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生育手术操作规章制度

1计划生育手术操作规章制度

WORD格式

计划生育手术操作规章制度

1.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在政策指导下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手术。

2.手术者必须通过计划生育手术考核合格的妇产科医师。

3.确保手术质量、安全第一,要严格掌握各项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4.术前全面了解手术者情况,解除思想顾虑,复查妇科情况。

5.按手术操作常规,稳、准、轻、快地进行操作,保证手术质量,防止并发症发生。

6.人流术后检查刮出物,必要时送病检,并做好记录和登记。

7.交待手术后注意事项,人流术后1-2周复诊;安环术后按规定时间随访、复查。

8.遇到畸形子宫,子宫重度变位,疤痕子宫、哺乳子宫等特殊情况应由有经验的医师

施术并且使用内窥镜辅助手术。

专业资料整理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抓好学校计划生育工作,依据各级法规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生育一检三查管理 1、凡年龄在45周以下的一孩妇女(含挂靠户人员和流动人口)以及一孩妇女不宜结扎的,每年必须参加春秋两季一检三查。抱养一孩者或结扎除外。 2、所有参检者必须持规定的妇检证,按时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参检。查出无环的必须及时补环,计划外怀孕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妇检由他人代替,每查出一例,罚款300元并补检,不按时参检者给予必要经济处罚,乃至停止工作。 4、一检三查参检率必须达到100%,外出打工人员,可上交一次规定的外地证明,另要回家参检工作。 5、男教职工每年春秋两季需上交配偶方妇检证明,否则视同主管处理。 6、本校教职工本人的妇检费则学校承担,其它情况一律由自己出资。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依据省、县政策,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 2、流入人口实行“五个一”管理:(1)凡流入本地的育龄人口必须持户籍所在地的县计生委签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才能

在本校暂住、租店、做零工。(2)学校每半年对流入人口进行一次查证、验证。(3)对于流入人口中未实行绝育手术的已婚育龄人员,每年收一次计划生育管理费,每人每月5元。(4)对每个流入人口要落实一个责任单位和担保人。 3、流出人口实行“五全一”管理:(1)外出30天以上的育龄人口,必须如实办一《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2)外出前与学校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守约合同书;(3)外出前做一次妇检或落实一个相应有效节育措施;4)已婚育龄人员要找一个可信的计划生育担保人;(5)已婚育龄人员要各学校交纳一定(数额的计划生育担保金。 三、挂靠户计划生育管理 1、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新的户口挂靠。 2、挂靠户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视同学校正式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但经费自负) 3、挂靠人在办理结婚证、准生证时应首先将户口迁出,否则必须做到:(1)签交纳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2)找一个担保人必须是本校教职工;(3)交纳一份保证金,至少3000元;(4)生育后按政策规定及时上环,落实四术,每年春秋两季按时参加妇检。有单位的一律要将户口迁出,否则交保证金。 四、计划生育措施管理 1、计划生育应采取避孕为主的节育措施。 2、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产后或引产后42天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常规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适应证】 1.育年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而无禁忌证者,均可以放置。 2.禁忌避孕而禁忌证者。 【禁忌证】 1.器官炎症,如急慢性盆腔炎、阴道炎、宫颈急性炎症及性传播疾病。 2.频发、月经过多(左旋炔诺酮-IUD例外)或有阴道出血者。 3.器官畸形,如双子宫、子宫纵隔等。 4.器官肿瘤,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慎用 5.全身疾病的急性期。 6.深度小于55Cm或大于9Cm者不宜放置(人工流产术同时和有剖宫产史者放置及固定 式IUD者例外)。 7.颈内口过松(固定式IUD除外)或重度狭窄。 8.脱垂Ⅱ度以上者。 9.或可以妊娠者,须等终止妊娠后再放。 10.妊娠或葡萄胎病史者慎用。 11.产术中出血过多,怀疑胎盘组织残留或感染可能者。 12.铜过敏或可疑对铜过敏者不宜放节育器。 13.中度贫血,Hb<90g/L者慎用(左旋炔诺酮-IUD及吲哚美辛IUD 除外)。

14.严重痛经者慎用(左旋炔诺酮-IUD除外)。 15.产后42天,如事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应暂缓放置。【放置时间】 1.月经千净3~7天之内。 2.哺乳期闭经或可疑妊娠者,应在排除妊娠后放置。 3.正常产后42天,恶露已干净,子宫恢复正常者。 4.早孕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后即刻放置(子宫收缩不良、出血过多、有感染可能或组织残留者暂不放)。 5.药物流产后月经恢复正常后。 6.自然流产或中期妊娠引产转经后子宫已恢复正常者。 7.剖宫产术后6个月根据情况考虑放置。 8.用于紧急避孕,在无保护性交后5天内放置。 【术前检查】 1.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 2.检查常规妇科检查及阴道清洁度、滴虫、真菌枪检查。如有炎症,治疗正常后放置。 3.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 4.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5.术前测体温(超过37.5℃,暂时不放置)。 6.术前排空膀胱。 7.宫内节育器的选择,根据宫腔深度。 【手术注意事项】 1.术前必须查清子宫大小,位置和倾屈度,以防子宫穿孔。

最新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5、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门诊(小)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必须保持清洁、肃静、禁止吸烟。凡参加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无菌规范,进行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参观实习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鞋、口罩;服务对象进行手术室,一律更换手术室的拖鞋。手术室内不可大声喧哗和闲谈、不准会客,与手术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得携带与手术无关的物品进入手术室。 2、手术前按手术类别准备各种器械及敷料,查验手术包灭菌在有效期内。 手术后如数清点,立即清洗干净,并送消毒。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应分别进行消

毒处理。 3、坚持术前查对受术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等;术中细致操作,严密观察受术者体征;手术完毕后,术者应当立即完成记录,填写手术登记。 4、人工流产手术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 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测试负压,吸宫时,负压应维持在400mmHg~500mmHg。 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术后要仔细检查吸出的胚胎及绒毛组织是否完成整、是否与妊娠月份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受术者术后观察半小时,无异常方可离院。 5、手术中遇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汇报,及时组织抢救,并作详细记录。定期分析术后感染和并发症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切口感染及其它并发症。 6、手术室抢救设备、器械及抢救药品等必须齐备,存放位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并始终处于备用状态。麻醉及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查标志、专柜加锁,专人管理,使用要遵医嘱并仔细并仔细复查核对。 7、精密仪器应专人保管,手术包及器械定期消毒、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和器械;手术室物资不得外借。 8、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每周彻底清理消毒1次。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健全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基层支部要建立健全由支部书记负责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配备1名计划生育委员,(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明确职责 1、领导职责 (1)负责公司计生工作的全面管理。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把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专题会议,听取计生专干的工作汇报,研究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充分发挥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保证计生专项经费的落实到位。 (5)坚持“三为主”、“三到位”、“三结合”,严格按照“一法三规一条例”管理计生工作,落实责任制,兑现奖惩。 2、专干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计生政策,保证公司计划生育率达100%。 (2)规范基础工作,注重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一卡一薄一单”。 (3)按时参加计生例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按时报送计生报表。 (4)帮助育龄妇女解决实际困难。 (5)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向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 (6)组织女职工每季度进行康检一次,上站率达100%。 (7)宣传和指导计生药具的使用,坚持定期随访。 (8)定期开展生殖保健、健康保健知识学习、测试。

三、完善育龄妇女登记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对已婚育龄妇女建立档卡,即对新婚夫妇及时登记入卡,对超龄妇女及时办理退卡手续。对未婚女青年的新婚、发放生育证、现孕出生、一孩领证、采取节育措施、工作调动、死亡、药具发放等情况按年龄不同登记入册,更换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要及时进行换卡登记。 四、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制度 1、对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检查,对查出的妇科疾病要积极帮助治疗,对节育措施不落实的要督促落实;对计划内怀孕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坚持打掉。 2、凡在我公司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已婚育龄妇女(含49周岁),必须近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孕检及健康检查,一次不参加孕检者,扣发当月工资50%,并责令限期参加孕检,连续两次不参加孕检者扣当月全部工资,并按计划生育处罚规定处理。 3、凡一胎未上环,二胎以上未结扎导致计划外怀孕者进行人流,费用自理,一律不给假期不报药费。 4、凡不到晚婚年龄结婚而怀孕者,其人流费用自理,不给假期。 五、继续实行结婚登记制度 1、凡我公司未婚男女职工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到晚婚年龄。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假期视为出勤。 2、凡未经公司计生办登记办理结婚手续而采取其它手段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职工,不论是否早婚,公司一律按未婚对待,不予办理生育指标。 六、健全准生证发放制度 1、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例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妇双方应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生育指标审批表《此表要经双方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连同要求生育夫妇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结婚照3张以及办事处指定医院生殖健康检查证明一并上交公司计生办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处理常规

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处理常规 手术并发症重在预防,一旦发生处理原则如下: 一、放取宫内节育器并发症处理常规 1、子宫穿孔、节育器异位。确诊节育器异位后,应根据其所在部位,经腹或经阴道将节育器取出。必要时留院观察、治疗。 2、感染。一旦发生感染,应取出宫内节育器,并给予抗生素治疗。 3、节育器嵌顿。一经诊断应及时取出,若取出困难,应在B超下或子宫镜直视下取出IUD,可减少子宫穿孔的机会。 二、人工流产并发症处理常规 1、子宫穿孔:一旦诊断,应停止手术,给予缩宫素和抗生素,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有无腹痛、阴道流血及腹腔内出血征象。子宫穿孔后,若患者情况稳定,胚胎组织尚未吸净者,可在B型超声或腹腔镜监护下清宫;尚未进行吸宫操作者,则可等待1周后再清除宫腔内容物;发现内出

血增多或疑有脏器损伤者,应立即剖腹探查修补穿孔处。 2、人工流产综合反应:一旦出现心率减慢,静脉注射阿托品0.5mg。 3、吸宫不全:若无明显感染征象,应行刮宫术,刮出物送病理检查,术后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4、漏吸:再次行负压吸引术。 5、术中出血:在扩张宫颈后,宫颈注射缩宫素促使子宫收缩,同时尽快钳取或吸取胎盘及胎体,吸管过细或胶管过软时应及时更换。 6、术后感染:卧床休息、支持疗法、及时应用抗生素。宫腔内残留妊娠物者按感染性流产处理。 7、栓塞:妊娠早中期羊水栓塞症状及严重性不如晚期妊娠发病凶猛。处理同妊娠晚期栓塞。 三、引产并发症处理常规 1、出血:对症处理。 2、感染:抗感染治疗。 3、软产道损伤:缝合修补,抗感染治疗等。

4、羊水栓塞:处理同妊娠晚期羊水栓塞。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一、积极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二、掌握社区内育龄妇女的整体情况和健康状况,做好社区妇女孕情监测。 三、对社区内妇女及时进行早孕登记并发放孕产期保健资料。 四、对避孕节育妇女进行随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常备并及时发放优生优育宣传资料。 六、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开展避孕“知情选择”,并填写《知情选择登记表》。 七、配备多种避孕药具,方便居民购买使用。 八、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设立计生技术服务室,开展优生优育咨询、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等服务。 九、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常见妇科疾并不孕症、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治疗指导。 十、做好预防性传播疾病的健康教育。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 3、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新疆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4、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

最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资料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以下简称并发症)的鉴定和管理工作,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鉴定和管理适用本法。本办法所称并发症,是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以下统称施术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手术常规等,实施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而造成受术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不良后果。 因施术者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等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受术者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并发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包括: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三)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输卵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五)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六)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认定的其他计划生育手术。 第四条根据对受术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并发症分为三级: 一级:造成受术者死亡、重度残疾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 二级:造成受术者组织器官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基本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 三级:造成受术者组织器官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轻度影响生活自理能力的。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并发症

的鉴定管理工作。 第六条并发症的鉴定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 第二章预防与处置 第七条施术者应当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恪守职业道德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手术常规,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禁忌证,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和保管,手术中要求留取的组织标本应当进行病理学检查。施术者应当制定并落实并发症的防范和急救预案,术后及时随访,最大限度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第八条施术机构应当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手术常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应当设置技术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监督,受理受术者及其他当事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投诉,并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九条施术者在术前必须如实向受术者告知手术风险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受术者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取得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同意并签字。 第十条在施术过程中,发现可能出现受术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等人身损害或人身损害已经发生时,施术者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救治,必要时应当及时会诊或转诊,避免或者减轻对受术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对轻微的不良后果,应当免费给予治疗直至痊愈。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发现受术者人身损害,应当立即向所在机构质量监控人员报告;质量监控人员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向受术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通报、解释。 第十一条发生受术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并发症的,相关医疗文书应当在施术者与受术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医疗文书可以是复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成都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试行) 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准入基本条件。按相应的条件、职责和任务分二级,应用麻醉镇痛技术终止早期妊娠吸宫,因其特殊要求,单独制定基本标准。 一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一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条件》适用于申请开展基本计划生育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计划生育技术:终止早期妊娠(负压吸宫),安取宫内节育器。 一、机构条件 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含妇产科或计划生育。 二、人员配备 技术人员配备2—4名。其中至少有一名医师,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乡镇卫生院可为执业助理医师),持有执业医师证(妇产科或计划生育),并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具体项目与机构申请许可的项目一致。

护士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三、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要求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设有门诊、手术区、术后休息室等。 (一)门诊 独立设置诊断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负责计划生育咨询、避孕节育医学检查工作。 (二)门诊手术区 1.三区划分有明确的标志和物理隔断,由外向内依次设: 非限制区:手术病人入室区、工作人员更衣更鞋区、术后休息间、卫生间、污物间(用后物品处理间)等; 半限制区:办公室(区)、清洁库房; 限制区:洗手间(区)、手术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或无菌物品存放柜)。 手术室,面积16平方米以上,设一张手术床,双通道出入(有条件的设置单独的污物通道);如设置两张手术床,则面积大于20平方米。水磨石或地砖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及边角光滑便于清洁消毒;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活动门。手术区远离茅厕、垃圾堆、畜厩、污水沟等污染源5米以上。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局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切实落实措施和责任,进一步加强本院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制订以下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继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一法一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已婚育龄夫妇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增强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使之成为一项自觉,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医院议事日程,突出位置,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进一步完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做法,逐级签订责任书;院长跟科室组长签订责任书,科室组长跟个人签订责任书,把计划生育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级干部身上。强化责任追究制、对满报、漏报已婚育龄妇女。造成计划外生育的,除依法规追究超生对象的责任和处理外,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婚育计划生制度 对卫生院干部、职工(含聘用工、临时工)、提倡按法定年龄推迟三年

(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申请结婚,并要求按规定申领《准生证》、方准生育,生育后应向市卫生局申报备案。正常生育满三个月,剖腹产满半年应上节育环,并将有关证件原件送交卫生院查验。 四、建立健全查环查孕制度和公示制度 对已婚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要按规定如实上报,且上报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期到所在地计生服务所接受孕情检查,临时聘用人员无按期查环查孕的,一律辞退,发现计划生育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每次孕情检查情况按规定时间准时上报备案,对不按期进行孕情检查的,将按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随访监督,严格请假制度 进一步严肃功劳纪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专人定期上门家访,掌握情况,跟踪了解,并按时督促孕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凡群众举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迅速组织调查,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并级时将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卫生院举报电话****** 六、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夫妇档案卡、结婚登记册,落实节育登记册、按期查环查孕登记册、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对象的生育,节育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努力使计生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卫生院

计划生育手术操作常规

计划生育手术操作常规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计划生育手术操作常规 一. 放置宫内节育器 [适应症] 凡已婚妇女,自愿放置而无禁忌,均可放置. [禁忌症] 1.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急性阶段. 2.月经周期紊乱或经量过多者. 3.生殖器炎症. 4.产后未满3个流产后月经尚未恢复正常者. 5.子宫颈内,口过松,重度撕裂,重度狭窄及严重子宫脱垂的妇女. 6.宫腔深度小于或大于10cm. 7.子宫畸形或附件有肿瘤者,酌情处理,非绝对禁忌. [术前检查] 1.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 2.作妇科检查,阴道清洁度检查. 3.放置时间有四种 (1)月经干净后3―7天:产后满3个月,月经尚未恢复者应排除妊娠后再放置. (2)人流同时可放置(子宫收缩不良.出血过多或有感染者暂不放.(3)自然流产转经后,中期妊娠引产转经后子宫恢复正常者.(4)剖宫产术后半年.

(5)宫内节育器的选择常用的类型有T-cu380A,母体乐,r形环,吉尼环和曼月乐等根据病史和子宫形状等选择., [术中注意] 1.操作中避免节育器与外阴阴道比、壁接触以防感染。 2.节育器一定要放到底。 二.人工流产 [适应症] 1.妊娠10周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 2.因合并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禁忌症] 1.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急性阶段. 2.月经周期紊乱或月经过多者. 3.生殖器官炎症. 4.全身情况不良不能胜任手术者. 5.术前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术前准备] 1.解除思想顾虑,进行避孕宣传. 2.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注意既往人工流产.剖宫产史,是否哺乳期,过去健康情况,有无其他系统疾患等,必要时做相关的辅助检查和会诊 3.做妇科检查,明确早孕,做阴道清洁度检查. [术中注意] 1.重复阴道检查,查清子宫位置.大小及软硬度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汇编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热情地向服务对象问好,使服务对象感到舒适和放松,明确服务对象来访的原因,营造和谐的氛围,保守秘密。使用开放性问题,探究服务对象的需求、风险、性生活、社会背景及周围的环境,了解服务对象的观点和感觉,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开放式提问等形式咨询,为决定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有效帮助。 2、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服务人员针对服务对象可能做出的各种决定,探究每一个决定的后果,使服务对象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真正拥有性与生殖健康的权力。 3、建立健全门诊服务、咨询登记制度,不同服务对象填写相应的《门诊咨询登记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登记本》、《人工流产手术登记本》,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受术者,交代术后注意事项,一般应观察2小时,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手术证明离站(所),对重症、急症服务对象应提前安排就诊。 5、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整洁,不断改善侯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 二、处方制度

1、医生处方权,由各科负责人提出,站、所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房。 2、药房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格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3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服务机构全称、门诊或住站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英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站咨询群众和关心体贴就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二、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住站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站手续。三、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来站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簿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四、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书写病历。 五、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 小时,交待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站,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 C 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各科室外的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 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三、毒、限、精神、贵重药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 戊二醛),头 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 浓度。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观察病人反应,发现意外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医生。 七、各种处理必须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患者自带药品,未经本站医生批准,不予注射或处置。 八、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时清理、清点、每日供应室对换。 九、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1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操作

计划生育手术操作常规 一、宫内节育器放置常规 (一)适应症: 凡已婚妇女,自愿放置而无禁忌,均可放置。 (二)禁忌症: 1、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急性阶段。 2、月经周期紊乱或经量过多者。 3、生殖器炎症。 4、产后未满3个流产后月经尚未恢复正常者。 5、子宫颈内,口过松,重度撕裂,重度狭窄及严重子宫脱垂的妇女。 6、宫腔深度小于5.5cm或大于10cm。 6、子宫畸形或附件有肿瘤者,酌情处理,非绝对禁忌。 (三)术前检查: 1、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 2、作妇科检查,阴道清洁度检查。 3、放置时间有四种: (1)月经干净后3―7天:产后满3个月,月经尚未恢复者应排除妊娠后再放置。 (2)人流同时可放置(子宫收缩不良.出血过多或有感染者暂不放。 (3)自然流产转经后,中期妊娠引产转经后子宫恢复正常者。 (4)剖宫产术后半年。 (5)宫内节育器的选择常用的类型有T-cu380A、母体乐、r形环、吉尼环和曼月乐等根据病史和子宫形状等选择。 (四)术中注意: 1、操作中避免节育器与外阴、阴道壁接触以防感染。 2、节育器一定要放到底。 3、周内禁止性生活与盆浴; 4、定期复查,术后1个月、3个月、半年各复查1次。

二、宫内节育器取出常规 (一)适应证: 1、因副反应或并发症需取出者。 2、带器妊娠者(包括带器宫内妊娠或异位妊娠)。 3、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绝育者。 4、围绝经期月经紊乱、闭经半年以上者。 5、到期根据实情需要更换者。 6、计划妊娠或不需继续避孕者。 (二)禁忌证: 1、全身情况不良或处于疾病急性期者暂不取,待好转后再取。 2、并发生殖道炎症时,需在抗感染治疗后再取节育器、情况严重者可在积极抗感染的同时取出节育器。 (三)取出时间: 1、以月经干净后7天内为宜。(视个人月经来潮时间长短而定) 2、如因子宫出血而需取出者,则随时可取,并酌情同时做诊断性刮宫,刮出物应送病理检查。术后给予抗生素治疗。 3、月经失调者,也可在经前取器,并作诊断性刮宫,同时取内膜送病理检查。 4、带器异位妊娠,应在术后出院前取出节育器。并发内出血、失血性休克者可在下次转经后取出 5、因带器早期妊娠需做人工流产者,应取出节育器,可根据节育器所在部位,先取器后吸宫或先吸宫后取器。带器中、晚期妊娠应在胎儿、胎盘娩也时检查宫内节育器是否随之排出,如未排出者,可在产后3月或转经后再取。。 6、更换宫内节育器者,可在取出宫内节育器后立即另换一个新宫内节育器(因症取出除外),或于取出后待正常转经后再放置。 (四)术前准备: 1、术前咨询,了解取器原因。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2、取器前,应对宫内节育器作定位诊断(如尾丝判断检查、超声检查、X线透视等)。尽可能了解宫内节育器的种类。 3、做妇科检查及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

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xx县委办公室计划生育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计划生育制度,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我办计划生育的管理水平,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在本办工作的正式干部及聘用工作人员均必须遵守本制度。第2条实行全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主任是执行本单位工作的总责任人,各科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3条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每半年召开一次计生会议,系统学习贯彻计划生育法和条例,掌握新的规章政策,并形成会议记录,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章生育的计划管理 第1条实行计划生育,禁止计划外生育。 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指标,制定人口计划。 第2条提倡晚婚,推行晚育。男二十五、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三十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第3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4条凡符合生育条件生育的育龄夫妻,须向所在街道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街道办办理生育证明。

第5条凡要求调入的已婚人员,必须持有原地计划生育证明,有关部门核实后方可办理。 第6条县委办计生领导小组对未满四十九周岁的干部及家属建立计划生育档案,每年签署计划生育责任书。并要求婚后育龄妇女每季度到计生委进行一次环、孕情检查,同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第三章聘用人员计生管理 第1条对聘用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凡来我办聘用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每年初对聘用人员的计生证进行检查,对已婚已育的聘用人员育龄妇女,每年进行两次查环查孕。 第四章节育措施与优待奖励 第1条有生育能力而无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妻,应采取节育措施,节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应放置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两个子女的育龄夫妻,一方应采取结扎措施。 第2条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休假。 第3条实行晚婚的在职人员,增加婚假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并给予配偶10天护理假。增加的婚假和产假视同出勤,工资津贴照发。 第4条夫妻双方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由夫妻双方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按照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

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篇一:8计划生育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列》、《北京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执业。 2、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技术生育的特殊病例、抢救病例、并发症病例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及时上报朝阳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3、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生必须接受上岗前培训、考核。在工作中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取得《母婴技术保健合格证》后方可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 4、做好每一例受术者的术前检查、术后技术、人力、物力的准备、宣教工作。严格掌握各项手术及其他技术服务的适应症、禁忌症。 5、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各项技术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手术操作应稳、准、轻、细。做好术后观察和定期随访,定期对门诊手术质量进行分析、总结。 6、对抢救病例必须做到观察细致、检查全面、处理迅速治疗正确、病情处理情况上报医院领导。

7、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防治,对已发生的并发症病例经调查、分析、核实后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单位,并向 患者通报、解释及妥善处理。 8、发生计划生育手术疑难或重症病人,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及时转诊,并且由医护人员护送到上级医疗单位(中日友好医院)诊治。 9、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的统计报告制度,对计划生育手术质量问题应及时登记,填报“北京市计划生育质量监测登记表”,不得隐瞒,不得涂改记录,对技术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并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后果。 10、重视病例书写质量,书写病例要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连贯性、逻辑性,对病历质量进行定期分析总结。 11、各项原始资料如:病历、登记表、登记册、报表等清楚整齐,项目填写齐全、所有数据要有核对制度。 篇二:计划生育手术安全质量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安全质量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加强领导 成立计划生育手术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计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科技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领导班子人员为组成人员,下设办公室,服务站站长为办公室主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条发文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三条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四条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和卡片,按公司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项目填写清楚、齐全。 第五条掌握所属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雇佣外来流动人口时,必须先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证或证件过期的应督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验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得雇佣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员。 第六条对新进厂的农民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和计划外生育工作。 第七条在暑假和春节以及其他节假日时,组织职工及其家属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第八条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

传标语。积极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第九条落实各种节育措施,建立避孕药具领取、发放帐册,做好避孕药具的领取、发放工作。 第三章育龄妇女管理制度 第十条建立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育龄女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定期组织“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计划外生育。 第十一条协助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服务所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第十二条对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限期采取节育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从当月起停发工资、福利及一切补贴,年终不得评奖。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计生管理部门。 第四章计划生育填报制度 第十三条每月8日前(节假日顺延)按时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报送《流入人口登记及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反馈表》。在填写报表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若在月报中隐瞒流动人员实际情况,公司将接受镇计生办依据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十六条公司计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计划外生育的职工,除了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因落实不力,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实施“一票否决”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九条公司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配合不力,给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困难的,除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外,“一票否决”当事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妇科学临床技能操作规程

妇科学临床技能操作项目操作规程 单县中心医院妇科 目录 妇科学 妇科病史采集 (1) 妇科体格检查 (3) 妇科常规手术无菌操作 (6) 妇科常用辅助检查 (7) 计划生育手术 (10)

妇科学 一、妇科病史采集 (一)问诊的技巧 1. 收集资料的技巧:评估询问者向患者收集资料的能力,包括问诊的问题类型、组织安排、资料的引证核实和小结。 (1)问诊的类型 1)为了系统有效地获得准确的资料,询问者应遵循从一般性提问到特殊提问(直接提问)的原则; 2)应避免诱导性提问、诘难性提问及连续性提问。 (2)组织安排:是指整个问诊的结构与组织(包括:引言、问诊主体、结束语等)。 1)按项目的问诊顺序、系统地询问一系列问诊内容。(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系统回顾、月经史、婚育史和家族史等。) 2)避免遗漏关键性病史内容,提问问题明确,重点突出。 (3)询问者应引证核实患者提供的信息,以便收集到尽可能准确的病史。 1)阳性资料必须引证核实。 2)引证要全面:如诊断医院、治疗经过、用药效果等。 (4)问诊过程中有小结,每一项结束时进行小结。 1)对主诉和现病史做一详细的总结是很重要的。 2)其他方面:阳性发现概况性小结。 2. 交流的技巧包括: (1)询问者应注意聆听,不要轻易打断病人讲话。 (2)有时允许有必要的停顿,不出现难堪的停顿。 (3)不要急促地提出一连串问题。 (4)如果患者不停谈论许多与病史无关问题,则客气地把患者引到病史线索上来。 (5)友善的举止 1)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友好的眼神、大方的体语及鼓励的短语。 2)给予赞扬性肯定和鼓励。 (6)不用医学名词或术语提问,语言简单易懂,如果使用医学术语,必须立即向病人解释。 3. 医生的态度、融洽的医患关系 (1)衣冠整洁、举止端庄、发展与病人的和谐关系。 (2)谦虚礼貌、尊重病人、获得病人的信任。 (3)具有真诚、耐心和同情心,使病人感到温暖。 4. 问诊应有过渡语言 (1)包括两部分 1)下面将问什么问题 2)为什么问这个问题(目的性) (2)要求4次过渡语言 1)现病史~既往史1次 2)过去史~系统回顾1次 3)系统回顾~个人史1次 4)个人史~家族史1次 5. 应有结束语 (1)医生做什么,医学生把收集到的资料向上级医生汇报。 (2)患者做什么,病人需要做何检查。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公司及项目部的计划生育工作,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和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宜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条发文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第三条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项目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和卡片,按公司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项目填写清楚、齐全。 第五条掌握所属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雇佣外来流动人口时,必须先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证或证件过期的应督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

验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得雇佣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员。 第六条对新进场的农民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和计划外生育工作。 第七条在暑假和春节以及工程新开工时,组织职工及其探亲家属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第八条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积极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第九条落实各种节育措施,建立避孕药具领取、发放帐册,做好避孕药具的领取、发放工作。 第三章育龄妇女管理制度 第十条建立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育龄女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定期组织“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计划外生育。 第十一条协助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第十二条对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限期采取节育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从当月起停发工资、福利及一切补贴,年终不得评奖。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计生管理部门。 第四章计划生育填报制度 第十三条每年12月25日前由公司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公司年度发生的婚、孕、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流入(出)人口、育龄人员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