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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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调式

教会调式

又名中古调式,源自古希腊音乐调式。早期由古罗马神学家波伊提乌提出的中古世纪的教会调式共有八个:四个正调式和四个副调式,副调式音阶的音域比正调式低四度。中世纪的音阶是从下至上排列,多利亚、弗里几亚、利第亚、混合利第亚这四个结束音。每个调式除了结束音以外,还有一个吟诵音(tenor),在正调式中吟诵音比结束音高五度;副调式的结束音和正调式相同,但吟诵音比正调式的吟诵音低三度;每当吟诵音落在B音上时,它被上移至C音。但是为了避免不好的音程(如三全音),有时B音要写成降B。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名称上与古希腊音阶相同,但实质运用上并不同。在16世纪的音乐理论家格拉雷安(H.Glareanus,1488-1563)在1547年发表了《十二调式论》,其要点是用十二种调式来取代波伊提乌的八调式系统,并为八种教会调式增加上了4种:爱奥利亚(Eolian)调式和伊奥尼亚(Ionian)调式以及各自的副调式,这在可能的范围内将其名称与所谓仿古代调式统一起来,由此改变了传统的调式体系,最终形成了规范化的12种教会调式。

很多学习了一段时间电吉他的朋友,一定会开始接触到一个英文单词:Mode(调式),可能在几乎所有的电吉他教材上都或多或少会出现什么Lydian调式、Dorian调式、Phrygian 调式的练习,可是往往这些教材又没有详细加以说明,即使有,也只是简单的列了一下调式结构(排列),并说了一些什么这个调式给人什么感觉,哪个调式给人什么感觉,反而越加把本来乐理就不好的一些人更加云里雾里了。其实调式本不神秘,也不难以理解,当然要实际加以运用,还是需要一定的音乐基础的,但是我想大家要把它看懂,并不是一件难的事情。

教会调式分类:

1、Ionian Mode:自然大调调式

2、Dorian Mode:多利亚调式

3、Phrygian Mode:弗利基亚调式

4、Lydian Mode:利底亚调式

5、Mixolydian Mode:混合利底亚调式

6、Aeolian Mode:自然小调调式

调式的由来及概念:

The Modes,又叫做教会旋法调,它起源于欧洲古代星期基督教赞美诗,是当今大小调的先驱,自从大

小调式在16世纪以后逐步确立了统治地位之后,其它各个调式都慢慢被融入统一到大小调中了。但是随着

现代音乐的发展,特别是JAZZ乐的兴起,被扩展了的旋法调又以各种形式重新开始独立出现,并被大量运

用在现代的音乐形式中。

1、Ionian Mode:1 2 3 4 5 6 7 =大调音阶

2、Dorian Mode:1 2 b3 4 5 6 b7=大调2级音阶

3、Phrygian Mode:1 b2 b3 4 5 b6 b7 =大调3级音阶

4、Lydian Mode:1 2 3 #4 5 6 7=大调4级音阶

5、Mixolydian Mode:1 2 3 4 5 6 b7=大调5级音阶

6、Aeolian Mode:1 2 b3 4 5 b6 b7 =大调6级音阶=小调音阶

7、Locrian Mode:1 b2 b3 4 b5 b6 b7=大调7级音阶

在学习理解这些调式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几音乐概念

1、调式:按照一定关系连接在一起的许多音(一般不超过7个),组成一个体系,并以一个音为主音,

这个体系就叫做调式。

2、同主音关系调:主音相同,调式结构不同的调。比如C大调和C小调。

3、平行大小调:主音相距小三度的两调,都以同一音阶材料构成,或者说用同样音组成的大小调,我们

叫做平行大小调,或者叫关系大小调。比如C大调和a小调。

在了解了这些基本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来理解The Modes了。

首先,根据第一个调式的概念,我们就可以知道不管是Dorian调式还是Locrian Mode,它们无非就是以一

个音为主音,然后按照各自特定的音阶排列规则组成的一种调式而已。

比如:C大调,就是以C音为主音,按照大调的排列规则组成的一个调式,它的排列规则就是:

1 2 3 4 5 6 7 1

C D E F G A B C

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全音半音

那么C Lydian调式,就是以C音为主音,按照Lydian调式排列规则组成的一个调式,

1 2 3 #4 5 6 7 1

C D E #F G A B C

全音全音全音半音全音全音半音

其实说白了,就是同样以C音为主音,但是按照不同(各自规定的规则排列)的全音、半音的排列方式,

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两个不同的调式,一个C大调,一个是C Lydian调式。这就是同主音关系调。

同样的,我们可以根据这样的道理推出A Aeolian调式,也就是A小调的音阶排列

1 2 b3 4 5 b6 b7 1

A B C D E F G A

我们发现它的组成音和C大调是完全一样的,这就是平行大小调。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还是习惯这样来写小调的排列

6 7 1 2 3 4 5 6

也就是把小调看作是用大调的6级音为主音,用和大调一样的音组成的调式。

同样的,我们也可以把其它调式也用大调的概念来理解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下面这张排列图

1、C Ionian Mode:1 2 3 4 5 6 7 =C D E F G A B

2、D Dorian Mode:2 3 4 5 6 7 1=D E F G A B C

3、E Phrygian Mode:3 4 5 6 7 1 2=E F G A B C D

4、F Lydian Mode:4 5 6 7 1 2 3 =F G A B C D E

5、G Mixolydian Mode:5 6 7 1 2 3 4 =G A B C D E F

6、A Aeolian Mode:6 7 1 2 3 4 5 =A B C D E F G

7、B Locrian Mode:7 1 2 3 4 5 6 =B C D E F G A

也就是我们可以把大调中的每个音都看作是主音,然后就可以组成7个调式,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这些旋

法调。

但是这个方法只是为了使我们更容易理解记忆调式,而绝不能认为D Dorian Mode就是C 大调,无非是从2

开始而已。这个是概念性错误!因为D Dorian Mode无论主音还是音阶的排列都有自己的系统,它是和C大

调完全不同且独立的。只是刚好由于它们是关系调,组成音一样,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这点来方便理解和记

忆,但心里必须要区分清楚,不要混淆在一起。

调式的运用:

调式的运用当然是千变万化,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专研它,并且就象音乐的其他元

素一样,要用好,写出真正的优秀作品,还是需要相当的天赋才可以。这里我也只能写一些最基本的最简

单的概念,仅供大家更好的来理解调式而已。

同样的,首先我们也必须先了解一个概念,就是“元音”的概念,我们都知道,在英语里面,字母A 、E

、I 、O、U(有时候还有Y),是元音字母,任何单词的组成都离不开元音字母,而其他字母则是起辅助

作用。同样的,在音乐里面,也有元音字母的存在,它们就是---和弦音。

比如Cmaj7和弦,它的组成音是C E G B,那么这4个音符就是以Cmaj7为和声的音乐里面的元音音符

,其余的音符可以看作是辅音音符。

Cmaj7=1 3 5 7=C E G B

那么我们可以在Cmaj7和弦里运用那些调式呢?其基本的原则就是所用的调式必须是

含有这个元音音符的

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到:

1、C大调=1 2 3 4 5 6 7=C D E F G A B

2、C Lydian调式=1 2 3 #4 5 6 7=C D E #F G A B

2个调式可以用于Cmaj7和弦。

然后我们再看Dmin7和弦

Dmin7=1 b3 5 b7=D F A C

我们可以得到的调式有:

1、D Dorian = 1 2 b3 4 5 6 b7=D E F G A B C

2、D Phrygian =1 b2 b3 4 5 b6 b7=D Eb F G A Bb C

3、D 小调=1 2 b3 4 5 b6 b7= D E F G A Bb C

最后是属7和弦,G7

G7=1 3 5 b7=G B D F

我们只要找含有1 3 5 b7音的调式即可

1、G Mixolydia=1 2 3 4 5 6 b7=G A B C D E F

在基本的调式里面,我们只找到一个,但是由于还有各种调式的变形的存在(比如b7 Lydian音阶),因

此,实际上我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如果再加上其它调式音阶,如全音阶、五声音阶、BLUES音阶、各种

琶音、音程等。可以选择的方法是非常广泛的。

然后我们就可以设计一个基本的2-5-1和声行进来练习。

比如:| Dmin7 | G7 | Cmaj7 | A7 |

根据这个和声行进,用我们刚才分析的调式运用方法来即兴练习。体会一下各种调式的不同感觉

基督教教会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

基督教教会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 (全敏夏怡周庆玉顾北李玉王葳布里更) 摘要:随着教会在中国的发展,就其宗教性和社会性的表达,对其载体——教会组织的研究显得十分有意义,本研究从组织社会学视角入手,重点研究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就基督教教会组织,具体分析其内部组织结构、人员招募、物资来源及信息沟通,旨在简要说明宗教组织的管理运行结构框架及运行模式。 关键字:基督教教会组织结构运行机制 组织社会学家趋于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组织和环境的关系,如群体生态、社会制度领域的研究把组织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组织单位,组织里面的人和内部活动都消失了,忽略了组织的微观基础。(周雪光,2003:22)本研究试图从组织社会学视角入手,重点研究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以及涉及少量与外部尤其是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 一、概念说明 教会组织:“教会”一词在基督教中原指几个基督徒间的关系(团契),并非本就是一个组织的意思。但是就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以及其宗教性和社会性的表达方式,我们不得不落足到对它们的载体——宗教组织的研究上。本文研究所指的教会组织是指调查区域的基督教(新教)教会,将它作为一个分析切入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忽视新教强调个人通过《圣经》,直接与上帝交通以获取救赎这一客观情况;仅是基于在现实生活中,教会也是一个有着自己运行逻辑和方式的管理组织这一事实(李峰,2005:43)。因此可以将它作为

一个社会性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实体以及社会组织团体看待。 二、调研对象 在中国,教堂主要有天主教和基督教,为了更有针对性,我们的对象首先全部集中到基督教教堂,主要针对单个的以教堂为依托的基督教教会组织。具体教堂如下:象山县丹城镇教堂。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城镇。 背景概述:象山县丹城基督教教堂造于2007年1月,将于2009年5月完工,耗资2000万元,其教堂设计曾获过奖,是宁波地区最好的教堂,也是象山县49个教堂之首。其临时过度用的旧址有5年的历史,现有信徒2000余人。 大渡口区马王乡教堂。重庆市大渡口区马王街28号。 滨海县东坎镇张弓闸教堂。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 其中以象山县丹城基督教教堂为主要调研对象,后面两个教堂为参考。 此后,为了进一步深入,我们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徐家汇天主教堂作为比较对象。 位于蒲西路158号的徐家汇天主教堂是中国着名的天主教堂,为天主教上海教区主教座堂,正式的名称为“圣母为天主之母之堂”。它可容纳三千多名教徒进行活动,被称为上海的“梵蒂冈”。 三、调研内容与逻辑分析

历史语境中的宽容_四_12世纪西欧教会法论异端和绝罚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 f Capital N ormal University 2001年第6期 (Social Sciences Edi tion) (总第143期) 西欧中世纪史研究 历史语境中的宽容(四) )))12世纪西欧教会法论异端和绝罚 彭小瑜 (北京大学历史系,北京100871) 中图分类号:K560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1)06-0020-07 收稿日期:2000-12-15 作者简介:彭小瑜(1958) ),男,浙江杭州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1P.Anciaux,La th o lo gie du sac ramen t de p nitence au X IIe si cle ,Louvain: E.Nauwelaerts,1949,pp.176~ 208,pp.286~312.安西奥正确地指出,格兰西虽然触及了神学家就忏悔圣事所形成的上述两大派别,但他的5论忏悔6(Tractatus de penitencia = C.33,q.3)所关注的主要是悔罪的必要性,而非口头告解这一悔罪的特殊形式。另见J.Gaudemet,/Le d bat sur la confession dans la Distinction I du -de peni tenti .2Decret de Gratien, C.33,q.30,Zeitschri f t der Savigny 2Sti f tung f r Rechtsgeschichte ,Kan.Abt.71P 1985,pp.52~75; E.H.Fisher,/Bussgewalt,Pfarrzwang und Beichtvater 2Wahl nach dem Dekret G ratians 0,Studia G ratia na 4(1957),pp.185~230.费希尔的意见是,格兰西承认在正常的情形下罪人必须向神父做口头告解。 五、异端分子与教会之和解 教会具有赦免已悔改的异端分子的权能,在法律上,这种赦免意味着停止对他的绝罚,与他和好。5教会法汇要6所设定的罪人归正过程透露出,格兰西从牧民的考虑出发,希望神职人员显示出慷慨和仁慈,不要过于僵硬地要求补赎。宽仁地帮助罪人悔改也就是促成他皈依上帝、获得永生。格兰西很清楚,忏悔圣事有其相应的律法规则,有固定的礼典,因为这毕竟是借外在的、有形的标志将基督的恩宠赋予教友。但是,他同时也明白,法纪的刚性在合适的场合需要有仁慈的调和,法律条文不一定在任何时候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神职人员救治罪人的职责 有不少12世纪的早期经院哲学家,诸如阿贝拉德,相信内心痛悔是获得上帝宽恕的充足条件,向神父认罪是有益的,但不是必要的。另一些神学家,诸如圣维克多的休及其门生,认定神职人员从上帝那里得到赦罪的权能,没有对神父的认罪告解,罪人是不可能摆脱罪恶的束缚的1。格兰西对忏悔圣事的见解大体处于这两派之间。他一方面承认口头认罪的必要性以及神父在赦免罪人中的权能,另一方面非常重视阿贝拉德的意见,也就是内心痛悔可以恢复罪人与天主的友谊。他警告神职人员,悔罪的教友已经得到神的赦免,不可有任何妨碍他们与教会和好的意向。 尽管对于口头认罪的有用性和神父在忏

教会学生学习知识的方法和步骤

教会学生学习知识的方法和步骤 秀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吴文胜 在中小学生学习能力提升的研究中,发现学习困难的学生,他们除自我意识差、学习没信心、基础知识薄、无学习动力外,还有一个最要的原因是——不懂得知识学习的方法和步骤。很多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他们在学习知识时,多数情况是机械地去背诵定义、定理、定律、公式,而对于知识的来龙去脉,以及这个知识的意义和它的应用等问题却不思考。显然,这样的学习即使记忆力再好,也不能很好地学会知识,并灵活地应用知识去解决问题。要学好每一门学科,提高其学习能力,最好就是在教给他们知识的同时教会知识学习的方法和步骤。 一、知识是什么 很多人都认为知识就是书本上的文字、符号,只要记住了书上的某段文字,某个定义、定理、定律,然后利用这些知识去做练习,答试卷,就算学到了知识。在课堂里,经常会看到教师在讲完某个定理、定律后,要求学生齐读定理、定律,最后还会说,大家都记住了吗?学生当然会大声回答“记住了”。这一现象看出,仍有不少老师把知识看成是书本上的文字、符号,认为只要在教学中让学生记下文字、符号,学生就掌握了这个知识。这种教学的后果往往是记住了后面就忘记前面。因为,他们并没理解这段文字,或者这个公式的真正内涵。知识是什么?《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关于“知识”条目是这样表述的:“所谓知识,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

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就它的反映活动形式而言,有时表现为主体对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知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属于理性认识。”可以看出,知识是客观事物和主观世界的相互统一的产物。它源于外部世界,是客观的;但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必须在人脑中的反映,形成一定的主观表征,才叫知识。因此,知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人脑的反映而产生的。所以,只记住文字、符号、公式,而对文字、符号、公式,而对它背后所表征的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没有通过学习者的大脑加工,并赋予意义,是不叫掌握了知识。换句话,学生没有用过去的经验来解释其事物的属性和联系,旧经验与新经验没有建立链接,即便学习者记住了文字、符号,实际上并没有理解和掌握知识的。观察发现,许多学生,特别是小学生,他们的学习基本属于记忆式学习(机械学习),其原因是,他们对事物的理解力有限,加上所学的内容较少,可以采取这种记忆式的学习,但到了中学就不适应了。那么怎样才能让学生在学习某个知识时,真正理解这个知识,达到掌握知识这一目的呢?对此本人认为,首先要了解自然学科知识与社会学科知识的学习所存在的差异,然后再了解同一学科,不同知识的学习的方法和步骤,分两步走,这样才可能让学生真正掌握知识的学习方法,成为学习高手。 二、知识学习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方法。自然学科知识归纳起来,最重要的知识是三定,即定义、定理、定律。学生在学习三定的时候,怎

简论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制度的贡献演讲范本 (1)

简论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制度的贡献演讲范文从法律的起源上来说,法律与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基督教作为西方人信仰的支柱,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演化以及实在法的制定、在社会中的实际运行,具有巨大的影响。教会法,即在中世纪长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律,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重大贡献。首先,在观念层面,基督教在西方人的灵魂中普遍植入了信仰精神和宗教情怀,为西方法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基督教在西方中世纪几乎完全统治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教会法的效力甚至高于世俗法。人们普遍信仰上帝,而信仰是一种发自人们心灵深处的神秘的感情,它源于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渴望与敬畏,不会随着生活状况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具有极大的稳定性。对上帝、对教会的法律的这种恒稳的信仰,使人们容易以一种宁静而平和的心态去接受神圣的权威,当法律站到这个圣坛上时,法治大厦就有坚实的基础了。从现代西方法庭的布局和法官的服饰(假发、法袍)中的强烈的宗教色彩,从西方法官、律师以及诉讼当事人或证人宣誓的那种宗教气息,我们可以宗教的深深印记。另外,基督教教义中倡导的一系列理念,也为现代法治社会成长的土壤增加了肥力。比如,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重视生命的价值,弘扬博爱和人道主义,讲究信义与诚实信用,等等。教义中蕴涵的伦理道德和善良习俗也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发挥作用,成为软化法制的刚性的润滑剂。其次,在制度和法技术层面,由于教会法是一个达到系统化和较完备状态的法律体系,它的一些制度和法技术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教会法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在西方一直发挥着作用,至今仍为各国所承受;在刑法和方面,教会法对感化、矫正罪

犯的充分注意给后世刑事法律以有益启示;在诉讼法方面,教会法的纠问式诉讼模式以国家追诉原则取代私力报复,废止神明裁判而采证据裁判原则,较原来的弹劾式诉讼是一个进步,为后世刑事诉讼制度奠定基础。由于中世纪各国天主教的联合,罗马教廷位居各国之上而可以充当仲裁者的角色,教会的一些教义也往往成了调整国际关系的准则,呼唤和平和以协商解决国际纠纷的做法对后世国际法产生了影响。其 三,从法律思想层面看,教会对知识的垄断使之不自觉的成为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的传递者,教会法也成为从古希腊、古罗马法律思想到后世资产阶级法律思想,尤其是古典自然法学派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古希腊法律思想以及经过“希腊化”时期而深受古希腊思想浸润的罗马法曾创造了辉煌的文明,但日珥曼“蛮族”的入侵给这些文明以致命的打击。正是基督教驯服了“蛮族”,并在引导他们走向文明上发挥了重大作用。教会法受到过古希腊哲学和罗马法的影响,特别是吸收了罗马法的一些原则和制度,而在日珥曼王国时期,由于教会法地位很高,许多僧侣同时又是法学家,他们在各王国的行政、司法和立法中发挥着作用,对日珥曼法产生了影响,同时也使罗马法得以保留。而在12至15世纪罗马法复兴的过程中,正是教会法和教会法学家的努力,为罗马法的传播和罗马法学家的培养做出了贡献。在这里最值一提的是阿奎那,他将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巧妙结合。他承认人的理性,有将其归功于上帝的赋予。他在对法律的分类中用自然法作为永恒法与人法之间的纽带,认为自然法是人对上帝智慧的理解和参与。这就使自然法披着神的外衣在人间发挥作用,并成为后世资产阶级法律思想,以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

必须教会部下的——七个干活工具

必须掌握的七个干活工具 每一项工作,都是一个循环,都需要计划、实施、检查结果,并进一步进行改进,同时进入下一个循环,只有在日积月累的渐进改善中,才可能会有质的飞跃。 一、分析法 :优势、 :劣势、 :机会、 :威胁 意义:帮您清晰地把握全局,分析自己在资源方面的优势与劣势,把握环境提供的机会,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威胁,对我们的成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循环规则 :制定目标与计划; :任务展开,组织实施; :对过程中的关键点和最终结果进行检查; :纠正偏差,对成果进行标准化,并确定新的目标,制定下一轮计划。 意义:每一项工作,都是一个循环,都需要计划、实施、检查结果,并进一步进行改进,同时进入下一个循环,只有在日积月累的渐进改善中,才可能会有质的飞跃,才可能完善每一项工作,完善自己的人生。 三、法 :工作的内容和达成的目标; :做这项工作的原因; :参加这项工作的具体人员,以及负责人; :在什么时间(段)进行工作; :工作发生的地点; :哪一种方法或途径; :用什么方法进行; :需要多少成本? 意义:做任何工作都应该从来思考,这有助于我们思路的条理化,杜绝盲目性。我们的汇报也应该用,能节约写报告及看报告的时间。 四、原则 具体的; 可测量的; 可达到的;

相关的; 时间的; 意义:人们在制定工作目标或者任务目标时,考虑一下目标与计划是不是化的。只有具备化的计划才是具有良好可实施性的,也才能指导保证计划得以实现。 五、时间管理重要与紧急 .重要且紧急——紧急状况;迫切的问题;限期完成的工作;你不做其他人也不能做 .重要不紧急——准备工作;预防措施;价值观的澄清;计划;人际关系的建立;真正的再创造;增进自己的能力 .紧急不重要——造成干扰的事;电话;信件;报告;会议;许多迫在眉捷的急事;符合别人期望的事 .不重要不紧急——忙碌琐碎的事;广告函件;电话;逃避性活动;等待时间 优先顺序重要性*紧迫性 意义:启示我们在进行时间安排时,应权衡各种事情的优先顺序,要学会“弹钢琴”。对工作要有前瞻能力,防患于未然,如果总是在忙于救火,那将使我们的工作永远处理被动之中。 六、任务分解法[] 即,如何进行分解:目标→任务→工作→活动 分解的原则:将主体目标逐步细化分解,最底层的任务活动可直接分派到个人去完成;每个任务原则上要求分解到不能再细分为止。 分解的方法:至上而下与至下而上的充分沟通;一对一个别交流;小组讨论。 分解的标准:分解后的活动结构清晰;逻辑上形成一个大的活动;集成了所有的关键因素,包含临时的里程碑和监控点;所有活动全部定义清楚。 意义:学会分解任务,只有将任务分解得足够细,您才能心里有数,您才能有条不紊地工作,您才能统筹安排您的时间表。 七、二八法则 帕累托定律:“总结果的是由总消耗时间中的所形成的。”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编排事务优先次序的准则是建立在“重要的少数与琐碎的多数”的原理的基础上。 举例说明: 的销售额是源自的顾客; 的电话是来自的朋友; 的总产量来自的产品; 的财富集中在的人手中。 意义:这启示我们在工作中要善于抓主要矛盾,善于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理出头绪,把资源用在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上。

教会生活:探访

教会生活:探访 教会的探访,是指在教会制定和组织下的对信徒的探访,它不包括个人的私访和即兴随意的小组探访。教会的探访工作是教牧牧养工作中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的工作。所谓“牧养”,宏观和微观两种,真理喂养是用真道去造就信徒,探访牧养是生命造就,爱心走动,身体力行,关顾弱小,而教会探访工作正是爱心牧养不可或缺的具体工作。 一、教会探访的意思 教会探访信徒与社会上的访贫问苦性质不一样,它既无视察调研的成份,也无参观访问的内涵,既非信仰的串连,也非无意义的“挨家闲游” 教会对信徒的探访是主里面的关怀、是圣爱的走动、是生命之爱的牧养。探访信徒也是服侍信徒的举措,我们没有理由下到信徒家里去接受他们的恭唯和奉承,我们只要带去主平安的问候和祝福。 进入子敬拜神,走出圣堂关爱人; 敬拜真神为得道,探望信徒遵行道 敬拜尊荣神,探访利益人。 二、明白教会探访的目的 不清楚探访信徒的目的,探访就没有意义,并且会产生许多随意性及破坏性。教会为什么必须探访信徒?它有什么实在的意义呢? 探访信徒的首要目的就是藉探访把主的道送上门。神就是道,主的话是真理,所以探访接触信徒,一定要用主话语安慰人劝勉人、激励人,主的话没有一句不带着能力的。肉体的体贴、世俗的同情和人生的哲理对在患难中的人不能予实际的帮助。 探访信徒的第二个主要目的是实施主爱。每一位领受过神妙爱而成为神儿女的人,都有把神生命之爱传递给别人的意愿和本能,藉着接触关顾信徒,可以将生命之爱发挥得淋漓尽致。帮助信徒解决面临的实际难题,尽可能为他们排优解难,解决信仰上种种疑问,生活上种种难题。诸如夫妻冲突、家庭矛盾、子女求学、青年就业和择偶问题……探访没有做些好事、不能造福别人,不如不探。 第三,探访信徒要达到造就信徒的目的。教会一切恩赐的运用都是为了造就教会,所有圣工的开展都为了造就信徒,探访工作当然也不例外。带人主前、教导祷告、认识真理、分享主恩、坚固信心、激励爱心等等,都是肢体团契时所当做的事。“我们又劝弟兄们,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也要向众人忍耐。”(帖前5:14) 三、教会探访工作的重要性

浅论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

浅论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 教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泛指整个基督教会(包括罗马天主教、东正教、东方基督教的独立教会以及新教的圣公会和加尔文教等)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制定和编纂的各种规则和章程;狭义上,特指中世纪这一时期在西方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规。本文所讨论的主要是罗马天主教的法规。教会法实际上包含了宗教与法律两部分规则。教会法主要是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个人的品德、生活守则的一些宗教规则、章程和法规。同时,教会法对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都有所涉及,因而通常也被看作是法的组成部分。 1教会法的主要内容 1.1债权制度 为调整教会社团之间经常发生的经济往来,12世纪以后教会法发展出自己的契约法体系,并且在与世俗权利争夺的过程中,教会法院取得了对予俗人之间经济契约的广泛的管辖权,确定了契约当事人要遵守教会契约法主张的“信义保证”原则。 教会法主张契约的标的应该平等、合理,即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价值必须与另一方相等,为此教会法学家为契约中的不同的标的物作了价格上的规定。教会法禁止牟利,禁止附利息贷款,不准经营商业获取暴利。 1.2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 教会法从“结婚属宣誓圣礼之一”的教义出发,确认了“一夫一妻”和“永不离异”的原则。教会法认为一夫一妻是上帝的安排,违反这一原则的婚姻无效。由此引申出不准离婚的原则,认为离婚是改变上帝的决定,是对上帝不忠的行为。教会法规定:“双方合意为建立婚姻关系的必要条件”,双方必须依法定方式明确表示“自愿交付或接收对于身体的永久专权”。 在家庭方面,教会法肯定了古代世俗法中夫妻不平等的原则,确认丈夫是一家之主,妻属于从属地位,没有单独支配财产和签订契约的权利。在亲子关系方面,教会法确认父亲对子女有完全的支配权。 教会法采用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两种制度,但只限于动产继承,而不动产继承仍须由世俗法律调整。由于教会的财产有相当部分来自教徒的赠与,特别是遗赠,因此教会更提倡遗嘱继承。教会法院有权验证遗产的遗嘱和监督遗嘱的执行,并有权处理无遗嘱的遗产的分配。 1.3刑法制度 教会法规定了名目繁多的宗教犯罪,凡违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行为均被宣布为宗教犯罪,其中叛徒、信奉异教、别立教派、亵渎圣物等行为被定为特别宗教犯罪,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教会法对婚姻、家庭方面的犯罪规定了许多罪名,如亲属相奸罪、通奸罪、重婚罪、背叛贞操罪。对侵犯财产和封建特权的行为,教会法视为破坏上帝安宁的犯罪处以重刑。 教会和教会法学家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出发,主张在刑罚的适用上不分身份,人人平等。 1.4诉讼制度 教会法院的诉讼制度大多源自罗马法,又有创新。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废除了由被害人及其家属提起诉讼的做法,而使用了纠问式诉讼。教会法的民事诉讼制度的特点是无论起诉、上诉、证据、判决,均须采取书面形式,程序繁琐。 为了加强神权统治,维护正统信仰,罗马教皇在13世纪时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普遍设立了异端裁判所,专理有关宗教的案件。 2 教会法的历史地位 教会法与罗马法、日耳曼法共同构成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支柱。教会法是与神学密切联系的神权法,作为封建法,与世俗法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封建制度。 作为古代法律文化经典的罗马法,正是通过教会法的桥梁作用在中世纪得以继承。5世纪至11世纪是“罗马法上的黑暗时代”,正是教会法和教会法僧侣的活动,传播了罗马法,培养了罗马法学家,使罗马法在欧洲能够局部被保留。12世纪至15世纪罗马法的复兴,也有赖于教会法和教会法学家的作用。 教会法与西方的“法律至上”即合法性原则的传统有着密切关联。在西方,国王服从法律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法律至上”这一信念首先不是指“依法而治”,而是指国王本身受法律约束。如果国王的命令是错误的,国王的臣民在某些情况下有权拒绝服从他的命令。这种信念根植于教会法中的“世界本身服从法律”的神学信条。同时,这一信念也与由教会和教会法实际造成的世俗与宗教权威的二元性有关。西欧各国在中世纪都经历了教权与王权相互斗争而造成的那种紧张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甚至大多数强有力的世俗统治者们,也不得不经常地认真考虑教皇的意见。中世纪的西欧由于不能形成一个绝对的至高无上的人格化权威,而是权威的多元格局,这就为“法律至上”观念的生长提供了土壤和前提条件。正是教会法奠定了把法律看作是信仰的精髓这一西方的法治传统。这也揭示了教会法在西方历史上的地位与价值。

教育孩子的几个必须教会懂得的道理

教育孩子的几个必须教会懂得的道理教育孩子的几个必须教会懂得的道理 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诚实、善良、乐于助人,从而受到他人欢迎的人,对所有的父母来说,除了要以身作则,用行动来引导孩子,在日常的生活中,有八个道理一定要教给孩子。 大道理1:公平——游戏时遵守规则 棘手的难题: 你和5岁的儿子正在玩那种撒色子看谁最先到达终点的游戏,可是他却不按点数走,为了自己能赢,他把自己的小人一下子就放在了终点。虽然你的初衷也是让他赢,但是你并不想对他的作弊行为加以肯定。 简单的教导:

不要用“作弊”、“耍赖”这些词指责孩子,而是要告诉孩子玩游戏时应该公平、公正,并且给他指出他应该到达的位置。道理可以这样来讲: “这样走不合理,对其他人不公平。和我玩的时候我可以让你这么走,但是当你和其他小朋友玩的时候,你这样走他们会很生气,因为你没有遵守游戏规则。” 或者对他说:“你想想,如果没有人按规则来玩游戏,那结果会是什么样呢?” 大道理2:感激——谢谢别人的好意 棘手的难题: 你邀请朋友到家里来做客,朋友给你4岁的儿子带来了一件礼物。他打开看了一眼,然后就把礼物扔在了一边,也没说“谢谢”转身就去玩了。

简单的教导: 期望四五岁的孩子懂得感激还为时过早,你的朋友很可能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不必小题大做,简单讲明道理就可以了。告诉他: “你先到这儿来,我有话和你说。阿姨送给你一件礼物,你却忘记对她说声‘谢谢’了。” 如果你愿意先让他去玩,过后再讲道理也行。可以在睡觉前再提起这个话题:“在我们家里,无论谁收到了礼物都应该说声‘谢谢’。”如果你的儿子告诉你他不喜欢这件礼物,那么你就应该告诉他:“阿姨原以为你会喜欢的,所以才送给你这件礼物。而且,即便我们不喜欢别人送的礼物,也该说声‘谢谢’,因为我们要谢谢别人心里还惦记着我们。” 大道理3:助人——在需要时帮助别人 棘手的难题:

第八章 教会法

第八章教会法 第一节概述 Canon Law 一、基督教的历史P.77-78 三大宗教之一,佛教、伊斯兰教 (一)一般认为,公元1世纪,基督教产生于巴勒斯坦 1、古代巴勒斯坦是世界上最早发展农业的地区之一,又是亚非拉三洲之间重要的交通要道。 2、从公元前8世纪起,巴勒斯坦相继遭到巴比伦、马其顿的统治,公元1世纪起,又遭罗马帝国的侵略。连年战争,民不聊生,渴望救世主。 (二)罗马帝国初期将其视为邪教,公元313年开始承认其合法地位 (三)公元380年,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 优秀青年被吸入到教会中,他们热衷于教义的传播,对罗马法的研究兴趣就逐渐降低。 (四)公元4世纪-9世纪,基督教进一步发展,教会是其活动的主要形式 (五)1054年,基督教分裂 分裂为东部教会(即东正教,中心在君士坦丁堡,现为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西部教会(天主教,以罗马为中心)。 基督教分裂的影响巨大,现代欧盟成员国的增加,东欧西欧的划分逐渐模糊,但是就宗教的划分的影响力一直延续到现代,传统观念中的东欧包括俄罗斯等国以东正教为主,西欧的国家主要以天主教为主。 (六)15世纪后,教会权力开始衰弱,管辖范围缩小

衰弱原因: 经济上,教会鼎盛时期,土地占西欧的三分之一,教会的土地制度及生产方式与逐渐萌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冲突。 政治上,教会及传统教义有许多迫害进步分子的制度。 思想上, 二、教会法的概念 Canon的本义为工匠所用的规尺,引申义为规矩和规范。 教会法有广义、狭义之分,法律史上的含义一般是指狭义而言。 广义教会法,是指整个基督教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制定和编纂的各种规则和章程。 狭义教会法,是指中世纪时期,在西方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规。 一般的法制史教科书所讲的教会法,主要是指狭义教会法,天主教,中世纪时期。 三、教会法的渊源 作为教会法,其渊源与世俗法的渊源有许多差异,教会法的渊源主要就是教会典籍。 (一)圣经 《旧约》中的第二卷“出埃及记”有“摩西五经”,其中“摩西十诫”体现在第20节中。P.35 (二)教皇教令集 1、《格拉蒂安教令集》,产生于1140年前后 被看做是教会法的分水岭,在此之前教会法不成体系,在此之后教会法逐渐完善,体系化。 第一部分,由101节组成,每节包括数条至数十条教规。 第二部分,由35个案例组成,每个案例包含数个问题,每个问题下有数条至百多条教规。

基督教教会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

基督教教会组织结构及 运行机制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基督教教会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 (全敏夏怡周庆玉顾北李玉王葳布里更) 摘要:随着教会在中国的发展,就其宗教性和社会性的表达,对其载体——教会组织的研究显得十分有意义,本研究从组织社会学视角入手,重点研究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就基督教教会组织,具体分析其内部组织结构、人员招募、物资来源及信息沟通,旨在简要说明宗教组织的管理运行结构框架及运行模式。 关键字:基督教教会组织结构运行机制 组织社会学家趋于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组织和环境的关系,如群体生态、社会制度领域的研究把组织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组织单位,组织里面的人和内部活动都消失了,忽略了组织的微观基础。(周雪光,2003:22)本研究试图从组织社会学视角入手,重点研究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以及涉及少量与外部尤其是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 一、概念说明 教会组织:“教会”一词在基督教中原指几个基督徒间的关系(团契),并非本就是一个组织的意思。但是就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以及其宗教性和社会性的表达方式,我们不得不落足到对它们的载体——宗教组织的研究上。本文研究所指的教会组织是指调查区域的基督教(新教)教会,将它作为一个分析切入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忽视新教强调个人通过《圣经》,直接与上帝交通以获取救赎这一客观情况;仅是基于在现实生活中,教会也是一个有着自己运行逻辑和方式的管理组织这一事实(李峰,2005:43)。因此可以将它作为一个社会性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实体以及社会组织团体看待。 二、调研对象 在中国,教堂主要有天主教和基督教,为了更有针对性,我们的对象首先全部集中到基督教教堂,主要针对单个的以教堂为依托的基督教教会组织。具体教堂如下: 象山县丹城镇教堂。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城镇。 背景概述:象山县丹城基督教教堂造于2007年1月,将于2009年5月完工,耗资2000万元,其教堂设计曾获过奖,是宁波地区最好的教堂,也是象山县49个教堂之首。其临时过度用的旧址有5年的历史,现有信徒2000余人。 大渡口区马王乡教堂。重庆市大渡口区马王街28号。 滨海县东坎镇张弓闸教堂。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 其中以象山县丹城基督教教堂为主要调研对象,后面两个教堂为参考。 此后,为了进一步深入,我们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徐家汇天主教堂作为比较对象。

第六章 教会法

第六章教会法 近年出题情况 09年1月 11.教会法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标志是(D) A.格拉奇教令集B.尼卜法八世教令集 C.克雷门五世教令集D.格拉蒂安教令集 33.《圣经》(名词解释) 08年10月 11.12世纪中叶由意大利僧侣私人编集的历代教皇教令集,通常被称为(D) A.教会法大全B.宗规法大全 C.美诺森教令集D.格拉蒂安教令集 28.教会法的渊源有(ABCDE) A.《圣经》B.教皇教令集 C.希伯来法D.宗教会议决议 E.世俗法 08年1月 14.特伦托公会议确立的一项重要婚姻法律制度是(D) A.一夫一妻制 B.婚姻以双方合意为成立要件 C.禁止离婚 D.结婚必须举行宗教仪式 07年10月

14.最早出现的教皇教令集是(A) A.格拉蒂安教令集 B.克雷门五世教令集 C.尼卜法八世教令集 D.教会法大会 07年1月 6.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影响最大的是(B) A.刑法B.婚姻家庭法 C.诉讼法D.国际法 06年10月 14.《教会法大全》编纂于(C) A.14世纪 B.15世纪 C.16世纪 D.17世纪 32.教阶制度(名词解释) 总结: (1)本章出题较少,一般为一道单选加一道多选或一道名词解释。 (2)本章的重点内容是教会法的渊源,如《圣经》、教令集。 1、教会法(注意名词解释) 也称寺院法、宗规法,是基督教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准则的法律,对于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

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也都有规定。教会法是西欧中世纪的三大法律支柱之一,对后世的法律和法学影响深远。 2、《米兰敕令》(注意单选、名词解释) 是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于公元313年发布的一个敕令,内容主要是停止迫害基督教徒,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它是基督教史上的转折点。 3、《尼西亚信经》是第一部正式的教会法。(注意单选) 4、《圣经》(注意名词解释) 是基督教最为重要的经典,也是教会法最重要的渊源,它不仅是教会立法的主要依据,而且本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教会法庭审判活动的主要准则,对世俗法院也有一定约束力。《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其核心教义是创世说、原罪与救赎说、天堂地狱说等。 5、“十诫”(注意名词解释、多选) 相传为犹太教创始人摩西制定,是犹太奴隶制国家的法律,也是人类最早的法律之一。“十诫”即教徒必须遵守的十条诫命:崇拜唯一上帝而不可拜别神;不可制造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称上帝名字;须守安息日为圣日;须孝顺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妻子、财物。“十诫”对基督教法律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 6、《格拉蒂安教令集》(注意名词解释)

必须要教会孩子的四大礼仪

必须要教会孩子的四大礼仪 12-01 我们常听到一句话就是孩子是母亲毕生的事业,当孩子还很小的时候,孩子身上一些不雅的行为我们可以称之为‘很可爱’,但是当孩子上幼儿园了,成为一个‘小小学生’了,在这个时候如果还是没有礼貌和基本的礼仪行为,那在老师和大人眼里,可能就是孩子‘不懂事’了。 所以,父母有一个重大任务就是教会孩子懂礼数,孩子才会更好的和别人相处,也会更讨人喜欢,在孩子3岁左右就要开始慢慢教会他们,怎么样吃饭、怎么样走路、怎么样和长辈交往、和同学、朋友怎样交往、及为什么要学习这些,不要等孩子上学了发现问题再去亡羊补牢,那时候孩子都大了,就不好教了。 邻居家的小孩,来我家找元宝玩,由于奶奶以前每天都带元宝下楼玩,所以很熟了,来家里了,自然热情招待,但不过10分钟,孩子在没有脱鞋的情况下就往床上踩,在床上蹦蹦跳跳,我实在不好意思把我的不耐烦的表情漏出来,心想,这要是元宝,我肯定早揪下来了,可是孩子的妈妈只是浅浅的说了一句‘这孩子,在家就是这样,被惯坏了’之后我只好拿着好吃好玩的把他从床上哄下来。之后吃的吃完了,孩子就顺着我拿吃的柜子自己打开拿。 我不知道有没有家长遇到过和我一样的情况,但如果是我,我绝不会允许自家孩子在别人家这样胡来,我知道会招人烦。所以父母一定要意识到礼貌问题的重要性。有时候孩子的行为不能归咎于他只是个孩子,有些问题直射的是家长的教育。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在6岁之前,他们必须掌握以下礼仪。孩子的这些礼仪教养,也是反映着父母的家庭教育成功与否: 一、餐桌礼仪 一,人多的时候,跟孩子说不能抢座位,不能霸占座位,不能先动食物,如果孩子有犯错,家长要及时制止,教会他们和其他人一起分享。 二,和家里的长辈在一起吃饭时,也要遵循先让长辈动筷子,这是中国最起码的礼仪,虽然现在孩子是家里的‘小祖宗’但是起码的礼仪还是要和孩子说的,孩子以后长大免不了有几次正式的饭局需要参加。 三,孩子可能偏爱一样菜,但吃饭的时候,告诉孩子不能这一盘菜全部属于他,也不能用筷子翻菜盘里的菜,看准哪个直接夹过去。 有些礼仪细节可能一次性教给孩子太困难,家长要慢慢的说给孩子听,即使岁数小,他不会去照做,但到了一定岁数,他就自然懂得了。 二、待人之道 一,有一种情况是陌生人,问路或者请教别人问题时,或者别人只是递了个东西给你,类似这样的情况,多用‘请’‘谢谢’,问别人话时,用上礼貌用语,成功率都要提高一半。 二,打断大人的说话,之前加上一句“打扰了”,孩子会让大人刮目相看。 三,当亲朋好友和孩子送上节日祝福或者生日祝福的时候,教会孩子礼貌回

揭露教会里魔鬼的作为--闲话

揭露教会里魔鬼的作为--闲话 (三)这种说话方式,容易被魔鬼所利用。 姑且算你公义正直,没有憎恶、论断,但魔鬼仍然能够利用人的局限性,听者理解的局限性、听者记忆的局限性、流传的局限性……使之产生与事实不符的流言蜚语、谣言传闻。魔鬼正是利用人性丑陋和人自身的局限,将纷争、论断、误会,谣言、毁谤……散布在社会和教会里。 说人闲话,是对他人不公义的行为,对别人会有歪曲、丑化。起到离间的作用. 因此弟兄姊妹,我们要格外留意你的舌头,它不但通向属天的泉源,它也通向属地狱的泉源:“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惟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雅3:6、7),它是最能被仇敌利用的伤人利器。 悔改,包括我们要在说话的方式上去悔改! 不要让我们说话时,处于无人可以证实的场合去讲,也不要讲一些自己不想去负责任、不想去证实的话;不要离开圣经的说话原则(太18:15-17)去讲。一定要遵循主的教训,在当事人面前去说,并且要用爱心讲诚实话,句句定准。否则,我们的舌头就处在非常危险的境况,被魔鬼所利用而不自

知。圣经说:“舌弄是非的,陷在祸患中”(箴17:20)。在我们所知道的一个教会,起初有一两个人,不满教会领袖的某些做法,但后来这种不满的人数不断地蔓延开来,原来这两个人的背后议论批评,不断地藉着她们的探访交通,在会众中象瘟疫一样流传开来,使得整个教会人心涣散,教会差一点垮了下来。魔鬼来无非是偷窃、杀害、毁坏。 这样的闲话,就是魔鬼毁坏的一种手段,许多热心的人还以为在事奉神呢。有着明明白白的圣经,我们不去用,反倒去用魔鬼为这个世界制订的为人处事的方法,我们怎么能逃得过审判?从现在起,要真心悔改,从此不要再在人背后去批评人,免招神日后的愤怒。 那么,我们该怎样去除灭魔鬼的作为呢?就是用“自己所见证的道”(启12:11)——遵行圣经的教导去做。但凡看到什么不对的事,我们首先不是要去议论,而是不要让人知道,趁着只有当事人一人的时候,向他表达你的看法,使他改正过来。 耶稣要我们这样作: 第一,让我们与当事人面对面,澄清我们的看法属实与否,因为我们的看法有可能是错的; 第二,不管谁对谁错,都不要把这些不利的影响扩大化。看错的,收回自己的看法;做错的,要接受和改正。这件事其他人都不知道,魔鬼就没有什么可利用的了。我用爱心,就

教会法对西方法律的影响

教会法又称“宗教法”或“寺院法”,从广义上来说是指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以及其他教派在不同历史时期所规定和编纂的各种规章和章程;从狭义上来讲,特指在中世纪这一时期形成的以天主教法规为内容的独立的法律体系。教会法以《圣经》为指导思想,内容涉及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的生活守则以及教会与世俗政权关系,同时对于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也有规定。 教会法以基督教教义为宗旨,通过规范人与神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把基督教精神渗透到诸如财产、契约、婚姻、继承、刑罚等领域。在财产方面,教会法规定了“自由施舍土地保有制度”、“占有权救济”制度和“弃绝罚”制度等来维护教会的土地权益,确保教会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在契约方面,教会法把宣誓看作对上帝的承诺,规定了“契约必须遵守”的原则,为了保证契约是定约人的真实意思反映,教会法还发展出了“正当价格”原则;在婚姻方面,教会法把男女结合看成是神的旨意,规定双方合意是建立婚姻的条件,主张“一夫一妻”,反对离婚;在继承方面,教会法发展出一套较为完整的遗嘱继承体系,采用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两种制度;在犯罪和刑罚方面,教会法发展出“刑事罪孽”的概念,并在刑罚制度上注入了人道主义的观点。教会法作为维护上帝和上帝创造秩序的法律,表面来看,似乎与世俗世界没有关联。但从深层次看,它与各种世俗法律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影响和渗透。一方面,教会法一般不直接针对人与人的关系做出调整,从而使其具有超越世俗生活的品性,另一方面,教会法却按照世俗等级模式建立了体系完备的教会权力的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及许多具体法律内容具有世俗性,从而使得教会法的世俗品格暴露无遗。真正因为这种兼具出世和入世两种品性的特征。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即使在它衰落之后,仍对世俗法律的文明与进步起着推进的作用。 自11 世纪后期,基督教在西方政治和法律的发展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基督教从地方君王的控制下挣脱出来,获得了对宗教事务的独立管辖权,从而实现了宗教事务与世俗事务管辖权的分离。这种教俗分离为后来的政教分离埋下了伏笔,也为分权制衡的宪政提供了原型。 其二,基督教最先发展起来一套政府管理机构,其中最重要的是,教会构建出以教皇为核心的教会文秘署、财政署和教会法院,从而成为近代西方第一个组织严密和富有管理效能的政治体,即近代意义的国家。这为各种世俗政治体的法律提供了样板。它们纷纷仿效教会的政治组织和管理方式,并都取得了重要的成效。 其三,基督教最先筹办起近代西方第一批大学。在这些大学中,神学教授们所采取的经院主义方法对于近代西方法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法学教授所讲授的罗马法为近代西方法律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材料。这都对近代西方法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奠基作用。 其四,基督教教会法率先禁止决斗和神明裁判,最早输入了教皇的选举制度,突出强调信守誓言和约言的重要性,所有这些做法都对于近代西方法律的理性化起到了推动作用。 其五,基督教作为一个统一的权威,在各种政治体林立和君王割据严重的中世纪,对于限制世俗君王的权力,协调各种政治势力的冲突,以及遏制战争和维持和平,具有核心的作用。 对部门法的影响 (1) 宪法。 教会法对于近代宪政的影响最突出地表现在它所确定的权力结构和教会法学家的法律理念两个方面。在中世纪的西欧,教权与王权相互重叠冲突,构成教权和王权的二元对立结构,有时被称为“二权分立”。这是非常重要之点,它构成了近世宪法制度最重要的历史来源。在教会内部,教皇的权力也不是绝对至高无上的,它受到神法和自然法两方面的限制。根据教会法,教皇如果有背弃信仰,挥霍教会财产、通奸、抢劫以及其他严重损害教会声誉的犯罪,那他就要受到审判和废黜。12 和13 世纪,教会法还进一步规定了教皇不得从事与整个教会的“地

教会需要牧者——是我拣选了你们,而不是你们拣选了我。

Catholic church in China 2008-6 教会是耶稣基督亲自建立的团体,是一个神圣的团体,是一个救恩的团体,也是一个天主子民的团体。这个教会团体在圣神的带领下逐渐地壮大发展,直到如今已经是一个十多亿教友团体了。为了更好地传布救恩的喜讯,耶稣基督拣选了十二宗徒 成为首批教会牧者,并且对他们说:“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都交给了我,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授洗,教训他们遵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看!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终结。”(玛28:18—20)从而我们知道“耶稣基督永生的牧人,曾经建立了圣教会;如同他由父派遣而来,他也把使命交给了宗徒们;他要宗徒们的继承人,就是主教们,直到世界终穷作教会内的牧人。”(《教会宪章》18) 一、牧者是基督的召唤 耶稣在他开始福传之初,就注重召叫和培育他的接班人,就是宗徒们。耶稣时常提醒宗徒们不要忘记:是我拣选了你们,而不是你们拣选了我。当然我们明白耶稣召叫和拣选宗徒不是随意性,而是有动机和目的。“来,跟随我”隐含着特殊性和天主赋予人的使命感。我们可以从玛尔谷福音(3:13—15)中看到耶稣召叫宗徒 的要求与希望: “随后,耶稣上了山,把自己所想要的人召来,他们便来到他面前。他就选定了十二人,为同他常在一起,并为派遣他们去宣讲,且 具有驱魔的权柄。”耶稣登高而后下决心,看清自己所要做的事,找出自己想要的人,这是认真而具体细致的事情,他不马虎,也不随便,而是通过 了深思熟虑之后所作出的决定。因为他所拣选的人一定要像他一样去完成天父的救恩使命,并且要驱逐魔鬼及其一切诱惑,直到人类皈依天主的那一天。这是耶稣基督召唤牧者的需 求和标准。 二、牧者是宗徒的传承者自从耶稣基督复活升天之后,教会在圣神的指引下,也在宗徒们的领导下,为了确保耶稣基督拣选牧者的 要求与使命,宗徒们展开了宗徒时代的福传工作,并且非常强调和重视宗徒传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可以从初期教会拣选玛弟亚为宗徒一事看到宗徒的传承性。首先是与耶稣在一起的人, 其次是经历过耶稣受洗到死亡的过程,其三是耶稣复活的见证人,其四是与宗徒常在一起的人。(宗1: 15—26)从这四个方面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伯多禄宗徒之长很清楚地看到牧者职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无论怎样,一切都由天主 自己作出选择:“主,你认识众人的心,求你指示,这两个人中,你拣选了那一个,使他取得这职务的地位,即宗徒的职位。”(宗1:24—25)最终是天主拣选牧者。 我们可以从另一位伟大的宗徒和传教士圣保禄的传教活动和经验中,也同样可以看到宗徒传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知道圣保禄宗徒先后建立许多地方教会,通过他的教导和培育,这些地方教会逐渐成长和发展,随着地方教会的壮大,他们需要自己的牧者,因此,圣保禄宗徒根据实际的需求和神恩,决定在地方教会团体中拣选出德高望重的长老来担当牧者,通过牧者的辛勤工作和领导,带领地方教会,使得天主子民成为有牧之羊。同时,圣保禄宗徒也提醒他们不要忘记自己领受牧者的的使命和恩宠,特别是覆手礼,就是体现出宗徒的传统性和传承性。(弟前4:14)同时,圣保禄特别强调教会牧者应有的职责和使命,使得牧者能够更好地肩负起管理和牧放天主羊群,从而使得教会在正确的道路上迈进,并能吸引更多的人归向天主。(弟前3:1—7:铎1:7—9) 三、教父时代强调教会的牧者即主教的重要性 教会从地中海的东海岸逐渐地扩展到西海岸,从耶路撒冷走向罗 教会需要牧者 ———是我拣选了你们,而不是你们拣选了我。 詳謼徐宏根主教 自选自圣主教五十周年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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