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技术规范

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技术规范
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技术规范

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

总则

1适用范围 (1)

2依据 (1)

3术语及定义 (1)

4基本原则 (3)

5基本要求 (3)

5.1检验检疫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要求 (3)

5.2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及人员要求 (4)

5.3 防疫消毒设施要求 (4)

5.3.1口岸防疫消毒场地及设施 (5)

5.3.2进出境动物隔离场 (5)

5.3.3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场所 (5)

5.3.4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6)

5.4 防疫消毒技术要求 (6)

6防疫消毒方法、消毒剂的选择原则 (6)

6.1防疫消毒防疫选择原则 (6)

6.2防疫消毒消毒剂选择原则 (7)

6.3防疫消毒一般程序 (7)

7防疫消毒效果评价和监管验证 (8)

8防疫消毒剂和器械的管理 (9)

9安全和环保管理 (10)

第二部分

进出境陆生动物消毒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11)

2 操作程序 (11)

2.1 准备工作 (11)

2.1.1 人员准备 (11)

2.1.2 制定工作方案 (11)

2.1.3药品配制 (11)

2.1.4 器械及用具 (11)

2.2 步骤与方法 (12)

2.2.1船舶及装卸动物码头隔离区域的消毒 (12)

2.2.2飞机及装卸动物停机坪隔离区的消毒 (12)

2.2.3笼具和铺垫材料的消毒 (12)

2.2.4运输车辆的消毒 (12)

2.2.5动物隔离场的消毒 (14)

2.3效果评定 (17)

3 监管要求 (17)

3.1监督检查药品选择与配制 (17)

3.2监督检查实际操作流程 (18)

3.3抽查效果评定 (18)

3.4审核记录报告填写 (18)

4 注意事项 (19)

附录A (20)

附录B (21)

附录C (22)

第三部分

进出境水生动物消毒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23)

2 操作程序 (23)

2.1 准备工作 (23)

2.1.1 人员准备 (23)

2.1.2 制定工作方案 (23)

2.1.3药品配制 (23)

2.1.4 器械及用具 (23)

2.2 步骤与方法 (24)

2.2.1防疫性消毒 (24)

2.2.1.1运输工具、包装物、装载用水(冰)、器具、其他铺垫材料 (24)

2.2.1.2现场查验场地、养殖场、临时隔离场及暂养场 (24)

2.2.1.3鱼卵 (25)

2.2.2紧急消毒 (25)

2.2.2.1运输工具、包装物、装载用水(冰)、器具、其他铺垫材料 (25)

2.2.2.2现场查验场地、养殖场、临时隔离场及暂养场 (26)

2.2.2.3动物尸体 (26)

2.2.3记录填写 (26)

2.3效果评定 (26)

3 监管要求 (26)

3.1监督检查药品选择与配制 (26)

3.2监督检查实际操作流程 (27)

3.3抽查效果评定 (27)

3.4审核记录报告填写 (27)

4 注意事项 (27)

附录A (29)

附录B (32)

附录C (33)

附录D (36)

第四部分

进出境动物产品防疫消毒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37)

2 操作程序 (37)

2.1 准备工作 (37)

2.1.1 人员准备 (37)

2.1.2 制定工作方案 (37)

2.1.3药品配制 (37)

2.1.4 器械及用具 (38)

2.2 步骤与方法 (38)

2.2.1 运载工具的防疫消毒 (38)

2.2.2 非食用动物产品外包装(表面)的防疫消毒 (39)

2.2.3 动物源性饲料外包装的防疫消毒 (40)

2.2.4 动物产品装卸场地的防疫消毒 (40)

2.2.5 铺垫材料、废弃物的防疫消毒 (41)

2.2.6 不合格动物产品的防疫消毒 (41)

2.2.7 指定加工、仓储企业的防疫消毒 (41)

2.3效果评定 (42)

3.1监督检查药品选择与配制 (42)

3.2监督检查实际操作流程 (42)

3.3抽查效果评定 (43)

3.4审核记录报告填写 (43)

4 注意事项 (43)

附录A (44)

附录B (47)

第五部分

进出境运输工具消毒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48)

2 操作程序 (48)

2.1 准备工作 (48)

2.1.1 人员准备 (48)

2.1.2 制定工作方案 (48)

2.1.3药品配制 (48)

2.1.4 器械及用具 (48)

2.2 步骤与方法 (49)

2.2.1 车辆防疫消毒处理 (49)

2.2.2火车防疫消毒处理 (51)

2.2.3一般船舶防疫消毒处理 (53)

2.2.4废旧船舶的防疫消毒处理 (53)

2.2.5飞机防疫消毒 (54)

2.2.6集装箱防疫消毒处理 (55)

2.3后续处理 (55)

2.4低温环境下常用消毒剂的配制 (55)

2.5记录填写 (55)

2.6效果评定 (55)

3 监管要求 (56)

3.1监督检查药品选择与配制 (56)

3.2监督检查实际操作流程 (56)

3.3抽查效果评定 (56)

3.4审核记录报告填写 (57)

附录A (58)

附录B (61)

附录C (62)

附录D (63)

第六部分

重要动物疫病防疫消毒技术规范

1 口蹄疫 (64)

1.1口蹄疫病毒属性 (64)

1.2有效灭活和消毒药剂 (64)

1.3传带口蹄疫病毒动植物产品的防疫消毒方法 (64)

1.4发生口蹄疫的紧急防疫消毒规程 (66)

1.4.1消毒准备 (66)

1.4.2操作程序 (67)

1.4.3填写消毒记录 (68)

1.4.4注意事项 (68)

2 禽流感 (68)

2.1禽流感病毒属性 (68)

2.2有效灭活和消毒药剂 (69)

2.3传带禽流感病毒动植物产品的防疫消毒方法 (69)

2.4发生口蹄疫的紧急防疫消毒规程 (69)

2.4.1消毒准备 (69)

2.4.2操作程序 (70)

2.4.3填写消毒记录 (71)

2.4.4注意事项 (71)

3炭疽 (71)

3.1炭疽属性 (71)

3.2有效灭活和消毒药剂 (72)

3.3传带炭疽动植物产品的防疫消毒方法 (72)

3.4发生炭疽的紧急防疫消毒规程 (73)

3.4.1消毒准备 (73)

3.4.2操作程序 (73)

3.4.3填写消毒记录 (76)

4非洲猪瘟........................................................................................................ .. (76)

4.1非洲猪瘟病毒属性 (76)

4.2有效灭活和消毒药剂 (77)

4.3传带非洲猪瘟病毒动植物产品的防疫消毒方法 (77)

4.4发生非洲猪瘟的紧急防疫消毒规程 (77)

4.4.1消毒准备 (77)

4.4.2操作程序 (78)

4.4.3填写消毒记录 (79)

4.4.4注意事项 (79)

附录 (80)

第一部分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及防疫消毒实施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及其装载容器、包装物,进出境动物隔离场所,进出境动物产品贮存、加工、生产的场所,以及其他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运输工具、场地、物品以及有关人员的防疫消毒工作。

2 依据

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2009年第122号)

2.2 技术标准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15981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卫生部

GB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GB/T18635-2002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GBZ71-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

3 术语及定义

3.1动物防疫消毒(以下简称防疫消毒):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方法,清除并杀灭外界环境中所有病原体(包括动物疫病重要传播媒介节肢动物和鼠),消灭动物疫病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动物疫病发生蔓延的手段。包括熏蒸、消毒、扑杀、

销毁、无害化处理、杀虫、灭鼠等处理方法。

3.2预防性消毒:在未发现传染源的情况下,经常采用一定的消毒措施,杀灭、清除动物体、动物产品及货物或外部环境可能污染的病原微生物,达到防止动物传染病发生的目的。

3.3紧急消毒(又称临时消毒):在发生动物传染病时,为了及时清除、消灭从患病动物体内排除的病原体而采取的应急性消毒措施。

3.4 终末消毒:在病畜解除隔离、痊愈或死亡后,或者在疫区解除封锁之前,对可能残留的病原体所进行的全面彻底的消毒。

3.5熏蒸:在密闭环境下,采用熏蒸剂这类化合物以杀灭病原体的技术措施。

3.6 无害化处理:通过焚毁、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将带有或疑似带有病原体的动物尸体、动物产品、进境动物隔离期间产生的粪便、垫料及污物、污水,进境检出的有害生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达到消除病害因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目的。

3.7 扑杀:将被某疫病感染的动物(有时包括可疑感染动物)全部杀死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彻底消灭传染源和切断传染途径。

3.8销毁:将动物尸体及其产品或附属物进行焚烧、化制等无害化处理,以彻底消灭它们所携带的病原体。

3.9 杀虫:采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消灭或减少疫病媒介昆虫或动物体外寄生虫。

3.10 灭鼠:采取措施使鼠类数量减少以至消灭,以防止其危害。

3.11 效果评价:用微生物监测法、化学指示器材监测法、生物指示器材监测法、模拟包装监测法、程序监测法等一定的方法衡量分析防疫消毒所达到的预定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并做出科学的判断。

3.12 监管验证: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在现场判断防疫消毒从业单位的防疫消毒工作是否按照有关标准或操作规范的要求实施而进行的符合性或技术性验证活动。

3.13 防疫消毒从业单位: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证并取得从业资格的从事本规范适用范围内防疫消毒工作的单位。

3.14 消毒剂:防疫消毒过程中使用的用于杀灭微生物以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3.15非食用动物产品: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仍存在动物卫生、公共卫生风险,但经

过深加工或检疫处理能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非供人类或动物食用的动物产品(不含精液、胚胎、种蛋)。

4 基本原则

4.1依法依规:防疫消毒工作必须有充分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规定的依据,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形科学地确定不同的防疫消毒处理方法。

4.2科学有效:防疫消毒工作必须科学有效,杜绝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的风险,实现把关有效。

4.3安全环保:防疫消毒方法应当安全可靠,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降低残毒,减少污染环境。

4.4促进贸易:防疫消毒应在确保有效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经济损失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5 基本要求

5.1检验检疫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要求

5.1.1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统一主管全国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工作,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动物检疫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的监管工作。

5.1.2检验检疫机构应建立防疫消毒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实施防疫消毒从业单位的资质管理。

5.1.3检验检疫机构采用日常监管和年审相结合的方式,对防疫消毒从业单位的从业人员资质、防疫消毒的设施、药械、工作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考核管理。

5.1.4 检验检疫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防疫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效果评价和监管验证工作。具体监管方式、监管频率分别按照相关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5.1.5 检疫监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疫消毒技术培训,具备相应监管能力。

5.1.6 检验检疫机构对防疫消毒从业单位提交的防疫消毒方案进行审核,审查其处理方式、使用消毒剂、技术要求和标准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同意其实施;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其重新提交方案。

5.1.7 检验检疫机构鼓励使用自动化防疫消毒通道等现代化、自动化的先进防疫消毒设施。

5.1.8 检验检疫机构对防疫消毒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管和指导。

5.1.9 对防疫消毒从业单位未按规定进行防疫消毒、防疫消毒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应责令其重新实施防疫消毒。

5.1.10 检验检疫机构应做好防疫消毒监管工作记录。

5.2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及人员要求

5.2.1 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关营业执照,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证取得动物防疫消毒资质,方可从事防疫消毒业务。

5.2.2 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应具备与防疫消毒处理业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符合相关要求专门的消毒剂仓库和器械仓库,有对防疫消毒进行效果评价的实验室或者委托实验室。

5.2.3 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应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健全的防疫消毒处理工作程序,安全操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5.2.4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应配备与相关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应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内容包括经历、资格、岗位、技能、培训、健康等)。

5.2.5 防疫消毒从业人员应经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现场操作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考试和能力评估,获得从业证书,并持证上岗。

5.2.6 防疫消毒从业人员应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遵守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防疫消毒处理工作安全、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7 防疫消毒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防疫消毒工作。

5.2.8 防疫消毒所用消毒剂、器械应取得国家药械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消毒剂。

5.2.9 用环氧乙烷、溴甲烷等危险化学品或电离辐射等方法进行防疫消毒的,其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10防疫消毒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实施。

5.2.11防疫消毒从业单位要做好防疫消毒处理有关记录,并及时归档,留存2年以上。

5.3 防疫消毒设施要求

口岸防疫消毒场地及设施、进出境动物隔离场、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和布局应符合国家防疫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应符合相应要求。

5.3.1 口岸防疫消毒场地及设施:

5.3.1.1防疫消毒处理区域应完全封闭,位于办公、生活区的下风方向,相隔距离不少于50m,面积不少于1000㎡。

5.3.1.2防疫消毒场地应地面平整、坚固、硬化,无病媒生物孳生地,场地及周围环境应具备有效的防鼠设施与防鼠带;

5.3.1.3防疫消毒处理场地配套设施应包括标志牌、告示牌、防疫消毒平台等;

5.3.1.4有车辆清洗、机动消毒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上述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3.1.5对于动物卸载区域应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动物出入口应当分别设置;

5.3.1.6从事熏蒸消毒处理的,处理场地、设施、消毒剂库建设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3.2进出境动物隔离场:

5.3.2.1隔离场应按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合理布局,分设不同功能区域;

5.3.2.2隔离场与外界和场内各区之间应建有围墙及消毒通道,隔离场的出入口须有消毒设施,并配备有必要的消毒、杀虫、灭鼠药械设备;

5.3.2.3隔离场通道须设有动物和车辆进出的消毒池,消毒池的宽度与门同宽,长度不少于4m,深度不少于0.2m;

5.3.2.4人员的出、入通道要设有更衣、洗手消毒设施、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5.3.2.5应建有配套的病死畜及疫畜、污水、污物等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处理(置)设备;

5.3.2.6应设有专用的运输车辆清理消毒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

5.3.2.7隔离饲养区地面和墙壁应易于清洗和消毒

5.3.2.8进境动物隔离场应设置饲草、饲料及垫料进行熏蒸消毒处理的场所,场所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3.2.9进境水生动物隔离场应具有独立的供水系统及消毒设施,并具有无害化处理设施。

5.3.3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场所:

5.3.3.1生产加工区进出通道须设置与门等宽、长度不少于4m、深度不低于0.2m的消毒池或者其他能够有效消毒的设施。

5.3.3.2存放仓库和生产、加工车间进出口通道应设有与门等宽的消毒池(垫)。

5.3.3.3存放仓库和生产加工区的进出口通道应设有更衣室、盥洗室和浴室,更衣室内应装有紫外灯等消毒杀菌装置,需有足够数量的更衣箱。盥洗室内应有洗手消毒设施。

5.3.3.4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杀虫、灭鼠设施和消毒剂、器械,并有专库存放。

5.3.3.5有对运输车辆、工具、库场和车间,以及进境包装物、铺垫材料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下脚料、污水进行防疫消毒处理的场所和设施。

5.3.4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5.3.4.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5.3.4.2场地符合国家有关防疫要求,地面平整硬化,排水通畅,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无病媒昆虫孳生地。

5.3.4.3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m、深0.2m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

5.3.4.4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染疫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等。

5.3.4.5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

5.3.4.6配置机动消毒设备和车辆清洗、杀虫、灭鼠药械设备。

5.3.4.7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5.3.4.8有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

5.4 防疫消毒技术要求

5.4.1对拟实施防疫消毒处理的货物,我国或输入国家/地区有明确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的,按照明确的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实施处理。

5.4.2对拟实施防疫消毒处理的货物,有方法但没有明确技术指标,拟参照采用相关技术指标的,必须组织专家对拟采用的具体指标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可以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生物的,方可参照相关技术指标实施处理。

5.4.3防疫消毒使用的消毒剂要具有针对性,即对拟控制的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生物有预防、消毒作用,要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规定的剂量(浓度)进行处理。

5.4.4防疫消毒的具体操作必须符合相关操作规范(参见相关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6 防疫消毒方法、消毒剂的选择原则

6.1 防疫消毒方法选择原则

6.1.1根据病原体的特性和被消毒物体的特性选择防疫消毒方法;

6.1.2在保证防疫消毒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对人安全,对设施、设备及防疫消毒对象无损害的消毒方法;

6.1.3选择消毒方法时,要充分考虑影响防疫消毒效果的各种因素;

6.1.4 防疫消毒操作时,一般采取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

6.1.5 进境隔离动物发生或检出传染病时,应实施紧急消毒和终末消毒;

6.1.6对密闭空间的表面、室内的空气、不宜浸湿的物品、需杀灭货物内部病原体的对象的防疫消毒,宜采用熏蒸法;

6.1.7 对面积大且密闭性差的场所的表面、货物的表面、可浸泡的物品宜采用喷洒、浸泡、涂抹法;

6.1.8 对于场地的防疫消毒:在未发生疫情的场地为,清扫→冲洗→消毒;已发生疫情的场地为,消毒→清扫→消毒。

6.2 防疫消毒消毒剂选择原则

6.2.1在保证消毒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对人安全,对设施、设备及防疫消毒对象无损害、环境污染小的消毒剂;

6.2.2 选择防疫消毒消毒剂时,要充分考虑影响防疫消毒效果的各种因素(如环境、温度、湿度、有机物、酸碱度等);

6.2.3选择消毒谱广,高效,消毒速度快,作用持久的消毒剂;

6.2.4针对相同的防疫消毒对象,应定期轮换消毒剂;

6.2.5要考虑不同的消毒剂的拮抗作用,尽量不要混用;

6.2.6消毒剂应严格按说明书及有关规范进行配制和使用;

6.2.7消毒剂应遵循现配现用原则。

6.3 防疫消毒一般程序

6.3.1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检疫情况确定需实施防疫消毒的对象,向行政相对人出具《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其到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防疫消毒从业单位落实防疫消毒工作。

6.3.2 防疫消毒从业单位接受防疫消毒委托,确定实施防疫消毒的具体事项。

6.3.3防疫消毒从业单位综合评估防疫消毒处理对象的性质,制定防疫消毒实施方案,包括消毒方法、消毒剂和施药量、作用时间和温度、防疫消毒器械、防护用品、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并报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准。

6.3.3.1对防疫消毒对象、方法、消毒剂等相对固定的一般性防疫消毒,如冻肉外包

装、汽车轮胎的消毒等,可每年制订一份防疫消毒实施方案并报检验检疫机构核准后实施;

6.3.3.2对重大的防疫消毒任务,如动物隔离场的防疫消毒、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防疫消毒等,则每次实施消毒工作前须制订一份防疫消毒实施方案并报检验检疫机构核准后实施。

6.3.4 防疫消毒从业人员依据实施方案,按照相应的《防疫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选择符合本次防疫消毒工作任务相一致的消毒剂、器械、防护用品、应急处理用品和其它必备的工具,采用相应方法对防疫消毒对象实施防疫消毒。

6.3.5防疫消毒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具体《防疫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防疫消毒处理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效果评价。

6.3.6防疫消毒从业人员每次对防疫消毒工作整个过程进行实事求是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防疫消毒地点、方法、施用消毒剂、施药时间、施药量、操作方式、现场温度、现场湿度等内容。

6.3.7防疫消毒工作结束后,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动物防疫消毒结果报告单》(附件1)交检验检疫机构审核。

6.3.8检验检疫机构监管人员对防疫消毒从业单位提交的《动物防疫消毒结果报告单》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归档于报检资料中。

6.3.9检验检疫机构采用日常监管和年审相结合的方式,对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及人员从资质、设施、药械、工作质量、安全管理等项目实施监督,主要检查防疫消毒从业单位所使用的药品是否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准许使用的消毒药品目录》、药品配制使用情况、操作程序、防疫消毒处理记录填写情况等,并如实填写《动物防疫消毒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符合要求的,继续保留资质。

7 防疫消毒效果评价和监管验证

7.1 防疫消毒效果评价

7.1.1对经过评估确定的防疫消毒处理方法和技术指标,以及参照相关技术指标实施的防疫消毒,在完成处理后,定期(每季一次)按标准或规范由从业单位对被处理货物采用重新检查和扦样送实验室检验的方法进行效果评价,并做好记录。

7.1.2防疫消毒效果评价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的防疫消毒知识,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

7.1.3防疫消毒效果评价须选择合理的采样时间(消毒后、使用前),灭菌效果评价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程。

7.1.4对预防性消毒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效果评价,对紧急消毒和终末消毒,每次均应进行效果评价。具体应根据不同消毒对象、消毒范围、消毒方法,参照相关标准或操作规范实施判定或验证。

7.2 防疫消毒监管验证

7.2.1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防疫消毒处理工作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防疫消毒过程进行监管验证;

7.2.2对按照明确技术标准和指标进行的防疫消毒处理,监管验证按照有关标准或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7.2.3 消毒验证应根据不同的防疫消毒规范制定相应的监管验证方案;

7.2.4 消毒验证一般包括防疫消毒方法、消毒剂使用是否准确,消毒剂是否按规定配比、浓度是否达到要求,防疫消毒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等。

8 防疫消毒剂和器械的管理

8.1质检总局主管部门组织对进出境动物防疫消毒相关消毒剂进行效果及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定期将相关发布有关信息;

8.2 消毒剂的一般管理原则

8.2.1消毒剂的贮存参照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进行管理;

8.2.2使用中的消毒剂容器外表应注明消毒剂的品名、浓度、启用时间;

8.2.3暂时存放使用中的一般消毒剂应妥善保管,与其他物品药剂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不得用其他不清洁容器盛装;

8.2.4使用后剩余的危险消毒剂应立即送还指定消毒剂库房,并妥善保管;

8.2.5对已打开包装存放过一段时期的消毒剂,在使用前应做好消毒剂中有效成分的浓度监测以保证消毒效果;

8.2.6消毒剂库房不得存放过期或禁止使用的消毒剂。

8.3防疫消毒所使用的器械(包括:防疫消毒所用的施药器械、检测仪器和防护设备)的产品质量及安全性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并经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校正。

8.4检测设备要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校准,具有使用维护记录、校准检定记录等。

8.5未经验证的检测设备与未经效果评价的消毒剂,不得在防疫消毒中使用。

8.6应严格执行消毒剂、器械仓库管理规定,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9 安全和环保管理

9.1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应在消毒剂出入库、贮存、危险药品运输、消毒操作、危险消毒剂残留检测、消毒剂的废弃处理等环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9.2对防疫消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培训,对危险消毒剂使用、保管、运输的人员要由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并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认可;

9.3使用危险消毒剂进行作业时,至少两人作业并需保持目视距离,严禁单人操作;

9.4使用危险消毒剂进行作业时,防疫消毒从业人员作业时按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并注意风向和脱险路线。

9.5夜间作业时,操作区域应设置照明装置,防疫消毒从业人员应穿戴反光警示标识;

9.6防疫消毒时应遵守不要对自己造成伤害、不要对他人造成伤害、不要对处理对象造成损害的原则;

9.7过期或作废的消毒剂不得随意处置,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有毒消毒剂废弃物处理,参照GB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执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按照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执行。过期的一般消毒剂可参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9.8 防疫消毒过程中有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异常情形的应立即暂停防疫消毒工作,按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第二部分

进出境陆生动物消毒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进出境陆生动物及其运输工具、笼具、铺垫材料、饲草以及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的防疫消毒工作。

2 操作程序

2.1 准备工作

2.1.1人员要求

防疫消毒从业人员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现场操作以及知识的培训,通过考试和能力评估,获得从业证书,并持证上岗。

2.1.2制定工作方案

防疫消毒从业单位在防疫消毒前,制定详细的防疫消毒方案,并在实施前,由检验检疫机构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采用的防疫消毒方法、消毒剂的种类、浓度、处理时间、操作程序等。

2.1.3消毒剂配制

2.1.

3.1消毒剂的一般分类

(1)高效消毒剂包括戊二醛、过氧乙酸和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漂粉精)、二氯异氰尿酸钠(优氯净)、三氯异氰尿酸等。

(2)中效消毒剂包括含碘消毒剂(碘伏、碘酊)、醇类及其复配消毒剂、酚类消毒剂等。

(3)低效消毒剂包括苯扎溴铵、苯扎氯铵等季铵盐类消毒剂,醋酸氯已定、葡萄糖酸氯己定等双胍类消毒剂等。

2.1.

3.2常用消毒剂

用于动物防疫消毒的消毒剂应具备消毒剂批准文号,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明确有效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必要时进行含量检测。

2.1.4 器械及用具

根据防疫消毒处理方案,选择适当消毒器械,并应确保正常使用状态。

2.1.4.1 配药工具

塑料桶、药勺、漏斗、过滤网、搅棒、量杯、磅秤、天平等。

2.1.4.2 熏蒸、消毒器械

机动、手动喷雾器、通道式喷雾设施等。熏蒸用气体发生装置(蒸发容器、支架、加热源)、帐幕、温/湿度仪、检测仪、投药管等。

2.1.4.3 防护设备

个人防护包括操作人员防护和其他人员防护。根据各种消毒方法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应采取具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

(1)喷洒消毒:穿戴长袖工作服、防护帽、橡胶手套、胶鞋、口罩、防护眼镜等,必要时戴防毒面罩。

(2)熏蒸消毒:穿戴长袖工作服、手套等,并佩戴带有滤毒罐的防毒面具。滤毒罐使用前,应检查密闭性、有效性和是否适合所要防护熏蒸气体的要求。

(3)在缺氧、高浓度毒气环境中应使用隔绝式呼吸器。

2.1.4.4 检测、抽样用具

采样规格板、无菌棉拭子、试管、采样液、中和剂、酒精灯、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菌片、化学指示卡等。

2.1.4.5 其他物品

急救药械、封识、警示标识、毛巾、刷子、洗涤剂、记录表和笔等。

2.2步骤与方法

2.2.1船舶及装卸动物码头隔离区域的消毒

(1)划定隔离区域,用警戒线隔离,隔离区域清扫干净,用0.5%过氧乙酸或者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进行喷洒,作用半小时。

(2)在舷梯下口放置消毒脚垫,喷洒足量的0.2~0.5%过氧乙酸?或者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上下船舶人员进行鞋底消毒;

(3)使用0.5%过氧乙酸或者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对卸装动物舷梯通道进行喷雾消毒;

(4)待动物卸装完毕,对运载动物的船舱进行消毒,使用0.5%过氧乙酸或者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进行喷雾消毒。

(5)待动物卸装完毕后对隔离区域进行消毒,用0.5%过氧乙酸或者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进行喷洒,作用半小时。然后解除隔离。

2.2.2飞机及装卸动物停机坪隔离区的消毒

参考2.2.1进行消毒。

2.2.3笼具和铺垫材料的消毒

用飞机装载的动物一般有笼具和铺垫材料,在动物卸离后需对装载过动物的笼具和铺垫材料进行消毒处理。具体程序为:

(1)清理笼具中的废弃物和铺垫材料,进行深埋处理。深埋点应在隔离场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坑底覆盖2cm厚生石灰或漂白粉,废弃物和铺垫材料混合生石灰或漂白粉埋入坑中,顶层覆土不少于1.5m,覆土夯实。

(2)对清理完废弃物的笼具用0.5%过氧乙酸或者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进行喷洒消毒。

2.2.4运输车辆的消毒

(1)在装载进出境动物之前,应对运载动物的汽车进行预防性消毒。先对车辆进行彻底清洗,再使用0.5%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 )溶液,对车厢、栏杆、车架、车轮等及用具进行彻底喷淋或喷雾消毒。消毒顺序为由上风向至下风向、从上到下对车辆进行喷洒或淋湿透,不留死角。

(2)每次进出卸载动物码头(或停机坪)隔离区域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用浓度为用0.5%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对车厢、轮胎等表面均匀喷洒至湿润。

(3)进入指定隔离检疫场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用浓度为0.5%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对车厢、底盘等表面均匀喷洒至湿润,同时进入指定隔离检疫场时,须经过隔离消毒池,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消毒。消毒池内可用碱类消毒剂(2%NaOH溶液)、过氧化物类消毒剂(0.2%~0.5%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

(4)运输车辆离开隔离检疫场时,需用0.5%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对车辆进行喷雾消毒;同时须缓慢经过隔离消毒池,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消毒。

(5)运载动物结束时,应彻底清扫运输车厢内的动物排泄物、垫料、废弃物,装入防漏垃圾袋内密封,按规定运到指定场所作无害化处理;

(6)使用0.5%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2000~5000mg/L)溶液,对车厢、栏杆、车架、车轮等及用具进行彻底喷淋或喷雾消毒。消毒顺序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喷洒或淋湿透。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04-05发布 -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试卷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考试 科室:姓名:分数: 一、单选题(30分,每题2分) 1、下列哪种物品属于高危物品( B ) A、气管镜 B、心脏导管 C、呼吸及管道 D、胃肠道内镜 2、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多少部位由内向外擦拭(D ) A、5cm B、8cm : C、10cm D、15cm 3、30W高强度紫外线新灯的辐射强度≥多少为合格( B ) A、70uw/cm2 B、180uw/cm2 C、100uw/cm2 D、160uw/cm2 4、下列哪个科室的物体表面细菌落总数为6cfu/cm2是合格的( A ) A、母婴同室 B、新生儿室 C、》 D、血液病房

E、产房 5、环氧乙烷气体灭菌不适用于下列哪项( D ) A、电子仪器 B、纸质制品 C、塑料制品 D、油脂类 6、下列哪种消毒剂不适用于黏膜、伤口创面的冲洗消毒( C ) A、有效含量%的氯已定 B、30g/L的有氧化氢 C、~ D、含有效碘%的碘伏 E、含有效碘%的碘伏 7、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器运行时周围环境的甲醛溶度应小于( B ) A、1mg/m3 B、m3 C、2mg/m3 D、3mg/m3 8、用于消毒室空气和物体表面的紫外线灯,安装的数量为平均≥( C ) A、m3 B、m3 @ C、m3 D、m3 9、关于煮沸消毒,下列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C ) A、从水沸腾时开始计消毒时间,中途加入物品应重新计时

B、消毒物品应保持清洁,所消毒物品应全部浸没于水中,可拆卸物品应充分拆开 C、煮沸消毒用水为自来水 D、高海拔地区,应适当延长煮沸时间 10、消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为( B ) A、清洁 B、消毒 C、— D、灭菌 E、清洗 11、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支杆菌是( B ) A、高水平消毒 B、中水平消毒 C、低水平消毒 D、灭菌水平 12、耐高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 A ) A、压力蒸汽灭菌 B、干热灭菌 C、/ D、低温灭菌 E、浸泡灭菌 13、干粉类应采用下列哪种方法灭菌( B ) A、压力蒸汽灭菌 B、干热灭菌 C、低温灭菌 D、浸泡灭菌

《臭氧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臭氧消毒技术规范》 臭氧又名三子氧,分子式为O3,分子量为48.00 一、理化特性:臭氧在常温下为带蓝色的爆炸性气体,有特臭,为已知最强的氧化剂,密度为1.658(空气=1)。臭氧气体经冷处理后可呈液状,其液体密度为1.71,沸点为-112.3℃,在水中溶解度比氧高,但因分压较低,故在平时使用温度与压力下,只能得到每升数毫克的溶液,含臭氧的溶液,温热时会爆炸。臭氧的稳定性极差,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在270℃高温下可立即转化为氧。1%水溶液在常温大气中半衰期为16分钟,所以臭氧不能像其它工业气体一样可以用瓶贮存,一般为现场生产,立即使用。 二、杀菌作用: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臭氧在水中杀菌迅速较氯快。 三、影响杀菌作用的因素: ①PH:用臭氧水溶液消毒时,若PH增高,则所需浓度必须增加。 ②湿度:用臭氧熏蒸消毒时,相对湿度高则效果好,低则效果差,对干燥菌体几乎无杀菌作用。 ③温度:温度降低有利于臭氧的溶解,可增强其消毒作用,甚至在0℃亦能保持较好的杀菌效果,如水温为4-6℃时,臭氧杀菌用量为100,水温10-21℃时为160,水温36-38℃时则为320,有机物可降低其杀菌作用。 四、毒性: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01-0.02mg/L时即可嗅知:浓度达到1mg/L时,可引起呼吸加速、变、胸闷等症状,在2.5-5mg/L时,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停留1小时可发生肺气肿,以至死亡,作业现场空气中容许的阀限值为0.2mg/m3。 五、腐蚀性:臭氧为强氧化剂,可损坏多种物品,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害越重,可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特别是使橡胶老化,色变暗,弹性降低,以致变脆,断裂,使织物漂白褪色。 六、稳定性:臭氧稳定性极差,常温下即可自行分解为氧,停止发生后,通风30-60分钟后,其浓度与大气水平一样。 七、使用范围:在消毒方面,臭氧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液体消毒:饮用水、工业生活污水和饮料水的净化消毒。 2、物体表面消毒,饮食用具、理发工具、食品加工用具、衣物、钱币、票券等放密闭箱内消毒。 3、防腐保存:蔬菜水果蛋类鱼肉类干鲜土特产,水产品加工,贮存和冷藏等。

最新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版资料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5-04-05发布 2015-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l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 GB l9258紫外线杀蔫灯 GB/T l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监测标准 WS/T 31 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 YY/T 0698.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 YY/7T 069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 0698.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一)目前参照标准 ▲ 2002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2003第二版《上海市医院消毒灭菌实用手册》。 ▲ 2006版《上海市护理质控手册》。 ▲ 2007年《压力蒸汽灭菌》。 ▲ 2009年上海市CDC消毒科供稿《上海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消毒隔离要求》(试行) ▲ 2009年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2012版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014年国卫办医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二)原则 ★所有物品均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完好。 ★若有污染应即时消毒、灭菌。 ★一次性物品按说明使用。 ★本原则适合各部门,请参照执行。 总则

一、室内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 附表各类环境消毒要求 (一)紫外线空气消毒方法 1、紫外线照射:安装紫外线灯管的数量为≥ / m3,距离~2.2m,时间≥30min。 2、紫外线使用寿命: (1)由新灯管的强度降低到70 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者降低到原来新灯管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因此,紫外线灯累计使用超过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2)每半年检测一次,<70μw/ cm2应及时更换灯管。 3、注意事项: 1)应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清洁,紫外线灯管每周一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专人负责,如发现灯管有灰尘时应及时擦拭。 2)室内保持清洁干燥,电压为220v,环境适宜温度在20-40℃,相对湿度为60%。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 长照射时间。 3)紫外线光源不能直接照射到人,不在易燃、易爆的场所所用,照射时关

新版消毒隔离技术规范.pdf

消毒隔离处理规范 一、定义1.消毒:是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2.灭菌:是杀灭或清除外 环境的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消毒剂:杀灭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剂.根据杀菌作用的强弱分为:1.高效消毒剂: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制剂。主要有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 氧化氢、戊二醛、等。 2.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主要有 碘伏、乙醇等。3.低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 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如苯扎溴铵等。 医院常用的化学消毒剂及用法1.2%碱性戊二醛:主要作用 于不耐热、怕腐蚀器械消毒灭菌的首选消毒剂,灭菌作用10小时。2.含氯的消毒剂为高效、广谱消毒剂,广泛用于医疗污染物品浸泡消毒及物体表面的擦拭消毒,使用浓度范围一般为250-1000mg/L,作用时间为30-45分钟。如非感染性 疾病病人使用后的物品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 mg/L 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感染性疾病病人使用后的物品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 mg/L的消毒剂浸泡30-45 分钟,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可用500mg/L有效氯常规擦拭地面,湿布可用500 mg/L有效氯浸泡30分钟后洗净,晾干备用。3.含碘消毒剂:包括碘及以碘为主要杀菌成分的各种制剂, 碘伏是碘与表面活性剂及增溶的剂形成的不定型络合物, 属中效消毒剂,适用于皮肤、黏膜等的消毒。 4.乙醇:属中效消毒剂,主要用于皮肤消毒,医院也可用75% 的乙醇浸泡体温表。 5.过氧乙酸: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的优点,缺点是稳定性差,对金属及织物有腐蚀性,使用方法有浸泡、擦拭、喷洒等。对一般污染物品的消毒,用500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对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用1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浸泡5分钟,灭菌时浸泡30分钟,15%过氧乙酸用于熏蒸消毒,2%过氧乙酸用于喷雾消毒,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6.环氧乙烷: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气体,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04-05发布 2012-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

(完整word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3 清洁剂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 为10-6 。件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

2017最新消毒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的消毒 第3章宾馆、饭店、茶馆、酒吧的消毒 第4章商场、购物场所的消毒 第5章储水容器的消毒 第6章公共交通服务单位及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 第7章娱乐场所的消毒 第8章幼托机构的消毒 第9章学校的消毒 第10章银行及其他货币流通单位的消毒 第11章会馆的消毒 第12章图书馆、书店和阅览室的消毒 第13章社区活动室的消毒

第14章浴业(浴室、足浴)的消毒 第15章体育场所的消毒 第16章美容美发店的消毒 第17章空调的消毒。 第18章殡仪馆的消毒 第19章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毒 第20章消毒效果的检测 附录A 公共场所消毒效果检验常用培养基和液体(规范性附录) 附录B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微生物控制的指标(规范性附录)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附件2 消毒管理办法 附件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附件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1章总则 1.1引言 为了预防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传播染病,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订《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简称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环境和公共用品的消毒方法、效果检测和监督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负责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卫生的事业和企业单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文化娱乐场所、浴业服务单位、宾馆、饭店、酒吧、茶馆、公共交通工具和环境、商店和购物场所、社区活动场所、学校、图书馆和书店、公用二次供水水箱和贮水容器、游泳池、银行和货币、幼托机构、体育场所和公共健身器材、美发美容店、空调系统等。 1.3 名词术语 1.3.1 公共场所对公众开放的,人民大众都可进入活动或接受服务的场所。是由人工建成的,供公众使用的活动空间。 1.3.2 公共用品向公众提供,为公众服务,众人均可使用的物品。例如:健身器材、娱乐器材、茶具、餐具、二次供水水箱等。 1.3.3 消毒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病原微生物及其它有害微生物的过程。消毒是个相对的概念,只要求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而不是所有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程度,而不是全部杀灭。 1.3.4 消毒剂用于杀灭和去除外环境中污染的致病性微生物及其它有害毒素的化学和生物制剂。 1.3.5 消毒器以物理或化学因子作为消毒因子,配以发射装置和其他辅助装置而制成的用于消毒的机器。例如:干热消毒器、压力蒸汽消毒器、空气消毒器等。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57986

(2015年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5-04-05发布正式实施 2015-08-01 术语和定义3.cleaning 3.1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washing 清洗3.2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 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中度危险itemscritical 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 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最新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 2016-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臭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臭氧推荐给您的朋友 日期:2004-10-12 13:53:13作者:臭氧技术网点击:1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臭氧(2002 年版) 臭氧又名三子氧,分子式为O3,分子量为48.0。 一、理化特性: 臭氧在常温下为淡蓝色的爆炸性气体,有特臭,为已知最强的氧化剂,密度为 1.658( 空气= 1) 。臭氧气体经冷处理后可呈液状,其液体密度为1.71 ,沸点为-112.3℃, 在水中溶解度比氧高,但因分压较低,故在平时使用温度与压力下,只能得到每升数毫克的溶液,含臭氧的溶液,温热时会爆炸。臭氧的稳定性极差,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在270℃高温下可立即转化为氧。1% 水溶液在常温大气中半衰期为16 分钟,所以臭氧不能像其它工业气体一样可以用瓶贮存,一般为现场生产,立即使用。 二、杀菌作用: 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臭氧在水中杀菌迅速较氯快。 三、影响杀菌作用的因素: 1.PH :用臭氧水溶液消毒时,若PH 增高,则所需浓度必须增加。 2. 湿度:用臭氧熏蒸消毒时,相对湿度高则效果好,低则效果差,对干燥菌体几乎无杀菌作用。 3. 温度:温度降低有利于臭氧的溶解,可增强其消毒作用,甚至在0℃亦能保持较好的杀菌效果,如水温为 4 -6℃时,臭氧杀菌用量为100 ,水温10 -21℃时为160 ,水温 36 -38℃时则为320 ,有机物可降低其杀菌作用。 四、毒性: 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01-0.02mg/L 时即可嗅知:浓度达到1mg/L 时,可引起呼吸加速、变、胸闷等症状,在2.5-5mg/L 时,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停留1小时可发生肺气肿,以至死亡,作业现场空气中容许的阀限值为0.2mg/m3. 五、腐蚀性: 臭氧为强氧化剂, 可损坏多种物品, 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害越重, 可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 特别是使橡胶老化, 色变暗, 弹性降低, 以致变脆, 断裂, 使织物漂白褪色. 六、稳定性: 臭氧稳定性极差,常温下即可自行分解为氧,停止发生后,通风30 -60 分钟后,其浓度与大气水平一样. 七、使用范围: 在消毒方面,臭氧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液体消毒:饮用水、工业生活污水和饮料水的净化消毒. 2、物体表面消毒,饮食用具、理发工具、食品加工用具、衣物、钱币、票券等放密闭箱内消毒. 3、防腐保存:蔬菜水果蛋类鱼肉类干鲜土特产,水产品加工,贮存和冷藏等. 八、使用方法: 1、液体消毒:臭氧消毒饮用水时,其用量取决于水质,应由实验确定精确值,比较清洁的水,一般应加臭氧0.5-1mg/L,作用5-10分钟后,水中保持臭氧浓度为0.1-0.5mg/L;对于污染比较严重的饮用水,臭氧用量可增至3-6 mg/L。对污水处理,污水中使用的臭氧浓度为100-200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抗菌部分

抗菌测试方法 抗菌测试前期准备 1. 各种溶液的配置 100ml液体培养基溶液:1.8g营养肉汤+100ml去离子水。 100ml固体培养基溶液:1.8g营养肉汤+1.5g琼脂粉+100ml去离子水。 100ml氯化钠溶液:1g氯化钠+100ml去离子水。 2. 高压灭菌 为保证灭菌质量,高压灭菌时间适宜控制在20至30分钟之间。3.乙醇消毒 所有样品包括人手在进入超净工作台前,须用75%的乙醇彻底擦洗一遍。 4. 活化菌种 用移液枪头挑取一个典型菌落,至于3ml液体培养基的试管中。 把试管放置于恒温培养箱中,37℃,培养24小时。 三种抗菌测试方法 1.抑菌圈法 取活化过的菌种100μl滴于含有固体培养基的平板中,并用涂布棒涂均匀,涂干(涂至表面没有水分为止)。 取抗菌膜(直径5mm左右),把含有抗菌成分的一面紧紧地压于涂干的平板上。 把平板倒置放于恒温培养箱中,37℃,培养18至24小时。 抑菌圈法示意图。大圆为平板,四个小圆中有三个为抗菌膜,另外一个为不含有抗菌成分作为空白对照的膜。

2.平板计数法 取活化过的菌种30μl滴于含有30ml液体培养基的锥形瓶中,在恒温摇床中培养2.5至3小时(细菌数约至于108个/ml)。 从锥形瓶中取100μl菌液分别均匀涂于含有抗菌膜和空白对照膜上,放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10小时。 取生理盐水10ml把膜上的细菌冲洗下来,用振荡器使其充分均匀分散。 从生理盐水中取100μl用十倍稀释法逐步稀释至细菌数为10到100个/ml(此梯度为最小梯度)。 从十倍稀释法稀释过后的细菌数(最小梯度)往上推两个梯度,分别为103个/ml和104个/ml,从此三个梯度中取100μl滴于含有固体培养基的平板中,并用涂布棒涂均匀,涂干(涂至表面没有水分为止)。 把平板倒置放于恒温培养箱中,37℃,培养18至24小时。 没有抗菌剂对照样按以上相同方法进行。 抗菌率计算: A为对照样的细菌数,B-为加有抗菌剂的细菌数。 3.吸光度法 从活化过的菌种中取一定量的菌液分别滴于含有抗菌剂和不含有抗菌剂的液体培养基的锥形瓶中,使其在600nm波长的吸光度 (OD600)在0.1~0.2。 把含有上述培养基的放于恒温震荡培养箱中37℃培养,每隔15分钟测一次OD600。直至不含有抗菌剂的液体培养基(对照样)的OD600数值的增长随时间的延长而趋于平缓为止,实验方可结束。OD600随时间的增加而基本不变或降低的所用的最低抗菌剂浓度即为最低抑菌浓度,即MIC ※ 以下是卫生部消毒技术标准的相关详细方法和步骤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2.1.7 抗(抑)菌试验 2.1.7.1 目的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培训试题-2018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培训试题 姓名: 科室: 得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60分) 1、下列哪种物品属于高度危险物品( ) A、气管镜 B、心脏导管 C、呼吸机管道 D、胃肠道内镜 2、手术切口部位得皮肤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多少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 A、5cm B、8cm C、10cm D、15cm 3、下列哪个部门得地面采用湿式清洁即可( ) A、血液透析室 B、烧伤病房C、血液内科病房 D、急诊病房 4、30W高强度紫外线新灯得辐射强度≥多少为合格( ) A、70μW/cm2 B、180μW/cm2 C、100μW/cm2 D、160μW/cm2 5、下列哪个科室得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为6cfu/cm2就是合格得( ) A、母婴同室 B、新生儿室 C、血液病病区 D、产房 6、非洁净手术部(室)得空气中得细菌菌落总数为多少就是合格得( ) A、5cfu/(15min?直径9cm平皿) B、4cfu/(15min?直径9cm平皿) C、5cfu/(5min?直径9cm平皿) D、4cfu/(5min?直径9cm平皿) 7、快速压力蒸汽灭菌(132℃~134℃)所需最短时间,下列哪项就是错误得( ) A、不带孔物品下排气132℃,3分钟 B、带孔物品下排气132℃,10分钟C、不带孔物品正压排气134℃,3分钟D、不带孔物品预排气132℃,3分钟 8、干热灭菌器进行灭菌,下列灭菌参数哪项就是错误得( ) A、150℃,120分钟B、160℃,120分钟C170℃,60分钟 D、180℃,30

分钟 9、在下列干热灭菌相关中,哪项叙述就是错误得( ) A、灭菌物品包体积不应超过10cm×10cm×20cm B、油剂、粉剂得厚度不应超过1、0cm C、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应超过1、3cm D、装载高度不应超过灭菌器内腔高度得2/3,物品间应留有空隙 10、环氧乙烷气体灭菌不适用于下列哪项( ) A、电子仪器B、纸质制品 C、塑料制品D、油脂类 11、环氧乙烷气体灭菌除金属与玻璃材质以外得灭菌物品,灭菌后应经过解折得时间应至少达下列哪项( ) A、50℃,10小时 B、50℃,14小时C、60℃,8小时 D、60℃,6小时 12、下列哪种消毒剂不适用于粘膜、伤口创面得冲洗消毒( ) A、有效含氯0、2%得氯乙定 B、30g/L得过氧化氢氧C、含有效碘0、5%得碘伏 D、含量有效碘0、05%得碘伏 13、下列哪种材料可用于环氧乙烷灭菌得包装( ) A、聚乙烯 B、聚氯乙烯 C、尼龙D、聚偏二氯乙烯 14、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器运行时周围环境得甲醛浓度应小于( ) A、1mg/m3 B、0、5mg/m3 C、2mg/m3D、3mg/m3 15、紫外线消毒灯得使用寿命,即由新灯得强度降低到70μW/cm2 得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得70%(功率≤30W)得时间,应不低于( ) A、2000小时 B、3000小时 C、4000小时 D、1000小时 16、用于消毒室内空气与物体表面得紫外线灯,安装得数量为平均≥( ) A、0、5W/m3 B、1、0W/m3 C、1、5W/m3 D、2W/m3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 Medical and Health Structures 1 消毒与灭菌方法 1.1 压力蒸汽灭菌 1.1.1 适用范围:用于耐高温、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和物品的灭菌。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类和粉剂的灭菌。 1.2 干热灭菌 1.2.1适用范围:用于高温下不损坏、不变质、不蒸发物品的灭菌;用于不耐湿热的器械的灭菌;用于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和金属等制品的消毒灭菌。 1.3 去污 去污就是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将被洗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尽可能地降低到比较安全的水平。清洗彻底是保证消毒或灭菌成功的关键。 1.4 紫外线消毒 1.4.1 适用范围: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1.5 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 1.5.1 概述:甲醛是一种灭菌剂,对所有的微生物都有杀灭作用,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真菌和病毒。甲醛气体灭菌效果可靠,使用方便,对消毒、灭菌物品无损害。 1.5.2 适用范围:可用于对湿、热敏感、易腐蚀的医疗用品的灭菌。 1.6 环氧乙烷气体灭菌 1.6.1 概述:环氧乙烷又名氧化乙烯,在低温下为无色液体,具有芳香醚味,佛点为10.8℃,溴阈值为760mg/m3 ~1064mg/m3,密度为1.52;环氧乙烷易燃易爆,其最低燃烧浓度为3%。环氧乙烷气体穿透力强。 环氧乙烷气体杀菌力强、杀菌谱广,可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属灭菌剂。 1.6.2 适用范围:环氧乙烷不损害灭菌的物品且穿透力很强,故多数不宜用一般方法灭菌的物品均可用环氧乙玩消毒和灭菌。例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医疗器械、书籍、文件、皮毛、棉、化纤、塑料制品、木制品、陶瓷及金属制品、内镜、透析器和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等。环氧乙烷是目前最主要的低温灭菌方法之一。 1.7 臭氧 1.7.1 概述:臭氧在常温下为强氧化性气体,其密度为1.68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规定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其目的在于统一我国医院消毒、灭菌的方法和消毒、灭菌的监测技术,以提高医院消毒、灭菌的质量,减少医院感染。 1.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包括医院、诊所、门诊部、卫生院、妇幼保健院、产院、结核病防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疗养院、康复医院、保健站、血站、医务室等。 1.2 名词术语 1.2.1 医院消毒(&Sinf6CtdriinhOSpiul):杀灭或清除医院环境中和媒介物上污染的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1.2.2 媒介物(vectors):指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中污染了病原微生物的固体、气体和液体物质,也包括污染的人体体表和表浅体腔。 1.2.3 消毒合格(disinfestdri gualified):在医院消毒中消毒后媒介物携带的微生物等于或少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若能使人工污染的微生物减少99.9%或使消毒对象上污染的自然微生物减少90%,则为消毒合格。 1.2.4 疫源地消毒(disidectdri Ofepiderl)lcli:)cui):本规范中是指对医院内存在着或曾经存在着感染性疾病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其目的是杀灭或清除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1.2.5 随时消毒(concurTent disilllect。):本规范是指对医院存在的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目的是及时杀灭或清除病人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感染症病人住院期间进行的病室或床边消毒即为随时消毒。 1.2.6 终末消毒(temnnal disil7lechonh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例如医院内的感染症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 1.2.7 预防性消毒(onive dislillechon):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例如医院的医疗器械灭菌,诊疗用品的消毒,餐具的消毒和一般病人住院期间和出院后进行的消毒等,均为预防性消毒。 1.2.8 消毒剂(sinfeCtw):能杀灭外环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化学因子称为消毒剂。 1.2,9 消毒器(isinfechon instrUmnt):能杀灭外环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消毒器械. 1.2.10 灭菌(serilizahon):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媒介物携带的一切微生物的过程。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抱子。灭菌是个绝对的概念,灭菌后物品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5-04-05发布 2015-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斯伯尔丁分类法 classification 1968年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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