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办事指南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办事指南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办事指南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大厅专用)

一、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格审核

二、办理项名称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三、实施依据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金〔〕号)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关于印发<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发〔〕号)

.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潍财金〔〕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财金〔〕号)

四、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需是小微企业且注册地在高新区,同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超过人的企业达到)、并与其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的招用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五年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

官和留学归国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申请材料

.法定代表人原件(核验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核验原件);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 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指最近个完整自然年度和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 符合条件当年新招用人员证明材料及其企业职工花名册(附件、附件);

.银行出具的工资代发凭证;

注:申请材料、项后台复印备案留存。

六、贷款利率与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年,累计次数不超过次。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给予贴息。

贴息第季度进行一次,在贷款人按时还清本息后,由银行将贴息申请相关材料集中报送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贴息款直接汇入贷款人银行卡中。

七、基本流程

(一)网上申请。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首先在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二)现场受理。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受理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规齐全的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查阅相关工作台账,确认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核实流程:. 登录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对法人公安信息和企业工商信息进行查询;

. 登录社保网(),对企业社保信息进行查询,主要查询当前缴费人员信息与企业提供的花名册是否完全相符;符合条件的招用人员是否当年招用,并在企业缴纳保险。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是否填写完整。

.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否为最近个自然年和最近个自然月,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是否齐全。

(三)审核办结。符合条件的,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创业担保贷款模块进行初审审核。

八、审核地点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一)审核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窗口(健康街与金光路交叉路口)

咨询:()

(二)资料下载方式:

登录政务服务网(潍坊市高新区子站),登录网址:,点击上方“办事服务”——“按部门分类”——“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附件: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XXX创业委托贷款担保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各类群体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根据《XX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管 理办法》(XX社字〔2015〕1621号),结合我区实际,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如下成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坚持开展业务与防范风险相结合,运作规范与快捷高效相结合,先期审核与担保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二、担保基金运作方式 采取担保基金直接担保方式。即由甲方将担保基金转入 丙方开设的担保基金专户,由担保基金直接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贷款人向丙方提供反担保。担保基金封闭运行,单独进行账务核算,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监管,丙方每季度末给甲方报送担保资金银行对账单。担保资金专项用于创业贷款担保,不得擅自扩大政策或改变担保基金用途。担保基金利息计入担保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协议终止后,丙方应及时将结余担保资金退回甲方指定的专户中。

三、放贷规模经办金融机构按照不低于担保基金的5 倍发放贷款。 四、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一)城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贷款额度不超过10 万 元,对资信良好、还款能力强的,可将额度提高到20 万元; (二)城乡劳动者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 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 贷款; (三)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贷款额度不超过300 万元。 五、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到期确需延长的,经丙方批准后可展期1 年,展期不贴息。 六、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 个百分点。 七、反担保比例丙方应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反担保比例一般不超过贷款额的50%。 八、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宣传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和后续服务; 定期分析创业担保贷款运作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及丙方沟通信息,组织协调小组对创业担保贷款呆坏账进行确认工作并及时通报创业担保贷款的运行情况,组织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的运行考核工作。 2、负责对贴息对象进行核准,审核确认申请贴息对象的身份、创业项目和贴息金额等资料,并及时推荐给丙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牵头制定担保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审核和拨付贷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

莱芜市利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 担保业务指南 特别说明:本指南中住房抵押担保和保证人担保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我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借款人须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或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为我公司提供反担保。 1 办理流程 ①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中心审核同意后,出具《担保承诺书》; ②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担保公司同意后,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及配偶到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缴纳担保费; ③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审批贷款; ④借款人及配偶到银行签订《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⑤借款人凭《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到担保公司完成担保手续;住房抵押担保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须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⑥银行发放贷款。 2 需准备的材料 2.1 住房抵押担保需提供的材料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③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借款人及配偶单位职工证明和月收入证明原件; ⑥借款人及配偶代发工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 保证人担保需提供的材料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③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借款人、保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及配偶单位职工证明和月收入证明原件; ⑥借款人及配偶、保证人及配偶代发工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 ※借款人、保证人、房屋所有权人属未婚、离异、丧偶情形的须提交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用他人房屋作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保证人数量 贷款额在10万以下(包括10万元)的,需提供1个家庭作为反担保人; 贷款额在10万元以上或30万以下的,需提供2个家庭作为反担保人。 多人集体购房者可以选择联保方式。 4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贷款金额×贷款年限×收费标准分段定率累加计收,收费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具体分段定率: 1—10年(含10年):贷款金额×1%; 11-20年(含20年):贷款金额×(贷款年限-10)×0.5‰; 21-30年(含30年):贷款金额×(贷款年限-20)×0.25‰。 ※办理住房抵押担保业务的: ①担保公司代办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房屋抵押登记费和手续费; ②不再需要房产评估(划拨土地除外); 地址:莱城区文化北路10号(房管大厦3楼)电话:8899669

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是设立工作站。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在局长大力关怀和亲自指导下,拟定《关于成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的请示》;填报《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申请表》;申报设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5月30日至31日,带领我中心有关人员专程赴XX,向省局创业指导处汇报了工作站设立有关情况,还专门去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提前学习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6月28日,省就业局批复成立XX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主动联系省就业局、省创业融资中心、邮储银行,加强政策沟通和业务对接,制定了业务操作指南,7月16日-17日,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操作培训,8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号),将此项工作部署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及时确定相应工作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对本辖区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并有贷款意愿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摸底,并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原始资料后上报工作站。对中心人员重新进行工作分工。成立了2个工作组,分工负责14个县市区贷款工作。规定每周一上午为中心工作和学习例会,组织中心全体人员通报工作进展、学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是明确工作办法和流程。在省中心指导下,通过与市邮储银行对接,现在已明确贷款操作基本流程。工作站对申请贷款人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推荐给银行,银行见推荐意见,进行调查审批,工作站见审批意见,向省里进行担保申请,银行见担保函,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银行和工作站共同做好贷后跟踪管理服务等后续工作。 本着边学习、边规范的原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018年市直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5户、240万元,带动就业78人;省级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1户、110万元,带动就业43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我们自身来说,学习停留在文件政策解读,对贷款业务工作标准、流程等操作办法把握不到位,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加之省厅没有出台全省统一的借款人资质审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较多,需要随时和省里沟通和请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是政策宣传推广不到位,社会各界认知度不高。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深入持久,社会和群众对这项政策的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有相当部分人员甚至还不知道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门槛高,贷款户寻找担保人比较困难,导致贷款积极性不高。由于贷款对象多为家庭困难人员,无法对大额担保贷款进行反担保,阻碍了贷款扶持政策落实。对贷款申请人来说,反担保手续仍然是制约申贷成功的主要障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贷款办理指南 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基金,由商业银行发放,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但创业资金有困难的退役军人。政府安排工作且在岗退役军人和专项公益性岗位在岗退役军人,不在扶持对象范围。 对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注册登记3年内)创业货款,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货款利率贴息。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后续发展申请的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按货款利率的50%,给予最长2年贴息。 参考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设立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35) 一、创业扶持贷款内容及申请条件 (一)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货款 1.申请条件 (1)户籍地或安置地在淄博市且在淄博市自主创业,有具体的创业项目; (2)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但缺少启动资金; (3)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4)个人自筹创业启动资金不低于创业项目投资总额的30%,或具备场地,设施、设备等生产资料,具备一定创业基础。项目前景好,社会效益高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征信材料,包括个人征集报告(退役两年内无征集记录的可不提供)等; (3)创业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出资证明、创业项目计划书、个人自筹启动资金存款记录等。 (二)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货款 1.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政务服务大厅专用) 一、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格审核 二、办理项名称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三、实施依据 1.《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金〔2017〕5号) 2.《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发〔2017〕152号) 3.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潍财金〔2018〕12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107号) 四、申请条件 需在高新区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法定劳动年龄内且身份符合以下十一种类别之一的创业者: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在校生 6.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归国生) 7.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和失业人员8.返乡创业农民工9.网络商户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创业者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高可申请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校验原件); 2.《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四份); 3. 已办理工商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校验原件); 4.人员类别证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工作人员在社保系统或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就业困难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在校生是指山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就读的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五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是指按照相关文件明确的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出具证明);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 5.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信用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517706289.html, 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缓解的办法 作者:门前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5年第09期 摘要: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创新创业的主要源泉。但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融资难始终是困扰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分析了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解决方案。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解决方案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企业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增长型转向创新效率型集约式增长,经济发展动力已从传统经济增长点向创新经济增长点转移。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愈发突出,已成为严重困扰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乱、融资险”已成为小微企业相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特点。实力薄弱、财务不规范、经营管理落后、技术水平低、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环境差、融资成本高、融资风险高等问题都严重威胁着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1.企业自身原因 (1)融资意识缺乏。小微企业负责人由于普遍缺乏金融知识,对融资与借贷程序不了解或嫌银行手续繁琐,不能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2)贷款担保落实难。多数初创期或成长期小微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可供抵押物少,难以形成有效抵押。(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小微企业缺乏专职财务人员,无规范的财会管理制度,现金交易频繁,财务报表与数据不规范,致使银行难以准确掌握其财务真实情况降低了小微企业从银行融资的可能性。(4)企业信用等级差。部分小微企业业主信用意识薄弱,缺乏诚信意识,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小微企业整体形象差,社会信誉度不佳,从而金融机构产生“惧贷”现象。(5)经营管理水平低。小微企业多为私人或家族式企业,决策缺乏科学性,把控投资风险能力差。 2.金融体系支持力度不足 (1)目前银行执行的信用评级体系难以反映小微企业发展前景及经营现状,影响小微企业融资。(2)由于小微企业管理普遍不规范,资信等级低,导致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及品种均有限,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3)担保机构收费高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4)小微企业贷款数额小,银行相对管理成本高。(5)贷款手续繁杂。

投资、委贷、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促进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提供的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系指以自有资金及向金融机构融入的不超过本公司资本净额50%的资金,自主发放的投资、委贷及担保。其风险由本公司承担,并由本公司收回本金和利息。 本公司的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中小企业投资、委贷及担保、三农投资、委贷及担保、个人投资、委贷及担保、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等。 第三条按政策规定,公司70%的资金应用于同一借款人投资、委贷及担保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投资、委贷及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金的5%。 第四条公司经营,以服务高新区中小企业和“三农”为宗旨。要求借款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偿债有保障,资产变现能力强、负债适度,信用记录良好。 第五条公司经营,以风险防范和控制为主线,金融创新和稳健经营并举。 公司内部决策建立横向制衡机制,投资、委贷及担保调查和审批分离。 公司原则上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足值、变现能力强的担保措施。 第六条公司经营原则为“自主、灵活、小额、分散”。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据规定程序对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 第章第二章投资、委贷及担保对象及条件第七条经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农户、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均可向本公司申请投资、委贷及担保业务。主要对象包括: 1、处于创业发展初期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2、处在城乡结合部,信贷服务不充分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1 一、基本情况 一是设立工作站。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在局长大力关怀和亲自指导下,拟定《关于成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的请示》;填报《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申请表》;申报设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5月30日至31日,带领我中心有关人员专程赴XX,向省局创业指导处汇报了工作站设立有关情况,还专门去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提前学习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6月28日,省就业局批复成立XX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 主动联系省就业局、省创业融资中心、邮储银行,加强政策沟通和业务对接,制定了业务操作指南,7月16日-17日,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操作培训,8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号),将此项工作部署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及时确定相应工作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对本辖区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并有贷款意愿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摸底,并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原始资料后上报工作站。对中心人员重新进行工作分工。成立了2个工作组,分工负责14个县市区贷款工作。规定每周一上午为中心工作和学习例会,组织

中心全体人员通报工作进展、学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是明确工作办法和流程。 在省中心指导下,通过与市邮储银行对接,现在已明确贷款操作基本流程。工作站对申请贷款人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推荐给银行,银行见推荐意见,进行调查审批,工作站见审批意见,向省里进行担保申请,银行见担保函,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银行和工作站共同做好贷后跟踪管理服务等后续工作。 本着边学习、边规范的原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0**年市直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5户、240万元,带动就业78人;省级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1户、110万元,带动就业43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我们自身来说,学习停留在文件政策解读,对贷款业务工作标准、流程等操作办法把握不到位,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加之省厅没有出台全省统一的借款人资质审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较多,需要随时和省里沟通和请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是政策宣传推广不到位,社会各界认知度不高。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深入持久,社会和群众对这项政策的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有相当部分人员甚至还不

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和《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的有关要求,推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贴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为创业者个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商登记注册时间未超过3年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私营企业业主或合伙人,虽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已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 (二)工商登记注册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之前,为登记失

业人员或实际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化解过剩产能所涉及的企业分流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成员,以及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 (三)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5年内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为小微企业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当年新招用职工当中,登记失业人员或实际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去过剩产能所涉及的企业分流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成员之和达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且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且未因同一事由获得过创业担保贷款;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自实行以来,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有效就业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优化申请办理程序 (四)健全服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将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征信查询等贷款手续和担保手续一次性办结。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探索电子化审批流转模式,优化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各环节,保障服务的快捷优质。 (五)完善担保机制。鼓励各地聚焦第一还款来源,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对获得市(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含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推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颐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怍。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笫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定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题(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题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理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服务指南 一、申领范围 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用人单位(含驻石中省直企业)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市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 (一)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人才; (五)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六)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 (七)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申领范围中的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四类至第七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领程序 (一)符合申领范围中一至六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申报人登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517706289.html,)“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领信息后,进行预审并反馈意见。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的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二)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七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呈报审定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综合评审工作采取随时受理、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6月、12月各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工作,也可根据受理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申报人先通过网上申报(程序同上)。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市人才绿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四大主要原因及对策建议 (最新分享)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原因 1、金融支持政策的触达率不足。主要表现在: (1)大多数小微企业对出台的疫情期间延期还本付息的相关优惠政策了解不够。 (2)不少企业对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的优惠利率贷款的政策了解不多。 (3)一些企业对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了解不足。 (4)少数企业对金融及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政策了解不够。 2、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中,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融资需求的比例不高。主要表现为: (1)企业无融资需求的原因是现金流储备较为充裕。 (2)企业受疫情的影响正在缓解 (3)市场不确定性、风险较大,贷款需求谨慎。 3、有融资需求但没有银行贷款历史的企业,主要通过民间借贷、非银渠道解决融资需求。经调查研究: (1)大多小微企业通过小贷公司、P2P等非银行融资 (2)不少企业通过家人、朋友、关联方等民间借款 (3)少数企业通过银行信用卡透支或分期。 以上小微企业通过民间借贷、非银渠道解决融资的主要原因为:一些中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无法提供合格的抵质押物或不了解抵质押物范围,无法提供担保或申请政府担保。

4、地方政府金融支持政策有待优化提高。主要表现在: (1)政策性担保机构数量少。 (2)融资担保费率较高。 (3)市级支持政策有待进优化提高。 (4)市级贴息政策未覆盖微型企业。 (5)市级金融机构风险代偿专项扶持计划资金池政策,与工信部门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叠加操作的便利性有待提高。 二、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相关对策建议 1、对于不了解金融支持政策的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小微企业对优惠支持政策的了解、认识和接受面,使相关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小微企业。 2、对于有融资需求、基本满足授信条件、但不了解银行融资渠道的企业,督促商业银行主动下沉、优化服务,积极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产品。 3、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银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并明确考核目标 4、对于有融资需求、但暂不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完善配套政策,例如推动地方政府完善担保增信措施和财政贴息与风险补偿措施。 5、深入基层、社区,促进政银企更充分高效对接,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难题,落实好人民银行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各项金融支持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切实贯彻落实好保企业稳就业的工作要求。

公共服务指南(公共服务事项91项)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1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2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二次派遣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3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4派遣期内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就业毕业生落户审核服务指南5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材料审核服务指南 6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申报材料审核服务指南 7入驻大学生湛山创客工厂申报材料审核服务指南 8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奖补服务指南 9留学回国人员来青就业报到服务服务指南 10人才引进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11积分落户资格审核服务指南 12专家工作站设立服务指南 1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审核申报服务指南 14博士后进站审核服务指南 15博士后出站审核服务指南 16XX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理服务指南 17搬迁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服务指南 18搬迁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费用审核服务指南

19破产关闭企业费用审核服务指南 20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审核服务指南21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2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免费打印服务服务指南 23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受理服务指南 24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受理服务指南 25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受理服务指南 26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受理服务指南 27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受理服务指南 28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服务指南 29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服务指南 30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服务指南 31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请服务指南 32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办理服务服务指南 33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服务服务指南 34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审核拨付服务指南 35欠费补缴医疗保险住院费审核报销服务指南 36医疗机构门诊大病医疗费结算服务服务指南 37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医疗费报销服务服务指南 38异地医疗备案服务服务指南 39意外伤害备案服务指南 40参保人员特药特材项目核定服务服务指南

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担保的现状及对策- 近年来,我国担保机构代偿率不断上升,导致了担保机构的资金严重缺乏,下面是一篇关于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探究的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我国的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属于企业金字塔中的最底层。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提供税收、开发新产品、带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小微企业的发展却面临着很多困难,融资困难是最为突出的困境之一。 一、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 融资难是很多小微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虽然小微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很大,但是国家给予的贷款比率只占所有正规机构贷款总额的20%,这些贷款金额远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 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金额严重不足,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小微企业发展不稳定,向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比较大。没有固定的贷款担保,可供抵押的资产不稳定,企业的财政制度不健全、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在这种不稳定的情况下,如果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则很容易出现不讲信用、不还贷款的情况,导致银行的资金周转受到严重的威胁。二是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有较高的成本。小微企业的贷款有金额较少、情况较急、频率较高等特点。对小微企业贷款时,银行要花费很大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核对和评估。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由于小微企业每次的贷款金额不高,银行的利益比较少,很多商业银行不愿意向小微企业做信贷服务。很多商业银行迫于政府和社会的压力,向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不仅资金总量很小,而且对小微企业开

出很多严厉条件,从而导致了很多小微企业出现贷款难的问题。 二、我国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担保的现状 (一)担保资金放大倍数不足 企业担保资金的多少决定着企业能够承担多大的风险。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资金有限,因而担保资金不能满足提供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的资金缺口。以吉林省为例,2014年底,吉林省融资信用担保的企业合计166家,注册资金150亿元,同比增长为15.5%。但是全省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总数为760亿元,可实现融资信用担保金额500亿元,融资缺口260亿元。另外,目前我国的融资信用担保资金放大倍数只有3~4倍,不仅低于我国规定的融资担保6~12倍的放大倍数,更与发达国家的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60、70倍相差甚远。 (二)风险分担的比例不合理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担保机构与相关银行应该在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规则下进行担保。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商业银行为不想承担信贷业务中风险,拒绝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例子比比皆是,也有的银行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要求担保机构承担全额的担保资金。一旦发生任何信贷的代偿、赔付的情况,就需要担保机构承担100%的担保资金,这就把银行与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的全部风险都转嫁到担保机构的身上。 (三)担保资金的补偿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担保机构代偿率不断上升,导致了担保机构的资金严重缺乏。由于2014年我国经济的不景气,银行提高了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条件,导致了很多担保机构为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而提高担保的收费标准,甚至有的机构靠非法集资弥补小微企业资金的短缺。再加上国家的补偿机制不完善,如果担保机构

京财金融〔2018〕1911号附件1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创业就业工作,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 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关于北京市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7?246号)的规定,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疏解非首都功能,结合我市创业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推进创业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是指与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约,并承担本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

第二章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对象、额度、期限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对象包括个人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借款人,其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北京市实施创业担 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7?246号)执行。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 个人借款人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并且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 借款人经营范围属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 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 录?以内的经营项目,创业担保基金不担保、财政贴息资金不贴息。 第四条贷款担保额度的确定 个人借款人的贷款担保额度确定。个人借款人在北京市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符合个人借款人条件的每个借款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扶持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上述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或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连续在济南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济南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未享受退休待遇),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两人以上)、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待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后执行。

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贴息实行“先交后补”,贷款期内借款人按时向银行全额支付利息。贷款期为一年的,全额还清贷款本息后一次性拨付贴息资金;贷款期为二年的,贷款期满一年后拨付第一年贴息资金,全额还清贷款本息后一次性拨付第二年贴息资金。贷款逾期产生的利息及罚息不予贴息,发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暂停拨付贴息,发生代偿的创业担保贷款不再拨付剩余贴息资金。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期间借款人实现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停止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三)申请材料 1.《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 3.人员身份证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非济南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个人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就业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的就业登记,本人填写《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经营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签署承诺。对申请人人员类别、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情况、个人及配偶征信情况等采取个人承诺制,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填报。 2.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向申请

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工作总结我中心在局党组、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增资、扩面、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力促进了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进展。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和发放 2018年市小贷中心联合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22万元,扶持488人自主创业,带动1496人实现就业,到期还款率保持在99%,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4%,为解决我市各类人员在自谋职业和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开展贷后跟踪和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于1月22日-25日组织聘请养殖业、种植业专家在龙泉镇、东山镇等13个乡镇和地点开展贷后跟踪和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上门了解创业者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创业者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出台 积极推进《海口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出台工作,经十六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口市创业担保贷

款实施办法》,并于2018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 (四)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为落实市人社局扶贫方案,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我中心在龙塘镇等6个乡镇及桂林洋开发区举办了2018年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暨信用社区建设活动共7场,组织了266名贫困户人员参加,活动现场宣讲我市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指导就业或自主创业脱贫致富,并聘请创业导师、农村种养殖技术专家与贫困户人员及创业人员进行交流和讲解,帮助克服实际困难问题。自2018年7月对口美兰区大致坡镇大东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以来,每周入户调查至少1次,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生活和发展生产情况,积极协调和跟踪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购买100颗柚子苗帮助贫困户陈衍山从事苗木种植,在我中心协调下,大致坡镇为贫困户罗涯购买6头牛,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帮助其从事养殖。 (五)海口市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试点工作 为了给广大创业者提供政策宣传、创业贷款、导师指导、成果推广和创业培训等服务,打造一条龙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小贷中心在龙泉镇开展了“海口市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截止2018年5月底,我中心已完成了龙泉镇的挂牌、创业贷款项目前期调查等环节前置、创业担保贷款办公耗材配备、创业贷款相关政策宣传栏设置、创业导师培训、创业项目定期跟踪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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