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省气象条例》、《**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坚持以人为本,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灾情的发生发展,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灾害进行处置。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

3、科学决策,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科学决策,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气象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体系

**镇领导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并向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领导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领导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级组织、职能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各组织应迅速调集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领导、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领导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组织请求,迅速组织人员,协助气象组织成员,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3、协助气象组织成员对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4、按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

四、应急处置机制

1、指挥机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根据**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划分的等级标准),指挥机构办公室立即向指挥机构报告,经指挥机构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指挥机构密切加强与区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五、灾后处置工作

1、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2、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进行修订。

项目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吕梁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吕梁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应对气象灾害对我工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遇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各土建工程师、安装工程师及相关安全人员 工作职责:制定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下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防御指引,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建设工程遇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各标段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各种气象灾害情况下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项目遇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预警预报与防御措施

(一)预警预报 1、工程项目部建立防御气象灾害的逐级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利用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 2、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的接收传递人员由项目部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组成,信息联络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应报上一级联络单位。 3、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工地的宣传栏或醒目的位置进行公告,并通知到工地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4、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的紧急程度,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通过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逐级传递到工程项目部。 各级信息联络员在接收到上级联络单位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应及时回复确认。 5、灾害性天气期间各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灾害

南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南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3 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 1.3.1 I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监测、预报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干旱、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 1 )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11 级或阵风 1 3级及以上,并伴有大暴雨以

上强降水 (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持续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雪,部分地区特大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积雪特别严重,对道路、交通等产生严重影响。 (4)干旱: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霾: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已出现严重霾,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6)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7)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口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1.3.2 H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 —2 —

朗霞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朗霞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小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平安朗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余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减小危害,建设“平安朗霞”的原则;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信息共享,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5)坚持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原则。 2、等级标准 气象灾害按照影响区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相关标准之一达到即为达到该等级的级别。 2.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集镇和1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全街道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其他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街道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2.2重大气象灾害(Ⅱ级)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等气象灾害; 2.3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万元以

2020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2- 2组织体系-2-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2- 2.2县指挥部办公室-6- 2.3专家组-7- 3预防和应急准备-7- 3.1应急宣传和培训-7- 3.2基层应急队伍建设-8- 3.3应急预案演练-8- 4监测预警-8- 4.1灾害监测-8- 4.2信息共享-9- 4.3灾害预警-9- 4.3.1预警等级-9- 4.3.2预警信息发布-10-

4.3.3预警信息传播-10- 4.3.4应急联动机制-11- 5应急响应-11- 5.1响应启动-11- 5.2响应措施-12- 5.3响应终止-13- 5.4未达响应级别事件的应对-13-5.5应对工作评估-14- 6总结表彰-15- 6.1工作总结-15- 6.2表彰奖励-15- 6.3责任追究-15- 7预案管理-16- 8附则-16- 8.1气象灾害预警标准-16- 8.1.1台风-16- 8.1.2暴雨-17- 8.1.3暴雪-18- 8.1.4低温、冰冻-18- 8.1.5干旱-19- 8.1.6霾-20- 8.1.7寒潮-20- 8.1.8高温-21-

8.1.9大风-21- 8.1.10多种灾害预警-22- 8.2名词术语-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岳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XX镇XX学校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我镇各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在市县教育局及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校对各年级及各职能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我镇各校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XX镇XX学校设立应急突发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各校的防汛防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组组长:胡柳香,会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组长:张鹿天,负责学校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完整版)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 2013.2

朱良初中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抱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为切实有效应对气象灾害,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制订本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朱良初中防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同罡 副组长:郭良明 成员:王效帅李天忠等校委会成员、全体班主任、校医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中心镇2018年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中心镇2018 年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镇气象灾害防范和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丽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丽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华坪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雷电、大风、低温、高温、霜冻、冰冻、冰雹、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结冰等其它次生、衍生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门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2、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与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坚持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

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更加规范有序。 4、强化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气象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实施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镇人民政府成立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二)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马庆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李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治平镇党委副书记 李其兴镇武装部长 成员:王顺军镇人大主席 邓成康镇政法书记 李桂梅镇纪委书记 王开锋镇宣传委员 李永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跃琼镇组织委员 罗丰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中心派出所所长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重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

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 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570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57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开展自救互救。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预防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第十一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第十二条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防御原则和目标、易发区和易发时段、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应当考虑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十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3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准备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4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响应启动 4.3 分部门响应 4.4 分灾种响应 4.5 现场处置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7 信息公布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5.2 调查评估

5.3 征用补偿 5.4 灾害保险 6应急保障 7预案管理 8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2 名词术语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国务院决定启动相应的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牧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海上大风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国家减灾委组织实施。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霍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霍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霍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3) 编制依据 (3) 适用范围 (3) 工作原则 (3) 2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 指挥机构 (4) 日常工作机构 (4) 专家组 (5) 3 监测预警 (6) 监测预报 (6) 预警信息发布 (6) 预警准备 (7) 4 应急处置 (7) 信息报告 (7) 响应启动 (7) 分部门响应 (7) 分灾种响应 (8) 现场处置 (13) 信息公布 (13) 应急终止或解除 (13) 5 后期处置 (13) 恢复与重建 (13)

调查评估 (13) 6 应急保障 (14) 通信保障 (14) 物资保障 (14) 交通运输保障 (14) 7 附则 (14)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4) 名词术语 (16)

1 总则 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提高全社会防范气象灾害的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培训资料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 预案》

**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重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

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 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气象灾害所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气象灾害定义气象灾害是指,热带气旋(含台风)、风暴潮、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 工作原则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主要从事电力生产、电厂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 3.2 公司所属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乡镇、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程度,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机制发生跨乡镇行政区域或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县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由县气象局负责实施,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预报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渍涝等洪涝灾害及由于持续少雨导致的干旱灾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灾害,由县防灾减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寒潮、霜冻、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雾霾等灾害,以及因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县人民政府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置。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对上述各种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时,要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巴中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中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部门、各乡(镇)的信息沟通,做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到资源共享, 范有序、运转协调。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干旱、低温、高温、大风、冰雹、雷电、寒潮、冰冻、大雾、霾、暴雪等。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交通等其它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市农业局应对气象灾害应急子预案 一、目的 为将因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子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相关职责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做到有备无患。 四、职责分工 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能,成立**市农业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农业应急管理办公室、种植业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财务科、法规科、市水产局、市渔政支队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I级响应启动 当市政府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I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时,我局立即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农业局子预案I级应急程序。 应急响应措施:气象灾害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农业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农业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及时将农业受灾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及有关部门。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气象预报信息,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等采取防护措施,提出救灾意见,组织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必要时请求运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二)II级响应启动 当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命令时,我局立即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农业局子预案II级应急程序。 应急响应措施:气象灾害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农业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及时将农业受灾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及有关部门。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气象预报信息,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完整版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各学区、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2009年11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

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汉中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xxxxx 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x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雾、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按影响种类、区域、程度以及危害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重大气象灾害(ⅱ级)、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和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四级。相关标准之一达到即为达到该等级的级别。 1.4.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产生生活秩序受到特别严重影响,或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2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高温、冰冻、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较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3较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低温、高温、冰冻、大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4一般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低温、大雾、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县(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

XX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总结

XX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总结 XX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总结 XXX镇是暴雨(雪)、洪涝、雷暴、大风、干旱、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气象灾害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为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我镇综合气象监测工作,针对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暴雨(雪)、雷暴、台风、大风、冰雹、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的综合观测,提高应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能力。

积极配合水利、国土、交通等行业进行的气象资料共享机制建设,并时刻保持和区气象局的联系,做好各种气象灾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分析总结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接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和专业信息网站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拓展气象灾害信息发布渠道,增加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内容和播报频次,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完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和预警设施建设,加强对农业、公路、地质灾害点等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一步畅通乡村、学校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三、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大力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各村委会、单位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结合本辖区自然灾害特点,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加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雷电、暴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水利站要及时疏通河道,抓紧水库、堤防等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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