利用于机械等设备中的油脂,如废旧的液压油、齿轮油、机油等。 第三条木担坝煤矿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木担坝煤矿所属各设备在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油脂将有组织、有目的性的进行回收,并对废旧油脂的回收实行全过程性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木担坝煤矿所属各工区、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此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木担坝煤矿成立废旧油脂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各部室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生产调度部、安质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制度的监督管理,综合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制度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 第八条生产调度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废旧油脂回收检查、监督、考核管理。 第九条安质部负责废旧油脂在回收过程中的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负责对废旧油脂回收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编制回收计划及相关报表,根据本厂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实施、检查、考核管理细则并建立健全废旧油脂回收的档案。 第三章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内容 第十一条各班设专人负责对本班组所产生的废油进行收集管理。 第十二条对机体各部放油时应使用容器接好,清洗人员在油盆中清洗零件时应轻拿轻放,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应避免清洗废油飞溅。 第十三条为了加强对废旧油脂的管理,要做到定具、定点、定时、定质、定期回收,要求作业人员在每次作业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收集,统一存放到废油库内,并做好登记。 第十四条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废弃油脂要及时回收,另桶存放,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由公司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第十六条废旧油脂的回收时要按照油品的牌号进行分类收集,盛装废旧油脂的油桶要干净且与盛装油脂的牌号要对应,不得将不同牌号的废旧油脂混装回收,回收过程中要避免发生二次污染第十七条对收回的废旧油脂的容器要统一存放到规定的仓储库内,并且要在仓储库内放置必备的有效的灭火器具。 第十八条仓储库存放废旧油脂的位置必须有明显的标识牌,避免混乱。 第十九条要有专人负责废旧油脂的管理工作,建立废旧油脂的回收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回收时间、种类、数量、使用单位、用途等情况。 第二十条加强废旧油脂回收人员的的环保意识培训,加大环保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65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865 2 / 2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办法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食品加工业使用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餐饮业废弃油脂,以及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后产生的油脂。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排放废弃食用油脂和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贮存、加工、运输、购销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辖区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规划、交通、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废弃食用油脂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综

合利用。 对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回收利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第六条对因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和控告。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排放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排放单位)和收集加工废弃食用油脂单位(以下简称收集加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开工前向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排放和收集加工废弃食用油脂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原有产生排放和收集加工单位,由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责令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产生排放单位应当限期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设施。 第八条废弃食用油脂应当按照规范收集,由具有经营资格并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单位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加工,不得交给其它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存放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使用标有”废弃食用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及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含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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