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改革及借鉴意义

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改革及借鉴意义
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改革及借鉴意义

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改革及借鉴意义

香港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改革评析

王坤王泽森

(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 摘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是证券监管的核心之一,投资者保障基金是对投资者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地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的设立尚在酝酿之中,而香港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的建立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并且还在不断地改进、完善。本文研究了香港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成功经验,以期为内地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借鉴。

关键词:投资者赔偿基金;投资者保护;香港经验

作者简介:王坤,女,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研究员。王泽森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中国内地股市持续低迷,证券公司各项传统业务不断萎缩,再加上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与其竞争的加剧,破产证券公司不断增加,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有价证券及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不法事件时有曝光。随着中国证监会大力清理整顿内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加强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和监管,以及宏观调控等多种因素影响,众多证券公司资金链条断裂、违规行为大面积集中爆发,关闭、托管,甚至破产的证券公司券商越来越多。

目前,内地在处置问题证券公司时,主要是采用行政方式来处理。对于证券公司违规造成的资金缺口,央行通常是通过再贷款施援。据央行金融稳定局统计,2004年央行共向证券公司提供了150亿元再贷款。而这些再贷款获得偿还的可能性极小,最终损失仍将由国家承担。但是证券业多年累积的资金黑洞并非央行再贷款所能解决的,面对证券公司日益积累的风险,管理层在紧锣密鼓地筹备高危证券公司市场化退出机制。与此相对应,市场化投资者风险补偿机制必须尽快建立。

内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建立已经启动,对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运作、监管框架、机构设置等还处在探索之中。而在香港证券市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建立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并且还在不断地改进、完善。

改革前的香港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

1973年股灾后,香港于1974年颁布《证券条例》,放弃了不干预模式,实施集中监管并强调行业自律。为了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证券条例》(第333章)第X部对赔偿基金的建立、管理及使用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证监会管理的赔偿基金就是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于1974年成立,在证券交易中,如因交易所会员经纪违责而引致投资者的利益蒙受损失,投资者可向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管理的赔偿基金索赔。该基金原本适用于当时营运中的香港证券交易所、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和九龙证券交易所4家交易所的任何会员的失责事件。自从该4家交易所于1986年正式合并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后,该基金适用于联交所任何会员的失责事件。

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证券交易所会员就其所持有的交易所席位供款,会员退会后6个月内,赔偿基金须退还其赔偿基金供款。至1998年该供款已为赔偿基金提供了约4600万港元的款项;二是根据1992年财政司为联交所订立的预算指引,规定由投资者所支付的及由联交所保留的交易征费的总额,超过联交所每个财政年度预算支出的三分之二的部分,拨入赔偿基金。1992-1994年,联交所将大约3亿5400万港元的交易征费溢额拨给赔偿基金。预算指引由1994/95做出修改,规定将征费溢额转拨到联交所的滚存盈余内。在停止将交易征费溢额转拨入赔偿基金后,基金的资产增幅相对停滞不前,增幅主要来自投资收益。当时并没有法律规定允许资金可以来自其它途径,或规定可利用保险市场做出转嫁风险的安排。

赔偿基金由证监会赔偿基金委员会代表证监会专门管理,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由证监会委任。联交所负责裁定投资者的申索是否成立,证监会负责付款予申索人,并以所支付的款额为限,根据享有的代位求偿权而取得申索人针对失责经纪而享有的权力。《证券条例》对可支付给因联交所会员失责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的赔偿总额设定了上限,如果投资者的准予申索数额超过上限,则将最高赔偿总额根据证券条例分摊给各申索人。

1974后,《证券条例》几经修订,但该条例第X部基本规定大致不变,主要的变化是调高了最高赔偿额和联交所每个会员席位所需缴纳的赔偿金供款:最高赔偿额最初为100万港元,1980年和1992年分别调高至200万港元和800万

港元;每名会员(经纪)就其所持有的交易所每个席位需缴付的供款,最初为2.5万港港元,自1980年增至5万港元。

在1998年正达事件发生前,赔偿基金的运作稳定,1987-1997年共有14个经纪失责个案,导致须从赔偿基金作出支付。获联交所准予的申索共有340宗,准予申索总额为94,507,892港元,从基金支付的款项总额达43,090,306.88 港元,获全额赔偿客户的累计比率为81%。

原有证券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面临的问题

自1990年代初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的股份市值急速上升,市场成交额也随之增长,市场上散户买卖活动显著增加。证监会在1997年及1998年首季进行的调查显示,在1997年证券交易商的客户人数中,散户投资者占85%,而这些投资者通常都会利用保证金账户来进行杠杆式买卖。大多数证券交易商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集团内部贷款及保证金客户的信贷结余等资金来提供保证金贷款。证券公司从银行等金融机构那里得到的融资,需要通过汇集客户(包括未进行证券抵押借款客户)的证券作为抵押,并且通常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经营这种业务,而是成立独立的财务公司或通过联营财务公司来经营。

根据当时的香港法规,从事保证金贷款的财务公司是根据《放债人条例》(第163章)获发牌的独立财务公司,既不受证监会监管,也不受金管局或其他机构监管,由其向客户提供的“保证金”贷款业务,出现了监管真空地带。这些公司往往缺乏审慎的风险管理措施,以致往往向保证金客户过度借贷,并提供其它与证券业务无关的贷款。由于财务公司属于非交易商,由其提供的保证金融资活动并不能受到投资者保障基金的保护,但是由于证券经纪和财务公司往往在一个公司商号下进行运作,两者的业务密不可分,普通投资者往往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投资由于不能获得赔偿方面的保障而可能面临的巨大风险。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香港的股市泡沫一触即破。股市大跌,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产生巨大亏损以致不能偿还债务,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不理会这些公司抵押的股票属于哪些具体的客户,而是把股票视作整体的抵押品变现。

1998年1月,正达投资集团财务危机爆发。正达投资集团下属的正达证券公司将客户寄放在公司的股票转至正达财务公司,正达财务公司把价值约10亿港元的客户股票抵押给银行,获取5.7亿港元的贷款后,再把这笔款项转贷给母公司和个人,用于炒卖房地产和股票。随着当时楼市和股市大幅下跌,炒作者损失惨重,致使正达财务公司无法还贷,爆发财务危机,最终倒闭。同时,正达财务公司与正达证券公司的业务密不分,正达财务公司的倒闭直接导致正达证券公司破产。1月19日,正达证券“自愿”暂停业务运作。随后,正达证券公司与正达财务公司被清算人接管。正达证券公司是以散户为对象的规模相当大的公司,因而正达事件的严重性,远远超过了赔偿基金之前所经手的失责事件。此后,正达证券公司的客户共向赔偿基金提出了五千多宗申索,要求赔偿损失超过近25亿港元,联交所准予申索的金额达9亿多港元。

正达事件向监管者提出了两个难题:一是股票被正达财务公司进行转质押的保证金客户,失去了存放在公司的抵押品,但是却又不符合向投资者赔偿基

金申请赔偿的资格,而且需要偿还拖欠正达公司的保证金贷款。而那些无借款或只有少量借款的保证金客户的股份,由于可以被其经纪行全数转抵押,在经纪行倒闭的情况下,他们也失去了所存放的股票。二是既使是有资格申请赔偿的客户,由于赔偿基金规定每位联交所参与者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为800万港元,这意味关正达证券公司的所有客户总共最多只能获得800万港元的赔偿,与正达证券公司客户的巨额申索相去甚远。

鉴于当时股市萧条,投资者信心非常脆弱,证监会在正达证券公司客户的赔偿问题上首次采取弹性措施,引入以投资者为单位的赔偿水平,每位投资者可获得的最高赔偿为15万港元。1998年的福权证券公司、集丰证券公司和福广证券公司的违责事件,均沿用了这种弹性措施。正达事件对于股票市场引发的剧烈震动,使得政府部门和联交所开始认真检讨以前的投资赔偿制度的缺陷,并着手研究新的赔偿安排。

正达事件使得原有的证券投资者赔偿制度的缺陷凸现无遗:

1.对投资者的保障具有不确定性。联交所赔偿基金以每家证券公司800万港元为赔偿总额上限,无论投资者的损失有多少,也不论因证券公司违责而索偿的人数有多少,均以此为赔偿上限,因此每位投资者难以确定他们可以得到多少保障。就不同的赔偿事件来说,投资者实际获得的赔偿款项相对于准予申索数额的比例,相差很大。

2.资金来源有限。联交所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联交所会员根据其所持有的交易所席位供款,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来源非常有限,到1998年,联交所赔偿基金已经积累了近5亿港元的净资产,但其中有3亿5400万港元来源于交易征费溢额转拨给赔偿基金,证券交易所会员供款积累的基金仅有4600万港元。在停止将交易征费溢额转拨入赔偿基金后,基金的资产增幅主要来自投资收益,相对停滞不前。这样有限的资金来源难以满足按投资者为单位订出赔偿水平的改革取向。实际上,仅1998年包括正达证券公司在内的四起证券公司违责事件,由于引入了以投资者为单位的赔偿安排,需由赔偿基金支付的赔偿总额就达4.7亿港元,而如果按原有的赔偿安排以证券公司为单位进行赔偿,则这四起违责事件的赔偿总额仅需3600万港元。由于赔偿基金可用资金有限,难以应付巨额索偿,正达事件之后,证监会与联交所分别向投资者赔偿基金注资3亿港元补贴赔偿安排。

3.纳入赔偿基金保障范围的金融机构有限,特别是非联交所会员被排除在外,使许多浑然不觉的投资者暴露于巨大的风险之中。香港有很多散户投资者均开立保证金账户,并且有很多是通过非联交所会员财务公司进行股票抵押贷款,这些不受监管的财务公司并没有纳入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这不仅会加剧投资者风险,同时,财务公司倒闭可导致受监管的联营经纪失责,正达事件就是一个例子。

4.赔偿手续繁琐,投资者索偿处理周期漫长。投资者申索事宜的处理和赔偿基金的管理分别由联交所和证监会负责,在联交所就所有申索做出决定前,证监会不能支付任何赔偿款项,这种安排虽然能提供一定的制衡作用,但是如果一宗经纪违责事件涉及到较多的索偿投资者,整个赔偿往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且由于这种复杂的索偿安排,往往使普通投资者感到迷惑,增加了他

们的索偿难度。在正达事件中,众多投资者就是由于不能获得充分的赔偿信息,上街示威抗议。

正达事件及其后发生的经纪违责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投资者对证券公司的信心,许多投资者舍弃中小证券公司,转而通过大型证券公司或大型银行进行股票买卖。这对于以中小型券商为主的香港证券行业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尽快建立新的证券投资者赔偿安排,并加强监管,恢复中小券商的公信力及形象,以便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保障,重建市场信心成为当务之急。

新旧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的比较

自1998年正达事件之后,证监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1998年5月,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引进一项新服务,使投资者可以直接在中央结算所开设证券保管户口,投资者可藉此直接控制自己的证券。2000年推出的《证券(保证金融资)(修订)条例》,将所有的证券保证金融资提供者,包括不受规管的财务公司,全部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内。2002年5月,证监会在《财政资源规则》下引入两项新的财务要求,即65%杠杆比率调整及非速动抵押品扣减率,以避免保证金融资提供者过分依赖将客户抵押品再质押以取得流动资金,以及欠审慎地接受非速动抵押品来提供贷款。

这些加强监管的措施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从而减低新投资者赔偿安排的赔偿风险和成本。另一方面,香港政府在广泛修订有关法律条例的基础上,全面革新并简化原有的赔偿基金,建立新的投资者赔偿安排,并于2003年4月1日《证券及期货条例》生效当天开始实施。

新的投资者赔偿安排合并了原有的为经营证券业务的交易商而设的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为经营期货的交易商而设的商品交易所赔偿基金和为非交易所交易商而设的交易商按金计划。对于证券投资者而言,与原有的联合交易所赔偿基金相比,新投资者赔偿基金的主要特点是:

1.成立独立的由证监会监管的投资者赔偿公司,来处理向投资者赔偿基金提出的有关赔偿申索,从赔偿基金中拨款支付并凭借代位求偿权而向违责经纪追讨欠款,以及处理赔偿基金的所有其它行政工作。这实际上是将原先需由联交所和证监会两家机构完成的工作合并,并由投资者赔偿公司来进行,简化了赔偿流程。

2.扩大赔偿基金的涵盖范围,使其不再局限于交易所参与者的违责事件,而是涵盖所有持牌的中介人及认可金融机构,包括交易所参与者及非交易所参与者、获授权买卖证券的银行、经营证券保证金融资业务的银行及持牌证券保证金融资人。但是获保障的活动必须是涉及在香港的交易所买卖的产品。另一方面,新赔偿基金扩大了“违责”的涵义,“违责”不仅包括根据原来的《证券条例》规定所涵盖的违责经纪违责,除包括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盘、违反信托、亏空、欺诈或犯有不当行为以外,还将违责范围延伸至包括违责经纪的关联公司破产、清盘或无偿债能力等情况。

3.赔偿基金的来源不再主要依赖于被赔偿基金所涵盖的中介人交付的供款,而是根据“用者自付”的原则,主要由向在交易所完成的交易征收交易费来获得资金来源(证券交易买卖双方各缴付成交金额0.002%的征费;期货合约

每方的征费为0.5港元,小型期货合约每方的征费为0.1港元)。另外,赔偿基金的经费还部分来自从两个原有的赔偿基金(即联交所赔偿基金和商品交易所赔偿基金)转移的剩余资产,以及赔偿基金的投资收入。《证券及期货条例》还为赔偿基金提供了其它的后备资金来源:允许证监会在获得财政司司长同意下,可为赔偿基金的目的而借入款项,以应付突发的灾难性事件导致的巨额索偿。

4.投资者赔偿有关的法律条例更趋灵活。以前的投资赔偿基金的有关安排载于主体法《证券条例》及《期货条例》内,有关法令冗长而复杂,并且缺乏灵活性,很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新的投资赔偿基金运作的基本法律架构载于主体法例《证券及期货条例》内,投资者赔偿基金的申索、征费、赔偿限额及投资者赔偿公司的职能等运作细节则通过4个附属法例进行规范,增强了监管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赔偿限额由每名违责的联交所交易商800万港元(每名违责的期交所交易商200万港元),改为以每名投资者为基础计算最高赔偿限额,每名投资者的赔偿上限为15万港元,明确了在经纪违责时投资者可获得的最高赔偿额。新赔偿基金还明确规定是为散户投资者提供保障,机构投资者没有索偿资格。

除了加强审慎监管和设立新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安排增强对投资者的保障外,证监会还加强了对投资者的教育,投资者对证券投资所涉及风险的认识普遍有所提高,降低了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运营风险。自投资者赔偿公司成立以来,并没有发生大型违责申索事项。截至2004年5月31日,在该公司共接获的四项个别申索中,一宗已被否决,另外三宗申索则仍在处理及调查中,申索人索偿涉及的损失金额总共约为港币230万港元。

新投资者赔偿基金制度的改革取向

新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资产净值以每月约1700万港元的速度增长,这些增长主要来自征费收入和投资收入。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的资产净值为14.11亿,已超过了证监会根据风险模型测算的赔偿基金所需的10亿港元最低审慎水平,以及达到财政自给水平时,所需的14亿港元资金规模。但是,并不是赔偿基金的规模越大越好,资金积累如果超过了必要的水平,不仅带来管理的困难,而且加重了投资者的负担。因此,香港证监会正在探讨建立一个有效的征费触发机制,以使得当赔偿基金的资产净值跌至10亿港元最低审慎水平以下时,则启动征收投资者赔偿征费;当赔偿基金的资产净值超过14亿港元的财政自给水平时,便暂停向投资者征收赔偿征费,以减轻投资者的负担。

在投资者赔偿制度安排下,不可避免地存在某种程度上的道德风险,被赔偿基金涵盖的中介人可能会更大胆地从事高风险业务,而投资者尤其是那些经验比较丰富的投资者,可能会过于依赖赔偿安排而减低对风险的关注。为了防范道德风险,香港有关当局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将赔偿基金的赔偿额的覆盖水平确定在一定的水平,并定期评估。赔偿额的覆盖水平通过平均准予的申索赔偿额及获赔偿基金支付全数损失的申索人所占的百分比来衡量。自1986年至2004年底,在22起违责事件中,获全额赔偿的申索人的累积百分率为76%。另一方面,证监会及金管局采用以风险为依据的方法来监管被赔偿基金涵盖的中介人,对其进行审慎监管,禁止他们采用某些高风险的方式运作,或

提高对他们的资金要求。

对于赔偿基金来说,如何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基金的收入支出水平等变化维持在一个充足和适当的水平上,既与经纪行失责带来的风险相符,同时又不会带来太大的道德风险,始终是一个挑战。同时,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创新,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也是不断的发展变化的。目前,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仍在不断的探索与完善之中。

几点启示

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历经三十余年的风风雨雨,伴随着证券市场的风云变换不断走向成熟。内地证券市场虽然在制度上与香港不同,但是同样面临着散户投资者众多、证券公司竞争激烈、经营风险大等问题,亟需建立切实有效的投资者保障基金,加强投资者的信心。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的发展与改革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1.如何构建一整套相对灵活而又易于执行的法律框架及相关规定,使得投资者赔偿基金能顺利运行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投资者赔偿涉及到各种复杂的法律程序,信托法、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必须协调一致。

2.投资者赔偿基金必须要有稳定的、足够的资金来源维持其可持续性。同时还要有后备资金来源以应对突发的灾难性事件。此外,赔偿额应维持在一个必要的、合理的水平,在降低道德风险的同时又能提供合理的保障。

3.赔偿基金的组织、管理、运作架构如何运作以达到效益与效率兼顾。多头管理虽然能起到制衡的作用,但是却使赔偿流程复杂化,为申索人带来不便。而独立的赔偿基金管理公司虽然提高了运作效率,但在运作架构上必须具有弹性,以应对赔偿事件的不定期性与突发性。同时,在赋予其必要的职能时,应进行适当而充分的监管。

4.赔偿基金并不能降低证券公司倒闭的风险,它只是为投资者提供了最后一道资产保障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具有被动性,监管层加强审慎监管和投资者教育是保障投资者安全的根本所在。

参考文献:

[1]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有关检讨投资者赔偿基金的水平及经费、自1998年以来经纪违责事件及投资者赔偿安排运作情况的咨询文件[R]. 香港:证监会,2004-12.

[2]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Proposed New Investor Compensation Arrangements. Hong Kong:SFC,2001-3.

香港投资基金业的发展趋势及未来展望

香港投资基金业的发展趋势 及未来展望

香港基金管理业的总体情况 (至2001年底) 根据证监会2001年基金管理业务调查报告结果显示: 在香港地区注册的基金管理,投资顾问及相关业务的公 司数目为172家 其资产监管的总数约为一千九百万美元(US$190 billion) 其中69%来自香港以外的地区 约45%的资产则由香港以外的地区通过再受权进行管理 机构投资基金及退休基金占总管理资产达84% 2

认可集体投资计划的增长 及市场渗透率 Source: SFC Annual Reports 89-90, 90-91, 92-93, 93-94, 94-95, 95-96, 96-97, 97-98, 98-99, 99-00, 00-01, 01-02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0% (1) (2) Source: HKEx Retail Investor Survey 2001, 1997, 1994 Source: HKIFA survey, press release on 6 Sep 00 Source: SFC Retail Investor Survey 1999 Source: HKG Trade & Industry Department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6095454.html,.hk/tid/online_pub/hk_industry/ service/fina.pdf (3) (4) 1994 (1 ) 1997 (1 ) 1998 (4 ) 1999 (3 ) 2000 (3 ) 1993 2001 (1 ) 1990 1991 1992 3

投资基金

投 资 基 金 投资基金(investment funds)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投资基金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委托职业经理人员管理,专门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可以说,投资基金是对所有以投资为形式的基金的统称。 分类: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收益基金和增长基金、其他投资基金类型 。 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养老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 几种投资基金的种类及特点分析 编辑本段定义 投资基金,就是众多投资者出资、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的资金运作方式。投资基金一般由发起人设立,通过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基金的投资人不参与基金的管理和操作,只定期取得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人的委托进行投资运作,收取管理费收入。 在证券市场品种不断增多、交易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普通人与专业人士比较,在经营业绩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将个人不多的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人集中运作,也可以实现投资分散化和降低风险的效果。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投资者自愿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家管理投资,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一种金融组织。 资金来源于公众、企业、团体和政府机构。居民个人投资,可以在基金募集发行时申请购买,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已挂牌上市的基金。 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可以是股票、债券,也可以是实业、期货等,而且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投资额不得超过该基金总额的10%(这是中国的规定,各国都有类似的投资额限制)。这使得投资风险随着投资领域的分散而降低,所以它是介于储蓄和股票两者之间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却盛行于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取代了英国成为世界经济的新霸主, 一跃从资本输入国变为主要的资本输出国。随着美国经济运行的大幅增长,日益复杂化的经济活动使得一些投资者越来越难于判断经济动向。为了有效促进国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美国开始引入投资信托基金制度。1926年,波士顿的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设立了“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公司”,成为美国第一个具有现代面貌的共同基金。在此后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准则第03号关于公司执行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部门、各岗: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司业务制度,树立并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试行《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详见附件)。请各部门、各岗成员认真学习并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 签发人:

附件: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总体原则:注重安全性,确保流动性,平衡收益性。 (二)投资策略:依据总体原则,灵活设置投资期限,短期、中期、长期投资合理设置。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及以内,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至二年(个别投资可适度延长),长期投资期限为三年及以上。 (三)具体投资策略:依据投资策略,具体投资项目应明确定位,定位为单一投资或集合投资;单一投资可根据拟订投资策略或委托方需求,设定单一期限投资方案并投资;集合投资,则应充分考虑短、中、长期期限配置,并结合委托方需求设计投资方案。 (四)具体投资标的选择:短期投资,主要以银行活期存款、银行理财、保险理财、货币基金等为标的;中期投资,主要以中期可赎回股权投资、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应优质收益权转让为主;长期投资,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具体为高盈利性优势企业股权、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及新型商业企业股权。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确保风险可控且在可承受范围内,致力确保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27 页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第 2 页共 27 页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 第 3 页共 27 页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一、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主要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二次修正)第八条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01号令)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貌似《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没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企业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以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经董事会确定继续提取的,应当明确用途、使用条件和程序,作为负债管理。 二、使用规定 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财工字[1993]474号)规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规定 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

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否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问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上文提及的“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是指下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企业实际发生的不属于上述五项预提基金或经费开支范围内的其他职工福利类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但当年度税前扣除的此类费用,不得超过企业全年职工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其超过部分也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 四、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规定 现金类的奖励就不说了,依据个税法肯定是要征的。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模式分析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模式分析 【摘要】本文描述了中国的PE行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阐述了PE的主要退出方式;详细论述了我国PE行业在过去几年主要依赖于IPO退出的方式所带来的问题;通过对国内外PE模式具体案例的研究,探讨中国PE发展模式创新的方向和趋势。本文通过研究后认为,中国PE行业未来发展模式是:首先是对整个行业来讲,退出渠道的选择肯定会更加多元化;第二,在野蛮增长过后,更多的国内的PE注重专业性,更关注于企业本身的投资价值,而不是对于IPO的投机;第三,未来中国的PE将趋向于多元化、平台化、证券化的模式。 【关键词】股权私募;投资基金;发展模式 1.绪论 1.1选题背景 股权私募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目前在中国的私募投资领域,大部分的PE机构采用的最主要的退出方式是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首次公开募股)。在经过创业板开闸后的3年的持续井喷式的高速发展后,在2012年11月份,证监会出于控制上市公司的数量规模的目的暂

停了新股的发行,并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了严格的财务审查。过去两年来IPO暂停导致的教训逼迫着众多PE及创业投资公司思考行业新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方向,以改变单一的IPO退出方式。 1.2研究意义及目的 首先,基于PE行业原有发展模式,重点分析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严重依赖IPO的业务模式带来的问题,为我国PE探讨一种新的发展模式,以改变我国PE机构严重依赖IPO 这一单一的退出方式的做法。 其次,由于IPO暂停政策的巨大冲击,给我国PE市场带来了非常困难的局面。通过对这些案例进行研究,总结出它们的优点和可取之处,为其它PE机构提供借鉴和指导。 最后,通过对国内外的已经出现或者正在进行的一些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分析,就可以给整个行业带来一种很直观的借鉴意义,消化吸收,来寻找或形成适合自己的做法,重新回归PE行业的投资属性。 1.3研究问题 本文主要研究以下三个问题: (1)根据行业发展历程和现状,研究我国PE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通过对国外PE机构的先进做法和国内PE市场出现的一些好的做法进行研究比较,来探讨对中国PE发展的

合同协议范本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蓝天*金资产信托契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 金。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 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 金管理公 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 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 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资产投资行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投资管理业务,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为基金持有人争取最佳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投资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等相关规定。 (二)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三)把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作为公司投资的最高准则。 (四)公平的对待所有基金。 (五)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 确。 (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与限制制度。 (七)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 第五条投资组合管理须遵循的原则: (一)价值投资原则 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遵循价值投资,通过深入研究挖掘并投资于价值低估证券,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为基金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最优配比原则 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与收益最优配比,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 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管理原则 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一方面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对投资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 第三章投资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常设和非常设组织机构: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 (二)风险控制委员会。 (三)投资部。 (四)研究部。 (五)交易室。 (六)监察稽核部。 第七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各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书范本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目的:获取资本增值收益。 第六条经营围:投资。 第七条合伙期限为5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 1 )人,有限合伙人为()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条出资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出资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如下表。 以上共同出资万元。 第十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一、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按总出资额的2%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按

香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法规要求

大陆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香港设立机构相关规定 机构形式: 香港机构可以采取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形式1。 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中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条件2。 业务内容:基金品种开发、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活动3。 公司管理: (一)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完善,经营稳定,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公司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四)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办公场所、业务人员、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4。 申报及设立流程: (一)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申请材料5。 (二)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拟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6 (三)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7。 1证监会公告[2008]12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第一条 2证监会公告[2008]12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第三条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7

艺术品投资基金目前在中国的情况

16万亿元艺术投资金矿待采粤首只艺术品基金破 茧 2012年10月18日 15:38:05 中国艺术品基金规模高达60亿元,但广东艺术品金融化较北京等地已落后好几年,广州艺术品基金市场长期空白 中国艺术品基金的资金规模已经超过了60亿元,但在广州,这一市场一直一片空白。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艺术品行业商会获悉,该会与工商银行合作,即将推出广东第一只艺术品基金。而在南方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产品被叫停后,如今也有几只艺术品基金正在筹备中。相比北京等很多省市的艺术品金融化进程,广东这一市场足足落后了好几年。 诱惑艺术资产投资需求16万亿元 世界上老牌的商业银行巴克利,曾根据各种资产长期投资回报得出结论:全世界机构投资者和富人应该拿出5%-10%的资产配置在艺术品上。按照这样的资产配置比例,意味着在2020年中国会有16万亿元-32万亿元的艺术资产的潜在需求。 虽然投资艺术品无疑是抵御通胀的较好方式,但艺术品收藏门槛很高,既要有雄厚的资金,更要有相当的艺术鉴赏力,因此,对于以升值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而言,购买艺术品金融化产品就免去了艺术品真假鉴别、保藏等难题,不失为一种好的投资手段。最成功的案例,是2005年中国国际画廊博览会上,来自西

安的中国第一只艺术品基金“蓝马克”,以50万美元收购刘小东的《十八罗汉》组画,此后在2008年香港苏富比春拍中,该画以6193万港元转手。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底,国内近30家艺术品基金公司已发行成立了超过70只艺术品基金,去年这一市场资金规模已经达到了60亿元,其中投资性基金接近30亿元,另外以抵押融资为主的融资性基金也有30亿元的规模。 但作为艺术品南方市场的重要板块,广东的艺术品金融化却一直停留在小打小闹的阶段。南方文交所总经理张志兵日前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目前广东这一块市场规模很小,但艺术品金融化是国际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大趋势,未来的发展空间很大,目前南方文交所就有几只艺术品基金正在筹备中。” 风险仅三成艺术品基金能挣钱 与其他投资基金一样,艺术品投资基金也是一种投资工具,它把众多投资人的资金汇聚起来,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运作,通过多种艺术品类组合的投资,最终实现收益的目的。 但一位基金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的艺术品基金尚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真正能挣钱的不到三成。因为海外艺术品基金封闭期一般是8-10年,但目前中国艺术品基金通常只有3-5年的封闭期,“春买秋卖”成了最常见的操作方式,短线操作也加大了投资风险。恰逢今年的艺术品市场总体回调,早几年高价入仓的艺术品,很多在今年无人接手。而广州市艺术品行业商会和工商银行合作即将发行的第一只艺术品基金,封闭期也只有2-3年。 对此,广州市艺术品行业商会会长石金柱表示:“能否买对东西,才是决定艺术品基金成败的最关键。目前一些基金的投资过程并不透明,为了保证投资收益,有的艺术品基金买断某位艺术家的作品,然后采取各种营销方式为其推广包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完整版_3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 式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2016-2020年中国产业投资基金行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

2016-2020年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行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

内容简述 产业投资基金(Industry Investment Fund)是一个中国特有的概念,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产业投资基金作为直接投资基金的一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 在我国,产业投资基金最早是从设立境外产业投资基金开始的。近年来,随着《信托法》的颁布,《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以及《合伙企业法》的修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与运作的法律体系逐渐成熟。 截至2015年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并开展业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投等管理机构有8800多家,备案的私募基金2800多只,认缴规模达到6.07万亿元,实缴规模5.02万亿,人员超过40万。2016年6月,VC/PE投资市场共发生投资案例312起,披露金额案例数292起,总投资金额达101.25亿美元,平均投资金额3467.53万美元。案例数环比增加2.3%,金额环比增加18.5%;案例数同比减少42.2%,金额同比增加52.0%。 目前,在地方政府的层面上,越来越多带有区域性的产业发展基金正在筹划之中,各地都在筹划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的区域性或行业性的产业投资基金,显现出“产业投资基金热”的趋向。 综观世界各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特别是初始阶段,政府都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就我国而言,国家早已对产业投资基金高度关注,着手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是至今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依据。但由于社会、经济和法治各方面条件还不成熟,相关政府应尽快制定规范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法律法规,使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有法可依、稳步推进。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产业投资基金行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共十章。首先介绍了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及发展的必要性等,接着分析了国际国内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概况,然后具体介绍了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随后,报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版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

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

事业单位的福利基金的使用范围

事业单位的福利基金的使用范围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今天将与大家分享:事业单位福利基金的使用范围。以下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分为职工福利基金、修购基金、其他专用基金等种类。 职工福利基金按规定从单位结余和收入中提取形成,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职工个人生活困难补助等开支;医疗基金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开支标准从单位收入中提取形成,专门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修购基金由单位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中提取以及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形成,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购置开支。 按制度规定设置“专用基金”总账科目,按专用基金种类分别设置“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专用基金--医疗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各项专用基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及结果。从单位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和从收入中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按实际提取额贷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使用职工福利基金时按实际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提取医疗基金时按实际提取数额贷记本科目(医疗基金),使用医疗基金时按实际开支数额借记本科目(医疗基金);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中提取修购基金时和固

定资产拨废、毁损清理时,分别以实际提取数额和残值变价净收入(或净损失)贷记(或借记)本科目(修购基金),使用修购基金时以实际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修购基金)。 相关使用规定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二十四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书文本格式

合同编号: 共同投资基金合同书文本格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XX和深圳XX公司本着共同发起"XXX",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XXX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XXX。 基金单位指代表XXX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XXX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XXX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XX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XXX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XXX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XX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XXX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X XX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XX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XXX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XXX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XX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XXX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XXX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XX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XXX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XXX或XXX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基金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制度 泛亚基金 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泛亚基金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 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 高投资效益,维护基金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和泛亚基金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金的投资管理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基金宗旨及业务范围,符合效益优先兼 顾资金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项下资金的投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中缅项目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本制度不包括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事 项。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基金理事会审议决定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投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基金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以 上;

(二)交易的金额/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基 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 以上; (六)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 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基金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事项,应当按照《中国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计或评估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七)基金进行风险投资、主业投资以外投资的,每种投 资运用资金数额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的。 第六条基金理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外的投资项目由基金理事会下设的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基金章程及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基金理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 在基金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港股小知识】内地基金与香港基金的异同

【港股小知识】内地基金与香港基金的异同 认识内地基金与香港基金的异同,从下面四个方面来看就够了: 一、名义持有人安排 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沿用了香港通行的名义持有人安排:香港基金公司首先必须指定内地基金公司或银行作为总代理人,该总代理人可以作为名义持有人在香港基金管理人处开立账户,代内地投资者持有份额。投资者的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销售机构会将投资者的账户和交易申请报送到中登,中登合并为代理人名义账户的申请提交香港基金公司,并将确认分拆为投资者明细确认,登记投资者持有份额。所以投资者只能通过销售机构或内地总代理人进行查询,而无法直接向香港基金管理人查询;而且由分拆确认结果与内地投资者按其单个账户进行计算的结果之间可能存在尾差。不过在销售机构前端,内地投资者购买香港互认基金,与购买中登平台的内地基金,操作上没有差别。 二、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和成交价格

内地投资者都十分关注每日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因为大家都知道它就是买卖基金的成交价格。内地基金份额净值一般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也有后4位的;而且由于一般是按1元面值发行,份额净值的起点就是1元。在内地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当然也有基金份额净值,但是有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的,而且其起点不一定是1元,可能是10元或100元等。外币份额类别则以外币计价。香港基金的成交价格的定义也完全不同,它是将申购和赎回费考虑在内的,也就是:申购价格=份额净值+份额净值×申购费率 赎回价格=份额净值-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所以,投资者一定要仔细阅读香港互认基金发售公告中的申购赎回计算方法说明,了解其中的差异。一个好消息是,香港基金一般不收取赎回费。 三、基金的份额类别 同一只香港基金,会按币种、是否分红等分很多份额类别,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分红的份额类别,也会分为现金红利类和红利再投类,投资者一旦选定,就不能更改分红方式,除非先赎回再申购所需类别。不同份额类别有不同基金代码,投资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确认清楚。 四、赎回款到账 与同样投资境外市场的QDII基金相比,香港互认基金的赎回时间更快。QDII 基金一般需要T+8或T+9日才能将赎回款划付投资者,香港互认基金相应的时间一般是T+5或T+6。与内地基金相比,香港互认基金赎回款由于涉及到跨境的资金划付,赎回时间会更长,如果中间碰上香港或基金计价货币的节假休市日,即使内地不是节假日,上述的划款时间也要相应延后。投资者在安排资金时要考虑到香港互认基金时间上的不同。下载民众证券APP,掌握财富先机!!

中国养老产业投资基金

长期来看,养老金作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能促进资本市场平稳有序发展。但是短期来看对股市难有实质利好。主要原因在于各地资金从筹措到委托需要一定时间,具体的受托机构、投资管理机构遴选也需要一个过程,预计基本养老金实际入市运作要到2016年以后。 8月2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距6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仅仅过去不到两个月。一方面凸显了新常态下政府工作效率提高。另一方面在上周股市大幅下挫的背景下,《办法》在今天公布,有人认为是决策层为股市送来政策利好。事实是否如此?本文为您解读。 1、《办法》正式公布稿和7月份征求意见稿相比,河核心内容无变化。主要新增两条两条内容,分别是第十二条“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实行严格监管的要求”和第六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体现了国家对于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运营注重安全和稳健的监管思路。 2、资金投资范围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没有变化,基本养老金投资范围宽于企业年金,窄于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能投资股市的资产比例上限为30%,投资于一年期以上协议存款,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的比例不高于资产净值的135%;投资于活期存款、货币基金等资产比例不低于资产净值的5%。 与企业年金相比,基本养老金投资范围得到拓宽:基本养老金可以不高于资产净值的20%资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改制,能发挥基本养老金对国家战略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作用。与全国社保基金相比,基本养老金投资范围较为严格:《办法》规定基本养老金只能投资境内,全国社保基金可将不超过20%的基金投资境外;此外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票、基金的比例上限为40%,基本养老金上限为30%。源于两者属性不同。基本养老金用于当期收支,注重安全性;全国社保基金是储备养老金,兼顾安全性与成长性。 3、和征求意见稿相比,信托模式的治理架构没有变化,全国社保可能担任受托人。即由各省作为基金委托人,国家特设机构担任受托人,市场机构担任投资管理人。这其中,对于受托人的规定值的研究“受托机构,是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这将商业机构排除在外,目前现有机构中,只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最符合这一条件。全国社保2000年成立至今,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成立以来平均年化回报率为8.38%,投资业绩有目共睹,从养老金入市的时间效率来看,由全国社保基金受托管理基本养老金顺利成章,制度变革的成本也较小。当然也不排除未来可能成立新的机构专门负责基本养老金受托运营。 4、实际入市养老金规模远不到万亿。目前全国基本养老金结余累计3.5万亿,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模3845亿元,这部分资金目前还处于县级统筹,实现省级归集委托难度较大。能够投资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4年底结余规模3.18亿元。这其中,已经有广东和山东的2000亿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做实部分的1100亿元资金委托全国社保进行投资。 此外,各地需要留存部分资金以备日常养老金支付,假定各地社保机构必须留存的支付资金期限为三个月,根据财政部社保预算,2015年养老金支出22581.54亿元,三个月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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